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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八日。 不是国定假日,也不是什么民俗节日,充其量只能偶尔幸运地“碰上”农历新年——说穿了,它并不是多么特殊重要的日子。 但对蓝芙菱而言,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可以度过的一天。 向来随性懒散的她,一年中其它的三百六十四天,在她眼里看来其实都差不多,没什么节日可以特别引起她的注意—唯独这一天除外。 因为她讨厌过生日! 这是打从蓝芙菱有记忆以来,就很确定的一件事。 翻开她的病历表,可以赫然发现她历年来的就医日期“很凑巧地”全在二月八日这一天,而且就医的原因林林总总,没一年是重复的——撇开拉肚子、出车祸、在浴室滑倒、从楼梯上跌下来……等“正常意外”不说,像打电动导致手指扭伤、吃甘蔗啃断牙齿……等“不大正常”的意外,也是逐年发生。 一直到上高中以前,她甚至以为每个人都和她一样,会在生日当天特别倒霉。 一般人也许很难相信,但这绝对是真的。 所以,每年到了这一天,她通常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地躲在家里睡觉避难,但今天……唉! 要不是她一直找不到人代班,她发誓她绝不会挑在今天冒“生命危险”出门工作。 思及此,蓝芙菱突然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前阵子,她为了买一辆新的机车,正缺钱用,只好应学校篮球社学弟的介绍,跑来这什么篮球协会当工读生,负责赛前赛后的场地整理。 当初她会接下的原因,无非是看它工作轻松、性质单纯。 但,她后悔了! 因为当裁判忙着抓球员的犯规动作时,她的眼睛也丝毫不能闲着,她必须紧盯着比赛场看,只要球员回防到另半场,她就必须赶紧跳上前,将地板的汗水擦干,工作单调不说,还无聊得要命。 蓝芙菱身穿篮协的运动服,抱着一枝大型拖把蹲坐在篮框的后方场地,忍不住呵欠连连—— 这场球赛到底什么时候会结束,她已经快要饿死了,又困! 今天是她的生日,到目前为止没发生什么大事,早上在学校的期末考考得还不错,现在只要再赶出最后一科期末报告就万事0K了,一切非常顺利;幸运的话,她今年也许可以“平安”地度过她二十二岁的生日。 蓝芙菱双手托腮,张着大眼一脸无趣的看着篮球场上厮杀的两队人马——真奇怪?不是说是友谊赛吗?怎么双方抢球抢得像仇人似的,还外带火药味? 而观众的反应更是离奇,几乎全“倒向”美国来的代表队……哦不!更正确一点的说法应该是—只要美国队背号七号的那名球员一进球,观众就会抱以最热烈的掌声。 她记得台湾的球迷在球场上一向是“最爱国”的呀!怎么…… 蓝芙菱以食指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第一次注意到美国队的那位七号球员— 他叫沈……彻? 咦?这可鲜了!竟然还是个东方人! 美国篮球队一向是黑人的天下,当中夹杂着一位东方脸孔,感觉确实有点怪异,蓝芙菱好奇地多打量了他两眼。 以篮球的标准来看,他长得并不算高,大概……只有一百九十公分左右吧!但他速度快、动作敏捷,使他虽然身处在一群黑人队友当中,却丝毫不逊色。 不过……他打球似乎不太认真。 瞧!场边教练早已激动得口沫横飞、咬牙兼跳脚了,他却从头到尾都一副嬉皮笑脸、满不在乎的样子。 蓝芙菱好玩地将视线转向一旁那位被惹毛了的美国教练。他显然对这位东方球员“又爱又恨”,她猜想若不是那位七号球员有极强的攻击能力,光凭他那股吊儿郎当的模样,早就被教练换下来了。 嘻,总算这场球赛还有值得一“看”的东西,她觉得美国教练那张“爱恨交织”的表情,着实比球赛本身有趣多了—至少可以帮助她振奋精神,以免球赛还未结束,她已倒在一旁呼呼大睡了。 于是。 场内打得如火如荼,场外的蓝芙菱却将所有的注意力全放在气得七窍生烟的教练身上,完全忘了球赛的存在…… “喂!”有人突然大喊。 蓝芙菱根本还未回过神来,眼前顿时一黑。 现场只闻“啪!”地一声。 那颗大伙拚死拚活抢夺的篮球,不知何时已“飞奔”到她跟前——而且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不偏不倚地“砸”在她那张“爱困”的脸上。 生日,果然是最倒霉的一天! ※ ※ ※ “你的鼻子好红。” “……” “而且肿得像大蒜。” “……” “真的有够丑耶……噢!” 正在开车的蓝仲达忽然痛呼出声,被他那位始终不发一语的宝贝妹妹狠狠地捏了一把。 “你想谋杀亲兄啊!”他故做可怜状。 “你这是做二哥应有的态度吗?我的鼻子都快变形了,你还幸灾乐祸。”蓝芙菱瞪着蓝仲达指控道,他从出体育馆就一路取笑她到现在,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放心,哥哥负责赚钱让你去整容。” 蓝仲达哈哈大笑,看见芙菱还有力气捏人,总算让他安心不少,这表示她没有伤得很严重。 “可恶,你再笑!”蓝芙菱伸手做状掐着蓝仲达的脖子,看他二哥嬉皮笑脸的样子,让她想起了那个害她受伤的沈彻…… “喂喂喂!我在开车!”蓝仲达缩着脖子喊道。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今天是芙菱的生日,也是全家一年一度戒备的日子,根据往年的经验,芙菱老妹总会在这一天出些状况,所以他今天可是奉大哥蓝仲勋的命令,特地抽空去体育馆接她回家的。 “安啦!倒霉的事都已经发生了,所以不会再出状况了,况且我十五岁那年就已经出过车祸了。”她放开他,两手交枕在脑后,重新懒懒地靠回车椅背上。 “说的也是。”蓝仲达耸肩道,说起来也真是怪,他这位宝贝妹妹受伤的方式还真是没一年是重复的。 不过话虽这么说,他仍旧不敢掉以轻心,台北的交通实在很难信赖,路况之差足以逼疯一个人不说,突发状况也特别多。 “喂,二哥。” “什么事?” “我的鼻子看起来真的肿得像大蒜吗?”她有点担心地问,怕被大哥看了又会开始穷紧张。 “嘿,我的小妹什么时候也开始注重外表了?”他笑道,空出右手故意拨乱她的一头短发。“要不要二哥送你一件洋装穿穿?” “哦,拜托,别折腾我了好不好?”蓝芙菱翻翻白眼,她一向只穿牛仔裤和T恤。要她穿洋装?还不如拿把刀直接把她杀掉算了,省得麻烦。 蓝仲达大笑着将车子在家门口停妥,突然伸手捏住她的俏鼻。 “嗳,会痛耶!”她轻呼道,想拍开他捉弄的魔爪。 “放心,你的鼻子看起来没大大异样,还是一样的扁。”他逗她。 蓝芙菱吐吐舌头,做了个鬼脸,对他的调侃不以为意,因为他们心里都明白,她的鼻子是公认三兄妹里最挺的。 她开门下车,然后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隔着车子对他提醒道:“记住哦!等一下千万不能跟大哥提起我受伤的事。” 蓝仲达会意地点点头。“我也不想让大哥剥了我的皮。” “奇怪?我受伤关你什么事?” “大哥特地派我去接你,就是怕你今天又出了什么意外,大哥的个性你又不是不了解,没能‘完璧归赵’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蓝仲达夸张地眨眨眼,一副天就要塌下来的惨样。 “瞧你说得,好象大哥是个吃人不吐骨的恶霸。”蓝芙菱笑道,其实大哥蓝仲勋才是三兄妹当中最正经八百的一个,不像二哥蓝仲达老是一副懒散颓废的样子。 “我是怕被他训话,他发牢骚的样子足以媲美一个老太婆。” 蓝仲达点了根烟,两手插在裤袋里,踩着他那双破得不能再破的白布鞋,率先走进公寓,他一百八十五公分的硕高身形,立刻占满了整个楼梯间,蓝芙菱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说道:“反正你不说、我不说,大哥就不会知道我被球打到的事了。” 其实她也很怕大哥的“过度关心”,她都已经大学四年级了,可是大哥老是当她是长不大的小妹。 蓝仲达对她比了个0K的手势,表示配合的意愿,两人就此达成共识。 果然。 他俩才一进门,厨房里就迅速窜出一抹和蓝仲达同样高大的身影。 “你们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晚餐我都已经做好了。”蓝仲勋拿着锅铲,兴冲冲地走向蓝芙菱。“大哥今天做了你最爱吃的京都排骨、酱爆肉、三鲜羹汤,还有……咦?你的眼镜呢?” 蓝仲勋推了推自己的金框眼镜,有点迟钝地发现小妹从不拿下的眼镜,此刻“竟然”不在脸上。 “眼镜……破了……”她支吾道,对一旁的蓝仲达使了个眼色。 “破了?无缘无故怎么会破了呢?”蓝仲勋活像个老妈子一样紧张,抓着芙菱就是一阵查看,好象她刚被人打了个鼻青脸肿似的。 蓝仲达连忙站出来解释。“她放在椅子上,我没注意到……” “对,没错,就是被二哥的大屁股坐破的。”蓝芙菱把问题全部推给蓝仲达,自己则迫不及待地奔到餐桌旁,跳上椅子开始以手偷“ㄋㄧ”菜来吃。 “你这没良心的,什么大屁股!”蓝仲达小声地附耳说道,也凑过来一起偷吃桌上的菜。 “你们两个是饿死鬼投胎的吗?”蓝仲勋走近餐桌边,敲了蓝仲达一记。“都是你,吃没吃相,小妹都被你带坏了。” “冤枉耶,是她先偷吃的。”蓝仲达故作委屈,顺势又拿了一块排骨往嘴里一塞。 “好了好了,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还为这种事争,不觉得很难看吗?”这位“始作俑者”倒像个没事人一样,已经自己盛饭,准备开动了。“我已经快饿死了,你们也快来吃吧!” “喂,顺便帮我盛一碗!”蓝仲达也在她身旁拣了个好位子坐下。 蓝仲勋持着锅铲、一脸受创的表情呆愣在原地—他们可真是不会敬老尊贤,他这个做大哥的辛辛苦苦煮完这一桌菜,他们竟然就这样吃了起来,也不等等他。 “啊,对了,怎么没看到芷嫣?还没来吗?”芙菱塞了满嘴食物,抬头东张西望的。 “怎么可能还没来!连蛋糕都替你烤好了呢?” 随着一声清脆甜美的嗓音,从厨房里走出一位长发飘逸、五官绝美的女子,尽管只是身着一袭剪裁简单的白色洋装,但她清灵脱俗的气质却因此展露无疑。 蓝芙菱望向端着蛋糕朝她而来的姚芷嫣,心中忍不住发出赞叹。 芷嫣是她的同学兼死党,精雕细琢的外表,总是能够随时随地吸引每个人的目光,也难怪她当初才一进大学,就马上被一堆学长包围、追求;大二那年则正式挤掉了原来的校花,荣登全校最美丽女子的宝座。 不过,尽管芷嫣的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可身旁却很少有真正的朋友。 因为她出身于南部的望族,从小家教严格,再加上国中男女分班,高中又念女校的缘故,使她根本无法对异性自在的说话;而她身旁的女同学,也都因她的美貌而刻意疏远她。想想,有哪一位正常的女子愿意待在一位绝世美女的身边被残酷地给比下去? 当然啦!蓝芙菱显然就是那个例外。 想到这里,蓝芙菱自己也觉得非常好笑。 她会和芷嫣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当时确实跌破不少人的眼镜,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料到。 单从她俩的外型来看,绝对没有人会把她们联想在一起。她的身高有一百七十二公分,比芷嫣足足高了十五公分,脸蛋长得虽没芷嫣来得惊艳动人,可也算得上俏丽清秀。只可惜她空有模特儿水准的傲人身高,却从不装扮,平常只爱穿T恤牛仔裤也就算了,还常常带着一脸没睡醒的邋遢样。 尤其是她那头短发,不但不能和芷嫣如瀑布般乌黑亮丽的长发相比,更可以说是她全身上下最大的灾难。发质干得像稻草不说,睡醒时还会像个鸟窝似的不听话乱翘。再加上她有空闲就直打瞌睡的那股懒劲儿,无怪乎混到大学都快毕业了,也没听过有人追她。 所以当这位全校知名的校花美女主动亲近她时,芙菱还以为她是在开自己玩笑。不过后来她发现,芷嫣是个心思单纯的女孩,完全没有她想象中的骄气与贵气;而且不晓得为什么,她总是很黏她。 芷嫣常说跟她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哪来的安全感?她是不晓得。唯一明白的是,只要和她在一起,就比较少人会来“骚扰”芷嫣,而她似乎也有替芷嫣挡掉那些无聊搭讪男子的责任。 难怪当时学校曾绘声绘影地传出两人是同性恋的传言,让一向冷淡看待事务的芙菱也啼笑皆非。其实只要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对睡神和美食的诱惑向来是没什么免疫能力的,所以她和芷妈的感情后来之所以会变得这么好,有一半以上得归功于芷嫣太会做菜,而她又太爱吃的缘故。 不过,令全校男同学吐血的事,还不止于此。 大三时,这朵被全校捧着的校花突然不声不响地被人给追走了,而且事隔将近一学年,他们才知道对方竟然还是学校新来任教的副教授。 这可是件全校轰动的大新闻,每个人都惊讶极了——除了她以外。 哈哈,当然啦!她也算是媒人嘛! 因为那位副教授不是别人,正是眼前这位拿着锅铲、围着围裙,俨然一副家庭煮夫姿态的大哥,蓝仲勋是也。 蓝芙菱愉快地看着芷嫣从厨房里端出一个漂亮的鲜奶油蛋糕。身边有一位这么会做甜点的死党兼未来大嫂,再加上原本就很会做菜的大哥…… 嘻!她真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了!她甘愿被他们养一辈子,不嫁人都没关系。 “谢啦!芷嫣,你怎么知道我最爱吃鲜奶油蛋糕?”蓝仲达横过餐桌,不客气地从芷嫣手中接过蛋糕。 “喂喂喂,我才是今天的寿星耶,蛋糕是芷嫣特地做给我吃的,你别想独吞!”蓝芙菱嘴里塞着肉丸,另一只手就要去抢蛋糕。 “你们小心点,别弄坏了蛋糕,那是芷嫣花了一个下午辛苦做的。”大哥蓝仲勋开口道,顺便体贴地替芷嫣拉开椅子,他实在很担心那个蛋糕会身首异处、死无全尸。 “听听,好象有人心疼了哦!”蓝仲达故意拉长声调说道,并暧昧地眨眨眼。 “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用蛋糕帮你洗脸。”蓝仲勋威胁道,不过听起来不怎么有说服力就是了。 “你可舍得?”蓝仲达揶揄道,大哥一向疼芷嫣疼得紧,他会砸蛋糕? 等太阳从西边出来再说吧! 姚芷嫣放了一块排骨在蓝仲勋碗里,柔柔地对他说道:“没关系,我厨房里还多做了一个蛋糕备用。”说完,若无其事地也帮芙菱挟了一块。 “芷嫣,我好歹也是你未来的小叔,这样对我太不公平了吧!我也要吃京都排骨。”蓝仲达大叫,为什么唯独没有挟菜给他? 蓝仲勋体贴地帮芷嫣盛了一碗三鲜羹汤,然后缓缓对仲达说道:“请问你的两只手是生来做什么的?有手不会自己挟。” 爱情的力量真是可怕,蓝仲达第一次深深体会到这点,它竟然可以让原来个性温和敦厚的两个人,变得这般无情,而且还同一鼻孔出气。 蓝芙菱挟了自己吃剩的骨头,放进蓝仲达碗中,以施恩的口气说道:“别难过,至少还有我这个小妹关心你。” 这个更狠毒!简直已经没有手足情谊可言了。 “二哥平日待你不薄,你竟然这样对待我!”蓝仲达一脸伤心地看向碗中的残骨。“我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会有你这样无情的妹妹?”说着,他顺手抢走她碗里的一块排骨。 “喂,你强盗啊!” “你没听过‘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别人的东西总是特别好吃。”蓝仲达不正经地解释道。 芙菱横过半个身子,伸长了筷子欲夺回排骨。“抱歉,我只听过偷不如偷不着。” “奇怪,眼前一大盘排骨,你们为什么就要抢那一块?”蓝仲勋皱着眉头。 芙菱和仲达从小就是爱斗嘴。 自从芙菱九岁那年,父母因车祸意外双亡后,她就是由两位哥哥合力扶养成人的。 当年刚上高一的蓝仲勋,身负家里的经济重担,下了课还得出去工作赚钱,而念国一的蓝仲达则在家里负责陪她,顺便做些家庭手工,贴补家用。 大多时间她都和蓝仲达在一起,所以长久耳濡目染下来,很多习性自然和他如出一辙。 一顿晚餐,就在他们两个如非洲难民般抢夺食物下,还算愉快的结束。 可怜平常最爱捉弄人的蓝仲达,在芷嫣和蓝仲勋的合力围堵下,暂输一场。 “你们先去客厅看电视吧!这里我来收拾就好了。”芷嫣笑着说道,取过蓝仲勋的围裙就要穿上。 “别忙了,你今晚不是还要和芙菱赶一篇期末报告?”不让芷嫣有动手的机会,蓝仲勋以很快的速度将碗筷全收进厨房。 “我看我们两个还是赶快滚进客厅看电视,别在这儿碍手碍脚,还兼当电灯泡。”蓝仲达高声宣布,拉着芙菱就往沙发一坐。 “喂,你去开电视。”芙菱以手肘推了推蓝仲达。 “这次轮到你了。”蓝仲达已好整以暇地半躺在沙发上了。 “那你去把遥控器拿来给我。”她指了指茶几。 “它离你比较近!” “我今天是寿星耶!” “你总有一天会懒死。” “你还不是一样。” 啪地一声!电视开启。 只见芷嫣手里晃着遥控器,无奈地说道:“等你们这对姓‘懒’的兄妹把电视打开,我看天都要亮了。” “还是芷嫣比较勤快。”蓝仲达点点头称赞道。“可不可以麻烦把遥控器递给我?” “芷嫣,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对不对?”芙菱也伸长了手,希望芷嫣能把遥控器给她。 这对兄妹实在懒得可以!姚芷嫣无奈地想着。 而且他们两个就像其它的现代人一样,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上KTV抢麦克风,在家看电视抢遥控器,似乎能掌握遥控器的人,就等于掌握了一切的生杀大权犹如太上皇一般。 不过,很抱歉地,她才是那位掌握遥控器的人! 芷嫣慢条斯理地按着遥控器,说道:“你们也别争了,你大哥要看新闻。” 这句话有如圣旨一般,让芙菱和仲达同时泄气地瘫在沙发上。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要蓝家大哥要看新闻,任何人都不能有异议。 “对了,你大哥今天帮你买了一件新衣服,他要你在吃蛋糕以前先去把它换上。” 芙菱偷瞄了一眼厨房,确定蓝仲勋不会听到,才小声地问芷嫣:“大哥……该不会又买裙子给我了吧?” “你怎么知道?”芷嫣有些讶异。 “因为每年生日他都会买一件洋装送她。”蓝仲达大笑道,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真的?为什么我从来没看你穿过?”芷嫣更惊讶了。 “要我穿洋装出门,还不如拉我去撞墙。”芙菱翻翻白眼。“我每年肯破例穿这一次,就已经是很给大哥面子了。” “没这么严重吧!”芷嫣微微一笑,拉起芙菱的手说道。“你个子这么高,穿起这身洋装一定很好看。走!我们现在就去把它换上。”她已经迫不及待想看芙菱穿裙子的样子。 “再等一下嘛!”芙菱赖在沙发上不肯起来,能够只穿一分钟的裙子,她就绝对不会穿两分钟。 “你身上这件衣服都已经脏了,还是赶快去换下来吧!”芷嫣拉着芙菱,突然发现什么似的,问道;“咦?这是什么?” 顺着芷嫣的目光,芙菱自已也吓了一跳。她今天被篮球打到的时候流鼻血了,可是她没留意到袖口有沾到。 “我……我也不知道。”她索性装蒜。 “看起来很像血迹耶!”芷嫣觉得有些奇怪。 “什么血迹?”蓝仲勋洗好碗正从厨房走出来。 一看到大哥出现,芙菱整个人立刻从沙发上弹起来,忙道:“没什么,我正要去换衣服。” 二话不说,她拉了芷嫣就往房里跑。 甫进房门,芷嫣就忍不住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芙菱大喘口气,把今天在体育馆被篮球打到的事情全盘托出。“你一定要帮我保守秘密,不能告诉大哥。”她再三强调。 “为什么?” “大哥最容易穷紧张了,我怕他会不准我再去打工。”她最近才刚贷款买了一辆新的机车,手头正紧,而她又不想用哥哥的钱,所以她必须有工作才行。 “万一他问我怎么办?”芷嫣一脸担心。 “你不说他怎么会问你!”这个问题显然很蠢。 别手别脚地穿好洋装,踏出房门之际,她还不忘再次提醒。“记住,千万不能说出去哦!” “放心,我的口风最紧了。” 芙菱满意地点点头,穿着一身浅蓝洋装,安心地跟着芷嫣走回客厅;岂知才过玄关,就看见蓝仲勋一脸铁青地直盯电视瞧,样子怪怪的。而蓝仲达更是一脸心虚的样子。 “有什么不对吗?”芷嫣微蹙颦眉问道。 没人回答。 客厅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芙菱看看蓝仲勋,又瞧瞧蓝仲达,心里突然升起不祥的预感:虽然她不清楚刚才客厅里发生了什么事、但她直觉事情和她有关。 半晌,蓝仲达终于打破沉默,指着电视开口道:“芙菱,你刚才上电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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