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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细数杭州的大财主,绝对不能漏了金家。
  说起金家,光是听一听他们金家子女的大名,就不能不肃然起敬,那确实是一门“金光闪闪”的铜臭世家!
  金家目前有七仙女,根据下人之间的赌赛显示,随时有再添的可能性。不过,七仙女也算阵容浩大了,她们的闺名分别是:金照银、金翡翠、金玉环、金明珠、金元宝、金迎钏、金满钗。
  七仙女之下,独有一男丁:金富国。好一个富可敌国!他今年六岁,是金家的老来子。
  而创造了这么一个教人眼睛睁不开的金光闪闪兼瑞气千条的铜臭世家的大家长,却有一个使人听了跌一跤的烂名字:金乞儿!
  金乞儿何尝不想要一个吉祥如意、富贵无双的好名字,哪里知道他那做父亲的居然欺他婴儿无知、还不会抗议之时,就自作主张的取了这样贫贱可笑的烂名字。
  所以,金乞儿这一生从不怀疑自己不是伟大的父亲,光是取名字,他就比他老子高明一千倍。好象要跟这名字赌气、对抗似的,金乞儿天生爱钱成痴,求“财”若渴,哪儿有钱捞,他就往哪儿钻,真正做到面子摆一边,道义放两旁,勇往直“钱”,亳不迟疑。而一嗜财如命的人,除非八字太差,否则注定一生都要坐在金银财宝堆上过足大财主的瘾头。
  真的,不用怀疑,“功名不上懒人头”,同样的,愈是爱钱的人愈是有钱,而钱这东西果真是追着抢钱一族跑的。
  金乞儿是个爱财如命的钱鬼,这点无庸置疑,早博得杭州人的一致公认。当这种人要娶妻纳妾,打算生一串孩子时,他最希望的是什么?生儿子。
  生儿子既可传宗接代,又可以替家里工作,最重要的是,日后娶媳妇时可以赚上一笔笔的嫁妆,真是太美满了。但,老天注定不可能教一个人永远春风得意的,他妻妾成群,偏偏生的都是女儿,一个接一个出世的“赔钱货”,他彷佛已预见将来的财产要赔掉不少,这简直比挖他的眼、割他的肉,更令他痛苦不堪。
  大财主的专长之一,就是将自己的痛苦转嫁到他人身上。
  不盖你,金乞儿更是其中之最。
  他总算“绝地逢生”的注意到他的女儿一个个均美得好似嫦娥下凡这要归功于他有钱,正所谓有钱不怕娶不到艳姬美女,生下漂亮的孩子只要再稍为栽培一下,花点钱请老师教席,不怕勾引不动名门公子来亲,在“聘礼”上狠狠海捞他一票,是以,杭州的有钱公子有福啦!不怕娶不到漂亮老婆。
  口头上,金乞儿仍是对女儿一再的叨叨念念“赔钱货”、“赔钱货”,加强女儿的心理压力与愧疚心,即使做二房也好,只要能赚进大批的聘礼就是金家的好女儿!
  长女金照银以身作则的嫁予杭州首富张师涯做二房,正是金家姊妹们最好的典范,金乞儿至今仍赞不绝口。
  连嫁三女,金乞儿身上的油水不减反增,堪称一代财主之楷模。不过,再厉害的人也有踢到铁板的时候。
  “唉!”一想到那个“她”,金乞儿忍不住又唉了一声。“老爷!”年纪比他女儿更加幼齿的十三姨太,很努力的学习谄媚之术、奉承之道,将一颗蜜渍李喂入他口中,体贴入微的娇声道:“老爷为什么叹气?人家不爱啦!人家要老爷永远趾高气昂、不可一世,这才叫男子汉大丈夫!”她的两只狐媚眼会放电,流露出崇拜的、景仰的波光。
  金乞儿呵呵地笑了,自觉果然强健一如壮年,丝亳没有六十岁糟老头该有的老态。这也是财主的特权之一,耳朵听到的十有九句都是熨贴人心的顺耳话。
  十三姨太以充满感情的娇柔声音喃喃说道:“西园的桃子正成熟,若能摘几个来吃,我很愿意陪老爷尝一尝。”
  老蔡是园丁之中的一流专家,在他所统治的领域里有一种专横的傲慢,即使面对主人,而这个主人对园艺所了解的远不如他的时候,他会巧妙的坚持立场。
  “老爷,你找我?”他的语气温和却有威严。
  金乞儿点了点头,示意小妾自己开口。
  十三姨太鼓起勇气面对老蔡那一双评审的眼睛,她知道老蔡自以为比她高一等,但她是老爷的宠姬呀!此时不威风更待何时?
  “老蔡,老爷想吃桃子,你去摘一些来。”她的口气却显得不够坚定。
  老蔡睁眼凝视着她,没有表情,但不同意的意思可够明显了。
  “它们还不够熟,不能摘。”
  十三姨太畏缩了一下,看看金乞儿,他居然一副看好戏的模样,她知道她必须驯服老蔡,才有能耐得到男女仆佣们的敬重。
  “够熟了,老蔡。”她尖刻地说:“昨天我在西园尝了一个,很好吃嘛!”
  “如果你坚持的话,十三姨太,我会摘几个送进来给你,只是希望你别再咬两口就吃不下去,随手扔在地上。”
  十三姨太立刻脸红起来。听老蔡的口气,活像逮着一个偷吃西王母蟠桃的贪心女人,放肆得不可饶恕。显然金家之下众女眷从没有人这样失态,自己去摘桃子吃。“总有……一两个能吃吧?”她鼓起余勇,不教他击溃。
  老蔡紧盯着她看。
  “当然,”他说:“如果这是你的吩咐,夫人……”
  他的话吊个尾巴,那怀有恶意的语气彷佛她当不起“夫人”两字,教人无法消受,不如赶紧投降爽快些。
  “不用了,不用了,我们也不一定要吃它,对不对,老爷?”
  金乞儿闷闷不乐的叹了一口气。
  “好啦,老蔡,就让那些桃子多活几天,别糟蹋了,”“谨遵你的吩咐,老爷。”
  老蔡发出胜利的微笑,行个礼,正欲退出……
  “蔡头!”一个清晰、专横的声音喊道。
  公主驾到。老蔡那得意的笑脸马上萎缩成忧郁的表情,转身面对他的天敌……
  金家的“无冕公主”金元宝。
  “五小姐?”他尽可能的露出欢迎的微笑,可惜不太成功。“你这次回来得好早,默婵小姐没留你多住几天?”
  “姊夫回来啦!我可不想被闷死。对了,蔡头……”
  “五小姐,我是老蔡。”面对恶势力,老蔡仍是有所坚时的。
  “你姓蔡,是园丁头儿,所以你叫蔡头。”金元宝相当自得其乐的往下说:“我知道我回来的正是时候,西园的桃子该熟了,你摘一篮到我房里去。”
  老蔡犹豫不决的摇摇头。“最好多等几天,五小姐,今年的雨水不足……”
  “去他的雨水。”元宝意志坚决地说:“我今天就要吃,而且在我回房之前必须送到!否则你给我小心一点,我保证明天你眼睛睁开时,树上一个桃子都不剩。”
  老蔡哭丧着脸走了。
  真是大快人心!十三姨太真羡慕她拥有强人的力量,三言两语便驯服了老蔡。
  不过,她可没胆子向“她”看齐,谁都知道,金家五小姐是抗州出了名的“不良少女”典范,连自家姨娘们都不忘告诫自己生的女儿少跟元宝打交道,以免近墨者黑,到时公子富少不来求亲,将不见容于爱财如命的金乞儿。
  大伙儿心知肚明,老爷对这个女儿头疼得紧,已经有“赔售”的心理准备,只不过碍于五小姐和她亲娘的厉害,谁也不肯公然宣之于口。
  “老爹啊!我回来了。”元宝用一种称兄道弟的口吻随便和父亲打个招呼。
  金乞儿在心里叹气。
  “哦,你回来了,我该哭还是该笑呢?”
  “如果你想长命百岁,还是笑吧!”
  “除非早日送你出阁,否则我活不到七十大寿。”
  “对哦!万一你只活到六十九,只差一点点就七十大寿,先别算要花多少棺材本,光是想到没收到的寿礼、贺仪,就足以让你硬生生的又气活过来。”
  “小子,你还真是我的知己!”金乞儿咬牙道。
  “不客气,知父莫若女嘛!”
  金元宝嘻皮笑脸的向老爹眨眨眼,突然眼睛一亮。她左手捧起他的茶碗闻了闻,右手端起十三姨太的茶碗嗅了嗅,都是刚沏好的香茗。她精明得很,搁下右手那碗,就着老爹那茶啜饮起来,嗯,果然生津解渴。“老爹,你的茶叶比较棒,送一斤给我吧!”
  “你知道这一斤多少钱吗?你老子都舍不得天天喝,你这败家女开口就要一斤?”事关金钱大事,金乞儿不自主的端出生意人的嘴脸和架子。
  “噢,你不给也没关系,不过,小心别被我搜到,我会搜刮殆尽,全部拿出去卖,到时你可不能怪我没有手下留情。”元宝说道,脑子非常用心地转着。“你最爱藏私了,让我想想你这次会把好东西在哪儿?你怕人家偷喝,而这个家里有谁不爱喝好茶?啊!有了,是富国那小鬼,一定藏在他屋里……”她抬脚要走。
  “回来,回来。”金乞儿的心在滴血。“算老子怕了你,一斤就一斤。”
  “这才对嘛!好东西要跟好女儿分享。”金元宝不客气地说。
  “你这个败家女,是生出来和老子作对的。”金乞儿一脸沮丧的看着她,接下去,教人大吃一惊的说:“也许,我该派人送半斤好茶叶给默婵姑娘,毕竟她忍受你忍受了好一段时间。”
  “不得了,天要下红雨啦!”元宝哀号着。“太阳要从西边出来啦!西湖的水要干啦!铁树要长出黄金花啦!”
  “你叫什么叫?”
  “你突然说要送礼,我太害怕了,怕喝茶会噎死、吃豆腐会胀死”“你……疯丫头!”金乞儿叱骂道。
  元宝反而松口气,拍拍胸膛。
  “还好,老爹没发疯,又恢复正常了。”
  金乞儿气不打一处来,他吹胡子瞪眼睛,没奈何,女儿从小就不怕他。
  “老爷,”纪总管适时出现。“王媒婆登门拜访。”
  金乞儿心中一乐。“快快有请。”他暗自盘算老四明珠的身价若干。
  元宝不必老爹下逐客令,也知道自己不适合留在这里,不过,有句话不讲不明……
  “爹,你不用派人送好茶给默婵。”
  赔钱的事,金乞儿老早忘了。
  “我知道,你姊夫浪费得紧,家中好茶供应不断。”
  “这只是原因之一。”
  “那原因之二呢?”
  “半斤茶叶你也送得出手?我怕你给我丢脸!默婵不笑,姊夫也会笑死。”
  元宝说完便溜,金乞儿瞪着她的背影不住摇头。
  “没救了!天生的野马,败家女!”他非常烦恼,怕要倒贴一笔钱才能把她推销出去,而且还须是一笔可观的数目。所以,他立定志向,要在老四、老六、老七身上把他即将损失的财富再赚回来。
  幸而“天公疼憨人”,他的女儿一个美赛一个,年纪愈小愈迷人,身价自然也就节节高升,不至于再发生“倒贴”的惨事。
  徐娘半老的王媒婆扭腰摆肾的走了进来。
  “哎哟!我说金老爷红光满面,气色极佳,果然是大喜之兆呀─”元宝躲在窗后“听壁脚”,满意的得知新信息,便大摇大摆的回到姊妹们共住的“招才院”。或许,叫“招财院”更加贴切些。
  一篮新鲜的桃子端端正正的摆在她住处的花厅桌上。
  “蔡头这老家伙还挺识相的嘛!”元宝嘿嘿一笑。丫鬟巧云和彩霞相对苦笑。
  彩霞嘴甜些道:“连老爷都要让小姐三分,何况一个老园丁。”有这样一名主,做她的丫头并不吃亏,元宝比起她老头是慷慨多了─反正都是慷他人之慨嘛!
  巧云虚长两岁,个性也比较正经。“小姐,你不先到夫人那儿去报到吗?”
  “我现在没空。巧云,你去请石头明珠过来。”
  “四小姐就四小姐嘛!你别当她的面叫她……”
  “‘死’小姐就比较好听吗?”她的反驳快如风。
  元宝的生母薛姣是金家的三姨娘,自从生下香火子金富国之后,身分已是不同凡响,在元配去世后,去年终于被扶正,条件是答应不干涉金乞儿讨年轻小姑娘作妾。
  金乞儿原本还挺犹豫的,但禁不起她威胁要带着儿子去死,再加上性喜幼齿小妾,最后仍是屈服。金乞儿生性吝啬,常常纳妾是他唯一的“奢侈”行径,但绝不是浪费,因为他每次都大张旗鼓,让亲友,商家,女婿们回来“进贡”一番。
  “才几步路,快去快回呀!”
  元宝像赶苍蝇似的赶人,巧云只好怀着忐忑的心去了。谁都知道,把四小姐和五小姐放在一块,那场面绝对说不上祥和。
  金家财大气粗,又不缺地方住人,干什么一定要闺女们住在同一个园子里?“三个女人胜过一群鸭”,不怕吵翻天吗?这道理再浅显不过,两个字:省钱。
  同住一个园子,只需两名仆妇和两名粗使丫头便可以做完所有的粗活,若是七位小姐住七个小院子,该要浪费多少人力和米粮?而每位小姐身边都有一位贴身丫头,那是指定名额,经金乞儿批准,由帐房支领月俸;至于若要多增一名丫头在房里服侍,那份月薪则由那位小姐的亲娘自个儿用私房钱支付,金乞儿一概不认帐,并且严格把关。至于吵不吵翻天?他一位老爷又不进“招才院”,尽管装聋作哑便是。
  而小姐们的大家闺秀养成教育呢?除了每逢三、六、九日,规定未满十五岁的姑娘到书房念书〈如今则由金富国的老师一同教导〉,其它日子,由年纪居长的姨娘们督促做女红,学烹调等等。
  金家是出了名的美女窝,求亲者众,即使金乞儿的“嫌贫爱富”同样永垂不朽,但是,仍旧不怕找不到一掷千金〈对岳父〉的女婿,正因为金家小姐不但谨遵三从四德,而且每个人都有一样特别突出、值得夸耀的专长。大姊金照银擅于理财;老二金翡翠是女诗人;老三金玉环人称琴娘;老四金明珠封为织女;老六金迎钏专攻易牙妙技;老七金满钗预备朝“针神”之迈进。
  唯一的例外,是老五金元宝。
  她是意外之中的意外,连金乞儿都不得不认栽,只因为从小“教错”了。
  提到这点,不能不说一说元宝对金明珠的复杂心结。如果金明珠不要比她早出生一个月,如果她比金明珠早一天钻出娘胎,真的,早一天都好,或许,整个情劫就会完全改观,她也不会是今天这么副模样的金元宝了。
  话说当年金家众妻妾努力的生,想生出一位金家太子,谁知生的都是千金,生到第四个金明珠,金乞儿当真火大了,扬言再生女儿就送人当童养媳,他不再养女儿了!
  那时,即将临盆的薛姣已心生警惕,怕生下的又是女儿,到时候女儿命苦不打紧,更严重的是,她察觉生下女儿的小妾们到后来都逃不了深闺冷落的命运,金乞儿正好趁此机会再纳新宠。所以,她很机警的先一步与娘家的兄嫂商议好对策,准备偷龙转凤。
  临盆时,果然是是个女娃,薛家嫂子已买妥一男婴来偷换,谁知薛姣竟临时变卦,她太喜欢刚出生的女婴,因为她和自己长得十分相像,简直是一见投缘。
  但为了母女日后的前程,薛姣暂时忍耐,将女婴交给嫂子带到乡下扶养,怀里抱着偷买来的男婴接受家人的祝福和嫉妒,但除了请满月酒当天让男婴公开亮相之外,薛姣以一连串的迷这说法杜绝旁人亲近她的“儿子”,连金乞儿都不例外。
  金乞儿这一生最爱的就是黄澄澄的金块、金元宝,理所当然,他为刚出世的宝贝“儿子”取名:金元宝!
  孩子满周岁时,薛姣以身体不适为由,抱着男婴回娘家一住三个月,重回夫家时抱着的是自己亲生、穿著男童服饰、货真价实的金元宝。一直过了十二年,薛姣终于如愿生下香火子金富国,才公开这个秘密,让元宝恢女儿身,但起步已晚,过了适合缠足的年龄,元宝的一双天足使她在婚姻市场上一开始就注定会输,没有一个好家世的青年才俊愿娶一个大脚新娘。
  俗话说“勤能补拙”,先天条件已经差,假使能够在妇德、妇工上头多费点心思学习,好歹培养一项值得宣扬的专才,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但不知是元宝天生资质太差,还是薛姣欺疚心理下的纵容,她什么都学,却是什么都不精。
  元宝的个性乐观又现实,不知多愁善感是啥滋味,姊妹们若取笑她一双天足,她除了找机会连本带利的修理她们一顿之外,可不会羡慕人家的三寸公莲,她亲眼见过几位姊妹在缠足时所吃的苦头,以及缠足之后受到的限制。
  外面的天地多辽阔,一双天足才方便嘛!
  但是,她无法谅解金明珠的提早出世,使她没有选择权的落入不同的生命轨道。
  对所有错待她、使她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她潜意识的会加以清算。
  以“千羊之皮,不及一狐之腋”来比喻金明珠的织布天才,一点也不为过,她所织出来的绫罗绸缎之轻柔明丽,正是那所谓的“一狐之腋”,她被封为杭州第一织女,身价不同凡响,苏杭一带的丝织业者莫不卯足全力要迎娶这一颗价值连城的明珠。
  金乞儿很清楚这个女儿的不平凡,所以开价很,高已回绝了三家织纺,等最识货的买主出现。
  而今元宝知道,这位“散财女婿”终于现身,九成九老爹会应允,有好戏可看了,她忍不住要一睹为快。
  金明珠在丫头香儿的扶持下姗姗走来。
  元宝一见就有气,“故意向我炫耀她的三寸金莲似的,不让丫头扶着就不会走路啦?作怪!”她娘亲和至交默婵也是金莲一双,不照样行走如云。
  彷佛要和元宝的形象作一个明显的对比似的,金明珠的一举一动均十分地女性化,完完全全符合社会规范下的大家闺秀模样。就因为太标准化了,反而缺少个人色彩,元宝于是奉送她一个外号:石头明珠。“几日不见,你的脚是扭伤还是烫到,走路都要人扶?”元宝啧啧有声,以同情的口吻说:“保重点,如今你可是爹的贵重资产之一,全杭州的贵公子欲求的‘贤妻’最佳人选。谁娶了你,这辈子吃穿都不愁。”
  明珠骄矜的端坐如仪,不动膝,不摇裙。
  “一个人有可取之处,自然是仰慕者有之,嫉恨者也有之,除了心平气和之外,只有安慰自己至少胜过‘滞销品’多多。”她轻声细语,连牙齿都未露出,骂起人来却是刀刀见血。
  元宝一向皮厚,给人损两句无关痛痒。事实上,生在女儿国,上无兄长可撒娇,父亲又是认钱不认女儿,金家的女千金们个个有一套自保之道,纵使生得是百媚千娇,连只蚂蚁都踩不死,却没一个好欺负的。
  “呵!‘天不言自高,地不言自厚’,一个人着是不晓得虚怀若谷的道理,迟早会受人鄙弃,对姑娘家而言尤是。”元宝出口成章,亳不犹疑,显然姊妹之间时常有机会“训练口才”,反应快得很。
  “不必你猫哭耗子假慈悲,有空嚼舌根,不妨多烦恼一下你的下半生,有道是:
  才子配佳人,瘸驴对破磨。”明珠面不改色,眼睛都不眨。
  元宝却得意起来,嘻嘻而笑。
  “太好了,你都承认自己是‘瘸驴’,正好配上陈菊如那个又老又色、早已被掏空身子的‘破磨’矮冬瓜。”
  “你说什么?”明珠喃喃的摇头。元宝向来消息灵通,但也不该灵通到使她突然心中一紧,莫名其妙的害怕起来。
  元宝那晶亮的、狡狯的、邪气的眼光,可有些幸灾乐祸?
  “陈菊如世居湖州,在杭州也算得上是一号叫得出名的人物,你是知道的,不过,详情如何还有待我来解说。”元宝眼睛发亮,颇为得意似的。
  “陈菊如,湖州人氏,今年五十有二,湖州第一大织坊‘锦织坊’就是他的。
  此人性喜渔色,纳妾的速度比咱们老爹快上十位,儿子、女儿一大堆,去年元配去世,如今正缺一位填房,于是派王媒婆来说媒,意图迎娶金金家最值钱的那颗明珠,需要多少聘金、礼数,任由老爹开口,只求明珠小姐肯作他的继室。”
  “我不答应。”明珠忘情的叫道。少女情怀总是诗,谁愿嫁一个糟老头子?
  “那可由不得你。”元宝有些同情她,只有一点点喔!
  “爹会拒绝的,”明珠努力镇定自己,夸张的掩饰内心的悲愤。“爹知道,我值得更好的。”
  “老姊,你都高龄十九啦!”元宝似笑非笑的。“如果早两年,老爹可能会拒绝,不过也只是‘可能’而已啦!爹的毛病你也知道,有人要任由他‘予取予求’,别说女儿,老婆他都肯卖。”
  “你太邪恶了!”明珠狠狠的说道。
  “你高尚、你矫情,可也别想老爹会感动。”
  “我压根儿不相信你对我所提的每一个字。”
  元宝笑了,笑得好不屑。
  “等着吧!很快会有人请你去前厅走一趟。”
  她漫不经心的拋下一团谜题给明珠,没事人似的伸手在竹篮里挑了一个又大又漂亮的桃子,一拋,“香儿,接着。吃吧!别客气,反正你家小姐是不屑吃我的东西。”元宝自己也拣了一个来吃,很甜嘛!蔡头那老贼就是欠人教训。
  “多谢五小姐。”香儿生性机灵,知晓五小姐是有本领的,万一金明珠的婚事属实,唯一有能力挽救金明珠免遭不幸,能教金乞儿改变主意的人,唯有眼前这位五小姐,所以香儿颇为明珠着急,心知断不能开罪五小姐呀!
  偏偏金明珠是外柔内刚的性子,今生取不屑与金元宝同流合污。
  同流合污?多么严重的字眼。不错,金明珠就是对这个小自己一个月出生的妹妹,左看不顺眼,右看直揪心,不屑之极。也难怪,像她这样道德观严谨、有点拘泥僵化的标准千金小姐,对于一个突变异种,自然是无法交心了,那太污蔑她高贵的心灵。
  元宝才不甩她哩!吃桃子吃得津津有味。
  不多时,果然有一名仆妇送茶叶给元宝,顺便请四小姐去见老爷。
  金明珠临走之前瞪了元宝一眼,她看到元宝手中把玩着一包上等茶叶,还吩咐巧云拿银罐子装好,并叮咛她锁好;明珠忍不住又瞪上一眼父亲为何专宠金元宝?
  把她宠坏了,对谁有好处?
  假使她晓得父亲也是受人威胁,心里就会好过多了。
  要说元宝有多不良?那也未必。她只是比较懂得生存之道,勇于表现自我而已,这归功〈或归咎〉于她小时候的男性教育。要怪,就怪大人的心眼太多,老爹的重男轻女,老娘的现实功利,成就了今日的金元宝。
  “石头明珠,多保重啊!”元宝在她背后放风凉话。
  金明珠不知是真没听见还是置若罔闻,背脊挺得直直的,头也不回地走了。
  “嘿嘿!我等你哭着回来。”
  “小姐!”巧云小小的脸儿严肃极了。“你不应该幸灾乐祸,最好也别多管闲事,还有,你早该去向夫人请安了。”
  “我说巧云,你还真是管家婆一个耶,我娘是派你来管我的吗?”
  “我娘和十三姨太的作战还没结束,哪有时间管我?”元宝嗤笑着,投给她谴责的眼光。“我要去看好戏了。我娘若问起我,说我有空再过去。”
  巧云阻止不了,感伤的自语:“她迟早会闯祸!不过,她本人是不要紧啦!只是专门连累身边的人,未免太教人伤脑筋了。”
  然而,元宝却是神采飞扬的直奔前厅,她很安静,一点也没有闯祸,而是光明正大的偷看、偷听,简直不知羞耻为何物。
  金乞儿神色自若的向四女儿宣布她的婚事,那位自愿当冤大头的四女婿正是湖洲“锦织坊”的主人陈菊如,此人痴长几岁,却懂事得很,聘礼给得很大方。哈哈哈!这样的人合该给金家作女婿。
  “可是,爹”金明珠长这么大,第一次反抗父亲,“他太老了!”
  “老?有什么关系?又不是要你煮来吃。”金乞儿道。
  噗!一旁的十三姨太冷不防的把一口茶全喷出来,咳咳的猛咳不已,听老爷说的是什么话呀?
  “哎呀!瞧你这女人多浪费。”金乞儿眼睛发赤的夺过她手中的茶,自己喝。
  “爹,我不要嫁陈老板。”金明珠极力装出庄重严肃的样子,声音却很软弱。
  但,如此的挑衅……
  金乞儿粗鲁的么喝,“告诉你一声,是因为你娘死了,否则,哪里轮得到你来我面前啰唆。下去!你自己准备、准备,下月初六陈家会来下聘。至于嫁妆嘛!看在你是最不会让我赔钱的一个,就比照大妞的身价。”言外之意是老子看得起你,把你和正室生的女儿一样看待,可别寸进尺,不知轻重。
  金明珠咬住下唇泪走了。
  “真没用,这样就打退堂鼓。”元宝看戏看得不过瘾,也就懒得去同情石头明珠。“在我面前的伶牙俐齿藏哪儿去了?没三两句就败在老爹手下,真不像爹的孩子。”她本来还心存一丝善意,只要金明珠很努力、很努力的反抗,压倒老爹的声势,她可以免费声援她。
  “软骨头,欺善怕恶,没救了。”
  元宝转身走到母亲住的地方报到,不但拐带了几样好东西回房,顺便还捉弄一下金富国,才又像一阵旋风般的走了。
  薛姣和金富国则是同时松了一口大气。
  那天夜里,却发生了一件耸人听闻的大事……金明珠上吊自杀!
  幸而抢救得早,没死成,但却足以让金乞儿跳脚。
  金明珠枉活了十八年,到今天才显示出她的重要性,搅得金家上下人仰马翻。
  金乞儿在外头大骂:“你嫌老爱少,老子就把你许配给年轻的乞丐,免费奉送。
  哼!赔钱货就是赔钱货。”
  金明珠听了,只有暗自垂泪。
  这门亲事到底还是算了。金乞儿再狠,也忌讳家里多一名冤鬼,那太伤体面。
  谁也没料到端庄贞娴的金明珠会采取如此激烈的抗争手段,使人大开眼界。
  “这可不足以效法。”薛姣不忘提醒女儿,“一哭二闹三上吊,太老套了,你爹是没碰上才给她吓一跳,再有下次,她死她的,你爹的聘礼照收,让人将牌位娶回去。”
  元宝搜出老娘私藏的高级蜜饯,边吃边说:“她没哭没闹,是直接上吊。”
  “这样闷声不响的人才可怕。”薛姣皱眉。“哎哟!元宝,你可不可以细嚼慢咽,像我这样一颗含在嘴里可以吃上好久,而且吃得干干净净,一点渣儿都不浪费。”
  “呸!”元宝吐出核儿,她学不会老娘的特异功能,难免留下一点肉渣在果核上,再丢一颗入嘴,看得薛姣心疼不已。
  “怪不得你爹总是说你浪费、败家……”
  “你别提爹,一提到他,我就有气。”
  “你说什么神经话?”
  “老爹太狠啦!把石头明珠配给陈菊如,白发红颜,难怪她想不开。”元宝同情地说:“你想想,大姊嫁给张师涯,那人虽然沉闷无趣,足以将老婆闷成木偶人,但他好歹年轻力壮,夫妻可以共白首;二姊、三姊许配的都是世家子弟,江南有名的才子,夫唱妇随,甚为美满。相比之下,石头明珠哪里甘心嫁给糟老头?”
  “谁教她没有亲娘呢!”
  “正因为她没有娘,她更想争一口气,更不愿意输给其它姊妹。”
  “有志气是好的,但也要有智能去衡量局势。”薛姣的语调中含着某种嘲讽的意味。“她是‘织女’,织出美丽的布匹是她的天职,肯来求亲的必然是江南有名的织坊,付出昴贵的代价,来换取她终身的奉献。那些人算得可精了,没有做赔本生意的道理,必然要从明珠身上赚回十倍、百倍的回馈啊!”
  “她也真笨,做什么织女嘛!不如像二姊、三姊只会吟诗、弹琴,成天无病呻吟,就吸引一票风流才子慕名来求亲,轻松多了。”
  “‘人尽其才’,要你吟诗、弹琴,你做得来吗?”女儿不长进,薛姣倒也没什么好夸口的。
  元宝的光像利刃般盯住母亲,灵敏圆滑的接下去,“你不会也在打主意想把我嫁出去吧?”
  “我哪有这么大的本事呀?我上哪儿给你找一个丈夫?”薛姣微微一笑,同时耸耸肩。“那是你爹该头疼的事,不是我。”
  “漂亮的一招。”元宝以揶揄的表情说。
  “或许,你自个儿也该留意一下你的终身大事?”
  “我可没发疯!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三妻四妾,天天引爆女人战争,这个女人拚了命去伤害那个女人,只为了一个色鬼丈夫,太可笑了。”
  薛姣一脸恐怖的表情,她赌咒她可从来没有教导元宝这些偏差观念。
  “我也不欣赏你的幽默感。”薛姣软弱地说。
  “我可是认真的。”
  她们彼此对视着,而……薛姣输了。这真是奇特。金乞儿对元宝最感棘手,长久以来,绞尽脑汁想摆脱她,却没一个男人有胆来提亲,害他叹不只一百次,可是没用,元宝偏偏最像他,除了不够爱钱之外,他俩个性上颇为神似,一样的教人伤脑筋。他们晓得他们想要什么,知道自己有办法得到,并着手去得到,从不担心会冒犯到别人。
  说来很玄,也很无奈,通常被父母嫌弃或讨厌的那个孩子,身上必然遗传了父母本身最多的“劣根性”。只是大人们绝不肯承认自己有不是之处,只怪上苍捉弄,害他生下这个不肖子或不肖女。
  金乞儿又岂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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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Pinepro's G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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