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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曼之很喜欢油画店的工作。她有一个助手叫杜玫丽。杜玫丽是兼职的,每星期来三天。她是个星座迷,对各种星座占卜深信不疑。她最爱用星座来相人。她会很权威的说, “天蝎座的顾客最挑剔了。 双子座的顾客三心两意。 狮子座的顾客喜欢自己拿主意。” 她可以从一个客人的购物态度而推断出对方的星座,准确度高达百分之九十。 她是双鱼座的。她谈过五次恋爱,后来都分手了。她归究是男朋友的星座跟她的星座不相配。 有一次,于曼之问她: “既然知道大家的星座不相配,为什么还要跟他开始?” 杜玫丽天真地说: “这就是爱情啊!爱情使我们自以为可以改变命运。” 生活中的喜怒哀乐,杜玫丽都能够用星座去解释。这一种解释,是痛苦最少的了。 据杜玫丽说,罗贝利和她丈夫韩格立的星座非常匹配,他们这一对,会恩爱幸福地厮守终生。 李维扬没说错。韩格立的人很好,他沉默寡言,说话的声音总是很温柔。油画店的后面,本来是一个荒芜的天井,韩格立把它变成一颗漂亮的小花园。他亲自在花园里种植了各样的花和盆栽。回到油画店,他总喜欢安静的在花园里照顾他的花草。 罗贝利和韩格立结婚八年,这是他们的头一胎。他们夫妇俩很恩爱,虽然结婚八年,还是像一双恋人那样。每当韩格立要出门,罗贝利脸上总是充满了牵挂。 夕阳西下的时候,于曼之喜欢坐在那个小花园里吹吹风,或者跟罗贝利聊聊天。她在罗贝利身上学到很多关于油画的知识。 有一天,天空下着微雨,于曼之从店里望出去,刚好看到李维扬捧着满抱黄色的雏菊从对面人行道跑过来。 李维扬的头发和肩膀擎着露水,他怀里盛放的雏菊欣欣地微笑。于曼之以为,花是送给她的。可是,他只是抽出其中一支送给她,又抽出一支送给杜玫丽,剩下来的,全是罗贝利和她肚里的孩子的。她将会生一个女儿。 “刚才在路边一个摊档看到的,所以买来送给一个漂亮的孕妇和她肚里的娃娃。”李维扬说。 于曼之的喉头里竟然有一种酸溜溜的感觉,她觉得他是故意的。 那天晚上,他们在小花园里烧烤。罗贝利和韩格立邀请了李维扬来。杜玫丽带了她新相识的男朋友来。这个男孩子是巨蟹座的。她说,巨蟹座和双鱼座最匹配了。于曼之带了朱玛雅来。朱玛雅跟罗贝利很谈得来,罗贝利说好了改天要到她的古董店看看。 雨在傍晚就停了。为了那束雏菊,于曼之有点儿闷闷不乐。她不应该妒忌些什么,可是,她就是妒忌些什么。 她是李维扬最好的好朋友,她是这样想的。他为什么只是从满抱的雏菊里抽出一支送给她?难道她在他心中比不上罗贝利? 韩格立很专注的在烤炉上为大家准备食物。他是个典型的很爱家的男人。爱太太、爱花草、爱下厨。 “你为什么整天不说话?”朱玛雅问于曼之。 “我没事。”于曼之耸耸肩膀。 “朱小姐,你是什么星座的?”杜玫丽又使出她的看家本领了。 朱玛雅被杜玫丽吸引了过去,非常留心的聆听关于自己的星座的一切。当然,她更关心冯致行的星座。 李维扬坐到于曼之的身边来,抬眼望望天空说: “我看明天也许会下一场大雨,不知道还可不可以去打球。” “明天我不能去打球。”于曼之说。 “为什么?” “我有点事情要办。” “哦。”李维扬没让于曼之看到他有多失望。 他抬头看着天空,她垂头看着手里的饮料。横在他们之间的,是从来没有过的沉默,夹杂着轻微的炉忌和战战兢兢的失望。他没有说话了。 星期天的下午,于曼之趴在床上,什么也没有做。平常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她会和李维扬在海边的公园打棒球。那是她每个星期最期待的一天。 他的棒球打得很好,总是他故意让她一点。夕阳西下的时候,他们躺在草地上,聊些不着边际的话题,还有一些关于她的秘密。 她是一个私生女。她要强调,她是一个快乐的私生女。她爸爸在认识她妈妈之前就已经结婚了,并且有两个儿子。她爸爸不怎么爱他太太,这是她妈妈告诉她的。她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爸爸一直跟他们同住,所以她从来不觉得是在跟别人分享一个爸爸。 爸爸很疼她。妈妈生了三个女儿之后,还要生第四个,终于让她得到一个儿子。因为爸爸的太太有两个儿子,所以妈妈也要替爸爸生一个儿子。虽然爸爸已经和他们一起生活二十多年了,但妈妈偶而还是抱怨爸爸从前隐瞒自己是个有妇之夫。 对于男人从前的家庭,女人总是不会甘心。即使把那个男人赢了回来,能和他终老,女人总是觉得,自己受了许多委屈。 爸爸的太太坚决不肯离婚。她说,她不会让他可以名正言顺的跟其他女人结婚。所以,爸爸和妈妈并没结婚,只能算是同居。于曼之也只能算是个私生女。她妈妈是怀了她之后,才发现她爸爸是已婚的。 “历史上许多杰出的人物都是私生子女。”李维扬告诉她,他又举了几个例子,譬如写《茶花女》的小仲马。 她躺在草地上,哈哈的大笑起来。有生以来,她还是头一次听到许多杰出人物都是私生子女这回事。虽然知道自己并不会成为什么杰出的人物,但她心里还是觉得温暖。 李维扬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说话充满机智,有时你会恨他太主观,有时他又会令你心头暖暖。 李维扬是个很好的人。他拥有武侠小说里才有的侠义精神。譬如他会应一个垂死女孩的要求,千里迢迢的去美国,让她不用带着悔疚离开尘世。 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以至于曼之觉得他们相逢得太晚了。 横在他们之间的,是她和另一个男人一段长达七年的感情。 谢乐生是她第一个男朋友。他是她的学长。他天资聪颖,成绩一向名列前茅。他有一个良好背景的家庭,他是家里的独子,父母都是中学校长。 他是个心高气傲的人,许多女孩子喜欢他,他却偏偏爱上了她。那四年的日子,她过得非常幸福。三年前,他决定要去念博士生。他从小开始就拥有无数学业上的奖状和荣誉。他一生都以追求奖状为目标。他爸爸妈妈也拥有无数的奖状和奖杯,连他家里养的那条名种老虎狗,也是世界冠军狗,拿过大大小小的国际狗展的奖项。它最彪炳的战绩是在巴塞隆拿狗展中力退强敌,两度登上冠军宝座。它主人一家以它为荣,称许它是背脊朝天、四脚爬爬动物中的极品。 它的少主人也有进军世界的野心。他立志要摘取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物科工程博士的衔头。为了这个荣誉,与至爱的人别离是无可避免的。 他的父母两年前退休后,带着他们那条业已十二岁,仍然高傲非常的世界冠军狗和装满几十个箱子的奖状奖杯移民到澳洲。 香港不再是他们留恋的地方。他常常叫她过去波士顿。 他从来没有珍视过她的梦想。 当然,他是爱她的,这一点,无容置疑。她是他生命里一张很特别的奖状。一个致力于追求荣誉的人,对身边的一切,自然也会漠不关心。他是武侠小说里的独孤求败——一个赢过无数敌手,只求一败的孤独剑客。而她,是他唯一珍爱的女子,她是应该感动的。 她不能辜负他的爱,虽然那四年共处的回忆仿佛已愈来愈远。 今天并没有下雨,本来是可以去打棒球的。可是,为了莫名其妙的妒忌,她向李维扬撒了一个谎。现在她只好无聊地趴在床上。 她为什么要妒忌呢?他们只是朋友。 有一天,他会有一个他爱的女人。 星期天的下午,李维扬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荡,最后来到了还没开门的“胖天使”。 “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来?”顾安平问他。李维扬从没有试过在星期天的下午来。 “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他笑了笑。 他把一个硬币投进那台点唱机。一曲抒情的调子在寂寞的空气里飘荡。他挨着点唱机,分分秒秒的过去,原来,他已习惯了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和于曼之一起度过。今天她不能来,他觉得生活的调子好像忽然停顿了。他不能自已地整天想着她。 她现在正在做些什么事情呢? 那天在小花园的烧烤会上,她说她明天不能去打球,他失望得好像忽然从天上掉到地上。她看来满怀心事,那一段彼此之间长久的沉默,使他忽然害怕起来。他害怕她不再理他。 他平生从没尝过这种滋味。 他不知道他有没有不小心让她看到他脸上战战兢兢的失望。他不是说过要把对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于让她发现的吗? 他从没试过为一个女人而变得毫无把握。他一向自命潇洒。一切一切,是因为她身边已经有另外一个人吗? 他毫无方寸地思念着她。 他要把这份感情藏得深些使自己不至于太难受。 “我请你去吃饭。”他跟顾安平说。 “你是不是在谈恋爱?”顾安平忽然问他。 他吃吃的笑了起来: “为什么这样说?” “你近来快乐了许多,常常一个人无缘无故在笑。” “因为近来工作很顺利。”他说。 原来她在他身上造的工程已经有人看出来了。 那天下午,他怀着盛放的雏菊,本来是要送给她的。看到了她,他忽然缺乏了勇气,把花转送给罗贝利。 他自问已经努力把爱藏得很深很深的了。 他自以为可以。 过了几天,他打了一通电话给她,语调轻松的问她: “这个星期天还去打棒球吗?” “当然了!”她愉快的说。 他快乐得难以形容。 那个星期天,他在海边的公园里等她。他本来担心她出现时大家会有一点儿隔膜。然而,当她来到,他只觉得心头温暖。 那天,她击中了他发出的一球。那一球,横过蔚蓝的天空,飞过他的头顶,很久之后,才优美地降落在远处的草地上。 她从来没有打过这么漂亮的一球。她兴奋地在草地上跑了一圈,最后,停在他跟前喘着大气。 他凝视着她那漂亮而傻气的脸蛋,深深地着迷。他伸出双手,想把她抱入怀里。可是,半途之中,他忽然缺乏了勇气。双手已经伸了出来,缩回去会显得太突兀,他只好临时改变动作。他一只手捉住自己另一只手,十指紧扣,在空中停顿了二分一秒之后,他情急智生,跟她说: “恭喜!恭喜!” 为了证明自己本来就是想做这个恭贺的动作,他重复了一遍: “恭喜!恭喜!这一球实在打得好!” “谢谢!”她的笑容僵住了,她从没见过他这么古怪。 不用照镜子,他也知道自己现在一定满脸通红,表情极其诙谐。太糟糕了!他竟然在一个炎热的夏日、在公园里,向她拜年。 他这一辈子,从没试过如此的怯懦。 他很快又原谅了自己。他并不是怯懦,他只是不想破坏她的幸福。 他不想要她做任何痛苦的抉择。 他和她做一辈子的朋友就好了。唯有这样,他才不会失去她。 暗恋是神圣的,要以对方的幸福为依归。如果有痛楚,也该留给自己。 于曼之双手托着头,眼望前方。她觉得李维扬那天在公园里的行为实在太古怪了。他满脸通红,硬生生地一只手握着另一只手,向她说了四次“恭喜”。那并不像平时的他。 “曼之,你在想什么?”罗贝利站在她跟前。 她抬起头,笑笑说:“喔,没什么。” “我要出去一下,今天大概不回来了。”罗贝利说。 外面下着微雨,她发现罗贝利忘记带雨伞。她连忙拿起雨伞跑出去,想把雨伞交给她。她看见斜路下面有一个男人撑着雨伞在等罗贝利。罗贝利走到他的雨伞下面,他们一边走一边说笑。 她见过那个男人,他叫林约民,来过店里几次。罗贝利给他们介绍过。林约民是在广告公司工作的,年纪和罗贝利差不多。他们看来像老朋友,他好几次来接她出去吃午饭和接她下班,然而,总是在韩格立出了门的时候他才会来。后来有一天,朱玛雅也跟于曼之提起林约民。 “有一个男人陪罗贝利来过古董店两次,但不是她丈夫。” 朱玛雅说的那个男人,正是林约民。 “他们不像只是好朋友那么简单。”朱玛雅说。 “不是好朋友又是什么。” “像是情人。” “情人?不可能的,她和韩格立很恩爱,而且,她现在挺着八个月的大肚子呢!” “在感情的世界里,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朱玛雅笑笑说,“也许他们是一对旧情人吧!虽然她已经结婚了,而且快要生孩子,但他对她仍然很好。这样的故事也很美丽啊!” “那是你跟冯致行的故事。” “不一样的。我并没有怀着丈夫的孩子。假如我也有丈夫,也许还比较公平一点。” “你打算一直偷情下去吗?” “这也不错啊!男人最疼情妇了。因为他无法给她名分。我知道他最爱的是我。” “你怎么这么肯定?” “他一定爱我比那个女人多很多,如果他也有爱过她的话。我要这样相信,才可以继续爱下去,否则,你以为我疯了吗?”朱玛雅哈哈的笑了起来。 于曼之看着她,她就半躺在一张古董床上。她这天涂了鲜艳的口红和蔻丹,笑起来的时候,整个身子都在抖,真像有点疯。她是一个从历史里走出来,为一段无可救药的爱情而发疯的女人。她也许愿意发疯一辈子疯,只要她爱的那个男人今生今世最爱是她。 爱情里的障碍,偏偏使爱情更吸引。 在那个世界里,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后来有一天晚上,于曼之跟朱玛雅吃饭,那天,是冯致行的生日。 冯致行生日这一天,是要留给他太太的。去年如是,今年如是,将来也如是。 “曼之,你觉得自己幸福吗?”朱玛雅问。 于曼之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 “怎会不知道?你有一个会和你结婚的男朋友啊。” “可是,他并不在我身边——” “是的。他就在我身边。除了每年这一天和每次见面看着他回家的那一瞬间,我都是幸福的。” “你用什么来爱冯致行?” 朱玛雅挨在椅子上,微笑着说:“我用四十七公斤来爱他。” “四十七公斤?” “四十七公斤是我的体重。我的眼、耳、口、鼻、四肢、血肉和骨头加起来,这就是我的四十七公斤。我用我整个人来爱他。” “那就是了。我跟你不一样。我发觉,我是用意志来爱着乐生。我知道我要爱他,我答应过会等他。” “爱,也是一种意志。” “是的,但用意志去爱,又是另一回事。一段爱情,不应该是建筑在意志之上的。我宁愿它是建筑在遗憾之上。我不是用意志去爱一个人。我的意志叫我不要去爱他,可是我却身不由已。” 她猛然想起那天跟李维扬打棒球的情景。她击出很漂亮的一球,兴奋得在草地上乱跑,最后,停在他跟前,喘着大气。 他凝望着她,她也望着他。他们有七天没见面了。刚过去的星期天,她因为妒忌他把雏菊送给罗贝利,所以赌气说没空不去打球了。从那天到今天,七日的思念和等待,折磨着这两个人,同时又把他们推向对方。 他向她伸出的双手,忽然又互相紧扣起来,连续跟她说了四次“恭喜”,他的表情很诙谐。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虽然他努力表现得极其自然,可是,她知道他本来是想抱她的。 那一瞬间,她竟然觉得万分失望。 横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七天的思念和等待,而是七年的遗憾。她已经有一个七年的男朋友了。 因为没有被他抱而感到失望,已经是对乐生的背叛了。日复一日,她把自己的感情压抑下去。她用她整个人的意志去爱乐生。她不知道她的意志什么时候会崩溃。 朱玛雅拿起面前的酒杯,泪眼汪汪的说: “祝我爱的人今天生日快乐!” 她把杯子里的葡萄酒喝光,又说:“我真的想知道他今天在哪里庆祝生日。” “知道了又怎样?” “知道了他在哪一家餐厅庆祝生日的话,我会躲在餐厅外面,从门缝里偷偷的祝福他。也许,还会为他唱一支生日歌。”她惨然地笑笑。 “你恨他吗?” “当然了!”她点了点头笑着说:“我爱到有点恨他!” 两个人格格的大笑起来。 “但是我真的喜欢跟他做爱啊!”朱玛雅脸上带着微笑说,“男人在情妇的床上是特别卖力的。” 于曼之哈哈的大笑。 “我是说真的!”朱玛雅醉醺醺的说,“他会尝试各种极其困难的姿势来满足我,又会跟我说许多悄悄话。我常常故意的咬他,在他身上留下齿痕。我是真的恨他,恨他带给我的痛苦。愈是恨他,我愈想把他吞进肚子里,永远藏在我的子宫里面,不许其他女人碰他。没有恨的性,是无法登峰造极的。” 于曼之笑了很久很久,说: “我还是头一次听到有人用‘登峰造极’来形容自己的性生活!对不起,真的很好笑!” “没关系!”朱玛雅用手支着头,喝了一口酒,说:“没有恨的爱,是很难想像的。” 凌晨十二点半,餐厅打烊了。于曼之准备结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把钱包遗留在油画店里。送了朱玛雅回家之后,她去油画店拿钱包。 当她推门进去油画店时,她看到小花园里面有光。她觉得奇怪,这么晚了,有谁会在这里?她走近花园,看见林约民坐在那张长条木椅子上,挺着八个月大的肚子的罗贝利坐在林约民的膝盖上。她一条手臂勾住他的脖子,另一条手臂像钟摆一样,快乐地摇摆,他们像一双幸福的情人,在月光下面谈心。 罗贝利首先看到了她,连忙尴尬地站起来。林约民也立刻端端正正的坐着。 “对不起!我回来拿钱包。”她尴尬得不敢多留片刻,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找到钱包之后,匆匆离开油画店。 接着的那几天,她和罗贝利就当作没事发生那样。面对这么尴尬的处境,当作没事发生,大概是最好的方法了。 又过了几天,货车把一批油画送来。她、罗贝利和杜玫丽三个人花了大半天在整理那些画。傍晚时分,杜玫丽先下班了,剩下她们两个。 “贝利,你先回去休息吧,这里交给我好了。”她说。 “没关系,我一点也不觉得累。”罗贝利拉了一把椅子坐下来,望着正蹲在地上整理油画的于曼之,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差劲?” “嗯?”于曼之转过身子去望着罗贝利。 “背着丈夫跟另一个男人愉情——” “不,我没有这样想。” “为什么?你不觉得像我这种人,真是很不堪吗?” “贝利,你的人很好。”于曼之由衷的说。的确,她并没有觉得罗贝利差劲。她只是想不通,她和韩格立那么恩爱,为什么还能够容得下另一个男人? “以前,我并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两个人,现在我才开始相信。”罗贝利说。 “你两个都爱?” “是的。” “为什么可以?我不认为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两个人。” “在他们两个面前,我是两个不同的人。跟韩格立一起,我是被照顾的,就像父亲和女儿那样。跟林约民一起的时候,我们常常吵嘴,但很快又和好。我们像兄妹那样。” “你有想过跟林约民一起吗?” 罗贝利摇摇头说:“他已经结婚了。” “那么,你们——”于曼之望了望罗贝利的肚子。 “哦——”罗贝利摸着自己的大肚子,笑笑说:“是韩格立的。”顿了顿,她又说:“即使林约民没有结婚,我想,我也不会为他离婚。” “为什么?” “他是个没有计划的人,粗心大意,不会照顾自己,更不会照顾别人。他太孩子气了。孩子气是可爱的,却也令人担心。我常常怀疑他能不能永远照顾我和爱我。他好像什么也不担心。他也许不需倚靠些什么,但我必须倚靠些什么。他是一个好情人和好朋友,却不是一个好丈夫。我丈夫是个可以令我完全放心的人。” “你爱他们的程度,难道是一样深的吗?总会有一点分别吧?” “有时候我会想,也许我是三个人之中最自私的,我最爱的是我自己。”罗贝利搬来一张矮一点的凳,把腿搁在上面。她想按摩一下那双因怀孕而浮肿的腿肚,可是,那个大肚子把她顶住。 “我来帮你。”于曼之替她按摩。 “谢谢你。” “我三年前认识林约民。那个时候,我已经三十三岁了。如同所有过了三十岁的女人一样,我开始怕老。跟林约民一起,也许是我要证实一下自己的魅力吧。有一个条件很好的男人喜欢我,那就证明我还是有吸引力的。”她苦笑了一下,为自己的自私而笑。 “到了现在,我已经分不清楚我是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还是真的爱着他。或者是两者都有吧。当你也过了三十岁,你便会明白我的心情。” “你还相信爱情吗?” “当然相信。” “既然那么爱一个人,为什么又可以背叛他?” “背叛他,也是因为另一段爱情。” “你有内疚吗?” “我每天都在自责之中度过。”罗贝利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说:“我一直不想要小孩子。一天,韩格立在家里那张沙发上睡着了。我坐在他身边,静静的望着他。 他睡得很甜。比起我们认识的时候,他老了一点,岁月是无情的,他会一天比一天年老。那一瞬间,我决定要为他生一个孩子。” “假如韩格立知道了你和林约民的事,他会怎样?” “他也许不会跟我离婚,但他一定不会再像现在那么爱我了。没有了他的爱,日子简直难以想像。”她微笑叹息。 这不是很矛盾吗?她既然那么害怕失去韩格立的爱,却仍然去冒险。也许,她害怕老去,比害怕失去丈夫的爱更为严重。她同时扮演着女儿、妹妹和情人的角色,也即将扮演母亲的角色。她一人分演四角,只因害怕青春消逝。 “真的可以爱两个人吗?”她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同等分量地爱两个人。 “当然可以,因为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人。”罗贝利说。 她同时爱着他们。他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男人,假使两个人加起来,便是最完美的;遗憾的是,他们是两个人。她摘取他们最完美的部分来爱。这样的爱情,是最幸福圆满的。 肚里的孩子不停踢她,罗贝利痛不得已,只好站起来走走。 于曼之把最后一幅油画从木箱里拿出来。她拆开包着油画的那一张纸,看到了整幅画。 “这幅画好漂亮!”她想起了一个人。 “是的,好漂亮。”罗贝利站在她身后说。 “李维扬该来看看这幅画。”她在心里沉吟。 第二天,于曼之打了一通电话给李维扬,问他可不可以来油画店一趟。他在电话那一头欣然答应,但表示可能要晚一点来,因为他今天有很多工作要做。 “没关系,我等你。”她说。 傍晚时分,杜玫丽先下班了。罗贝利也走了。她一个人,坐在后面的小花园里。今天下午的天气很热,到了晚上,又变得凉快了。一轮皓月悬挂在清空上。 波士顿的月色大概也是如此吧? 她已经记不起那里的天空是什么颜色的了。她曾经多么渴望看到波士顿的天空。如今却记不起那种蓝色是哪一种蓝。 几天之前,她打电话给谢乐生,告诉他,她这个暑假不能过去他那边。 “为什么?”他有点儿不高兴。 “老板娘要生孩子,我走不开。” 她希望他会说: “那么我回来吧!” 可是,他并没有这样说。 大家在电话里沉默了片刻之后,她终于问: “你可以回来吗?” “不行。这个暑假我要跟教授一起工作。在众多学生之中,他只挑选了几个,我是其中一个,而且是唯一的中国人。这个机会我不能放弃。他是很有名气的教授。”他说。 “我知道了。”她失望的说。 “油画店的工作,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是的,对我很重要。” “你最近好像变了。” “我没有。” “自从换了工作后,你跟以前有点不一样。” “只是现在的工作比以前更忙罢了。” “真的吗?” “是的。你也要努力读书。” “你会等我吗?” “我不是正在等你吗?” 放下话筒之后,她沉默了很久,也许他说得对,她变了一点点。他何尝不是也变了一点。两个人生活的空间不同,成长的步伐也有了分别,甚至于每一句说话的意思,互相都有所不一样了。 李维扬在晚一点的时候来到油书店。于曼之坐在花园里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看到他,微笑说: “你来了,你看看。” 她转过脸去,看着前面。 昨天那幅油画就搁在她面前的一把椅子上。 “这是不是就是你想要的面包店?”她问。 画里有一片星空,星空下,是一家面包店。面包店就在两条人行道的交汇处。差不多是关店的时候了,玻璃柜里,星星点点的,剩下几个面包。一个性感丰润的女店员悠闲地坐在柜台那里,手托着头,像在做梦。面包店外面,有几个看来是赶着回家的路人,这些人有男有女,也有带着小孩子的老人。最奇怪的,是有一个圆圆扁扁的白面包飘浮在半空,就在这些人的头顶上。 “比我梦想中的那一家漂亮许多了。”他在她身边坐下来。 “这幅画是昨天送来的。” “是什么人画的?” “一个未成名的匈牙利画家。” “我特别欣赏那个性感的女店员。”他开玩笑。 她格格的笑起来:“那个面包为什么会悬在半空?” “大抵是从面包店偷走出来的。”他笑笑说。 “为什么要偷走?” “因为呆在面包店里太寂寞了,所以想出去。” “你仍然认为爱情是很短暂的吗?”因为,她的信念有点动摇了。 “你仍然认为爱情并不短暂?” 她很用力的点头,流下了一滴眼泪。她努力使自己确信,爱情并不短暂。 “你为什么哭?”他看到她那一滴眼泪了。 “我没有。”她愈想掩饰,愈哭得厉害。 “还说没有?”他望着她。 “对不起——”她一边狼狈地用手抹眼泪一边说。 “是不是跟男朋友吵架了。”他关心地问。 她摇了摇头。 “那是不是挂念着他?” 她更用力地摇头。 她不是挂念乐生,相反的,她害怕自己不再像从前那么挂念他。她曾经是那么的爱他,可是,他们之间的距离好像愈来愈远,大家要走的路也好像不一样了。过去的快乐已然模糊,她用回忆来支撑一段日渐荒凉和苍白的感情。 “那为什么哭?”他问。 “只是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场。”她用手捧着头呜咽。 他伸出手去拍拍她的头,摸摸她的头发。 “你头顶也有一个面包。”他说。 “胡说!” “真的。不相信的话,你抬头看看。” 她泪眼汪汪的抬起头,果然看到一个芝麻面包在头项,是他用手拿着的。 “你为什么会有面包?” “今天上班时买的,是我的早餐。忙了一整天,根本没时间吃。”他从旁边的公事包里掏出一个放着面包的纸袋,说:“这里还有一个,你要不要吃?” “对不起,不知道你还没有吃饭。冰箱里有水果沙拉,你要不要?” “快点拿来,我快饿死了。” 她站起来,去拿水果沙拉。 “别躲起来哭。”他说。 “不会了!”她抹干眼泪。 她发现冰箱里除了水果沙拉之外,还有一瓶白葡萄酒。 她们坐在月光下吃面包和喝酒,彼此的肩膀碰到对方的肩膀。大家都不敢再靠一点,她舍不得移开一点。他们像一对纯真的朋友那样,用不着说些什么,也不必说些什么。这一刻,没有任何一种语言比他们的身体语言更意味深长。 “我要缺席两次棒球练习。”他说。 “为什么?” “明天大清早要去北京公干。” “是这样——”失望的语调。 她不舍得他走,如同这一刻她不舍得晚餐要吃完,他的肩膀要离开她的肩膀,他的手,也要离开她的头发。她生命中的男人,总是要和她别离。 “我十天之后就回来。”他说。 她笑了笑。他根本没有必要告诉她,但他还是告诉了她。她望了望他,又望了望他的膝盖。她突然很想坐到他的膝盖上。就只是坐在他的膝盖上,没有其他任何的要求。她在想,世上有没有一种爱情,是介乎最好的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她可以完全的信赖他和靠着他。这种爱情是一辈子的,比情人更长久,比夫妻更思爱。他们变成了彼此心灵和血肉的一部分,永远相思。 白色的月光流泻在他两个膝盖上。有一天,她会坐到他的膝盖上去,而他也不会觉得突兀。她会靠着他的胸膛,而他会抱着她,恒久思念。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他走了,她才知道,十天比她想像中要漫长很多。躺在床上睡觉的时候,她的四肢不知道该怎样放。无论怎样放,脑海里总是想着他。她换了许多个姿势,企图找出一个不想他的姿势,最后还是失败了。 一天,她在书店里接到他打来的一通电话。她用力地握着话筒,重新尝到了久违了的恋爱滋味。 “你不是在北京吗?” “是的,我现在在万里长城。”他在电话那一头愉快的说。 “长城?” “是的。你听得清楚吗?” “听得很清楚。你为什么会在长城?” “这里的朋友带我来游览。你有没有来过长城?” “没有。” “你该来看看,这里的风景很漂亮。” “真的?” “将来有机会我陪你游一次长城。” “好的。” “好了,我的朋友在前面等我,我要挂线了。” 她放下话筒,心里激荡良久。他在长城想起她,也许还牵挂着她。她何尝不是想念着他呢? 可是,她的想念,充满罪恶。 那样想念一个人,不是已经在背叛乐生吗?她对他有道义和责任。她知道他对她忠心耿耿,而她想着另一个男人,这样不是太无情吗? 然而,她难道没有想念一个人的权利吗?她难道没有快乐的权利吗?她把身体留给乐生,把思念留给另一个男人。也许有一天,她会坐在他的膝盖上,她会和他手牵着手在长城上漫步。她和他之间,无可奈何地有着痛苦的距离。他们认识得太迟了。 后来,当朱玛雅约她出去聊天,她叫朱玛雅在“胖天使”酒吧等她。当他不在身边,她想去一个他常去的地方。 “我们昨天吵架了。”朱玛雅说。 “为什么?” “他下星期要和他太太,他的岳丈、岳母,还有和他爸爸妈妈一起去日本旅行。”朱玛雅的声音有点震颤。 她想不到怎样安慰她。 “他们是一家人。”朱玛雅悲哀的说。 “是的。” “而我只是他的情人,一个和他上床的女人。” “他是爱你的。” “家人和情人是不同的。情人的关系是多么的脆弱,随时都会完。有时候,我宁愿我是他的一个亲人,是妹妹或者表妹。那么,我可以一辈子也见到他。” “但是你不能碰他啊!所以,还是做他的情人最好。” 朱玛雅苦涩地笑了。她不像于曼之,她是个不容易哭的人。有时候,她宁愿自己脆弱一点,那么,冯致行会觉得她比他太太更需要他。 她很想离开他,可是,她知道自己做不到。当他从日本回来,她又会原谅他。 当他吻她,抱她,用他那双温暖的手抚摸她,她便会心软。每一次吵架之后,他们也用性爱言归于好。 于曼之走到那台点唱机前面,投进一个硬币。那支歌在空气里飘荡: 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你相信有超乎肉体的男女之爱吗?”她问朱玛雅。 “天方夜谭。”朱玛雅笑笑说。 “不可以用接吻来分离吗?” 朱玛雅挨着那台点唱机说: “最好是用做爱来分离吧!” “那个时候,会不会因为太悲伤而无法做?”她说。 两个人互相望了对方一眼哈哈的笑了起来。 那支犹唱着用接吻来分离的歌,会不会是一个过分纯真的理想? 从“胖天使”酒吧回来的那天晚上,她发了一场高烧。到了第二天早上,她发现身上出现了一些一双一对的红疹。 医生说她出麻疹。她的脸孔、脖子和四肢,都布满了红疹。她老是觉得,这些疹子是因为思念和内疚而暴发的。到底是思念还是内疚?也许两样都有吧! 她不能去上班,以免把麻疹传染给罗贝利和她肚里的孩子。她天天在被窝里昏昏沉沉的睡。她曾经以为自己早已因为这三年的单身生活而变得坚强,可是,生病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脆弱。 她孤单地和那些红疹作战。她没有告诉家人,免得他们为她担心。朱玛雅原来没有长过德国麻疹,所以她不能来,她会被传染的。 谢乐生打电话回来的时候,她尽量把病情说得轻微一点,只是说自己出了一些红疹和有点发烧。他是不会为她的一场麻疹而回来的,那又何必把实情告诉他?她需要一个怀抱的时候,他那个怀抱太遥远了。 出麻疹的第三天,她接到李维扬打来的电话。他刚刚从北京回来。他在电话那一头愉悦的问她要不要出来吃饭。她刚刚吃了药,迷迷糊糊的说: “我不行。我出麻疹。” “我来看看你。”他的声音里充满关切之情。 “不要。我会把麻疹传染给你的。” “我已经出过麻疹了。” 来到的时候。他看到她满面红疹,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他伸手去摸摸她滚烫的额头,她正在发烧。她望着他,那把在长城上的声音,忽尔在她心里回响。所有思念都涌上眼睛了。 他问: “是不是很辛苦?” 她微笑颔首。 他望着她。他在长城上曾经那样逼切地想念她。可惜,他总是记得,她已经有一个相恋七年的男朋友了。他不该让自己掉进这种漩涡之中。 他的手离开了她的额头,用一种好朋友的语气问她: “你吃了东西没有?” 她摇了摇头。 他走到厨房,用自己带来的东西煮了一碗青菜鱼片米粉给她。 “想不到你会煮东西。”她把那碗米粉吃光。 “除了米粉之外,我还会煮很多东西。”他笑笑说。 “真的吗?”她软瘫在沙发上。 “明天你想吃些什么?” “明天你还会来吗?” “当然了。我会天天来,直到你的病好了。” “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她把头搁在抱枕上。 他正想回答,她已经说: “你对所有朋友都好。” 她微笑望着他,把两只脚搁在沙发的扶手上。她还在发烧,她的脸正在发烫。她的眼睑已经不听使唤的垂下来了。 当她午夜在沙发上醒来的时候,她看到自己身上盖着被子。李维扬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离开了。一种暖昧的幸福降临在她身上。她知道他对她特别的好,她只是故意说“你对所有朋友都好”,她是在撒娇。唯有在病中,她才会那样向他撒娇。也唯有在病中,她才可以那么任性,以别人女朋友的身份向另一个男人撒娇。她好想听到,又怕听到他说: “我对你是特别的好。” 以后的每一天晚上,他都来煮东西给她吃。那个晚上,她的烧已经退了。她挨在沙发上,他坐在她脚边。 “你相信三个人的爱情吗?”她问。 他摇了摇头。 “为什么?” “世上所有的一切,都请求平衡。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人。” “是吗?”她的声音里有点悲哀。 “我们有一双眼睛、一双耳朵、一双手、一双脚、两边肺、两个肾、两排牙齿。我们身上的器官,不是一个,便是一双。人的身体,便是一个小世界。从我们出生那天开始,已经注定了。” 她想起罗贝利,于是她说: “有些人的确可以同时爱着两个人。” “是的,但到了最后,他必须选择一个。你可以爱两个人,但你只能够和其中一个人生活。” 我们的身体有百分之七十是水分,地球上有百分之七十是海洋。人的身体跟整个世界何其巧合?这也许不是巧合,而是秩序。上帝造人的时候,在他身上造了一双一对的器官。一个人也只能跟一个人厮守终生。有什么真理比这个真理更甜蜜而又更无奈? 她明白了。她微笑着用身上的一张被子把自己包裹起来,回避了他的目光,沉沉地睡去。半夜醒来的时候,她看到他还是坐在她脚边,就在她伸手可及之处。他的头枕在沙发的靠背上睡着了。经过了多少时间,他们用这个方式睡在一起。她是如此亲近地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这一切又偏偏如此坦然自若。 他说,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 她是知道的。每个人都曾经梦想一个崇高的爱情。她何尝不是这样梦想?世上或许有一种关系,是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的,是凌驾肉体之上的。她合上眼睛,安然地睡着。一支温柔的安眠曲从他身上飘到她心里。 当她再次醒来,他已经不在她脚边了。那微小的失望使她在很久很久之后才能够再次睡着。 她身上的麻疹已经退了。这天晚上,她把头发梳得贴贴服服,穿上一条白色的裙子,坐在家里等他。当他来到的时候,她问: “今天出去吃饭可以吗?” “当然可以。”他微笑说。 她像一只刚从笼子里飞出来的小鸟,逼切地要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 他们吃了一顿丰富的晚餐。然后她提议去跳舞。她爸爸和妈妈很爱跳舞。童年时候,他们常常带着她一起到夜总会吃饭和跳舞。舞池上飘着一双双的舞伴,她的父母也在其中。她是最小的一个。她一个人,任意地摔出左手,然后又摔出右手。自由自在的跳舞。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这些回忆,穿过多少岁月在回响。她已经二十六岁了。 二十五岁和二十六岁只是相隔一年,却有着很大分别。二十五岁以前,有些事情她是不会认真地去想的,譬如结婚,譬如将来,譬如青春的短暂。到了二十六岁,她忽然想到这一切。女人的二十五岁,毕竟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这天晚上,舞池上有一个中年女人,她的舞姿像一条正在吐信的大蟒蛇那样。她比她身边所有年轻的女子更狂热地扭动身体。愈是这样,偏偏愈是让人觉得她在加倍努力地挽回消逝的青春。狂欢热舞的日子,不会太长久了。 “你怕不怕老?”她提高嗓门问李维扬。 “我还没去到怕老的年纪。”他凑近她耳边说。 “男人什么时候才会怕老?” “当他爱上一个比他年轻很多的女孩子。”他笑笑说,然后又问她:“女人呢?女人什么时候开始怕老?” “十八岁之后,每年都怕。”她在嘈吵的音乐声中喊着说。 离开了舞场,他在昏昏夜色中送她回家。天空上有一轮白晃晃的月光。她记得在油画店后花园的那个晚上,不也是有一个这样的月光吗?同样的月光,像一盏还没关掉的灯,一盏夜室里温柔的灯。他们开始沉默地走着,她的心怦怦的跳。他们的身躯是如此接近,他就在她左边。她故意把皮包从右手换到左手里。现在,她的左手拿着皮包,隔开了两个人的身体。她不让他有机会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不让自己有机会让他拖着。她知道,那将是一只无法拒绝的手。 她努力的不让自己去思想,后来,她还是想起了一支儿时唱过的歌,那是一支关于生日的歌。她问他: “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我不知道。”他耸耸肩膀。 “你有没有听过一首童谣?里面说,星期一出生的孩子,相貌很不错。星期二出生的孩子,充满喜乐。星期三出生的孩子,有较多的忧伤。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星期五出生的孩子,懂得爱和付出。星期六出生的孩子,要很努力的谋生。星期天出生的孩子,正直而有智慧,善良又快乐。” 他笑了:“那我不是星期天出生便是星期一出生的了。” “真的吗?”她朝他笑了笑。 “那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星期四——” “星期四,星期四是——”他一时间记不起所有的歌词。 她重复一遍:“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这句话刚刚说了出口,她忽然醒觉,那不是说她自己吗?离开她出生之地很远的地方,不正是美国吗?那支儿时唱过的歌原来很准的。人生漫漫长途,终有落脚之地。她会和乐生在波士顿重聚。有一天,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她要跟眼前这个男人永远分离。她的心没有再怦怦的跳,而是换过了一种悲凉的调子。她低着头,把皮包从左手换到右手,让自己的左手空出来。 她抬起眼睛望着他,他也正望着她。他们听到彼此沉重的呼吸声。人生不可避免的别离和遗憾,把她推向了他。他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拖着她的右手,把她拉到怀里,久久地吻她。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的肩膀变软了。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犹豫和伤感,所有尘世里的希望和失望,都融化在他温柔的气息之中。她沉缅在他的爱里。她像一片云回到了湖里,随着水漂流。 夜色飘荡之中,她心里换过一种甜蜜的拍子。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在舞池里快乐地跳着自己的舞步,既天真又老成。从小女孩到一个成年的女人,经过了多少岁月,仿如昨日。人生是如许短暂,她不想有遗憾。人在青春岁月里,总会任性地做一些不顾后果的事情,也许是故意的。 她把这一个吻,珍珍重重放在她青春的回忆里。当她老了,她会用来回味。 天上那盏白晃晃的灯仍然照亮着她和他的头顶。她想起了她一直幻想的那个崇高的爱情,那种超乎肉欲的男女之爱。她开始有点动摇了。 当他着她回家,她腼腼地跟他说再见。他踏着轻快的步子没入夜色之中。 当电话铃响起,她飞快的去拿起话筒,满以为可以再次听到他的声音。当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时,她有点儿失望。她为什么会失望呢,七年以来,她从没有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失望,只是无数次因为听不到他的声音而失望。 “这么晚了,你去了哪里,我打过电话来好几次了。”谢乐生说。 “我跟朱玛雅一起。她跟冯致行吵架了,心情不好。”她随即撒了一个谎。 他似乎一点也没有怀疑。 “你等一等。”他放下话筒走开。 “什么事?”她听不到他的声音。 然后,一支深情而哀伤的歌透过话筒,从远方飘过来,是用电子琴弹奏的。她记起他早些时候买了一个电子琴。她握着话筒,倾听着他为她弹的歌。 一支久已遗忘的歌萤绕在她心头。 几年前,她和乐生逛唱片店的时候,买了一张钢琴曲的唱片,里面有一支歌。名叫《乘着歌声的翅膀》。这支歌是孟德尔颂在一八三四年作的一支曲,由钢琴大师李斯特改编。歌词是德国浪漫派诗人海涅的一首诗: 乘着歌声的翅膀, 我要带你飞上天, 飞向那可爱的地方。 在幽静明澈的月光下, 花园中开满玫瑰。 那儿莲花朵朵, 期待他们的朋友。 在隐僻的棕榈树下, 让我们共享爱情的宁静, 梦到上帝保佑我们。 在平安中不再醒来—— 这支歌唤回了她所有的感觉,她握着话筒的手悲伤地支着桌子。 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 “我刚刚学会弹这支歌,你是第一个听众。” 她被那支歌打动,也被那支歌责备。 “我很想念你。”他说。 她握着话筒的手在微微颤抖。 他这一句话,为什么不早点说?他的电话为什么不早一点打来? “我也想念你。”她不知道她是真的想念他,还是因为害怕被他怀疑。 “吻你——”他在电话那一头吻她。 “吻你——”她回应了他的吻。 挂上电话之后,她的脑海一片空白,良久才回复了感觉。为什么她竟然忘记了有一个人在远方想念她和爱她呢?七年来,他们有过许多甜蜜的回忆。他刚刚离开的那一段日子,她曾经每夜光着身子睡觉,想像他就在身边。她曾是如此爱他。一切一切,重演如昨。她有点恼恨自己,为什么她的记性那么坏,竟然爱上另一个人,不会有另外一个七年了,为时未晚。 她不是用意志来爱乐生,她是真的爱他。那里才是她的故土。 为什么她在这刻才猛然醒觉?他爱她如此之深,她却辜负他,而且在今天晚上,第一次向他撒谎。 为时未晚。 接着的那几天,她刻意回避李维扬。她狠心地拒绝了他提出的约会。当她听到电话那一头他那把失望的声音时,她只是以沉默来回应他,直到他主动说再见,她才挂上电话。 那天晚上,油画店的人都下班了。她一个人坐在后花园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回避他,却无法回避不去想那个吻,也回避不了思念他。 她记得大概在她十二岁那一年,她在一家百货公司的橱窗里看到一条很漂亮的裙子。她很喜欢那条裙子,可是她没有钱买。于是,每天下课之后,她都跑到那家百货公司看一看橱窗里的那条裙子,她希望有一天能拥有它。不知道过了多少日子,有一天,当她再去到那家百货公司,橱窗里的裙子已经不见了。售货员说,那条裙子刚刚卖出去了。她踏着失望的步子离开。 那条裙子到底是什么模样的,她后来已经完全记不起了。喜欢的东西,不一定能够拥有;而所有的回忆,有天都会变得模糊,譬如她和李维扬这一段短暂的时光。 谁叫他出现得太迟呢?她只好忍心地回避他。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当她偶尔抬起头来,她发现李维扬就站在花园外面。 “对不起,门没有锁上,所以我进来了。是不是吓了你一跳?” “哦,没有。”她腼腼地说。 他在那张长条木椅子的另一端坐下来。 “你刚刚下班吗?”她微笑问他。 “是的。”他点了点头。 沉默了一阵之后,他又问: “你没事吧?” “没有。”她低下头说。 在花园里那支昏黄的灯下,他们各自占据着椅子的一端,低着头,望着自己的影子,以此来度过那段尴尬的沉默。 在同一张椅子上,他们曾是如此亲近,现在又被隔开了。 她忽然觉得自己对他太残忍了一点。他毕竟是她最好的朋友。他没有冒犯她。 没有做错任何事,她对他的感情,岂是一种施舍?为什么她要那样弃绝他呢? “对不起——”她抱歉地说。 “我明白的。”他抬头看了看她,苦涩地笑。 在那短暂的目光相遇之中,她看到了谅解和明白。她是多么不愿意和他隔绝。 到了星期天,她准备出发去海边的公园。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每个星期天下午三点钟,在那里打棒球。这个约会,从来不需要在事前再确定一次。可是,这一天,她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来。他还愿意看见她吗? 她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情赴约,直到看见他如常在公园的石阶上等她,她才放下心头大石。 这一天,他们像往常一样,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他们躺在草地上,看着夕阳西沉。他们聊到很多话题,只是大家都有意地不去触及彼此的内心深处。 那个地方暂时还太脆弱了。 那天晚上,离开油画店之后,李维杨一个人,踏着沮丧的步子回家。刚才,当她跟他说“对不起”这三个字的时候,他难受得好想立刻找一个地方躲起来。他抬起头,望着她。她那张脸看上去令人痛苦的美丽。他明白与谅解,她不能为他敞开心扉。就在不久之前,在他往北京工作的前一天,他们坐在同一张椅子上,肩膀贴着肩膀,大腿贴着大腿。他们在月色下聊天、喝酒、吃面包、看油画。他依然陶醉在那段幸福的时光里,倏忽间却要醒来。他从没试过如此隔绝和难堪。 在她出麻疹的那段日子,其中一天晚上,他们坐在那张沙发上聊天,她挨在一边,他就坐在她脚边。她问他是否相信有三个人的爱情。他回答,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他为自己所说的话而伤感。三个人的爱情,不能永恒。 他在沙发上睡着了,当他醒来的时候,他发现她其中一只脚无意间搁在他的膝盖上。她沉沉地睡着。他的手轻轻的放在她的脚背上,好使她那只脚能够稳固地搁在他的膝盖上。他觉得自己有点儿卑鄙,趁她熟睡的时候,竟然把手放在她的脚上。可是,他没有别的办法,她醒着的时候,他没有勇气。 他看着她那张脸,脸上的疹子丝毫无损她的可爱。他其至有些感谢那些疹子。没有那些疹子,他不会和她这么接近。他为她拨开耳边的头发,小心翼翼,生怕弄醒她。他静静倾听着她的鼻息,痴痴地看着她那张脸。他不是说过要把对她的爱藏得深些不至于让自己太难受的吗?他全然失败了。他多么希望她能被他所爱。他好想吻她,但他不会那么卑鄙。 如果她忽然张开眼睛看到他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看到他的手放在她的脚背上,他将不知道如何自处。他怕得到她,又怕失掉她。他是如此不堪地爱着她。 他终于明白被酒保所爱的那个女孩的心情了。她怀着罪疚爱着一个没出息的男人。她好像有得选择而其实没得选择。 他把她的脚轻轻的移开,站起来,把她身上那张滑到腰间的被子拉到她的肩膀。他再看了她一眼,悄悄的离开。 带着那段心荡神驰的秘密时光,他踏上回家的路。清晨的雾水,点点滴滴,落在他的肩膀上。他走得更轻更快,满载着幸福的爱情。 几天之后,她脸上的麻疹全部退了。她嚷着要他带她出去吃饭和跳舞。他乐意让那段心荡神驰的时光延续下去。 送她回家的路上,夜色昏昏。 她说:“这么晚了——” 他愉快地说:“还早呢——”他还想陪她跳几支舞。 他和她战战兢兢地走着,他预感到那个时刻将要降临,没有办法回避。她是星期四出生的,当她忧郁的提到这天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很远。那一瞬间,不舍的感觉是那样强烈,他抓住她两条手臂,把她抱入怀里,激动地吮吸她的舌头和嘴唇。那段心荡神驰的时光,再次幸福地降临在他身上。假使分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他愿意用他的爱把她包裹起来,使她不至于太孤单。 一路上,他紧紧握着她的手,那是一只他期待已久的手。他从没试过和她这么接近。这一时刻,好像是理所当然,又曾经遥不可及。长久的暖昧终于变得踏实。 道别的时候,他腼腼地跟她微笑。她也向他微笑,她的手轻轻的一挥,傻气而动人。 怀着恋爱的激情,他躺在床上,回忆这天晚上跟她一起的每一个细节直到晨光曦微。他满心欢喜的打电话给她,好想听听她的声音,电话那一头,她的声音却在一夜之间变得冷漠而陌生。接着的好几天,她刻意地回避他。他的心很乱。她是在生他的气,责怪他破坏他们之间这段纯真的友谊,还是她根本没有爱上他? 他感到自己被她弃绝。他对她的爱,变成他加诸自己的折磨。他痛苦地想念着她。那天晚上,他特地跑到油画店看看她在不在。假如她在的话,他可以只是在门外看看她。 油画店的灯亮着,他不舍得只是在门外看看她。他推门进去,看到她坐在后花园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那张脸,苍白而失落。当她说“对不起”的时候,他明白她的意思是“可不可以当作没事发生?”,那一刻,所有凄然的感觉都涌上心头。 他离开油画店,漫无目的地在路上走。他在路上遇到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看上去有三十几岁,头发有点白,有个明显的小肚子。男人热情的叫他: “李维扬,你认得我吗?” 他搜索枯肠,完全想不起这个男人是谁。 “我是你中一班的同学施正贤!”男人说。 他完全记不起他有一个这么老的同学。 为什么一个人在心情糟透的时候,总会在路上遇到一些他自己也记不起的旧同学或旧朋友?他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好想尽快把他打发。 “碰到你真好。”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元钞票塞到他手上,如释重负的说:“我欠你的一百元,终于可以还给你了。” 他莫名其妙,问他:“你什么时候欠我一百元?” “那时我没钱买冬季校服,这一百元是你借给我的。我一直希望有机会还给你。” 他是借钱出去的人,他反而忘了这件事,但欠他钱的人,却一直牢记着,希望有一天可以把这个微不足道的数目还给他。他对自己刚才脸上那副不耐烦的神色很后悔和抱歉。他问男人: “你还好吗?” 男人说:“我开了三家面包店,生意还不错。你有时间找我出来聊天。”男人掏出一张名片给他。临走的时候,男人又重复一遍:“终于可以还给你了。” 他忽然醒悟,一个人自以为刻骨铭心的回忆。别人也许早已经忘记了。 为了她的快乐,他会努力去忘记。即使他不忘记她,她也会忘记他。 星期天的下午,他在海边的公园等她。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他不知道她这天会不会来,他战战兢兢的坐在石阶上等她。她来了,他努力装着若无其事,可是,他却心不在焉。他还是那样喜欢她,那样无助。也许,他应该离她远一点,唯有这样,他才可以拯救自己。 为了离她远一点,他拿了十一天的假期到台北。这是他仅有的假期。他在台北有一些朋友,他可以找他们聊天喝酒,甚至只是胡扯。他想用一个短暂的假期来抚平一个伤口。他不一定可以忘记她,但是他或者可以忘记那些痛楚。这段短暂的爱情也许就如身上暴发的一场麻疹,很快便会消逝。 临走前的一天,他打电话给她,装着很期待这个假期似的,告诉她: “终于可以放假了!有没有什么东西想我带回来给你?” 她想了想,问:“你会去逛书店吗?” “我会的。” “可以替我买一本书吗?” “什么书?” “你觉得好看的,便带一本给我。” “好的。” “玩得开心点。”她甜甜的说。 这一次通话,仿佛是道别。为了挽回一点自尊,他不得已向她告别。 可惜,他本来想复元,却病得更重。在台北的日子,他睡着时、醒着时、被朋友簇拥时,也想着她。他一直用坚强的外壳来保卫自己脆弱的心灵,这个女人随便伸出一个小指头,就戳中他这个要害。他终于明白他为什么爱上她了,只有她可以使他坦然地面对自己的脆弱。这一度是他藏得最深的东西。 在他内心最深处,向来有一个密封的盒子,从不为任何人打开。盒子上,也许有一个比匙孔还要小的隐闭的洞,她却不知怎地化成一条小虫,从那个洞爬了进去,并且在盒子里住了下来。 他可以忘记一段短暂的爱情,却不可能忘记一个寄居在他柔软的心脏里的女人。 有些爱情只是幻像,我们以为自己不能离开那个人,后来却发现,要离开他。 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困难。要忘记他,也几乎不需要花什么功夫。 有些爱情却不是幻像,我们以为自己可以忘记那个人,因为爱情发生的时间只是那么短暂。然而,我们后来却发现,要忘记他,比想像中困难许多。 当于曼之接到李维扬的电话说要去台北的时候,她心里突然很想念他。 她知道。他要用短暂的别离来忘记她,他并不是真的要放假。他在电话那一头那把轻松愉快的声音,听起来总是有点不自然。 她不可能不接受一个男人的爱,却要他永远守护在她身边。她问他可不可以带一本书回来给她。什么书也好,那将是告别的礼物。 他走了,那份依依不舍的感觉却是如此强烈。她以为她对他的爱只是幻像,原来她太低估这种爱了。 那天早上,她离家上班。外面下着雨,她手里拿着一把伞,跟路上那些粗鲁的行人碰碰撞撞。他忽尔在她心里飘荡,台北是不是也在下雨?他好吗?他会不会已经成功地把她忘记了?想到将要失去他,她的步子愈来愈伤感,头顶上的雨伞也愈来愈低。 这几天,油画店里只剩下她和杜玫丽。罗贝利遵照医生的吩咐在家里待产,韩格立也回家去了。她常常望着街外,期待李维扬在那里出现。 “曼之!曼之!” 杜玫丽重复叫了她一遍,才把她从沉思凝想中唤醒。 “什么事?” “我可以跟你讲心事吗?” 她看到杜玫丽的眼睛是潮湿的。 “当然可以。”她说。 “我和男朋友分手了。” “巨蟹座的那个?” 杜玫丽点了点头。 “你不是说巨蟹座的男孩子和你最合得来的吗?” “本来是的。”杜玫丽抹抹眼泪说:“他昨天说,他发觉他不爱我了。” 她想起杜玫丽也曾经说过,罗贝利和韩格立的星座很相配,会白头到老。杜玫丽并没有全对,也不是全错。也许,白头到老的条件,并不包括双方的忠诚。 “我真的很想念他。”杜玫丽说着说着哭了起来,泪着眼睛说:“你了解思念的滋味吗?” 她笑了,这一刻,还有谁比她更了解思念的滋味? 为了安慰杜玫丽,她带她去“胖天使”喝酒。也许,她自己想去才是真的。她想去怀念那里的气息。她想去点唱,去听那支歌。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想把那个吻变成终结,却无奈地发现,那个吻永远不可能是终结。它是开始。 接着的那几天,她也和杜玫丽一起在“胖天使”里悄磨夜晚。杜玫丽自从在头一天晚上显露了她测星座的本领之后便大受欢迎。酒吧里每个人都找她测星座,连顾安平也不例外。杜玫丽现在一点也不寂寞。 这天晚上,是李维扬离开的第十一天,他应该在今天回来。他会不会已经回来了。她很想念他,可是,知道他要回来了,她心里却战战兢兢。 也许,他已经用十一天的时间把她忘记了。她曾经幻想的那种感情,那种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的感情,原来是不存在的。两者之间,只能选择其一。为了不要触及那个伤口,好朋友又会渐渐变成朋友。 电话铃响起,电话那一头,传来李维扬的声音。 “我回来了。”他说。 她笑了:“好玩吗?” “还不错。这么吵的,你在哪里?” “‘胖天使’。” “‘胖天使’?” “杜玫丽失恋,我陪她喝酒。”她望望那边厢被一群对自己命运好奇的人包围着的杜玫丽,笑笑跟李维扬说:“不过,我想她现在不需要我了。” 她紧紧握着话筒,很想说: “我想见你。” 但她没有勇气说出来。 彼此沉默了片刻之复,他说: “我带了一本书给你。” “是吗?是什么书?” “你会在‘胖天使’待多久?”他战战兢兢的问。 “我还会再待一会儿。”这等于说,她想见他。 “那我现在拿来给你。” “好的,我等你。” 她想见他,他也想见她。他和她都庆幸有一本书作为见面的籍口。那不是告别的礼物,那是重聚的礼物。 她跑到酒吧外面,她想在那里等他。她希望重聚的那一刻只有她和他。在那个粉红色灯箱招牌旁边,她像等待一个情人那样等他。 他远远的跑来,手里拿着一本书。 “对不起,我等不到计程车。”他气喘咻咻的说。 她望着他,一点也没有怪责他的意思。 他还是那个样子,他的眼睛还是像从前一样微笑。看到她的时候,他依然是满心欢喜的。所有思念都忽然涌上眼睛。她露出微笑,等待他开口说些什么。 他看到她站在这里,以为她要走了。他尴尬的问: “你是不是要走?” “不是的。”她连忙否认。 “给你的。”他把书递给她。那本书用一张蓝色的纸包裹着。 她正要拆开来看,他连忙说: “你回家再慢慢看。” “是什么书这样神秘?” “你回家看看便知道。” “那我现在回家。” 他笑了:“我送你。” 他们又再次踏在那条路上。 夜色飘荡之中,他又回来她身边了。他本来想离她远一点,看到她,他才发现,他多么不希望离她太远。 她是寄居在他最柔软的心脏里的那条小虫。为什么是她,而不是另外一个女人呢?假如是一个没有男朋友的女人,一切便会简单得多。也许,他根本没得选择。 那条虫可以选择心脏,心脏却不可以选择让哪一条虫寄居。 “你恨不恨我?”她突然问他。 “我为什么会恨你?”他爱她还来不及呢。 “我不知道。”她望着他,摇了摇头。 “永远不会的。”他的手放在她温热的脸上。 她的头悲哀地枕在他手上。 “没事的。”他安慰她。“现在什么事也没发生。” “会不会是因为我怕老?” “嗯?” “因为怕老,所以想被多一个男人爱着。或者,我根本就想被两个男人疼爱。有时候,我更会想,我是不是想证明一下自己的吸引力?” “那你得到什么结论?” 她久久地凝视着他,说:“以上的那些答案,好像都不是。” “那是什么?” 她苦笑:“因为你是那一页日记里面的你。” 在认识他之前,她便首先遇到了日记里的那个他。那一页日记是在五年前写的,她仿佛在五年前已经跟他相遇过。她对他的感情,不是在见面之后发生的,而是在见面之前。因为这样,才会难以割舍。 她笑笑:“我偷看了那一页日记,所以受到惩罚。” “你把我当作是惩罚吗?”他笑着抗议。 她轻轻打了他的头一下,说: “不是惩罚又是什么?” 他拉着她的手说:“难道不是赏赐吗?” “惩罚”这个词语,在她心中,并没有任何负面的意思。相反,它是属于爱情的。男女之间,往往不是赏赐便是惩罚。你感激上帝让你遇到这个人,同时,你又会怀疑上帝是派这个人来惩罚你的。为什么只有他可以让你快乐,也给你痛苦,为什么任性的你偏偏愿意为他改变?为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你,却偏偏怕他? 同一个人,既是赏赐,也是惩罚。 上帝让她遇到李维扬,是赏赐。要他这么迟才出现,是惩罚。 你不能只要赏赐,而不要惩罚。 我们本来是雌雄同体的,漫漫人生,我们重遇自己的另一半。那个追寻和重遇的过程,充满了赏赐和惩罚。一段只有赏赐而没有惩罚的爱情,是不完美的。 他搂抱着她。他们好像两头别后重逢的小水獭那样,用鼻子为对方擦鼻子,用自己的面颊去抚慰对方的面颊。 他们曾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不去爱上对方。 共产党有一句名言是“歼灭敌人于萌芽时期”,在敌人还没壮大之前,你就毁灭他。人们也想“歼灭爱情于萌牙时期”,这样的话,便不会有痛苦。可惜,爱情比敌人更难歼灭。我们能够对敌人狠心,却往往没有办法对爱情狠心。 她以为为时未晚,原来已经晚了。 他们两张脸都湿透了。两只小水獭幸福地互相撞了对方的额头一下。明天的事,明天再算吧! ------------------ 小草扫校||中国读书网独家推出||http://www.cnread.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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