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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宋真宗 澶州
  天气严寒,朔风凛冽,白雪纷纷飘落大地。
  真宗亲自率领的大军自黎明行军,到现在夜幕将垂,足足走了一整天,人困马疲,个个都希望再赶三里路进檀州城过夜。不远处的土丘上突然出现无数个黑影。真宗以为他累得眼花了,揉揉眼晴再看,黑影依然存在,而且急遽增多。
  “辽军来袭!”宋军中有人高声叫。接着杀声震天。杀声来自辽军,他们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策马冲向宋军,宋军顿时阵脚大乱,慌张的迎敌。
  真宗赵恒自呆愕的震惊中醒来时发现,辽军已接近得令人心惊肉跳。元帅高东尚已指挥诸将护驾,一大队将校们保护真宗,避免和辽军正面对垒,继续朝澶州前进。赵恒心慌手软,回头去看。宋军与辽军已杀成一片。皇旗留在战场中,这回元帅显然要让宋军和辽军以为真宗仍在战场中。
  “圣上请加速赶路。”护驾的副元帅凌烈说。
  “好、好。”骑马对赵恒来说井非难事。太祖赵匡胤草莽起家,结束了五代十国的乱世,他的骑射拳术皆属上乘,他的子孙们当然也得习得一二。可惜赵恒完全没有他伯父赵匡胤冲锋陷阵的胆识,他一见辽兵气盛,就恨不得能插翅飞回金銮殿。
  雪花纷飞中,突然杀出一队辽兵,直扑护驾的宋军。
  真宗还来不及问副帅凌烈该怎么办,金戈交鸣之声已然响起。真宗周围的将校一个个都忙着去迎敌。真宗在心里暗暗叫苦,早知就不该逞英雄展气魄,接受寇准之议来亲征,如今悔之晚矣。
  两个辽兵向真宗杀来。他悚然心惊,夹紧马腹,赶马奔逃,不断的在心里哀叫:我命休矣!我命休矣!林里突然冲出一个宋将。截在真宗与辽兵之间。年轻的小将喝叫着助长声势,毫不畏惧的抡起长柄大刀迎向辽兵的长枪。
  真宗紧张的观战。两个辽兵的枪法都十分俐落,宋将的武艺更加高强,不到十个回合,辽兵们便被宋将杀落马去,挺尸不动。
  宋将驱马接近真宗。“末将来迟,害圣上受惊了。”这个年轻的小将虽然骠悍,长得倒眉目俊秀。
  “无妨,无妨。”真宗一看到小将壮硕的体魄,自然的兴起安全感。“朕得谢谢你救了朕的命。你叫什么名字?”
  “未将都虞侯凌飞。”
  “凌飞,你英雄了得,只做都虞侯太委屈你了。你护驾有功,朕升你为都指挥使。领兵两万。等下进了澶州城,朕立刻下诏。”
  “谢圣上隆恩。”凌飞骑在马背上躬腰抱拳。
  他语声方落,副元帅凌烈带领两百余骑接近他们。另一方面,一个盔甲鲜明的辽将快马奔驰而来,他的后面跟着六个辽兵。
  “副元帅!”凌飞叫道:“你们护送皇上走,我来垫后。”他见到辽将拉弓搭箭,箭镞瞄向穿着皇袍的真宗,不等副帅回答便急急策马狂奔、冲向辽将。
  辽将原来是个面貌姣好的女将,她想瞄准真宗,希望一箭叫真宗毙命。可是怒马疾驰、夹着吆喝的声音分散了她的注意力。她侧头去看,看到一个剑眉朗目、伟岸不群的宋将扬着长柄大刀向她冲来。她本能的想护卫自己,将箭镞转向宋将。在即将放箭的刹那忽然心生不忍,让箭往下偏一点。
  箭飞射出去,射进宋将的大腿。他却毫无所觉似的,根本没有停顿,仍然扬着大刀向她冲来。她只好举起长枪迎战。凌飞初见辽将是个标致的女人不禁愕然,怔忡间不及挡那一箭,待感到刺痛,箭镞已没入他腿中。他幡然觉醒,气愤自己在阵前杀敌居然失去警觉。色字头上一把刀,良有以也。顷刻间,他把这股怒气全移转到那个女人身上,无视于她的留情,毫不留情的向她进攻。
  她的战斗技巧之高超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宋朝的年轻女子哪一个不是养在深闺,裹小脚,这个番邦女子不仅一双天足,而且还驰骋战场、不逊英豪。他的腿痛得令他咬紧牙,但是他没有余暇去检视他的伤。番女的枪法不可小觑,攻中有守,守中有攻,几乎找不到破绽,他得竭尽全副心力才能勉强和她打成平手。
  以这么近的距离看她,他益发无法忽视她的美。她的眉比宋朝女子高隆一些,她的唇比宋朝女子宽厚一些。整张脸轮廓分明,五官配得恰到好处,显得英气焕发,却又娇艳天成。要不是他大腿的痛感持续不断的提醒他是被这个番女所伤,他根本无法狠下心来对这样的美女挥刀。
  耶律玉瑶见过的汉人何止上万。眼前这个正和她缠斗不休的汉人,却是有生以来最合她眼的一个。他是长得挺俊的,但她欣赏的倒不是他的俊逸,而是他有一股凌人的盛气,那使得他很有男子气概。即使被她射中了腿,伤势不轻,他仍然雄赳赳、气昂昂的迎战,一点都不肯示弱;那对黑白分明、双眼皮深刻的目中射出慑人的精芒,隐隐透着想把她吞吃掉的霸气。
  两人刀来枪往斗了许久,几乎不相上下。但是凌飞毕竟交了伤,体力不继,渐渐露出败相。
  雪仍然不停的下着,大地一片银白,令凌飞不辨方向。放眼望去,其他人都不见了,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他和这一个番女在这片洼地缠斗。他估量再战下去,他必将力竭被擒或被杀。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他鼓起余力,一阵猛攻,将番女逼退了一点,然后他突然策马奔逃,拼命催马跑上山丘。
  不用回头他也知道番女追来了。契丹大是游牧民族。他爹早就告诉他,辽国上下各个马术精湛,辽军因此在马首上厮杀时多能占上风。他既然弃文从武,决心投身军旅,迟早必须和宋朝的宿敌契丹人在战场上相见,所以几年来一直勤练马术;难堪的是,勤练马术的结果居然是使他在败逃的时候派上用场。
  他和他的马配合得够好了,跑得够快了,番女却仍穷追不舍。他第一次来澶州,对附近的地理形势一点都没概念,只好漫无目的赶马儿往前跑,只求能尽快摆脱后面的追兵,不要落到被俘或被杀的命运。
  天色几近全黑了,雪愈下愈大,雪花频频落到他睫毛上,令他视线不清。他胯下的骏马也显得力不从心,只爬了一个并不怎么高的坡就缓下速度。他着急的催马快跑,转头去看,番女离他约五个马身。她仿佛不急着擒他,像个守候猎物的猎人,悠哉的看着他这只困兽。
  马跑得慢了,寒风一吹,凌飞出过汗的身体冷得打哆嗦。可恨他怀着雄心大志,不想依靠父荫,希望能在战场上立功,步步高升。今日巧救皇上,被擢升为都指挥使,这可能是他人生的最后一阶。他方二十四岁呀,正是年轻力壮、大展鸿图的时机,却将死在一个番女手上,教他焉能不恨!
  他再转头,看番女离他只隔三个马身。她对他嫣然一笑,那个含着‘我看你还能逃到哪里去’的揶揄笑容,竟使得他心中一荡。换个背景、换个立场的话,他不仅不会逃,反而会……
  该死!他想到哪里去了!那个番女对他笑根本就不怀好意;他清楚得很,她是个耐心的猎人,她要等到他无力再逃,使不费吹灰之力的杀他。
  天黑得什么都看不见,只见雪花随风纷飞。或许是失血过多,凌飞感到有点头晕,身体在马背上晃动一下。他的爱马气喘吁吁的喷出白烟,它已经没有在跑步而是在走步。可怜的黑马从黎明奔驰到现在.大概已经快虚脱了。黑马走进一片树林,他随它自由行走,不再拉扯缰绳控制它,任它费力的迈着步子。
  冷不防在听到鞭子破空的声音之后,他的身体被一条长鞭卷起,再摔落到雪地上,臀部着地。捕获他的女猎人好整以暇的慢慢接近。
  凌飞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转过千百个主意。他该困兽犹斗吗?他的长柄大刀在他摔落时掉到几尺外的地上,他该爬过去捡起来和番女再做最后的殊死战吗?以他受了伤的身体和疲惫的体力,想胜过武艺高强的番女,简直是痴人作梦。可是,他也不能束手就擒呀!或许他该自剔,宁死不降。他如果死在一个番女手里,做鬼也不会原谅自己。即使是个美丽的番女。
  他灵光一闪,想到一个主意,手抚向腿上已被他砍掉大半的箭杆。轻哼一声,身体软软的倒到地上。然后他静静的等着,听到番女下马的声音。他的手摸向腰间,抽出匕首暗藏着。番女走到他身边了,他屏息以待。
  “喂!喂!”番女轻踢一下他没有受伤的腿。他一动也不动,假装失去知觉。
  番女蹲下来,手碰到他的肩膀,要将他侧趴在地上的身体翻转过来的时候,他猝然发难,挥出匕首。她逃避不及,右颊接近下颚的地方被他划出一道约三寸长浅浅的血痕。她迅即反应,在他暗叹可惜了那张如花的玉颜遭他破坏的同时.她踢飞他的匕首。
  她站直,手摸向她脸颊,皱一下眉,然后放下手,看到姐的手上沾了血。她花容倏变,用力踢一下他肚子“奸诈的汉人,你害我破相,将来我要怎么嫁人?”
  凌飞肚子痛得弯起身来,听到她以颇为纯正流利的汉语说那句话又不禁想笑。女人就是女人,在他为自己的性命担忧之时,她却只担心容貌受损会嫁不出去。不过,她没有因此立即要他的命,他或许就该庆幸。
  她恨恨的瞪了他一下,转眼去看他的长柄大刀和匕首都离他有点距离,便走开几步。自她的马鞍袋里掏出一个小铜镜来,蹲到地上,就着雪光,对镜细细看她的脸。
  凌飞几乎失笑。只有女人会有这种可笑的举动。她既然敢到战场上来与男人交锋,就该有随时会为国捐躯的觉悟。现在她只是受了点微不足道的小伤,就懊恼成这样,真是愚蠢之至、可笑至极。不过,话说回来,对一个自知容貌甚美而且自恋的人来说,毁了她的容可能比要了她的命更教她难过。
  她自马鞍袋里取出一方巾帕和一个小皮囊,再坐到地上去,,对镜仔细的拭去血迹,涂上膏药。凌飞尚未娶妻,不懂得闺房之乐,也没看过女人上床。他想女人画眉调粉大概就是这副模样吧。他突然觉得眼睁睁的看着番女在那里对镜疗伤似乎有些不妥,好似他们的关系因此变得亲密了。汉族女子绝不可能在丈夫以外的男人之前做这种动作。
  可是,他又说不出她对镜疗伤有何不妥,那是她受伤之后自然的举动,只是完全不把他这么一个异国男子放在眼里,让他有点不满。其实,他不满的恐怕是,他对她伤他的恨意渐渐减轻。现在他也伤了她,至少可以扳回些许颜面。
  可叹他从十六岁弃文从武后就不断自我鞭策,勤练武艺,今天居然败在一个年纪比他小的番女手里,教他情何以堪。
  他爹是个挠勇的武将,可是宋朝重文轻武,以文官驭领武将。所以从小爹就希望他做文人,不希望他到战场上卖命,还处处被文官掣肘。然而,爹是他心目中的大英雄,他唯一崇拜的人,他一直希望能和爹并肩作战,父子双雄名留青史。直到他十六岁,爹拗不过他的哀求,才让他正式习武。
  番女站起来,把铜镜等东西收起来,再拿起长枪走回他身边,用长枪轻轻拍打她的靴子,一对剪瞳秋水炯炯望着他,好似在犹豫要怎么处决他。
  “杀了你实在有点可惜。”她缓缓的说。“你是我所见过最顺眼的男子。如果你肯讨好我,我可以考虑把你带回去做丈夫。”她大大方方的说,好像在为别人提亲,他倒替她脸红。
  “不要脸的番婆子!要杀要剐随便你,要我讨好你,除非太阳从西边升起。”
  耶律玉瑶瞧他满脸胀得通红,除了气愤之外,显然也有几分羞意。她知道汉人,对这种事比较含蓄,但是她以为汉人女子才如此。投身战场的男子连死都不怕,怎么会害羞呢?
  “你这个人好没风度,开口就骂人,你不知道契丹人早就汉化了吗?四书五经我也许读得比你还熟。”“哼!你如果曾读书习礼,就该知道婚姻应由父母作主,岂可阵前私自议婚。”
  “这就是你们汉人比我们契丹人更番的地方。我们契丹人要为儿女安排婚姻之前会尊重他的意愿,你们汉人则完全不管儿女愿不愿意就为他订婚。那种指腹为婚的婚姻更是可笑。”
  凌飞瞪着她说:“我就是指腹为婚的人,关你什么事?”
  “真的?”她流露出失望的神情。“你骗我的吧?”
  他摇头。“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没有骗你。”
  “那你结婚了吗?”
  “还没有。”
  她眸中再现亮采。“你既然早就有对象了,为什么还不结婚?”
  “不干你的事。”他冷冷的说。
  她鼓起腮帮子,怒道:“我给你活命的机会你不要,休怪我手下无情。”她举起长枪。
  他早已坐起,视死如归般看着她。
  不知怎的,玉瑶就是下不了手.举抢的手在空中,迟迟刺不下去。这个呆子、笨蛋、傻瓜,她是辽国第一美女,又贵为长公主,不知多少想做她娘萧太后的乘龙快婿。她一向眼界甚高,不曾看上任何人,今天好不容易瞧见了这一个颇令她心动的汉人,他却对她不屑一顾,真是令她颜面尽失,愤懑气结。
  转而一想,他如果是个软骨头,为了活命什么都答应,那就不值得她喜欢了。可是,就这么放过他的话,这口气她实在咽不下。
  她放下长枪说:“我是信佛的人,不杀手无寸铁、没有扳抗能力的人。”
  “那你要我拾起武器再跟你拼斗?”他挑眉问。
  “不,你受伤,流了不少血,体力虚弱,我现在即使打赢你也胜之不武。”
  “那你要怎么样?”
  她笑,笑得有些诡异。“我不要怎么样。天已经全黑了,等下狼群就会出来,它们会寻着血腥味来找你。你的个头不小,今晚狼群可以大快朵颐一番。而我呢,打算在旁边作壁上观,看到时候你会不会后悔。”
  他咬牙切齿道,“我宁可惨遭狼噬也不会向你低头。”
  “好,有气魄。我就拭目以待,看你能硬撑到几时。”她走开去,不再理他。
  入夜了,气温低得令人瑟瑟发抖,大雪仍下个不停。
  凌飞起身,一拐一拐的走去拾起他的匕首和长柄大刀。他的马在他吃了番女的一鞭时被鞭尾扫到,已经受惊不晓得跑到哪里去了。在这黑漆漆、树叶又都已掉光的秃树林里,他不晓得该往哪个方向走才好,今夜恐怕真的得喂狼。他自小就期许自己能做英雄,没想到今天做了有生以来最光荣的一件事救驾之后,他竟落难成了个跛脚的狗熊。
  番女并没有离开他太远。他坐到一株较粗大的树下,背靠着树干,看她砍了一大截长树枝,削去枝杆,不知道在干什么。一会儿他才明白,她在搭一个简单的帐篷。她把三根削好的长树枝插进雪地里,再用毛绳将三枝树枝的尾端绑在一起。然后她从马背上卸下毛毡,将毛毡皮挂到她搭好的支架上,就成了一座可挡寒风的毡帐。
  游牧民族适应寒冷多风的自然环境的本事真是令人佩服。看到番女卸下她身上的背心铁甲,披上一件自马鞍袋里抽出的毛裘,令冷得牙齿直打颤的凌飞羡慕得不得了。要是他的马没有跑掉,他也可以取来毯子和棉袄为自己抵挡风寒。不对,要是他的马没有跑掉,他早就骑上马溜走了,哪里还会无奈的坐在这里等死。拖着他这条已经冻得没什么知觉的伤腿,他不可能走太远的,不如留点力气,设法熬过今晚。明天他的至交简明义如果没有死的话,应该会到这附近来找他或他的尸体;他爹也可能派人来找他。
  番女拿了一小包东西,走到离她的帐篷约十尺的地方,然后在地上撒白粉。她在干嘛?那是化外番邦的什么邪术?还是她想引狼群来咬他的手法?但是,据他所知,光是血腥味就足以引来狼群,她不需要再费周章害他。
  接着她回到她的马旁边,为她的马卸下护甲,然后拿一块布擦拭马的全身,口中一边喃喃的不知在跟她的马说什么话。他也每天擦拭他的马,不过,他不曾跟他的马讲过话。如果他跟他的马讲话,不知别人会不会怀疑他疯了。他现在倒不以为番女疯了,反而感受她一定很爱她的马。她的马当然听不懂她讲的话,但他直觉的以为她的马应该能感受到她的爱。就好比婴儿不解人话,但是能感到娘的爱意。
  他长到这么大以来,从来不曾花这么多时间,专注的观察一个女人的一举一动。从小他就知道,在他四岁的时候,爹就为他订下亲事,等他和那个女婴长大,他们将成为夫妻。未婚妻骆兰芷小他四岁,在成长的过程中,他见过她许多次,因为早有婚约,他反而得避人耳日,不便和她独处,因此很少和她讲话。印象中她是个白皙沉静的乖女孩,颇得他娘的疼爱。
  他岳丈骆景达和他爹是最好的朋友,也是个武将,八年前奉命驻守灵州,三年前就在他们两家通信商议婚期时,西夏人骚扰边关。在一次战事中,骆景达不幸殉职,他的妻女在动乱中失踪。经他爹凌烈多方打听的结果,她们应该没有死,可能被西夏人俘虏为奴。
  他一向重义,不肯轻言舍弃这桩婚姻。他透过层层的关系,请托了一个常与西夏人交易的商人,希望能找到骆景达的妻女,将她们赎回中愿,可是他们一直没有听到好消息。
  番女又在砍树枝了,这回她砍了一堆约一尺长的树枝。他猜想那些枝是用来当柴火。果不其然,她很快的就在帐口挖个地洞升起火来。
  看到火苗窜起,凌飞差点就忘了那是敌人的营火,本能的想爬向那簇温暖。他冻得像根冰棍,雪花还直往他身上洒。番女却脱去皮装,躲在温暖的毡帐里烤火,害他既羡慕又嫉妒。
  上天何其不公平,他忠心为国,为皇上挡了这一箭,现在却虚弱困乏的坐在这里等死。明天等简明义其他人找到他,他已成了一具僵冻的尸体;而辽国的番女入侵大宋的国土,伤了他,却还能温暖的坐在毡帐里等着看他的死相。
  如果他肯拉下脸来,虚与委蛇,暂且骗她说他会考虑和她婚配,她或许会分给他一点温暖,使他免于冻死。可是要他抛开自尊去对番女虚情假意,那比剥他的皮、挖他的肉还令他难过,不如冻死的好。死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他可以将生死置于度外,只是慨叹自己竟将这么窝囊、无助的死,而非壮烈的牺牲。
  以前他想过数十次他将会怎么死,没有一次曾想过他会死在一个番邦的女人手里。太不值得了!他不甘心就这么死,可是现下除了慨叹之外,他又能怎么办呢?他的身体己经冻得失去知觉,再过一个时辰他可能就会被雪活埋。如果死后会变成鬼,他一定要化为厉鬼向这个番女索命。他恨她刚才不一枪了结他,而故意折磨他,让他这样慢慢的冻死,她则悠闲的在旁边看好戏。
  她突然站起来,拿起弓箭,走出毡帐,拉弓搭箭。凌飞的头皮发麻。她决定补他一箭,让他早点解脱,就像对待濒死的动物,减少他的痛苦吗?
  刚刚他还希望她早些时候能一枪了结他,真的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他又义犹豫了。他真的没有活命的机会了吗?他现在涎着脸去求她的话还来得及吗?她一步一步的走近他,完全无视于飘落到她发上、脸上、肩上的雪花,神情肃然。
  他轻声一叹,闭上眼睛。阎王注定三更死,不会留人到五更。他注定在二十四岁的英年就陨命的话,求任何人都没有用,不如保有自尊的死去。在这死前的一刻他又恢复感受了,他感到彻骨彻心的冷,冷得像被打入地狱,全身颤抖个不停。
  别了,爹;别了,娘。孩儿不孝,不能奉养……他听到“咻”,箭破空飞射的声音,呼吸与心跳都为之停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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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柔情花园制作 || 兰兰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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