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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巴中尉预期会有一场暴风雨来临。 他错了。 西方天空上的那团乌云,并没有在那个晚上下雨,即使第二天早晨也没有,天空澄净明亮,阳光灿烂地照耀大地,每一根青草叶上都闪耀着金光。 喝过咖啡以后,邓巴中尉把来到席格威治营地所写的报告记录重新阅读一遍,日记已有相当份量,他拿起笔,想要修正某些地方,但是只画了一条线便停下笔,到头来,他还是什么都没有更改。 倒第二杯咖啡时,他注意到远方西天上的乌云有些奇怪,这团乌云并不是灰色的,而是棕色,混浊的棕色乌云,低低压在地平线上的天空。 它不是云,太脏了,看起来倒像是大火的浓烟,昨天的闪电可能击中什么东西,而引起大草原发生火灾,中尉下了一个决定,如果到了下午,这团由浓烟所形成的乌云,仍旧没有散去的话,他就要骑着西斯可直奔那个方向去查看,他听说过,一旦大草原失火,火势便会一发不可收拾。 他们在前一天黄昏时来到此地,和邓巴中尉不同,他们被雨淋了。 不过,他们的情绪并没有被浇熄,扎营使他们快乐,从南方遥远的冬日营地,来到此,是一段长途跋涉,现在已经走完全程。春到人间,是最快乐的时光,小马每日长大长胖,人们也活络筋骨,等待盛夏来临。 由于夏日是繁衍的季节,水牛群会回来,盛筵即将展开,所有人,男人、女人,和儿童共有一百七十二名,因此而雀跃欢欣,打从心里高兴。 为了避冬,他们游牧到南方,今天是回家的第一个早晨,大家面露微笑起来,男人们聚集在马群中聊天说笑,女人则刈草准备早餐,这一餐,她们做得比平常丰盛。 他们是苏族人。 邓巴中尉以为是大草原失火所引起的黑烟,其实只是他们的炊烟。 他们扎营在同一条河边,离席格威治营地、只有八里路而已。 邓巴中尉把所有要洗的衣服全部塞皮囊里,把臭得熏人的毯子挂在肩上,拿了一块肥皂,便往河边走去。 到了河边,把衣物全部从皮囊里拉出来时,他又想到,其实,他身上穿的衣服,更应该洗一洗。 不过,如果连身上这一套衣服都洗的话,他就没有衣服可穿了。 除了一件大衣。 蠢!他骂自己。笑着大声说:“这里只有大草原和我!” 裸体的感觉实在美妙,他甚至连军帽也一并丢入待洗的衣物中。 然后,他抱着衣服,弯身向河面,清清的河流反映他的容貌,这是两个星期以来,他第一次看见自己,他停下来,仔细地注视自己。 头发长长了,脸颊似乎消瘦一些,他的体重必然减轻许多,不过,除了胡子外,邓巴中尉认为自己相当好看,他孩子气地,对着水面的倒影笑了笑。 胡子愈看愈不喜欢,中尉决定刮掉它,所以,他回去上面拿刮胡刀来。 刮胡子的时候,中尉没有想到他的皮肤,来到这里以后,他的形容外貌有了一些改变,唯一没变的是他的皮肤,白人的皮肤颜色略有差异,而邓巴中尉则是最白的一种。 他的皮肤白得像雪,会亮得让你的眼睛睁不开。 踢鸟在天亮时就起床了。从来没有人会过问他的行为或举止,所以,他知道离开一会儿是没有关系的,他是族里的巫师,他行巫的这一年来,族里平安无事。 甚至,还发生过两次小小的奇迹,奇迹发生令他信心大增,因此族里的事情,大大小小都被他一肩承担,他要做巫术,要管理众人,要开会,还要管理自己家里的两个老婆四个孩子。虽然事务繁重,但他永远保持清醒,他用耳倾听,用眼观察,无时无刻注意大灵所传达下来的讯息。 族里的每一个人都尊重踢鸟,因为踢鸟是一个不自私,不为自己谋利的男人,他们尊重他。 今晨早起的人,或许会看见踢鸟骑马出去,但是,没有人敢问他去那里。 其实,踢鸟并没有任何特定目标,他只是想进入大草原中,让自己的头脑清醒一下而已。 他不喜欢强烈的季节,夏天和冬天,冬天和夏天,都会令他分神,所以,在这个春天,安静的早晨,还从黑夜已经停止时,他便迫不及待地走出营帐,他要用耳倾听,用眼观察,看看是否能够感受大灵。 所以,他挑了最好的小马,一头宽背的粟色马,便沿着河流而上,他走了好几里的路程,一直来到他自幼就存在的小山丘旁,才停止下来。 这里,一向是他等待春天的地方,每回看到春回大地,他就非常高兴,然而,今年春天是最棒的,所有的迹像都显示,今年会有一个丰盛繁美的夏天,当然,今年也会有敌人,但是他的部落已经非常强大了,踢鸟忍不住笑了,还有什么事会比强大更令人安心的呢? 一小时以后,踢鸟仍未停止他的前进,他告诉自己,要在这片美丽的大地上散散步,所以,踢鸟骑着他的小马,直驱入逐渐上升的阳光之中。 他已经把两条毯子都沉到水里后,才想洗衣服必须捶打。 然而,附近并没有石头。 所以,他捞起湿淋淋的毯子,和衣服一起抱在胸前,光着脚,往下游走去。 一段路以后,他发现一块突出的石头,很适合做为洗衣服的地方,于是,这位洗衣生子,便开始工作,刚开始时,他笨拙地把肥皂用力抹进毯子里去。 不过,洗衣服是简单的工作,渐渐地,他便知道该怎么做了,他先把衣物弄湿——打上肥皂,再搓洗捶打,最后再清洗掉肥皂和污垢便可,到最后,工作变得轻而易举,不必再全神贯注了。 来到这里才两个星期的时间,他已经学会处理日常生活,他对第一次的缝纫工作不满意,后来又拆掉,重新缝了一遍。 现在,他什么事都做得很好。 在山坡上,他找到一棵可以晾衣服的橡树,地点很好,阳光充足,而且风又不大,虽然如此,想要等到衣服干,还必须一段时间。 裸体的中尉决定不等,他还有烟丝没有卷完。 他回去营地。 踢鸟曾经听过,有关那批人的传闻,人们不止一次地谣传,他们的数量,将会和小马一样多,每想到此,总令人惴惴不安。 其实,那批人,根据他的观察,只值得同情。 他们必然属于一个悲哀的部落。 他们是可怜的士兵,他们物资丰富,但是其他部份,则一贫如洗,他们可怜兮兮地开枪,可怜兮兮地骑乘他们的大笨马,他们或许是白种人的勇士,但是他们污辱了勇士这个字,他们不够机警,又容易受惊吓,拿他们的马,可以谈笑用兵,因为,太容易了。 不过,每想起这些白人,踢鸟心中就有一个大疑问无法解决。 譬如说,住在营地的这些人,他们不但没有和家人同住,而且,也没有一个信仰,到处都有大灵显示,但是他们却只对写在纸上的东西,做信仰仪式,这岂不奇怪?更奇怪的是,他们很脏,甚至连保持自身的清洁,都办不到。 踢鸟认为他们没有办法维持一年,而人们竟然谣传他们会繁衍,会愈来愈多,他不明白。 他沿着河流直上,他要看一看,这些白种人是否还在,他希望他们已经走了。 但是,当踢鸟骑着他的小马靠近时,他发现这个地方已经改善许多了,白人的营地打扫得干干净净,有一块白布在风里摇动,有一匹马,还有一个长得很俊的男人,站在树丛中间。这个地方没有活动、没有声音,它应该死了,但是,却有人让它活了过来。 踢鸟催促马儿前进。 他要靠近观察。 邓巴中尉从河边一路闲荡回家,有很多景物可看。 很有趣的,他竟然觉得,不穿衣服,感官会比较灵敏,或许事实如此,一路上的每一株小植物、小昆虫,都能引起他的注意力,周围的一切,在刹那间,变得如此鲜明生动。 他看到一只红尾的大鹰就在他面前盘徊,而不在几百尺的头顶上。 在棉花丛下,有一只灌正在挖洞,中尉继续往前走,其实,整片棉花丛下,有无数的灌,每一只都在挖洞,当中尉走过时,它们纷纷回过头来看这位裸体的中尉,却没有停止挖掘的动作。 靠近营地时,邓巴中尉发现一时缠绵的爱人,它们是两条黑色的水蛇,正在翻云覆雨的做爱过程中,就像所有爱人一样,邓巴中尉的影子已经落在它们之上,它们仍然无暇多顾,它们陶醉在彼此的交欢上。 邓巴中尉站直身体,他觉得很强壮,觉得自己是大草原的真正一份子。 就在这个的同时,他看见那头栗色的小马。 一个阴影正爬向他的遮阳篷下,几分钟后这个阴影走出来,邓巴中尉的神经紧绷到极点,他张大耳,凝神倾听,到底是什么东西大驾光临他的住所? 原来是一个人,头发长到颈背,双眼深陷,鼻子特大,而且,他的打扮相当华丽,身上缀有流苏、串珠,头上还戴着羽毛缀饰,手里拿着一把斧头。 邓巴立刻就知道这个人是印第安人,不过他从未料到,人类会如此生野,这个人震吓了他,就像有人用棒子在他头上猛然一击似的。 邓巴留在山崖下,一屁股坐在地上,冷汗自他前额流下来,他不敢再看那个印第安人一眼。 不过,马叫了,他抬起头,慢慢地把目光移回营地。 那个印第安人已经进入畜栏内,手里多了一条套绳,正逐渐靠近中尉的西斯可。 一看到此,中尉立刻恢复清醒,印安人企图偷他的马,他站起来,很快跑上山崖,用尽全身力气大喊:“喂,你!” 踢鸟跳了起来。 他应声转身,却被来人吓了一跳,这位苏族的巫师,面对他所见过最奇怪的景象。 一个裸体的男人,这个男人就站在庭院对面,双拳紧握,下巴下沉,更可怕的是,他的皮肤竟然白得刺眼。 为了自保,踢鸟开始往后退,他没有跳栏,竟然撞破围栏,奔过院子,火烧屁股般地猛踢小马逃跑。 甚至连回头看一眼也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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