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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繁华事散遂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
  二十四岁的春天,我开始相亲,想寻找一个家,扎筑一个巢,如种子般落地生根。我赶走一次又一次的晚餐,面对一个又一个的陌生;我微笑地对着每一张探询的容颜,耐心地倾听一遍遍可能的地久天长。我总是笑,又笑,擦着厚厚的粉,抹红红的胭脂。
  我只是想寻求一个倚靠,一个累了可以让我休枕的臂膀。
  我已经忘了当年所有的梦;忘了我想离开这座城市的渴盼。我只是,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沈若水,这里!”班具好眼力,我才刚走进餐厅,她就在好望角那一头对我招手,福厚的身材依旧。
  我堆起了满脸的笑走过去。男方已经先到了。
  桌位临着窗边,外头阳光白花花,采光大好,面对面相坐,对方脸上有几颗雀班、青春痘都可以一粒一粒数出来。本来约的是晚上的相会,男方临时有事改约在中午见面,但班贝的说法是,这是男方故意的算计。日光照妖,什么妖魔鬼怪保证得见光死,白天见面,有什么缺耳少唇的,一一无所遁形。
  人是她介绍的,她倒还敢如此危言耸听,刺激我心脏。
  “这位是沈若水。”班贝比比我说:“若水是我大学同学,美丽贤达,才貌兼修;个性品性自不在话下。”她顿一下,吞口口水,复比着对方,介绍说:“若水,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过的卢志田。他是我高中同校的学长,高我们三届,X大毕业的,担任计算机工程师。”
  班贝像在演颂台词一般,唱作俱佳。
  “你好。”我努力扯动着脸皮,热诚地点头笑了又笑。对面那男人,一张国字脸,架了一副黑边眼镜,眼睛小了一点,但相貌还算堂堂;比起上回见的那个“释迦鸡爪”,称得上是一个美男子。
  “你好。”对方也点个头,推推眼镜说:“听班贝说,沈小姐在从事翻译的工作?”
  “啊?”我一时没听清楚,阳光的白花让我分了神。明娟要搭下午三点的飞机飞往纽约,得声到机场送她……“是啊!”班贝在桌底下踢踢我。“平常她接些文稿的翻译工作,有时也接译一些影片的工作。”
  “啊!是的!”我又忙堆起白痴一样的傻笑。
  大学毕业后,班贝担心我当真变成一个老处女,一直在积极帮我撮合;我不知道她打从哪里认识来那些三教九流,从公务员到上班族,从蓝领到优皮一族,从教师到工程师,任何一个阶层,她似乎都有门道串通。
  “嗯……”卢志田又推推眼镜。“沈小姐平常都从事些什么休闲活动?对古典音乐有兴趣吗?”
  “啊?”我又是一怔。心中有个声音在说,这个不行。
  “我是说,沈小姐对古典音乐有兴趣吗?”不过,很有耐性。
  “还好,不是常听。”我维持最高程度的笑容,悄悄对班贝打个暗号。
  班贝目睹,对我的回答皱眉,又在桌底下对我踢脚。
  “沈──”卢志田推推眼镜,刚又要说话,正午的餐厅,满室阳光的热闹,意竟很不合时宜地流泄出两首哀怨的曲调。
  那充满无奈的音乐太教我不提防,突地那么一怔,愣在当场。
  “你怎么了?若水?”班贝推推我。
  黑人女歌手亮亢悲凉的嗓音,恒常哀哀一直在重复着那无奈。
  明知道不该爱,却还是不由自主地爱上;明知道该离开,却始终无法忘怀,所以把所有的爱留给他──我茫茫看着班贝,怔怔地,突然流下泪。
  “沈若水?你怎么了?怎么──”
  “沈小姐?”
  我突然流下泪,把班贝和对方吓一跳。两个人面面相觑,探不知我秘密。
  “对不起!我先走了──”我没头没脑地抓起皮包,快步奔出餐厅。
  “等等!沈若水!”班贝追出来,在门口拦住我。“怎么回事?你怎么突然说走就走!太不给面子了吧!”
  “我有个朋友要出国,我得赶到机场送她。”
  “那也不用这么匆忙吧!而且又突然地──”
  “班贝,这个不行。我打断她。“喜欢音乐的不行;读诗的也不行。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而且,我都跟你打暗号了,谁叫你不睬我?”
  “你那是什么鬼条件?班贝气鼓鼓。“喜欢音乐有什么不好?读诗又有什么不妥?你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再这样下去,真的会变成一个老处女!”
  “那也没办法。”我摇摇头,不想再跟她干耗下去,掉头说:“我先走了。那个就交给你收拾!”
  不等她叫魂的嗓门再拉扯起来,拔腿就跑,快步走到了街,拦下一辆出租车直接赶赴机场。
   
         ★        ★        ★
   
  在机场宽阔的大厅里,上演的永远是聚散离合的剧码。我-绕了一圈,在联合航空的柜台找到正在划位的明娟。她爸妈都来了。她妈妈且还要和她同机赴美,主要是为了想照应,顺带赴百老汇观赏表演。
  “伯父、伯母。”我向明娟爸妈打听招呼,才转向明娟说:“都办好了吗?”
  “嗯!差不多了。再去缴机场税就可以了。”明娟点头,将护照和登机证放进皮包里。
  “我陪你一起过去。”我说:“伯父、伯母,请你们在这里坐一下,我和明娟过去缴费。”
  “麻烦你了。”明娟妈妈还是不变地那微笑和亲切,快五十岁的妇人了,却恒存着二十岁的活力。我眼眶一红,想起妈佝偻的背影和可哀的一生。
  大厅里来往都是人,总有那么多聚散离合,那么多割舍和挽留。
  “给果,还是要出国。早知道如此,当年高中一毕业就出去了,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明娟哀声叹口气。
  音乐系毕业后,这两年多来,除了教教琴,以及连同学生举办一些不关痛痒的师生联合发表会外,明娟便无甚作为。每天迟钝老化,逐日懒怠成一潭死水,再无任何刺激;她惊觉再这样下去会萎缩退化,痛定思痛,末了还是决定出国去寻求新的契机。
  “有觉悟总比没觉悟好。别叹气了!”我说的是衷心的感觉,不算安慰。
  “是啊!”她口气老老的,大概也认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转脸来问我说:“那你呢?若水,你以后打算怎么办?你现在剩下自己一个人,你有没有想过将来的事?”
  她这样问,倒问得我一脸茫然。将来?那么遥远的事──“过一天算一天喽。”我耸耸肩,无所谓。“找个老实、可靠的人嫁了,生几个孩子,过着安静平凡的日子,就这样了。反正人生嘛,就是这么回事。”
  明娟却听得直摇头。“真惨!一点梦想都没有,你不应该这么消极的!”
  “反正一个人也是漂泊,有没有梦想都差不多。”
  我只是想要属于自己的一个家;一个我累了、倦了、受伤了可以疗伤舐血的窝巢。
  “唉!”一向明朗乐天的明娟,竟发出一声长长的吐叹。
  缴了税,我们往出境室走去。明娟的爸妈走在前头;我们两边走边聊,放慢了脚步。
  “这一去,打算待多久?”我本来不打算问,临分别,还是忍不住探问。此后,隔山隔海,隔一个世事茫茫。
  “我妈是待个三五个月就会回来,至于我──”她垂垂头。“总得一两年的时间吧!”说得她自己也不确定。
  是吗?一两年……不算长也不算短的时间。只是,沧海桑田,水去云回,一杯春露冷如冰。
  “你要好好保重。”我说着,泛开起笑颜。
  “讨厌!说得这么郑重,好象以后不会再见面似。”明娟嗔我一眼。“我很快就会回来的,而且也会常写信给你。倒是你,常让我会有一种突然就消失不见的感觉。”
  我仅又是一笑。我想拥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家,如种子般落地生根。
  短短的距离,很快就走尽。还有一点时间,明娟的爸妈自避到一旁说他们的体己话和话别;明娟和我,就停在闸关前,隔着一墙透明玻璃,关里关外,分离的路却便在眼前。
  明娟有点鼻酸,强自笑着说:“真是的!也才不过去个一两年就这么不舍!想想我表姊和明彦,小小年纪就离乡别井,独自一个人待在异乡,真不知他们是怎么熬过来的?”说着一顿,想起什么来,略摇头说:“你知道吗?若水,江潮远和我表姊她──”
  “我知道。”我明白她想说什么,打岔她的话。
  二十四岁的春天,听说他们分居了。我不知道──只是听说。
  “真想不懂,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明娟百思不解地摇摇头,亮清的眼困惑地看着我。
  不要这样看着我,明娟,我也不懂。
  “对了!”她从皮包里取出一封淡蓝的信笺。“这是明彦前两天寄来,托我交给你的。”
  我默默接过信,问道:“明彦……他好不好?”
  “还不就是那样。”明娟露个不轻不重的表情,恰似说明彦的生活概况。“拆开信看看说些什么吧!我搞不懂,他干嘛没事突然写信给你?”
  信里头,透着忧伤宿命的蓝颜色里只有寥寥两行字。苍劲的笔迹,仿佛在说一种落寞──我一直在找的那个理由,永远不会等待着我。
  所以我选择了一种方式留下来;留给你我的爱。
  寥寥的两行字,我看不明白。
  “明彦写了什么?”明娟问。
  我摇头。因为不明白,所以无从说,便将信递给她。
  “不必了。”明娟却摇手。她并不是喜欢事事探知别人私隐和秘密的人。“明彦是写给你的,我不好看信,既然你也说不出所以然,那就算了。反正明彦那个人我明白,有时做事就是这么莫名其妙!”
  她不坚持,我也无所谓。时间差不多了,明娟的爸妈走过来。
  “明娟,该走了。”明娟的妈妈说:“若水,谢谢你特地过来送行。再见!”
  “再见!伯母、明娟。一路顺风!”
  “再见了!若水。我会写信和打电话给你的!”明娟忍着泪,轻声道别。再轻轻拥抱她爸爸。“我走了,爸。妈妈很快就会回来陪你,这段时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然后,明娟挥挥手,青出万里,汪洋一海,从此隔山隔水隔天涯。
   
         ★        ★        ★
   
  这天晚上,我如常在灯下做译稿工作。
  妈死后,我便搬离那个阴暗、处处充满霉味的“家”。这次搬到公寓顶楼加盖的楼房,下次搬到单人小套房,再下次又搬到整层大楼的空房子;多次浪迁漂泊,风尘不定,而任那个阴暗的房子在风吹雨淋尘埃中斑驳颓圮,在记忆的死角中委褪消逝。
  没有妈的那个地方,就不再是家了。每次浪迁,八九坪大的屋子,我总是不要任何家具,只一张小小的桌子,一整排的书墙,在冷清的空间中睡觉、吃饭和工作。也总是习惯让电视开着,即使不看。习惯一扇长长的落地窗,窗外是阳台,远处是城市的灯光和苍茫的苍穹。
  我总是会在半夜醒来,黑暗中,隔着长长的落地窗,望尽那沉睡在阒暗深邃梦底的荒凉人世。
  搬到这处十四层高的小套房,我依然沿袭这样的习惯。我不要任何家俱;长长透明的一扇落地窗。电视开着,而我并没有在看,赶译著一本罗曼史稿子。
  忽地,奇怪突然听到小提琴琴声。我略略皱眉,发现声音是从电视传出来,卫星传送的音乐节目。萤光幕上正映现的是柏林交响乐团。
  我起身打算关掉电视,画面慢慢拉近,缓缓停焦在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画面上,拉着小提琴的那个人,昂然傲气中一抹隐微的落寞神情。边下角字幕介绍,第一小提琴手,连明彦。
  明彦?他加入了柏林交响乐团?
  我萎跪下来,攀对着电视,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上的明彦。想到他那封信上写的一切,蓦然流下泪……突然懂了,懂了他所说的一切,懂了他曾对我说过的那一切。
  他是那么高傲的一个人,知道我对江潮远的心情,所以他从来不曾对我倾诉说他对我──原来他对我,是这样的心情。然而,他一直没有告诉我他的爱。他说,他寻找的理由不会在,所以他选择一种方式留下来──明彦啊明彦!
  我掩着脸,低低啜泣起来,伴着小提琴声,如是一曲哀悲的咏叹调。
   
         ★        ★        ★
   
  生活会在不经意间教人学会忘掉许多事,并且从容地面对自己的无心,与对记忆的背叛。
  “这位是李成发先生。”
  又是一次晚餐,一位陌生的对象。我含笑点头,算是招呼。
  “他个性内向了一点,比较不擅应对。”班贝的朋友殷勤含笑,比着座旁一张木头脸、不苟言笑、神情枯燥的男人介绍说:“不过他人老实可靠,不抽烟、不喝酒,没有任何不良嗜好。闲来没事看看书,看看电视,是个很顾家的男人。”
  “李先生喜欢音乐或读诗吗?”班贝看我一眼,多事地替我问道。这个朋友她也不是很熟,只是对方听说她在替朋友找对象,一头热地介绍个人来。
  班贝的朋友用手肘推推李成发。他动了动身子,有点腼腆尴尬,还是不好意思地回答说:“唔……这个,我不是很懂音乐,所以……唔……很少有时间欣赏。至于平常,大半看一些介绍理论的书籍,文学性的东西比较少接触,所以诗嘛……唔,不怎么在读……”
  他说得吞吞吐吐,语调乏味平板,一如他那张缺乏性格活力枯燥的表情。
  “没关系。我也不是很喜欢。”就是这个了。我微笑说:“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很合得来。”
  班贝转身瞪大眼看我,碍于礼貌不好说什么,只是拚命地朝我传递惊叹频波。她在说我疯了。
  我当做没看见,陆续和李成发谈问一些问题。很好,一一都符合我的要求。他不听音乐、不读诗,看起来老实可靠,中规中矩的。这样就可以了,我只要求这样。
  就是这个了。
  班贝的朋友见我和李成发谈得似乎很融洽,便佯装还有事,拉着班贝先走了。我再问了一些不着边际的事情,问一句,答一句,冷冷清清地,不过,这样就可以了。
  “那么,我想时间也差不多了。”我想如果我不先开口,他大概整个晚上都会像这样坐着,跟我耗在这里玩“问答游戏”。
  他并没有提议要送我,我也想省省麻烦。在门口分手时,我略略欠身,微笑说:“我往这边走。那么,就在这里分手了。再见!有空的话,再联络。”
  他还是那样一张木头脸,也不说话,磨蹭了半天,突然说:“呃,我送你回去吧!沈小姐。”
  “不必麻烦了,我自己可以回去,谢谢。”
  “这样啊……那么……再见。”他没有惹人厌地坚持,对我鞠个躬。
  我欠身回体,微笑和他道再见。
  待他转身后,我悄悄吐口气。漫无所谓经心回顾游望,不知该朝哪个方向地茫然。
  对街,一个人影,在对我凝望,以那样的姿态与我相遇;我们中间隔着车水马龙,隔着道银河。
  江潮裂开了,他直步走过来。我只是怔怔地看着他走过来。江边潮远,那个人却正踏着浪潮向我走来……怎么会是这样的相遇?在这嘈杂的街头──“男朋友?”他含笑问,低低地。
  “嗯。”我愣了一下,撤着谎。他全都看见了。
  “是吗……”他微又一笑,笑中有那么一丝落寞。几年不见,他的笑容多了一丝风霜。
  相逢在昏暮中,一旁是车水马龙,向晚的街道,人群往来,杂嘈不休。这样的相逢,我或该说什么?
  “好久不见,这几年,你过得好吗?”他抬头,慢慢又问。
  “嗯……很好。”我望着他,夜里深邃的眼神依旧。“你呢?过得好不好?”
  他踌躇一下,笑笑地,没说回答。
  我们沉默相对。他看看四周,似乎不知道该如何挽留;一稍纵,我或许就该要走。
  “什么时候回国的?”我问。
  “四天前。”
  “哦……”我竟不知该如何说了。“那么──”
  我想该说道别的时候了。他看着我的眼,忽然说:“你有一双美丽的眼睛,沈若──但还是,那么忧愁。”
  为什么还要重提?那往事,不堪回首,我的棕色眼睛是忧郁的,盛着哀愁。但他又何必懂?
  “我想,我该……”该是说再见的时候。
  “那么──再见!”他似乎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再见。”
  我从他身边走过,长长一条街道,一直忍着没回头。
  泪却,慢慢地滑落。
   
         ★        ★        ★
   
  几天后,我捡着一个晴朗的日子,回到那个阴暗腐霉的地方。
  妈过世后,我便把这个地方锁起来,四处漂泊浪迁。风灰与尘土,毫不留情地将这个“家”,侵害得更加地颓败。我把该丢的都丢,大致整理一下,找来隔壁的阿水婶,指着屋里一些破败的东西,说:“阿水婶,这些东西就拜托你帮我处理,至于这个地方,就让给你和阿水伯住,看你是要打通还是怎么着,随便你。屋顶都漏了,可能得修一修。”
  这个家,连同附近地方的人家,都是占用公地的违建,日久就地成法,我们没有土地所有权,却有居住权,只要房子不倾倒损坏,可以住一辈子。
  “你不回来住了吗?若水?”阿水婶说:“你一个人,没个地方,能到哪里去?房子阿水婶先帮你看着,等你什么时候想回来就回来。”
  “不了,阿水婶。”我摇头。是不打算再回来了。“这房子就给你们了,我用不着。”
  “若水……”阿水婶喃喃,叹口气道:“唉!天公真是没眼珠,真夭寿,让你妈那么早就去了,丢下你一个女孩家……唉!”
  阿水婶不意的喟叹,猛叫我红了眼眶。我转开脸,再回顾屋内一眼,毅然掉头说:“那么,就这样了,阿水婶。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阿水婶送我出门,边说着:“以后你有空,就多回来这里走动。”
  “我会的。那么,我走了!”
  阿水婶对我挥挥手。忽然叫了一声,叫住我说:“哎呀,等一下,若水──”跑回她家,取来一封信。“这儿有封信给你的,我帮你收着,差一点忘了!”
  “谢谢。”
  我看看信封,没有落款。但是那笔迹──撕开的信封里,一张音乐会的入场卷无言地飘落下来。日期就在明天晚上。
  我怔怔地不能动。那样小小的一张入场门票,覆满着我一切的情愁。
  当天晚上,在黑暗中,原已平静的心,江潮涛涛翻搅着不平息的浪波。我倚着阳台边墙,黑寞的天空苍漠地,挨不到尽头;低下头,低叹一声,慢慢撕掉那张入场票,静静地看着它随风远扬。
  既然他不能爱我,到如今,又何必!
   
         ★        ★        ★
   
  第二天下午,李成发打电话来,我正要送稿子到出版社:“沈小姐吗?我是李成发。嗯……那个……不知道你晚上有没有空……”
  “有事吗?”
  “我是想,今天晚上如果你有空,我们……嗯,见个面,一起吃饭好吗?”
  “好啊。我正好没事。”没什么不好的。
  “那么,六点半在‘乡根’见,你方便吗?”
  “可以。就六点半。到时见!”
  什么都无所谓了。我只是想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家,一个平凡的人生。
  六点二十五分,我提前出现在“乡根”。李成发已经先到;拘谨的表情,态度,平淡乏味的内容语言。依然是问一句,答一句,有刺激才有反应。
  无所谓。什么都无所谓。
  吃完饭,我瞄一眼时间,微笑邀请说:“时间还早,如果你没有其它的事,我们去看场电影好吗?”
  “嗯。你想观赏哪部电影?”他点头。礼貌地征询我的意见。
  “你选片就可以。我们的性向很相近,喜欢的应该差不多。”我漫天编织着网,一网一网都是谎。
  他选了一部好莱乌爆笑喜剧片,专门演来讽刺卖座成名电影的。除了耍耍噱头,一无所有;剧情乏味平淡,谈不上内容和深刻。
  实在很不好笑的一出电影,我却笑出了泪。
  电影结束,在戏院门前,我说:“今晚非常谢谢你,我过得很快乐。时间也不早了,那我们下次再见。”
  “我送你。”李成发近前一步。他或许认为送女人回家是男人的义务,第一次见面太陌生,他没坚持;这回见面算是约会,他觉得有那个义务。
  我想了想,没有拒绝。“那麻烦你了。”
  我想,这个人或许能为我筑一个我想要的家。他看起来老实可靠,虽然乏味平淡,但我想,我应该可以跟他相处得很好。
  虽然,我跟他交集,总是我问一句,他答一句;虽然,我总是搜索枯肠,万分艰难地才能搜索得出能和他互通的讯息;虽然,他认知的和我认知的,总是相差一截,谈话的中心,时常没有焦距,但没关系,我想我还是可以跟他相处得很好。
  平淡就是福,不是吗?
  一路无话,车子在住处的楼下停住,我解开安全带,转头说:“谢谢你送我回来,李先生。再见。”
  “沈小姐──”他叫住我,靠过来,笨拙地想吻我。
  我伸手挡住他,垂下眼。
  “对不起……我……”他吶吶地,有几丝尴尬。
  “那我走了。再见!”我装作没事,抬头回复一个笑脸,开门下车。
  夜风吹,吹得我发丝散乱。我的头发已留到背胸那么长,齐齐地垂肩,应风飞乱。长发为君留,为君绾情意。但我散乱的发,散乱的心。
  每每仰天,总有喟叹。如果,再能回到那相遇的最开始……且又能如何呢?不禁要问。
  造化弄人。从最初到结束,如只黄蝉一声哀怨无心的轻叹。曾经沧海难为水。无关相逢。
  江边潮远,我心喟叹。
  总该是会遗忘。
  只而今,依然情怯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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