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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与会众人,莫不在心里头这样嘀咕着。
  宴席上,首先上桌的是四个极精致的冷碟,瞧着很开胃,卫紫衣坐在主位上,意思意思的先夹一筷子,众人便都开动的开动、斟酒的斟酒,颇为快意。
  只有她,从怀里取出一块丝帕,聚精会神、慢条斯理的,将她面前那只描金红花瓷碗由里到外擦拭了两三遍,擦好了碗,筷子也一根一根拿起来擦,擦到她满意了,则换调羹、小碟子,足足用去一刻钟的时间。
  如此淡雅妍丽的一位美人,说是来自“明义堂”已教人怔了征,偏偏又有这等奇怪的毛病,就愈发招人测目了。
  宝宝愈看愈有趣。“庄姑娘。怎不用菜?”
  庄月色娇怯地看了她一眼,终于将目光移向面前的四碟佳肴。左看看右看看,简直挑不出一个可以安然下着的地方,摇了摇头,又把筷子搁在碗上——直接放置桌上未免不洁,而那只碗至少能确定是这屋里头最干净的东西了。
  这时,热菜上桌了,照规矩,都是主人象征性的先夹一筷子。当庄月色眼睁睁的看着卫紫衣的筷子往菜盘里伸去,她简直花容失色,倒尽胃口。
  宝宝轻声招呼她:“庄姑娘,你不爱吃冷食是吧?这两道扒羊肉条和菊花鸡可都是热呼呼的,口味道地,鲜嫩香腴,你试试看!”
  “多谢。”她嘴上这么说,可哪里下得了著呀?看到那些男人们放怀吃喝,个个吃得油嘴滑舌,菜盘里不都沾满了臭男人的口水吗?这菜如何还能吃得?
  “怎么又放下筷子了?”
  “还不饿嘛!”庄月色觉得饿死事小,“失洁”事大。
  “敢情你不爱吃大鱼大肉?不打紧。等会儿有几道较清淡的素肴,姑娘可多用些。
  ”因对方是女客,宝宝善尽待客之责。
  等素肴上了桌,庄月色稍一踌躇,又教那群大食量的男人捷足先登。再干净的菜色也瞧着怪恶心的,又不吃了,脸上的脸色很难再维持平静,总算没有当场作出呕吐状,给他们留一点面子,心想:“金龙社”号称江北第一大帮派,果真人才济济,只是吃相太差,不爱清洁,未免美中不足。
  却不知在场诸分心里都在嘀咕:这女人究竟有什么毛病啊?
  卫紫衣着在眼里,已然明白几分。过去听说有一种人爱洁成癖,爱干净到成了一种毛病,一丝灰尘都容不下,那一双眼睛忙着寻寻觅觅,生怕有一丁点不洁的东西站污了自己的灵魂,那一颗心门扉紧闭,不教一丝污垢登堂入室。看来传闻不假,这位庄姑娘便是其中之一,就不知她的毛病严重到什么程度?
  爱干净总比邋遢好,然而,照眼亮的碗碟她擦了又擦,涟跟别人共食一盘菜都嫌污秽,未免矫枉过正,失之孤寡,直教人想敬而远之。
  他有点后悔没先接见庄月色便贸然安排夜宴,否则多少能瞧出点端倪,早早打发她走。也是宝宝喊无聊,他知道她爱热闹,便顺水推舟准备热闹一下。这会儿,果真有好戏看了,人人拿庄月色当奇珍异兽般的打量。
  她也真能忍耐,美酒佳肴当前而不受引诱。最后端出两色甜点:百果蜜糕和千层酥。
  男人们没兴致,只有秦宝宝食指大动,不过卫紫衣朝她使了一个眼色,他俩心灵相通,宝宝便将甜点让给任月色,终于让她伸出筷子,吃下一点东西。
  “啧啧!”席如秀咋舌道:“没见过只爱吃糕点的客人,山珍海味一样不碰,又不是小孩子,偏食得可笑。”
  宝宝出言维护。“你拐弯抹角的,可是在说我?”
  “当然不是。”席如秀呵呵直笑。“你再正常也不过了,除了不宜饮酒,不宜咸、辣等重口味,什么毛病都没有。我是在奇怪这位庄姑娘,一举一动均引人注目,这可不是普通人办得到的,光吃糕点不吃菜,从来也没儿见过。”
  在月色倒是落落大方,直言道:“我生性孤怪,不惯与人共食。”
  卫紫衣含笑道:“姑娘若早言明,敝人可另作安排。”
  “我是来卖剑的,并不在乎口腹之欲。”
  终于说到重点了,而且由庄月色主动提及,显然她觉得山珍海味的夜宴,简直在浪费她宝贵的时间。卫紫衣挑起了眉毛,有些愠怒,但是,他那训练有素的修养和自制力使他控制了自己,不予回应。
  一阵沉寂之后,卫紫衣吩咐撤席,众人跟随他至议事堂,喝茶等候庄月色去取来宝剑。众人心头均存着刁难之念:即使是今生罕见的神兵利器,我也绝不动心,不教那臭丫头赚取一分一毫,她怎么来就怎么回去!
  在场除了秦宝宝,均是成名人物,身边自有合手兵刃,不过是想开开眼界,即使心存“收藏”之心,看到庄月色那种怪人,也断了买卖念头。
  “大哥,‘明义堂’的底细究竟如何?”宝宝乘机询问。
  他柔声的、低沉的说:“‘明羲堂’的历史近百年,世代以打造兵器为主,初出道的江湖子弟以拥有一件‘明义堂’的兵刃而出名的不少。因为,那是专为他个人而设计的武器,配合他的身长、臂长、腿长以及武学专长而打造的,不但使来得心应手,且不浪费一分多余的力气便能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当然,‘明义堂’并不轻易接订单,一般人也付不出他们索求的高价。新一代的堂主叫古思谦,有个名号叫‘暗器王’。”
  “这个人想必对设计暗器颇有心得哦!”宝宝微侧着头,似乎在运用着思维。“擅使暗器者多阴骘,有机会遇见此人,必须提防些。”她忘了自己的武功不怎么人流,唯一能拿出去唬人的,也只有轻功和金针暗器而已。
  不过,她倒是很盼望庄月色能带来新奇的独门暗器。
  过了半晌,只见庄月色神情古怪的由马泰领了进来。显然的,有种又激动又惊诧又愤然的情绪掠夺了她。她的手上并没有什么宝剑,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独门暗器,只有一只毫不起眼的木盒子。
  “庄姑娘!”宝宝忍不住喊了一声。“你怎么了?”
  “有……有贼!”
  “你说什么?”卫紫衣竖起两道剑眉。
  “你们之中藏着一个贼!”庄月色失声叫道。
  群雄哗然。有人说过他们心智狡猾如狐狸,手段狠辣若猛袅;有人指责他们以江湖好汉的身分去经商,未免不伦不类,自古武林中人谋生的手段无非是开镖局、武馆,或者追缉盗匪以领赏花红,总之不脱“学以致用”四个字。开店做生意?未免失格了点!
  席如秀每闻之,必然笑嘻嘻的大打太极拳:“我们原是以赚钱为目标,只不过恰巧会点武术而已,哈哈哈!”
  什么样的批评都有,就是没人敢说他们是贼!
  卫紫衣挥手要他们安静,脸色难看的询问庄月色:“不知姑娘遗失了什么东西?”
  “就是我此次带来兜售的稀世珍品,冰蚕银丝软鞭。”她毫无惧色的迎视群雄激愤的目光,举起手中的木盒,侃侃而言:“当今世上只有一件‘冰吞银丝软鞭’,是上一代‘明义堂’的堂主古济人的遗作,为了这条软鞭,他呕心沥血,三十七岁便英年早逝。
  这不但是他的遗世之作,也是古家历任堂主之中最杰出、最珍贵的一件兵器,因为冰吞难再得。”
  “如此贵重之物,怎会落在你手上?”卫紫衣对于冰吞银丝软鞭也只听人传说,并未见过,无法想像如此绝世之作会由人兜售到“金龙社”来,古思谦如何容得?因此心生疑念,不太相信。
  “古济人一生未娶,收我为养女,他仙逝那年,我不过十二岁。”她自自然然地回答,看到卫紫衣眼中怀疑的神色,又遭“软鞭是养父留给我作陪嫁之用,可惜,他弃世太早,没人教我武功,今生大概没机会用上。每当我思及养父一生的精华杰作就要在我手上默默无闻地失传,不教世人闻问,再过得十年、八年,江湖人只知有古思谦,不知有古济人,简直教我无法忍受所以,我想到为这件传世宝物找个主人,所以,我便来到了‘金龙江’。犹记养父曾说,假使‘武林第一美人’仍在世,他要将此物献以给她!
  宝剑赠英雄,银鞭赠美人。一般的绝色女子显不出银鞭的价值,只有色艺双绝的冯香蝶,既可使鞭抗敌,又能将银鞭缠在腰间以陪衬她绝代之姿。”
  群雄左右交视,这才明白她来此是为了宝宝。
  秦宝宝不觉动容了,离座走近她。想到有人为她的生母特地设计制造一件独门兵刃,既可防身又能当成一件饰物,就像卫紫衣腰间的那柄银质软剑,平日缠扣子腰,必要时却是一件杀人利器,宝宝对去世多年的古济人,油生感激之情。
  “养父后来又叹息,可惜冯香蝶早已仙逝,这才决定转送给我。”庄月色静下来,一脸苦涩的表情。大概疑心自己只是这件宝物的“候补”继承人,心里有点不舒服。还好,她很快又释怀了,毕竟冯香蝶的纤纤玉手从没碰过银鞭一下,干净得很。
  “你拥有这件宝物,可真幸运,把它卖了岂不可惜?”宝宝眼巴巴的盯着她手中那只盒子。真是不起眼的东西,里头竟装着一件稀世之宝?“你就把它放在这盒子里面?”
  “不错。‘匹夫无罪,怀壁其罪’的道理我也懂得,为了将宝物平安送来子午岭,韬光养晦将它藏于木盒中,总算不引人注目,一路平安的进入贵社。”她说,脸上现出郧夷、嘲弄的神色。“万万想不到,赋人不在外头而是在你们之中。”
  群雄又变脸变色,席如秀第一个叫道:“这全是你的一面之辞,谁晓得你说的是真是假?这里谁也没见过狗屁‘冰蚕银丝软鞭’,传闻是否有误且先不论,你如何证明它确实曾在这木盒子里?人心难测哦,这年头的女骗子可不少。”
  “哈,说的好!”阴离魂平时爱和他斗,遇见敌人时倒挺能同心协力。他的钟馗脸一瞪起人,可比席如秀威吓三倍。他冷酷地反讽问:“你自报的身分来历是真是假,又能拿出什么证明来?”
  庄月色更为激动,话头汹汹而来:“我明白了,你们想仗着人多来赖帐!告诉你们,办不到。对付你们这群草莽人物,我老早有预防之策。当我上门求见,守山门的两名汉子曾要我现出欲售之物,我照办了,如今正好有他们来证明银鞭确实存在。”
  卫紫衣不得不慎重其事,叫马泰去传当时那两名“卫山龙”进来,在等候的空档,他询问她:“我只当你是来卖剑的,怎么又不是了?”
  “我确实带来一对鸳鸯宝剑,意欲求售,还搁在房里忘了取来,因为当我发现银鞭失窃,便乱了心神。”她神情一正,评断道:‘鸳鸯宝剑是一对的,最好别拆散,以免招来不幸;不过,比起银鞭的贵重,一对宝剑加起来也没它一半值钱。只因听说了冯香蝶的千金目前人在‘金龙社’总坛,我便千里迢迢赶来,心想银鞭若归属秦姑娘,也不辜负了养父当初的心愿。当然,我亦深知卫大当家出得起价钱。’”
  “说到底,就是想发一笔横财嘛!”席如秀嗤之以鼻。“爱财如命”可不大符合有气质的美女的形象,不过,怪胎除外。
  “这年头,没钱可办不了事。”她言下不胜欷吁。
  废话不是?群雄纷纷暗笑,本来美人就不大好养,加上若是身怀绝大的怪癖,没有金山银山可不太供应得起。
  秦宝宝笑道:“不如先将鸳鸯宝剑拿来开开眼界。”
  “也好,我去取来。”她将木盒搁在最近的小儿上,转身走了出去。显然不放心由旁人去取,群雄为了避嫌,也没人肯自告奋勇。
  不一会,马泰带了两名卫山龙进来,是一对兄弟,叫石蟹和石鱼。
  据石蟹所言,确实曾目睹冰蚕银丝软鞭的神奇,说道:“看来好像一条银白色的丝带,约一丈长,宽两寸多,真是漂亮,怎么看也不像一件兵器。庄姑娘见我们不信,向我要火种。我点燃一根蜡烛给她,她竟举着烛火烧灼那条带子,结果丝毫无损,一点烧过的痕迹也没有,我们这才信了那是一件宝物,心想或许魁首有兴致见一见,便呈报上来。”
  卫紫衣点点头,让他们下去。
  大领主展熹忧形于色。“看来庄月色所言不假,东西确实在咱们这儿失窃,这可就糟了。魁首,可有应对之策?”
  卫紫衣摇了摇头。“事出意外,也只有随机应变。不过,只要东西还在总坛,不可能查不出来,且等庄姑娘来了再商议。”
  大伙儿心里都很难受,这回“金龙社”可闹了笑话,丢了丑,谁也没兴致多言语。
  泰宝宝盯着那只木盒,心底愈发地好奇,恨不能亲眼见一见冰蚕银丝软鞭的真实模样,是不是美得似天上的银河坠落凡间,却又韧得像千年蚕丝百斩不断?她手抚着木盒,心中不住揣想。这同时,卫紫农正奇怪庄月色久久不来,一瞥眼间瞧见宝宝正欲打开木盒,突然,一股不祥的预感使他冲口而出:“宝宝,别打开——”
  为时已晚,宝宝才打开了一条缝,就见一道金光由盒内朝她疾射而来,总算卫紫衣的叫喝使她本能地举臂挡在面前。蓦然感到有什么东西咬住她的手腕上方,一阵刺痛使她怒目看去,霎时心神抖颤,竟是——
  说时迟那时快,瞬间一道银光闪过,一小截金色的蠕动物掉在地上,扭动两下便死了个透。原来由木盒中射出来咬住宝宝右腕上方的,竟是一条不盈五寸的小金蛇!
  卫紫衣疾挥银剑斩蛇,但咬住宝宝嫩肌的蛇头依然不放,他火速剥开,两个小小的齿洞清晰可见,流出的一丁点血是紫黑色的。
  蛇有剧毒!每个人脸色都变了,卫紫衣润红的脸色霎时转为苍白!在伤口上划一道小小的十字痕,张口就臂,为宝宝吮出毒血。
  这不过是转瞬间发生的事,群雄震惊莫名。大领主展熹和二领主张子丹相互使个眼色,赶紧去追捕凶犯庆月色。
  一室寂静,落针可闻。
  宝宝已然支撑不下去,软瘫在卫紫衣的怀里。她感觉到在她面前是阴暗无底的深渊,眼神一片模糊,精神和肉体已陷入麻木状态,黑白无常就快来了……
  “宝宝!宝宝!你振作一点!你不能抛下我……”
  啊!又听到怀念的声音,她要把这深情的话语永远刻在心版上,不管上天或下地,她要紧拥抱住这份爱才得安息。
  他又在呼喊了:“宝宝,宝宝,你告诉大哥,什么药可以救你?”
  往事的回忆——出现在她眼前。和卫紫衣在郊外初次相遇,她扮成小乞儿,他非但不嫌弃,反而加倍的怜惜,令她自丧父后空虚的心灵再次被填满了;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永远有说不完的话题,道不尽的点点滴滴。
  然后,她回想得更远,想到她和爹爹住在少室山的清幽竹屋里的岁月,那么多好玩的事情,她无忧无虑的在众人的护翼下成长。有一年的夏天好热,她看明智、明理、明月剃了个大光头,瞧着挺凉快的,更觉得自己一头长发混在和尚堆里,可够怪异了,便自个儿理个大光头。那一年她八岁或九岁?
  只记得老爹被她吓得差点呜呼哀哉,郑重的告诫她:“头发长长,命也长长,下次可不许再胡来。”那时她当自己是个男孩,觉得老爹未免反应过度,一点幽默感也没有,后来方知用心良苦。
  她一直都不是个乖宝宝,时常躲在树上和老爹玩捉迷藏,有一回被蛇咬了,老爹险些吓昏过去,总算及时取解毒丹救她一条性命,从那时起她被强逼着学了不少医术和制药术,救不了别人至少能救自己……
  “解……解毒丹……”
  “你说什么?解毒丹能救你吗?”
  远处传来呼喊的声音和一片嘈杂声,不过那离她太远了,她听不真切。
  啊,别吵吧!安静些,让她多想想父亲慈爱的面容和关怀的话语,那仿佛已是上一辈子的往事,离她好远、好远!
  难以抵挡的寒冷直透入她的骨髓,她依稀看到死神的魔爪,不禁产生极度的恐惧。她的生命从来没有受到这样的威胁,几乎只剩下最后一口气。
  她心里想:我就要死了……爹和娘在等我呢…她的心跳减缓了,简直像要停止跳动,一口气很难喘过来,即使“万邪圣医”在世也难救吧!不,不,爹爹好像还交代了什么?…突然,爹爹死了,她受不了,心想不如一死,胜过孤伶伶一人活在世上,怎么她却没死呢?想起来了,是大和尚叔叔用少林圣乐“大还丹”延续了她的心脉。爹曾交代,解毒丹也救不了命时,只有大还丹能为她续命。
  “大……还…丹……”她气若游丝。
  “宝宝!宝宝!你说清楚些,求求你振作一点…”
  啊!她好累、好倦,睁不开眼睛。她天生的病骨,注定今生离不开药罐子,有时情绪低落,也感活着无味,不如撒手吧!
  有人紧紧抱住她不放:“宝宝,你不能离开我,我不许你离开我!听到没有,你要好好活着,不能就这样走了。”
  大哥的形象突然浮现在她面前,她看见他跪在她冰冷的尸体旁,感到他绝望中的痛苦,一滴泪也流不出来。悲伤击倒了他,伤恸到极处反而无泪可流。
  啊!她不愿见他如此,她会死不瞑目。
  “大还……丹……”
  然后,她陷入昏沉沉的睡梦里,无知无觉了。
  孤灯独影,一室清冷悲凉。
  同样的夜,同样的背景,换了一种心情,竟凄凉悱恻,悲切莫名。
  宝宝一息尚存,然而她的魂魄正飞荡飘扬在生死桥上吧!卫紫衣形容惨戚,心伤肠断。
  他的宝宝怎会遭此横祸?为了她天生体弱气虚,他花费无数的精神与金钱才使得她今年健旺犹胜往年,正暗自庆幸,打算等过几天他把社务处理妥当,交代给大领主展熹负责,便要带着她去游山玩水。这不打紧,可怜的宝宝气息奄奄的躺在病床上,她可能活下去吗?
  她有再活蹦乱跳的一天吗?
  最使他痛恨的,莫过于有人损害了宝宝的健康,甚至威胁到她的生命。
  “庄月色啊庄月色,算你狠!”他的下颚显得非常坚毅不屈,线条分明的双唇充满了冷峻和魅力,有不达目的誓不甘休的惊人狠劲。“若是不教你付出十倍的代价,卫紫衣三个字让你倒过来写!”
  解毒丹只能暂时解毒,显然破不了水金蛇的剧毒,卫紫衣念念不忘宝宝最后的一句话:
  “大还……丹……”然而,嵩山少林寺太远了,宝宝支撑得到那时候吗?他尚抱着一线希望,或许庄月色身上有解药。
  她没能逃出山门,如今正在刑堂里由阴离魂逼供,卫紫衣有言在先:“绝不能教她死了,那太便宜了她!”这狠毒的女人明显有计划来行凶,扮出古怪的癖性来松懈他们的警觉心,以预藏的小金蛇夺人性命,她一定算准了宝宝的好奇心旺盛,再加以言语的诱导,宝宝定会打开木盒来瞧瞧。若非他一时心神不宁,及时喊了一句,只怕小金蛇咬中的不是宝宝的手腕,而是颈项,毒发攻脑,非立即丧命不可。
  为什么?宝宝与她无冤无仇——如果她的原始目标是他或在场某一人,也没道理,她与“金龙江”并无瓜葛,为何设下此毒计?
  他的一对黑眼睛显得冰冷,几近于冻结。
  没有人能伤害宝宝而不付出代价,绝对没有!
  “我太大意了!竟然让宝宝在我的视线之内惨遭蛇吻,我还配当她的大哥吗?万一一一果真有万一,我也活不下去。”他看着床上尚余一口气的宝宝,深深自责,就像千刀万剑同时戳进他的心脏,无力再苟活。“啊,宝宝是怕寂寞的,无论生死,我都要陪伴她的身边,不使她孤独、害怕。”
  一朝心意已决,反而能够心平气和面对横亘于眼前的苦难。
  虽然她是那么顽皮、有时又很没规矩的闹出荒唐事的一个小可爱,却是他心中的至宝,对她的深情至爱,早已落入他的骨血而不可分离。
  “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这挚情,无需对人诉说小棒头悄悄地来到了身后。“启禀魁首,三位领主和大执法求见。”
  卫紫衣没有理会她,只关注的凝视床上的人儿,直到确定她此时还没有生命危险,这才说一名:“小心伺候小姐,有任何状况立即来通报。”
  小棒头答应了,领着两个小丫头寸步不离的守在榻旁。
  楼下的花厅,有四个男人正在等待他出面,若非情况特别,平日他们绝不敢踏进“忘忧园”一步,犯了大当家的忌讳。
  “如何,有解药吗?”他冷静地问。
  阴离魂几乎不敢正视他,身为大执法,头一次栽在一名弱女子手上,逼问不出什么重要情报,简直羞愧得抬不起头来。
  他明白了。“这倒也是意料中的事。”若有所失地呢喃着。
  “魁首,”席如秀真担心他会受不了打击,努力出主意:“那女人似乎抱着必死之决心,不论如何刑求,一个字也不吐。我说大当家,事到如今,只有去求悟心大师赐予大还丹救宝宝的性命,我相信悟心大师一定肯的。”
  “对,对!”张子丹附和。“虎毒不食子,况且宝宝是他一手带大的,情同父女,大师必不会袖手旁观,忍心教她丧命。”
  展熹思虑得周到些。“坏就坏在路途遥远,千里车马颠簸劳顿,宝宝可受得了?能不能支撑到少室山下?”
  这可说中了卫紫衣的心病,却也没其他路可走,叹息道:“只要还有一线希望,总得试一试。”众人无言。他思索了好一会儿,断然道:“展熹留守总坛坐镇,子丹命人以飞鸽传书各分堂待命,准备快马、药品、银两应付一路所需,另外你和展熹一起统领帮务。
  如秀随我南下,帮忙调度人马。离魂小心看好庄月色,不能使她有机会自尽,然后等我的消息,要杀要留看宝宝的身体状况。”
  群雄—一答应了,心里都有数,庄月色即使侥幸不死也剩半条命了。当然没人同情她,太可恨了,谁不好欺,欺到他们头上来,真当“金龙社”全是些心慈手软、任人捏圆搓扁的蹩脚货?毒害他们疼爱在心的宝宝,使宝宝的魂魄在生死边缘徘徊,比在他们脸上抹粪更加不可饶恕。
  不过,有一个小问题可教群雄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就是:宝宝溜出去大闹江湖、惹是生非的时候,着似危险,其实倒楣的全是别人,她大小姐平安的很:怎么今朝在家里修身养性,反倒“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没道理,可不是?可是它偏偏发生了。
  雨哗啦哗啦下个不停,路面淹没在雨水中。
  两匹马拖着一辆大马车,往南方快步驰去,车声辘辘,马蹄嗒嗒地响着,两个大车轮溅起成团的泥浆。车厢里布置了一个很舒适的睡窝,让宝宝躺在上面而不感觉到路面的颠簸,她极少醒来,即使有动静也只是一阵痛楚的呢喃而已,任由小棒头和另一名侍女小萱照料,而她们的心情也和湿漉漉的大地一样忧郁。
  马车前后有六匹快马护驾,马上健儿在滂论大雨中赶路,自有说不出的苦楚。然则,一想到倾盆大雨怎么也淋不到睡在马车里的宝宝,呼啸的风雨吹打不了宝宝娇弱的躯体,卫紫衣感到几许安慰。
  “未晚先投宿,难鸣早看天”是行旅者必须奉行的法则,尤其在这种坏天气下,露宿郊外无疑是头壳坏掉了。
  为了赶路,他们沿着运河南下,到了故城转换车马,今朝来到平乡,早有探子先行,安排好住宿的客店,备下茶饭、汤以及喂牲口的水和饲料。
  夜幕笼罩大地,掌灯时分大而雨已转为零零细雨,布满繁星的天空,一轮明月含羞地露了脸,仿佛刚被风雨吹醒,有点儿朦朦胧胧的犹带睡意。
  这家古色古香的“悦来客栈”原是一名富商的大宅院,家道中落后卖给人改成客栈,经营者是一对母女,说来少见,不过别有一股家庭风味,挺温馨的感觉,恰能安抚出外人寂寥落寞的心境,尤其在落雨的夜里,一壶暖酒、两碟热菜,尽扫愁郁。
  卫紫衣一行人包下东跨院,出手阔绰,引动女掌柜姬大娘亲自来问候,知晓有病人,还叫她闺女姬美绢帮忙服侍沐浴更衣,卫紫衣暗暗称许。
  夜里非常清凉,门窗都打开了,清净舒爽的空气洗去一身疲倦,于是,精神重新振作了,胃口也大开了。饱尝姜辣腐皮鸡丝、醉虾、香蒸栗子鸭、肉脯、炒三鲜。清炖鲤鱼汤的美味,饱足地透出一口气,再慢慢地饮酒。
  姬大娘望着空碗盘,舒心地笑了:“客倌还需要些什么?”
  卫紫衣摇了摇头;随行的季大夫起身去熬药;石蟹勤快的去帮忙。
  擅长和女人打交道的席如秀,闲话家常般观着:“女掌柜你不简单,把一间客栈经营得有声有色,酒香菜好,干净舒适,简直教人挑不出毛病。你准发财的,大娘。”
  “多谢大爷金口。”姬大娘笑得鱼尾纹部藏不住。“多亏了我女儿帮里帮外,既聪明又能干,是我的得力助手,否则我一个人哪有这般神通广大?不过,唉!这也是美绢命苦吧,假使她父兄健在,也不至让她一个大闺女抛头露面干这等营生。”
  这倒是,往往因此误了一个好姑娘的终身。能与她旗鼓相当的好对象只怕不肯纳聘卖酒女,只能下嫁条件此她差的,招赘进来帮忙做买卖。
  所幸姬大娘看得开。“反正人是挣不过命去,过一天算一天。其实做习惯了,偶尔歇业两天还真不知如何打发哩!”
  马泰哈的一声笑。“跟我一样劳碌命,一天不做就浑身不对劲。”
  姬大娘陪笑。“是啊!是啊!”
  她真是位和气的妇人。
  马泰安慰她:“工作好啊?多活动筋骨对身体有益无害。”
  战平冷声冷气:“也没见你做的比旁人多。”
  “你存心找碴啊?”马泰和他吵起来,战平愈不回应,他愈火。
  卫紫衣脸色难看的走开了。席如秀摇头叹息地看着马泰:“你啊,少根筋是不?吵嘴也不着时候,魁首的心情正坏,你有胆子嚷嚷,喷!”
  “糟糕,我一时忘了。”马泰拍着自己的后脑勺,勉强一笑。“这些天来大伙儿心里都难受,也不知为什么,一走进这家客店,心情便放轻松了。”
  姬大娘笑吟吟的为他解开僵局。“得君一句话,我便是做牛做马也值得了。至于刚才走出去的那位公子,瞧他一表人才,斯斯文文,席间他饮酒最少,待会儿我彻一壶上好的普洱茶,保证他喝了口舌留香,知道要笑了。”
  席如秀由衷的说:“你去忙吧,但愿能如你所言。”
  女掌柜精神抖擞的自顾忙碌去。
  “谁能娶到这种老婆,倒是一件快意事,她使男人有精神。”席如秀呵呵一笑,想想她方才说的,摇了摇头,又耸了耸肩。
  “喝酒最少?哈!谁能灌醉大当家的,我情愿输他一百两银子。”
  赌注满诱惑人的,可惜没人敢赚这钱,废话一则!
  被连绵雨天泼湿了的廊道上,卫紫农沉重的走着。如今,宝宝全靠药汤提住一口气,不知何时将如离枝的落花,回旋飘舞,重归尘土。
  “不!不!”他在心里呐喊着,却忍不住内心的恐惧。嵩山少林寺仍在千里之遥,当中隔着一条黄河,宝宝还能支撑几日?
  他不敢去想,一想及,简直是一种无法承受的酷刑。
  “难道真是红颜薄命吗?不,这不公平。宝宝看来命好,实则命苦。她出生丧母,稍长丧父,无依无靠,唯一的堂叔父又是方外之人,而苍天待她何其残酷,教她带着病根出世,这一生注定与药罐为伍,永无康复之日,这难道还不够可怜吗?若再使她夭折,老天爷你也别做天了!情愿用我的寿命与她均分,不能同生,但求同死。”
  他向明月许愿,明月沉默以对。
  踏进客房,可以看出这是东跨院最好的一间房,卫紫衣很满意,亲自检视宝宝有无异状,老半天方透出一口气。今晚应当能平安度过吧!虽然她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双唇发青,身子看来更瘦了些,但只要还活着便是好的。
  即使死气沉沉,她看来依是旧美得惊人。
  卫紫衣拂开垂至她脸上的一根长发,仿佛这才注意到她原本乌亮清顺的秀发为了这场病也失去了诱人的光,不由得心酸。
  小棒头端来药汤,叫一声:“大当家!”
  他扶起宝宝的上半身,以右臂托住,让她靠在自己身上,扳开她的牙关,由小棒头在一旁择好药碗,他一汤匙一汤匙的缓缓将药汁灌入宝宝口中,轻揉她的喉咙使之能够吞咽,这自然急不得,喂一碗药少说要一柱香工夫。
  “也多亏她此刻不省人事,这要在平常,她哪肯乖乖吃药呢!”
  “可不是。只有大当家能使小姐乖乖服药。”
  良药苦口,任凭谁也想能躲便躲。可怜的宝宝,最爱吃的是甜点,却又离不开苦药。宝宝若能言语也只得苦笑吧!
  “唉!像小姐这样的美人如果身强体健,可就十全十美了。”
  卫紫衣看了她一眼,嘉许道:“你是个忠心的好丫头,小姐和我都不会亏待你。”
  小棒头觉得受宠若惊,全身飘飘然。
  不怪她兴奋莫名,教一股不可捉摸的感动而神魂颠倒,实在是她从不曾在卫紫衣跟前获得今天这样的宠遇,所以一点小恩遇就可以使她浑身都震动起来。
  她一向畏惧卫紫衣,他不怨自威,使下人不敢在他面前放肆。其实,他很少疾言厉色,却教人由衷敬畏。
  宝宝曾取笑她胆小:“大哥再和气也不过了,你没听他说话的声音有多温柔,脸上的表情有多迷人,真不明白你见了大哥为何就变成一只胆小畏缩的小老鼠?”
  小棒头直呼冤。“那是对你呀,小姐。”
  没错,卫紫衣待人和气,却只对秦宝宝倾心温柔。
  小棒头有时也很羡慕小姐好福气,但羡慕归羡慕,她可不敢痴心妄想,她怕死了大当家朝她怒目瞪视,那眼珠子冷酷得似两颗冰弹,火爆得像两团火球,要冻死或烧死,就任凭他随意处置了。
  她只能敬若神明,心里也踏实些。
  反正她只需把小姐服侍周全,自有好饭吃、好衣穿,更有良缘等在前头,何乐而不为呢?
  她本是一孤雏,蒙小姐收留在身边,私心里早将宝宝当成今生唯一的主干了。她领的是卫紫衣的月他,心却向着宝宝。
  就这么着,卫紫衣反倒满意她忍心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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