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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这样就对了

  如果要我描绘出一个我理想中的“家”,它的气氛必然很像“蝙蝠侠”电影里的蝙蝠洞。
  它必须在杂乱的大都会中。是的,我非常喜欢隐于市的感觉。一打开门,走进街头,就可以看见红男绿女的浮世绘。关起门来,就剩下我自得其乐。
  就剩下我,一个安于寂静的我。藏在一个可以嗅到所有讯息的地方,却有权接受及拒绝所有讯息的我。高兴出现时才出现,像蝙蝠侠。
  因为这种很自私的癖好,所以我在家不接任何电话。
  电话是备急用的,非到SOS不使用。
  我还需要安静而广大的空间,各种科技化用品。最好还有一个不跟我住在一起的管家。因为我满孤僻,但我也很懒,不太愿意洗衣擦地板,有时心血来潮做家事,副作用也使我感觉得不偿失,比如:为了烫衣服却在左腕烫出三公分长的疤,煎牛排时差点把自己的指头炸熟,擦窗户时险些把自己丢出窗外,因为专心写稿而忘了正在放洗澡水,第二天醒来才发现客厅灯火一夜通明……
  最近我才搬进一个离我的理想并不远的家。
  从来我就不是个“不食人间烟火型”的作家,在我的书中,我一直强调现实很重要、钱很重要。因为理想是要靠一步一步踩在现实的阶梯上达成,而有足够的钱才可以不让现实限制你的自由。不可否认,充分的金饯才足以让人拥有一个理想的壳,一个“家”的硬体条件。
  我离所谓的家很遥远,但是我已有一个满理想的“蝙蝠洞”。
  我的家,每间房间都有两面采光,可以邀请阳光与风进来,总共有四房一厅,空间还算充足。虽然偶有朋友来访时会问:“你一个人住?不害怕?不寂寞?要这么多房间来养蚊子?”可是我觉得四个房间刚刚好,喜欢活在都市中,但我却是个不喜欢都市计划的人,我的生存方式顶浪费都市空间。
  我只在上班时间接听电话,回家仿佛走入与世隔绝的桃花源,我喜欢倒挂在沙发上看书,让乔治·温斯顿的音乐当背景音乐,完全不说话。
  好心的妈妈桑每星期来一次,帮我擦地板及维持窗明几净。
  家具不多,装饰很少,满屋子都是书。前几个月小偷侵入本栋大楼(目前我还没有高科技组合的电脑智慧门,真遗憾),整个屋子翻得乱七八糟,就是没有遗失任何东西,因为房子里完全没有任何值钱的金银财宝。我想他离开时一定很沮丧,只有自认倒媚埋怨道:“这穷鬼住这么大房子干吗?”
  老实说,从我付得起这样的“家”,我才有“这样就对了”的感觉。
  有些人适合群居,爱享天伦之乐,爱门庭若市,但我确实适合当作家——没事就坐在家,独居是我安全感的来源。
  生活在都会中,我可以接收人们的声音,但在独占性的家中,我才能听见自己心中的声音。
  可以沉思、可以冥想、可以听见自己心中的声音,对我很重要,那属于我生存的自由权。
  终于我恍然大悟,感觉“这样就对了”,那表示:That's my way!
  “我的家庭真可爱,幸福美满又安康。”小时候,当这样的音乐从老风琴的音箱中咿咿呀呀的挤出来,全班同学以充满感动的声音唱出和谐的音调时,我心底的那根弦,总是会发出一种尴尬的声音。为什么?当时我不知道。
  十四岁,我离家到了台北,开始一段冗长的宿舍生涯。小小的房间、双人铁床、苍白冷清的日光灯、沉重的功课,仅容转身的沐浴间。使我多年来都梦到自已被囚禁在小小格子中,动弹不得。
  我想,我“挣扎”了很久才明白,我对人生的期望和对家的期望,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督不一样。原来我不爱群居,也不爱以“密切往来”、前胸贴后背的方式表达关心。
  现在这样就对了。
   
灵感不是天打雷劈

  灵感哪里来?这是我最常被问到的问题。
  古今中外,文学家、艺术家似乎都被归类为散漫过一生的类型,说好听点是浪漫、是随性,说难听点是疯狂。你的脑海中可能立即会飘过一些代表性的例子:比如李白喝酒一斗诗百篇,还不是落魄一生,糊里糊涂抓月而死;梵谷割下自己的耳朵也没人要,死前几乎一幅画也没卖出去,自己贫病一身,徒然肥了后代收藏家……
  这些“天才”,听起来似乎没有什么“生涯智慧”。以上赫赫有名的例子似乎告诉我们,在艺术文学上有成就的人,被所谓“缪思女神”钟爱的人,都是远离现实的虚妄之徒。人们也总以为,创作者靠的是灵感。有灵感,下笔如泉涌;没灵感,江郎才尽,坐以待疯狂。
  而灵感又是什么呢?它似乎又被形容成和幽灵一样的东西,来无影,去无踪,天生天成,像天打雷劈——照中国古人的说法,如果你妈生你之前梦见仙人赐彩笔,你就会理所当然成为文学泰斗。
  像杜甫那种讲究“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诗人,很容易就被凡人看作“没什么了不起”的酸学究,讲出这么苦兮兮的话,就不是天才。
  中国人尊天才若神明,“没天才”在多年之后的现代还是被当作自暴自弃、打退堂鼓的好借口。
  我们实在应该来看看外国的“天才”作家是怎么变成万人传颂一时的“天才”的。在浪漫的表皮下,不少大作家可还真是工于心计。从功成名就的文学作家和失败潦倒的作家身上,我们都可以看出一些有趣的通则。

  有些人的成功是因为找到好配偶

  美国有一本著名的生涯定位畅销书,叫做《马上成功》,作者是著名的行销策略学家赖兹和屈特,他们致力宣扬“成功的关键,在于骑上一匹好马”(英文书名:Horse Sense:The Key to Success Is Finding a Horse toRide)他们分析各大老板的成功秘诀,将各种“马”(马=机会)的成功机会作一排比,到底还是发现了一个令大多数人跺脚的事实:找到好配偶,你有二分之一的成功机率,仅次于生于豪富之家。他们举的例子是国家地理杂志的总裁格罗斯维诺(Gibert Grosvenor),他固然非常优秀,使该杂志订户从不到一千增为两百万埯,但最重要的是,他娶了原总裁的女儿,才有握住大权的机会。
  “攀龙附凤”的成功法则不只是企业界才运用,从文学家轶事看来,因好配偶而有成名机会的也不少。
  写《最后一课》的法国名作家都德,就是靠好妻子成名的范例。他的妻子茱丽叶文学造诣甚高,但一结婚后就竭力帮助丈夫写作,都德的成就和美满的婚姻完全分不开,他曾说:“假如没有我的妻子,我一定会因任性而疏忽于写作……我作品的每一页她都细心斟酌、修改过。”的确,他在婚前只写了一些动人的小故事,婚后才有大部头著作出现。写《环游世界八十天》的科幻作家凡尔纳在三十五岁前还常遭退稿,每次拿到退稿,他都发誓不写,想把稿件扔进壁炉,还好他的妻子每次都会阻止他:“亲爱的,不要灰心,再试一次!”后来他交上好运,部部畅销,被译为各种文字,至今魅力不减。《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作者劳伦斯,笔下任性又浪漫的女子处处有妻子芙丽黛的影子,如果他的文学是烈火,那么她就是干柴。萧伯纳中年娶了富婆夏绿蒂,才得以安心创作,在她细心且严格呵护他的起居之下,他虽常抱怨失去自由,但也活到九十四岁名利双收……成为英国仅次于莎士比亚的名剧作家。玛丽·雪莱因为嫁了雪莱,跟丈夫打赌才写出《科学怪人》。维音尼亚·吴尔芙如无丈夫辅助,可能只会住进精神病院……这些都是找到好配偶的例子。

  化危机为转机

  德国文学家歌德是一个永远在谈恋爱的男人,虽然他每次爱到最高潮时,常自己从女人身边逃走,但一爱上不能爱上的人,他竟也会绝望得想自杀。歌德二十三岁时爱上朋友的未婚妻夏绿蒂,不被接纳就算了,夏绿蒂还把歌德的求爱,原原本本说给未婚夫听。挨了一记闷拳的歌德在听到夏绿蒂举行婚礼后,竟想以利刃了却残生,到底还是没勇气死,只好用四个星期的时间,一古脑儿把这个悲哀的爱情故事写成《少年维特的烦恼》,让小说中的维特替他自杀,结果这部小说却在欧洲掀起了维特热,青少年们争相穿着蓝上衣,黄背心、马裤加马靴的维特装,甚至有人模仿维特为情自尽,连不可一世的拿破仑也把此书读了七遍。歌德因此一举成名,三十岁就当上贵族,一生殊荣享尽。
  另一个少年得志的作家小仲马,也是化悲剧为人生转机的最佳范例,他爱上妓女,父亲大仲马坚决反对,把他送往西班牙,等他回来时,意中人已因肺病复发而死。为了纪念这段纯挚的爱情,二十四岁的他写出了脍炙人口的《茶花女》,从此奠定名剧作家及小说家的江山。此外,《唐吉诃德》也是断臂的塞万提斯在狱中苦写而成的。
  近年来最会利用厄运的作家,首推朗·科维克(Ron Kovic),他打完越战回美国时,是坐在轮椅上的残障者,然后他选择以抗议越战重新展开人生,他写的自传《七月四日诞生》经导演奥利佛·史东搬上银幕,立即成为成功的影片。

  你不必太早放弃自己

  巨作《战争与和平》的作者托尔斯泰念大学时,因成绩太差而被退学,老师认为他既无头脑,又缺乏学习意愿;美国剧作家田纳西·威廉斯的剧作过去连参加大学班际比赛都落选;理查·巴哈据说曾找过十八家出版商发行他的《天地一沙鸥》,全吃了闭门羹。
  一九七○年出版,五年内美国一地的销售量就已经超过七万册。
  不必太早放弃,在应用创意的各行各业都有“反败为胜”的例子,比如创立迪土尼乐园的华德·迪士尼在报社工作时曾以“缺乏创意”被开除;歌剧演员卡罗素的老师曾说他嗓子奇破不能唱歌;雕塑家罗丹考艺术学院考了三次还落榜,他的父亲还曾骂他是白痴。

  众人不看好,你还是得坚持

  你有权利走自己的路,但是每一条路都靠长久的努力,如果坚持得够久,你不一定会失败。左拉经常失业,必须靠捉麻雀和捡人家丢掉的鱼头鱼尾充饥,但仍不放弃任何跟人聊天、观察社会的机会,勤于观察和思考使他完成六百多万字的巨著。福楼拜的一生,有二十多年的时间夜以继日地在书房里写作,五年才出一本书,他一点也不相信灵感,坚持“天才即耐心”——在别人看来,这种苦行僧的写作方式看来毫不天才,但他用耐心磨出自己的天才。其他如杰克·伦敦、莫泊桑、狄更斯都是一生从不倦勤的苦写者。
  我一直很喜欢诗人惠特曼的说法。有人问他,怎样才可以成为诗人,他答道:如果每天早上你一起床就想到要写诗,你就会成为诗人!“永续经营”的企业精神,引用在创造性事业中,似乎也可如此类椎。“天才”只是写作历程中第一股推动力,持久的人才能创造文学的奇迹;不相信灵感的“天才”所在多有!
   
乡愿之旅

  久未返乡,忽然发现小镇上竟然也有屈臣氏。我如同进大观园的刘姥姥,大声惊呼,这里“文明”多了。
  同行的朋友用“少大惊小怪”的眼睛瞪着我:“你没看过屈臣氏,不可能吧!现在台湾除了山里的猴子之外,都知道……”
  “哇,还有麦当劳,嘿,转角那边,有家7-ELEVEN便利商店!”
  “我不想再跟你走在一起了,”朋友说,“你这样嚷嚷,好像土包子!真是……乡愿……唉!”
  “你不了解的,我……”
  不是故乡人,不会了解我的惊叹,我惊叹的不是连锁企业在小镇生根,是因我油然想起,匆匆从指间溜走的时光,还有,在没有屈臣氏和便利商店时,每一次令人脸红脖子粗的药房之旅,还有昔日的我,那个脸皮曾经薄如蝉翼的少女。
  青春期,买生理卫生用品真是我人生最感困窘的时刻。那时根本没有开架式陈列的商店,只有由凶凶老板娘看守的西药房。凶凶的老板娘看守,算是最美好的时刻,至少我还敢壮着胆走进去说:我要一包那个……
  最怕的是中年老板看守着,或者,还有他的几个朋友一起来“开讲”,那我总会再三的在门口徘徊,迟迟不敢踏进一步。我相信,我如果开口说,我要一包卫生棉,他的眼睛肯定会变成一只只追逐可怜兔子的猎狗。
  生理期一到,我就像霍桑笔下贴着猩红A字的女人,在药房面前,感到一种一切都被窥伺的无奈。
  小镇如此保守。当时的我甚至不曾跟同龄朋友讨论过:你们怎么解决的问题。仿佛世上只有我有这样的“瘤疾”,日子慢慢过去,生理期则度日如年。
  甚至不肯跟母亲说,用完了,你去买好吗?奇妙的叛逆期,凡属于自我秘密范畴的,一概不与任何人讨论。
  我想,母亲买生理用品的心态未必比我健全多少。她总会叫老板娘用报纸,把卫生棉当礼物一样层层包好,才会放在脚踏车的篮子前面带回来。
  大人们总会告诉步入青春期的女孩,现在你们得特别小心,否则,万一给人家怎样,你就完了。
  跟男同学在学校说话,会被视为行为不检点。一起出去玩,记警告,还要上训导处。总得行止合宜,深怕“一生名节毁于旦夕”。
  我不知道,是环境让我异常,还是我特别异常。由于到女生厕所,要经过男生教室,能少去几次,就少去几次,好像做了亏心事般,怕被人猜。
  初三,有一位同班同学得了肾炎住院,不知道是否是这个“上厕所的不洁感”所导致的后遗症。
  健康教育课本,我都熟读了,可是,用的还是不太健康的心态,在看待自己的身体。
  不可能跟师长、母亲、同学商量,又没有姊妹,少女的我、孤僻的,沦为一座孤岛,对自己的身体,竟时时慌张失措。
  后来到了台北读书,发现台北有开架式商店时,简直是欣喜若狂。
  回想起来,我第一次感觉自己爱上台北,竟是因为卫生棉。
  “台北同学”也教我大开眼界。有天早自习,全班每个人都在抽屉里发现一包卫生棉。原来是某公司为了推销产品所送的样品,不知怎么潜入学校里散发的。
  我不动声色的收进书包里,有一种“好运从天而降”的芳心窃喜。后座的同学,则很高兴的拿出来挥舞,对另一位同学说,喂,有五片呢。你要不要,我的份用市价的半价卖给你,反正我家都是我妈买的,不花我的钱!
  我以侏罗纪公园里游客看着暴龙的眼光看着她。她的话让我忽然明白两件事:一是,免费的样品也可以很大方的拿来做生意赚零用钱;二是,“秘密”用品也可以大声嚷嚷。
  台北让我卸除某个绣在胸前的A字。我看见城市的可爱之处,虽然那时,我住在一间只有十坪大,八个女孩必须共用的宿舍里,洗澡洗衣都要排队,灯光严重不足,使我的近视突飞猛进,八十岁仍鞠躬尽瘁的女舍监喜怒无常,不时对人破口大骂,一旦不精打细算就会在月底呈饥馑状态的生活费,非常沉重的课业,还有每次都觉得我们“本省籍”同学没那么聪明的东北籍老师。
  我忍不住闪进小镇新开的屈臣氏,像做市调一样东看看西看看,想知道小镇的商品和台北有何不同,当然没有不同。“真无聊,这种全台湾到处都是的店也要逛,”同行的朋友说。“而且,你的眼神看来……比猫抓蟑螂时还认真!”
  忽然有人叫了我的名字,我的小名。
  很久很久以来,除了我祖母外,已经没有人叫我的小名。
  我一回头,看见至少有十年没碰过面的玩伴,在收银台那儿笑着看我。身边有个女孩,比离开家乡,独自到台北读书的我还小一些。但己亭亭玉立了。
  “叫阿姨!”
  女孩恭恭敬敬的叫了。你知道,现在我听到有人叫我阿嫂,我一点也不开心,只会感觉“岁月催人老”,何况她妈和我同龄,是我儿时玩伴,我总不能像对一般朋友的孩子耍赖道:“叫姊姊就有赏。”
  “这……这么大了!”我结结巴巴的说。
  “你可不可以帮她签名?”我的童年玩伴说。“她一直不相信你是我同学。”
  我很虚荣的答应了。我在犹豫,该写什么话祝福她。“未成年吧?”我问她妈。她妈点了点头,“那我可能不能写:爱情顺利……”我喃喃自话,看了儿时玩伴一眼,她忽然变成张牙舞爪的老虎:“你敢写爱情顺利,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你没变,”我笑了。“还是跟以前一样粗鲁!”
  她猛猛捶了我一下。我只好写:学业进步。
  她走后,我的“台北友人”问我:“你是不是一直在隐瞒年纪?你同学的小孩,唉呀,我的妈,已经像是个少女!”
  我没有回话。我的这位儿时玩伴,也是我的国小同学、国中同学,只是她留在小镇念完高中,十八岁就当了母亲。在她重考的那年,她奉女儿之命结了婚,她没请我参加婚礼。
  我想,她是跟我受同样教育,在同样的气氛中长大的。“大人们”教我们很多,但没教我们,怎样面对自己的身体,怎样处理男人和女人的问题,我们同在“不可说”的某种白色恐怖中长大。她的爱情从某个角度来说很顺利,初恋情人成了丈夫、孩子的爹……她在我这年纪,女儿已经快要变成少女。但她并不希望,女儿如她这般爱情顺利。
  有人期望爱得顺利;太顺利的人,又感觉有些不甘,像搭上速度太快的子弹列车,早早到达目的地,但却得牺牲窗外的视野,惋惜那些如幽浮飘过的韶光,感叹着,自己一定错过了这些那些。
  我们永远会凭吊已经变成不可能的可能,只能是曾经的曾经,还有独一无二的记忆,永远不可能重来一次的拥抱,不会再扰乱自己心神的他的影子。光阴的酵母菌使记忆酿成了酒,美酒醉人,苦酒一样使人醉。
  ……即使是那些诚惶诚恐的,在药房门口等待凶凶的老板娘看店的日子,即使是因为功课赶不上而流下的苦涩的泪,老是吵架打架的童年玩伴,即使是通不过真情考验的坏情人第一次说“我喜欢你”。
  我们再怎么精明,竟也宁愿,在记忆里乡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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