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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赴约前一刻,沈青珊差点改变主意,想放小芬鸽子,可是一想到家里那小山般的相亲照片……她还是提起勇气走进福华饭店。虽然,今天也叫“相亲”,至少这相亲是她请人安排的,是一种出于不得已的自愿。 她并未如小芬期待中的,穿着她“最漂亮”的行头。 基本上来说,沈青珊没有所谓最漂亮的衣服,大都是一些各种场合适用的套装,而这些套装也跳脱不了黑、深蓝和深棕色这三色——是有几套不的衣服,可是其中有一、两套是当朋友伴娘时买的,穿在这种“初相识”的场合中,有点太过“喜气”的嫌疑。 最后,她仍是选择穿一套各种场合通用的套装,为表慎重,她还花了些时间在脸上弄些较不同以往的色彩,并且用一根翠玉发簪,将一头微卷的长发给盘了起来。为了不使身上的套装过于严肃,她偷偷到母亲的衣柜里,偷渡了一条金黄色系的丝巾披在颈子上,一方面当装饰,另一方面还有保暖的作用,着实是一物多用的好配件。 她再一次抚平衣服上的小皱折,深吸了口气,走向有两个小弟站岗的大门,进了大门,便看到一盆做门面用的大型花卉,上头有香水百合、火鹤之类的比较持久型的花种。 沈青珊之所以注意到这盆花,仍是因为她现在仍处于紧张情绪中——因为紧张,所以不敢四处张望;只好把目光集中在这盆花上。 “青珊,你来了啊。”小芬正和男友坐在正对柜台前的沙发上闲聊,不过眼尖的她还是看到一身黑的沈青珊。于是抛下男友,自个儿起身走向沈青珊。“老天,我不是要你穿得美美的来吗?”她夸张地上上下下审视沈青珊。“要不是你脖子上的这条丝巾,我差点以为你是来参加某人的告别式。” “我没有别的衣服好穿,”沈青珊无奈地摊手。“再说,现在去买衣服的话贵得要命……所以,就这样了。” 她不是个小气的人,但是她的确是个“物尽其用”的人,凡是衣服一定要穿到它寿终正寝,再不然就是她身材变型时。因此,她每件衣服,都算得上是有历史的了。同时,她认为一件衣服可以用一千元买到,就不必花上个两、三千元去买。也就是说,她这人买衣服的季节就是每个百货公司所谓的“季末出清”时节。 现在不过十一月中,冬装刚上市没几个月,价格正高着,她当然不愿意在这时当个被坑的大头。 “好吧,就算这是个理由,可是你也可以穿得比较……”小芬不是很满意地瞧着她身上的黑色套装。“悠闲一点吧。”她穿得实在太严肃了,感觉挺沉重的,这样无形中会给对方莫大的压力。 小芬听到她老妈说,她这个表哥就是想结婚了,才四处放消息,要大家帮他找个温柔敦厚的女孩子,看看能不能共组一个和乐家庭——沈青珊的本性绝对是温柔敦厚的,但是她的穿着只会让大家以为她是个精明干练的女人,压根和温柔敦厚扯不上什么关系;再加上她遇上陌生人时,总是一副有礼但生疏的表现……今天的相亲……小芬在心里叹了口气。心想,这只能听天由命,看两人的造化了。 “来这里总不好穿得太悠闲吧?”沈青珊不顾四周,男客至少穿个西装什么的,女客好歹会弄件比较正式的衣服……要是她真把在家中穿的“悠闲”衣服给穿出来,岂不是会贻笑大方? “哎呀,你管别人穿什么。”小芬对这方面的细节倒不是非常在意。 “好了,那你也别管我穿什么。”和她这么一扯,沈青珊心情放松不少。“你表哥到了吗?”心一宽,自然而然会关心一下今天的男主。 “还没,大概等会儿就到。”小芬看一下手表,“反正现在离七点还有十来分钟,不急。我们到那里先会一会儿。”她拉着沈青珊走向她先前坐的位子。 简崇浩在约定前的十五分钟已经到达目的地,几乎和沈青珊是同一个时间到达饭店的,不过一前一后,两人错开,并未于中途相遇。 到这地方来,他的心情是复杂的。 照理说,他刚结束一段长达七年的爱情长跑,短时间内理应不再对女人展露任何兴趣;或者是说,他还是能爱另一个女人,但不是现在。 说他健忘也好,说他寡情也罢,只是他的年纪也不小了,该是找个好女人,共组一个稳定、温暖家庭的时候。 对于上一任的女友,他已经不想再多说什么,孰是孰非都不重要,要紧的是未来的日子该怎么走下去。人嘛,总是会有聚散离合,他和她没有缘份成为夫妻,也不必执意强求,弄得大家反目成仇,好聚好散是最好的。 以上,叫表面话,是说给一些以为他是被女人抛弃的好人们安慰他的时,他拿来应对的话。 实话是,他终于解脱了。 七年来的恋情对他来说,虽不至于水深火热,但是也够瞧了。他是个凡事实事求是的人,不喜欢用些外来的价值标准来衡量自己,更不喜欢事事和人比较。 他的人生目标并不像大多数年轻人那般的充满报负以及理想。他的目标很简单,找个正当的工作,有分稳定的薪水,等有点积蓄后,聚个老婆、生几个小孩……他的目标就是过一般人会过的生活。不要有什么大起大落,也不需要多采多姿,因为他坚信平安就是福。 所以,他选择当个职业军人。相信依他自己的能力,要安安稳稳做满二十年不是什么大问题;再加上,从军和一般的公务人员也没啥太大的不同;而且,也不必担心经济不景气被裁掉,还是什么精简省府组职之类的问题——因为,中华民国的政策是,军队国家化——虽然薪水的弹性很差,不和外头的私人企业比起来……还算过得去吧。 在二十五岁以前,他的人生就如他所计划般的前进,或许小细节有点不同,但大原则没改变。 直到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他第一个女友(他差点以为那是最后一个),他的人生才起了巨大的变动…… “过去都过去了,想这有什么用。”简崇浩不知自己怎么会突然想起以前的事,不过,他很快地笑了笑。“事情都过去了。”的确,他的人生也许曾经脱轨过,但是它终究还是导向一个他要前进的路线。 今晚,正是一个起点。 他妈妈和妹妹的先生的嫂子的姐姐……老天,他差点被这层亲戚关系给弄昏头了。总之,就是他的某个亲戚知道他想结婚了,便透过层层的关系,帮他介绍女孩子,好让彼此能认识、认识。 据他母亲告诉他,为了避免两人不自在,所以将不会有任何的表辈出席,好降低彼此的压力,这样他们才会“比较”有得聊。由于男、女双方在先前都不认识,因此这些好心的长辈们特地安排了一位“表妹”,充当介绍人。 这位表妹……说来好笑,简崇浩对她并不是那么的熟悉,只是在某些亲戚在聚集的场合见过几面,隐约知道她的名字及长相……其它的,就一片空白了。这位表妹的出现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她是女方的同事,也就是促成今天这场“相亲宴”。 调整好自己的呼吸,他走向集合地点。 ☆ ☆ ☆ “啊,人来了。”耐性向来不是小芬的优点,虽然她嘴巴上说离约定时间还有十来分钟,可是她仍旧四处张望,想从其中找出一张有点熟悉,又不是太熟稔的脸孔。“青珊,我表哥来了。”她拉起自个儿的男朋友,匆匆忙忙走向同她一般也在寻找张熟悉脸孔的男子。 “小芬,你走慢点啊。”小芬这表现,不明就里的人可能会以为今天相亲的女主角是小芬,而不是沈青珊。“人就在前头而已,不急嘛。”小芬的男朋友的个性恰巧和她相反,连忙要小芬别这么冲动。 孰知小芬哪管得了这么多,见着了人便大声地嚷了起来:“简崇浩!”甚至高举右手朝空中挥舞。 “你是小芬?”简崇浩看到这个有点熟悉的脸孔,试探性地问。 “是啊。”小芬这会儿和她的男朋友走到他的面前。“你是简崇浩没错喽?”其实她也不是很确定,只是觉得这人很眼熟,再加上他也是一脸寻人样……大概就他了。 “是的。”简崇浩一板一眼地回答。“我是简崇浩,应该也算得上是你的表哥。”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纯粹姻亲关系,亲等大概也在八等之外。不过,中国人总喜欢攀亲带戚的,非得把这些复杂至极的亲属关系给弄得一清二楚,才肯善罢甘休。 “表哥好。”小芬恭恭敬敬地道。”对了,表哥,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未婚夫,陈建铭。”她挽着男友的手臂,自动将他的身分往上提升。“还有,就是今天的重点人物……”她朝后一看,沈青珊拿着提包,快步地走向他们。“我的同事——沈青珊。”反正,来这里的目的大家都心知肚明,没必要个迂回曲折,弄一堆拉拉杂杂不相干的事。 沈青珊没小芬的行动迅速,当小芬像颗火箭般的拖着男朋友,抵达目的地时,她才刚从沙发上站起身来;而等到她终于赶抵三个的会合处时,恰巧赶上小芬的介绍。 虽然有点仓皇,但是她还是勉强地露出个笑容,来回应小芬的介绍。“你好。”时间正好足以让她对他问声好,而不会让人有仓猝的感觉。沈青珊心里可是捏把冷气,怕一开始就给人不好的印象。 人嘛,总是希望给别人好印象,不论对方是不是她的相亲对象,这种心态都是相同的。 “既然大家都到齐了,那我们去吃饭吧。”小芬见全员到齐,没道理继续在这里等着,再说今天到福华吃饭的人还真是不少,虽然她事先预约了位置,可万一被分派到边陲地带,那她到食物区拿东西吃,可要走上好一段路。 今天她的任务可以说是圆满达成——她只负责介绍两人认识,其它的后续动作,便不在她的责任之内——理所当然可以大吃一顿。 ☆ ☆ ☆ 简崇浩一直盯着沈青珊瞧,总觉得她有些面熟,好像在哪里曾经见过她,可是又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时候,或者是在哪个地方……他认人的本领一向不差,可是却一时想不起到底哪里曾经见过这张有点熟悉的脸孔…… 沈青珊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紧张地低下头看看身上是不是沾到酱汁还是什么的,要不然为什么他会直盯着自己猛瞧?“表哥,你干什么一直瞧着青珊啊?”一直忙着吃东西的小芬,趁着盘中食物告馨的时候,用点空档时间挤出这句话。不是她喜欢当个超级大灯泡,喜欢插嘴,只是这两个人除了自我介绍时开了点金口外,其它时间都是相对无语,害得她要是不讲点,别人还以为他们是仇人同桌。 “喔,对不起。”简崇浩这时才察觉到自己失礼之处。“不过,我总觉得沈小姐好面熟,好像在哪里曾经见过她。”而且,应该是最近而已,只是他完全无法将她和记忆中的任何一张面孔连结起来。 “我和简先生应该没见面,”沈青珊迟疑地开口,她的记忆力虽远不达到过目不忘的地步,但是有点特色的人,她应该是会记得住的。“如果我们曾经见过,我想,我大概不会忘记。” 简崇浩的气质沉稳,总会不知不觉地感染他人。本来她在见到他之前,心跳比平常少说要多出个几十下。后经小芬搅和,有稍微减缓的迹象,但是还是满紧张的,因为她这是第一次出来相亲,要是这次的相亲不成功,那么她母亲会领着她参加多次的相亲宴,直到她终于找个男个嫁了出去为止。 和长辈出去,总让人不太自在,再说一个开始便是以结婚为提,即使两人对彼此有好感,认为能交往下去,好好地了解对方,再来决定是不是适合结婚。这是正常的程序,但是父母们总是等不到那个时候,通常只要得知男女双方对彼此有好感后,就会催着结婚,根本来不及谈得到合不合适的问题。 小芬替她找的这个男人,她对他的印象还算挺不错的,除了看起来相当稳重外,五官轮廓分明,身材也不错。虽然有些严肃,不过,她想一个严肃的男人只要能沟通的话,总比一个会油嘴滑舌、花言巧语的男人好了。 对于丈夫,她自有一套标准。 丈夫,首重责任感,这个要求比其它额外条件都来得重要。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会自觉对家庭有分责任,当他在做任何事时,都会考虑到这事对家庭的影响为何。 其次是要求他的人品。沈青珊出社会也有段不短的时间了。人的历练一多,看的自然也跟着多了起来。她的观念,和她某些朋友比起来,算是传统许多,虽然她到这年纪都不曾和谁论及婚嫁,或是和谁有什么浪漫绮事。但是,她仍认为,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及归宿就是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 她对男人的要求不高,不希望对方得是个拥有三高——身材高、薪水高、学历高——的男人,也不冀望她抢得是个三子登科——房子、车子、银子——的男人,长相、家世什么的,更不在她的条件范围内。而她唯一的坚持,就是对方得是个有责任人、有担当的男人。她可不要在婚后,像个女战士般时时刻刻为了自己的家庭健全而奋战,不但要抵御外侮,还要制止内乱,更要阻止老公的花心等等的。 这太累人了。她的观念传统,但她绝不会是个委曲求全的女人。 以前,不是没人介绍对象给她,由于她的坚持,再加上有些男人根本是抱着“游戏人间”的心理,因此总在见面当儿,就叫她给严词打退。久而久之,也就没什么人要帮她介绍男人了。 唉,想到这儿,沈青珊不禁叹口气。以前,她可以这么做,而且可以理直气壮地做,但是,以前她还是个年轻的女人——不像现在,她是个接近三十大关的女人;是个即将贬值的女人,已经没有什么权利再坚持,也不再有人会支持她的坚持了。要是她继续自己的坚持,那么她将会有一连串的战要打,不论是来自父母的压力,还是来自社会四面八方的异样眼光…… 就这么点微不足道的小坚持,为什么她到现在还找不着自己的MrRight呢? 如今,她会坐在这儿,和个陌生的男人相会……只能说,她将她的坚持给打了对折,对外放出风声,她要找对象了。幸运的话,她或许会找到她理想中的对象。 反正坚持都只剩一半,倒不如把对方的底细给摸清,省得浪费时间——而现在,她最缺的就是时间。 “对了,我还不知道简先生在哪儿高就?”要是她手上有本记事就好了,那她就可以把她问的问题统统给记录下来。 “不要叫我简先生,叫我崇浩就可以了。”简崇浩觉得沈青珊挺赏心悦目的,简直就像他理想中的太太该有的样子。 他同沈青珊一般,对自己的妻子也有些要求。 妻子,无非就是共度人生辣苦酸甜的伴侣。既然妻子的定位,在他的心目中是如此,也就是说,她得是个和他自己合得来的女人。 他自认不是能够宠溺女人的男人,他会爱自己的老婆;但是,不是那种完全无条件地付出,不求回报的爱。有些女人可能不会喜欢他们的老公说些话,不过,这绝对是事实。他爱她,当然希望她也要爱他,他对他们的家庭付出,同样的他也会要求他的妻子尽一分力。如果,只是他单方面的努力,时日一久,一般正常的男人绝对受不了。 而他自己,只是个普通人,绝对无法像言情小说中的男主角那般宠溺女主角。有时,他真是搞不懂,会有哪个男人能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方如何的刁钻、使小性子、无理取闹、自以为事……全部接受! 他不是墨子,更不是耶稣,无法兼爱天下,更没有那般替世人背负所罪恶的能耐,所以,他不是言情小说中的男主角——基本上,他认为那些小说家笔下的男人,真的称得上是圣人;除了圣人外,大够没有什么人能做到那种程度了。 “我目前在军中服务。”简而言之,他是个职业军人。而女孩子听到男方是个军人时,总有两极化反应,一是趋之若鹜,另一个避如蛇蝎,就不知沈青珊是哪种。 “喔,原来你在军中工作。”沈青珊的表情就好像听到简崇浩只是在某个公司上班,没有特别的反应。“应该很辛苦吧?”电影中演的军教片,好像每个职位较大的都会被那些个菜鸟兵给烦得半死。 “嗯,还好,工作都一样。”简崇浩的职务不算太吃重,要是他选择到外就业,面对的压力也不下于当个职业军人吧。 “表哥,你是军人啊?”小芬这会儿才知道这个三千里表哥原来是军公教的一员。“现在军人的福利不错吧?”应该是不错才是,虽然要开始课税,不过据说他们用加薪来补课税的部份,也就是实质所得没有变动。 “是比几十年前好,”简崇浩中肯地说。“但是真要和外头福利制度健全的民营公司比,恐怕还是差了点。怎么说,图它的稳定吧。”一般社会对男人的印象,必须得在外头冲锋陷阵,努力创造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要不是这么做,或是不试图这么做的人,都会让人觉得是个没什么前途的男人。 “是啊,稳定很重要。”他的说法恰巧射中了沈青珊的心坎,让她不禁频频点头,以示支持。 她不像时下有事业企图心的女人,没什么钱和成就,出手也不阔绰,不过她的生活是安定且自给自足的。有些小钱让她偶尔可以买些小东西,吃点好吃的食物,或者和几个好朋友出国玩个几天。在她的想法中,这些小小的奢侈已经足够了。人的欲望愈多,痛苦也跟着多了起来。做人嘛,不过短短几十年,清心寡欲过日子,人是快乐得多了。 小芬见这两人的谈话已经稍微上了轨道,该是让两人独处的时候,便连忙使眼色给她的男朋友,要他说出她事前交代他说的台词。谁知道她的男朋友的注意力全在自己的餐盘上,压根没有看到小芬的暗示,气得小芬从桌下狠狠踹他一脚。 “哎哟喂——” “建铭,你不是说和人约好了要去看家具吗?”小芬不理会他的哀号,将原来属于他的台词照本宣科。“要是我们再不走的话,会迟到的。” “呃……”陈建铭这时才恍然大悟地说:“对啊、对啊。”这会儿,他才明白小芬踹他的原因,连忙照先前套好的剧本给用上。“不好意思,哥。我和小芬和人约好要去看家具,可能得先离开。”还算他会看脸色,他要是真的将小芬交代的事情给忘了,搞不好会被她念上个十天半个月的。 沈青珊机灵地看向陈建铭那稍嫌不自然的表情,心里有个底,知道这八成是小芬的临时脱术,好让她和男方有单独共处的时间。因此,她也聪明地不做声,让他们两个放手去演戏。 “既然这样,你们就先走吧,免得待会迟到就不好了。”这方面,简崇浩还算善解人意,他活到这个岁数,岂会看不出来他表妹的小把戏;不过相亲本就是这样,介绍人见情况在控制的话中,总是会找借口开溜。“今天就由我作东。” “那就谢啦。”小芬愉快地看着这个上道的表哥。“那我和建铭就先走了。”说着便拉起她那动作慢了好几拍的男朋友离开现场,留沈青珊和他两人独处。 ☆ ☆ ☆ 沈青珊本就不是什么多话的人,不到必要时刻,她向来沉默是金的最高准则,当个最佳的聆听者。只是现在,她是主角。既是主角,台词不可避免地多了起来,不说不成。 “崇浩,你在军中服务几年了?”看来,他也不是什么多话类型的人,要是她不先找点话吸引他兴趣的话题,接下来的时间会很难熬——早知如此,当初有接触异性的机会时,她不该拒绝的。 “今年刚满十年了。”她似乎相当不习惯这样的场面,以致她给人的感觉像是小孩子第一次到大都市中,却不小心和父母走失般的不知所措。“对了,刚才忘了问沈小姐是在哪儿高就?”简崇浩知道她和小芬是同事,不过他却不知道小芬是做什么的。 “叫我青珊就可以了。”总不能她叫他的名字,他却是小姐、小姐地叫。“我在台中工作,目前在贸易公司上班。”念商的女孩子,大多都找个会计、或者是负责内勤的工作,她当然也是。这种工作,谈不上抱负,只是种机械式的工作。“对了,崇浩,”整件事情进行到现在,至少有件事进行得挺顺利——她叫他的名字还叫得挺顺的。“据我所知,职业军人好像常调来调去的。” “嗯,哪里有缺就调到哪里,大抵上来说,每个军人一定会有段时间待在外岛,至于其它的地方,就视情况而定了。”他在中正理工学院刚毕业时,到了马祖待了两年后,才调回本岛来。“我目前在高雄工作。”“哦,原来这样啊。”沈青珊不禁想,他在高雄工作……这未免远了点。看来,小芬这次苦心安排的相亲,恐怕要无疾而终了。 “我两年前申请到购屋补助贷款,在台中买了层公寓。”她的想法立即显示在他脸上,简崇浩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已经在考虑距离的问题了。 “你在高雄工作,怎么房子会在台中?”怎么有这种人?在高雄工作,房子买在台中?他想买来喂蚊子吗?“买在高雄不是比较好吗?” “买在高雄也可以,不过我想我继续留在高雄的可能性不大,再说我的亲戚大多都落脚在中部,而且我认为台中的房价算合理。不过,最主要的是我打算退伍后,在台中定居。” “是啊,台中挺不错的。”沈青珊不曾到别的城市居住过,不过她听到几个朝北发展的朋友说过,台中的天气真是难得的好,什么台风、地震,也都是久久一次,大多的时候都是艳阳高照。虽然都市生活多多少少都会有污染存在,不过它的空气及噪音污染程度比台北低,公共安全方面……除了常常有火灾外,也不像高雄那般,有重工业方面的公共安全问题。“虽然没台北那么进步,不过……怎么说?这里我熟吧。”她的确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就连出去闯一闯的想法都没有,超级的恋家、恋土情节。 先前,简崇浩总认为她让他有种熟悉感。当然啦,可不像小说中写的一见钟情,他真的认为他在哪里见过她,只是他真的想不起来。 “青珊。”她的名字有点武侠小说中女侠的名字,古典却略带英气。“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可是很抱歉,我真的忘了是在什么时候、在哪个地方。”既然他忘了,或许她会有印象也说不定。 这样说自己,的确有点自恋……不过,他不是那种过目即忘的男人。 为了方便,他理了个五分头——长度比新兵的三分头要多上那么一、两公分——由于发质粗硬,就他自己的眼光,他认为自己的头发活像一个洗衣刷,可是不知怎么的,有为数不少的人,相当欣赏他这个洗衣刷。他的脸……他也看了三十来年,怎么看都不觉得他是个帅哥。了不起就是额头比别人高些、鼻子要比别人挺些、眼窝比别人深些……前些时候国防部在拍招生广告,总部找的广告商不小心见到他后,想尽办法要他出马客串男主角……就连偶尔走在街上,也会被某些奇怪的人拉住,问他想不想当模特儿之类的……也许吧,他或许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 “对啊,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的在哪儿见过你。”沈青珊连忙赞同他的说法,他要是不提,她还不觉得,可是他这么一说,她就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可是,到底在哪里? “既然我们两个都有印象,那么我们应该曾是在某地不期而遇,只是们彼此不认识。” 这时,两个人真的聚精会神地努力回忆。 “我想,我们两个应该是最近才见过。”应该是最近没错,因为沈青珊对于“人”的印象保存期限不到两个礼拜,所以是最近几天没错。“而且,我最近都待在台中,所以我们应该是在台中碰面的。”把范围缩小到只有一个城市,总比环岛好。“你最近到过台中吗?”她的数理能力向来不强,不过这不代表她没有逻辑推理能力。 “我上个礼拜一来过,当晚就赶回高雄了。”简崇浩那天是受他母亲之托,帮她从国外带回来的名产交给他的阿姨,顺道到他阿姨家做客。除了阿姨家外,唯一去过的地点就是百货公司了。“你那天晚上有到百货公司吗?”他试探性地问,或许他们是在百货公司相遇的也不一定。 沈青珊点头,那可真是个难忘的星期一,一件好好的衣服就这么毁了,怎么洗也洗不干净,现在的地位则沦为大扫除用衣。 “那天是去过,不过我倒宁愿没去过。”害她报销了一件好衣服。 “为什么?”依他以往的经验来说,女孩不是都喜欢逛街吗? “我到那家百货公司的美食街喝杯饮料,却被一对在吵架的情侣给泼了一身的果汁。”没有任何一个人喜欢受池鱼之殃的。“不仅如此,还害得另一个客人的手帕给弄脏了。”对于那位好心人的路人甲,她是满怀的歉意。 “你就是那位被泼了一身柳橙汁的小姐?”这情景,简崇浩真是熟得不能再熟了,因为他就是沈青珊口中的“另一个客人”,他知道为什么今天会认不出她来了! 因为,那天她并没有将头发给挽起来,也没有戴着眼镜,穿得也比较随兴些,不若今晚正式。 “你就是那位好心的先生?”这样的对话,似乎有些蠢,不过除了这么说之外,真不知要说些什么了。当日,他们并没有预料到会由陌生的过路客,一跃成为今日的座上宾。“那天真是谢谢你的帮忙。”沈青珊连忙起身要学习的日本女人,给简崇浩一个九十度直角的鞠躬。 “青珊,你别客气,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他赶紧制止她的大礼。“再说,那条手帕值不了多少钱,你就别放在心上了。” “可是……”一种米养百样人,沈青珊就是这百样中的一样,因为她认为受人点滴恩惠,当涌泉以报。 “再说,你已经和我道了那么多次谢,这也够了。大恩不言谢,这种小小的恩惠,一个谢字也就够了,不必这么介意。” “那……今天这顿饭至少我作东。” “不,我说过今天我请客。”不是他凯,而是第一次——不,是第二次——见面便让女孩子请……他实在不习惯这么做。 “不行,这是我的心意。”沈青珊坚持道。 除了朋友外,她很少接受别人的邀约,更别说请客这回事了;更何况,这人还曾经帮助过她。各付各的已经相当失礼了。怎么好让他再破费。 “那这样好了,”简崇浩想出个折衷的方法。“今天我请,改天一定让你当东道主,我绝不和你争。”的确非常折衷,还顺道将下一次的约会也给敲定了。 “好吧。”虽不满意,但可以接受。 解决了钱的问题,简崇浩认为他们不该继续在谁请客这上面打转,技巧性地将话题给带开。 “青珊,我都还不知道你平常做什么消遣?”聊点不相关的准没错。 “消遣?”沈青珊对于这个问题有些迟疑,她哪有什么消遣。 平时回家,就是整理一下内务,要不然陪父母看看电视,有心情时看点书,每天大约十点就寝……这几年来向乎都是这种模式,就算假日也是同样的情形。要是看电视、做做家事也可以算是消遣的话……不过,现在好像没人会将这种东西当消遣……可她又做不来说谎这事……唉,和男人单独在一起真是麻烦。 “我应该没什么消遣才是。”照实说吧,就算简崇浩认为她是个无趣的人也无妨。 “没有?”这可好了,他也不知道该接些什么,以前他和女人接触的机会不多,虽然交过一个女朋友,但是在以往的情况,完全是由他的“前”女朋友主导着话题,他只要负责当个忠实听众就成了。 “那天,你手上不是拿了本书吗?”看来她应该有阅读的习惯才是。“你喜欢看书?” “还好吧,不是常看,最常看的是电视。”她念大学不知怎么地交了几个和她截然不同个性、行为思想的朋友,和那几人在一起惯了,长时间下来无形中被她们几个同化了,虽然她自认为很正常,可是和一般女人比,她应该是属于特立独行的人。“我满喜欢看电视的。”像卫视中文台的樱桃子丸子,就是她周一至周五必看的节目。“尤其是卡通,只要时间许可,我大多不会错过。” 通常一般人,不太会承认自己喜欢看电视,因为承认这一点,简直是间接承认自己是次文化的爱好者——这道理不外乎是,被人称之为有文化的似乎对于电视这东西,有排斥现象。简崇浩终于找到一项能让她侃而谈的话题,因此也乐着让她去发挥。“看电视不错。”他不常看电视,因为在军中时,不像在家中那般自由,想做什么就一定能做什么。例如看电视的时间,都会有限制,再说,电视节目的选择通常要尊重多数决。并不是自己想看什么就看什么,与其如此,倒不如省下时间去做点别的事。“既然打发时间,又不必太伤神。” “嗯。”沈青珊点点头。“在公司里的工作虽然不是非常困难,但是满烦琐的,而且又有压力,看电视不是什么解压的好方法,不过却是最方便的。”有些人会选择上KTV,将自己受压制的情绪统统给吼出来。不过,她个人倒是认为这种方法伤了荷包,又伤了喉咙,不值得鼓励。 “是啊,要是电视看累了,可以倒头就睡,不必再花段时间回家。”简崇浩在军中要是一得空,就是看着他上图书馆借来,或是书店买的书,可以培养气质,又可以打发时间,挺不错的。 “我也觉得到外面去做些消遣活动满浪费时间的。”这就是她不怎么喜欢出门的原因,嫌麻烦又嫌累。“不过,偶尔会和以前的朋友小聚一下……反正一个月也才一次、两次。” “联络感情是有必要的!” “的确,人的感情要不是不常持续加温,感情再怎么好都会变淡。” “说的也是,时间、空间的不同,是会让人变得疏离。” 原本有点鸡同鸭讲的对话,至此终于有点共识,顺顺当当地聊上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对沈青珊来说,是满破天荒的第一次……第一次和男人单独谈上一个小时非关公事的话题。 虽然没有达到相谈甚欢的境界,至少对她来说也是个创举,值得纪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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