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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这个,这个,只要七万五。”笑容可掬的老板看见雷姗姗手上的提包,马上用怪怪腔调的中文热烈招待。
  雷姗姗故做不感兴趣地瞄一眼,七万五努比换算台市还不到七百五,便宜便宜,虽说手工粗了点,皮却是不折不扣的好货,在台北随便一个地摊就都不只这个价。
  可是,这里是巴里岛耶,来这里购物不杀价,简直就是白痴加三级的行为,干脆自封国耻算了。
  这可不是雷姗姗心狠手辣,而是大家都知道,不杀价并非对商家仁慈,他们背地里还会大笑三声:“台湾来的冤大头。”别丢脸丢到国外去!
  雷姗姗盘算一下,库塔海滩这边的商店专贾观光客,多半只有十分之一强的成本,她也不狠,让商家赚一点好了。
  她缓缓举起手指,像是胜利手势。“两万。”
  深黄近黑肤色的老板吓一跳,这女人是来抢钱的吧,杀得这么狠,他连忙摇手。“高一点高一点,皮,好的。”老板拼命摸着提包,仿佛是要展示给她看有多坚固似的。
  雷姗姗露出施恩惠的表情。“OK,两万五。”
  “喔,漂亮的小姐,五万,五万最低了。”拜每年数以万计台湾观光客的。老板的普通话可是琅琅上口。
  “五万最低?”雷姗姗一脸嫌弃地看着包包。“好啦,好啦!三万。”
  “小姐……”老板露出为难的脸色。
  雷姗姗半分迟疑都没有,轻移莲步往外走。她,放心得很。
  果然,老板急切地拉住她,涎着脸赔笑。“好好好,就三万!”
  雷姗姗拿出钱包,不怀好意地笑笑。“老板,给我一个新的。”
  老板叹口气,往最后面的角落翻来覆去,终于拉出一个,还像献宝似地说:“小姐,最后一个、最后一个。”
  “最后一个呀!”雷姗姗状似不经意地捞起展示架上,刚刚那个提包。
  “反正只剩这两个了,一起卖我。”说话的同时已把六万努比塞在老板手上。
  老板这一惊非同小可,卖三万一个已经没赚头了,两个不就亏大了,连忙摇手。“NO!NO!”
  雷姗姗脸一垮。“那算了,都不要了,money!”手直直伸了出去。
  到手的钱怎忍心见它飞了?老板痛苦地天人交战,额上冒出点点的汗珠,肯定不是天气热的关系。
  雷姗姗狡黠的神情一现,甜甜堆起腻笑。“老板,拜托啦,谢谢峻!”说完,两个提包一抄,就走出门口。
  老板直直追出门口,又不好叫住她。看来今天真是遇到高手了。
  “小姐,你从台湾来的吧?”
  “没错!”大陆同胞要出国还不容易哩。
  他就知道,生意作了这么多年,只有台湾人才有这种“段数”,他无奈地伸出大拇指。“台湾人,厉害厉害!”
  雷姗姗冲着他甜甜一笑,看得老板都痴傻了。
  这就是雷姗姗,绝不会让人多占便宜,遇到目标,便勇往直前,一定要手到擒来,就像她肩上挂的两个战利品,她一开始就打算要嘻到两个,最后也就如愿以偿。
  别的观光客也许不介意当冤大头、散财童子,可是她太常出外流浪,荷包一定要枢紧一点,更何况还有一群穷追猛讨纪念品的死党,不省一点怎么过得去!
  脑中正盘算着要把提包送给谁时,突然感到不对劲。有人拿东西丢她!
  她猛一回事,看到地上的花生壳,顺着往前看,一群街上的无业“卒仔”。
  她皱眉,不准备理会他们。巴里岛民风纯朴,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岛人,其他除了华人。外籍人口,还有为数不少的爪哇人,爪哇人羡慕巴里岛丰富的观光资源,所以想来淘金,可是爪哇人却生性懒散,不爱做事又不想回爪哇,穷使他们变坏,作扒手。作混混,不然就聚集在观光客最多的库塔海滩滋事。
  对这些人没必要发脾气,她说服自己继续往前走,却也发现有几个跟了上来,一边吹口哨,一边叽里咕噜不知说什么。
  想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话,她低头望自己,小可爱、短裤、凉鞋,大家都这样穿呀!湿热的巴里岛还有更多直接穿着泳装就逛街的洋妞哩。
  是啦!一是欺负她黄皮肤,跟他们同个洲的“同胞”,换成那些高头大马的洋妞,料他们动也不敢动,去!垃圾!
  思绪转换间,见一个猥琐的小个儿从她面前走来,不怀好意的眼神显而易见,她还没会意,那小个儿飞快在她胸前摸一把,然后迅速跑开。
  随即,身后传来轰笑声。
  “Shit!”敢在太岁头上动全,活得不耐烦了!要是以为她雷姗姗有仇不报,那就太没知识了。
  她冷静地先不想那种屈辱,飞快地在脑中运转报复的方法,这时,眼前一对男女进入她的视线,她抬眼一看,男人的表情摆明他看到那一幕,愤慨之情可见。
  有了!
  雷姗姗对着眼前男人低声说:“快!推我一把。”
  男人微愣,被雷姗姗眼中激烈的目光震慑,无意识轻碰她的肩……
  “唉哟!”雷姗姗夸张大叫,身子如受重挫般向后飞去,准确撞倒那群“卒仔”。
  她瞥眼一看,认得刚刚伸出禄山之爪的小个儿,露出邪邪拧笑,趁摔得一团混乱时,用力向他打出拐子,这个拐子可不是寻常那种痛痛手臂、伤伤肚子,一下子就好的小伎俩,她结结实实、不偏不倚打中小个儿的命根子。
  “嚎!”一阵猪叫般哀嚎凄厉响起,小个儿痛得满地打滚。
  围观的群众只看到女孩子不小心跌倒,而被压倒的男人居然鬼叫鬼叫的,弱不禁风得令人受不了,有人还快嘴骂出:“叫个鬼,甭种。”
  没人看到实际状况。
  除了眼前的男人,他满怀笑意地伸手扶起女孩。
  雷姗姗拍拍屁股,起身则还嫌不够似地狠跺一脚,狰狞地对小个儿一笑,清柔地在他耳边洒下银铃般美声,内容却是——
  “Son of Bitch!”
  报仇,爽!
  小个儿敢怒而不敢育围观的人太多,使他不能出手打女人,而且大家看他的眼光鄙夷,没有人同情他,真是欲哭无泪。
  终于,雷珊珊正眼仔细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高!
  而那个眼神与笑容……
  雷珊珊笑开了。这个男人跟她是同类,掩藏在温煦笑容下的,是跟她不相上下的狡黠,彬彬有礼的眼神只是欲盖弥彰,毫无隐藏地被她发现眸光深处的狂野。
  第一次交手,雷珊珊先胜。
  “小姐,你还好吗?”
  普通话!
  早知道台湾人无孔不入,飞了五个小时来度假,耳边依然充斥着普通话。
  雷珊珊假笑。“先生,谢谢你的伸手援助。”帮她报了仇哩!
  “哪里,举手之劳,没受伤吧?”
  “我好得很,要就关心那些‘卒仔’,呃……”她回头一看,“卒仔”跑得连影子都不剩,果然识时务。
  “再不跑可能连骨头都被啃了。”男人的眼光未曾离她须臾。
  “要给点教训,免得以为台湾弱女子好欺负。”雷珊珊奸诈的笑容再现。
  “弱女子?”男人失笑,好久没见到这么强悍的“弱女子”了,不过她处理得成熟。
  “你很聪明,知道怎么报复又不显得泼辣。”
  雷珊珊骄傲地抬头叉腰。“这是现代女子的生存之道。”
  眼前的女子大概二十三、四岁吧,乌黑的秀发及腰,不甚在意的以手中扎起,短裤下露出一双修长白育的美腿。好白,属于东方人那种瓷般,凝脂般的颜色,健康地透着红润血色。
  她穿得太清凉了,季殊群微微皱起眉头,那件上衣只刚好包住浑圆的胸部,上下露出的肌肤比盖住的还多。
  “看样子也不能怪那个痞子。”
  雷珊珊对上他的目光,唇边浮起一朵冷冷的笑容。
  “你的思想还停留在里小脚时代吗?”遇到问题就责备自己行为不检,这无异助长犯罪者气焰。“不管我怎么穿,都绝对有免于被侵犯的权利!”
  “战神雅典娜呀!我不记得台湾女权运动中见过你。”季殊群挑衅地说。
  “这是基本常识,不必女权运动鼓吹。”雷珊珊用看白痴的眼光嘲笑地。
  “你还是把衣服穿上吧,免得被人看到,巴里岛民风很纯朴的。”男人身边的女人开口了。还好她发出了声音,不然雷姗姗压根儿没注意到;不只没注意到,她向来直接忽略不重要的人。
  雷姗姗直觉望向自己,真有那么暴露吗?又望向那个女人,长袖、长裤、帽子,外加阳伞、喔,怕晒,所以嫉妒她细皮嫩肉,好,她雷姗姗记下来了。
  雷姗姗状似无辜又听话地把系在腰间的衣服套上,甜蜜问道:“这位小姐好美,贵姓大名,他乡遇故知,真令人兴奋。”
  这位小姐真的挺美的。所谓柔情似水,纤纤弱弱,大概就是这款的。配在男人旁边虽然小巧依人,郎才女貌,但她就是觉得两人不搭轧,谁会认为小绵羊配大野狼是绝配呢?大野狼是适合小狐狸的,斗起来才够辣,而她,雷姗姗,正好属狐狸。
  “我们从台北来的,叫邵薇,蔷薇的薇。他是我的男朋友,叫季殊群。”邵薇紧拥季殊群,凭她女性的直觉加虚荣,她认为眼前的女人对她的男朋友有兴趣。
  雷姗姗咧嘴一笑。“季殊群,与众不同的意思峻?”
  季殊群点头。这女孩冰雪聪明,双眼溜溜灵黠转动,有赤子心,却不掩成熟昧。
  两人互相射出成堆暗码考对方的解读能力,经雷姗姗判断后,狂热的兴奋使脸上涌出红潮,势均力敌,有拼有拼!
  她炽烈的眸子烧到其他两人,季殊群有兴味地迎上,丝毫不畏惧,邵薇则下意识往男人身后一躲。随即又想到自己是正牌的女朋友,怎么表现地像个上不了台面的小角色,马上又站出来。
  “殊群,太阳好大,我们找个地方喝果汁好不好?”邵薇挽着季殊群的手,紧紧地有一点颤抖。
  雷姗姗扬起招牌动作——骄傲的抬头,仰角三十度右倾,缓缓说道:“让上帝来决定吧!第一次见面是缘分,若第二次见面,就代表上帝站在我这边。”
  邵薇一头雾水。“你在说什么?”
  雷姗姗不耐地睨她,仿佛她太笨了,于是一把抓过她,称兄道弟式的把手搭上她的肩。
  “我说邵‘蔷’呀……”
  “我叫邵薇!”
  “那你刚刚说蔷薇的‘蔷’!”
  “我是说蔷薇的薇。”她抗议。
  雷姗姗不怎么在意,反正不具意义,说道:“邵‘蔷’……喔,我是说邵薇,刚刚话的意思是如果上帝站在我这边的话……算了,上帝你听不懂,那说巴里岛的神好了。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再碰面的话,创造神将站在我这边,破坏神就会找上你了,够清楚了吧?”
  雷姗姗对自己触类旁通的本领佩服得紧,而一切都得感谢那帮鬼灵精怪的学生所调教。
  “你到底胡言乱语些什么呀!”邵薇听不懂,只好用生气跺脚掩饰无知。
  雷姗姗双眼一瞪,嘴里成串的粗话差点流泻而出,可还好她及时住了口,迳自转向身后的季殊群。“你懂我的意思吧?”
  季殊群唇角带笑。“懂。”
  雷姗姗满意地点头。这才像话,要跟她斗至少也得有点智商,不只有点,还要同个标准才行。
  “我叫雷姗姗,姗姗来迟的姗姗,来迟的人容易后来居上,邵‘蔷’,小心嘤!”
  “我叫邵薇!”
  唉,邵家小姐不擅听重话,只会在鸡蛋里挑骨头,可能会一败涂地。
  “随便。”反正不重要,雷姗姗潇洒挥手,暗忖:巴里岛这么大,会再碰面委实不容易,不过她不担心,她本来就只是来玩乐享受的,所以把一切交给上帝吧。
  “再见。”雷姗姗郑重其事的。
  “再见。”季殊群还她一个狂野的肆笑。真有意思,这女人看到了他的本质。邵薇吓傻了,谦和有礼的季殊群怎么有这种表情?回神后连忙对着雷姗姗的背影说再见。
  三声再见,三种心情,一个午后闹剧,巧妙地连起未知的运命。
  巴里岛的顶级饭店内,各式异国料里杂汇,一方面可见其包容,另一方面又可见其本国文化的弱势,这世间总是充满吊诡。
  姗姗任意打量周遭,想到法国的红酒,就对其的抗拒力竖起白旗投诚。“就这吧!”姗姗随手指向这家并不太正宗的法式餐厅。
  巴里岛的确是不大,而且是很小,她才会跟他们下榻在同一间饭店,以致必须成就这一场三人的奇妙共餐,命运的丝线不知何时开始,已紧紧地纠缠住池们。
  邵薇皱于皱鼻,一边还用手捂住嘴巴,怪声怪气地慎道:“唉呀,跑到这来吃法国菜,我不知道在法国吃过几次了。”
  姗姗斜院一下季殊群,怀疑他的眼光怎会这么差?季殊群但笑不语。
  算了,皇帝不急急死太监,她何必这么鸡婆瞎操心。
  姗姗毫不在乎地浅笑。“唐朝建筑精华不是在大陆可窥全遗迹,反倒是要在受到中华文化影响的日本才看得见。最好吃的港式饮茶是在英国伦敦而不是中国香港。什么叫正宗呢?”
  邵薇听得一愣一愣的,霎时不知该怎么回话。
  一进餐馆,训练有素的Waiter拉开女士们的座椅,端上三杯酒。
  邵薇上一回合战败,心有不甘,率先浅尝了一口。“嗯,这白酒口感还不错,算是追得上巴黎的水准,味道有点像香槟。”
  姗姗“唉啼”一笑随即才又故做样子地紧抿一下嘴角,不让自己笑得太放肆,却又止不住双肩的颤动。“当然像竣,因为它本来就是落香槟。”
  季殊群更不给面子,笑得肆无忌惮。
  邵薇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她就不相信雷姗姗连喝都没喝,只看一眼,就能分辨,真是骗死人不偿命,正想要大发厌辞,却被waiter硬生生打断。
  “是香槟没错。”
  为了掩饰自己的难堪,邵薇又拿起另一杯酒,再度抢先发下豪语。“这是波尔多九六年出产的红酒,是我最难舍的爱恋。”
  她以为她在拍广告啊,真受不了。姗姗瞧瞧了桌上那杯红酒一眼。“咚,闯关失败,是九三年的才对。”她故意顿了顿,眼底有掩不住的笑意。“而且是产勃动根尼。”
  邵薇已经十分不爽了,她愤然转向waiter,waiter清清喉咙。“小姐,是九三年勃根尼出产的没错。”
  晴天霹雳!她是走什么袁运,背到家了,有些讪讪然他说:“怎么喝起来差不多?”声音明显小了许多。
  季殊群始终冷然地在一旁看好戏,并不时显出嘲弄的笑容,这会儿又冷不防冒出一句。“不,是差很多。”
  被这样抢白的邵薇,脸更泛青了。
  而一旁的姗姗,全然无视于他们的存在,自顾自地吃将起来。
  前一刻还兴致盎然地针锋相对,这一刻又全然没这回事,这女人如此收放自如,令人自叹弗如,季殊群嘴角噙着一抹云淡风清的笑意,光明正大地打量着她。
  看来这女人纵使情况再局促,她也能得心应手;而敌对再难缠,她也能不费一兵一卒,将敌人在谈笑中灰飞烟灭,呵,这样的雷姗姗当真已彻底激起他的兴趣了。
  另一边,被冷落的邵薇实在怕了这女人,但暗恋的男人在眼前,她非得展现一下自己的勉力不可,不能让情况一面倒,于是她伸出纤手,轻揉太阳穴,用无比娇喷的音调说:“殊群,我头好疼。”
  季殊群专注注视雷姗姗的眼神并未稍离片到,不甚在意地说:“那你就回房休息啊!”
  邵薇快气炸了,别人欺负她就算了,而自己人也联合起来欺负她,真令人脸上挂不住,她忍无可忍,用双手“啪”一声支起身体,不发一语,愤然离席。
  姗姗正品尝着新鲜特调酱汁液制而成的蜗牛肉,邵薇的举止并没有惊动她,甚至连稍稍停顿一下让食物放进嘴里的时间也没有,完全只沉浸在吃东西这件事上,似乎再也没别的事比当下这件事重要了。
  姗姗没有停下动作,心想:太沉不住气了,自己若真想猎下眼前这男人的话,那她将来拿什么跟自己抗争?嗟!
  季殊群像是洞察出她的想法似的,一直噙着莫测高深的微笑,雷姗姗丝毫不畏惧地直视回去,霎时电光石火,两人的眼神纠缠在一起。
  姗姗猛然一惊,先移开了视线,暗自喘气。“好可怕的眼睛,像要把人吸进去似的,得对这个人特别小心才行。”
  太过分了!邵薇一边走一边跺脚,怎会碰到这个煞星?一般正常的女人不都应该温柔可人,大气都不敢吭一声吗?虽然自己也不是那种女人,但她就是没办法想像也有人不是。
  邵薇本怒气冲冲地向外头走去,但越想越不对劲,她这一离开,岂不给了那恶女勾引殊群的机会?
  不行,不行,那女人是危险份子,她得防着点。
  这样一想,她便又赶紧回头,誓言捍卫“她的男人”!
  雷姗姗正为着美食,吮指回味。一抬眼便看见盛气凌人的邵薇步步逼近。雷姗姗并不介意,努努下巴对季殊群说:“你女朋友回来了。”
  邵薇听了这句话简直想当场倒给她看,她难道不知道她是被气走的?但接下来的话却更残酷。
  季殊群看都没看她一眼,只是专注地看着雷姗姗,淡淡地说;“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一道闪电击中邵薇,险些把她劈成两半,邵薇脸色铁青、无地自容,当场,不知该继续踏足前进还是愤然离去
  但雷姗姗似乎完全不在意,一副与她何干的模样,更是令人气绝。她自顾自地吃饭、起身、付钱。然后走人。
  见她一气呵成的举动,季殊群忍不住要为她喝彩。“帅!漂亮!”
  邵薇在一旁憋着一肚子气,看雷姗姗已走远,又看到季殊群赞叹的反应,不禁气上加气,冲了过去,大声地质问:“你说我不是你女朋友,是什么意思?”
  李殊群既未动怒,也没有波涛,无动于衷地斟着酒,修长的双腿随便一拢,自成一种气势与慑人的扭力。邵薇看得失神,几乎快要窒息,讷讷地张大嘴,忘了原先要讨的公道。
  “什么时候是过?”季殊群眉一挑,平静的语调令人不敢忽视,吓得邵薇不禁住后退了几步。
  她原有的震慑顿时被他的残酷话语给打醒,但又不敢太过造次,毕竟当年她或许曾是他的主人,只是后来当她家越来越倚赖季殊群,甚至将公司交由他打理,而她自己也以“季夫人”自居后,地位似乎彻底逆转了。她只扁着嘴,声如蚊呐地说:“可是,你……不是带了我来?”
  “带你来?”季殊群这回真的神色一变。
  邵薇轻轻说:“不是吗?”
  “你真是有够天才,又不是在跳粘巴达,你还死命粘过来,甩都甩不开,从头到尾全是你一人在唱独脚戏,订两张机票、订两张床位,我没翻脸已是给足你面子,别得寸进尺。”
  季殊群跷起他的腿,双手支在胸前,摆明的逐客意味,邵薇识相地离开。先避过锋头再说,她相信季殊终会跪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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