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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迷濛的雨丝,交织成灰色的天网,昨日的晴朗,一夜间消失。
  施薇亚懊恼地坐在化妆台前。理发碰上雨天就真是倒霉了,头发上的胶水永远干不了似的,发型一下子就走了样。可是又不能不去,下午和潘定邦的约会,还有明天一早就要飞东京,这么乱的头发怎能见人?
  她站起来朝窗外望望,无言地叹口气,雨再大也得去,不是吗?拿起皮包和车钥匙,她快步走出去。
  父亲的书房门虚掩着,发出“笃、笃”单调的声音,她犹豫了一下,轻轻敲响了房门。
  “爸爸,起得那么早?”她推门走进书,
  施廷凯,十年前赫赫有名的大律师,除了滔滔雄辩,十场官司赢十场外,他那美如西子再世的太大王静文,也是上流社会最受欢迎的活跃人物。但是,所有人都不明白,这样出色的一对夫妇,为什么突然结束如日中天的事业,退出五光十色的社交界,在这僻静的地方隐居起来。十年来,他们不曾出现在任何人面前,他们拒绝所有亲戚、朋友的拜访,甚至连大门都不出一步。除了他们的女儿薇亚,除了那忠心耿耿的管家兼保镖阿保,除了那似乎是哑巴的女工陈嫂,没有人知道原因。十年前,许多人窃窃私议,纷纷猜测,曾是街巷间最热门的话题,因为年方壮年的施廷凯有什么理由急流勇退?——是急流勇退吗?十年后的今日,没有人再提起这件事,时间冲淡了一切。同时,新的雄辩家、新的社交之花陆续崛起,谁有兴趣去发掘记忆的人物呢?
  施廷凯穿着一件藏青色运动衫、一条白色长裤,从背影望去,他仍然潇洒健壮。依旧浓密的头发,依旧挺立的身形。他已五十岁,是吗?一点也不像!
  他背对着薇亚,在窗帘深垂的书房中玩孩子们的飞镖,笃、笃的声音就是飞镖打中木板的声音。他射得很准,每一镖差不多都接近红心。他兴致真好,只是——光线这么暗,他怎能看得清?何况,他还戴着黑色太阳眼镜!
  “薇亚,要出去吗?”他头也不回地继续射着。
  “去洗头!中午以前可以回来。”
  “去吧!外面再下雨呢!”他射完最后一镖,熟练地走回写字台后面的椅子上。
  “有什么事要我办吗?”薇亚专注地凝视着父亲,脸上神色很复杂,很怪。
  “没有,哎——过几天吧!”廷凯考虑一下,“我正在草拟计划,弄妥了会告诉你!”
  “爸爸,你不是——”薇亚的脸色变了,好担心。
  “去洗头吧!”廷凯挥一挥手,阻止她再说下去,“我听见楼梯声,是静文下来了吗?”
  蔽亚深深吸一口气,似乎想平抑心中的激动。
  “我去看看!”她转身快步走出去。
  静文不在客厅,薇亚直接推开餐厅的门。果然,身材修长、优美,看来仍然只有二十多岁的母亲正在冰箱里找寻东西。静文穿着曳地的纱质睡衣,飘逸若仙,难怪十年前是风靡一时的大美人。
  “妈妈——”薇亚轻轻叫。
  背对着她的静文全身一震,似乎好吃惊,好胆怯。这个当年出名的美人,竟虚弱得似乎经不起轻轻的一声呼唤,她怎么了?
  “别怕,是我,薇亚,”薇亚咬着唇,把声音放得好柔和,好柔和,“你要什么?为什么不叫陈嫂拿?”
  静文不出声,也不动,好像僵在冰箱旁边,她竟不愿回头望女儿一眼。
  “我去洗头了。”薇亚暗暗叹息,“爸爸听见你下楼的声音,叫我来看的!”
  静文又是一震,然后,砰然关上冰箱,空着手像逃避可怕的怪物般,急步逃上了楼。
  薇亚再叹一口气,转身走出去。
  撑着雨伞走到车房,阿保似乎不知道她要上街,没来替她打开车房门。下着雨,算了吧!难得自己动一次手,开车房门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放下雨伞,拔开车房门门,轻轻一推,门就向一边滑去。这么简单的事,以后别让阿保来做了。在飞机上她不是要服侍那么多客人吗?也该服侍自己一次吧!
  拉开车门预备上车,车窗玻璃片映出一个人,是——立奥?她大吃一惊,下意识地退后一步,没有看花眼吧?这么早,又在下雨,他怎么会在这里?
  “薇亚!”立奥在叫。很温柔,很斯文,而且充满感情。
  是真的,没有看错,是立奥站在那儿。他在对她笑,笑得好漂亮,和那晚的冷酷,和那晚的凶狠完全不同。他的衣服和头发都湿透了,眼中的光芒很疲乏,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他等了多久?薇亚吓傻了,站在那儿动都不能动。她恐惧地注视着他,她害怕会被他伤害,她亲眼看见他把定邦打得昏死过去。他是那种人,他几乎——是杀人不眨眼的!
  “薇亚,我想跟你谈谈,好好的谈一次。”立奥向前走一步,她打个寒颤,急忙向后退一步,“我要解释一些误会,我为上次打人的事道歉!”
  薇亚说不出话,她的眼睛惊恐地睁得那么大,那么大。她心中不停地告诉自己,立奥不是来道歉,不是来解释误会,他要杀人,他要——毁她容貌。他做得出的,她知道,他就是那种不择手段,在得不到之后会毁灭一切的人!天!她该让阿保来开门,有阿保在就好多了——
  “你有点怕,是吗?”他摊开双手,“我空手来的,我只想解释和道歉,我不会伤害你的,薇亚!我们一起出去谈谈,好吗?”
  她张开嘴却出不了声。她拼命摇头。她被吓坏了。他能把一个活生生的男孩子打得晕过去,他那种人凶残成性,她怎能再接近他?不等于送羊入虎口?
  “别摇头,也别怕,”他再上前一步,这一回,她连退后的力气都没有了,她觉得自己快要晕倒了,“薇亚,我只要告诉你,我爱你,我不希望你铸成大错!”
  “不——”她总算被逼出来一个字,她靠在车门上,整个人都瘫软了。“别走近我!”她叫得好凄厉!
  他怔一怔,她真怕成那样?他不是魔鬼啊!打一次架,像他这种男孩子是家常便饭,他们以前那么相爱,会因一次打架而完全改变?没有理由!
  “我说过不会伤害你,我发誓。”他停步不前,举起双手做发誓状,“薇亚,你忘了我们以前的感情吗?”
  “你——走!”她双手抓紧了车门,她那么固执地在想,他是来对付她的!
  “薇亚,你知道我脾气不好,别对我吆喝,”他忍了一忍,谁敢对他这么不客气?他用手指了指她,“我们好好的谈一次,我担保一切能恢复旧观!”
  “不——”她尖锐地叫起来。声音冲破了雨丝传到别墅里,也传到车房外,阿保听见了,之颖也听见了。
  “别叫!”他怒火上冲,女孩子怎么都这样不可理喻?他好心好意,低声下气的来道歉,来解释,她硬把他当作个杀人犯似的。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把她拖到胸前,“你知道我不会对你动武,鬼叫什么?”
  “放开我,放开我!”她害怕得几乎丧失了理智,“李立奥,我求你离开——”
  “离开?”他怪叫起来,“我不相信你会爱上那个娘娘腔的潘定邦,你是爱我的,不是吗?”
  “不,不是!”她不停地摇头,泪水已流了满脸,“请你离开,别骚扰我,我——我——”
  高大的阿保冒雨冲进来,他手上拿了一根好粗的武士棍,看见薇亚的情形,冷漠的脸上,冒起青筋。
  “放开她,不然我不客气!”阿保喝着。
  立奥呆住了,他又冲动起来,是吗?看着阿保那绝不妥协、作势欲扑的模样,他轻轻地放开薇亚。
  “不需要你多管闲事,这是我和薇亚之间的问题,”立奥硬生生的把怒气忍住,“我们会解决。”
  “武力解决吗?”阿保再也不客气,“我跟你打!”
  “对女孩子不需要用武力。”立奥摇摇头,这个眼前亏可不能吃,他明知自己不是阿保的对手,“我只是来道歉和解释一些误会!”
  “别打扰我们小姐,你立刻滚蛋!”阿保毫不客气地站到薇亚面前,“否则我们要报警!”
  “报警!”立奥退了两步,笑了起来,“我犯了什么罪?警察凭什么管我?你能规定我不许爱你们小姐?别忘了你只是个管家!”
  “阿保,让他走!”薇亚喘过一口气。
  “走!”阿保持着武士棍走向他。
  “走就走。”立奥的脸沉下来,“薇亚,我不是一只摇尾乞怜的狗,我爱你是真心,你若不接受,你就犯了一生中最大的错误,你考虑!”
  “走!”阿保再喝。
  立奥眼光复杂——似乎又爱又恨的再看薇亚一眼,大步冲进雨丝里。这就是他苦守一夜的结果。
  他听见背后砰然关上的门声,薇亚连头都不去洗了?她真吓成这样子?他爱她,他却不了解她!
  雨雾迷濛的小路上站着一个打伞的女孩子,一条牛仔裤,一件男孩子式的运动衫,脚下穿着一双球鞋,不就是昨晚答应为他祷告的之颖?
  之颖不出声,默默地等他走近,让他躲在雨伞下。他看来好失意,怎能再任雨水欺负失意人?
  “你听见了?”立奥说得很直率。
  “她不该,至少她该听你解释!”她公正地说。
  “我不好,是我吓着了她!”他很自然的帮薇亚。这个性情冲动,脾气火爆,喜欢用拳头的男孩是真爱薇亚!
  “你真等了一夜?”她看着他湿透的衣服。
  “我可以再等下去!”他不置可否。
  她想一想,忽然说:
  “爸爸、妈妈都去教书了,你可以到我家去坐坐,”停一停,她的声音轻松一点,“我可以给你弄早餐!”
  他眼中晃过一丝感激的光芒,只是那么急速的一刹那。
  “薇亚为什么不像你?”他低下头。
  他们一起走进屋子,他也不理身上的潮湿,一下子倒在沙发上。她看也不看,一点也不在乎,只不过是沙发罢了,湿也好,干也好,总是供人坐的。在这些地方,他们俩的脾气倒真相像。
  “我拿爸爸的睡衣给你穿,你的衣服换下来放进洗衣机洗一下,好吗?”她问。
  “算了。”他不起劲地摇摇头。“我要一杯果汁、一盘西班牙杏力蛋!”
  “我不会弄杏力蛋,煎蛋行吗?”她说。
  “行,再加两片土司!”他说。
  她走进厨房叮叮当当一阵,五分钟就回来,两个煎蛋和土司已弄好。再走进去倒杯果汁出来,用一个托盘一起送到他面前。
  “吃吧!味道不好,勉强咽下去,不许挑剔!”她在对面沙发上坐下来。
  他狼吞虎咽地吃完所有东西,抹抹嘴,又倒在沙发上,脸色好了一些。
  “冲动是很坏事的一件事!”他说得好古怪,似乎颇有悔意。
  “很坏的一件事?哪一个国的文法?”她摇摇头。
  他不回答,似乎在考虑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哎!你想知道我和薇亚的事吗?”他突然说。
  “并不渴望,我不爱讲是非!”她摇摇头。
  “当事人自己说出来,算什么是非?”他笑起来,踢掉脚上的鞋子,整个人睡在沙发上。
  “那么说吧!”她也踢掉球鞋,盘膝坐着。
  “我认识她时,她还在美国学校念第十二班,就快毕业了,”他慢慢说,听得出他对往事很留恋,“我们在舞会里认识,第二天我就在学校门口等她,就这么好起来的!”
  “很普通嘛!”她耸耸肩。
  “不普通,”他摇头,“我有成打以上的女朋友,多半是女孩子追我,我从没爱过任何人,薇亚是唯一的一个!”
  “你告诉过她这句话吗?”
  “没有!我怕她不信!”他没有信心。
  “很难了解,我不是她!”之颖说。
  “我们好了一年多,我们的感情绝对融洽。”他稚气地说,“我愈来愈爱她,我对她——有点疯狂!”
  “那么,注定吃亏、受苦的是你!”她似乎懂得好多。
  “去爱人是痛苦,被爱的是幸福,对吗?”他无奈地说,“如果让我能得到她,痛苦我也愿!”
  “的确是疯狂!”她揉一揉鼻尖,“潘定邦又是怎么来的?”
  “薇亚放假,一年一度的,她到澳洲去旅行,就这么认识了。”提起潘定邦,他的脸色变得发青,“潘定邦竟死缠着跟来,死不要脸的以为是情圣!”
  “发火对你无益,事实上,施摄亚对潘定邦很好,”她坦率地说,“变心的女孩子不要也罢!”
  “不是变心,薇亚依然是爱我,我能感觉到,”他叫起来,“是潘定邦死缠,而且——我又吓坏了她!”
  “那么——我不再劝你,这种事劝也没用!”她跳下沙发,“昨天晚上想过了,如果可能,我愿帮你!”
  “真的?”他高兴起来,只是一刹那,又无精打采了,“算了,还是我自己办吧!”
  她没说话,心中却欣赏这种男孩子,有种!他敢爱,敢恨,敢打,敢道歉,比起婆婆妈妈的娘娘腔要好多了!
  “还要果汁吗?我去拿!”她问。
  他点点头。她拿着杯子走进去。只不过几十秒钟的时间,出来时,发现他已睡着。是心里疲乏?肉体疲乏?或是精神疲乏?
  她重新坐回沙发,就这么默默地守在一边。
  她只是那么坐着,很宁静的什么也不想。她觉得让脑子空白一阵,休息一阵,安静一阵,是至高无上、超脱的享受。她虽然不烦恼,却常常替人烦恼,若无安静的一刻,将是多痛苦的一件事。她的安静与其想不同,冥想是灵性上的追求,她也做过,此刻,她是抛开所有思想。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坐了多久,她已进入一种忘我的境界,仿佛四周的一切已不和她发生关联。她恬适而宁静,胸中再无杂念。她从沙发上站起来,发现立奥睡得好甜、好熟,像个婴儿一样。她微笑一下,走向厨房。色好了一些。
  “冲动是很坏事的一件事!”他说得好古怪,似乎颇有悔意。
  “很坏的一件事?哪一个国的文法?”她摇摇头。
  他不回答,似乎在考虑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哎!你想知道我和薇亚的事吗?”他突然说。
  “并不渴望,我不爱讲是非!”她摇摇头。
  “当事人自己说出来,算什么是非?”他笑起来,踢掉脚上的鞋子,整个人睡在沙发上。
  “那么说吧!”她也踢掉球鞋,盘膝坐着。
  “我认识她时,她还在美国学校念第十二班,就快毕业了,”他慢慢说,听得出他对往事很留恋,“我们在舞会里认识,第二天我就在学校门口等她,就这么好起来的!”
  “很普通嘛!”她耸耸肩。
  “不普通,”他摇头,“我有成打以上的女朋友,多半是女孩子追我,我从没爱过任何人,薇亚是唯一的一个!”
  “你告诉过她这句话吗?”
  “没有!我怕她不信!”他没有信心。
  “很难了解,我不是她!”之颖说。
  “我们好了一年多,我们的感情绝对融洽。”他稚气地说,“我愈来愈爱她,我对她——有点疯狂!”
  “那么,注定吃亏、受苦的是你!”她似乎懂得好多。
  “去爱人是痛苦,被爱的是幸福,对吗?”他无奈地说,“如果让我能得到她,痛苦我也愿!”
  “的确是疯狂!”她揉一揉鼻尖,“潘定邦又是怎么来的?”
  “薇亚放假,一年一度的,她到澳洲去旅行,就这么认识了。”提起潘定邦,他的脸色变得发青,“潘定邦竟死缠着跟来,死不要脸的以为是情圣!”
  “发火对你无益,事实上,施薇亚对潘定邦很好,”她坦率地说,“变心的女孩子不要也罢!”
  “不是变心,薇亚依然是爱我,我能感觉到,”他叫起来,“是潘定邦死缠,而且——我又吓坏了她!”
  “那么——我不再劝你,这种事劝也没用!”她跳下沙发,“昨天晚上想过了,如果可能,我愿帮你!”
  “真的?”他高兴起来,只是一刹那,又无精打采了,“算了,还是我自己办吧!”
  她没说话,心中却欣赏这种男孩子,有种!他敢爱,敢恨,敢打,敢道歉,比起婆婆妈妈的娘娘腔要好多了!
  “还要果汁吗?我去拿!”她问。
  他点点头。她拿着杯子走进去。只不过几十秒钟的时间,出来时,发现他已睡着。是心里疲乏?肉体疲乏?或是精神疲乏?
  她重新坐回沙发,就这么默默地守在一边。
  她只是那么坐着,很宁静的什么也不想。她觉得让脑子空白一阵,休息一阵,安静一阵,是至高无上、超脱的享受。她虽然不烦恼,却常常替人烦恼,若无安静的一刻,将是多痛苦的一件事。她的安静与其想不同,冥想是灵性上的追求,她也做过,此刻,她是抛开所有思想。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坐了多久,她已进入一种忘我的境界,仿佛四周的一切已不和她发生关联。她恬适而宁静,胸中再无杂念。她从沙发上站起来,发现立奥睡得好甜、好熟,像个婴儿一样。她微笑一下,走向厨房。色好了一些。
  “冲动是很坏事的一件事!”他说得好古怪,似乎颇有悔意。
  “很坏的一件事?哪一个国的文法?”她摇摇头。
  他不回答,似乎在考虑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哎!你想知道我和薇亚的事吗?”他突然说。
  “并不渴望,我不爱讲是非!”她摇摇头。
  “当事人自己说出来,算什么是非?”他笑起来,踢掉脚上的鞋子,整个人睡在沙发上。
  “那么说吧!”她也踢掉球鞋,盘膝坐着。
  “我认识她时,她还在美国学校念第十二班,就快毕业了,”他慢慢说,听得出他对往事很留恋,“我们在舞会里认识,第二天我就在学校门口等她,就这么好起来的!”
  “很普通嘛!”她耸耸肩。
  “不普通,”他摇头,“我有成打以上的女朋友,多半是女孩子追我,我从没爱过任何人,薇亚是唯一的一个!”
  “你告诉过她这句话吗?”
  “没有!我怕她不信!”他没有信心。
  “很难了解,我不是她!”之颖说。
  “我们好了一年多,我们的感情绝对融洽。”他稚气地说,“我愈来愈爱她,我对她——有点疯狂!”
  “那么,注定吃亏、受苦的是你!”她似乎懂得好多。
  “去爱人是痛苦,被爱的是幸福,对吗?”他无奈地说,“如果让我能得到她,痛苦我也愿!”
  “的确是疯狂!”她揉一揉鼻尖,“潘定邦又是怎么来的?”
  “薇亚放假,一年一度的,她到澳洲去旅行,就这么认识了。”提起潘定邦,他的脸色变得发青,“潘定邦竟死缠着跟来,死不要脸的以为是情圣!”
  “发火对你无益,事实上,施薇亚对潘定邦很好,”她坦率地说,“变心的女孩子不要也罢!”
  “不是变心,薇亚依然是爱我,我能感觉到,”他叫起来,“是潘定邦死缠,而且——我又吓坏了她!”
  “那么——我不再劝你,这种事劝也没用!”她跳下沙发,“昨天晚上想过了,如果可能,我愿帮你!”
  “真的?”他高兴起来,只是一刹那,又无精打采了,“算了,还是我自己办吧!”
  她没说话,心中却欣赏这种男孩子,有种!他敢爱,敢恨,敢打,敢道歉,比起婆婆妈妈的娘娘腔要好多了!
  “还要果汁吗?我去拿!”她问。
  他点点头。她拿着杯子走进去。只不过几十秒钟的时间,出来时,发现他已睡着。是心里疲乏?肉体疲乏?或是精神疲乏?
  她重新坐回沙发,就这么默默地守在一边。
  她只是那么坐着,很宁静的什么也不想。她觉得让脑子空白一阵,休息一阵,安静一阵,是至高无上、超脱的享受。她虽然不烦恼,却常常替人烦恼,若无安静的一刻,将是多痛苦的一件事。她的安静与其想不同,冥想是灵性上的追求,她也做过,此刻,她是抛开所有思想。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坐了多久,她已进入一种忘我的境界,仿佛四周的一切已不和她发生关联。她恬适而宁静,胸中再无杂念。她从沙发上站起来,发现立奥睡得好甜、好熟,像个婴儿一样。她微笑一下,走向厨房。
  她喜欢一切真挚的人或事,立奥在大多数人的眼光中是个坏蛋,她却不觉。或者,她本身也不很好,要不然就是她看人的角度和大多数人不同。
  妈妈去教书,,她放学在家时,她就得为自己弄简单的午餐。她对这些十分女性化的工作一点儿也不在行,只不过热一热冰箱里已烧好的几样菜,她每次不是弄焦,就是弄得天下大乱。她常常在想,以后结了婚,做了太太,这个样子还行吗?
  窗外的雨停了,地上有薄薄的泥泞,没铺柏油的马路就是这么麻烦!
  从厨房的窗户可以看见施家别墅的后门。这幢死沉沉的房子,刚才给立奥一闹,更是紧闭门户,连一丝声息都没有。和施家做了一年多的邻居,除了施薇亚、阿保和那个叫陈嫂的女工,她可从来没见施家夫妇出来,这对怪夫妇可真是名符其实的隐居了!
  她把一小碟青椒牛肉从锅里铲出来。今天真不错,牛肉是牛肉,青椒是青椒,还能分得出来,可不像平日连眼睛、鼻子都分不清了。她自得地搓搓手,预备热几个蛋饺,就在这个时候,她看见一件奇怪的事!
  施家别墅的后门开了,阿保陪伴着一个男人走出来。那男人陌生得紧,是从没见过的。不很年轻,却很挺,很潇洒,穿一件藏青运动衫、一条白长裤,手上拿一根拐杖。最奇怪的,明明是阴雨天,他还带着一副黑色的太阳眼镜,浑身上下都是神秘气息。他是谁?传说中最出名的大律师施廷凯?
  之颖这个好奇心重的女孩再也忍不住,她关了煤气炉子,也不理会放了满桌子的菜,推开厨房的小门,跳跳蹦蹦地跑出去。她想,她既是薇亚的朋友,又认识阿保,见见施廷凯不该说错吧!
  她半跑着走近他们——在她往他们那边跑去时,他们已停住了脚步。她站定在他们面前,她对阿保笑笑,然后转向那个仪表不凡的男人,但是,那个男人显得好紧张,好怀疑,他的一只手已抓住阿保,他脸上的肌肉在跳动着。
  “谁?阿保,告诉我是谁?”他神经质地叫。
  “我,杜之颖,”之颖抢先自我介绍,“住在你附近,我是施薇亚的朋友!”
  “一个女孩子!”那男人透了一口气,放松一些,自言自语的,“只是一个女孩子!”
  “她就是那天晚上救小姐和潘少爷的人!”阿保说。
  “哦,原来是你!”那男人终于克服了那奇异的神经质,“勇敢的女孩,我向你致敬!”
  之颖笑一笑,耸耸肩,好奇心的驱使,她想接近他。
  “杜小姐,老爷要散步,请你别打扰他!”阿保说得可算十分客气的了。
  “我是打扰吗?”之颖稚气地说。她高兴自己没猜错,那男人真是施廷凯。
  “阿保,让她在这里!”廷凯挥一挥手,很威严,“我感觉得出她是个好孩子!”
  “感觉?”之颖咕噜着。
  阿保悻悻地瞪她一眼,明显地表示不太欢迎。
  “施伯伯,从来没见过你出来,你常散步吗?”之颖问。
  “很少,”廷凯很专注地在聆听什么,“今天是想听泥泞的声音!”
  “听泥泞的声音?”之颖怪叫起来。中、老年人也新潮吗?听泥泞声?她以为只有嬉皮士才感兴趣。
  “别误会什么,我是在训练我的听觉!”廷凯说。
  之颖皱皱眉,她从来没遇见过这么特别的人。
  “你的听觉有毛病吗?”她再问。
  “相反,我的听觉十分敏锐。”廷凯笑一笑,“我能听见花开花谢的声音,能听见蚂蚁经过的声音,能听见站在我面前沉默的人的皮肤呼吸,相信吗?”
  “不骗人?”之颖高兴得跳起来。这么风趣的长辈,该是最好的邻居,为什么不早发现他?“训练出来的吗?你教我,行吗?”
  “不是每个人都能训练的!”廷凯的笑容消失,脸色一下子沉重起来。
  “为什么?只要有恒心,有毅力就能成功,是不是?”之颖追问着。
  “不是!”廷凯好肯定,“必须有特殊条件才行!”
  “什么特殊条件?”之颖绝不放松。能听花开花谢,能听蚂蚁经过,能听人的皮肤呼吸,多奇妙的事啊!
  “杜小姐,你问得太过分了!”阿保怒目而视地提出警告,阿保为什么这样?真没道理!
  “让她问,”廷凯又笑起来,他满有耐心的,“阿保,十年了,闷在心里也怪不舒服,反正过几天就要宣布的!”
  阿保称是,沉默在一边再不出声。他对廷凯敬与畏兼而有之,甚至还有些同情——同情?怎么会是这两个字?
  “如果我问错了,我就不问!”之颖摇摇头。施家的人一向神秘,她相信必有原因,她是不能太过分!
  “没有错,之颖——是之颖吧?”廷凯淡淡地说,“这样吧!你有兴趣做我邀请到别墅的第一位客人吗?”
  “当然!”之颖自然地牵住他的手,是一只坚强有力的男人的手,“不过,施薇亚请我进去过!”
  “你会发觉不同!”廷凯不置可否。
  他们走向别墅后门,阿保表现得过分小心了,似乎怕廷凯看不见路似的。拍马屁吗?阿保这种人也会?
  廷凯的步子又大又坚定,但是——他或者有点心不在焉吧!明明前面有滩水,他也踩上去,白色的长裤,已经沾满了许多泥。
  他带之颖到书房。窗帘深垂,没有灯光,显得又暗又阴森的书房。
  “坐!”他指一指一张名贵的安乐椅。
  之颖看一看,坐下来。突然发现,阿保已不知在什么时候走开了。满铺地毯虽然高贵又安静,但是——却令人下意识地有防不胜防的担心!
  “为什么不开灯?白天还拉上窗帘?”她四下打量,直率地问。
  “我怕光亮!”他说得很自然。
  他从巨型写字台上拿起几枚飞镖,笃、笃、笃一连三镖射在墙上的木板,两镖中红心,一镖差了一点。
  “哇,好准!”她稚气地叫,“你每天躲在屋子里就是训练听觉和练飞镖?”
  “这不是儿戏,也不是玩耍,你要明白!”他坐到写字台后的皮椅上。
  “是消遣吗?”她歪着头。
  “也不是——”他的声音停住,过了一阵,说,“陈嫂送茶来了!”
  话刚说完,陈嫂果然敲门而入。之颖吓了一跳,她几乎什么声音都没听到,她的耳朵一向不错,廷凯的听觉,真是训练到能听落叶飞沙的地步?
  廷凯似乎看到——或感觉到她的错愕了。
  “这是十年来的习惯,”他解释着,“想想看,听了十年陈嫂走路,你也会习惯的!”
  “我什么也没听见,地毯上有声音吗?”她摇头。
  “所以我说要——特殊条件!”他的声音里有叹息。
  “你是超人?天才?”她说得好稚气。
  “我是——瞎子!”他平静地说。
  “瞎子?!”她叫起来。怎能相信?他走路走得那么好,他看来完全没有毛病,怎会是瞎子?“我不信!”
  “这是我十年前退休的原因!”他叹了一口气。
  “但是——”她固执地相信自己所眼见的,“你能看见路,你能知道每一样东西的位置,你能射飞镖!”
  “这是习惯,这也是练习!”他说。
  她呆住了,是震惊和意外。十年来没有人知道施廷凯退休的原因,她可是第一个知道的外人?施廷凯为什么肯把保守了十年的秘密告诉她?
  “你——你不必告诉我的,”她结结巴巴,“我不是想来戳穿你的事,我只是——从来没看过你——”
  “我明白,我了解,”他安慰似地点点头,“瞎子的感觉最灵敏,我感觉得出你是好孩子,这是我自愿告诉你的!”
  “施伯伯——”她仍然不知所措。
  “近几年来,我一直在写回忆录,”他又说。她已不敢再问,他真是自愿说的,“上个月已经完成,我拟定了一个计划,预备过几天招待记者。”
  “为什么——招待记者?”她忍不住说。
  “是公开谜底的时候!”他脸上掠过一抹好奇怪的红晕,似乎是激动和恨。
  屋子里有一阵突然的沉默。之颖怔怔地望住廷凯。十年前的她,才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她连施廷凯三个字都没听过,还是搬到这儿来,才听卖房子的业主提起的,慕贤和淑怡也说过,只是她从来没注意。难道这其中真有个故事?
  怎样的故事?“你的眼睛——是病?”她的自制力强不过好奇心,到底是个年轻而纯真的孩子!
  “是被镪水淋的!”他脸上又有一抹激动红晕。
  “哦——”她张大了口,这样的事真像电影和小说。
  “我会说,我会把隐藏了十年的事完全说出来,”他喃喃自语,“到今天,到我将能再看见这世界时,我要把凶徒亲自绳之以法!”
  “你说——你将能再看见这世界?”她以为听错了。
  “是的,是的!”他激动地站起来,双手交叉互握着,指节发出“格格”的声音,“我将能看见这世界,一月或两个月后,时间不是问题,我终究可以重见天日!”
  “那真是太好了!”她衷心地欢呼起来。她虽无法体会一个瞎子的感觉,她却能想象。试想把一个好好的人眼睛蒙起来,别说十年,十天、十小时都不行,那会是最痛苦、最难耐的事!“那真是太好了!”
  “我一个外国朋友介绍美国最出名的眼科医生给我,”他又说,“上个月他来台湾替我检查,他说能复明,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的希望,他下个月再来动手术。”
  “那太好了!”她忘形地重复着,突然想起一件事,“当年你不曾控告那个凶徒?”
  “我们不曾报案,”他深沉地叹一口气,激动的情绪消失,“因为——受害者不止我一个!”
  “还有谁?”她更加不懂,这样严重的事不报案?
  “静文,我的太太!”他又叹息,脸色更为阴沉了,“那是在一个晚上,阿保和陈嫂都休息了。静文和我参加一个宴会回来,我刚进书房就听见门铃声,静文在走廊上说她去开门,但是,我只听见一声惨叫,赶出去时,静文已掩着脸,痛苦得在地上翻滚!”
  “那凶徒毁——毁容?”之颖吃惊地问。
  “我向门口追去,看见一个年轻的男孩子站在那儿,手上还抓着—个瓶子。”他没回答她的话,径自说下去,“我看得很清楚,我不认识他,我至今却记得他的模样。他的头发很稀,眼睛发出凶光,咧着嘴笑着露出一口不整齐的牙齿,像地狱门口的魔鬼!”
  他开始有些喘息,当年的事一定惊险无比,否则他不会这么激动。
  “我痛恨他伤了静文,明知危险也扑过去。他提起瓶子,把剩余的药水洒向我眼睛,一阵剧痛,以后——我再也看不见这世界和美丽的静文!”他说。
  “可是——你该报警!”她皱着眉头。
  “静文不肯,”他无奈地摇头。“她说如果让所有人都知道她变成那副丑样,她情愿死——你知道,静文是我的世界,是我的一切,我不愿违悖她的话,我也绝不能失去她,我只能让凶徒逍遥法外!”
  她摇摇头又点点头,她明白他的意思,却不赞成他的做法。美貌算不得什么,终其一生也必过去,再美的人也是一杯黄土。他是出名的大律师,他怎能任那凶狠而无人性的恶徒逍遥法外?
  “我明白你的想法,”他似乎完全能感觉到她的思想,“不过,一年后静文请来日本最好的整容医生,已使她脸上的疤痕完全消失,她又恢复了美丽,她仍坚持不肯我向警方提出这件事,而且——她变得沉默起来!”
  之颖静静地听着。他说得有点矛盾,有点奇怪,有点不可能。静文既然已整了容,为什么还不肯让他报警?其中还有曲折,是吧?
  “静文是我所见到的女孩子中最美的一个,她不只美貌,而且气质、风度、学问都好。”他脸上的线条变得好柔和,好柔和,“我们是在上海认识的,那时我刚从东吴法律系毕业。她在圣约翰大学读英国文学,我费尽全身的力量,把她从被包围中抢出来。我们结了婚来台湾,我们过了十几年世界上最美满、最甜蜜的生活。我们的薇亚也十岁了,她很像静文,却远不如静文的美貌,谁知道——会出那样的事?我们没有仇人,没有冤家,是魔鬼的忌妒吗?谁能狠心毁坏静文的脸?哦!静文,谁忍心啊!”
  之颖不敢出声,看来,他已陷入回忆的深渊。他似在自语,他已感觉不到旁边还有人在,他的情绪极度不稳定,那种情形——之颖悄悄站起来,她是打扰了他,阿保说得对,她不能太过分,她必须离开!
  她轻轻地退出去。这一回,施廷凯可没运用他超人的听觉,他完全没发觉之颖的离开,他仍在喃喃自语,他仍然念着静文,他深爱着的美丽太太。
  之颖慢慢走回家,她心里很感动于这份二十多年如一日的感情。施廷凯不止是个名律师,他还是好丈夫,只是——静文也像廷凯一样爱他?
  他说静文变得沉默,九年的日子里,怎样沉默法?连一句话都不说?她可想象不到!
  从前门进屋子,沙发上的立奥不见了,到处找一遍也没有他的影子。厨房里的青椒牛肉和蛋饺只剩下空盘,准是立奥的杰作。
  冰箱门上贴着一张纸条,潦草的字迹,鬼画符似的:
  之颖:谢谢你的招待、鼓励和两碟冷菜。我回去了,
  我会尽力,绝不放弃!
  李立奥草
  之颖摇摇头,笑起来。他不是很好的男孩子——学问不好,品性也未必好,却很真诚。看他那笔字,简直像个顽劣的中学生。他这种男孩也许有某一方面的天才,但在目前这种金字塔式的教育制度下,注定是被淘汰的。
  或者,他不该生在这个社会环境里?她想。
  之颖是个很能守秘密的女孩子。廷凯的事她一个字也没漏出去,甚至对慕贤和淑怡都绝口不提,换上其他任何一个人,就怕很难做到了!
  三天来,她像平日一样上课,看书,弹吉他,唱歌。有时静坐一阵,有时其想一番,倒也自得其乐。韦皓来过两次,也只是习惯性的来,坐一坐,聊一聊,斗几句嘴,抬两次杠。他们之间缺少罗曼蒂克气氛!
  也不能怪他们,从七八岁认识到现在,熟悉、了解得像对自己,从何而来的罗曼蒂克?不过,他们的感情很真,很纯,很融洽!
  放学时,之颖独自回家。明天有考试,她本身绝无问题,韦皓那个懒虫就该抱一抱佛脚了,她不许他来。
  她的脚踏车转入小径,悠闲地朝家中进发。很意外的,她看见丁家的玫瑰独自坐在门前石阶上,手中抱着那个毛已落光的狗熊。她的兴致一下子好起来。她是那么喜欢孩子,玫瑰是可爱的小女孩啊!
  “玫瑰!”她从车上跳下来,顺手把脚踏车平放在草地上,“一个人坐着发呆吗?姐姐来陪你玩吧!”
  玫瑰寂然不动的用戒惧的眸子瞪住她,做出随时要逃开的姿式。她皱皱眉,小女孩怕生也绝不是这么怕法,见过第二次的人,还会想逃?
  “别怕,我是杜之颖姐姐,你忘了吗?我帮你妈妈装过窗帘。”之颖耐心地慢慢试探着走近她,还好,她终究没有逃开,“我说过带你去采花,捉蝴蝶,看星星的。哦!你喜欢唱歌吗?我教你唱,好吗?”
  玫瑰还是不响,眼光却温柔了一些,手里破旧的玩具狗熊,抱得紧紧的,好像怕之颖会突然抢去。
  之颖终于站在玫瑰面前,并且慢慢蹲下去。她微笑着温柔的脸对着玫瑰,用手扶住玫瑰的肩。
  “告诉我,你真是叫玫瑰?玩具熊叫什么?你替它取过名字吗?”之颖柔声问。
  玫瑰只是那么定定的望住她,似乎听不懂她说什么,又似乎在努力辨认她口里吐字的形状。怎么回事?难道她真听不懂?或是——听不见?不,不,这么可爱的小女孩,上帝不会残忍得让她听不见。
  “玫瑰,你懂我的话吗?或者——你根本听不见?”她心中紧张而震惊,她渴望玫瑰突然之间回答她的话,“告诉我,玫瑰,告诉我!”
  可能是之颖的紧张与震惊令玫瑰害怕,她又露出戒惧的眼光,并且突然之间用力推开了之颖的手,一溜烟逃回屋子里。
  “玫瑰,玫瑰,回来!”之颖反倒被她吓了一跳,她站起来大声叫,“姐姐带你去爬山,玫瑰回来!”
  丁家门开了,不是玫瑰回来,而是脸有怒意的慧玲。她冷冷地直视之颖,很不友善!
  “请你别打扰我的孩子!”慧玲绝不客气,“我就是因为此地人少、僻静才搬来的,你们这些多管闲事的人,难道还不肯放过她?”
  “我?”之颖傻傻的指住自己,慧玲把好意说成打扰,难道她要养成玫瑰孤僻的个性?天下没有这样的母亲!“请别误会,我是好意——”
  “我们不需要好意,玫瑰更不稀罕,”慧玲有些歇斯底里,“我们只希望宁静和不被打扰,我相信我们有这种权利!”
  “你说得太过分了!”之颖回过神来,只要有理由,她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你有权利不被打扰,可是我并没有打扰你和玫瑰,我只是关心,我只是很喜欢玫瑰。关心和喜欢,你懂吗?”
  “我不懂。孩子是我的,我有权不让你接近,”慧玲蛮不讲理,“请你立刻离开!”
  “你——”之颖几乎气炸。
  “慧玲,”一个稳定、沉着的男人声音加进来,就站在之颖背后,是丁范吗?“老毛病又发了?你怎么回事?”
  慧玲咬咬唇,做一个倔强得绝不认错的表情,一转身回到屋里,砰的一声关上房门。之颖又窘又呆,站在那儿走又不是,不走更不是,她真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杜小姐吧!慧玲提过,”丁范倒是很有风度的谦谦君子,三十多岁,很温文的,“刚才的事真抱歉。慧玲脾气不好,她得罪过许多人了!”
  “我只是想陪玫瑰玩玩,她看来很孤僻、很寂寞的,”之颖无可奈何地说,“谁知道会令慧玲生气!”
  “你没有办法陪玫瑰玩的,”丁范叹一口气,“她听不见你说什么,也不能回答你,她是个先天性的聋哑患者!”
  “是——吗?”之颖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她心中的难过超过震惊,玫瑰那可爱的孩子,多可惜!“这样——是我不好啊!”
  “怎能怪你?你并不知道!”丁范教养很好,“我只希望你能原谅慧玲!”
  “我了解——一个做母亲的心!”她真心地说。
  丁范有些意外,这个看来洒脱不羁的女孩竞有这样细腻的感情,在这一代的年轻人里真不容易啊!他立刻对之颖另眼相看。
  “很感谢你这么说,”丁范打个招呼,“我们是邻居!以后要帮忙的地方还多,我——得进去看看!”
  之颖淡淡地笑一笑,推着草地上的脚踏车回家。
  几天工夫,她突然发觉宁静的周遭改变了,那种改变是无形而且难以抗拒的。先是李立奥的伤人,再是廷凯夫妇的遭遇,现在又加上可怜的玫瑰和不很正常的慧玲。以后还有什么变化,她可预测不到,只是——她开始担心,这条岔路将不宁静了!
  她默默地发了一阵子呆,拿着吉他走出后园。天气愈来愈热,她这既不喜欢冷气又怕吹风扇的人,只好避到荫凉的地方去。后园有个丝瓜棚——本来是种葡萄的,结果葡萄没长出来,不知那里却冒出来一株丝瓜,而且愈长愈茂密,看样子竟喧宾夺主了!
  喧宾夺主?在这个畸形的、不正常的社会里,这情形比比皆是,或者有一天,古老的教训都会被人遗忘吧!
  她坐在丝瓜棚下,盘着膝好像老和尚打坐。她调弄一下琴弦,缓缓地弹起来,弹的是一首流行的民歌《旋转人生》。美的韵律、朴实的吉他声,渐渐使她忘怀刚才担心的事。
  弹了好一阵子,她发觉有人静静地坐在一边。她一向不喜欢被人打扰——在弹吉他的时候。等到看清楚是谁时,她按奈住那冒上来的脾气。
  “文爱莲,你回来很久了么?”她问,把吉他放开一边。
  “不久,”爱莲脸上红扑扑的,特别生动,特别美,“刚才韦皓打电话来!”
  “什么?是不是想明天诈病不考试?”她直率地问。
  “知韦皓最深者,之颖也!”爱莲笑了,连那笑容都特别开朗,她心中有喜事?“他问你能不能让他来!”
  “废话!”之颖摇摇头,“他来做什么?我明天也不诈病,吃完饭我要看书,他来做什么?”
  “谁知道?”爱莲羞涩地拔起一根草。
  “如果你肯陪他,就让他来吧!”之颖大方地说。
  “什么话?”爱莲脸红了,“怎么总叫我陪你的男朋友?我又不是你的替身!”
  “是好朋友,不是吗?”之颖耸耸肩,“让他来吧!先说好了你可要陪他!”
  爱莲不置可否地沉默一阵,有些迷惑。
  “之颖,我发觉我完全不能了解你!”她说。
  “谁又真能了解另一个人?”之颖摇摇头,“记住我是之颖,是你的好朋友就行了!”
  “有一件事,之颖,我一定得说,”爱莲小小的脸儿好严肃,“我们学校几个女同学,对男朋友好紧张,一步也不肯放松。你对韦皓却这么放任,你不怕——会变?”
  “谁变?他?我?”之颖不在意地再拿起吉他,“我不是个会变的女孩,我也不稀罕一个会变的男孩!”
  “我不是这意思,”爱莲红着脸儿,“也许是我不懂,我没经验,我总觉得你和韦皓——跟别人不同,我是指感情!”
  “感情有许多种形式,有许多种性质,我和韦皓的感情只是其中一种,懂了吗?”之颖轻轻地弹起来。
  “这是——爱情?”爱莲小心地追问。
  之颖不回答,很自然地弹着《午夜吉他》。愁愁、怨怨的歌声围绕在四周,直到之颖兴尽,累了也倦了。她移动一下,发现爱莲仍在身边。爱莲今天有明显的不同,她从来不会坐在之颖旁边听吉他的。
  “为什么你常常弹这一首曲子?”爱莲的视线,从半垂的睫毛底射上来,“你知道这首曲子讲什么?”
  “不知道!”之颖摇头,“但我喜欢这调子。”
  “你是个快乐的女孩,你一向都弹美丽的、充满爱的曲子,我记得以前你最喜欢那首《红丝带》,什么时候你变得多愁善感?”爱莲似在打趣。
  “多愁善感?”之颖眉梢一挑,不以为然,“我?”
  “这首《午夜吉他》是说两个伤心人在午夜相遇,吉他声凄凉幽怨,然后,其中一人鼓励另一人振作起来。”爱莲说,“你不是伤心人,也不需要鼓励振作啊!”
  “也许——我心底是!”之颖不置可否,“我觉得这凄凉幽怨很能引起我的共鸣,或者我是双重性格!”
  “会吗?”爱莲笑了。
  “问你一件事,文爱莲,”之颖的兴致被提起来,“你一直不交男朋友,是怕羞?是畏惧?还是条件太高?”
  “为什么问这个?”爱莲脸红了。她的韵味就在那羞涩,就在那轻颦浅笑。
  “说实话吧!我又不是男孩子,不必害羞!”之颖说。
  “我说不出。”爱莲摇头,“不是怕羞,不是畏惧,不是条件太高,是——没有人能点燃我感情的火苗!”
  “感情的火苗?学文学的人毕竟不简单。”之颖也摇头,“交男朋友要感情的火苗?韦皓也从来没有点燃我,你是想找小说上、电影里的感情?”
  “有人能写得出来,我相信就真有这种感情,”爱莲认真地抬起头,眼光突然变得炽热,“我要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男孩于,那种感情能燃烧,能毁灭,也能够重建,那么,我也会全心全意地爱他!”
  “能毁灭?能重建?能燃烧?”之颖笑起来,“你去爱一个核子弹吧!”
  “我不是说笑,我是认真的!”爱莲着急起来,连眼睛都红了。
  “哪一个男孩子能有这种感情?除非他是超人。”之颖也慎重了,“爱莲,爱情的事不是幻想,是真实的!而且,即使有那种感情,我相信——会有痛苦!”
  “没有痛苦的爱情怎能完美?”爱莲傲然地说,“我愿接受这种痛苦!你知道吗?之颖,风平浪静的海洋,怎能造就出能干、出色的航海者!”
  “或者——你也有道理!”之颖终于放弃了争辩,她发现柔弱的爱莲也有绝对固执倔强的一面,就算霸道的她,都无法改变的,“祝你早日找到你的——超人!”
  “他不会是个超人,”爱莲眼光柔得似水,“他是个平凡人,外表平凡,内心却有太阳般强烈的爱。我知道他会来,我几乎——能想象得出他的样子!”
  “什么样子?”之颖忍不住问。
  “哦!”爱莲突然警觉起来,她住口不说,用一种很奇怪的眼光望住之颖,望了好半天,“我不能说,因为——我虽知他的模样,但,可能他永远不会来到我面前!”
  “天!绕着弯子说了一大堆废话,”之颖不耐烦地跳起来,“我可要去看书了!”
  拖着吉他往屋里走,爱莲的声音追过来。
  “你真要韦皓来?”她问。
  “爱莲,说好了由你决定,”之颖头也不回,“由你替我守着他,还有什么不放心?”
  爱莲仍在瓜棚下站了一会,脸上又是矛盾,又是犹豫,然后,重重地咬住唇,大步走回家。
  她打了韦皓的电话!拨那几个数目号码是很费力的,她必须用尽全身的力量。她听见韦皓活泼开朗的声音,她的心弦拉得又满又紧。她只对韦皓说:“之颖说你可以来!”挂上电话,像打了一场大仗似的瘫软在沙发上。
  韦皓今晚会来,他的时间今夜全属于她,她虽有“偷”的感觉,但是——之颖不会在乎吧!
  她已开始在等待韦皓的来临!她在想,这个世界上若是没有之颖会多好?她是自私,可是,她没有办法!
  之颖呢?她那么专心、那么安静地在房里看书。在求学的道路上,她一直走得又稳又好,拿起书本,她绝不会想到其他事。她根本忘记了韦皓要来!
  十点钟,她放下已了然于胸的书本,预备到屋前草地上静坐半小时,然后上床睡觉。她先洗一把脸,又漱了口,慢慢地走出客厅。
  夜风清凉怡人,能使心灵平静——之颖始终相信夜空中必然孕育着眼睛看不见的灵气。她在草地上坐了一阵,突然想起爱莲是否约韦皓来了?
  爱莲的屋子里有灯光,她拉开嗓门预备叫,一个意念阻止了她,吓吓他们吧!她悄悄走到爱莲窗下,如果韦皓在,她大叫一声必然吓得他们跳起来。她带着满脸恶作剧的笑容探头望一望——
  她的怪叫声没有发出来。韦皓是在,可是韦皓和爱莲的行动那么——古怪,是古怪吧?韦皓竟然和爱莲在下围棋,而且下得那么一本正经,那么兴致勃勃。韦皓岂能安于围棋?这比书本还艰深的东西?他们之间好安静,好平和,每落一子总是互相望一眼,笑一笑,是在礼让?是客气?这两个家伙,明明是那么熟的朋友,还那么拘谨,真没道理,真古怪!
  窗外的之颖捉弄地轻笑一声,下棋的两个人好像听见炸弹似的跳起来。韦皓有些作贼心虚似的四周望望。
  “谁?是谁在笑?之颖,是你吗?”他问。
  爱莲神魂不定,傻傻地望住韦皓。这两个人,真不中用,幸亏之颖没有大叫,否则这两个人不吓破了胆才怪。
  “怎么了,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之颖站直了,“韦皓,什么时候下起围棋来了?”
  韦皓和爱莲已恢复自然,韦皓走向窗边。
  “我能下围棋?太阳打西边出了,”他自嘲地说,“爱莲教我下五子棋!”
  “到底是二流货色!”之颖直率地说,“想诈病不考试的人,永远是第二流。”
  “之颖,讽刺得过火了吧!”韦皓显得有点尴尬。他明知之颖并不存心讽刺,不知怎的,在爱莲面前他觉得难堪。
  “谁讽刺你了,出来吧!”之颖也不在意,“爱莲,韦皓可曾欺负你?”
  “怎么会?是你欺负韦皓!”爱莲细声细气的。
  爱莲和韦皓离开窗前,绕过客厅走出来。映着客厅的灯光,男孩子粗枝大叶,女孩子细致柔弱,倒是挺合衬的一对,只是——之颖怎么会想到韦皓配爱莲呢?韦皓是她的男朋友啊!
  三个人围坐在草地上,韦皓瞪着之颖,好半天,赌气似地说:
  “明天我去参加考试,即使考零分也要参加!”
  之颖眉毛一挑,她完全不明白韦皓的心理,她也粗枝大叶,她也坦率直爽。
  “这才有志气!”她随口说。
  爱莲抿着嘴,皱皱眉,嘴唇动一动,想说什么,终于忍住不说。
  “看了三个钟头书?为什么不早点过来?”韦皓按住那份赌气的感觉。
  “忘记你会来了!”之颖看看天空中的星星,“看那星星,真像玫瑰的眼睛!”
  “谁是玫瑰?”韦皓和爱莲一起问。
  “隔壁丁家的小女儿!”之颖指一指,“非常可爱,也非常可惜,她竟然是个哑巴!”
  “你最爱多管闲事!”韦皓抱怨了,“我们根本不知道她是谁,她是哑巴和你有什么关系?”
  “谁说没有关系?”之颖大不以为然,“她孤僻,她寂寞,她甚至不懂人类的话,我要帮助她!”
  “妈妈说丁太太很古怪,连白天也挂起窗帘,锁着门。”爱莲说,“怕不会接受你的帮忙!”
  “我不帮她的忙,我帮玫瑰!”之颖固执地说,“除非我不知道这件事,既然被我看见了,我非管不可!”
  “之颖,又孩子气了!”韦皓摇摇头,“你的妈妈常说,过分好心有时会给人麻烦的!”
  “丁范是很明理的人,我要跟他说送玫瑰进盲哑学校。”之颖绝不理会他们的劝阻,“玫瑰是人,至少也该让她懂得人类的言语!”
  “你真固执,”韦皓叹一口气,“固执得令我——害怕!”
  “你怕我?天知道你在说什么!”之颖大声笑起来。
  爱莲看看韦皓,韦皓看看爱莲,心灵有所默契似的,两个人都沉默不笑了。之颖虽然感觉有些异样,却也不在意。
  “之颖,知道吗,今天下午我们这儿好热闹!”爱莲转开话题,她明白韦皓不愿再谈下去,“施家请来好多客人!”
  “是吗?”之颖的兴趣又来了,“是记者?”
  “你怎知道?”爱莲很惊奇,之颖当时明明不在家啊!“你还在学校,不是吗?”
  “未卜先知!”之颖眨眨眼,“前几天施廷凯告诉我的!”
  “施薇亚的父亲?”爱莲更吃惊了,“之颖,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简直是神通广大嘛,我们这里还没有人见过施廷凯!”
  “有什么稀奇!”之颖淡淡地耸耸肩,“我陪他听过泥泞的声音,看他射过飞镖,还听过他的故事!”
  “是吗?真的有故事?”韦皓叫起来,“施家的人都那么——轰轰烈烈?”
  “如果他真招待了记者,明天你们会在报上看见,那故事并不轰轰烈烈!”之颖说。
  “告诉我们,你还知道些什么?”韦皓问。
  “没有了!”之颖耸耸肩。她想起立奥,可是她不知道该怎么讲,立奥和她之间算怎样的一种关系?“施廷凯是偶然遇到的!”
  “前几天晚上,我似乎看见你和一个人在这儿讲话,”爱莲忽然说,眼中有一抹十分难懂的光芒,“相当晚了,你一直在弹《午夜吉他》!”
  “哦!”之颖皱皱眉,爱莲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学会揭人私隐?“有吗?”
  “谁?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韦皓立刻问。
  “问爱莲吧!她看见的!”之颖有些不高兴。韦皓这么问,爱莲这么说,当她是怎样的女孩?
  “哎——我,”爱莲吃了一惊,她讲错话了,是吗?她看见韦皓就那么心神不定,再看见之颖简直就那么忍不住的——忌妒了,天!她在忌妒!“我没看清楚,很夜了,我只是似乎!”
  “似乎看见,是吧?”之颖又笑起来。爱莲是她唯一的朋友,为什么要生气,爱莲不是恶意的,对吗?“那是李立奥,打潘定邦的李立奥!”
  “他?”韦皓心中疑云尽消,不禁十分惭愧,刚才想到哪儿去了?他也这么小心眼儿?“他找你做什么?寻仇!”
  “别乱说,李立奥并不是传说中的那么一种人,”之颖庄重地说,“或者比许多男孩子都更真诚,都好,都——男孩子气。他不是来寻仇的!”
  “哎!说得他像个大侠似的!”韦皓扮个鬼脸。
  “他来做什么?他跟你说了些什么?”爱莲竟开心起来。
  “我不记得他说了什么。”之颖摇摇头。立奥那种人,他们是不可能了解的,为什么要告诉他们不了解的事?“他是来等施菇亚的!”
  “深更半夜来等?”韦皓叫起来。
  “深更半夜来等,一直等到天亮!”她淡淡地说。
  爱莲皱皱眉,这回答似乎令她失望,她沉默在一边再也不出声。
  “想不到一个太保也有真情!”韦皓说,好像十分意外。
  “太保不是人吗?上帝赋于每一个人都有爱,都有感情,就连动物都有,”之颖怪叫着,“李立奥当然有感情,有爱,而且——他未必是太保!”
  “他几乎打死潘定邦,又想伤你,这样的人还有比太保更好的名称吗?”韦皓也叫。
  “打人是因为妒火中烧!”之颖涨红了脸,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帮立奥,“何况,凡打人的都是太保,这句话不合逻辑。”
  “何必为别人的事那么激动?”爱莲轻轻地说,“之颖,我发觉你对别人的事远比对自己的关心!”
  “我自己有什么事要关心的?”之颖指着自己。
  “没有吗?”爱莲轻盈地站起来,“我先回去了,韦皓交还给你,我的任务完了!”
  “要我说谢谢吗?”之颖开玩笑。
  爱莲没回答,苗条的身影迅速消失在门后。
  韦皓怔怔地望住那扇门,有些感慨。
  “爱莲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她怎么肯替你来陪我?”他说得好稚气。
  “因为我和她是好朋友!她义气!”之颖回答得也稚气。
  韦皓有些不信,有些怀疑——罢了!别胡思乱想,爱莲或者真是义气呢?
  一夜之间,施廷凯夫妇的遭遇,震动了全台北市的人,他们的名字又活跃在街头巷尾每一个人的唇齿间。昨日的招待记者,使今晨的报纸有了最佳的头条新闻。
  埋藏了十年的凶案,今日仍然那样震撼人心,施廷凯夫妇毕竟是那么出名的人物。除了议论纷纷之外,大家不免又在猜测,年轻的凶徒是什么人?动机是什么?为情?为仇?为怨?猜测尽管猜测,却没有人能肯定答案。
  报纸上登载的和廷凯告诉之颖的差不多:行凶的情形、凶徒的模样,以及静文毁容后又整容。最引人注目的,是用特大的标题写着“大律师将重获光明,亲自辨认凶手并绳之以法”!
  许多人感叹之余不禁又为他们庆幸。静文能恢复容颜,廷凯能重见光明,真是不幸中之大幸了!
  之颖坐在草地上,她看完整版新闻,却没有庆幸的感觉,她反而担心!是的!真的担心。报纸这样大肆渲染,说明了廷凯可以重获光明,不是太危险吗?他是唯一看见凶徒真面目的人,他会是警方最有力的证人,当年的凶手必然会担心,担心万——被捕后廷凯来作证。那么,若她是当年凶手,她会怎么做?
  她忽然打个寒颤。她不愿这么想,但——这是最可能也是唯一的途径!!凶手会在他眼睛复明以前先杀了他!
  报纸上不是明明说要一两个月后才施手术吗?天下最笨的凶手也不会等到被人来指证。那么——廷凯难道不明白,他的招待记者已把自己暴露在最危险的地方!
  之颖摇摇头。一个出名的大律师必定有最细密、最聪明的头脑,是廷凯因重获光明的兴奋而忘形?他可以等到医好眼睛才宣布这件事啊!
  他现在仍会在黑暗的世界中一个月或两个月,一个瞎子怎样去对抗一个凶徒?当然,阿保能帮忙,可是阿保不能二十四小时守着廷凯,而且凶手是在暗里的!要怎样去防暗中的一枝枪或一把刀?
  之颖好担心,虽然不关她的事,但廷凯——是个朋友,是个瞎子,是个无辜者,她怎能对身边发生的事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
  她应该去提醒施廷凯的,她想。
  她再不犹豫,从草地上跳起来,说做说做,现在就去找廷凯!刚走两步,小径上走来两人,是爱莲和韦皓——韦皓?他怎么又来了?
  “之颖,”韦皓快步走向之颖,“快换衣服,我有两张票,我们去听歌!”
  “听歌?”之颖怪叫一声,“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糜烂?”
  “糜烂?”韦皓不服,“你以为我要你去歌厅?真没良心,是南施威尔逊在中山堂的演唱!”
  “南施威尔逊?”之颖呆了半晌。美国的黑人歌后,半世纪来最杰出的歌唱家,一曲《黑是美》令人百听不厌。之颖记得报上说她经过台湾,演唱一场的事。“你怎么弄到票的?真的?”
  “谁骗你?所以我一回家就立刻赶来,主办人是爸爸的朋友,票是送的。还不快换衣服!”韦皓说。
  “哎——现在去?”之颖有些犹豫。在她心中,施廷凯的生命远比南施威尔逊的歌声重要!
  “难道等散场了才去?”韦皓着急。
  “我现在有点事!”她摇摇头,在这方面她很固执,决定要去见施廷凯,别的事就吸引不了她,“如果你能等——我就去!”
  “等多久?”韦皓有点意外,“你知道南施威尔逊只唱一场吗?这次以后,可能再也不来台北。”
  “等一个钟头,或者不需要这么久。”她淡淡地说。
  “怎么了?之颖,你在开玩笑?你知道有人为买一张票而站了一整夜?”韦皓有些生气,“你叫我等一小时,你到底有什么天大的事?”
  “我要去见施廷凯!”之颖理直气壮。
  “见施廷凯?”韦皓又好气又好笑,这不荒谬吗?“之颖,你简直昏了头,每一分钟都可以去见施廷凯,听南施威尔逊亲自演唱,生平可能只有一次。”
  “你不懂,不听南施威尔逊不会死人,不见施廷凯可能会死人!”之颖正色说。
  “你——说什么?”韦皓完全听不懂。
  “韦皓,你若能等,就等一会,如果时间来不及——你就带爱莲去吧!”之颖指一指在灌木树边的爱莲,“爱莲代替我听也是—样!”
  她不再理会韦皓,大步走向施家别墅。
  开门的仍是阿保,他寒着一张脸没有任何表情。
  “你找老爷还是小姐?”阿保问。
  “找施伯伯!”之颖老实地回答。
  “他不见你,你别来麻烦他!”阿保毫不客气地预备关门,他那模样真是——油盐不进。
  “听着,阿保!”之颖涨红了脸,“我不是麻烦他,也不是多管闲事,你知道他现在很危险吗?”
  “危险?”阿保呆了一下,这个奇怪的女孩子一本正经,不像在开玩笑,“我不明白!”
  “让我见施伯伯,否则你会后悔!”之颖慎重地叫。
  阿保似乎不再那么坚持,考虑半晌,终于让她进去。这个看来与其他女孩不同的之颖,不是危言耸听吧!
  之颖走进别墅。客厅看来似乎没什么不同,光亮了一些而已。光亮——每一幅窗帘都深垂着,只有墙壁上微弱的灯光,怎么光亮得起来?走了几步——格、格的脚步声随着她,她停下来,四下张望一阵。哦!她释然地笑了,原来是满铺着的地毯收藏起来,难怪显得光亮。为什么要把地毯收起来?天气太热?他们不是整幢屋子开着冷气吗?
  有钱、有名的人总是有点怪癖的,她想。
  站在书房门口,正预备敲门,里面响起廷凯的声音。
  “进来!是之颖吧!”他说。
  之颖对自己摇摇头:好灵敏的听觉。
  “施伯伯,怎么知道是我?”之颖走进去。书房里的地毯也不见了。
  “听见门铃声,”廷凯说“我们这儿没有客人!”
  之颖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看见他手上又是拿着三枚飞镖。他真这么喜欢这玩意?
  “看见报纸了吧?”廷凯问。他喜欢之颖,那几乎完全是凭感觉的。
  “看了,所以才来,”之颖正色说,“施伯伯,我觉得你做错了!”
  “错了?为什么这样说?”廷凯微笑,仿佛在等候着看一出好戏上演的模样。
  “你没有想到过,凶手会趁你没有复明前来行凶灭口?”之颖说得好严重。
  廷凯没出声,她以为廷凯会怪责她这么说,谁知房门一响,施薇亚走进来——廷凯早听见了!
  “我同意你的说法,之颖,”薇亚一定听见之颖的话,“爸爸这么做真傻!”
  “你们女孩子——懂什么?”廷凯平静地说。“我不相信有这么大胆的凶手,这是法治地方!”
  “凶手若怕法律,当年也不会行凶。”薇亚又气又急,显然她也正为这事担心,“我真不明白,等你眼睛好了再宣布为什么不行?你已等了十年,多等一个月也不肯?”
  “我——自有道理!”廷凯还是那么平静。
  阿保站在门口听,忠心耿耿的他自然也关心这事。他很有分寸,知道自己的身份,所以站在门口。
  “阿保,你也认为我招待记者错了?”廷凯忽然说。他的耳朵实在太厉害了,阿保几乎连一丝声音都没出。
  “我想——两位小姐说得对!”阿保答。
  廷凯的眉头皱起来,沉思了好半天,才慢慢说:
  “我相信没有错!”他肯定地说,“这是我考虑和计划了很久的事”
  “爸爸,我不明白”薇亚叫起来。
  廷凯脸上出现一抹痛恨、愤怒、仇视的神色。
  “我要亲自对付凶手!”他坚定地说,“对付那个冷血的忍心伤害静文的凶手!”
  之颖、薇亚,甚至阿保都呆住了,他要亲手对付凶手?一个瞎子?
  “爸爸——”薇亚吃惊得说不出话。
  “是的,我要亲手对付他,”廷凯双手互相紧握着,“当年他怎么对付静文和我,我也要怎么对付他!”
  “老爷,你不能这么做——”阿保着急地叫。
  “你会犯法,施伯伯。”之颖忍不住说,“虽然当年他伤害了你们,你该把他交给警方!”
  “我要自己对付!”廷凯一拳打在书桌上,砰的一声巨响,一把裁纸刀跌落地下,“我一定要亲自对付!”
  “爸爸,之颖说这样做是犯法,你没听见吗?”薇亚说。
  “拾起裁纸刀,”廷凯朝地上指一指,他指的正是裁纸刀的所在。他真厉害,他知道什么东西跌落地下,他还知道跌落在什么地方,“没有人比我更熟悉法律,十年前的凶徒杀人灭口,而我——自卫!”
  薇亚担心又无能为力地看看之颖,她知道凭自己的力量无法改变父亲的意志,任何人都不行,除了——静文!
  “若妈妈——肯说话就好了!”薇亚低喃。
  “静文?”廷凯的脸一下子变得好柔和,好柔和,没有愤慨,没有激动,没有仇恨,只有那浓浓的爱和情,“静文不会阻止我,她一定赞成我这么做,她从来不反对我的!”
  薇亚的脸上掠过一阵奇异的难堪。她沉默着不再开口,是因为提起了母亲?
  “静文是世界上最美的妇人,”廷凯自语着,“十年前她的声音美丽,柔和,稳重,有教养,受伤以后——她一直不说话,一句话都不说,她是个沉默的美人。之颖,你知道,她的沉默也是那么美!”
  之颖无言地点点头。提到静文,他们每个人的神色都有些奇怪,为什么?另一个故事?
  薇亚轻轻扯一扯之颖,示意她一起走。事实上,廷凯这
  “但是,他该明白我已经不理他,他看见我和定邦在一起!”薇亚用手支撑着两颊,显得可怜兮兮的。
  “我问你一件事,你——爱他吗?”之颖冷静地问。她发现自己在爱情的事上十分冷静。
  “那是——以前的事!”薇亚说得好勉强。
  “我是问现在!”之颖不放松,“他?或是潘定邦?”
  薇亚脸上掠过一阵难堪。她怔怔地望着之颖,在之颖清澈的眼光下,她不能也不愿说假话。
  “我说不出,我——不知道!”她垂下头。
  “施薇亚,若我是你,我就不逃避。”之颖衷心地说,“你有权利选择男朋友,但你要勇敢地正视事实。你能逃避一次,不能逃避一辈子!”
  “我——你说我该怎么办?”薇亚很惶恐,似乎立奥就在旁边似的。
  “告诉他!”之颖斩钉截铁。
  “不,不能!”薇亚痛苦地掩住脸,“之颖,你知道——我怕他!”
  之颖沉默一阵,她无法明白这种感觉,从小到大她不曾怕过任何人,尤其是男孩子,她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
  “施薇亚,像你这样的女孩,我相信要嫁一个绝对、百分之百爱你、容忍你、保护你的男孩子才行。”她笑一笑,“你虽然很美,若我是男孩,我不要你!”
  薇亚怔一怔神,喃喃自语着。
  “百分之百,绝对爱我,容忍我,保护我的男孩?你是指——定邦?”她说。
  “我不指任何人!”之颖摇头。
  “谢谢你告诉我,我会考虑!”薇亚说。
  “那——我回去了,”之颖想起韦皓可能还在等,他是个死心眼的男孩,她不愿浪费他两张票,“我要赶去听南施威尔逊演唱!”
  “南施威尔逊演唱?”薇亚看看表,“已经开始了,你赶去恐怕正好散场!”
  “哎——是吗?”之颖耸耸肩,“好在票子是送的!”
  薇亚送之颖出去,在大门边,薇亚很真诚地说:
  “有机会——我愿意告诉你关于我和——立奥的事,你或者会了解我的感觉!”
  之颖看她一阵,摇摇手,大步走回家。
  许多人都愿意把一些事告诉她,像立奥,像廷凯,像薇亚,为什么呢?是因为她爱多管闲事?是因为她热心?或是因为她诚恳?她永远不随便对第三者说起?
  推开客厅门,一个人都没有,她忍不住大声嚷着。
  “妈妈,韦皓呢?”她问。
  淑怡从寝室里出来,手上拿着红色原子笔,她正在批改学生作业。
  “韦皓今晚来过吗?”淑怡反问。
  “他约我去听南施威尔逊演唱。”之颖四下张望,“他没进来吗?”
  “去问爱莲吧!”淑怡挥挥手。
  之颖冲出草地,跳过灌木树,站在爱莲家门口。
  “爱莲,文爱莲,你在吗?”她一声比一声大的叫。
  爱莲母亲出现在纱门边,有些诧异地望住之颖。
  “之颖?怎么你没去?”爱莲母亲说。
  “去?去什么地方?”之颖傻傻的。
  “爱莲晚饭都没吃,说跟你们去听演唱会,不是吗?”爱莲母亲大惊小怪地问。
  “哦!我有事,她跟韦皓去了!”之颖耸耸肩,不在意地跳过灌木树回家。
  是她自愿放弃机会,怪不得他们。毕竟,这种演唱可能一生中只碰到一次呢!难怪爱莲饭都不吃就去了——饭都不吃?那表示爱莲一回家就去,韦皓并没有等之颖一阵,是吗?
  好个韦皓!为了听南施威尔逊连等之颖一阵都不肯,真没道义!
  她回到家里,胡乱地吃了一点东西,抱着吉他走到草地上。他们去听南施威尔逊,她可以唱南施威尔逊的歌,不是吗?她唱南施的那首《黑是美》的名曲!
  之颖的歌喉一向不错,尤其适合唱民歌。但是唱这种有爵士味道的歌,就失色了。或者这类爵士音乐只适合黑人歌星唱,他们歌声里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味道。似乎黑人都有唱歌天才,像南施,像戴安华薇,像尊尼马沙士,像纳京高,谁能学到他们的韵味?
  唱了一阵,突然觉得星星一闪,她诧异地停下吉他。她在唱歌,低着头的,怎能看见星星在天空闪耀?萤火虫吗?四周望望,毫无动静:她摇摇头,是看花了眼,她再开始弹吉他。
  过了一阵,又觉得星星一闪——哎!不是星星,有什么东西躲在灌木丛里。她仍然弹着,唱着,一边小心地搜寻着
  哦!原来是她!那个小小的、可怜的玫瑰!她躲在矮树丛中偷看之颖呢!天这么黑,她那严厉的妈妈怎么允许她跑出来?
  之颖装着若无其事的抱着吉他站起来,慢慢地朝玫瑰走过去。她知道,若突然过去很可能会吓跑玫瑰,那个小女孩简直像极一只受惊的小白兔呢!
  走到玫瑰面前,之颖突然扔开吉他,一把抱起了玫瑰。小女孩吃了一惊,看清了之颖的笑脸,她竞也微笑起来——用一种暗哑的、听来令人难受的声音。
  “玫瑰,我们捉迷藏,好吗?”之颖用极慢的速度,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玫瑰茫然地瞪着之颖,亮如星辰的眸子,显然不明白。
  之颖耐心地,更慢地再说一遍,并且用手比划着,解释着。小玫瑰似乎懂了,眼中露出了惊喜,两只小手天真地拍起来。她心里高兴有人陪她玩,是吗?
  之颖放心地把她放在地上。之颖简直不担心她再会突然逃回家。她们已经熟悉,哪个孩子不喜欢玩耍?哪个孩子不喜欢有同伴?有朋友?即使是又聋又哑的!
  丁家屋里亮着灯,慧玲在吧?是她放玫瑰出来玩的?她可想通了?
  “妈妈呢?”之颖问。
  这是最简单、最原始的一个发音,小玫瑰从她的口型看懂了,用手指着小径的一端。
  “不在家?”之颖皱皱眉。既然如此爱女儿,又怎舍得把幼小的女儿独自扔在家中?慧玲,真难懂!
  玫瑰可不理会之颖心中想什么,她拉拉之颖的衣服,一转身躲入了墙角。之颖明明看着她躲,明明看见她那件小小的红裙子,为了使她更开心,之颖假装东找西找,装出一副发急的模样。她知道玫瑰的眼睛正跟着她转呢!
  终于,似乎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玫瑰找到,小家伙乐坏了,咧开小嘴又用那暗哑、难听的声音笑着。之颖搂紧她,忍不住心中涌上一股酸意!
  可怜的玫瑰!之颖要帮她的心更加坚定!
  她们又再玩了几次。有时之颖找玫瑰,有时玫瑰找之颖,她们玩得那么开心,那么融洽。整个周遭充满了玫瑰那令人心酸的笑声。直到她们累了,倦了,她们并排躺在草地上。
  客厅里射出来斜斜的灯光,看得见玫瑰发红的小脸儿。这才是玫瑰,健康的,快乐的,活泼的,天真的!
  之颖握住玫瑰的小手,示意她看天上的星星。
  “这是星星!”她教玫瑰。
  玫瑰眼中露出疑惑,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她不懂得“学习”是怎么回事!
  “星星!”之颖再说。玫瑰能笑出那暗哑的、难听的声音,表示有可能训练讲普通的话,是吗?
  玫瑰摇摇头,,伸出小手慢慢的数起来。她无声地用手指数了十个星星。手指用完了,她又从头再数,这种绝不好玩的事,她却那么开心!可怜的玫瑰!
  有人从小径上走回来,之颖一翻身从草地上坐起来,玫瑰听不见,却看见之颖的动作,她也坐起来。回来的人是丁范和慧玲。
  玫瑰一看见妈妈,脸上快乐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像只小老鼠般,飞也似的逃回屋子,留下了脸色难堪的之颖对着冷漠的慧玲。
  “你又打扰玫瑰!”慧玲十分不讲理。
  “慧玲,我们不在家,杜小姐陪玫瑰不好吗?”丁范皱起眉头。
  “不,玫瑰不需要人陪,她自己能玩得很好,她有一屋子的玩具!”慧玲悻悻的。
  “如果说打扰,我想应该是玫瑰打扰我。”之颖盯着慧玲,明显地十分不满,“玫瑰来找我,我相信——她并不喜欢那一屋子玩具!”
  “玫瑰找你?我不信!”慧玲尖声叫起来,“玫瑰最听我的话,她不敢出来!”
  “她可能是最服从的孩子。”之颖生硬地说,“你可曾想过,一个孩子会怕陌生的新环境!”
  慧玲脸色变得好难看,像打败仗一样。
  “玫瑰不怕!”她叫。
  “慧玲,别忘了玫瑰只有五岁,”丁范没好气,“她什么都不会说,你怎么知道她不怕?”
  “我是妈妈,我当然了解女儿!”慧玲很固执。
  “那么,请你以后别留玫瑰单独在家,”之颖提起吉他,
  “若玫瑰再找我,我不会拒绝她的!”
  慧玲冷冷哼一声,转身大踏步回去。
  丁范无奈地叹一口气。他这丈夫也真可怜,倔强、古怪的太大,哑巴女儿,难怪他要叹息了。
  “我十分感谢你对玫瑰所做的一切!”他诚挚地说,“我再为慧玲的固执道歉!”
  “没关系,我喜欢玫瑰!”之颖的话题突然一转,“丁先生,为什么不送玫瑰入聋哑学校?她能笑出声音,表示她可能讲简单的话!”
  丁范的眼光复杂,过了好半天,才说:
  “我试过,我尽了力,但——不行,慧玲不肯,”他再摇摇头,“她的固执无可理喻!”
  “你们该为玫瑰着想!”之颖加一句。
  “我知道!”丁范苦笑,“我会再试试!”
  丁范道晚安走开了。之颖看见小径上走来两人,很清楚的是韦皓和爱莲。真好笑,他们分得那么开,拘谨得令人忍不住大笑!这两个人,真没道理!他们也算是熟朋友啊!
  她收拾了恶作剧的笑容。爱莲是个害羞的小东西,开这种玩笑她会无地自容的。她静静地看着他们走过。
  “啊!你在这里!”爱莲蓦见之颖,吃了一惊,怪不好意思的,“韦皓说——怕等不及你,所以我去了!”
  爱莲涨红了脸在努力解释,她那样子好像做错了天大的事,很对不起之颖似的。
  “等在这里一句话也不说,是不是后悔不去?”韦皓比较洒脱,他看着之颖在开玩笑。
  “之颖岂是会后悔之人?”之颖露出个俏皮的笑容,“我今晚大有收获!”
  “收获?认识新男朋友?”韦皓打趣。
  “男朋友算什么收获?”之颖摇头,“我和玫瑰捉迷藏!”
  韦皓不出声。他不明白之颖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把小孩子、老头子——施廷凯的事看得这么重要,重要得可以牺牲和他一起去听南施威尔逊!他愈来愈不了解之颖了,她和所有的女孩都不同!
  “哎——我先回去了!”爱莲有点尴尬。她看韦皓一眼,低着头走回家。
  “她没吃晚饭!”韦皓解释着。
  “演唱精彩吗?”之颖随口问。
  “精彩?你不知道南施是什么人吗?”韦皓夸张地说,“她一张口就能吸引人,真不容易!”
  “你以为一张口就吸引人?”之颖摇头,“演唱前她已练了几小时!”
  “你怎么知道?”他反问。
  “报上说的,这是南施的习惯!”她耸耸肩。
  韦皓又不出声。在之颖面前,他永远占不到上风,从前不觉得,近来——简直不能忍耐。他也发觉,他们之间的谈话愈来愈空泛,之颖的兴趣已转到那个叫玫瑰的小女孩,转到施廷凯身上。他觉得闷,很闷!
  “我——回去了!”他犹豫一下。
  “走吧!回家太迟明天怎么有心上课?”之颖完全觉察不出他心中细微的改变,“我反对学生平时娱乐!”
  韦皓耸耸肩,转身就走。走了好远,好远,远到之颖再也看不见的地方,才说:
  “你反对,可是我不反对!”停一停,对自己笑笑,“我有权做自己喜欢的事!”
  之颖当然听不见,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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