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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美和元昌回到上海,他们没有回予美原先的家,而是来到威海威路的一座两层楼房里。这里是穆栩园替他们安排的新房。家具是新式的。楼下是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和洗澡间,楼上有一个卧室,还有一个佣人住的亭子间。本来要找一个做长工的老妈子的,予美不要,只能依着予美找了一个做半工的女人,这女人是朱富的老婆带来的,予美叫她吴婶。 回到上海之后,元昌果真像他自己发誓的那样没有再碰予美。每天他都睡在楼下客厅里的长沙发上,予美睡在楼上的大床上。有两个晚上,予美很想让他上楼来陪陪自己,特别是那天到王开照相馆拍了结婚照回来之后,她希望他上楼来和自己说说话。可他依然在楼下。他没有错,他在遵守君子协定。 她想叫他上楼,但又碍着自尊心没有叫他上楼。 何妈来看过他们两次,其中一次整理好元昌的换洗衣服送来。留她吃饭,她不肯。 还有一次是来看他们的结婚照。 十天以后,元昌就到广州去了。元昌走后,予美把五妹带过来陪住。在上海住了半个月,予美又对父亲说想去穆家花园住一段时间,父亲没有立刻答应她。几天之后,她回家到何妈那儿探听父亲的意思。正如她想的,父亲把这事告诉了何妈。 何妈用凄哀的目光看着她,犹疑地问她:“什么时候动身?” 她答道:“还没有定。” 何妈叹气说:“那地方清静,但日子怎么都不如上海好过。” 她回何妈道:“我就是要清静。” 何妈说:“乡下清苦,大小姐你从小是在上海住惯了的。” 予美却以为何妈不愿意让她到乡下去才说这个话。现在她是她的婆婆了。想到这一层关系,她恨不得马上到乡下去。她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她以为过去自己认识的所有人都对她嫁给了女佣的儿子有看法。 她上楼回到自己少女时代的房间。房间里的家具摆设全跟她去年离开上海时一样。 那只斑竹的书架上排列着她在女校上学时用过的课本和几本英文小说。“穆家花园的那间书房真是好。”这么想的时候,予美又闻到了那种夹带着潮气的霉味。 仅仅八个月的时间,一切都像遥远的过去。予美拉开樟木衣橱,好闻的樟木香味扑面而来,她以往的衣服都原模原样地挂在橱中。去年夏天做的两条丝绸的低领大花连衣裙也挂在橱中,她拿出来,裙子在衣架上挂得有些走形。她把两条裙子都放进了手袋,准备带回去,明天请吴婶送到正章洗染店去熨一熨。予美转身看到了写字台上镜框里的那张在女校上学时拍的照片,心头一阵凄凉。这是她大前年夏天拍的,照片上的女孩像纯洁的天使。从未婚少女到已婚女人竟是如此的容易,像过马路一样。她把这个小镜框也塞进了自己的手袋。上海已经失去了意义。 从白马市回来之后,她再也没有进教堂的门。每当她看到教堂屋顶上的十字架时就想:我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 予美在家里呆了不到两个小时就给朱富打了电话,叫他派马车来接她回威海威路去。 她打电话的时候,何妈站在房间的门口。她打完电话回过头来看到何妈脸上挂着很为难的笑。 “大小姐,要是你在那边住不惯的话,还可以回来住。”何妈颤抖着声音说,有点诚惶诚恐。 予美没有说话。对她来说,上海已经没有意义了。她不仅怕见到过去的同学,而且还怕听到有关她们的消息。当然若美不在家她什么也不会听到的,但是她还是以为自己会听到的。 “元昌走了二十天了还没有信来。”何妈自言自语道。 予美沉着脸不搭理她的话。尽管予美自己也在惦念着元昌,但何妈提起元昌来,她心里却很不乐意。 何妈叹气,凄切得要命。 予美耐不住了,说:“广州到上海的信要走二十天。元昌在路上至少要一个礼拜。” 何妈用苦兮兮的目光看着予美。予美低下头躲开何妈的目光。何妈忧怨的目光像刀子一样,仿佛是她予美把元昌赶到广州去的一样。 朱富在门口喊:“大小姐,大小姐。” 予美忙不迭地到门口去,心里很感激朱富的到来。 “马车在弄堂口等着哩。”朱富说。 何妈也跟到了门口。朱富对何妈说:“今晚老爷回家吃饭。他叫我带个口信给你。” 何妈嗯了一声,看了予美一眼,脸上毫无表情。予美心里却想:“这是一个很不简单的女人。”“我走了。”她对何妈说。 “今晚老爷回来。”何妈说。 予美垂下眼帘嘟哝道:“我走了。” 何妈的目光落在她的肚子上,说:“大小姐好走。” 予美上了马车。回上海这些天,何妈一看到她,眼睛就盯着她肚子上看。她在心里很轻视地想:“我不会怀小人的。” 一辆洋人的福特汽车从马路上开过,扬起灰尘,予美掏出手绢捂住鼻子。 马路边的一家美发厅门上挂着用五颜六色玻璃珠子串起来的珠帘,这是过去没有的新景致。饮冰店、咖啡馆、绸布行、百货公司、杂货铺、纸行、交易所,所有的繁华都与自己无关。予美伤感。自己依然是孤独的,无边的寂寞像一张巨大的嘴在吞噬她。法国面包、牛奶、巧克力糖都是她喜欢的,但这些不能使自己的精神变得富足起来。在女校上了八九年学,连一个能说知心话的同学都没有。“我要回到穆家花园去悄悄地死掉。”她再一次这样诅咒自己。 偏西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身上。她透过墨镜看到的风景都是清一色的灰褐。春光无限好,可惜近黄昏她在弄堂口下车。朱富对她说了声:“大小姐好走。”就掉转马车离去了。 五妹在石门边等她,今天五妹放学早。去年五妹上一年级,今年转学转过来插班插在了三年级。 “大小姐回来啦?”五妹欢天喜地问道,帮她拎过手袋。 “贱骨头。”予美轻声骂道。 “有大小姐的一封信。”五妹仰着脸说道,“邮差刚刚送来的。” “哪儿来的?” 五妹尽管笑,做鬼脸。随后说:“我不认得信封上的字。” “不老实。” 予美心里猜估大概是元昌寄来的。她们一路说着话上了楼。果真是元昌来的信,予美拆开信看。信是用自来水笔写的,措辞颇为亲切。写了他一路乘船到广州的经过,还描写了一些南国风情,写了他正在做的工作。他没有忘记他临走时她对他讲的想到穆家花园去住的话,他在信的最后写道,他希望她住在上海,但是如果住在上海感到郁闷,也可以住到乡下去,乡下的条件大不如上海。予美把信笺凑到鼻子前嗅了嗅,信纸上有股淡淡的烟草味。这种奇怪的烟草气味使予美感到宽心。元昌的字写得漂亮,信也写得流畅,他的英文、法文都不错。他是有才学的,有志向的,这都是他的好。但想到在床上的不愉快,予美的心头又发暗了。 她是十二分憎恨这种事情的。 予美无意间看到了五妹,五妹睁着圆圆的杏眼也正朝她望。 “元昌大哥好吗?”她问道。 予美对五妹的称呼感到吃惊,她愣了愣说:“好。”其实“元昌大哥”是比较妥帖的称呼,元昌不是少爷,喊“姐夫”也不妥,喊“何先生”,家里压根没这么叫过。“他在信里问到你了,问五妹住在我母亲那里呢,还是陪大小姐住?” “他知道我肯定会陪大小姐住的。”五妹美滋滋地说。 予美“唔”了一声,五妹不做声了。 予美发现五妹和何妈住了大半年时间变得会看人脸色了。“五妹,到弄堂口的溢香馆子去订两客米饭,一盘太湖银鱼炒鸡蛋,一盘煎刀鱼,一盘金钩菜心。六点钟送来。” 五妹答应了一声下楼了。 “快去快来。”予美叮嘱道。 五妹走后,予美坐在窗边又把元昌的信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元昌连“天气渐渐转暖要注意饮食起居”这样的话都写了。信上没有问到何妈也没有问到她的父亲,想必他给他们都写了信。 五妹是欢快地跳着哼着歌回来的。 这是予美回上海后最美丽的一个傍晚。晚风轻轻地吹拂着浅蓝色的乔其纱窗帘,感觉真有点像新文学小说里描写的那样。连远处传来的工厂的汽笛声都让人感到亲切。 晚饭后,五妹做功课,后来又朗朗地读书。 予美坐在窗边读新买来的《小说月报》,她愿意永远地沉浸在眼前的宁静之中,时间到此而停顿。但是她的这种好心情没能延续到第二天早晨。夜里她做了一个梦,梦到元昌回来了。元昌带回来了一皮箱大洋,打开箱子给她看。随后当着五妹的面要和她做爱,他毫无廉耻地脱掉了笔挺的西装、衬衫、皮鞋和袜子、内裤,光着身子站在她的面前。予美又羞又愧地惊醒之后,很长时间都没有睡意。天亮的时候,在似睡非睡中又梦到自己误闯父亲的卧室,看见父亲和一个年轻的女子光着身子躺在床上,又是一个惊吓。因为是礼拜天,五妹在弄堂口买了两块三明治回来,敲门喊她起来吃早饭,她哼哼地说头疼没有起来。八点半钟,吴婶买了菜回来,说要收拾房间,她又哼哼地说不用收拾了。吴婶问要不要上医院去,她说不用。这病两年前她犯过,夜里没有睡好觉,一起床就眩晕想吐。只要把觉补过来就会好的。予美觉得自己又被困在了一个黑洞洞的茧子里。中午,她没有起来吃午饭。下午,挂钟当当地敲了两下,五妹进房间来问她要不要喝茶。她叫五妹帮她打好洗脸水,换衣服,准备上街。 五妹高兴地说:“我先帮你泡一杯新茶。” 那些乱梦更使她再次下定决心到乡下去。英国的贵族都是住在乡下的。穆家花园好好地收拾一番就是一个不错的庄园。离开灯红酒绿的都市就是一种高雅。予美在起床穿衣的一瞬间获得了突如奇来的升华,她孤傲的自尊心在这一瞬间的升华中得到了修补。她要买西洋花布做窗帘,还要买一台风琴搬到乡下去。把上海一切时髦的东西都搬到乡下去,然后在乡下过着像英国贵族式的高雅而悠闲的生活。 “何妈是不喜欢乡下的,她不会跟到乡下去。再说,她实在离不开风流成性的男人。哪怕有一天晚上不呻吟她就不能过。”自从予美成了妇人之后,她对何妈和父亲之间的床笫关系想象得更具体了。在春光融融的午后,这种想象很容易变成身体上的感受。她抗拒这种感受予美走到梳妆台前看着眼皮微肿的自己。她穿着浅粉色的英国开士米绒线衫,藏青色的哔叽西式裙,肉色的长筒丝袜,黑色的意大利系带式的大跟皮鞋。丝袜和皮鞋在镜子里是看不见的,她的目光落在了自己的胸口上,今年春天她的乳胸显出了少妇的风韵,西洋女人的乳胸都是很丰满的,她心里以为这是不洁后的印痕。 五妹已经换上了蓝卡叽布的背带裤和红白格子的厚绒布衬衫。“大小姐。”她站在门口怯怯地喊道。 “大小姐喝茶。”五妹说。 予美端起餐桌上放着的八瓣荷花云瓷茶碗,揭开盖喝了两口,这是父亲才送给她的杭州的雨前新茶。两口热茶下肚,她觉得又有了些精神。尽管已经结了婚,她的一切花销还都是父亲提供的。这次结婚父亲给了她七千块大洋,父亲说还有三千块记在元昌的帐上。她的七千块只能动用两千块,其余的仍挂在父亲的帐上。 她连这两千块也不会动用的,在白马市做教师的时候,她还省下了两百块大洋。 她要等着元昌寄汇票给她。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她是他的妻子,他的太太,就是要穿他的衣吃他的饭的。 下午三点钟的时候,予美带着五妹出了家门。她在宝大祥洋布庄选了两匹天蓝色的窗帘布。正好碰到惠民商行大拍卖,花了一块大洋买回了一支手电筒,几把英国制造的勺子,几只法国的玻璃杯,另外还有一双丝袜。然后又买了几本科学生活常识的小册子。本来想在咖啡店喝咖啡,吃英国小饼,但因为买的东西太多,只得喊了一辆黄包车回家。 到了家才感到肚子饿,她在煤气灶上热了牛奶,切了片面包,抹上果酱,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 五妹站在一边看着她笑。 “再过几天去穆家花园。”她对五妹说。 五妹脸上的笑收住了,茫然地望着她的脸。 “元昌哥来信说的吗?”五妹反问她。 “唔。”予美答道。她看出五妹不想到乡下去,就说:“你还跟何妈住去,我一个人到乡下去。”五妹含混地说:“不。”予美看出来她说的是假话。乡下人到了上海没有一个想回乡下去,连小孩都不例外。 “你不愿意回家?”予美看着五妹问。 五妹低着头看自己的脚尖,“如果你跟我去,你就和我住在一起。”予美又补充道。 五妹点了点头,予美看出她心里不情愿。“煮红枣粥去。”予美对五妹说。 五妹响亮地应了一声,下楼去了。 予美坐在写字台旁,盘算着下乡要带的东西和费用,春末夏初的衣服和夏天的衣服、肥皂、花露水、蚊烟香、饼干、糖果、奶粉、水彩颜料、油画颜料、各种画笔、纸、画布、信封、信笺、墨水、毛巾、鞋、脱脂棉花、万金油……她把需要带的东西都写在了一张纸上。 第二天上午吴婶来上班的时候,她又要吴婶陪她去买东西。她又问吴婶愿意不愿意跟她到乡下去,吴婶一脸难色。予美便知道吴婶也不愿意跟她下乡去。 无论如何她是横下一条心要一意孤行的。她真正成行动身已到了四月中旬。 阳光耀眼。 何妈跟着穆栩园到码头去送予美。这是她跟着他二十年来第一次双双对对的外出。 今天她穿着一件鸽子灰的凡尔丁短外套。予美跟元昌结婚以后,穆栩园居然为她买了几套衣服。她的身材高挑,穿上西洋式的带垫肩的衣服非常好看。那些太太们摆出款款的姿态不就是那么一身衣服抢人眼。她和穆栩园的关系也到了有始以来最好、最和谐的时期,他基本上天天在家吃晚饭。晚饭后,看看报纸,洗漱过后,早早地上床坐着翻翻闲书,然后就早早地睡觉。五妹到予美那边去之后,穆栩园就叫她上楼来睡。除了心里记挂着元昌而外,她的心整个地放松下来了。不管怎么说,她的下半辈子有了一个着落。一个女人嫁男人生儿子图的就是下半辈子有个靠。前一阵子,她为予美要到乡下去的事情烦得睡不着觉。穆栩园一直不发话。他的生意忙。她又不敢催问他,只能偶尔趁他高兴的时候说一两句。她不愿予美到乡下去。突然有一天,穆栩园对她说:“予美要到乡下去了,船票买好了。”她听后一怔,半天都没有反应。这么多年来,她已经摸到了他的脾气。只要他安排好了的事无论谁都得顺从着去做。 予美把五妹带走了。五妹不情愿走,穆栩园一定要她跟予美去,他的想法有时候别人是搞不清的。何妈最担心的就是穆栩园把贝城的那个骚狐狸精弄到上海来,她不愿意予美去穆家花园就是这个意思。若是予美在上海,无论怎么说对穆栩园都是一个牵扯。一旦予美犯疯病了,谁都没好日子过。 码头上搬运工扛着东西上上下下。予美坐的是头等舱,坐统舱的人要等货运完了才放进来。 朱富送予美走,五妹的一个叔叔也一起走。大件的东西是托运的。 看着予美忧郁的白晃晃的脸,何妈心里格外的乱。 予美穿着一件本白色的绣花绸衬衫,外面罩着一件鹅蛋黄凤凰尾镂空花细绒线衫。 这件细绒线衫是何妈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织成的。不管予美对她怎样,她对予美总是要好的。予美是她带大的,现在又成了她的儿媳妇。若不是穆栩园,姓何的家族里再过两辈子也娶不到这样的小姐。在穆栩园对她好的时候,她对死鬼男人家的人是恨透了的。 穆栩园戴着礼帽,近来他的精力大不如以前。 那日夜里,何妈梦到他要死,一惊醒来浑身冷汗。自从这个梦之后,何妈又多了一份隐隐的担心。她对他的衣食起居更加当心了。 “五妹要照顾好大小姐。”何妈对站在予美身边的五妹说。 五妹看着何妈点了点头。一艘轮船突然高鸣汽笛,五妹吓得肩膀抖了一下。 “予美,住不习惯就回上海。”何妈对予美说。 予美目光忧郁地望着江面。风吹拂着她白色乔其纱的围巾。 “要什么东西就写信来,托人带给你。”何妈又说,她实在不明白予美为什么要去乡下。她自己是不喜欢乡下的,乡下的房子再好也不如上海的一个角。 朱富过来对他们说:“上船吧。” 于是他们一行人就上了船。 船舱里只有两个铺位,何妈触景生情地想到自己那年带着五妹到贝城去。那时候,天要比现在热得多,在码头上站了一会儿,脸上身上全冒出汗来。那是元昌送她们的。 “穆家花园的事情你能管吗?”穆栩园问予美。 “不知道。”予美答道。 “今年我在麦收之前就不回去了。”穆栩园说。 “你要去贝城?”予美一惊,问道。 予美问穆栩园这话的时候,何妈神经紧张得都要透不过气来。她目不转睛地盯着穆栩园脸,他脸上的哪怕是一丝丝细微的神情变化对于她来说都是很重要的。 穆栩园似乎感到了何妈的目光。他用锐利的目光扫了何妈一眼,说:“过两天就去。”何妈听到这话觉得不顺耳。 予美不做声,目光越过舱门看江上的船只。 有风,江上的浪蛮大,船在江水中摇晃。何妈感到头晕。“大小姐,广东话梅在你的手提袋里。”她对予美说。 “晓得。” “路上要当心,不要站在甲板上吹风。”她又叮嘱道。 予美没有搭理她。何妈感到非常难堪。幸好开船的时间要到了,朱富催他们下船。 穆栩园用怜惜的目光看着予美。“住不惯,就回来。”他再一次对予美说。 予美目光幽幽地望着父亲。何妈鼻子一酸泪水就涌出了眼眶,忙把脸转向另一侧。 船呜呜地拉响了汽笛。 “要开船了。”予美说。 “你们回去吧。”予美又说。 何妈像做梦似地离开了船舱。后来她跟着穆栩园站在码头上目送着轮船离开了码头,在江面上划了一个圈向远处开去。 穆栩园解脱似地说:“走吧。” 何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予美现在是她的儿媳妇了。她不放心,一个年轻的女子住在那个庄园是很危险的,越想越觉得后怕。这种不吉利的想法她只能放在心里,不敢说出来。 马车先把穆栩园送到商行,然后又把她送回了家。 何妈到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似地顺着脸颊滚了下来。以前,就在昨天她还觉得自己的下半生有靠了,这会儿又感到了一种空落落的飘浮不定。 她想到穆栩园说过两天去贝城的话格外地心酸,自己永远是个外人,人家才是一家人。她甚至想到了穆栩园和那个年轻的女人带着他们宝贝儿子的幸福情景。 何妈坐在沙发上伤心够了,到厨房去洗脸,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她从小橱里拿出观世音菩萨来,又拿出香炉来,点上香,把椅子上的棉坐垫拿下来放在地上,双膝并拢跪了下去,两手合十在胸前,嘴里默默地拜念起来。她一直认为观世音菩萨比洋人的耶和华什么的管用。她长久地跪着,不知道要向菩萨祈求什么。元昌来过一封信,说在广州除了生活不大习惯别的都还好。 那柱香烧尽之后何妈站了起来,拿出五妹写字用过的本子,本子里夹了一张元昌和予美的结婚照。元昌穿着西装,予美披着婚纱。这张相片就是她下半辈子的依靠。如果予美有了孩子,她就帮他们带孩子。从这张照片上往以后的日子想去便又觉得有许多的希望。苦日子在一天天地过去,她的儿子已经把种种到了穆家大小姐的肚子里了。 予美坐三贵的马车到达穆家花园的时候已是傍晚了。 天上布满了美丽的云霞,空气中飘浮着油菜花的香味,耳边能听到蜜蜂飞舞的声音。总算远远地离开上海了。 五妹从马车上先跳了下来,随后予美也从车上下来。 三贵的女人已经在花坛前等候他们许久了。 后面的三辆马车也都跟着来了。朱富从最后一辆车上跳了下来。 五妹见到娘,高兴地喊了一声:“娘”三贵的女人并不朝她看,而是眉开眼笑地对予美说:“大小姐终于来了。我吃过中午饭就站在这里望了。” 予美喊了一声:“三贵婶。” 五妹的三个兄弟帮着卸后面两辆马车上的东西。 “把箱子放在东厅里就行了。”予美说,“等歇下后我来收拾。” 朱富传话道:“大小姐说把箱子放在东厅。” 予美站在花坛边看这几个男人里里外外地忙碌。不一会儿,所有的箱子全搬进去了。 三贵的女人从屋里拎出一个硕大的瓦壶出来,她把瓦壶放在石桌上,又转身进屋去。 予美走过去看,瓦壶里泡的是粗茶叶水。 朱富吩咐车夫把马从车上卸下来带去吃料。 三贵说:“今晚就不走了。” 朱富说:“得走。两驾马车是租来的,和车夫谈好连夜回去。” 三贵说:“他们走。你不走,我那里好住。” 朱富看了予美一眼,说:“老爷最近的事多,得快点赶回去。” 予美也想留住朱富,但她实在不知道如何开口。 三贵家的女人拿出几只粗瓷大碗放在石桌上,一溜排开都倒满茶水。 朱富端过一只碗咕咕地喝水。 予美舔了舔自己干燥的嘴唇,五妹也舔自己干燥的嘴唇。予美觉得忍受干渴和忍受饥饿感觉是一样的刺激。有时候她想把自己虐待死,有时候她就想体会疼痛或是饥饿的感觉。 那几个马车夫都过来喝茶了。 三贵对女人说:“有没有烙饼?拿些烙饼来给他们带在路上吃。” 三贵的女人回家去拿烙饼了。予美看着她的背,她已脱掉了冬天的棉衣,身上穿着短夹袄,腰间系着藏青土布围裙,围裙上束着桃红色的丝带,这丝带艳艳的随着她走路的姿态左右飘动。三贵的女人不胖,但屁股却长得宽宽的。 五妹盯着石桌上那个硕大的茶水瓦壶,她想喝水。予美看到还有一只粗瓷大碗没人动过,便对五妹说:“拿那只碗倒水喝。” 五妹捧着大瓦壶倒茶水,那瓦壶比五妹的头还大。 五妹端起粗瓷大碗喝水,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最后竟呛得咳嗽起来。 予美心里不快。她以为自己对五妹的调教彻底失败了。一个粗俗的坯子再怎么调教,一不经意都会露出粗俗的那一面。元昌也一样,尽管他读的是南洋大学,英文说得跟英国人一样,可是在不经意的举手投足之间却露出了土味。特别是在床上烦躁的情绪像烟雾一样弥漫过来。予美微微皱着眉头努力克制这种情绪。因为从这一刻起她就是穆家花园的主人,像英国小说里描写的那样,自己是这个庄园的妇人。 三贵的女人拎了个盖篮走来。她把盖篮放在石桌上,揭开盖篮盖子,里面放着一层层的烙饼,饼上抹了香油,味道非常好闻。予美感到自己的肚子也在咕噜咕噜叫。 “大小姐进屋歇息,茶水和点心都准备好了。”三贵的女人笑着对予美说。 “不忙。”予美说,她要等朱富他们走了以后才进屋。 “大小姐路上累了。”三贵的女人说。 “还好,不累。”予美说。 她立在一旁看朱富和马车夫们吃喝。 朱富咬着烙饼走过来,说:“大小姐,风琴、缝纫机和留声机暂时放在教堂,明天他们会去把它们运来的。” “你今晚就赶回上海?”予美问朱富。 “赶到贝城。在贝城住一夜,明天一大早乘船回上海。”朱富说。 予美心里一沉,朱富去贝城肯定是去那个小女人那里。她不再问了。 朱富大约也看出她脸上的变化,马上解释道:“商行有几笔生意在那里。” 予美在鼻了里哼一声,又嘱咐朱富:“路上走好,天快黑了。” 朱富答道:“没有事。” “有钱吗?”她又问。 朱富说:“老爷给了我回去的盘缠。” 予美嗯了一声。“住不惯,写信给你父亲,我再来接你。”朱富说,目光中闪烁着机智。 予美恍惚地笑了笑。 马车夫开始套上吃饱了的牲口。不一会儿,朱富也跳上马车,朱富回过头来向她挥了挥手,示意她进屋里去。 三辆马车都过了吊桥,马小跑起来,朱富唱起了山歌。予美第一次听到朱富唱歌,朱富的歌喉是那样的洪亮,歌声是那样的自由自在。车渐渐地远去了,朱富的歌声也远去了,三贵他们拉起了吊桥。 予美的心情顿时全舒展开来了,像一望无际的田野,像天空中缱绻的云彩,像一只愉快的自由的小鸟。 “大小姐进屋去。”三贵的女人说。 予美随着三贵的女人进了屋。走廊里那一排玻璃窗擦得锃亮,白色的窗格上没有一丝灰尘,铺着青砖的地面也是十分清洁的。予美觉得比那年夏天来这里时的感觉要好多了。 厅堂里的香灰已全部清理干净。她的行李箱子堆放在中间。 “过几天,木匠来装纱窗纱门。”三贵的女人说,“老爷说乡下蚊蝇多。” 予美微微地皱了皱眉头,心里对父亲又感激,又怨恨。 “尺寸已量好了,来装上就行了。在小教堂做。”三贵的女人又说,“茶在茶壶里。” 予美揭开茶壶盖,看见十几片茶叶和四五朵杭菊,台几上的茶罩着一块白净的纱布。 “老爷说小姐过日子仔细,爱干净。”三贵的女人说。 “小姐饿了,瓷罐里有点心。”三贵的女人又说。 予美揭开描着金边绘着古时美女的瓷罐盖,一股麻油香扑鼻而来,是麻油桃酥,她已经很久没有吃这种茶食了。在白马市的时候,白马市的十字街上有一家很大的茶食店。 “三贵婶,去打一盆温水来。”她对三贵的女人说。 这女人拍了拍自己的头说:“我的记性太差了。”然后小跑着出去了,予美看她的背影,她的身子扭动得很厉害。 再次来到穆爱花园,予美获得了初次离开上海,到白马市的那种新鲜感,而此刻的新鲜感还带着踏实:自己是这片庄园的主人。 三贵的女人打来了洗脸水,予美从箱子里拿出一条崭新的粉红色的毛巾,顺便又拿出一瓶双妹雪花膏送给三贵的女人。三贵的女人见了雪花膏高兴得眉开眼笑,嘴里却说:“我们乡下人粗皮老肉的。” 予美洗过脸,发现五妹不在旁边,问道:“五妹呢?” 三贵的女人就到外面去喊:“五妹——”那声音又亮又长像唱山歌。予美心里再次感到愉快。予美在脸上抹了一层薄薄的雪花膏。 五妹蹦蹦跳跳地来了。 “把这水倒掉,自己去洗个脸,把手洗洗干净。”予美从箱子里拿出一条水绿色的毛巾来给五妹。 五妹拿着毛巾端着脸盆出去了。予美喝了两口茶,吃了三片桃酥,问三贵的女人: “我住哪个房子?” 三贵的女人说:“你住老爷的那个房,被子、褥子都拆洗过了。” “在我房里给五妹搭张床。”予美说。 “她住你隔壁那间房里。”三贵的女人说。 “帮我准备洗澡水。”予美吩咐三贵的女人。 “就去烧。小姐跟老爷一样的脾气,一到就要洗澡。” “五妹也洗。” “我们五妹跟上小姐真是好福气。”三贵的女人说着话走了出去。 五妹洗过脸进屋来,手里拿着挤成把的水绿色的毛巾。 “过一会儿在房里拉根绳子把毛巾挂上。”予美对五妹说。从瓷罐里拿出几块桃酥来给五妹吃。 五妹吃桃酥喝茶的时候,予美环顾厅堂,过两天,她要把所有的窗户上都挂上蓝色的花布窗帘。还要叫人在外面的空地上种上月季花、玫瑰花。然后再去看看田里的庄稼。去看看那些佃农的家。还要到附近的教堂里去做祷告,等明天把风琴和留声机、缝纫机都搬到这房子里来的时候,这里就是一个完善的优雅的庄园了。 予美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之中,忽而亢奋,忽而又忧伤。这是她为自己创造的新环境和新生活。她终于解脱了,远远地离开了何妈她微笑着闭上眼睛,此刻眼前立刻出现了阳光明媚的田原,耳边响起了少女合唱的赞美诗。自己又穿上了洁白的连衣裙,在绿色柔软的草地上奔跑、跳舞。 三贵的女人不知什么时候进来的,站在她的面前喊她去洗澡。这女人冷不丁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她的好心情顿时云消雾散。 以后的三天,天每天都阴沉沉的,像随时随地都要下雨。可雨偏偏就下不下来。 若美收到予美一封很长的来信。这封信是她们姐妹俩分开后予美写给她的一封最长的来信。信中还夹着两张照片,一张是予美和元昌的结婚照,还有一张是予美一个人的婚纱照。这两张照片是他们举行过婚礼之后回上海补照的。从照片上看,元昌的样子英俊而端正,眉宇间全是正气,那双眼睛里充满了智慧,一副要做大事的样子,这和她印象中的那个秀气而懦弱的男学生完全是两个人。何妈用手指狠狠地戳元昌的头,骂他是不争气的东西。他一声不吭地垂着两手听凭何妈斥责的样子给她的印象太深刻了。就是那年夏天他和柯远一起到穆家花园的时候,他还是显得窝囊不堪。没想到他和予美一结婚就如此地精神焕发。现在再回过头来想柯远的样子很是猥琐。想到柯远,若美心头就掠过一块乌云。好在这段经历早已像一本读过的乏味无比的书一样被塞在了床底下。照片上的予美,头上戴着缀满了荷叶边的白色轻纱的帽子,白色的婚纱从头上披到肩上,领口和袖口也镶满了荷叶边,照片是半身的,予美的胸部很丰满。若美一直很羡慕予美丰满的胸部。 披着婚纱的予美非常美丽。但予美的眼神却没有新婚女子的温情。在她明亮的双眸中隐藏着忧伤。“予美聪明得过头了。聪明过头的人总是活得不惬意。”若美凝视着照片想。 信是用沾水钢笔写在浅蓝色的西洋信笺上的,一共四页纸,信封却是用毛笔写的。 落款地址是穆家花园,信戮却是“上海”。 若美看信。 亲爱的若美: 你接到我的这封信也许会惊奇。我又回到了两年前的那个地方。这个地方曾给了我地狱般的印象。这么说也许太过分了,父亲知道会很生气的。他挣下了这么一大片庄园,这是他的骄傲。到这里来完全是一瞬间的决定。三月,我和元昌办完了婚事。这是不得已。在我还是少女的时候曾想当一个终生不嫁的修女,把灵魂和肉体都献给上帝,我没有成功。父亲曾把许多的希望寄托在我身上,盼我成为一名才女,我让他失望了。是他先让我失望的他一直与何妈有染何妈是个善良的女人。待我们三个孩子是很好的,她给了我们母爱。可以说是圣母的化身。 直到那个雨夜,我发现了她和父亲之间的肮脏的秘密才把她看成是个女佣。 低垂的帐帷,帐帷前放着两双鞋。帐帷像一个得了疟疾的病人在发抖。一个纯洁少女的灵魂,在那个雨夜被玷污了。我知道了可恶的欲望。你知道我和元昌在那间散发着霉味的书房里干了些什么吗?我勾引他,他拥抱了我,我扇了他一个耳光你知道他干了什么吗?他把他那坚硬的东西贴在了我的肚子上。那天我穿着件白色的连衣裙。他吻了我。他的脸涨得通红。而我却有被强奸的感觉。这是我的第二次过错。当初我一走进穆家花园,我就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这是有“内容”的大房子。白漆漆过的高大的窗框便是。因为这窗嵌在了中式的房屋上。这回我买了西洋图案的大窗帘,把所有的窗子都拉上窗帘。当我第二次走进这间大房子的时候,依然感到了这房子的“内容”。与其在上海幻灭,不如在这个大房子里幻灭。结婚本是人间一件快乐的事,但我没有感到快乐。回到上海以后,我就没有再和元昌同床,他去了广州。他说他将来会成为让人刮目相看的人。父亲和贝城的那个年轻女人是无法割断了。那女人为我们生了一个弟弟。我临上船时候,父亲还说过两天要到贝城去。我离开上海后,他可能会把他们接到上海去。你见过他们。 我的婚礼是人间最没有色彩的婚礼。就这样我都快受不了了,元昌没能等到天黑。 何妈不想让我来穆家花园,但这话她又不敢直说。一个可怜的女人。五妹也不愿意离开上海,但是她还是跟我到穆家花园来了。这里是她的家。我强迫她回家的。 我回上海后,一次电影院都没有去过,只能看看报纸上的美国电影广告。在上海,我没有一个朋友。 你也把我看作神经质的人?我好好的,没有病。 我不知道除了元昌而外还有别的什么男人会娶我。先说跟他好是为了惩罚父亲的。 父亲跟何妈姘居……我以为父亲不会同意我和元昌的婚姻。但我估计错了,父亲是个唯利是图的人。他在元昌身上做了投资。 穆家花园还算好,我将在这个地方过一辈子。 …… 予美的信很长,充满不愉快的情绪,若美分三次把信看完,不由落下泪来,若美看到了予美混乱的思维。予美对生活中的事情过分计较了。如果她得过且过,生活完全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若美觉得予美的选择又错了。穆家花园只能是个坟墓。予美到了那里只能等死。唯一的希望就是等元昌回来把她带出去。她不必管父亲的事情。若美是理解予美的。予美一定非常孤寂了才会写这样的带着呻吟的信。若美并不觉得父亲像予美讲的那么可恨。 她又看元昌的照片,实在看不出元昌有什么不好来。元昌是南洋大学的,他的英语说得相当好,他穿西装的样子风度翩翩,特别是这一年来,他越发像场面上的人了。 予美把结婚看作被凌辱,其实男人都是这样的。自从经历了失恋之后,若美觉得自己变得比过去沉稳了,尤其是和萧宗易成了朋友之后。若美又拿出父亲写给她的信来看,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这么多误会,世界上或许会少掉许多麻烦。予美对父亲和何妈同居一事,她对萧宗易讲过。萧宗易却是另一种看法:应该感谢何妈才是,她抚养大了你们,又安慰了你的父亲,这个女人真是伟大。萧宗易是学医的,他给若美解释男女的生理需求。 因为第一次恋爱的失败,若美这回非常谨慎。她跟萧宗易仅仅是散散步,偶尔在一起吃顿饭,或是在校园里找个荫凉僻静的地方说说话。萧宗易给她的最大安慰就是他能够听她说话,等她说完之后,他微微一笑,或者轻轻地说:“那有什么。” 因为萧宗易的出现,她不再那么烦躁不安了,上课的时候也不走神了,她的功课也学得比较好了。萧宗易约她暑假去海边或是到什么名山大川去旅游,她没有答应。轻易的许诺是厄运的开始。她想回上海看看父亲。父亲上次来信说身体不如以前了。父亲对她是很重要的。尽管她自己在多数的时候认为今后是要自立的,但没有父亲的支持很难说会有现在的“自立”。如果小家小户的女子碰到柯远这样的事情,肯定就屈就了。她不屈就主要依靠父亲的强硬态度。时间相隔越长,她对柯远的内心就看得越透。柯远和他的母亲设了一计。人不可以有同情心,就是有同情心,也要有个分寸问题。柯远这么个大男人说什么也能活下去。若美有时对萧宗易谈起柯远的那些主义来,萧宗易对此极不屑一顾。萧宗易是崇拜西洋的东西,但不是什么主义的崇拜者。若美也觉得那些都是虚而又虚的东西。因为对柯远的反感和恼怒,她对什么主义之类的东西也持抵制的态度。用萧宗易的话说,人首先要救救自己。 若美又把予美的信看了一遍。她没有想到那年自己和柯远发生的事情的同时,予美也和元昌发生了一件事情。她能想象出予美在新婚之夜的情景。 小闹钟冷不丁地闹了起来。若美看了看钟,四点半了。萧宗易和她相约四点三刻在校门口见面,然后去鼓楼楼上小坐一会儿,晚上在马祥兴吃晚饭。 五月是南京一年之中最美丽的季节。这个城市沉浸在翠绿之中,它不像上海那么喧哗纷繁,它很有历史,城南的每一个小巷里都好像埋藏着《桃花扇》那样的故事。若美觉得这个城市很像《红楼梦》中的大观园,更有秦可卿的房间里的那种庸懒和淫乱。上个礼拜,萧宗易带她去夫子庙。在路上,她看到了一些倚窗而立的歌妓,没有一个像上海的女郎那样穿袒着胸的连衣裙,个个穿着旗袍。萧宗易打趣道:“南京女人把淫欲包裹起来,上海女人是把淫欲袒露出来。”是包裹好呢?还是袒露好呢?她记不得在一本什么书上看过这样的话:所有的有教养有身份的太太和小姐都在心眼儿里对妓女生活羡慕不已。 若美换上了一件深蓝底色的印着白色的双圈图案的府绸旗袍,又披上了一件丝光线钩织成的网眼花披肩,脚上穿上黑色的山羊皮系带皮鞋,背上意大利制造的羊皮小坤包。自从上了大学以后,她就告别了中学时代的那身少女打扮,白色的、粉红色的、浅绿的带灯笼袖的荷叶边的连衣裙不穿了。她现在是大学生的打扮,文静而典雅。 萧宗易在校门口等她。 他的背影使她猛然想到了柯远,她的心又隐隐地被针刺了一下。要彻底忘却一个人是很难的,尽管结识了萧宗易以后,萧宗易给了她很多的安慰,她不孤独了。 “嗨”她和他打了个招呼。 他们沿着一条青石小巷向鼓楼方向走去,长长的巷中只有他们两个人,从篱笆里探伸出来的花枝给小巷增添了许多画卷中的朦胧春色的情调。花瓣落在地上,地上一片片的粉红。 “你姐姐来信了吗?”萧宗易问道。 上次他们见面的时候,若美和他谈到过自己近来的几件烦心的事,其中有一件就是予美很长时间没来信了。若美听他这么问道,心里一阵感动。 “来信了。她到乡下去住了。”若美说。 萧宗易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一阵微风吹来,小巷里全是沁人的花香。 “我们家在乡下有一个很大的庄园,那片房子有很高大的窗户,门窗都是用白色的漆漆的,是我父亲考察西洋式房子盖成的。予美喜欢英国作家华尔华兹的作品,喜欢那种浪漫主义的情调。” 萧宗易在鼻子里嗯了一声。 若美猜不透他的意思。 他们走出小巷,斜阳把嫩绿的法国梧桐叶子染得金黄。这是一个温情而伤感的时刻。 萧宗易拉着她的手一起登上了鼓楼。他们站在这个古老建筑的平台上眺望着远处的风景。 萧宗易细长的眼睛里透出了忧患意味,“我们这一代人会很动荡的。”他的声音沉沉的。 若美听了这话不由得浑身一阵发冷。她朝他的身边靠了靠,觉得自己像一片风中的树叶。 “什么可怕的事情都会发生。”萧宗易说。 他的声音在若美听来有点像巫师或是什么预言家。 “有钱的人会变成穷光蛋,没钱的人会变成暴发户?”若美问道。在她看来,没有钱是最可怕的事。 “到底是商人的女儿。”萧宗易像是嘲讽地说,却亲热地搂了搂她,让她感到了有依靠的安慰。 若美想到了几年前轰轰烈烈的罢课、罢工、罢商、游行,就问道:“你说是革命?” “革命是什么?”萧宗易反问。 “游行呗。” 萧宗易耸了耸肩。 “打仗?”若美仰起脸看着萧宗易问道。她想到那些背着枪、衣衫褴褛的军人就心慌意乱。但她对革命没有坏印象,正是有了辛亥革命,女性才得到解放。 “是这个意思,恐怕要比打仗来得更可怕。”萧宗易说。 “我父亲说人在任何时候都需要买东西。”若美说。 萧宗易微微地斜视着她,他的那双细长的眼睛好像总是带着怀疑的神情。 “这是商人的哲学。你父亲一定是个穿西装的人吧?”他问道。 若美被他这么死盯着看,觉得很不舒服,她把头转向另一侧,说:“他不仅穿西装,而且还上教堂,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帮上帝赚钱。”萧宗易笑着说,想幽默一下。 若美感到他幽默得别扭。她以为幽默是柯远的,她已经厌倦了油嘴滑舌的幽默了。 萧宗易看出了她的不快,轻声说了句:“对不起。”他看着远方,目光变得严峻起来。“我舅舅在湖南,他一家都被起来造反的农民杀了。只有一个三岁的小儿子在我大姨家逃脱了一死。我母亲只有这么一个兄弟。她家上面三代都是单传。” “他家的雇工造反?”若美不解地问道。 “我舅舅对家丁和雇工都很好。” “怎么会呢?” “是农会。” “农会?农民党?”若美还是不解。她觉得这是件特别可怕的事情,她想到穆家花园周围的那些村落。那年她和柯远到那些村落附近去散步时,那里的人和狗都用仇视的目光看着他们。她害怕起来,“我姐姐一定要住到乡下去。” “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乡下最好是别去。”萧宗易沉沉地叹气。“我收到湖南的信之后,整整失眠了一个礼拜。我舅舅是个好人,他信佛教。每年春荒的时候,他都让人在街头架起一个大锅,熬上一大锅粥,施舍穷人。去年暑假,我还在他家里住了半个月。没想到竟是生离死别。我有个表妹,模样十分美丽,会弹琵琶,还会画画,被火枪打死了。她是我舅舅的掌上明珠。” 萧宗易看着若美,他的眼睛湿润了。“她才十七岁,还没有许配人家。” 若美躲开他的目光,她不敢正视男人悲哀的眼睛,脑子里乱纷纷的,往日的影象在她眼前叠映。她想到父亲的那个美丽的年轻的女人。在贝城,那个管家的女儿告诉她,那个年轻的女人会吹箫,还会画画,还是什么人家的小姐。还有穆家花园的那个大宅子,大宅子周围深而宽的河沟。傍晚阳光斜映在水面上,水面上的红铜色的反光。予美坐在昏暗的书房里看书时那忧郁而神经质的样子。 “农会不会到江浙来吧?”她问萧宗易。 “谁知道。”萧宗易心不在焉地答道。 “共产党是不是要把有钱人的财产全部分给没有钱的人?国民党的三民主义和共产党的共产主义有什么不同?国民党为什么要联俄,联共,辅助工农?” 若美有许多想不明白的问题,这些问题萧宗易也无法向她解答。 萧宗易沉默。他凝望着远方。 若美顺着他的目光向远处看去,心情变得像远处的紫金山一样沉重。春光无限好。 她第一次为社会的命运和自己的命运担忧。这无限好的春光能有多久? “要是我们这辈子能平安过去,以后随便怎么革命也不要紧。” “那你的儿子,你的孙子呢?” “想不了那么多了。”若美绯红了脸说。 萧宗易深深地叹了口气,说:“是呵,想不了那么多,只怕我们自己都难保。” “你那么悲观?” “这是现实,一个家族一夜之间就会被彻底毁灭。” “你爱你的表妹?”若美紧紧地挨着萧宗易,仿佛世界的末日即将来临。 “她很美丽,也很聪明,我舅舅不开化,不愿送她到长沙去上学。如果她上学了,在学校也能逃脱这一死。她是很想上学的。去年夏天,她还和我谈到她的苦闷。” “太惨了。如果真有个桃花源,我们就躲到那里去,与动乱的世界隔绝。” “女子之见,傻话。”萧宗易转过身低下头看着若美,他的脸和若美的脸靠得很近。 若美感到了他身上的男性的炽热气息,这种气息里带着深切的哀伤。这种哀伤拉近了若美和他的距离。 “我真恨。”萧宗易按着若美的肩说,“我还活着。” “见到你,见到所有年轻美丽的姑娘,我都会想起我的表妹来。你能分担我的痛苦吗?” “能。”若美毫不犹豫地说。在她最痛苦最迷惘的时刻,是他抚慰了她那伤痕斑斑的心灵。 “谢谢你。”萧宗易低声说道。 若美感动了。他们手拉着手走下了鼓楼。 “以后我们到外国去。去美国,远远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若美说,“我们可以去美国留学。” “以后呢?”萧宗易反问道。 “以后永远不要回来。”若美的心在发抖,她希望萧宗易赞同她的想法。 “我是长子,最小的弟弟才九岁,我的父母希望我能支撑起这个家,希望我学成毕业后能开一个诊所。”萧宗易很认真地说道,“我不能逃亡。” 若美朝他的肩看去,觉得他的肩头压着看不见的重担。这个重担又拉开了她和他的距离。她沉默了。 他们在马祥兴菜馆吃了一顿晚饭。萧宗易执意要请她。若美觉得自己不配领受这份好意。因为她对他所有美好的想象全被他极务实的谈话击得粉碎。然而他们的关系却朝着她此时此刻不希望的方向发展了一步——他在她的宿舍楼前吻了她的手。 他的嘴唇温暖而湿润。不知为什么若美却没有心旷神怡的感觉。她一回到宿舍就用香皂把手洗了一遍又一遍。后来她又恨自己洗了他的气息。 这夜她失眠了。她反反复复地回想萧宗易和自己在一起时说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细小的动作及表情。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具体。 她想象自己一旦嫁给他和他一起过日子的情景。想象他的温柔和他的粗暴。想象未来的公婆和小叔子、小姑子一大串人轮流来要钱的情景。而她自己则是一个名存实亡的主妇,大小的事情得由公婆说了算。自己则一天天地变得琐碎起来。 这些还都是她自己的想象。萧宗易从未向她提及过以后的事,她是杞人忧天。用何妈的话说:过一天说一天的话。但是她爱他。 天快亮的时候,若美迷迷糊糊地睡去。不多久又做了一个可怕的梦,几个五大三粗的乡下汉子,把一个年轻的女人按倒在场地上强奸,惊醒时,天已大亮了。 明媚的春光透进了窗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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