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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

  王二年轻时在北京一家豆腐厂里当过工人。那地方是个大杂院,人家说过去是某省的会馆。这就是说,当北京城是一座灰砖围起的城池时,有一批某个省的官商人等凑了一些钱,盖了这个院子,给进京考试的举人们住。这件事太久远了。它是一座细砖细瓦的灰色院子,非常的老旧了;原来大概有过高高的门楼,门前有过下马石栓马桩一类的东西,后来没有了,只有一座水泥门桩的铁栅栏门,门里面有条短短的马路,供运豆腐的汽车出入。马路边上有一溜铁皮搭的车棚子,工人们上班时把自行车放在里面。棚子的尽头有个红砖砌的小房子,不论春夏秋冬里面气味恶劣,不论黑夜白天里面点着长明灯,那里是个厕所。有一段时间有人在里面的墙上画裸体画,人家说是王二画的。

  王二在豆腐厂里当工人时,北京冬天的烟雾是紫红色的,这是因为这座城里有上百万个小煤炉,喷出带有二氧化硫的煤烟来。当阳光艰难地透过这种煤烟时,就把别的颜色留在天顶上了。这种颜色和他小时候见过的烟雾很近似。对于颜色,王二有特别好的记忆力。但是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罢,他居然是个色盲。早知道自己是个色盲,他也不去学画,这样可以给自己省去不少的麻烦。

  王二在豆腐厂当工人时,大家都不知道他是色盲,将来当不了画家。相反,他们只知道他右手的手指老是黑黑的,而别人不这样。这说明只有他经常拿着炭条画素描,别人则不画。而厕所墙上的裸体画正是炭条画的。除此之外,画在白墙上的裸体女人虽然是一幅白描,只有廖廖可数的几根线条,那几根线条却显得很老练,很显然是经常画才能画得出来。这些事足以证明是他画了这些画。那个女人被画出来以后,一直和上厕所的人相安无事。直到后来有人在上面用细铅笔添了一个毛扎扎的器官和一个名字,问题才变得严重起来。照他看来,原来作画的和后来往上添东西的显然不是一个人。但是这些话没人肯听。人家把厕所的墙重新粉刷了,可是过了没几天,又有人在厕所里画了这样一个女人,并且马上又有人添了同样的东西,这简直就是存心捣蛋了。你要知道,人家在那个女人身边添的名字是"老鲁",老鲁是厂里头头(革委会主任)的名字。这位老鲁当时四十五六岁,胖呼呼的,两个脸蛋子就像抹了胭脂一样红扑扑的,其实什么都没抹。她说话就像吵架一样,有时头发会像孔雀开屏一样直立起来。她是头头,这就是说,她是上面派来的。有她没她,一样的造豆腐,卖豆腐。但是谁也不想犯到她手上。当时还没有证据说是王二画了那幅画,她就常常朝王二猛扑过来,要撕王二的脸。幸亏这时旁边总是有人,能把她拦住。然后她就朝王二吐吐沫。吐吐沫想要吐准需要一定的练习和肺活量,老鲁不具备这种条件,所以很少吐中王二,都吐到别人身上了。

  厕所里的那个女人画在尿池子的上方,跪坐着手扬在脑后,有几分像丹麦那个纪念安徒生的美人鱼,但是手又扬在脑后,呈梳妆的姿式。那个毛扎扎的器官画在肚皮上,完全不是地方。这说明在这画上乱添的人缺少起码的人体解剖知识——假如老鲁的那部分真得长得那么靠上的话,会给她的生活增加极多的困难。进来的人在她下面撒尿,尿完后抬起头来看看她,同时打几个哆索。然后就收拾衣服出去了。我猜就在打那几个哆索时,那位不知名的画家画出了这个女人——总共也用不了五秒钟,但是这五秒钟几乎能让王二倒一辈子的霉。

  王二在豆腐厂里当工人是一九七三年的事,当时北京城显得十分破败,这是因为城里的人衣着破旧。当时无所谓时髦,无所谓风流,大家也都没有什么财产。没有流行音乐,没有电影可看,在百无聊赖之中,每个人都想找别人的麻烦。

  一九七三年早已过去了,厕所里的淫画是一件很常见的东西,像老鲁那样的人也无甚新奇之处。所以我们看到以上的论述,就如看一幅过时的新闻图片,不觉得它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只有一种情况会使这一点发生变化,就是那位王二恰巧是你。把这一点考虑在内,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2

  小的时候我想当画家,但是没当成,因为我是色盲。我经常怀疑自己有各种毛病,总是疑得不对,比方说,我怀疑过自己有精神病,梦游症等等,都没疑对。因此正确的怀疑方式是:当你想当画家时,就怀疑自己是色盲;想当音乐家时,就怀疑自己是聋子;想当思想家,就怀疑自己是个大傻瓜。如果没有那种毛病,你就不会想当那种人。当然,我想当画家的原因除了色盲外,还有别的。这些情况我慢慢地就会说到了。

  前几年,夏天我们到欧洲去玩。当时我是个学生,乘着放暑假出来玩,和我一道去的还有我老婆,她也是个学生。我还当过工人,教师等等,但当得最久的还是学生。我们逛了各种各样的地方,最后到了比利时,布鲁塞尔有个现代艺术画廊,虽然我们一点也不懂现代画,但是也要去看看,表示我们是有文化的人。那个画廊建在地下,像一个大口井,有一道螺旋走廊从上面通到井底。我顺着走廊走下去,左面是透明的玻璃墙,右面是雪白的墙壁,墙上挂着那些现代画。我走到达利的画前,看他画的那些半空里的塔楼,下肢细长,伸展到云端的人和马。这时我的右手忽然抽起筋来,食指忽左忽右,不知犯了什么毛病。后来我才发现,它是挣扎着要写出个繁体的为字来。这种毛病以前也有过,而且我作梦时,经常梦见红砖墙上有个为字,好像一颗巨大的牛头。后来我在那个画廊里坐了半天,想起一件小时候的事。小时候我住在一所大学里,有一天上午从家里跑出去,看到到处的砖墙上都用白粉写着大字标语,"为了一零七零",这些字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连周围的粉点子全记得很清楚,但是我当时一个也不认识。我记得为字像牛头,一字像牛尾巴。如果细想一下牛头牛尾的来路,就会想到家里那些五彩缤纷的小画书。我顺着那些砖墙,走到了学校的东操场,这里有好多巨人来来去去,头上戴着盔帽,手里拿着长枪。我还记得天是紫色的,有一个声音老从天上下来,要把耳膜撕裂,所以我时时站下来,捂住耳朵,把声音堵在外面。我还记得好几次有人对我说,小孩子回家去,这儿危险。一般来说,我的胆子很小,听说危险,就会躲起来,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在梦里。没有一回做梦我不杀几个人的。当时我就认定了眼前是个有趣的梦境,所以我欢笑着前进,走进那个奇妙的世界。说实在的,后来我看见的和达利画的很有近似之处。事实上达利一九五八年没到过中国,没见过大炼钢铁。但是他虽然没见过大炼钢铁,可能也见过别的。由此我对超现实主义产生了一个概念,那就是一些人,他们和童年有一条歪歪扭扭的时间隧道。当然这一点不能说穿,说穿了就索然无味。

  五八年我走到了操场上,走到一些奇怪的建筑之间,那些建筑顶上有好多奇形怪状的黄烟筒,冒出紫色的烟雾。那些烟雾升入天空,就和天空的紫色混为一体。这给了我一个超现实主义的想法,就是天空是从烟筒里冒出来的。但我不是达利,不能把烟囱里冒出的天空画在画布上。除此之外,周围还有一种神秘的嗡嗡声,仿佛我置身于成千上万飞翔的屎克螂中间。后来我再到这个广场上去,这些怪诞的景象就不见了,只剩下平坦的广场,这种现象叫我欣喜若狂,觉得这是我的梦境,为我独有,因此除了我,谁也没有听见过那种从天上下来撕裂耳膜的声音。随着那个声音一声怪叫,我和好多人一起涌到一个怪房子前面,别人用长枪在墙上扎了一个窟窿,从里面挑出一团通红的怪东西来,那东西的模样有几分像萨其马,又有几分像牛粪,离它老远,就觉得脸上发烫,所有的人围着它欣喜若狂——这情景很像一种原始的祭典。现在我知道,那是大炼钢铁炼出的钢,是生铁锅的碎片组成的。——我哥哥当时在念小学,他常常和一帮同龄的孩子一起,闯到附近的农民家里,大叫一声"大炼钢铁",就把人家作饭的铁锅揭走,扔下可怜的一毛钱,而那个铁锅就拿到广场上砸碎了——没炼时,散在地上就像些碎玻璃,炼过以后就粘在一起了。但是我当时以为在作梦,也就欣喜若狂——虽然身边有好多人,但是我觉得只有自己在欣喜若狂,因为既然是做梦,别人都是假的,只有我是真的。这种狂喜,和达利画在画布上的一模一样。等到后来知道别人也经历过大炼钢铁,我就感到无比的失望。

  后来在布鲁塞尔的画廊里,我看到达利的画上有个光屁股小人,在左下角欢呼雀跃。那人大概就是他自己罢。我虽然没去西班牙,但是知道那边有好多怪模怪样的塔楼,还有些集体发神经的狂欢节,到了时候大家都打扮得怪模怪样。所以没准他三岁时见到了什么怪景象,就以为自己做了个怪梦,傻高兴一场。狂欢节这个概念不算难,到了四五岁就能理解。大炼钢铁是个什么意思,就是到了十几岁也懂不了。我是五二年生人,五八年六岁,当时住在一所大学里。所以我怎么也不能理解哇哇叫的是高音喇叭,嗡嗡叫的是鼓风机,一零七零是一年要炼出1070万吨钢,那些巨人是一些大学生,手里的长枪是炼钢用的钢钎,至于哇哇叫出的小土群,小洋群是些什么东西,我更不可能懂得;何况那天的事有头没尾,后来的事情在记忆里消失了,就更像个梦。直到我都二十岁了,对着小臂上一个伤疤,才把它完全想了起来。那天我看完了出钢,就往回走,在钢堆边上摔了一跤,钢锭里一块锅茬子把我的小胳膊差一点劈成两半。这件事太惨了,所以在记忆里呆不住,用弗洛伊德的说法叫作压抑。压了十几年我又把它想了起来,那天我不但流了很多血,而且我爸爸是拎着耳朵带我上医院的。关于这一点我不怪他。我们家孩子多,假如人人都把胳膊割破,就没钱吃饭了。后来我老想,在炉子里炼了好几个钟头,锅片子还能把我的手割破,从冶金学的角度来看,那些炉子可够凉快的。为此我请教过一位教冶金的教授,用五八年的土平炉,到底能不能炼钢。开头他告诉我能,因为只要不鼓冷空气,而是鼓纯氧,不烧煤末子,而是烧优质焦炭,就能达到炼钢的温度,后来他又告诉我不能,因为达到了那种温度,土平炉就要化了。土平炉虽然沾了个土字,但是这个土不是耐火粘土,它是砖砌的。顶上那些怪模怪样的烟筒是一些粗陶的管子,那种东西不炼钢时是用来砌下水道的,一炼钢就上了天了。羞耻之心人皆有之,大炼钢铁一过去,人们就把炉子拆得光光的,地面压得平平的,使得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但是还是有一些踪迹可寻,在院子里一些偏僻地方,在杂草中间可以找到一些砖堆,那些砖头上满是凝固了的气泡,黑色的瘤子,就像海边那些长满了藤壶,牡蛎壳的礁石——这说明凉快的炉子也能把砖头烧坏。这些怪诞的砖头给人以极深的印象。像这种东西,我在那个画廊里也找到了。像这样的记忆我们人人都有,只是没有人提也没有人来画,所以我们把它们都淡忘了。我想起这些事,说明了我身上有足够当一位画家的能量。而且像我这样一个有如此怪诞童年的人,除了当个画家,实在也想不出当什么更合适。但我没当成画家,因为我是色盲。这一点在我二十六岁以前没有人知道,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说明我根本算不上色盲,顶多有点色弱罢了。但是医生给检查出来了。因此我没有去搞艺术,转而学数学了

  3

  厂里有一座高塔,王二就在塔顶的房子里磨豆浆。后来他不在豆腐厂了,还常梦见那座塔。如果让弗洛伊德来说的话,这意味着什么是不言而喻的,更何况雪白的豆浆老是从塔顶上下来,流到各车间去。豆浆对于豆腐厂就像自来水对一座城市一样重要。其实根本用不着弗洛依德,大家都知道那个塔像什么,有人说:咱们厂的那个塔像denjiu,这就是说,这座塔上该穿条裤衩了。通到塔上去的梯子是爬烟囱的脚手梯,这是因为在塔上工作的都是男青工。送豆浆的管道都架半空中和房顶上,顺着它他们和豆浆一样在厂里四通八达,所以他也很少下地来,这叫人想起已故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的小说<<在树上攀援的男爵>>——这位作家的作品我是百读不厌。老鲁在地下看了这种景象,就扯破了嗓子嚷嚷,让王二下来。但是王二不理她,这是因为冷天管子不是冻就是堵,他正赶去疏通。她看到王二从跨越大院的管道上走过时,总抱着一线希望,指望王二会失足掉下去,被她逮住。但是他在上面已经走了好几年了,从未失足。就是偶尔失掉平衡,顶多也就是走出几步像投保龄球那样的花步,离掉下去还远着哪。假如她能做到,一定会拣煤块来打他。但是在大冬天里,一位穿中式棉袄的胖女人又能把石块扔到多高呢。她所能干成的最有威慑力的事就是拿了掸房顶的长杆鸡毛掸子来捅他的腿,王二只好退回原来的房顶上去。但是过了不一会,就会有人在对面车间里拼命地敲管子,高喊道豆浆怎么还不来。在这种情况之下老鲁只好收起长竿让他过去——不管怎么说,她也是厂里的革委会主任,不敢干得太过分,让厂里造不出豆腐,而豆腐能否造出来,就取决于王二能否走过去,疏通管道,使豆浆流过去。除了对老鲁,王二和厂里每个人都说过,他没画过那些画。本来王二也可以对老鲁说这番话,但是他没有勇气站到她面前去。他想,反正她也逮不住我,就让她在下面嚷嚷罢。

  有关这件事,还有一些需要补充的地方。王二这家伙是个小个子,才过了二十岁,就长了连鬓胡子,脸上爬满了皱纹,但一根横的也没有,全是竖着的,自然卷的头发,面色黝黑,脸上疙疙瘩瘩。脸相极凶,想笑都笑不出,还有两片擀了毡的黑眉毛。冬天他穿一套骑摩托送电报的人才穿的黑皮衣服去爬管道,简直是如履平地。别的人四肢伏地时多少会感到有点不自然,他却显得轻松自然,甚至把脚伸到了鼻子前面也觉得自然。飞快地爬了一圈下来,膝盖上一点土都不沾。这就给人一种猫科动物的印象。这些奇形怪状的地方使大家以为他是个坏蛋,而这种观念他自己也多少有点接受了。

  人家说,老鲁原来在上级级机关工作,因为她在那里闹得人人不得安生,所以放到这里当厂长。她要捉王二时,每天早上总是起绝早到厂口等着,但是早上又太冷,所以到传达室坐着。王二骑车上班,总是攒着一把劲,等到厂门口才把车骑到飞快,与此同时,摇起铃铛,嘴里也叫起来:"让开让开"!等她从屋里跑出来,叫王二站住,叫人截住他时,他已经一溜烟似地消失在厂里的过道里啦。等她追到豆浆塔下,王二早爬上了脚手梯。这座塔只有这么一道很难爬的梯子可以上来,再有就是运豆子的螺旋提升机。假如她乘提升机上来,准会被搅得弯弯扭扭,又细又长,好像圣诞节的腊烛一样,所以王二在上面很安全。至于她在下面嚷嚷,王二可以装没听见。唯一可虑的事是她在地上逮住王二,这就像野猪逮住猎狗一样,在空旷地方是不大可能的事。但是厂里不空旷,它是一座九宫八卦的阵势。过去盖房子,假如盖成了直门直道,别人就会说盖得不好了。就是最小的院子,门口都有一座影壁墙来增加它的曲折程度。所以早上王二上班时,假如还没有遇到老鲁并把她甩掉,每到一个危险的拐弯前面,都要停下来复习前面的地形地物,想想假如老鲁就藏在墙后的话,该怎么办,想好了以后再往前走。因为有这些思想上的准备,所以当车子后座上一滞,老鲁得意洋洋地说道:"我可逮住你了!"时,就从来不会惊慌失措。这些时候他往往不是骑在车上,而是站在车上,一只脚站在车座上,另一只脚踩着把,好像在耍杂技。她一抓后座,王二正好一跃而起,抓到半空中横过的管道,很潇洒地翻上去,在空中对过路的人说:徐师傅,劳驾给我看着自行车。老鲁则在下面恨恨地对徐师傅说,有朝一日逮住王二,非咬他一口不可。与此同时,她的头发从项后往前竖立起来,就像个黄包车的棚子打开时一样。每个人都觉得老鲁是个麻烦,这是因为她脾气古怪。但是没有人认为她是个坏蛋,因为她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娘们。在这种人里不可能有坏蛋。

  4

  五八年我独自从家里跑出去,在"钢"堆边摔了一跤,把手臂割破了。等我爬了起来,正好看到自己的前臂裂了一个大口子,里面露出一些白滑滑亮晶晶的东西来,过了好一会才被血淹没。作为一个六岁的孩子,当然不可能明白这是些什么,所以后来我一直以为自己体内长满白滑滑粘糊糊像湿棉絮似的东西,后来十几岁时遗精也没感到诧异,因为那不过是里面的东西流出来了而已。直到后来学画,看了几本解剖学的书,才知道当时看到的是自己的筋膜。筋膜只长在少数地方,并非全身都是。但是我爸爸揪着我上校医院时,以及大夫用粗针大线把我缝起来时,我都在想自己是一具湿被套的事,呆头呆脑地忘了哭。大夫看了,关心地说:老王,这孩子脑子没有毛病罢?我爸爸说没有,他一贯呆头呆脑,说着在我头上打个凿栗,打得我哇地一声。然后我就看到我爸爸兴奋地搓着手说:看到了吧,会哭——是好的。后来我看到回形针在我的肉里穿进穿出,嚎哭声一声高过一声,他觉得太吵,在我脑袋上又打一凿栗,哭声就一声声低下去,我又开始想自己是个被套的问题。我爸爸在很短的时间里连造了六个孩子,正所谓萝卜快了不洗泥,只要头上打一凿栗能哭出来,他就很满意。这件事说明,外表呆头呆脑,好像十分朴实,而内心多愁善感,悲观厌世——这些就是我的本性。但我当时虽然厌世,也没有想到会有色盲这么一出。

  我小时候住过的大学和我后来在布鲁赛尔到过的那个现代艺术馆是很不一样的两个地方。前者是个四四方方的大院子,里面的水泥楼房也是四四方方的,校园里的道路横平竖直,缺少诗意。而比利时那个现代艺术馆是一个深入地下的大口井,画廊就像螺旋楼梯绕着井壁伸下去。井底下有一个喷水池,还有一片极可爱的草坪。虽然这两个地方是如此的不像,但是因为达利和大炼钢铁,它们在我的头脑里密不可分地联系起来了。

  五八年我还看到过别的一些景象,比方说,在灯光球场上种的实验田,那一片灯光通霄不灭,据说对庄稼生长有好处,但是把全世界的蚊子和蛾子全招来了,形成了十几条旋转光柱,蔚为壮观;还有广播喇叭里传来的吓死人的豪言壮语。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广场上的大炼钢铁和我划破了手臂。我的一切都是从手腕上割了个大口子开始的。后来我开始学画,打算做个画家,因为不如此就不足以表达我心中的怪诞——我不知达利是不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当了画家。至于我是个色盲,我还没有发现。不但如此,我还自以为辨色力比所有的人都好。以一棵胡萝卜为例,别人告诉我说,看起来是一个橘红色的疙瘩,但是我看就不是这样。它是半透明的,外表罩了一层淡紫色的光,里面有一层淡淡的黄色。再往里,直抵胡萝卜心,全是冷冷的蓝色。照我看这很对头,胡萝卜是冷的嘛。这样画出的胡萝卜,说它是什么的全有。有人说印象派,有人说毕加索的蓝色时期,还有人说是资产阶级的颓废主义,就是没人说它是胡萝卜。七七年我去考美院,老师们也是这样议论纷纷。假如我故作高深状,坐在一边一声不吭,大概就考上了。倒霉就倒在我去对他们说,胡萝卜在我眼睛里就是这样的。后来不知哪位天才出主意叫我去医院查眼睛。查完了回来,那些老师就笑得打滚,把我撵了出去。其实不过是眼科的辨色图卡有几张我没认出来。我也能画出一套图卡,叫谁都认不出来。

  我的辨色力是这样的:我看到胡萝卜外面那层紫是紫外线,心里的蓝是红外线。只有那层淡淡的黄色是可见光。用无线电的术语来说,我眼睛的频带很宽。正因为我什么都能看见,所以什么都马马虎虎,用无线电的术语来说,在可见光的频带上我眼睛的增益不够大——假如眼睛算是一对天线的话。像我这样的人,的确不适合当画家:紫外线、红外线画家,和超声波音乐家一样,没有前途。但是我的视力也不是没有好处,因为能看见紫外线,所以有些衣料对我来说几乎是透明的,穿了和什么都不穿是一样的。到了夏天我就大饱眼福;而且不用瞪大了眼睛看,眯缝着眼睛看得更清楚。这一点不能让我老婆知道,否则她要强迫我戴墨镜,或者用狗皮膏药把我的眼睛封起来,发我一根白拐棍,让我像瞎子一样走路。我的艺术生涯已经结束了,但不是因为我是色盲。这是因为我自己不想画了。也是因为人们没有给我一个机会,画出所见的景象。假如他们给我这个机会的话,就能够通过我的眼睛看到紫外线和红外线。

  5

  老鲁总想逮王二,但是总不成功。她最好的成绩是抓到了他的一只鞋。那一回很危险,因为她藏在塔下的角落里等着,等王二看见她已经很近了。逼得王二只好在车座上一跃而起,抓住了上面的梯蹬,任凭崭新的自行车哗啦一声摔在地下。就是这样,也差点被她揪住了他的脚脖子,鞋都被她扯掉了。后来她把这只解放鞋挂在了办公室前面的半截旗杆上耀她的胜利,并且宣布说,谁来要都不给,非王二自己来拿不可。但是下班时他骑着车,一手扶把,一手持长竹杆,一杆就把鞋挑走了。那一次总算是侥幸毫发无伤,连鞋子都没损失,但是王二怕早晚有一天会在铁梯上把嘴撞豁,还有别的担心,比方说,怕在工厂里骑快车撞倒孕妇(当时有好几个大着肚子来上班的)等等,所以王二就改为把车子骑到隔壁酒厂,从那边爬墙过来。酒厂和豆腐厂中间还隔了一条胡同,但是还有一条送蒸气的管子架在半空中。王二就从上面走过来。不好的是胡同里总有老头子在溜鸟,看到王二就说:这么大的人了,寒碜不寒碜,这时王二只好装没听见。

  最后王二被老鲁追得不胜其烦,就决定不跑了,从大门口推着自行车慢步进来,心里想着:她要是敢咬我,我就揍她。但是打定了这种决心以后,老鲁就再也不来追王二,甚至在大门口面对面的碰上,她也不肯扑过来,而是转过脸去和别人说话。这种事真是怪死了。以前王二拼命奔逃时,想过好多"幸亏":幸亏他在半空中上班,幸亏他从小就喜欢爬树上房,幸亏他是中学时的体操队员,会玩单杠等等,否则早被老鲁逮住了。后来王二又发现一点都不幸亏:假如他不会爬树上房,不会玩单杠,不能往天上逃,那王二就会早早地站在地下,握紧了拳头,想着假如老鲁敢来揪他的领子,就给她脸上一拳,把她那张肥脸打开花。假如是后一种情况的话,问题早就解决了,根本用不到实际去打。这些幸运和不幸,再加上复杂无比的因果关系,简直把他绕晕了。

  这个被追逐的故事就发生在我身上。当时是一九七四年,冬天空气污浊,除了像厕所里的淫画和各种政治运动,简直没有什么事情可供陈述。而政治运动就像天上的天气,说多了也没有意思。当时北京的城墙已经被拆掉了,那座古老的城市变得光秃秃的,城里面缺少年轻人,这样的生活乏味得很。当时我二十二岁了,是个满脸长毛的小伙子。也许就是因为这个,老鲁才决定要捉住我。那段时间里,我经常是躲在房上,但是每月总有几次要下地,比方说,签字领工资,到工会去领电影票等等。只要逃进了会计的办公室,把门插上,也就安全了,危险总是发生在这段路上,因为准会遇上老鲁。每到开支的日子,会计室门口总会有好多人等着看热闹。到了这种日子,老鲁的脸准比平时红上好几倍,头发也像被爆米花的机器爆过——在攻击敌人时,狒狒的脸也要变红,眼镜蛇也要炸腮;这些都不重要,不要为其所动,重要的是看她进攻的路线。假如她死盯着我的胸前,就是要揪我的领子;假如她眼睛往下看,就是要抱我的腿。不管她要攻哪里,她冲过来时,你也要迎上去。正面相逢的一瞬间,假如她举手来抓领子时,我一矮身,从她肋下爬过去;假如她矮身要抱腿,我就一按她肩膀,用个跳马动作从她头顶上一个跟头翻过去。那个时候老鲁抓王二是我们厂的一景,每月固定出现几次。但是这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了。

  有关我呆过的豆腐厂,有好多可补充的地方。它在北京南城的一个小胡同里,虽然那条胡同已经拓宽了,铺上了柏油,但是路边上还有不少破破烂烂的房子,房门开到街面上。窗子上虽然有几块玻璃,但是不要紧的地方窗格子上还糊着窗户纸。那些房子的地基比街面低,给人异常低矮的印象,房顶上干枯的毛毛草好像就在眼前。我们厂门口立了两个水泥柱子,难看无比。里面有个凶恶无比的老鲁等着捉我。这一切给我一种投错胎转错世的感觉。虽然这一切和别人比起来,也许还不算太糟,但是可以说,我对后来发生的这些事情缺少精神准备。我小的时候可没想到会有这么个堆满了碎煤的院子,里面在造豆腐,更没想到会有这里有个老鲁要咬我。

  6

  我现在已经四十岁了,既不是画家,也不是数学家,更不是做豆腐的工人,而是一个工程师。这一点出乎所有人(包括我家里人和过去认识我的人)的意料之外,但是我自己一点也不感到意外。把时光推回到我小的时候,有一段时间门前是一大片鸡圈,那时候我手上的伤疤已经长好了。从我住的二楼凉台往下看,只见眼前是一大片蜂窝式的场所,因为这些鸡圈是用各种各样的材料隔出的空地。在那些材料里有三合板,洋铁皮,树枝树杈等等,原来的设想是用这些东西就可以把鸡圈在里面不让它们出来,但是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能看见很多的鸡在圈间的空地上昂首阔步地走着,而且到处都能闻见鸡屎味,和不带过滤嘴的骆驼牌香烟的味道一样。除了楼前的空地上有鸡圈,楼上的阳台上也养上了鸡。有一只公鸡常常在楼下起飞,飞到我头顶四楼的阳台上去。我能够从它漫步的姿态判断它何时起飞,所以也就很少错过这些起飞的场面。通常它是在地上一蹲,然后跳到空中拼命拍动翅膀,就拔地而起了。据我的观察,它只能够瞬时克服重力,垂直升上去,不大能够自由飞翔;因为它常常扑不准阳台,又从空中扑扑拉拉地掉下来。当时我看鸡飞上阳台十分入迷,却不知道这预示着什么。过了近三十年,我到了美国圣路易城,在那个著名的不锈钢拱门下和一架垂直起落的鹞式战斗机合影时,才带着一丝淡淡的懊恼想起这件事来。这是因为这架飞机的外形和那只公鸡很像,飞起来就更像了。我的懊恼是因为觉得应该由我把这架飞机发明出来。所有这些事说明了除了攀登外,我的生命还有一个主题,就是发明。这也是我与生俱来的品性,虽然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发明过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小时候我在挨饿,那段时间我们家门前满是鸡圈。但是你要是以为中国的大学里就是满地鸡窝就错了——那段时间并不长,而且不光是养鸡,还养了不少兔子,因为兔子也可以被杀了吃。不光是挨饿,还缺少一切东西。但是缺少的东西里并不包括钱,但是光有钱没有票证什么都买不到,除了只含水份和木棍的冰棍。钱这种东西假如买不到东西就没有什么用,擦屁股都嫌太硬,而且还犯法。连青菜都要票,这一点连最拥护社会主义的我爸爸也觉得过份了。有一天在家里听见楼下有人吆喝道:不要菜票的菠菜勒!我姥姥就打发我去买。买回来一捆菠菜,立起来比我还高好多。只能用来喂兔子,不能喂鸡,因为会把鸡噎死。我姥姥是个来自农村的小脚老太太,她咬着手指说:从来没见过这么老的菠菜!后来她动了一阵脑筋,想从菠菜里提取纤维来纳鞋底子,但是没有成功。这说明我姥姥身上也有发明的品性。而且如果肚子里空空如也,每个人都会想入非非。

  我小时候也没有手纸,我爸爸把五八年的宣传材料送进了卫生间,让我们用它擦屁股。那些材料里有好多是关于发明创造的,我在厕所里看这些东西,逐渐入了迷。与此同时,我哥哥姐姐在厕所门前排起了队,憋得用拳头擂门,我却一点也听不见。那些发明里有一些很一般,比如什么用木头刻珠子做滚珠轴承,用锅熬大粪做肥料等等,一点想像力都没有。但也有些很出色。比方说这一个:假设有一头猪,在一般饲养条件下每天只能长八两的话,本发明能让它长到一斤半,其法是用一斤花生油,加鸡蛋黄两个对它作肌肉注射。据说这样喂出的猪不光肥胖,肉质还十分细嫩。当时我就想到了这个发明虽好,但还不是尽善尽美。应该再打点酱油和料酒进去,使它不等挨刀子就变成一根巨大的广东香肠。说实在的,用这些发明擦了屁股,我感到痛心。当然,被用来擦屁股的不光是发明,还有别的东西。比方说,有好多油印本的诗选。五八年不但大家都在搞发明,而且人人都要写诗,参加赛诗会。我哥哥五八年上到了小学三年级,晚上饿得睡不着的时候,给我念过他作的诗:

  共产主义,

  来之不易。

  要想早来,

  大家努力。

  他还告诉我说,到了共产主义,窝头上的眼就小了(窝头上的眼太大,吃了就不顶饿)。这首诗我还在油印诗选上找到了,注明了是附小三年级学生王某所作。我毫不犹豫地用我哥哥的作品当了手纸。我当时虽然只有九岁,也觉得这是歪诗。我只喜欢发明。我哥哥早就发现了我喜欢发明,他还断言我在这方面有惊人的才能。但是直到如今,我的这项才能还没得发挥。

  谈过了共产主义的窝头之后,更觉得饿得受不了,于是我们俩就从家里溜出去,偷别人家地里的胡萝卜吃。嫩的胡萝卜不甜,所以一点都不好吃。从小到大,我就干过这一件坏事。而且这一件坏事我还交待过好几次。这可以说明我是多么的清白。

  有关五八年的大发明和赛诗会,还有需要补充的地方。它不像我小时候想像的那样浪漫——比方说,当时的发明是有指标的,我们这所大学里每月必须提出三千项发明,作出三万首诗来。指标这种东西,是一切浪漫情调的死敌。假如有上级下达指标令我每周和老婆做爱三次的话,我就会把自己阉掉。假如把指标这件事去掉,大发明和赛诗会就非常好。只可惜它后来导致了大家都饿得要死。有一阵子大家又急于发明出止住饥饿的办法,我为此也想破了脑袋。

  挨饿的时候我眼前是绿的,最幸福的时刻是在饭前,因为可以吃了。最不幸的时刻是在饭后,因为没有东西吃了。后来有一天(十二岁),忽然感到浑身上下不得劲,好像生了病,又好像变了另一个人。仔细想了想,才发现是因为我不饿了。吃饱了以后发明的欲望有所减退,但是我已经发明了很多东西,包括用火柴头做装药的手枪、发射自行车条的弓弩等等。我用这些武器去行猎,不管打到了什么,就烧来吃。有一回吃了一个小刺猬,长了一身红斑狼疮似的过敏疙瘩。为此又挨了我爸爸一阵好打。

  7

  小时候我觉得自己出生的时辰不好,将来准会三灾六难不断。虽然这不像个孩子的想法,但是事实就是这样的。有关这一点我有好多可以补充的地方。在这部小说开始的时候,我把自己称为王二,不动声色地开始讲述,讲到一个地方,不免就要改变口吻,用第一人称来讲述。有一件事使我不得不如此。小时候我跑到学校的操场上,看到了一片紫色的天空,这件事我也可以用第三人称讲述,直到我划破了胳膊为止。这是因为第三人称含有虚拟的成份,而我手臂上至今留有一道伤疤。讲到了划破了胳臂,虚拟就结束了。

  六岁时我划破了胳膊,就一面嚎哭,一面想道:真倒霉!还不知还有什么灾难在等着我。现在我打桥牌时也是这样的,每次看牌之前,总要念叨一句:还不知是什么臭牌!要是在打比赛,对手就连连摇头。但是这件事不说明我不是绅士,只能说明我是个不可救药的悲观主义者。二十二岁时,我在豆腐厂里被老鲁追得到处奔逃,也有过这类的想法。和我上一个班的毡巴可以作证,当时我就老对他说:我还得倒霉,因为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果不其然,过了没几天,我就把毡巴揍了一顿,把他肋骨尖上的软骨都打断了。

  毡巴这家伙长得白白净净的,虽然比我高半头,但是一点力气也没有。眼睛大得像蜻蜓,溜肩膀,漏斗胸,嗓音虽然低沉,却是个娘娘腔。他的男根是童稚型,包茎。这家伙的一切我都了若指掌,是因为我们俩常一路到酒厂洗澡,我后来打了他和洗澡也有关系。我从来没有想像到会有一天要揍他一顿,这是因为他是我在厂里唯一的哥们儿,揍了他别人会怎么看我呢?但是因为流年不利,不该发生的事也发生了。

  王二打毡巴的事是这样的:前一天下午,别人来接班时他对毡巴说:毡,咱们到酒厂洗澡去,你拿着肥皂。毡巴没有吭气,只是拿了肥皂跟上来。这使他想起来这家伙今天没大说话,这件事十分可疑。到了酒厂浴室的更衣室,脱完了衣服,毡巴又让他先进去。因此他进了浴池后,马上又转回来,看到毡巴把手伸到他上衣的兜里,先摸了左面的兜,又摸了右面的兜,还从里面掏出一根半截的烟来。这使他马上想到了毡巴在兜里找炭条哪。讲到了这里,我就不能把自己称做王二,这是因为当时有一种感觉,不用第一人称就不足以表述。据我所知,一万个人里顶多有一个会在六岁时把小臂完全割破,同理,一万个人也只会有一个被人疑为做了反革命淫画,遭到搜查口袋的待遇。这种万里挑一的感觉就像是中了大彩。那种感觉就有一试管的冰水,正从头顶某个穴位灌进脑子来。

  当然,搜我是领导上的布置——搜查可疑分子的衣兜,寻找画了反革命淫画的炭条——但是也轮不到毡巴来搜我的兜。当时我就很气愤,但还没有想到要揍。后来在浴池里,看着他的裸体,忽然又觉得不揍他不成。第二天他又掏我的兜,这时我已经把怎么揍他完全想好了。本来可以揍到他哑口无言,谁想手头失准,居然打出了x光照得出的伤害,这一下又落到理亏的地步了。但这不是故意的,我小时候和人打架回回要敲打对方的肋下,从来没打断过什么,假如我知道会把他肋骨打断,绝不会往那里打。

  我们厂里出了那些画之后,老鲁大叫大嚷,给公安局打电话,叫他们来破案。公安局推到派出所,派出所派个警察来看了一下,说应该由你们本单位来解决。最后公司保卫科来了一个衣服上满是油渍的老刘,脸上红扑扑的满是酒意,手持本世纪四十年代大量生产的蔡司相机,进到厕所里照了一张相,消耗了一个小孩拳头大小的闪光灯泡。那个灯泡用以前里面塞满了烂纸一样的镁箔,闪了以后,就变得白而不透明,好像白内障的眼球。但是后来要相片却没有,因为拍照时忘了放底片。让他补拍也不可能,因为那是最后一颗闪光灯泡,再也没有了,想买也买不到。这很显然是没把老鲁的事当真事办。这位老刘我也认识,照我看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坏蛋,和我不同的是他一辈子没出过事。老鲁很生气,自己来破这个案子,招集全厂的好人(党团员,积积分子)开会。我想他们的第一个步骤,就是找王二犯案的真凭实据。毡巴这家伙,也是与会者之一。

  有关那些画的事,还有一些可以补充的地方。假设你是老鲁罢,生活在那个乏味的时代,每天除了一件中式棉袄和毡面毛窝没有什么可穿的,除了提着一个人造革的黑包去开会没有什么可干的,当然也会烦得要命。现在男厕所里出了这些画,使她成为注意的中心,她当然要感到振奋,想要有所作为。这些我都能够理解。我所不能理解的,只是她为什么要选我当牺牲品。现在我想,可能是因为我总穿黑皮衣服,或者是因为我想当画家。不管是因为什么罢,反正我看上去就不像是好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了。

  8

  有关我不像好人,以下这件事可以证明:后来我到美国去留学时,在餐馆里打工端盘子。有几个怪里怪气的洋妞老到我桌上来吃饭,小费给得特别多。除此之外,还讲些我听不懂的话。又过了些日子,老板就不让在前台干了,让我到后面刷盘子。他还说,不关他的事,是别的客人对他说我这样子有伤风化。其实我除了脸相有点凶,好穿黑皮衣服之外,别无毛病。而穿黑皮是我自幼的积习,我无非是图它耐脏经磨,根本就不是要挑逗谁。但是假如我是好人的话,就不会穿黑皮衣服,不管它是多么的经脏耐磨。

  我揍毡巴之前,先揪住他的领子狂吼了两三分钟"有贼",把浴池里的人全叫了出来。当时我精赤条条,身上还有肥皂沫。毡巴又羞又气,而且挣不开,不由自主的打了我几巴掌。这件事完全在我的算计之内,因为打架这件事在任何时候都是谁先动手谁没理的。等到大家都看清他先打我了以后,我才开始揍他。当时毡巴把衣服脱了一半,上身还穿着毛衣,下半截穿着中间有口的棉毛裤,从那个口里露出他那半截童稚型的阴茎,好像猫嘴里露出来的半截鱼肠子;远没有我这样什么都不穿的利索。动手之前我先瞄了他一眼,看见了这些,然后才开始打。第一拳就打在他右眼眶上,把那只眼睛打黑了。马上我就看出一只眼黑一只眼白不好看,出于好意又往左眼上打了一拳,把毡巴打得相当好看。有关这一点有些要补充的地方:第一,毡巴白皮肤,大眼睛;第二,他是双眼皮。最后,他是凹眼窝。总之,眼睛黑了以后益增妩媚。酒厂的师傅们都给我喝彩。当时我可能有点得意忘形了,忘记了打架这件事还是谁把别人打坏了谁理亏。当时我光着屁股,打得十分兴奋,处于勃起状态,那东西直翘翘的,好像个古代的司南(司南是指南针的前身,是漆盘里一把磁石调羹,勺把总是指着正南——而我这个司南指得却是毡巴),后来他抱怨说:打我打得好得意——都直了!当然,这是出于误会,我有好多古希腊陶画的图片,画了一些裸体的赛跑者,可以证明人在猛烈运动时都要直。而揍毡巴就是一种剧烈的运动。这是因为肾上腺素水平升高,不含性的意味,更不能说明我是虐待狂。我也受了伤,右手发了腱鞘炎,不过这件事后来我没敢提,因为它是握成拳头往人家身上撞撞出的毛病。我把他打了一顿的结果是使他背上了个作贼的恶名——虽然他掏我的兜是领导分配的任务,但这是秘密工作(undercover),领导上绝不会承认自己曾派了人去搜职工的口袋;我也得了个心毒手狠的歹徒之名。照我看,这样的结果也算公平,我们俩可以尽释前嫌了,但是一上了班他就坐在工具箱上,一点活也不干,像受了强奸一样瞪着我。我被瞪急了之后,就说:毡巴,别光想你自己有理。你替我想想,我这个人大大咧咧的,万一哪天不小心把炭条放进衣兜里带到厂里来被你搜出来,不就完了吗!我不揍你成吗?这句话把他的话勾出来了。他抱怨说,我像流氓一样揍他,下的全是毒手。这就是说,他也承认我揍他是有道理的,只是不该打得这么狠。对此我也有道理可讲:其一,假如我兜里有炭条,被他搜了出来后果就不可想像,所以是他先下了毒手;其二,假如他比较有战斗力,我也不能把他揍成这样,所以这也怪他自己。于是我们俩争论了起来。在诡辩方面和在打架方面一样,他完全不是我的对手。争到了后来,他很没出息的哭了起来。

  等到毡巴好了以后,眼睛上的青伤又过了好久才消散。那段时间他眼皮上好似带着黑色的花边,仔细看时,还能看出黑色的颗粒从眼窝深陷的地方发散出来。这段时间里,我常常久久地端详着我自己的杰作。不管怎么说,那是两片好看的东西。

  毡巴这孩子很好学,上班时经常问我些问题,有时是几何题,有时是些典故,我都尽所能回答他了。有一次他问我:什么叫"一个毡巴往里戳",这可把我难倒了。我问他从哪儿看来的,他还不告诉我。后来我自己想了出来,准是红楼梦上看的!红楼梦上的鸡巴是毛字边(——我甚怀疑是曹雪芹自造的字),他给认成毡巴了。从此我就管他叫毡巴,阿毡,小毡等等。有一天晚上我在短波上听了一支披头士的歌,第二天上班就按那个谱子唱了一天:毡毡毡毡毡毡毡。别人听见我管他叫毡巴,也就跟着叫。开头毡巴一听这名字就暴跳如雷,要和我拼命(当然这时他也明白了毡巴是什么意思),但是近不了我的身,都被我擒住手腕推开了。后来大家都管他叫毡巴,他也只好答应。从此他就再没有别的名字,就叫毡巴。谁想他就因此记恨了我,甚至参加到迫害我的阴谋里去。这说明他是个卑鄙小人。但是他不同意这个评价,并且反驳说,假如他叫我一声毡巴,我答应了,那他就承认自己是个卑鄙小人。我没和他做这试验,因为不管他是卑鄙小人也好,不是卑鄙小人也罢,反正我的麻烦已经染上身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又何必去承认自己是毡巴呢?

  我揍了毡巴一顿,把他打坏了,老鲁就打电话把警察叫来,让他们把我捉走。但是她说话时嗓门太大,样子太奇怪,反而使警方长了个心眼。他们不来捉我,先到医院去看毡巴。这一回毡巴表现出了男儿本色,告诉警察说,我们俩闹着玩,王二一下子失手把他弄伤了。他还说,我们俩是哥们儿,要是把我捉走了,他会很伤心。警察同志听完这些话,转身就回局里去,再怎么叫都不肯来了。但是这只能暂时保我平安无事,因为老鲁已经得了辞,每回开会都说:像王二这样一个流氓,打人凶手,下流货,我们为什么要包庇他?这样说来说去,豆腐的问题难以提到会议日程上来,大家都不胜其烦。另外,她毕竟是头头嘛,大家就开始恨我了。我听说厂里的领导们已经决定一有适当的机会就把我送出去,能送我劳改就劳改,能送我劳教就劳教,总之要叫我再也回不来。除此之外,所有的工人师傅也都不再同情我。以前午饭时我爬到厨房的天窗吊下饭票和饭盒,大师傅抢着给我上饭。老鲁嚷嚷说不给他饭吃,大师傅还敢回嘴:人是铁饭是钢,怎么能不让人家吃饭?现在就不成,人家不给我打饭,还说:你小子下来罢,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哇!好在还有毡巴给我打饭,不然中午就只好挨饿了。这件事的真实含义是我的事犯了。生为一个坏蛋,假如一辈子不犯事的话,也可以乐享天年。假如犯了事,就如同性恋者得了艾滋病,很快就要完蛋。

  大家都恨我,我不能恨大家,这种态度叫作反人类。我也不能恨老鲁,她是头头嘛。我就恨那个画了裸体女人,叫我背了黑锅的人,发誓说,只要逮着一定要揍他。但是连我都想不出他是谁来。毡巴说道,得了罢王二,你别装了。这儿就咱们两个人。这话说得我二二忽忽,几乎相信是我自己画了那些画,但我又记得自己没有梦游的毛病。再说,我家离厂里远得很,游也游不到这里。这个谜过了三年,也就是说,到了七七年才揭开。那一年我们厂有一个叫窝头的家伙考上了美术学院。这位窝头别人说他有三点叫人弄不清:1,他是男是女;2,他会不会说话;3,他长没长黑眼珠——这是因为他太爱翻白眼了。怎么想不到小小一个豆腐厂,除了我之外,居然还有人会画画,而且没有色盲,诧异之余,竟然忘了要揍他。

  9

  有关毡巴,我有好多可以补充的地方。我一直很爱他,这绝不是因为我是个同性恋者。我是个毛发很重的小个子,说起话来声音嘶哑,毡巴是个文质彬彬的瘦高个,讲话带一点厚重的鼻音。我想永远和他呆在一起,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事。后来无论到了什么地方,我都忘不了给他寄张明信片。比方说,在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门前,我就写了这么一张明信片:

  亲爱的毡:

  我到了罗马。下一站是奥地利。

  王二

  我这么干,是因为毡巴集邮。给他写信有一个特殊的困难:我老记不起他姓什么来;现在就又忘了,指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再想起来。他当然是不姓詹。他掏我的口袋找炭条,决不是为了密报给老鲁,而是另外有人指使。在这件事上,他有非常可以原谅的动机。但是他实在太可爱了,不能不打。如果一个八十公斤的壮汉这样冒犯了我,我当然也会发火,但是怒气肯定在不至动手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后者太不可爱了,不能打。

  后来我回国以后,一见到毡巴,他就尖叫着朝我扑过来,想要掐我的脖子。都是因为我的明信片,大家又知道了他是毡巴。本来他拼死拼活考医学院,就是想离开豆腐厂,不再被人叫成毡巴。但是等他当了大夫,我又给他寄了这些明信片,把他的一切努力全破坏了。现在连刚出护校的小护士都管他叫毡大夫,真把他气死了。假如让我画出毡巴,我就把他画成个不足月胎儿的模样,寿星老一样的额头,老鲇鱼一样的眼睛,睁不开,也闭不上,脖子上还有一块像腮一样的东西。手和脚的样子像青蛙,而且拳在一起伸不开。他的整个身子团在一起,还有一条尾巴,裹在一层透明的膜里。如果他现在不是这样,起码未出娘胎时是这样的。我一看见毡巴,就要想像他在娘胎里的模样。我喜欢他在娘胎里的模样,也喜欢他现在的模样。我爱他要直爱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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