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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了阿媚吃茶,阿媚迟到。 隔壁坐着两个中年妇女,正在大肆谈论家事,她们是上海人。 一个很气愤地说,“……我同伊讲,我是伊的男朋友的太太,女孩子家缠住人家的丈夫不放,成何体统,为什么不检点一些,况且伊身材面貌都还是上乘的,何必做些没有前途的事,误自己的青春。” 我向她瞄一眼,只见她两道眉毛画得关公似的,面孔搽得红是红白是白,一脸一身的肉,年纪并不十分大,约三十七八岁模样,一件旗袍的料子非常考究,显然是个阔太太,因此具备一切阔太太的缺点。 另一个也打扮入时,因是做听众来的,所以唯唯诺诺,不慎出声。 “可是伊不听我劝,伊冷笑说,我丈夫是很爱她的,我没法子,只好回家同他吵,问他当初做小职员的时候,可记得岳父怎样帮他的忙,可是他竟然收拾行李搬了出去,叫我怎样活下去?” 阿媚来到,静静的在我对面坐下,叫一杯矿泉水,跟我一样,被隔壁的对白吸引住,我们听下去。 “我只好联合亲戚,同他去大吵——不吵我是不甘心的!” “伙计!”那位胖太太叫,“替我包起两打蛋糕!” 她还记得吃蛋糕,毫无疑问,她们会活下去,且活得很好,很壮健。 媚看看我会心微笑。 那两位太太结账走了。 我吁出一口气。“人们就是为这个烦。” “你仿佛很戚戚然。”媚说,“富有同情心。其实丈夫对这些女人来说,同一只玉坠有什么两样呢,也不过是为她们添增面子的一件东西。” “或者,一张丝绒沙发。”我说,“客厅少了一张丝绒沙发,到底难看相。” “你呢?”媚问,“你的同居生活如何?” “很糟。”我说,“不过你放心,我不打算诉苦。” “有人说看见张家俊跟一个混血女郎吃茶。”媚说。 “也不稀奇,我与他最近搞得很差。”我说,“这次试验很失败。他是个爱新鲜的人,一部车子都三日两头的换。” “你不生气?”她问。 我笑:“生什么气?我照照镜子,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损失,眼睛鼻子全都在,有什么好气。” “可是他住在你家里。”媚说。 “他可以搬出去。”我说。 “你不伤心?”媚问。 我想很久。“早三个月有,可是那种伤心,自怜居大多数。我不介意。” 媚说:“他怎么可以在你家中与人家鬼混?” “待我问他。”我微笑。 “我很佩服你。”媚说,“像我,虽不至于像隔壁那两位太太那么窝囊,但是也好不到什么地方去,整个人瘦得落形,到现在午夜梦回,始终不明白他为什么离开我,而且那女人的条件比我差那么多。” “媚,他受你七年气,他也受够了。” “我否认这一点,我什么时候让他受气?”媚愤然说。 “你自然不觉得。”我说。 “哪对夫妻没有争吵?”她说。 “七年来,他受的气逐年升级的,他的忍耐力总有个限度,你是千金小姐,他是你爹公司里的小职员,你对他青睐有加,欣赏他的才华,提拔他,下嫁于他,可是你始终不能忘记你有恩于他——媚,我们是小学与中学的同窗,你的脾气,我岂有不知道的,你简直把他当家中的一名长工,连侄女儿与同学去游泳,都叫他做司机,日子久了,自然不开心。” “可是那个女人是——” “她听他的,那还不够吗?”我说,“上半辈子他听女人的指使,侍候一个女人的面色做人。下半辈子也该换换口味,风水轮流转。” “我始终不能明白,我们黄家对他是在不错。” 我摇头:“他娶你是错。一个男人,切切要记得‘齐大非偶’这四个字,像我的兄弟,都是硬铮铮的大丈夫,他们赚三百,老婆跟着喝粥;赚三千,老婆跟着吃饭;赚三万,老婆尝鱼翅,决不会在女人身上贪小便宜。像你们黄家,左右不过开家钟表店,你们自己吃用不愁,可是真正和大富之家相比,也不过是做些上不了台盘的小生意,做你的丈夫,气是受到十足,享受能有几成?你老爹也不过做在平治里,又不舍得给女婿买劳斯跑车,他干吗留在你家里?等分遗产?他又不耐烦。老实说,你这丈夫是挺有志气的,当初他娶你,不是为你的钱,而是为感情,我觉得他很有勇气很好。” 媚冷笑:“有你这样的女人,不帮同性去帮异性。” “我是据理而言,”我笑,“你黄大小姐害怕听不到奉承的话?我又不想你送金劳力士给我,我干吗要对你虚伪?你不爱听这些话,下次就不用出来见我。” 媚叹一口气。“我也只剩你这一个朋友。” 我们这一班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儿女私情略不如意,便要死要活。 是,我们便是这样没志气没出息的人。 我们正要付账,媚忽然惊说:“唉呀,才说曹操,曹操就到,那边不是张家俊吗?” 我忍不住看过去。是他,错不了,他与那混血女郎正走进来,香港就是这么小。 “嗳,”我低声跟媚说,“我们快溜吧。” “溜?溜哪儿去?他们坐在门口隔壁。” “我们打边门走。”我说。 “奇怪,奸妇淫妇倒不慌忙,你却心虚起来,真没出息!” “别开玩笑,我们赶快溜吧。”我说,“难道我还过去上演六国大封相不成?” “没种!”媚暗暗骂我。 “这类‘种’也不需要有。”我拉起她从后门就走了。 回到家中,丢下手袋,不知怎地,吓得一身是汗。从来我最怕遇见这种场面。 回想刚才那个混血女郎,只记得她有头半黄不黑的头发,黄眼珠,皮肤白得十分不健康,并不漂亮。 混血儿非得深色头发浅色眼睛才会好看,张家俊挑到个特别丑的。 我定下神来,把他的东西全部收进箱子里,整理好之后,到街上买一把锁,顺便带锁匠回来把锁换过,再写信到电话公司申请改电话号码。 一切做完之后,张家俊回来了,拼命按铃,我去给他开门,他一来便看到一套箱子搁在地下。 “什么事?”他大惊失色。 “你该搬走了,家俊。”我说。 “完全是误会。”他气急败坏地。“我知道你看见我们——”我眨眨眼。 “好吧,我搬。”他说,“但是你不能叫我马上走,我总得找屋子搬。” “香港上中下三等酒店不计其数。”我说,“何必等?” 他朝我瞪眼:“你怎么一点情义都没有?”他责问我。 我说:“你使我想起一个笑话。”我仰头笑。 “什么笑话这么好笑?”他踢开一只箱子。 “有一对夫妇分居后,丈夫与舞女同居,生下一子,妻子离开香港去念书。这男的忽然对前妻说:‘人家说,我可以告你遗弃。’于是他前妻马上告他通奸离了婚。这个笑话你说滑稽不滑稽?” “你是讽刺我?”家俊跳起来,“我觉得我对你不错!” “我再说一个笑话。某太太要跟丈夫分手,她丈夫说:‘我一向对你很好,你想想,你怀孕的时候我都没出去玩女人。’你又说这滑不滑稽,仿佛他吃亏了,有的玩没去玩。” “很好笑,”他说,“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你又不肯跟我结婚——” “你没有条件结婚!”我截断他,“你不能负担家庭。” “你太虚荣。”他说。 “太多无能的丈夫都用这种借口来替他们自己开脱,我不怪你。” “你听我说:我与那个女人其实什么也没有——” “我没有吃醋,我只是不想你再住在这里。” “好的,”他说,“我搬,你不必再讽刺我。” “请。”我说。 “好。”他站起来。 “你忘记车匙门匙。”我说。 他无可奈何的把一大串锁匙掏出来搁桌上。 我替他开大门,他看到门上的新匙,呆住,他问:“你连锁都换过了!” 我笑笑。 “你这歹毒的女人!”他咒骂我。 我微笑,向他鞠躬。“你出去多多替我宣扬一番,我不会怪你,自古全世界的人都抱着‘宁可我负人,不可人负我’的心理。再见。” “谢谢你!”他怨毒地说。 我关上大门。 这些日子他一直住在我的书房中,住了很久。他是怎么搬进来的,我也忘了。开头好像是因回家远,他说累,便在我这里睡一个晚上。再后来周末索性不回去,放一套睡衣与替换的衣裳在我这里,然后干脆不走了。 我觉得怪闷的,怎么会变成同居的局面?我一向反对同居,因为对女方太不公平——尽了所有做妻子的责任,而得不到做妻子的权利。而那时因为他向我求婚,所以心肠一软,便让他呆下来。 我总觉得一个男人肯向女人求婚,他便有诚意,有诚意的男人实在不算是坏男人。 我当时跟家俊说:“分开住好一点,周末我上你家坐,有时你来我家听音乐,多好。” 他说:“你这里什么都有,从冷气机,抽湿机到干衣机,应有尽有,我那里太简陋,你去住也不惯。” 我觉得他很会打算盘。 一个月过去,两个月过去,他偶尔也付一次房租,钱倒不是问题,我有我的朋友,我有我的生活,一向不是别人的附属品,现在电话他抢着听,浴室争着用,电视机永远扭到他选的播映台——我受不了。 我自由惯了。这我知道。最主要的是我看他不起。多年来社会的风气是由男人负起经济大权,现在他靠我,他愿意低声下气,我还是不愿意。 一次一次的摊牌,他还赖在此地不走。 一个周末他用了我的车子,我实在不能忍受,大发雷霆,吵很久,他都一一忍下来。有时我觉得他挺可怜,因为他也没有在我身上捞到什么大便宜。 终于因这个混血女郎我可以把家俊赶跑,心中顿时放下一块大石。家俊人是不错,奈何不属乔木类。男人不应怕吃苦,赚三千就该去挤公路车,不必贪图小便宜而受女朋友的气而用她的小轿车。 我花了三天才把书房恢复原来的样子,在抽屉中翻出一张我与家俊合摄的照片,顺手便扔进了垃圾桶。现在男女间的事不过如此,一段完结等另外一段开始。 我搬到媚那里去住了三天。 媚说:“你真厉害,如此这般便把男朋友轰了出去。” “当然,他吃我,又不是我吃他,他既然让我亲眼看见,我便不能饶他。” “你当心他出去噜苏,影响你的名誉。” “没关系,明白人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自然,”媚说,“有你这种女朋友真不错,一向不要什么赔偿。” “咄!我是什么样的人,他们能赔我什么!”我笑,“完了就是完了,当时开心过还不够?相识一场,也是缘分,何必多言语。社会舆论说些什么,我是不关心的,人们眼睛都雪亮,我理将来的事还来不及。” “听听这种女强人的口气。” 我也很后悔的,后悔让他搬进来住。错了应当学乖,这种事以后不会再发生。 过不久我另外与一个男生约会,也很愉快。 正当我与梁季常开始熟悉,一天他问我:“你是否认识一个人,叫做张家俊?” “你想知道什么?”我问。 “他是否与你同居过?” 我笑说:“梁先生,如果你坚持要娶处女做老婆,我不是你的对象。如果你根本没打算娶我做老婆,又何必查根问底,反正对你的生活没影响。如果你认为有这种谣传的女人,不配与你做朋友,那么请罢。”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梁季常分辩,“我只是觉得奇怪,因为今天上午在公司,忽然一个自称张家俊的人打电话来,说他与你同居过一段时期,并且劝我不要与你来往,你说怪不怪?” “你打算跟我继续来往吗?”我问。 “我当然不理他,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说,“可是你是否认识他呢?” “他追求我,但是没追到,所以很妒忌,在外头乱讲。”我说。 我当然只说他喜欢听的话。 于是梁季常笑逐颜开:“我猜也是这样,我想我跟你来往这么久,从来没上过你家,他怎么有可能与你同居?你并不是那么随便的人。” 我听了这话,很是反感,觉得我们无法交通,他比张氏更差劲。他有什么资格来追问我?男人,买一杯咖啡给女人,就想收买女人的灵魂。 我渐渐与梁氏疏远。 一日在个酒席中坐着,忽然张家俊也同时出现,我倒没怎么样,只觉得有点触霉头,于是低头继续玩纸牌。谁知他厚着面皮过来,居然叫我的名字,我抬起头,茫然一看,当他透明,根本没有入脑,低头翻开牌说:“三只皮蛋,我赢。” 众人想在我面孔上找蛛丝马迹,根本找不到。 后来媚说我很绝情,我至少应该与他打个招呼。 我冷冷说:“我一向不是那种大方的女人,把前夫的名字嚷嚷带在嘴边,什么‘我们不是夫妻,仍是朋友’,放屁!我也不必到处去哭诉他吃我穿我花我的,可是事情过去,各人走各路,阳关道、独木桥,我还跟他打招呼,他做梦!” “可是人家只当你无情。” “我还管人家?”我说,“我一向不理这些。” “所以我说,一向我最佩服你。”她笑。 “现在世界变了,男人真噜苏,女人与他们分了手,没要他们什么,他们都还不甘心,到处诉苦博取同情,真反了。” 真反了。 梁在晚上打电话来问:“你为什么跟我疏远?” “没什么,”我冷淡地,“这一阵子想静下来看看书不便与你交际应酬。” “是的,我知道,因为我晓得你过去的秘密。所以你避忌我。” “自然,”我又笑,“我不敢得罪你,我还打算陪你上床求你保密呢!”我摔了电话。 他又再打来。 我说:“我不想再说下去,就这样好不好?君子绝交,不出恶言。” “为什么——” “再见。”我说。 他没有再打来找我,如今男人们的水准益发下降,我想。在外宣扬我丑史的人,又多一个。 我觉得很困惑,怕有朝一日我在婚姻注册处结婚的时候会有人来阻止,一连做好几夜恶梦。 我谢绝应酬达半年之久,韬光养晦。 可是命不该绝,终于因为一些小事到律师楼办手续,而认识了一个律师。他很年轻,很漂亮,很沉默。照说这一号人物是轮不到我的。 可是出乎意料之外,我们结识第二天,他便打电话来约会我。 我?我看着镜子,不还是这个我吗,交老运了。我问他:“想约我上哪里去?”恐怕也不过是吃晚饭看戏这些。 他说:“还不是吃饭看电影这些。” 他很冷静很可爱,常常扬起一道眉,看我一眼,并不说什么。 我不认为他想娶我,不过我肯定他蛮喜欢我作伴。 有一次在路上碰到梁氏,他正拖着一个女孩子——面目模糊的那种,见到我马上别转脸,假装不认得我,却又偷偷回头望我几眼。 在我身边的汤姆马上发觉了,他不出声。 我白他一眼:“为什么不问我那个鬼祟的男人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打横看我:“你以前的事,我不感兴趣。” 我一听这句话,马上感动得眼睛都红了。说得多么好!“以前”的事他没兴趣。他的意思是,现在与将来的事他会有兴趣。 “为什么?”我抬起头问。 “因为你也不是我第一个女朋友,如果互扬丑史,不大好听。”他简洁地说。 他只要我的心,他不要求我的灵魂。很好,这个高贵的男人正是我在寻找的男人。 媚,我那女朋友说:“你的运气倒不错,转了。” “也该转了。”我下决心,“我会对他很好,你放心。” “你对男人一向很好,好过头了,你什么时候对男人不好?”媚问。 “但是他们都恨我。”我说。 “因为他们占便宜占惯之后,忽然失去甜头,心有不甘——哈哈,‘心有不甘’!嗳,你瞧,我这句话用得多恰当!”她很得意。 “你呢,你的心情好得很呀。”我说。 “有什么不好?有屋住有饭吃,穿得又漂亮,干吗心情不好?大把男朋友。”她说。 “最后这句才是老实话。” “为什么女人一定要男朋友?”媚问我。 我反问:“为什么候鸟到冬天要南飞,为什么三文鱼要千里迢迢跃溪去产卵?上古时代的遗传因子,届时要发作。为什么?我怎么知道?问上帝。” 我和汤姆没有默契。他打电话来约我。我总给他优先权。 他说我是一个糊涂的人。我说:“我糊涂?我是公认的聪明人。” 他笑笑。 “我只是在世俗上不甚精明。”我承认。 “这就是糊涂。”他说。 “难得糊涂。”我说。 “你做独身女人是否做得很有味道?”他问。 “你猜呢?”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 “十分没味道,”我说,“最没味道是没个说话的人,其次没味道是少个人给家用。” “多少家用?” “够吃够用。”我说。 “你看我有没有资格?”他问。 “你?你何必付我家用?”我稀罕,“外头多少纯情少女,你为什么不去问她们?”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你爱我?” 他微微笑,双手插在口袋里。 “你不介意我的过去?”我试探地问。 “你入过狱?杀过人?放过火?我皆不感兴趣。”他说。 “我只知道你有份高尚职业。谈吐幽默。身材好得很,五官清秀。中英文程度皆属上乘之选。又不会无端端坐下来叫鸡鲍翅。我喜欢你这种年纪的女人,思想成熟,精神独立,很适合我。对了,最重要的是你不搓麻将,我最讨厌搓麻将的女人。” 我笑了。 “怎么样?”他问。 “我们拟张合同如何?”我问。 “合同?对,商业合同。”他说,“走着瞧。” 我们并没有一起睡。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是那种人,因为他够大方,所以我也染上他的习气。我们大多数在门口分手,摆摆手,改天再见。 他甚至很少吻我。 我喜欢他这样,毫无目的,就是喜欢我的伴。 因为汤姆的缘故,我的身价忽然高贵起来——“她的男朋友是大律师”。其实大律师赚不了钱,还不及一个政府中等公务员。 我倒不觉得他有多少了不起。耶稣基督的职业只是木匠,人的性格与他职业无关,我所知道的只是他欣赏我,这一点已经足够我们生活在一起二十年。 假日里我跟他出去打网球。他的球艺并不太好,有时我把他杀得片甲不留,他会挥汗叹气,但并不抗议。壁球他也不是我对手。 他说我运动与玩游戏都像独行杀手,冷血冷面,毫无体育精神。 他问:“你怎么会懂得这么多玩意儿!” “把搓麻将的时间省下来,人们不知可以多做几许事!”我淡淡的说。 “我们几时结婚?”他问。 我把球拍支在地下,我说:“你真认为娶我是划得来的事?” “嗯。” “我会很高兴嫁你。”我说。 他怀疑的看着我。“你看上去并不见得有多快乐。” “我应该雀跃?”我低下头,“到底我不是十六七岁的女郎,得失之间并不看得很重。但我会是一个好妻子,你相信?” “我相信。”他微笑,“我也不晓得我尚有结婚的念头,现在不同了。反正一切是现成的,婚后你搬来与我住,屋子你拿主意改一改,喜欢做工就做下去,不喜欢做便拉倒,周末我们在家听音乐,你得忍受马勒全套交响乐,如何?” “没如何,我会戴着耳塞看红楼梦。”我说。 “这就是夫妻之道,对!”他说。我们两个人仰天大笑。 年尾我们就结婚了,报上的广告登得很大,不知我那些前任男友有什么感想,他们会说:“咦,我不要的那个妞,没想到真嫁出去了。”就那样。 男女之间的事,成则为王,败则为寇,变幻无穷,有人欢喜有人愁,一向如此。 结了婚,故事自然告一段落,男女间故事本是无穷无尽,段落之后,尚有余波。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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