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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和城仲摩的相识,其实也是巧遇。就在学校开学的第一天,我骑着那辆新买的野狼125到学校,当我正在停车的时候,有一个人从背后拍我的肩。 “同学,跟你借一百块!” 我看着那个人,口嚼着口香糖,穿着一件紧身黑色背心和一条洗得几乎破了的牛仔裤,蓬头垢面、头发散乱披肩,但却说着一口流利的国语。我以为他是出来混的,二话不说,便掏出一百块给他,只希望能花钱消灾。 等我给了他钱,径自停好车后,却发现他竟然还在旁边等我。我心想,这下子完了,准是被钉上了! 所谓的“被钉上”,正是指被“勒索”。 我心里正惴惴不安时,他开口道:“刚才真谢谢你,坐计程车却忘了带钱,幸亏你帮我解了围。我叫城仲摩,哲学系一年级,你呢?”他倒是挺大方的。 “我?我叫飞扬,法律系一年级。”我傻傻地回答他。像他外表长得那么引人注目的,我倒是第一次认识。 “飞扬,神采飞扬,好名字,也是个特别的姓氏。”我从来都没有听过有人用“神采飞扬”四个字来形容我的名字,因为那给人的感觉像是在形容女孩子,我不喜欢;但是从他口中说出却如此悦耳顺口,意外地没有让我感觉不舒服。 之后,我们就各自回自己的教室了,这就是我第一次和城仲摩认识的情形。之后的好几天,我都没再见到他,渐渐地,我也淡忘了这个人。 直到两周后的一天早上,宪法课才刚结束,班上的“门神”翁岳声喊着:“飞扬,外找!” 对于一个新生而言,会有谁来找我呢?我直觉的反应是直属学长来找我了。结果我跑出去一看,是他——城仲摩。 “嗨!又见面了!”他给了我一个有点亲切又不太亲切的招呼。“喏!这是还你的钱!” 原来他今天是专程来还那一百元的,就在我将这件事完全淡忘之后。 我笑着收下,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因此,我用微笑代替了一切。 这是我第二次看到他,仍旧是黑色紧身衣配上破牛仔裤,不过这一回,他发型变了,把头发梳成一根辫子绑在后面。这一次我才真正仔细看了他,原来他的眉毛那么浓、眼睛那么大,嘴巴也不小,再配上一身古铜的肤色,哇噻,酷哥!我羡慕他! 别以为我这么说是指自己很丑。错!大错特错!我的同学这么形容我,说我简直是潘安再世,由此,你可以想见,我为何会羡慕城仲摩了。潘安?那不是娘娘腔吗? 可恨! 再把话题说回来。俗话说:有一就有二,无三不成礼。也因为那区区的一百块,为我们的友谊揭开了序幕,也正因为那一百块,我在往后长长一辈子的日子里,得称他一声“姨父”。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我们成为哥俩好。我和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不仅外型、个性不同,就连生活背景也差了十万八千里,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友谊,在短短数年的大学生涯中,我们共同分享了彼此的喜、怒、哀、乐。 ※ ※ ※ ※ ※ “仲摩,你到底在干嘛!下了课就不见人影!”认识城仲摩到现在快一个月了,我仍是搞不懂他!有时候觉得他很神秘,可是你一问他,他又什么都告诉你。 “没有哇!打工嘛!不然怎么生活!” 打工?生长在富裕家庭的我,从来没有想过打工这档子事。倒不是我骄纵,而是我老爸认为学生的责任就是把书念好;要工作,以后走上社会有的是时间,不急在这一时半刻。想想,也是挺有道理的。 “你父母不供应你念书吗?”我知道有些人家的父母不准孩子念书,只希望他们多赚点钱贴补家用。 “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而我也没有亲戚可以依靠,一切只能靠我自己。”城仲摩耸耸肩。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真的是不知道,不过看他的样子,倒不特别在意。 “其实这也没什么,台湾意外死亡率日益升高,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变成孤儿,我既不是第一个,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这一点我看得很开,所以你也不用在意。” 对于城仲摩能轻松地跟我谈关于身世的问题,让我对他的豁达感到十分佩服,但他的成长过程更令我惊讶。 等我们彼此更熟稔之后,我发现他竟然和我同年龄,但他的表现及人格的思维似乎又比我成熟许多,原以为他同我一样是重考生,没想到却是—— “我是以同等学力考进来的,高二那年被学校开除,还好我办了休学,否则,学校是不会让我参加联考的。” “开除?为什么?”长久相处下来,我逐渐地了解城仲摩,对于他偶有的怪异行为、想法也较能接受,但这些,应该还不至于弄到被学校开除吧? “说到这个,渊源就很长了,你真的要听?”他问我。 我认真地点头,于是他开始细说从前。 城仲摩两岁时,父母双双死于一次空难,而身在其中的他却侥幸存活下来,因无任何亲人,因此被送往彰化的某一家育幼院。从小在育幼院长大的他受到院长的许多关爱,因而引起其他小朋友的不满,于是大家合力排挤他。起初,他逆来顺受,但小朋友的行为愈来愈过分,他实在忍受不了,就开始和其他人打架了。 事情很快传到院长耳里,由于院内孩童怨声四起,院长迫于无奈,将他转到其他邻近的育幼院。 很快地,城仲摩到了就学的年龄,因为天生聪慧,国小念到五年级就直跳国一;也许是树大招风,他上了国中之后,讨厌他的人愈来愈多,不少人也因为他个子小、年纪小而欺负他,由于在学校得不到同学的喜爱,他开始转往校外发展。他加入了帮派,专门做偷窃的勾当。据城仲摩说,直到现在,他还没有碰到一个可以难倒他的锁,他常笑自己,要是以后找不到工作,至少还可以做个锁匠。 混帮派的一年中,他因为忽略了学业而被留级了。之所以会有这个结果,也许是他潜意识中刻意造成的,毕竟跳级生在一般学校中是极少见的。 回想起混帮派的生活,城仲摩说,那是一段叫人既快乐又痛苦的回忆!怎么说呢?初人帮派的他就像初入社会一般,对帮派充满了幻想,以为在里面就可以像科学小飞侠一样对抗坏人,直到后来,他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人人口中的坏人;但一进黑社会就像陷入泥沼一般,愈是挣扎愈是陷得快、陷得深。还好当时他生命中出现了一位贵人,代课级任老师——孙老师将他从火坑中救出,并教导他做人的道理,同时还鼓励他好好念书。 他果然不负孙老师重望,努力读书,功课直追同年级的学弟学妹。现在的他,历练过像黑社会那样的团体之后,再回到学校,他反而觉得生活单纯了许多。换句话说,他觉得自己成熟了,已经不会再去在意旁人的眼光。 一如以往,他国中只念到二年级就以同等学力考上高中,并且接受了孙绍祖老师的建议到北部考高中,没想到竟也一举考上了建中。 上了高中以后的城仲摩,身体发育得特别快,才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从一百五十七公分长到一百七十三公分,再加上他酷爱篮球,天天锻炼下来的结果,把身材练得十分健美硕壮。 据他自己说,当时有女学生为了想一睹他的风采而天天到校门口等他。然而,他当时并没有心思交女朋友。尽管他不想理会那些女孩,但总还是有不死心的人想继续尝试。就这样,城仲摩在校内校外得了一个封号——“花蝴蝶”。 “其实我到现在还想不透他们为什么这么叫我,又不是我去招惹她们的!”城仲摩为自己辩解。 而生活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有一天,他被叫到校长室。 “你还不承认!”二年级三班的班主任翁家祥是城仲摩的级任老师,他在校长的面前要城仲库承认。 承认什么?原来某一女中的学生家长跑来学校抗议说,城仲摩把他女儿的肚子搞大了。 “你到底有没有?”我也很想知道。 “有你个头啦!”他用右手打我的头。 结果当然是没有,他告诉老师和校长。 “你如果没有做,人家何必赖在你身上?”校长颇严厉地说着。 “我说没有就没有,搞不好是有人看我不顺眼,想陷害我!”他回校长。 因为这件事,城仲摩和校长“沟通”了几句,没想到却被视为侮辱师长,就这样,他被开除了。 “还好我趁校长还没公布前先办休学,要不然,不被他们整死才怪!” 休学后的城仲摩申请提前入伍服役,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快没钱了,二方面是希望自己能重新来过。 “所以说,你现在已经当完兵,只要毕业,你就能马上到社会上奋斗。”我兴奋地问。 “嗯!大概是你说的那样吧!” 他随意的口气浇熄了我的兴奋与热情。 “难道你不高兴不必因当兵而造成和社会脱节?” “高兴?有什么好高兴的!走入社会是早晚的事,况且,当兵不一定就会和社会脱节,只看你用什么角度去看它,人长大了,得渐渐学会用不同的角度、眼光去衡量事物,对于你不曾接触过的事物,千万不要人云亦云,这样会很容易造成判断错误。” 别看城仲摩穿着随便,说起话来可不随便。 也就因为如此,他成为我学习的对象。 ※ ※ ※ ※ ※ 一年很快就过去了,转眼间,我们升上大二。 经过一年的相交,我们更彼此了解,同时,城仲摩的工作也换了。 “什么!你要我去当保姆?你讲错了吧?我记得当初你跟我说的是家教。”城仲摩对我吹胡子瞪眼睛的。 “这个——”我快速地在脑中想了一个解释。“是家教,也是保姆,晚上陪他念书,假日陪他玩耍。” “假日?还有假日?飞扬,你到底在搞什么鬼,给我介绍这种工作!” 其实要城仲摩到我小阿姨家照顾她儿子是我的主意,因为少筠阿姨本来要找我去替她看孩子,可是她儿子邵昕磊实在太皮了,我只好把这烫手山芋丢给毫不知情的城仲摩。另一个原因就是为了我老妹飞舞,自从见过几次我的好兄弟后,我这老妹就对他非常迷恋,希望我这个做哥哥的能够帮帮她。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当然有义务帮这个忙。 “我知道刚开始你可能会不习惯,反正你以前假日也在工作,现在不过是换个地点和对象,不会有问题的啦!而且只要我小阿姨在家,你就可以不用去,钱还是照领,这有什么不好!安啦!怕我小表弟吃了你呀!” 我想用话来刺激他,虽然从来没有成功过。城仲摩可是我在同年龄朋友中见过的最成熟、最理性的人。 “怕?我会怕一个孩子!去就去,谁怕谁!” 难得他也会中我的计!也许这就是所谓“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吧!我心里乐得很。 然而,故事也就是从这里开始登场的,而现在我要暂时退居到幕后,当然,必要的时候,我会再出现。 ------------------ 亦凡公益图书馆扫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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