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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峪就在眼前,马上就要进村了。 太阳偏西,时值午后,整个村子悄没声的,连狗也没精打采地看着这对陌生人出现在下山的大路上,懒得汪汪两声。这两个在那山坡灌木林里,消磨掉三个多钟头,和最后一点精力的城里人,拖着慵懒的身子,朝山下蒙着一层蓝色烟云的村子走去。 “看见了吧,那有棵紫色玉兰花的围墙院就是。” 他好像没有听到。 “你怎么不说话?” 朱之正没有理会他的妻子,他知道,她不可能理解他的想法和做法。原来,他之这样做,或许等于是一次了结,像债务人和债权人一样,两清了。他不是圣人,但他懂得,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终究不可能永远据为己有。如果,你仅占有她的身子,而得不到她的心,即或将心换心,也仍旧白搭功夫的话,对真正想完全拥有的他来说,岂不是更糟么?时间拖得愈长,那就益发不甚想象。 “没事吧?”她稍稍有点担心地问。“马上就到了!” 他不打算马上告诉她,究竟准备怎样处理他,和她,和那个出狱的年轻人之间,终归要解决的问题。但人,也实在是太多变的动物,他也说不好最后的决定是什么样的,但和出城时那种彻底的超脱豁达,不完全一样,山林的欢乐以后,他明白了一个男人之所以是男人,有其不能逾越的极限,那就是当你真爱一个女人时,你不会甘心认输的。 “开玩笑!”他把腰板挺得笔直:“你以为我真老得不行?” “你都快要把我给生吞活剥了!我算怕了你了!”杜小棣幸福愉快地笑着,跳上去,抱住他不放,“你是魔鬼,吃人的魔鬼——”这是一个快活了便高兴,便手舞足蹈,不快活便噘嘴,便好像天要坍下来的,多少有点神经兮兮的女人。不是很有心眼的,很会动心机的女孩,她根本不会想得很远很深,她以为他的沉闷是在考虑失去的官职和地位:“这回要过几天乡下人的生活,你这当官的抖不了威风,犯愁了不是?” “得了,我在山沟里呆过的。” 其实,朱之正现在心里盘算的,和早晨出城的时候,和更早答应远行的时候,不知转了几个否定之否定的弯子?全非初衷。“亲爱的,既然我真正地得到了你的全部,我就不会让你从我的生活中消失!”现在,他只有一个念头,能够放弃的,他会毫不吝惜地弃之如敝屐,置之脑后;但好容易得到的,就不愿撒手了。他怎么也是年近花甲的人了,愈来愈悟到人活着的全部目的,在那里忙忙碌碌,争来夺去,说穿了不过是为一些虚幻的影象,在那里无休止地消耗掉体能罢了。而后又为获得的其实空空的,同样是虚幻的满足,在那儿盲目地快乐和兴奋着。这一切,比之眼前这个无与伦比的肉体精灵,都他妈的黯然失色。 他才彻头彻尾的明白,就在那矮矮密密的山林里的欢乐,证实了一个男人,他的第一物质,也是第一精神的承载体,就是你身边的你醉迷的那个女人。还寻找什么呢?追求什么呢? 女人是点燃男人灵魂的火花,他有过好几个女人,不是随便一个女人,就能把他的心燃烧起来的。 ——你得到了她,你找到了生命价值,管人家怎么笑话你这份出息,你突然觉得活着非常有意义,跟她在一起,有那么多的快乐,你干嘛不牢牢把握住她呢? 好多年没敞开喉咙唱歌了,有时陪杜小棣到卡拉OK歌厅坐坐,也只是微笑着而不张嘴,自从语录歌以后,他记不得什么时候曾经产生过唱一唱的欲望,这一会儿,他竟哼起一首还是做大学生时的歌曲。“当那梨花开遍了原野……”虽然,那院墙里,是开得未免晚了一点的玉兰花。 “你唱的是什么呀?”她虽然在歌舞团,但是个追赶时髦的女孩子,不会知道这支老掉牙的歌子的。杜小棣的全部知识,表现在化妆品、时装,以及法国香水的牌子上。“你不要到时候受不了?没有宴会,没有干杯,只有粗茶淡饭!” “你别以为我天生是个官僚,干巴巴的,毫无趣味。宝贝,原来我傻乎乎地允许你后悔,现在,对不起,我已经懂得怎样正经享受人生珍惜人生,你想后悔也不行了。” “后悔?这是什么意思呀?” 她有些意外,因为,她除了追逐她的快活外,还来不及后悔呢!她根本不可能理解,朱之正突然冒出来的后悔,是指在他和巩杰之间的抉择。这一点,从他开始动念头,要把这个女孩子弄到手时,就做了足够的思想准备的。特别那天告诉了她,巩杰快要放出来的消息,这个并不深沉的年轻妻子,出乎意料地表现了那种无所谓的平淡,连一点表面惊讶的神态,也未流露,这倒使他内心产生相当大的震动。他不是怕她难以忘情,而是怕她悔之不迭。因为巩杰提前释放,不是原来那使她等不及的漫长的徒刑期限,他无形中扮演了一个把她骗到手的可卑角色。当时,他确实对她建议过: “如果你要等待的话,一年两年,还是容易熬过去的,但是,我劝你考虑,你要为你的痴情,付出你整个青春的话:第一,他值不值得你牺牲?第二,你舍不舍得为他牺牲?第三,你能不能有恒心等那么久,不是一年,不是两年啊!” 很难说她是被这番话打动,也很难说她本来有什么主意,但她不打算等下去,倒是从这一刻铁了心的,因为她开始信任他了。 而且她答应嫁给朱之正,也是这次谈话以后不久的事。 哪晓等不到一年,巩杰从狱中走出来了,这是朱之正未料到,更是杜小棣太意外的。 但天地良心,此刻在院子里那玉兰花树下,和曲大娘亲热个没完的漂亮女人,压根儿也没有他的这份思考。她所以下乡,就是逃避,眼不见,心不烦,就行了,才不愿在脑子里总琢磨那些难题呢!暂时离开城市,正是怕那个爆炸性的场面,巩杰找来了,怎么办?那个大胡子是一定要来同她理论的。而且她也不能肯定,能够把握住自己,在那个无论如何也是会激动不已的时候,万一控制不住感情,重新投入旧日情人的怀抱,怎么办?那胸毛,那真正男人的胸毛……天哪!她不敢往下想去。 她从来不曾恨过他,没有任何理由恨他,偶尔脑子里闪回往日相依相恋的场面,也是怦然心动的。那年轻人虽然灵巧,虽然强悍,但作爱却又显得那样粗笨,甚至近乎粗暴。她也不反对野性,强迫也不见得不是另一种满足。不过,她也迷恋她眼前的这位先生,尽管年岁不饶人,很难比得上巩杰动作敏捷,力量雄劲,可那份老练,细腻,持久和投入,却是旧日情人所不能给她的享受。所以,她常常在兴奋的迷蒙中,也有颠倒错位的时候,常常把两个男人搅在一起,分不出彼此的。 所以,她真不晓得第一眼看到巩杰,那两条腿会不会瘫软下来? 怎么办?她想不出一个答案,于是,只好不见面,离得远一些。将来呢?她也问过自己,只好将来再说了,她的政策(其实她从来也没有政策),也许就像鸵鸟一样,把头扎在沙里,拖一天,算一天。 杜小棣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她宁可回味刚才林子里的那份欢乐,而忘掉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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