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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学,学校课业还不是顶重的时候,城仲摩依约来到逸仙路旁的大厦,开始他“保姆”的生涯。
  “先生找哪一家?”这栋大厦管理员十分尽忠职守,对于面孔生疏的人,一定把关到底。
  “您好,我找十五楼B座的邵太太,麻烦您帮忙通知一下。”
  开学后的城仲摩经过飞扬的规劝,已把那性格的小辫子剪了,利落的短发让他看起来朝气十足。
  确定有城仲摩要找的人后,管理员便将他放行。按照管理员的指示,城仲摩绕过中庭右侧的小花园后找到电梯,按下第十五层楼的数字键,电梯便缓缓爬升。城仲摩背对电梯门,面向透明玻璃,看着眼中原先偌大的中庭慢慢变小。他想,要在台北买一间这样的房子一定很贵吧!
  亭台、楼阁、花园、假山,处处显示出这整座大厦的身价。就连电梯内的紧急按钮周边都是镶金的。城仲摩感叹世间的不公平、社会的贫富不均。同样身为人,有人出门乘坐豪华轿车、吃满汉全席,有人却坐11路公车,吃着馒头配水的日子。
  怪了!他想,今天的思想怎么如此多愁善感!算了,还是把这恼人的情绪暂丢一旁,先面对即将来到的问题。
  保姆!Baby-sitter!他笑自己。
  电梯在十五楼“当”地一声,就打开了。出了电梯,城仲摩很快找到了他要找的地方。他按一下电铃,不久就看见一名女子来开门。
  女子头发在后高挽成髻,鼻梁上挂着一副银边的眼镜,身着一套宝蓝色的套装,淡淡的口红轻附在唇上,没有眼影、没有腮红、没有耳环,没有任何一点首饰在她身上,看起来很清爽、大方。
  “你一定是城同学了,飞扬常跟我提起你,不过你本人比他形容的还好看。”
  城仲摩被她邀入室内,他确定这女子就是飞扬口中的小阿姨。
  “谢谢!”对女人或女孩,城仲摩向来话不多。
  “我不知道飞扬跟你提了多少,不过,我想在你接受工作之前彼此先说清楚,这样比较好办事。”
  城仲摩欣赏她的开门见山。
  “我儿子今年八岁,上小学二年级,我因为工作的关系,所以要请人来家里陪他,之前我请了好几个佣人兼保姆在家,但是都被我儿子气跑了,所以我才想找个男性保姆,看有没有办法治治他。至于你工作的时间从下午五点半到晚上十点,礼拜六、日也是如此,如果你觉得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可以提出来。至于薪水,一个小时六十元,你觉得怎样?”
  城仲摩没见过有母亲这样说自己儿子的,他不懂这做母亲的心里在想什么。对他而言,只要有钱赚就好。
  “很好,你儿子叫什么名字?”
  “邵昕磊,我叫他出来跟你认识认识。”卓少筠,也就是飞扬的小阿姨,往左侧走道喊着:“小磊,出来!”
  不一会儿,走道右侧第一间的房间打开了,走出一个全身黑的小孩子,怎么说全身黑呢?只因小孩穿了一套黑色休闲服,加上黑头发、黑袜子,和黑皮肤。
  如果城仲摩不是事先知道邵昕磊八岁,以他瘦小的身形看来倒像五、六岁。
  “小磊,叫城哥哥,他是飞扬哥哥的同学。”卓少筠将邵昕磊拉到自己身边。
  城仲摩瞧着他,在他眼中读出一股顽皮、一股倔强。
  “城哥哥好!”邵昕磊安分地叫着。
  城仲摩笑着,他知道那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你好,小磊!”
  “好了,小磊,妈现在要去报社上班,你在家要乖乖听城哥哥的话,知道吗?”卓少筠摸摸邵昕磊的头,转而对城仲摩说:“麻烦你了!”
  原来卓少筠在报社当编辑,所以工作时间和一般人不太一样。送走了卓少筠,老太太仲摩再回到客厅,邵昕磊还坐在客厅一动也不动。城仲摩也坐下了,不过他没看邵昕磊,反倒彻底看了一遍这个家的全貌。结论只有四个字:简单、大方,一如卓少筠。城仲摩开始欣赏这个女人了。
  当他的思绪再回到邵昕磊身上时,城仲摩想到自己的童年几乎是自己一个人过的,他羡慕现在的小孩子命好,父母还替他们请家教、保姆什么的。他看着他,不知道要从哪里着手。
  “功课做完了吗?”他不想这么问,他知道小孩子最讨厌别人念叨他,而且就算功课没做完也无所谓,少写一天功课不会影响他人格发展,更何况台湾小学生的回家功课已经够多了,偶尔让他罢写也无妨。于是,他决定——
  “我们出去玩吧!”
  “什么呀?我妈叫你来教我念书,不是带我出去玩的!”邵昕磊内心虽然高兴,但不免想挣扎一下,更何况他的道具都在家,如果出去,就整不到城仲摩了。
  “这样啊!”城仲摩假装在思考。“那么,你功课做完了没?”
  邵昕磊点点头。
  “有没有不会的?”
  邵昕磊摇摇头。
  “既然你功课都做完了,也没有什么问题,那是不是就可以出去玩了?”
  邵昕磊点点头,随即又摇摇头。
  “这又是为什么?”城仲摩不死心,非要带他出去。
  “如果老妈知道,她一定会不高兴!”邵昕磊虽然顽皮,但也很孝顺。
  “那——好吧!”城仲摩故意把话拉得很长,然后再配上失望的表情。
  “可是——”邵昕磊果然如他所想的,开始心动。小孩子嘛!哪个不贪玩呢?“如果——妈妈不知道的话……”虽然爱玩,邵昕磊说得很心虚。
  “好啦!我知道该怎么办。如果你妈生气的话,我来跟她说,这总行了吧!”
  在城仲摩的一番说辞下,邵昕磊终于还是被打动了。
  城仲摩带他到附近的路边摊先吃些东西填饱肚子,随即带他到民权东路上的一家保龄球馆。
  “以前打过没有?”城仲摩看着邵昕磊瘦小的身躯拿着八磅的球,似乎有点过重。
  “没有。”邵昕磊从未接触过这类球类运动,正确的说,除了在学校玩躲进球外,他没接触过其他球类。
  “没关系,现在我教你,很容易学会的。首先,站成这个姿势。”城仲摩在球道上站直,脚成“丁”字,有点像模特儿的站姿。“左手的拇指、中指、无名指插进洞内,然后向前慢步,身体也跟着下坠,在丢出球的时候,把身体压到最低,同时手要伸直,手掌顺势将球推出去。”城仲摩发现邵昕磊和他一样都是左撇子,所以教他也比教使用右手的人更容易。
  在城仲摩的教导下,邵昕磊也有模有样地站在球道上打球。
  “很好,就是这样!”
  城仲摩不断地鼓励邵昕磊,一局下来,邵昕磊的姿势已经练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只是力道,但这需要长时期的训练,况且,一个八岁孩童能使出的力气毕竟是有限。
  一局十球下来,邵昕磊的力量也相对用了不少,城仲摩决定玩到此为止,虽然邵昕磊颇为失望,但城仲摩向他保证,下次一定再带他来玩。
  步出保龄球馆已是九点了。
  “你妈快下班了,我们回去吧!”城仲摩心里盘算好了时间,但是他没想到回到家却早有人在等着他了。
  “妈咪,你回来啦!”邵昕磊没想到母亲今天提早下班,对于自己出去玩的事他有些心虚,下意识地往城仲摩后面躲。
  在报社办公的卓少筠,一想到今天的保姆是第一天上班便特别担心,她赶忙办完事,向总编辑请了两小时假回家,没想到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急得她像热锅上的蚂蚁。打电话给飞扬,没想到连他也不在家,恐惧一度如浪潮般毫不留情地向她袭击。
  “小磊,回房间去!”卓少筠对待孩子一向采取开明态度,但此刻的她被焦虑、等待冲昏了头,强压住心中因忧心而转换成的怒火。
  畏于母亲的忿怒,邵昕磊小跑步走回房,他甚至连城仲摩也不敢再多看一眼。
  从一进来到现在都没开过口的城仲摩,看到了卓少筠因担忧孩子而产生的怒气,他可以了解,他也愿意道歉,毕竟是他的不是。
  “邵太太,我很抱歉,如果我知道你会提早下班,我一定会早点带小磊回来。”
  “如果你知道我会提早下班,一定会早点带小磊回来?”卓少筠难以置信地重复城仲摩的话。“城同学,我想请问你,今晚你们去了哪里?”卓少筠忍住气,希望自己不要错判好人。
  “我带他去打保龄球!”城仲摩显然不觉得自己有错,更不知道自己的话会引起轩然大波。
  “保龄球?你带我儿子到那种地方?”卓少筠不敢相信。
  “那种地方?邵太太,我想你误会了,现在打保龄球是一种时尚,不是你所想的那样。”
  “不用你来告诉我打保龄球是种时尚,如果我儿子要去,我会自己带他去,用不着你费心,你的工作只负责照顾我儿子!”卓少筠的口气有点僵硬。
  城仲摩无法把眼前的卓少筠和下午的卓少筠联想在一起,下午的她俨然一副职业妇女的利落,说话果决、理性;现在的她换下套装,穿上休闲服,头发散乱在肩上,看起来有一点失控,但却更有吸引力,即使在忿怒的情况下,城仲摩仍然觉得她很美,美得很野。
  “我想你可能不太适合这份工作。喏!这里是今天的薪水。”卓少筠递出一个纸袋在桌上。
  “卓小姐——”城仲摩突然发现不能再称呼她“邵太太”了,为什么?他也不知道。
  “邵太太!”
  卓少筠纠正他。
  “你已经离婚了,不是吗?”城仲摩看着卓少筠,眼神坚定。
  卓少筠被他盯得不知所措,她觉得城仲摩的眼神好吓人。
  “卓小姐,我可以体会得出你一个人带孩子的辛苦,但只凭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我知道你是个好母亲,但那不足以表示你做的任何事都是对的。”他顿了会儿,又继续说:“带小磊出去没有事先告知你,那是我的错,但罪不至死吧?更何况,你并没有叫我别带他出去,小磊才八岁,但他已经面临了单亲家庭的生活,不让他到外面去学习新的事物、新的观念,你叫他只要天天在家做好功课等你回来吗?你这样不是在帮他,反而是在害他!”城仲摩尽可能地告诉卓少筠他的感觉,毕竟他也曾经走过这段路。
  但他的好心规劝在卓少筠听来却像是在讥讽。
  “你说我在害他?你懂什么?难道我愿意让他过单亲生活?让他每天晚上一个人在家?让他变成孤单的孩子?你什么都不知道,凭什么以一个救世主的姿态来跟我讲话!”卓少筠十分生气,她不懂为什么这个社会在离了婚的女人身上都印上不好的烙印。离婚是双方面的事,为什么被责怪的到头来还是女人?她生气地用鄙夷的眼光看城仲摩。
  “好!好!好!算我不对,好不好?请你不要动怒,待会儿也请你不要责怪小磊,是我执意要带他出去的。既然你回来了,那我先回去了。明天我再来,拜拜!”
  难怪孔夫子说: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
  城仲摩不给卓少筠有拒绝的机会,径自拿起原先放在沙发上的背包,向她挥挥手,转身离去。
  怒气未消的卓少筠错愕地看着城仲摩轻易地从她身边离去,她觉得自己被这年轻小伙子摆了一道。
  怎么会这样?
  ※ ※ ※ ※ ※
  接连好几天,城仲摩很安分地留在大厦内,怕再引起一场无谓的轩然大波。
  至于邵昕磊,城仲摩不确定卓少筠和他说过什么话,他变得安静了许多。城仲摩原想找他聊聊,但随即作罢。他想,卓少等效都视他为洪水猛兽,他又何须多此一举!
  他随手翻着昨天从重庆南路买回来的书——
  梭罗的《湖滨散记》。
  他买这本书的理由很简单,只因他在书中读到这么一段——
  我走向林野,是因为我希望能从容不迫地过活,只要对付生活所必需的最基本要素……
  我离开林野,就跟我到林野去,具有同样充足的理由。我觉得我可过的生活有好几种,不必为这一种隐居生活多花时间。
  惊人的是,我们很容易糊里糊涂地习惯了一种生活,给自己踏出一条一定的轨迹。我在那里还没住上一个礼拜,我的脚已经从门口到池边踩出一条小径了……
  由此看来,世问的公路是何等的陈旧和污浊,传统和习俗形成了何等深深的车辙了!
  单凭着喜欢这数行字的冲动,他买下了它。
  当他沉浸于梭罗的文辞之中时,他感觉有个东西在扯动他的衣领。
  他转身一看,是邵昕磊,他的小手正牵动着城仲摩。
  “怎么啦?”
  对于主动向他示好的邵昕磊,城仲摩感到好奇。他看过邵昕磊的在校成绩,好得不须要有人教导,那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他背叛母亲的教诲?这个答案没有让他等太久。
  “我肚子痛!”
  城仲摩这才注意到,他的小脸露出惨白的颜色,嘴唇也不再红润,但是却没有很痛苦的表情,显然地,对于这种疼痛,他已不是第一次了。
  城仲摩不做二想,立刻拿起钥匙,抱着他,到了最近的忠孝医院急诊室。
  医生表示邵昕磊得了盲肠炎,必须立刻开刀,不过要有家属同意才行。城仲摩立刻通知正在上班的卓少筠,她随即在十分钟内赶到医院。
  手术进行得很快、很顺利,不到一个钟头就结束了。回到家里,卓少筠才整个人放松了。
  “别紧张,这小手术几乎每个人都会碰到!”
  城仲摩把邵昕磊安置在房间后,又到厨房倒了杯水给卓少筠。
  卓少筠颤抖着手接了过来,体内的恐惧一时之间还是没有办法抑止。
  “我好害怕,他从来就没生过什么重病。真的,我怕死了,我以为我会失去他。天哪!还好有你在家,不然小磊一个人痛苦的时候,连我这个做妈的也不能在他身旁。”
  “别这么自责,你只赋予他生命的权利,其它一切就不是你所能掌控的,况且我刚才也说过了,这是很平常的事,别把它看得大严重。”
  慌乱中的卓少筠显得更无助了,由今天这整件事看来,城仲摩处理得很好,她已不再将他视为一个普通大学生,而是一个男人。
  她倚靠在他厚实的肩膀上,心里确确实实地安定了下来。听着城仲摩浑厚的声音自胸腔传出,她才真正感觉到,女人实在需要有个肩膀可依靠,有个臂弯可停泊。
  “对不起,今天,你的肩膀请借我用用!”随着城仲摩心跳的脉动,她的情绪也渐趋于缓和。
  城仲摩没说什么,只是左手揽着她的肩,轻轻地安抚着她。
  淡淡的紫罗兰花香飘进城仲摩鼻里,身旁的卓少筠看起来是那么疲惫,纤嫩细滑的手臂在城仲摩粗糙的手掌下更显光滑。
  这是多娇嫩的肌肤啊!他暗忖。
  洁白的肌肤让人感觉不出那是一个生过孩子,且年龄二十八岁的女人该有的。城仲摩想着。
  他又想到同班女同学中,能像卓少筠一样拥有这弹指可破的肌肤者,几乎没有,大多数都有青春痘在脸上。
  卓少筠睡着了,头从他肩上滑到胸前,即使是这样不舒服的姿势她也没动,可见得她真是累坏了。
  城仲摩把她抱回房间,未在她房里逗留就出来了。
  折腾了一晚上,时间已经是十一点了,他其实可以回去的,但他没有走,他决定守在这里当他们今晚的守护神。
  他二度翻开梭罗的《湖滨散记》,很快地他又融入其中,但这次没有人再打扰他。
  ※ ※ ※ ※ ※
  自从发生邵昕磊盲肠炎事件后,卓少筠对城仲摩的印象彻底改观了,她不再限制邵昕磊的行动,对城仲摩的态度更是大幅度的扭转。
  “仲摩,才一个月没见,怎么人好像变胖了?”其实他的身材一点没变,但飞扬总爱调侃他。
  “有吗?大概是生活太安逸了吧!对了!最近在忙什么?怎么很少看到你?”城仲摩不怀好意地看着飞扬,脸上的笑容让人觉得有点“邪”。
  “没什么,还不就迎新吗?你知道的嘛!”飞扬避开他的眼神。
  “是吗?”他用那种不以为然的表情看着飞扬。
  “好吧!我告诉你,我正在追一个中文系的女孩。白薇,你听说过吗?学校的游泳队,中文系的才女,还是期刊的主笔。”飞扬向他炫耀着,好像良己已经追上她了。
  不料,城仲摩却摇摇头。
  “什么?你竟然没听说过?算了,你要是听说过我才真该惊讶!这样吧!改天我介绍你们认识。”
  飞扬潇洒地说着,但心里深怕白薇会喜欢上城仲摩,这不是不可能的,至少想透过飞扬来认识城仲摩的女人太多了,只是他无心于此,否则,飞扬相信,没有一个女人能逃离他的手掌。
  城仲摩跟飞扬摆摆手,说他没有兴趣。不一会儿,他告诉飞扬,说他要去上课了。
  “你下午不是都没课了吗?”飞扬叫住他问。
  “我去听学长的课,数理哲学,听说顶难的。要不要一道去?”
  他热心地邀飞扬,飞扬摇摇头,哲学已经够教他受的了,现在再加上“数理”二字,他想他是疯了才会去旁听。
  飞扬很佩服城仲摩,永远都是那么有活力,求知对他来说是件快乐的事,反观自己,却正好相反。
  踏上斜坡,飞扬准备往图书馆去,准备他的期中报告。
  “飞扬!”
  远处,他听见有人在叫他,是白薇。飞扬很高兴地朝她走去。
  “白薇,没课啊!”
  “是啊!你呢?很忙吧!听说你们系的课都很重?”
  听到她如此关心自己,飞扬很高兴,话匣子一下就打开了。
  “刚才那个是你同学啊,我觉得好眼熟!”白薇突然插进来这一句,虽然很奇怪,但飞扬还是照实回答:
  “他是我的死党,城仲摩。怎么,你认识?”
  其实到现在,飞扬仍然不清楚城仲摩为什么会那么红!他从不参加校内社团,甚至连班上活动他都不参加。据飞扬所知,他不是在教室上课,就是在小阿姨家工作,另外一个地方则是“央图”——中央图书馆。
  因此,飞扬找不出他出名的原因。不过自己并不嫉妒他,甚至,他还以有城仲摩这个好友为荣。
  “城仲摩?我知道了,他就是那个台湾省高中组作文比赛第一名的城仲摩。我还记得那年的题目是《谦受益,满招损》。”
  白薇兴奋地告诉飞扬,原来那一年的比赛她也参加了,当年她才高二,作品只得了佳作。听她这么一说,飞扬对城仲摩的佩服又加深一层了。
  难怪他受人注目,原来他散发出来的气息就叫人为之赞叹。这便是城仲摩的魅力所在。
  ※ ※ ※ ※ ※
  星期天,城仲摩原本要去卓少筠家,临出门前才接到卓少筠的一通电话,要他不用去了,她放特休。
  如此,城仲摩才能悠闲地待在家中。其实,说闲也不闲,因为他平常经常投稿到报社,有时是新诗,有时是篇小品文,因此,今天对他来说是爬格子再好不过的日子;当然也顺便赚些生活费。
  在他简陋的四方室中,没有所谓的书桌和床。四块榻榻米刚好占满了整个房间,再没有多余的空间了,因此,他的一切活动就都在这四个榻榻米上。
  而在中央有一个矮桌,这平时是他看书、写作的地方,偶尔也充当饭桌,除此之外,在房间四周布满了教科书,从小学到大学的书,一应俱全,他收拾得很整齐。
  至于平常看的闲书,则少得可怜,偶尔存了一笔钱他才可能奢侈地买一、两本,大部分的书,他都是在图书馆看完的。
  因此,图书馆可以说是他第二个家。一度,在他高中时代,他把建中的藏书都阅读完了,这件事还曾经轰动一时。所以,对他来说,各大小图书馆都可算是他个人的书柜。
  门铃响了,外面的人吼着,说是找他的。
  “哇!难得,星期天没出去玩!怎么知道我在家?”会来找城仲摩的,数也数得出来。
  “我打电话到小阿姨家才知道你今天不用去上班。一个人在家多无聊!走,带你去个地方。”飞扬兴奋地拉着他。
  “去哪?”
  “去了你就知道!”先卖个关子。
  载着他,飞扬骑着他的“野狼”,顺忠孝东路而行,他带城仲摩到国父纪念馆。
  “带我来这儿?”他眉毛挑高。
  “少罗嗦!我知道你天天来这儿,但今天不一样!”
  的确不一样,今天完全是拜老妹飞舞之托,把城仲摩哄骗到这里,顺便让他见见白薇,因为白薇一直嚷着要见他,飞扬不忍见她失望才答应。
  “这是我老妹飞舞,你见过的。她,则是我跟你提过的白薇。”
  城仲摩礼貌性地向她们打声招呼。
  “城哥哥好久都没来家里玩,飞舞很想念你!”升高三的飞舞,说起话来一点也不觉得害臊。
  “城哥哥功课忙,没时间找你们玩。对了。飞舞上高三了吧?课业应该比我忙才对啊!”
  城仲摩对飞舞的态度丝毫不以为意,在他眼中,飞舞只是个爱撒娇的小妹妹。
  一旁的白薇就比飞舞懂得掩饰了。她没和城仲摩说多少话,因为她不想让飞扬认为她在利用他,而她的确有那个意思,只是飞扬当时笨得看不出来。
  那天,他们便在国父纪念馆的一处阴凉地度过一天,大部分时间都是飞扬兄妹在讲话,城仲摩偶尔会插进来几句;而白薇呢?她那天表现得很安静,但飞扬以为她是在生人面前才显得如此,他未往深一层探究。
  当时的他,沉醉在自以为是的爱情里。
  ※ ※ ※ ※ ※
  “形而上学”课结束,城仲摩收拾好东西正准备走出教室。
  “城仲摩——”
  他回头,看到一个女孩子穿着一件全白镶蕾丝边洋装,头发披肩,白白净净的一张脸。城仲摩认出她了。
  “白薇,你也修这门课?”
  白薇很高兴他认出自己,这使她免去自我介绍的那一段,且让她信心大增。
  “没有!不过听说这客座教授讲得很好,今天特别来旁听。果然是实至名归,连我这样的人都能听懂一二。”
  这是实话,不过真正的目的是来“偶遇”城仲摩。
  “其实哲学这门学问,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对有兴趣的人来说虽难却易懂;对没兴趣的人来说,可能就是小和尚念经,有听没有懂!”
  在哲学的领域里,的确有许多学习者如他所比喻的。白薇见他对哲学如此热中,便趁机一问。
  “我对哲学也很有兴趣,但是有些地方还不懂,不知道你是否愿意指导我?”
  “说指导不敢当,大家相互切磋罢了,不过我没什么时间,我倒是可以推荐你一位教授,他非常热心,而且在哲学这方面研究得非常透彻,跟他学,你一定可以获益良多。”
  城仲摩推荐的那位教授便是国内首屈一指的严少奇,严教授的逻辑学更是扬名于各大专院校。
  白薇不知道城仲摩是真不懂还是装傻,她显得有些沮丧;但不久,她又提起精神了,因为她记得城仲摩从不主动和女孩子说话,更别提记得对方的名字了。
  基于这点,她的心又死灰复复燃了。
  ※ ※ ※ ※ ※
  客厅里,卓少筠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着泰戈尔的新诗——
  两手相挽,凝眼相视;
  这样开始了我们心的纪录。
  这是二月的月明之夜,
  空气里是指甲花的香,
  我的横笛遗忘在大地之上,
  而你的花环也没有编成。
  你我之间的这种爱情,单纯如歌曲。
  我们并不悻离一切言语,而走入永远缄默的歧途,
  我们并不向空间伸手要求超乎希望的事物。
  我们给予的和我们所得到的,都已经足够。
  我们不曾贪欢过度,不致从欢乐中榨出痛苦的醇酒。
  你我之间的这种爱情,单纯如歌曲。
  进门后的城仲摩悄悄地走到她身后,缓缓地朗诵出这首属于印度人的新诗。他柔情似水的声音催眠了卓少筠,她沉醉于幻想中,想像着泰戈尔写这首诗时的情境,他的爱情是否也一如他的诗,单纯如歌。
  睁开眼,她才发现城仲摩正盯着自己,眼睛里充满了光和热,卓少筠感染了他的热情。
  “你念得真好!”她毫不吝啬地赞美他。
  “你也喜欢泰戈尔的诗?”他微笑着,算是接受了她的赞美。
  “其实也没有特别喜爱谁的诗,只是有时候看到了,可能是心有戚戚焉,或者是为它本身所想表达的意境所倾倒,也可能只是被某种莫名的情绪所牵引而感动。我记得看过爱默森的诗,其中有一首是写紫陀萝花的,我还记得当中有几句是这么说的:‘紫陀萝花!如果哲人问你为什么在天地问浪费你的美,你告诉他们,如果有眼睛是为了要看的,那么美丽自身就是它存在的理由。’瞧!他写得多自然,轻轻松松地就解释了美丽的存在价值。所以你说我喜欢泰戈尔的诗吗?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卓少筠慵懒的坐姿、神情,不禁让城仲摩起了遐想,那是一幅美丽的画,背景是一片广大的草原,他、卓少筠,还有邵昕磊在草原中野餐,清风吹拂着,带来的是一阵凉意。
  “你在想什么?”卓少筠问着,声音轻柔地飘在空中,城仲摩分不清是真实,亦是梦中。
  “你在想这样的日子多幸福啊!但愿从此沉醉其中,永远不要醒来。”
  “你一定作了一个好梦,能告诉我是个怎样幸福的日子吗?”
  卓少筠一席话浇醒了城仲摩。
  天哪!他神游到什么地方去了,为什么她会出现在那里?城仲摩不敢说,也不知从何说起,更不知该说些什么。真是荒谬!他如此告诉自己。
  “没什么,胡思乱想罢了!”他打混过去。“对了,小磊呢?”
  “哎呀!我忘了告诉你,他这个月上下午的课,大概五点才会到家。害你来早了,真不好意思!”
  平常只要学校没课,城仲摩就会早点来这儿,这似乎已成了习惯了。
  “没关系,不碍事。不如这样吧!以后若是我没课,就到学校直接接他回来好了,省得着你再跑一趟。”
  “如果不麻烦的话……”
  “不麻烦!不麻烦!”城仲摩打断她的话。虽然晚上陪邵昕磊是工作,但他从不把它当工作看,因为他喜欢邵昕磊,也习惯有他作伴。
  “书念得怎样了?快期末考了吧!”卓少筠虽然脱离大学生活八年了,但对于一般常态的作息还是很了解。
  “无所谓念得怎么样,哲学这种东西不在于书念得多少,念多了也不见得想得透彻,念得少也不代表一无所获,就看心的领悟有多少吧!”城仲摩说得似是而非,从他口中已听出一股很浓的哲学味。
  “为什么会想念哲学,毕业出来不好找工作哦!”卓少筠用轻松的口吻问着,因为她知道城仲摩会给她一个很好的答案。
  “你看起来这么年轻,怎么会有一个这么大的儿子?”
  城仲摩突如其来的转变话锋,令卓少筠一楞。
  “我看起来年轻吗?跟某些人比起来我的确是,但跟你比,我就老多了。小磊是我二十岁时生的,这样你该知道我几岁了吧?我听飞扬说你是个资优生,常常越级上学。我的情况跟你差不多,六岁进小学,五年级时跳级念国一,十五岁的BtW就高中毕业,只有大学完完整整地把学制念完。理由很简单,我恋爱了,和一个同班同学,他大我整整五岁,他的功课不算顶好,但是很会玩、很会逗人开心,跟他在一起很容易忘掉烦恼。因此,为了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我不再埋头于书本,跟着学制念,我很轻松地过完大学生活。也许是只井底之蛙,以为天空只有井口那么大,因此,毕业的那天,我答应了他的求婚,隔年就生下了小磊。”
  卓少筠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他面前很自然地就说出这段往事。而且在说到这些事时,她口气淡得像在叙述别人的故事。
  “想到这里我就觉得好笑,他姓邵,单名云,白云的云,和我的名字的音非常相近。每次同学叫‘少筠’时,都不知道到底在叫他还是叫我。为了区别我们,大伙儿决定改叫他‘邵邵’,我呢?还是叫‘少筠’,也因为如此的因缘际会,更把我们俩系在一起,真的一切只因一个‘缘’字。只可惜这分缘太浅了,没几年就用尽了。”卓少筠在不知不觉中,还是露出一分无奈。
  “我很抱歉,我没有资格挖人隐私!”城仲摩的确很感抱歉,勾起卓少筠不愉快的回忆,但他却很高兴她和她前夫的缘尽了。
  “不用抱歉!很多事不去提并不代表它不存在,或不曾发生,既然发生了,只有去面对它,我从不用‘逃避’来解决问题,我宁愿面对面地解决,即使它会令我痛苦致死。”
  她的表情严肃,口气却很平常,城仲摩猜不出她到底是不是还怀念着从前。看着眼前这个大他八岁的女人,有着跟他相仿的成长过程,但是……
  “你很勇敢,不过也很不幸,求学的过程太单调,因此才使你很快地投入恋爱中。但是,反过来说,你是幸运的,由一些挫折中可以使你成长,我们不是智者,只是个普通人,但是能从失败中学习教训,从经验中累积智慧,这未尝不是件好事!”
  卓少筠觉得每天和他说一次话,就觉得心情得以舒解;但又觉得他的表现不像二十岁该有的样子,他好像历尽了许多沧桑。人不老,但心老。
  “你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卓少筠忍不住脱口而出。
  城仲摩一笑,笑容里有一丝童稚、有一丝邪气,还有一份促狭。
  “你终于对我感兴趣了!”
  卓少筠一听,红晕立刻飞上脸颊。她不知道城仲摩说这话的意思,但是听起来颇为暖昧。
  “其实我这个人很简单,父母双亡,没有兄弟姊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国中的时候,曾经加入帮派,高中的时候,被诬陷把女生肚子搞大了,被迫休学,然后就是现在。”城仲摩双手一摊。“你瞧,就这么简单!”
  “你很乐观,虽然你把事情讲得很轻松,但我相信这些日子绝对不轻松。看来,我该向你学习,虚长你几岁,却没你那分豁达。难怪最近飞舞老向我打听你的事,你的确值得每个女孩子追求。”卓少筠笑着,看着墙上挂的钟,该接小磊了,她起身准备换件衣服。
  “也包括你吗?”城仲摩的声音从后面飘进她耳里。
  卓少筠慢慢转过身,很慎重地回答他:
  “如果我还是二十岁的话!但毕竟我不是了,对吗?”
  她不知道城仲摩今天的谈话为何都语出双关。但这也让她有了警觉,再怎么说,她都是长辈。
  城仲摩在她进房间后,在客厅大声说道:
  “今天我去接小磊,顺便在外面吃饭,你直接去上班好了。”他甚至不等她回答,便用力关上大门。
  房内的卓少筠无力地坐在床沿,楞楞地发着呆。
  ※ ※ ※ ※ ※
  城仲摩站在国小门口旁,等着上下午课的邵昕磊放学。时间将近四点,路上已经开始塞车了,大概是连续假日来到,马路上才会这么多人吧!
  今年圣诞节适逢星期五,各级学校及政府机关已裁定周六弹性放假。不过,这对无家可归的他来说,并没有很大的影响。
  “小磊!”城仲摩看到邵昕磊垂头丧气地走出校园,旁边还有两个小朋友在跟他说话,显然这并没引起他的兴趣。
  “邵昕磊,他是谁呀?”在邵昕磊左边的一个小胖子开口问。从他认识邵昕磊以来,第一次看到一个男人来接他放学。
  “他是我爸爸!”邵昕磊倔强的脸上露出一股快感。
  他小小的脸庞看着城仲摩,仿佛在请求他不要揭穿他的谎言。
  “真的啊!你爸爸看起来好年轻!”小胖子惊奇地说着,一旁的另一个小朋友也频频点头。
  “你一定是小胖,你是陈文森,对不对?小磊常常跟我提起你们,有空来家里玩,好不好?”城仲摩依邵昕磊以前的描述,认出了“小胖”罗家良和陈文森。
  小孩子被长辈记住了名字,觉得很不好意思,很快地和小磊说再见后离去。
  “走,我带你去吃汉堡!”城仲摩牵起他的手。
  “城哥哥,对不起!”邵昕磊低着头走路。
  “城哥哥没有怪你,是不是同学都笑你没爸爸?”他低头问邵昕磊。
  “嗯!”他点点头。
  “城哥哥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很小的时候就没有爸爸和妈妈?”
  邵昕磊又点点头。
  “因为我的爸爸、妈妈去世了,所以我也常被其他小朋友欺负,但是不要难过,因为要是我难过,那在天上的爸爸、妈妈看到了就更难过。何况小磊的爸爸没有去世啊,如果小磊想见爸爸,也可以叫爸爸到学校接你啊!”
  成长原本就是苦涩的,城仲摩不希望邵昕磊失去纯真,也不希望他在过度保护下成长。
  “可是爸爸已经好久没来看小磊了。他一定是讨厌小磊,对不对?”邵昕磊声音哽咽,水雾已在眼眶中凝聚。
  “不对,爸爸永远都是爱着小磊的,以后别乱想了。走吧!我等不及要吃汉堡了。”
  “YA!好棒!”
  城仲摩觉得孩子的脾气真是说风就风、说而就雨的。他先带邵昕磊到速食店解决晚餐,随后又带他到图书馆借些书回家。
  ※ ※ ※ ※ ※
  “城哥哥,我真的希望你是我爸爸!你又去学校接我。又陪我做功课、又教我打球,还带我去看棒球。小胖都很羡慕我,他说他也要叫你做他的爸爸,你不要答应他哦!”稍晚,邵昕磊在睡觉前对城仲摩说。
  “我不会做他的爸爸的!”
  “打勾勾!”
  于是,他们便打了勾勾,有了城仲摩的承诺,邵昕磊很安心地睡了。
  当晚,卓少筠下班回来后,城仲摩便把下午接邵昕磊的情形告诉她。
  “我听小磊说,他很久没见过爸爸了,虽然我不清楚这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但我知道小孩子在这个时候需要一个父亲,否则在学校,很容易被其他同学取笑的。”
  “他不需要爸爸,他有我就够了,我会陪他玩、照顾他的起居。”她否认着。
  “那是不够的,我相信你可以做一个称职的母亲,但是孩子也需要父亲,这样,他的人格成长才健全。”他解释道。
  “你不也是没父没母,可是你却成长得很健全!”也许是一股心火,让卓少筠没经大脑地脱口而出这句话。
  城仲摩没说话,他看着卓少筠,不敢相信下午那个有思想、有见地的女人,现在正为某种可笑的原因而口不择国。
  “我很抱歉,我不是有意的!”卓少筠把他的沉默视为受到伤害。
  “不,不用抱歉,你并没有说错!我是没父没母、我也身心健全,但是你无法体会那是我用多少汗水、泪水,夹杂着血水所换来的。你永远也无法体会,每次教学参观日或家长会,没有人来参加的那种心情;你永远无法体会,当别的小朋友吃着母亲亲手做的便当时,我却吃着外面叫卖的便当;你永远无法体会,当老师要我写一篇‘我的爸爸’时的那种难堪;你永远无法体会——”
  “够了、够了!我真的不是有意的,原谅我!”
  卓少筠流泪了,为了城仲摩的悲惨人生而哭、为了城仲摩早已习以为常而流泪。她虽不能体念他的苦,却能想像他的艰难。
  城仲摩从原先的单人沙发移至卓少筠的身旁。他感动地搂着她,这是这一生,头一次有人为他这个人哭泣,他觉得很安慰,即使他现在死去,至少还有一个人会为他流眼泪。
  “别哭,你这样子让我觉得自己很可怜,其实孤儿并不可怜,他们的父母只是比别人的父母早死,这没什么,只是他们比一般人早熟、比一般人世故,但并不表示他们可怜!同样,我也不觉得自己身世有什么特别,毕竟像我这样的人太多了,不是吗?只是,偶尔我会觉得有些遗憾,当别人正在享受童年的时候,我却被迫在生存的夹缝中成长;当别人在大谈恋爱的时候,我却得为了赚取生活费而打工。”他顿了顿,又继续说:“我一样有受教育、服兵役的权利义务,只是我也失去了许多。因为我经历过,所以我不希望小磊和我一样,被环境逼迫、在无奈中成长,这种磨练在他这种年纪是不需要的,你能了解吗?”
  城仲摩像安抚一只小宠物般的安抚她。将近四个月的相处,他们之间的友谊早已超越了主雇,信任在他们之间是那么自然地产生。
  卓少筠更不把他当作一般时下的二十岁青年,因为他的成熟、稳重,让她无法把他当做像飞扬一般的去对待。他们之间的那股感觉,没有人主动去说破它。也许正因为它扑朔迷离,才更叫人觉得美。
  “我了解,可是我怕,我怕小磊见到他父亲后,就不要我了!”卓少筠整个人缩成一团,好像事情真的发生了。
  “不会的,小磊那么在乎你,他不会做出让你伤心的事。更何况,你只能禁止他们见面于一时,不是一辈子啊!不管他曾经对你做过什么,他终究是孩子的爸爸。”
  城仲摩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多事,其实他心里并不十分愿意让卓少筠和她前夫有所接触。他不希望任何事破坏了现在的和谐气氛,矛盾在他心底打转。
  “我不知道,也许你是对的,也许!”许久后,卓少筠沉沉的声音才缓缓传入他的耳朵,接着是她细小的呼吸声。
  这是第二次,卓少筠在他怀里睡着。细看她精致完美的脸庞,城仲摩露出一丝苦笑。
  “我真的那么安全吗?真的值得你这般信任?你可知道我是个男人,有血有肉的男人,你怎能如此安心地在我怀里睡着!”
  可惜他的问题并没有获得答案,卓少筠反而更深地偎入他的怀中。
  夜,正漫长。一股悸动正啃蚀着他的心。
  ※ ※ ※ ※ ※
  圣诞节连续假日,但返乡的学子却出奇的少。因为各个学校都举办了庆祝耶诞的舞会,有系办的系舞会、有学校学生会办的舞会,更有跨校联谊的超大型舞会。
  总归一句话,不参加舞会,你就——落伍啦!
  另一个返乡学子不回家的原因是——期末考。混了一学期的课业,在期末考时来个大逆转也是常有的事。有些人甚至只出现在期末考上,同学互不认识,连教授长什么样也搞不清楚,这种事在大学来说是不足为奇的。
  有个英文单字Uhhaler大学,音译成中文不就像是“由你玩四年”!玩四年还算最保守的;有些人明明游戏规则只能玩四年,他偏不,喜欢玩五年,干脆念法学院;有些人更过分,直接把大学当医学院念,一晃就是七年。
  好像不如此便不像大学生、不是大学生。原本的必修变选修,选修变旁听。唉!这就是新一代的大学生。
  话再说回圣诞节,如果你可以在二十四日那天,在校园内的图书馆找到有人在K书,那么,那个人不是疯了,就是已经达到疯狂的境界。
  “老天,我就知道可以在这里找到你!”飞扬带着白薇在图书馆找到城仲摩。他既不是先前说的疯子,也还没达到癫疯状态,只是他看起来就像是会在图书馆的人。
  这一说,又把话给说回来了。
  “哦?是这样吗?我想是你抬举我了!”城仲摩笑着。
  “是真的,我跟班上同学说我认识你,她们都很羡慕,也很想认识你。不过据我所知,你好像从不参加校内或校外活动,为什么?”白薇沏好茶后,把泡过数次,已经淡到没味的茶叶去掉。
  “我没参加活动,你们就知道我了,那我一参加,岂不更引人注目!不过,我倒是没想到自己会那么受欢迎!”城仲摩避而不答,也不是刻意的,只是对女孩子,他向来不敢深交,以前早已有过太多可怕的经验了,况且,白薇又是飞扬喜欢的女孩子,更要保持距离。
  “难道你不知道自己很受人注目吗?而且还有很多女孩子暗恋你,这你总该知道了吧!”白薇暗示着。
  “我的确不太清楚,不过,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是受宠若惊,我以后会小心不造成她们的困扰。”
  城仲摩不带劲地回答着,满脑子想的却是卓少筠。说起暗恋,他自己不就陷入僵局?那一股隐藏在他和卓少筠问若有似无的电流叫他困惑不已!
  为什么会爱上一个大自己八岁的女人?他一直希望能过平凡、平淡的生活,曾几何时,“卓少筠”三个字就这样悄悄驻进他的心房。淡泊对他而言,似乎愈来愈远了,此刻,他的内心真是心乱如麻。
  白薇看着眼前这位令自己心仪已久的男子,如此活生生地在自己眼前,可是好像怎么都打动不了他的心。是自己的魅力不够吗?还是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她立刻推翻后者的想法,如果他有女朋友,飞扬应该会知道。在学校,就属飞扬和他最熟,思及至此,白薇心里好过许多。
  只要他还没有女朋友,她就有办法让他喜欢上自己。
  也难怪她自恃甚高,论才情、论相貌,她的确有做人的本钱。放眼望去,在她同辈之中能与她匹敌的,原本就不多,在女孩中更是少之又少。
  她相信自己终有一天会掳获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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