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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警世钟


  偷情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它纯粹是个祸因。

                 ——(古罗马)普劳图斯

  血染的婚外情

  “爸爸,我非常地想念您,希望你以后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来,我和妈妈吃苦也等着您回来,您永远是我心目中的好爸爸。”

  这是一个十四岁少年写给已被捕入狱的父亲的话,在少年纯洁的心灵里,父亲也许永远都不能与凶手划等号,然而,他的父亲李建,在一场婚外恋中致死人命,此时正在大墙内流着忏悔的泪。

  翻开李建一案的卷宗,人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他走向犯罪的每一个脚印。四年前的春天,山东烟台市某酿酒厂保卫科来了一位年轻的女内勤王云,时任酒厂保卫科科长的李建对这位小他十岁的女下属倍加关心和呵护,两人关系很快发展得格外密切。到了8月份,保卫科全体职工在饭店聚餐,席间李建喝醉了,被送回厂保卫科值班室。一同回去的王云打来一盆水,帮躺在床上的李建擦脸解酒,并坐在床边陪李。夜已深,酒劲猛,李建最终失去了理智……一夜偷欢,难分难舍。从此以后,不是李建值夜班时王云到值班室,就是王云丈夫上夜班时李建去她家,两人隔三差五没间断过幽会,畸形的婚外恋情也越来越深。

  转眼到了1996年春,有关李建和王云的风言风语已传遍全厂。也许是人言可畏,王云首先提出:“咱俩都离了吧,长期这样下去不好。”她希望李建能娶她。而李建是个鱼与熊掌都要的主儿,他考虑到儿子都十几岁了,他和王云又在同一个厂上班,所以很干脆地说:“咱俩就这样多好。”可王云不答应。1997年下半年,酒厂分房前,王云又一次威胁李建:“你最好在分房之前离婚,如果不离,我就用硫酸烧你儿子的脸,或者干脆死到你家里。”李建则一边继续保持与王云的不正当关系,一边始终未答应离婚。

  李建的自私激怒了王云,但她又拿他没有办法。不久,李建一家搬进了新房。自从搬进新房后,李建的妻子余凤就不断接到骚扰电话,接二连三地受到莫名其妙的侮辱,内心十分焦虑不安。这还不算,司法机关和余凤所在单位还收到反映余凤有经济问题、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举报信。1997年12月,有关部门着手调查余凤,使余凤精神受到刺激,留下一封血书,离家出走,幸亏在外遇到一位老乡,才安全回家。

  在外流浪近一个月的余凤回来后,继续收到骚扰电话。

  1998年1月23日,天下着大雪,呼啸的北风裹挟着雪花,让人觉得分外寒冷。晚上8时许,王云将李建约出来,她想在春节前说服李建离婚。但她万万没有料到,死神正一步步向她靠近。10时许,两人走到城郊菜地里,王云告诉李建匿名电话和举报信都是她干的,并再次逼李离婚。李建听后十分生气,两人发生争执,在风雪中厮打起来。体力上不占上风的王云猛然用力咬住了李建的左手无名指,李建疼痛难忍,用脚猛踢王云的胸部,指望她能松口。也许王云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凝聚在牙齿上了,不但没有松口,反而咬李建手指骨头“咔嚓”作响。李建拿起一块砖头,又朝王云头上打击。王云终于松口了,但鲜血已染红了她身后的雪地……一段孽债就这样残忍地清偿了。王云为此付出了年轻的生命,李建也将以自由甚至生命作押,他们的亲人和家庭则因此蒙受巨大的痛苦。那些拿婚姻感情当儿戏,视婚外恋、婚外情为时髦,或正在观望、思付“哪一个更圆,哪一个更亮”的人们,难道不应该从李建的身上吸取教训吗?

  当爱已成往事

  夕阳西沉,夜幕又蒙住了大地的眼睛。一位浓妆艳抹的少妇,坐着一辆三轮车,在“板儿爷”的吆喝下匆匆地来到百乐门舞厅,寻找着复仇的目标。

  她叫秋南香,今年28岁,川东山城红永机械厂工人。1985年秋南香高考落榜,进厂当上了一名车工。1988年5月1日经人介绍与本厂供销科有“白马王子”之称的苏某结了婚。1989年3月秋雨香生下一个女孩,成了三口之家,一家人小日子过得甜甜蜜蜜。

  1990年初秋南香的丈夫苏某当上了供销科长,苏在频繁的业务往来中认识了某公司的一位女采购员。开始苏某将那位年轻漂亮的女采购员带到家中作客,秋南香为了支持丈夫的工作,还以礼相待,虽有几分醋意,但也不以为然。后来,秋南香偶然发现丈夫和那位女采购员在河边的小花园里“亲热”,才如梦初醒,一气之下同丈夫分了手。

  秋南香离婚后,本想再找一个如意郎君,但事情并不像她所想象的那么容易。于是,一团仇恨的火焰在她心中燃烧起来。秋南香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一种报复男人、破坏他人家庭的邪恶念头在她心中萌发。

  1992年初,秋南香开始寻找报复的目标,同年4月,她在舞厅与某局干部李某搭上后,秋便天天晚上邀请李某到舞厅跳舞,向李某频频发起攻击。李某在秋南香的诱惑下很快就陷入了圈套,他俩成了一对野鸳鸯。

  1992年8月,李某怕自己的丑事暴露后受处分,不得不和自己有着15年感情的妻子分道杨镳,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被拆散了。正当李某怀着满心的希望,准备与秋南香结婚时,谁知秋却给李某写了这样一封信:“老李:你们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今天你为我能和你的老婆离婚,明天你也可以为别的女人和我离婚,我压根儿就没打算嫁给你……”秋南香为了满足她那报复男人的病态心理,于1993年5月在舞厅又结识了一位包工头,当她得知对方有一个40多岁的胖老婆后,决心再次下手。

  包工头在秋南香的诱惑下,在两人相识的第7天便败在了她的石榴裙下。秋南香见包工头深深地坠入了自己编织的情网,就娇滴滴地找到他说:“我再不想偷偷摸摸地当你的情妇了,你尽快和你的胖婆娘离婚,我要堂堂正正地做你的老婆。

  不然,我们就断绝关系。”包工头见年轻漂亮的秋南香甘愿做自己的老婆,心里就像喝了蜜一样甜滋滋的,于是他设计和自己的老婆离了婚。这位老板拿到了离婚证后,便把自己存在银行的6万元钱取出,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又花了2万元把房子装饰得堂堂皇皇,准备与秋来香“花好月圆”。秋南香见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又故伎重演,给包工头留下一封信,便与他不辞而别。可怜包工头陷入秋南香的柔情中不能自拔,再想到自己为娶秋南香把私房钱花得一干二净,结果落得个鸡飞蛋打一场空,一气之下得了精神分裂症,至今流浪街头。

  1995年6月,秋南香又把目标落在了一位风度翩翩的男士冯某身上。冯某的妻子是现役军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一次冯某邀请秋南香到家作客,秋偶然发现冯某妻子从部队写给冯某的信:“我的‘白马王子’,你好!

  冯某向妻子提出离婚,谁知冯妻不仅不同意离婚,反而到法院告发了秋南香妨害军人婚姻家庭的犯罪事实。(原《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996年4月16日,一副冰凉的手铐戴在了秋南香的手上。

  秋南香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当自己的婚姻遭到他人妨害时,便以赌气的办法解决,自己陷入痛苦和绝望之中后,又把怨和恨强加于无辜,使自己步入犯罪泥潭的结局让人感到可悲。然而,她那“报复”行为能够轻而易举地在有的人身上屡次获得成功,却是值得人们去深思的。

  “不再结婚”埋祸根

  1996年1月31日上午,随着一声沉闷的枪响,曾任昆明市某区委信访办公室主任的李月芳,带着她的罪恶与悔恨走完46载人生之路,进入了地狱。

  正义的枪声画出了一个巨大的人生问号。

  1975年,在陆军58医院工作,年仅25岁的李月芳经人介绍认识了军医盛某,两人一见倾心,互生爱慕,进而结为伉俪。婚后一年,喜得一子。李月芳的幸福家庭,常令同事朋友羡慕不已。

  1988年,李月芳夫妇相继复员转业,李月芳分配到区委工作,丈夫盛某分配到省卫生厅工作。按理,夫妇俩各自的工作环境、住房条件、经济收入等都不赖,儿子又聪明好学,然而,夫妻俩却常为一些枝节小事横生端疑,互相猜忌,发生纷争,互不相让,进而进入“战争状态”。

  夫妻感情一旦有了裂痕,就难以弥合。丈夫盛某主动提出离婚,但为了不影响即将参加高考的儿子的学业,双方都将就着过了一段日子……1994年7月儿子顺利考入某大学中文系就读。接踵而来的又是住房制度的改革,按房改的有关精神,夫妻两处占房的,只能选择一处购房,享受一次优惠购房权,多余的房子应退还单位。为此,丈夫盛某借机再次提出离婚。起初,李月芳坚决不同意。丈夫盛某却百般开导说:“如果现在不离婚,就要交出一套房子。而离了婚,既可以购买两套房子,将来不用为儿子的住房发愁,复婚也是可能的。”

  就这样,李月芳在丈夫的劝导下,虽有些不情愿,但为了儿子、房子,两人达成离婚协议。在办理正式离婚手续前,为了使今后复婚有望,李月芳硬要求盛某写下“不再与别人结婚”的书面保证后,才放心地了却了离婚手续。随之,双方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也因此而解除。然而,被李月芳紧攥在手中、视为维系和恢复婚姻关系保护神的那“一纸字据”,为后来悲剧的发生种下了祸根。

  协议离婚后的李月芳、盛某两人如愿以偿,各自在单位优惠购买了房子。李月芳盼望着有机会与盛某复婚。而离婚后的盛某却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李月芳曾几次向她提出复婚请求,盛某表示拒绝,使得李月芳无比懊恼,心理天平渐渐地处于失衡状态。

  一次偶然的机会,原来与李月芳在58医院一个科室工作的杨琳,已调入43医院工作。因评定职称,需撰写论文,则请朋友带领,到省卫生厅找以前认识、但来往不多的盛某借阅有关资料。久未见面,自然要问及各自的家事。闲谈中,双方了解到各自均已离异。一段时间的接触后,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

  当李月芳得知与盛某在一起的女人,竟是自己旧日的同事杨琳时,心里泛起一股不可名状的感觉。涌过一阵酸涩后,继之而来的就是那狂风暴雨般的疯狂与妒嫉。本来就已失衡的心理,彻底地倾斜了!崩溃了!

  正如李月芳本人向法庭陈述的那样:“盛某找谁都行,就是不能找杨琳。”此时的李月芳仍可悲地捏着那“一纸字据”去质问盛某,为何“不与别人结婚”的保证不作数?!双方发生争执,撕扯过程中李月芳扭伤了脚,住进了某中医院。住院期间,盛去医院给李月芳端水送饭,只想缓和气氛,使李月芳狂躁的情绪趋于稳定。而李月芳还执拗地认为盛某已回心转意,复婚有望。虽躺在病床上仍念念不忘,再次向盛某提出复婚。盛某此时下了决心,鼓足勇气告诉李月芳说:“我和杨琳婚事已定,准备五一节结婚。”再次拒绝了李月芳复婚的请求。李月芳听罢,捶胸顿足,歇斯底里地对着盛某吼叫起来。

  这种情感的疯狂颠簸并未持续太久,李月芳在短时间内就归于异常的平静。一个罪恶折念头,在她心中悄然萌发。她想,是该结束这场无奈的情感纠葛的时候了。

  1995年3月9日晚,派出所值班室的电话铃声骤然响了起来。值班警察拿起话筒。从电话里传出一个急促的声音;“我是43医院保卫科,这里发生杀人案了!请你们快来人!”

  公安干警火速赶到发案现场—43医院宿舍106幢407室,杨琳的家里。受害者是杨琳与丈夫离异后,独自一人抚养长大的、年仅12岁的儿子黄俊华。这个乳名叫“华华”的孩子,此时,正可怜地躺在43医院急救中心的手术台上,手术正在紧张地进行着。谁是凶手?就是她——李芳。

  3月7日上午,李月芳又一次打电话给盛某,再次提出商谈复婚事宜。盛某因次日要出差而再次婉言拒绝了李月芳。李月芳此时对复婚已彻底绝望了。复婚的无望,更加剧了她对杨琳的仇视,那罪恶的念头再次悄悄地浮上心头。

  3月8日,盛某离开昆明出差到外地。

  3月9日下午5点左右,杨琳正在给病人量血压,同事告知有她的电话;当她拿起话筒询问对方是准时,电话却突然神秘地挂断了。

  晚一7点5O分左右,杨琳如往常一样,正在客厅看电视,儿子华华在旁边摆弄着收录机。门外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华华随口问道:“是谁?”

  “你妈妈的同事。”一个女人的声音回答道。

  当华华打开门时,门口站着的正是李月芳。只见她右手放在衣袋内,左手顺便将门关上,径直走进客厅,坐在沙发上。

  杨琳见是李月芳,心里微微一怔,心想,前几天来闹事,这次又来干什么?

  只听李月芳冷笑着质问道:“你们蜜月度回来了,玩得还高兴嘛?”言语中透着一股逼人的寒气。

  “我和盛某都是离了婚的自由人,与你没关系。”杨琳表情不悦,极为冷淡地回敬道。

  “狗吃馒头,心中有数。”李月芳发狂地吼道。

  杨琳见状也大声嚷道:“这是我的家。你出去。”

  儿子华华护卫着妈妈,对李月芳说道:“别影响我,我要做作业,我们家不欢迎你。”

  “你们有家,我的家在哪里呢?”李月芳的脑袋里只闪着这个念头。她再也听不进杨琳母子说什么。

  只见她一直放在衣袋里的右手终于抽了出来,手里握着的是她出门时就准备好的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儿子华华见状心里害怕极了,口里喊着“不要杀我妈妈”,上前欲夺李月芳手里的刀。只听见“哎呀”一声,那寒光闪闪的匕首已刺进了这个年仅12岁孩子的左胸间,孩子那殷红、殷红的鲜血顿时染红了李月芳的黑色圆点风衣。

  3月10日凌晨,华华因肝脏左叶被刺穿,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李月芳,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月芳杀人案随着正义的枪声已经了结,但这个案例却久久难以使人平静下来。她之所以从一个女信访干部沦为一个杀人犯,究其原因:性格的孤僻、内向,使得她一步步地走向自私、狭隘直至偏激的情感地带。而强烈的、疯狂的、被扭曲的情感占有欲,是她杀人悲剧产生的心理起因;为购房而草率结束的婚姻,并未真正结束;相反,“不再结婚”的字据却是这出杀人悲剧发生的诱因;而作为一个干部,对法律常识的愚昧无知,法制观念的淡薄,是这场悲剧发生的主要根源。李月芳将自己美好人生推向悲剧性结局的最终原因也在于此。

  变相“纳妾”管窥

  几番风雨、几多拼搏后,一批弄潮儿似梦非梦地步入了一掷千金的“大款”阶层。面对那令人眼花缭乱的巨额财富,有人为社会做了许多善事,有人把它当作追求新起点的基石。但也有人信奉金钱万能,寻求所谓“够本”的超级享乐。“大款”纳妾现象,竟成为一些人引以为耀、津津乐道的时髦话题,使得不少人对“开放、搞活”产生了观念上的误区。

  周厂长乐认干女儿

  年届半百,矮胖得有点夸张的周厂长不光给人一种慈善的印象,而且凭着苦心经营多年的服装、建材生意,大大地发了,成为县城屈指可数的百万富翁、优秀企业家。不少官员还私下找上门,希望能将儿女安插进他的企业,可周厂长都是嘴上敷衍而已。尤其近两年,企业挂上了“中外合资”的牌子,上门求他的人更是趋之若骛。

  萍是周厂长认下的第一位干女儿,年方十九,生得花容月貌、鲜艳欲滴。她被安排在厂部办公室任打字员。周厂长对萍十分“疼爱”,常带她逛美食中心、进卡拉OK舞厅,并馈赠服装、首饰等礼品,令萍“干爸真好!干爸好潇洒噢!”夸个不停。如此久了,周厂长由刚开始的爱抚干女儿的脸蛋、小手,渐渐延伸到脖颈向下的各个部位,而萍也只是象征性地推搡一下之后,便顺水推舟。这所谓的“父女”在宾馆的席梦思上、在公园的僻静草坪上、在厂部办公室的小天地里,干出了一幕幕与身份极不相符的风流韵事来。萍付出青春,周厂长付出报酬,彼此各有所得,心照不宣。此后,萍还热心地将几个要好的小姐妹介绍给周厂长作“义女”。人们在惊诧于周厂长‘哪来这么多干女儿”时,最终都明白了其中奥妙,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管得着吗?难怪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干亲上门,不是要钱就是想人。

  孙经理好聘女秘书

  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孙经理生得风流惆傥,三十有六,风度翩翩,平时不苟言笑,办事认真,绝非那种沉腼于儿女情长的公子哥,否则,就没有他今天如日中天的事业。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正人君子”,却因涉嫌一起经济案件而爆出纳有4名小妾的特大新闻来!

  3年前,孙经理面向杜会公开招聘两名女秘书,要求未婚、身材品貌俱佳,重工作能力而不唯文凭,待遇自然相当丰厚。最终确定芳和琳入眩芳作为外事公关秘书,每当孙经理出差她都任紧随其后,照顾得相当周到。一次出差到广州羊城,他们一起下榻在梦匠宾馆,谈妥生意回到住处,已是深夜11点多钟,两人睡意全无。窗外大街夜色阑珊,音乐缠绵,他们呷着咖啡,海阔大空地由“业务单位老板活脱脱一个老色鬼”到“香港性解放多令人神往”,一直聊到墙上的时钟敲响了一点整,他们不由打住话题,相互凝视,四目中进发出如饥似渴功光芒,终于“烈火点燃了干柴”。

  孙经理回公司不到10天,又占有了琳。那天傍晚;他叫住在要下班的琳,在经理室里,将琳用两天时间写就的一份工作计划扔在桌上,大声道:“你看看,这计划写的像什么?”

  原本对孙就敬畏几分的琳,立时低着头连大气也不敢喘一下。

  琳的软弱令孙暗暗窃喜,接着缓和了一下口气与琳谈自己事业的不易,谈自己严厉实际上是更负责的爱,直说得琳感激涕零,泪流满面。夜色悄悄袭来,室内光线十分黯淡,孙经理说:“好啦,这份计划我留着自己写,不过现在我需要你配合我做一件事……”声音有点变调,口气却不容置疑,未等琳反应过来,他就如饿狼扑食般地将琳按倒在沙发上……第二天,孙经理即宣布琳荣升为公司人事部副主任。在经历了这场人生裂变后,琳自觉无法保全自己,为了在与日俱增的竞争中保持优势,立于不败,她索性泰然处之,心安理得地成为孙的又一“地下情妇”。

  短短3年,孙经理先后聘用轮换了6位女秘书,除有两位不听使唤而被辞外,其余4位均得以提拔或晋升几级工资。只有她们,才知道这令人羡慕的光环背后,是在雨滴血的青春作赌注!

  夏科长“四海”能逢源

  某矿山设备厂供销科夏科长,尚未到而立之年,就已腰缠20万元存款,他家那别墅式的楼房在苏北小镇如鹤立鸡群。

  夏科长常年在外单枪匹马跑业务,钱不愁花,愁的是缺少女人为他抚去旅途疲劳。1990年春,夏出差来到四川的业务单位某煤矿,黄矿长十分欣赏夏的精明,意欲将小女儿许配于他。而夏对韵味十足、杏眼勾魂的黄小姐早就垂涎三尺,只是碍于其父而不敢下手。如今肥肉上嘴,岂有不尝之理?

  财色双收的夏科长在经历了这一场如梦般的奇遇后,“大彻大悟”,先后在广东、湖南、贵州、吉林等几个城市,与6名未婚女性或建立恋爱关系,或干脆另筑新窝同居一起。他像“走马灯”似地周旋于这些无知的女性之间。所到之处,都有一个温馨的“家”,一个爱意浓浓、风味各异的“娇妻”作伴。他从不向这此女人透露半点有关自己的直实情况,现实的就是付给“小妾”们的开销费用。夏科长唯一害怕的就是黄小姐,她不仅对他的身份、住址了如指掌,且步步紧逼,令他难以招架。夏想一走了之,可黄矿长却将夏的一笔5万多元的货款勒住迟迟不发出,急得更像热锅上的蚂蚁。终于,黄多方打听到夏的有关情况,了解到他不但已有妻室而且还有一个7岁的儿子。至此,夏为了免吃官司,忍痛抛出两万元才算暂时了结,但黄矿长声言,将保留起诉夏的权利。

  “大款”私下纳妾现象是封建残渣的重新泛起,是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的表露,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畸型产物,它似洪水怪兽,向我们这个文明国度多年来的“一夫一妻”制发出了狼嚎般的挑衅,只有大家共筑铁壁,运用道德和法律的武器,群起而攻之,才能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保障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同步发展。

              (本章案例均选自《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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