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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接近傍晚,爱米和凯西就对无论什么事情都有些无心——她们在等戈登医生回家。听见戈登医生的车驶近家门口,爱米和凯西简直就是欢欣鼓舞,爱米总是等不得车子驶进车库就跑出去迎他,戈登医生便只好停下车,让爱米爬上车去,然后再进车库停好,把爱米抱在手里,一起进门——天天如此。戈登医生进门时总要问我们:你们今天过得好吗?这时,凯西总是咧开大嘴,露出粉红的舌头和结实的白牙——每天这个时候她笑得最充分,最由衷。我当然也会朝他笑一笑,礼貌地回答:很好。一般,没有什么事情时,我就转身走开,因为这时候爱米不需要我,我乐得回到楼上去做点自己的事。我这样做也不完全为利用时间,还为了有意和戈登医生保持距离,这是我的矜持,也是我的理智——我正年轻,在美国刚刚起步,我不希望自己随随便便陷到什么意外的感情里去。总之,从各方面考虑,我都应该和这个比自己大一倍的单身男人保持距离。
  但是,楼下的说话声,尤其是戈登医生好听的英语总叫我分神,凯西的英文我听起来是吃力的,她说话的时候会吃掉很多音,甚至词,而且还会用一些不规范的短语和病句,但戈登医生的英文清晰、简练、优美,好懂。他的声音听来温柔而富有磁性,我会情不自禁地在自己的房间里竖起耳朵捕捉,我甚至能想得出他在说到哪个词的地方笑了一下,他笑的样子,他眼尾纹路的走向……
  随着声音飘上来的还有咖啡的气味,甜点的气味,我知道那是戈登医生在厨房的餐桌边上坐了下来,凯西给他端上了咖啡和自己做的小甜点。说实话,我倒是喜欢看见他们三个在一起喝咖啡的样子:戈登医生坐在餐桌边上,爱米爬在他的膝盖上,或者爬在他身边的椅子上,凯西坐在一边,在那把亮闪闪的细脖子圆肚的镀银咖啡壶上,映着三个拉长变形的头像:一个白人,一个黑人,一个黄种人,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看到过的一幅宣传画:一白、一黑、一黄三个侧面的头像平行排列,标题是:亚非拉人民大团结!这个联想会让我禁不住暗笑起来。让我发笑的是:那幅画上的头像,尽管肤色截然不同,但形状轮廓却差不多,因此放在一起显得整齐而统一。可眼前的这三个不同种族的人,除去肤色的强烈差异外,脸相和尺寸上的区别都非常大。凯西头颅硕大,头发一小球一小球地紧贴在头皮上,下颌夸张地突起,像极了贝宁的乌木雕刻。戈登医生却又是典型的白种人造型,额头很直,鼻梁也很直,下颌是往后收的,有古希腊雕像的风格。而爱米团脸塌鼻子,活活就是无锡泥人“大阿福”。可是这样三个人在一起,比那张“亚非拉人民大团结”刻意经营的整齐一致要更加和谐,他们看着甚至像一家三代:凯西是老祖母,戈登医生是儿子,爱米是孙女。
  这个房子里,一天之中,戈登医生下班回来坐在厨房里喝咖啡吃甜点的时候是最好的时光,是他们团聚在一起的珍贵时光。这不光因为戈登医生很忙,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不多——除去上班不算,他有时甚至会在晚上或周末的时候被叫走;还因为他有个特别的习惯,晚饭不和我们一起吃,而是由凯西替他送到楼上去。我看到,凯西替他做的晚饭很简单,量也少,一小碟意大利通心粉,一盘生菜,几片火腿什么的,但我注意到戈登医生有喝葡萄酒的习惯,而且量是一定的,两杯——因为凯西的托盘上总是放着两只斟满红酒的高脚杯。这个习惯也很奇特,他满可以用一只杯子,让凯西带上瓶子,他喝多少,倒多少,难道不好?干嘛倒要带两只杯子上去。想来,这大概是戈登医生对自己酒量有严格控制吧。此外,凯西的托盘上每一次都会放一支红玫瑰,那是凯西从前院里剪来的。这又是什么意思呢?算是凯西给他的?那成什么话,红玫瑰是西方人爱情的表示,即使凯西敬爱着戈登医生,也不该天天给他拿一支红玫瑰上去吧?这些细节无一处不让我糊涂,我觉得在这所房子里一切好像都自然地循着一个轴心在运转着,一个我这个外人看不到的轴心。
  晚餐后,凯西上去替他把餐具收出来,戈登医生就基本不露面了,想不出他一个人在房间里会干什么,他若是要用功,通常总到楼下书房里去,他所有的文件资料、书籍、电脑都搁在书房里。那么,他无非就是在自己房间内休息罢,他劳累了一天,早早休息也很正常。但有时,其实是很多的时候,可以听到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弹钢琴。在下面的客厅里不是另有一只大三角钢琴吗(凯西说那是他妻子生前弹的),而且放在朝向湖面的美丽大窗户前,他却不到下面来弹琴,反在卧室里再备一只钢琴,自己弹给自己听吗?我感到,这个戈登医生对这个房子里的人再怎么和气亲切,仍然要把一些空间和时间完完全全留给他自己。
  晚上,我要领着爱米洗澡,然后在她的房间里陪她玩,这种时候,如果听到三楼传来的钢琴声,我就会停下手里的事来听。戈登医生的钢琴弹得很好,有一种倾诉般的缠绵意味,他弹的曲子有不少我没听过,但这没关系,无论他弹的是什么我都能听得懂,我听得出,他是个多情的人,非常多情,可是他把这么满溢的情,都关在自己房间里做什么呢?他为什么不再交个女朋友,甚至再结婚,他的妻子死了好几年了啊。
  不过,即使我到这里的时间不长,我也能看得出,虽然他的妻子不在了,戈登医生的感情世界里还有着她。他通过电脑处理照片把爱米与他们夫妻俩人组合在一起,成为一张一家三口的全家照,而且在任何时候,戈登医生凡提到他妻子,从不用过去时,而用现在时。提到他那一方的时候,他不说我,他说“我们”,在一些明显不包括爱米的事情上,他也会说“我们”。他的妻子,那个已经在肉体上不存在了的人,好像无时无刻不在伴随着他。
  我拿不稳,他这么做,这么想,是否是荒谬的,不健康的。
  有一个星期天早晨,我偶然起得比通常要早,就走下楼,到厨房去倒了杯水喝。从厨房的窗子里看出去,湖面上悬着一层薄雾,这层薄雾铺展着,一直蔓延到岸上,遮住了对面岸上的树干,但在数丈高处,雾又没有了,空气澄澈透明,对岸棵棵树冠的枝叶清晰无比地展现在晨光里,和下半截朦胧的雾气对比着,倒像是被画家用狼毫小笔精致描过的一样。我便开了后门,走了出去,走到草坪上转了一圈看四周的景色。一眼瞥见戈登医生在屋前的花圃里。后来,我见他剪下一朵殷红的玫瑰,就一朵,擎在手里,从前门走进去了。我立刻绕回到后门,溜进厨房,从厨房里可以看见门厅和客厅的一角,只见戈登医生正把那朵刚剪下的玫瑰插进那只细高的玻璃瓶里,换下先前那朵。接着就见他开始擦拭那只三角钢琴。只见他从上到下地擦拭,细致专注,动作很慢,简直不像擦拭,更像抚摸,我看得愣在那里,大气都不敢喘,好像是撞破了他和妻子之间的一个秘密,愧得要逃走,却又不舍得走……我一直就那么站在厨房里,看他擦完,看他又打开了琴盖,在琴凳上坐了下来,但他并没有弹琴,只是坐着,就那么一直坐着,同时用手缓缓地抚摸着琴键,很轻,没发出任何声音。后来,他就关上琴盖,回到楼上去了。
  这个偶然的发现让我在那一整天里恍恍惚惚,无论做什么心里都无法集中,一个声音反反复复,像棒槌一样不停地敲打着我的太阳穴:
  天啊,他那么爱她,她死去了他还那么爱她!
  我有一种要发狂的感觉。我绞着双手对自己说:这不公平,上帝,这一点儿也不公平。
  我要的公平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不公平!
  我安慰自己说,那个戈登夫人,肯定是因为她被自己的丈夫爱得太浓,本来应该稀释着用一辈子的爱,被他们性急着浓缩地用掉了,她才会早死的。
  我依然不能让自己平静下来——
  那样地被爱一回,实在是……哦,天啊,早死也是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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