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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对男人要求常在婚前, 婚后似乎就比较认命了; 男人对女人,婚前常是百般纵容, 婚后难保不日渐耍赖。 美国“今夜”脱口秀的主持人杰尼诺,曾吐出一句妙语,说:“根据某妇女杂志的调查,美国女性平均最少要跟男人约会五次以上,才愿意跟他上床。不过,据我的调查,美国男人认为,他只要有耐心陪女友看完“英伦情人”,就算约了五次会了。” 不管人们谈恋爱的态度多么能跟上工商社会快速的脚步,男人希望快一点达到目的,女人宁愿多花点时间欣赏爱情的过程,仍是不变的事实。男女间要求不同的事实,使两性之间有许多值得沟通和生闷气的地方。 男女之间,还有什么天生地差异呢?普遍来说,在感情中,女人多半还希望男人快给承诺:而男人则希望慢一点,别逼他那么快地为感情打包票,或付出一张长期饭票。男人对承诺常常能拖则拖,让很多和他拍拖得不耐烦的女人伤透脑筋,只好化被动为主动,问他“你到底要不要跟我求婚啊?” 可是,女人从小梦想的是白马王子向她求婚,绝不会梦想自己向白马王子逼婚。即使男人不置可否的因此同意、办起婚事来,女人到底还是为“为什么我要讲这么白”,才使顽石点头,心中难免有点恨。这种状况,不是她的童年梦想嘛?女人打少女时期看的小说,就是男人一看到女人就如痴如狂,马上打定主意非她不娶的类型。所以男人,如果打算反正要娶她不可,一定要表现得比她积极、主动且心急,这在将来的婚姻关系中会有好报的。 还有,女人对男人的要求常是形式的,他有没有在情人节送花给我?他有没有为我拉开车门?约会是不是比我早到?……大部分男人大概怎样都想不到,以上那几件事他没好好做的话,会成为将来他被判出局、被判为坏男人或恨得咬牙切齿的理由。男人对女人的要求比较实际,据我调查,目前男人选“长期对象”,多半曾先把“她好不好相处”,列为第一位。 还有,女人对男人要求常在婚前,婚后似乎就比较认命了;男人对女人,婚前常是百般纵容,婚后难保不日渐耍赖。 不久前和我一位大学同学的老姿通电话谈事情(对不起,我又出卖朋友!)聊了二十分钟互道晚安。第二天早上,她打电话给我,说她一个晚上兴奋得睡不着,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昨晚和你通电话时,我的女儿尿布湿了,哭了起来。我老公知道我是在和他同学讲话,于是没有吵我,亲手去为小孩换尿布,我好感动……一个晚上睡不着!” “这有什么好感动?我以为现代爸爸天经地义要学会换尿布,难道是第一次?”她说,“对!女儿出生一年多,这是第一次。”我想调侃她,你对老公的要求真低,但固对方是我大学同窗,啊,算了!男人大概没想到,婚后的女人这么容易失眠吧! 其实,男人一点举手之劳,爱他的女人多会挂记于心。 看不到远景的忍耐力,是愚忍。 所谓忍字头上一把刀, 这种忍耐, 是自己把刀往自己肉里插。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所以,一切要忍耐? 从小我们就被教导,做人要有耐心,女孩子更要有耐心,不管外在环境如何令人难安,你最好得乖乖巧巧地坐在那里,越表现得气定神闲,越是人人夸赞。 没错,成功的人多半耐心十足。他们两眼直视目标与远景,不管环境如何考验他们,他们还是屡伏屡起,从不怀疑自己为什么要吃这些苦头。亨利福特在建立他的汽车公司前曾五次宣告破产;爱迪生试了无数次才发明灯泡。 他们耐力惊人,不过我们似乎都把忍耐力用错地方。 有一份有关婚姻暴力的调查报告指出:婚姻暴力,三成二的妇女在第一年就被丈夫打,而有高达一成八的女人在婚前已经开始受虐。 真是令人惊讶,大多数经过严酷婚姻暴力的女人,在孩子长大成人后才逐渐走出来;更多的女人在孩子上大学后,还走不出来(请参看《我痛——走出婚姻暴力的阴影》,张老师文化出版),忍耐力实在坚强。 但是这种艰苦卓绝的精神,却无法像我们从前常唱的歌一样“越冷它越开化”,这样的坚忍,苦了自己,纵容了犯罪者,也苦了下一代。 看不到远景的忍耐力,是愚忍。所谓忍字头上一把刀,这种忍耐,是自己把刀往自己肉里插。 最让人惊叹的是,那一成八在婚前就受虐的女人。在这种开放社会中,已没有人要求你一当他女朋友就得从一而终,何苦如此耐力坚强、信心十足地非嫁他不可?“唉,我是上辈子欠他的。”这种论调,竟然可以安慰一再受创的心。 老一辈的人会告诉女儿:互相忍耐,家庭和谐。这句话,让很多妇女走不出阴影幢幢的婚姻。 也许应该有人告诉我们,如果已经失去远景,如果再忍下去不会有任何建设性,你不需再忍耐,你该为自己突破现状。 你不需为忍耐投资一生。 女人婚前像宠物,婚后像服劳务, 琐碎的生活常使脑中无一物, 丈夫嫌你是黄脸婆时,自觉是废物。 离婚之后常空无一物。 我曾看过一个“新”的(其实骨子里是非常旧的)沙拉油广告,内容约略是两个年轻的家庭主妇(穿着很像上班族的衣服)在厨房里,其中一个夸耀自己用的油不粘不腻,另一个羡慕地说:难怪你先生每天回家吃晚餐。用对油的那个则又补充说明:对呀,用好油就不会变成黄脸婆…… 我觉得这个广告的创意者非常有“想像力”,因为它让我花了一些时间,才勉强抓住这个广告的基本逻辑,又使我开发了两个对男人女人都很重要的问题,我们来讨论一下吧! 问题一是:女人为什么会变成黄脸婆? 我想大多数稍有脑袋的女人都不会因看了这个广告,恍然大悟说:啊,原来我变成黄脸婆,是因为用错了沙拉油。女人变成黄脸婆的表现理由,应该是“年久失修”——缺乏保养、身材发福、穿着邋遢、言语乏味、每天开口就是连珠炮般的琐碎事情。但再往精神方面深一些,内在原因就很多了。为什么天生爱漂亮的女人会变成不修边幅呢?我可以归纳出几个比较能让女人的脑袋接纳的理由。比如:每天在家当家管煮三餐、周旋菜市场、育婴哺乳抱小孩需要强壮体魄,根本不需要精心打扮;结婚后放弃继续吸引异性的努力,再打扮老公也没发现有何不一样,干脆就反朴归真;因为生活无聊而变得精神沮丧,生活失去目标,干嘛打扮? 逊者萨孟武曾说,男人婚前是动物,婚后变植物,有了小孩变矿物——这其实是幸福男子没事发的牢骚。女人若以此类推的话,恐怕有人会说:女人婚前像宠物,婚后像服劳务,琐碎的生活常使脑中无一物,丈夫嫌你是黄脸婆时自觉是废物,离婚之后常空无一物。 女人变黄脸婆当然不能只怪沙拉油品质不好。 问题二是:女人真是希望男人每天回家吃晚饭吗? 对于我们的妈妈那一代的人,大多数家庭主妇确实会以此为荣;现在的已婚女子,不管是管家还是职业妇女,恐怕难以忍耐男人每天回家吃晚饭的费事吧?!她们一定希望,男人不会回家煮饭,至少也会洗碗盘;也不能小气到,不请她上西餐厅享受一顿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的晚饭。我很肯定,每天只将三餐按时煮的女人,在身体上和精神上,有近乎百分之百的机率会变成黄脸婆! 抱着鸵鸟心态面对自家伦理悲剧的母亲, 百万之百是伤害孩子的共犯。 我很喜欢看地方新闻。因为只有从地方新闻中,你才看得出一般“平凡”真正的生活问题,还有人性的症结。 不久前,我看到一则来自新竹的消息,一位母亲发现女儿下体有问题,带她去看医生,医生认为她的女儿可能遭到类似强暴的行为。再三询问之下,女童才承认,和她住在同一栋楼的堂哥对她有非礼行为。 故事还有“上文”。堂哥对女童说,我对你这样,是因为你哥哥先强奸我姐姐,这叫“一报还一报”。 医生劝这母亲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却缄默的把女儿带走,说,没办法,同住屋帘下,她不想影响妯娌感情。 看了这则真实新闻,你有什么感想?我觉得很痛心,这样的母亲,由于她的隐忍(或畏惧自己的儿子因“先下手为强”而理亏),竟然要使一个女儿受到如此的迫害。从小生活在“冤冤相报”的个健康环境下,她的女儿在成长之后,要克服多大的童年阴影呢? 孰轻孰重,这个妈妈有没有搞清楚啊?发生了这样的事,你还要跟妯娌“和睦相处”吗? 很多家庭中的伦理性犯罪,母亲虽非主犯,但常在“隐忍”之下变成共犯。比如一些乱伦事件,母亲虽知丈夫(可能是孩子的生父或继父)乱来,但常因畏惧失去这个男人,或害怕生活顿失依靠,甚至怕别人说闲话,而默默忍受。在如此的案例中,令人觉得难过的是,这些受害女童的母亲多是“知情不报”的。 一个女人或许会辨称,由于自己接受的教育不足,没法自力更生,也缺乏亲友支持或社会支援,以至于无能为力。没错,这些说法都有它的真实性,但却不足以用来当作危害孩子的借口。 也许你嫁错丈夫,误入一个差动的家族,但不意味你的孩子就得跟着当牺牲品。抱着鸵鸟心态面对自家伦理悲剧的母亲,百分之百是伤害孩子的共犯! 如果的力量比遗传还要顽强, 那请上帝保佑吧! 哈雷路亚! 很多“社会新闻”耸动一时,但也容易在一时之后被淡忘。 但某些很残酷的人伦悲剧,虽然事过境迁,还是让我很难忘。值得令人不断思索的是,每一个小新闻的背后,常有一个大问题。 不久前,曾有一个骇人听闻的闹区女婴弃尸案。受害者是一个白胖可爱的一岁女婴,某天早上,被预售屋小姐发现,她被丢弃在工地里。第二天,女婴的爸爸出来认了罪,女婴的妈妈在警察质询时发飙,忽而精神失常。 我观察着这个新闻的后续发展。女婴的爸爸本来说,是他在替孩子洗澡时不小心把她烫死的,但法医检验的结果,发现小孩的颈骨骨折,验尸后发现各种现象不像在洗澡时过失致死。后来,女婴的爸爸才说出真话,主要是他太太因精神失常,弄死女婴,他才帮忙弃尸。 孩子只是太太一个人杀的吗?在我看来,两人都是凶手。孩子的爸爸,还是个性格正常,工作上也尽善尽美的人,他的过错不比他太太小。 据报导,这位太太精神本来就不正常,常因妄想先生与同事“可能”有外遇,而打电话到办公室,扬言杀人。同事们惊恐万分,先生仍闷着头说他的婚姻关系很好很好。 我想问:明知太太有精神病?为什么要把一个完全没抵抗力,又没法逃跑的小孩让太太养? 一个正常上班族,若无父母可带孙儿,至少也应该把孩子托给保姆。如今坐视太太把孩子折断了颈子,还帮忙弃尸,很难推说他完全没有杀女的蓄意,我认为在情理法上,已构得到(未必故意)杀人的边。 小新闻背后确有大问题; 不管爱得如何轰轰烈烈, 在恋爱阶段,观察及等待是必须的。 精神病患者若不妥善管理,一定是社会的不定时炸弹。我认为男人与女人决定结婚前,最好先观察对方与其家族,是不是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我的一位精神科医生朋友告诉我,在所有疾病中,精神性疾病的遗传率居各种疾病之冠,几乎超过百分之三十——姑且不论此数据是否准确,但心理正常的人,最好还是不要以身试法,以免“祸延子孙”。若你认为爱情的力量比遗传还要顽强,那就请上天保佑吧!哈雷路亚! 万一,十年什么都没变, 又是蹉陀光阴、虚度年华, 慢慢在岁月里变成一件穿不出来的旧衣服。 安室奈美惠选择了早婚。日本人担心着女高中生会群起仿而效之。 我想不容易。民智已开,不像十多年前,玉女明星自杀,到处有人跟着死。 安室选择早婚,和当年山口百惠选择早婚已经不一样了。安室只想休息一年,没有宣布从此金盆洗手,时代是不一样了。山口百惠的年代,大概没有人可以想像,未婚怀孕的女明星敢出来展示戒指说:对,我就是先上车后补票。尤其在日本,要求女人有绝对妇德。我想安室应该感激前辈们“革路蓝缕”的开拓所谓的道德疆界,像喜欢不伦之恋却仍然在影剧界占有一席之地的叶里绪菜和越闹绯闻越发的松田圣子。好像一个女人只要人胆地说,我就是要这样,至少会有人给她一个肯定的评价,“有个性!” 但她能,你不一定能,因为你不是她。她十六岁出道即累积万贯财富,她早熟是因饱阅人世,她知道世间繁华不过如此,自己在哪里安身立命会比较快乐,她有条件选择。 虽然我还是觉得,早婚是有相当危险性的,对任何人来说,都一样。 二十岁的想法在你三十岁看来可能荒腔走板。 二十岁疯狂爱一个人的理由在三十岁(也许更早)时你便会觉得很离谱。 二十岁时你认为自己够大了,而三十岁时你会告诉自己,还年轻。 二十岁的梦想比三十岁的叹息多。 三十岁时看二十岁的自己,怎么当时的“EQ”(当时根本没有EQ)是这样子的呢? 二十岁时一谈恋爱就想跟他天长地久,三十岁时谈恋爱会对自己说,多比较看看。 有什么样的信念可以历经十年不变?尤其在二十岁到三十岁的十年,走过的人都知道,变得太厉害了,让自己都措手不及。 万一,十年什么都没变,又是磋陀光阴、虚度年华,让自己慢慢在岁月里变成一件穿不出来的旧衣服。 看!十多年,从山口百惠的style和退隐方式到安室,差多少?你可知道,你会变多少? ------------------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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