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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许多人不一样,我,不喜欢收信,也不认为如今少有人写信,是因为人情淡漠世风日下。 少年时曾开过玩笑说,谁给我寄情书,首先就不同谁谈恋爱。那个时候不明白,情书也可以是很不肉麻、很不造作的,很公事公办的。然后,一辈子就再也收不到情书了。如今,回头望去,不免为自己的任性遗憾,一个女人一生都没有人给你寄情书,意味着什么?哪怕是虚情假意,也好过春梦无痕呵。 其实,那个时候,还是盼望收信的。盼望收信是因为盼望写信,正如现在不喜欢收信是因为不喜欢写信。那个时候,年少的我,几乎找不到收信的对象。中学的同学家都住得近,每天同进同出,彼此就像家人,划不出可以写信的距离。等到各自考上不同的大学,才终于有了鱼雁传书的机会。我们读的都是上海本地的大学,虽然住校,周末回家还是有长长的相聚的时间,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不断地写信。记得好几次写信是在深夜,宿舍里的灯已经熄了,我在昏黄摇曳的烛光下写:分别已有三天,我是这样地想你们,回忆着上星期天,我们在某某的家里讨论的一切。这样一边写一边觉得温暖的孤独,满腹感慨顺势倾泻到了纸上。 少年都是些太想表达又难有表达机会的人,写信是不得已,信里铺天盖地的造作,也是不得已。好在那时眼中的世界,确实同以前十几年的混沌不一样,需要用一些有别于现实生活的文字来描绘、形容。信中的造作,就有了被原谅的理由。 无论是谁,写信总难免造作,自古如此。古时候的人写家书,一开头,要么是“敬禀父母大人膝下”,要么是“某某吾妻如示”,结尾不是“敬颂大安不一”就是“叩安”之类,千篇一律,人人照着尺犊上的范文行事,真正的心情、相思都淹没在冷冰冰的套话里了。有时想,换一个收信人的名字,也不会引起什么问题。也因此,就可以有摆测字摊代写书信这一行吧? 古人写的信,最令人感动的是司马迁的《报任安书》,每次一念,都禁不住泪盈于睫,可司马迁是作家,我是将此当作文学作品来读,当作《史记》的一部分来读的。五四以来废除文言文,提倡“我手写我心”,这在理论上绝对正确。实际上,对平日使用方言的我们却是不可能。有些字有些词在我们的口语里,永远不会去用,常用的适合我们心境和生活状态的字、词又是无法写下来。对许多人而言,提起笔来的时候,就有了作文章的意识。而做人,一到“作”的地步,便逃不脱难看和难堪。即使写信,也难逃矫情的套路。那么,不写也罢。 走过了浓抹重彩的青春之后,能不能倾诉,对一个人来说,确实已经不再重要。造作与否,倒显得尤为刺眼。况且碌碌一生,复杂得单调,说白了便显无趣。而红尘心事,又岂是可以说清楚的? 我不再写信。 收到信之后,总是惶恐地将它好好地放在一边。世界上还有许多目前我的电话无力攀援的地方,还有许多公事公办得我不必特意同他交谈的人。这样的信,收到之后,我总是惶恐地将它好好地放在一边,等一个干劲充足的时候,坐下来写回信。即使这样的回信,于我也是举笔如椽。你最好不要三言两语,替人办了事,或替人办不了事,太简单太直接地说明,让读信的人觉得你在敷衍他,凭空疑心你是不是对他有什么看法。但是,如果于具体的事情之外,还要谈点别的什么,那难度就太高了。 有一个远嫁欧洲多年的朋友,闲得无聊常给我写信。读她的信倒是没有任何负担,因为每封信都是一样,三段式。第一,问你近来身体可好?工作、学习如何?第二,说一说她的乡愁。第三,这是最长的一段,从国际形势谈到国际上对中国的看法,当然,都是从欧洲的报纸、电视上看来的。读完之后,我依然不能回信。第一段没问题,那是礼貌。第二段,难了。我没有乡愁,也不想说渴望去国外旅游、向往西方的生活。好,这段跳过去。第三段,国际国内形势,她都比我知道得多、知道得早,我已说不出任何新鲜东西。 她的信,一年几封,永远不会少。我就让它放在我的案头,告诉自己远方有一个好朋友在念着我,我也在心里念着她。等到贺卡上市的季节,挑一张心爱给她寄去。那是我的心情,我没有信。 1989年的夏天,有位女友突然决定出国。她家的亲戚遍布海外几个大陆,别人十分棘手的事,在她,几封信几通越洋电话,出国之事就已基本搞定,签证也是十拿九稳。 当时,出国热正值沸点,办护照十分困难,往往要等好长一段时间。在等待护照的那一段日子里,女友闭门不出,在家织毛衣,为她新婚不久的丈夫织毛衣。长长的几年恋爱,短短的一年婚姻,始终是男友、丈夫送她礼物,从巧克力、玩具到服装、首饰,她被爱得很满意。临行前,她说她要留下一颗念心,然后,在异国的土地上重聚,然后,恩爱一辈子。 当然,都已是成熟的人,他们都清楚,从此一别,前途难测。怕只怕,天涯茫茫,相见已成白发。两个人都怕这个话题,两个人就都少说话,真个是九曲回肠,寸寸断肠。女友买来毛线,开始织起了毛衣,临行密密缝,情谊千千万,只盼着“没有我的岁月里,你要好好保重你自己”。 她丈夫的身型异常高大,日织夜织,织了整整二十天,才完工,正好,护照也到了。女友后来告诉我,她决定不去签证的时候,就是毛衣完工的那个深夜。扯断线头的一刹那,她突然觉得丧失一段情缘,其实就如放下一件毛衣那般容易。放下了,就再也不会如过去一样有毛线在你指间绕来绕去,结束了,就结束了。 大学四年级的时候,班上的女同学瞬间都有了做女人的渴望。课余饭后,都低着头学织毛衣。有钱花的当然去买新毛线,没钱的就拆了身上穿的再织。针针线线,不管有没有恋人,每个女孩子的心中都鼓胀着幸福与安宁。 对爱情还有一点点信任的女子,多半都曾这样灵巧过,细心过,多半都曾为一件毛衣起过一个好头。 织毛衣,是我们这个时代,唯一留给女人寄托深情的渠道。一切,别人都已经替你做到最好。一切,都已被别人抢去报功。再也难有可以曲意达承的委婉方式了,女儿家的心事竟要裸裎相见。街上排满食品店服装店,随处都卖现成的食品现成的服装,即使你有家传绝技,也赶不过日日翻新的流行。外套是做不好的,前几年还可以为心爱的人做做内衣内裤,如今怕是做了,也没有人肯赏光为你穿一下,要送情人礼物,就去商店里买一款别致或者实惠的——都是别人的手工与心思,其实不干己事。 就只剩下一团毛线一件毛衣,还能由着女人的心意来织,一针一针地织,一心一意地替女人传情,不必讲究款式的新旧、衣袖的挺刮,不必担心爱人不肯穿。 然而,即使这样,能如女友般有幸织完一整件毛衣的女人仍是不多。多的是不成件的废品,穿不能,扔又不舍,怨怨地躺在箱底,等着发霉,或者等哪一日织给下一代的儿女。 有一位手巧的女子,每一次恋爱,都在心情极好的时候,买来毛线替男友织毛衣,怎奈每次都只得半件。有时候好好的一个大身完工了,却缺两个袖子一个领子,再也找不到织下去的理由。有时候,已是像模像样的一件衣服,只剩一个袖口,却总也织不完,针头拖着欲断难断的一小团毛线,依然是不能穿。 续也难续,那一份情,再怎样虔诚,总等不到好好收尾。 难怪,织毛衣的女人越来越少了。 与其说那是一场畸恋的悲剧,毋宁说那是一则关于人类的寓言。 青春是一道躲不过去的坎,跨出去,迎接你的将是一段有节有制的五色人生。跨不出去,当然,你知道,等待你的只有死亡,就像从巴黎转来小城读中学的玛舒达。 17岁的女中学生爱上她有家有室的老师,从来不是希奇的事。这部法国电影的中文版有好几个译名,诸如《白色婚礼》、《逐水流情》之类,全都有些牵强。如果允许跳开原作的名字,其实,最好的片名应该是《十六岁花季》。那是一首关于青春、关于成长的挽歌,那是一朵春天时候的荼縻,那是一种对于生命的迷惑,那是一次关于人类的诠释。玛舒达17岁,玛舒达的高潮在17岁,玛舒达的生命止于17岁。虽然她的自杀是在两年以后,但17岁以后的一切对她来说不重要了,正如所有走过青春期的人,以后20年、30年以至近百年的生命,同他曾经的青春没有关系一样。 真的,青春是人最难跨越的一道坎,十六七岁的年龄又是人生最艰难的时刻。一切都是矛盾:已然成熟的躯体同还来不及准备的内心的矛盾,蓬勃的生理欲望及其找不到转移方式和地点的矛盾,个人同渐渐逼近的社会的矛盾……。在这样的一个年龄,其实不可能不点燃疯狂的爱情,生命的本能只找得到这样一个突破口。爱上谁,以什么样的方式去爱,都微不足道,重要的是你自觉不到情欲对你的操纵。更可怕的是,成熟的男人常常无力抵挡这来自少女的、超越于成人世界规则限定的诱惑。 怨孽是天生注定的。 16岁那一年,玛舒达已与数学老师“畸恋”,东窗事发的结果是由年长的老师以精神错乱来承担一切责任。谁都知道这结果不公平,然而青春也是一碗孟婆茶,饮过之后,你就会忘记曾经的一切。走过青春的人,没有谁记得青春,没有谁懂得16岁的花季。玛舒达所在学校的老师,除了以世俗的标准来判定数学老师违反职业道德,除了把玛舒达视为“问题少女”之外,找不出更合理的原因。 16岁的少女自己也莫名所以,她只知道凭本能去追逐成熟的异性,通过与年长异性的相爱,来认识她所陌生的成人世界。于是,玛舒达在路边昏倒的一幕,虽然无可避免,却也是她下意识布置的骗局。果然,她的哲学老师海诺上钧了。海诺出于道义,也是出于教师的本能,将孤单的女学生护送回家。回到家里,才发现女学生是只身独居。他不能把一个未成年的病人独自抛在一旁。对于这一点,玛舒达早已料到。于是,起床,大大咧咧地换衣服,将17岁女孩成熟圆润的胴体,半遮半掩地展露在海诺眼前。 所有陷进少女爱情罗网中的男子,都不是世俗的叛徒,相反,他们总是那么自觉地愿意遵守成人世界的种种道德戒律。海诺也是。他与玛舒达的爱欲,始于同情、怜惜,继以哲学上的沟通和一致。他被17岁女孩的哲学思考深深吸引。其实,所有青春期的孩子,都是天生的哲学家,不管他有怎样的家庭背景,不管他有怎样的经历天赋。在世俗的边缘作人生的思考,是上帝交给青春期孩子的作业和考试。对少年关于人生的哲学思索投以惊讶和好奇,是成年人最幼稚的所在,也是最致命的所在。海诺的悲剧,再一次印证了这一点。 玛舒达要求同海诺结婚,并不是要一个名份、要一场婚礼、要一个终生的爱人。少年是从来不会想及今后的,“谁知道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她想的是今天,今天的这道坎太难跨,她本能地要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年前是数学老师,今年是哲学老师。可惜,数学老师是那么地脆弱,未及给少女以支持,自己先就溺水而亡。哲学老师却又那么犹犹豫豫,不肯全力伸出他的手。那么,就死在他的眼前。 本来,生命的激烈青春期的矛盾,就是无因无由混沌一片,现在,玛舒达终于可以为自己找到一个解释的名词——海诺。她说,她是为海诺而死。别人就说,她是为海诺而死。海诺只好相信,玛舒达是为他而死。 而其实,谁又是谁的原因呢?玛舒达只是没能跨过她的坎。 我们总算跨过来了。以青春作代价,苟且着我们几倍于玛舒达的长长的一生。 单位的办公地址竟然是某某弄的某某支弄,说出来很寒酸的样子。但是,每个到我们办公室来的人,都不约而同地说:想不到这房子这么好,不知以前是谁家的。没有理由的,大家就是觉得这幢房子够档次,想必它的旧时主人,一定有个今天的人仍可以记忆得起的名字。 房子是一幢老式的石库门,中西合壁,但不是“风情石库门”。建造的年代还要早一点,20年代以前的式样,有明显的江南民居的特点,底层一个大天井,二楼的东西厢房和中间客堂上的一间,都有雕栏回廊。在连接回廊的落地长窗前站一会,仿佛看得见活泼的秋香笑着笑着,一转身闪入回廊的另一端,而轻绸的百裥裙犹在唐伯虎眼前飘了一飘。 同上海至今留存的其它许多20年代以后造的房子相比,这房子,无论从规模的大小、还是外部的造型来看,都不能说是突出的。但你见了,一定会断言,这幢房子的主人,从前绝对是个富翁。你看它的楼梯,就看它的后楼梯,供佣人进出的那一道,楼梯的扶手,木头仍是上佳的,木头的刻工是精细到不厌其烦。一个连后门、连不必亮相给人的处所,都要考究的人,他对生活的讲究程度,他讲究生活所依凭的出身,是可想而知了。 记不得哪一位老先生的文章里,提到过一首古诗。诗说,暴发户和大户世家都是金银堆成山,都是钟鼓馔玉,都是客堂里挂著名家字画。总之,世家大户有的,暴发户都能在短时期内,依样画葫芦地学回家。唯有一点,他赶不及,就是门前的那一棵树。树必须一年一年才能长大,今天暴发的人,不可能让他的树也暴发。只有世世代代的丰衣足食,才可能享受到华荫如盖的气氛。 明显地,这诗是嘲笑暴发户。暴发户总是逃不脱让人嘲笑的命运,原因也许并不在于他的气焰嚣张。春风得意、有财有势的人,不管是暴发还是世袭,都很少抑制得住自己内心的狂喜和优越,这也是人之常情。对此,旁观的人见多不怪,事实上也莫可奈何。之所以暴发户首当其冲,成为众矢之的,就因为他往往会有一些细节不伦不类,只会装潢门面做第一道工序,却不会讲究细节。而细节,其实是最重要的一环,是最能体现内在的东西,因为表面的东西,谁都能看得见,也就谁都可以模仿得惟妙惟肖。细节是要你去真正讲究的,而且是为讲究而讲究,不是做给别人看的。纯粹为了自己的享受、自己的标准去讲究,当然需要长时期精致、优裕的生活做铺垫。这是优势,也是修养。 大到房子如此,小到每一件衣服也是如此。 房子是一个人的身价,衣服更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包装。富豪讲房子。我们,先从穿衣讲起。每天的穿衣着装当然也有细节,也有讲究的细节所提供的“档次”标志。 照理说,在穿衣不再仅仅是保暖遮羞的今天,着装就必须要从讲究的角度出发了。可惜,我们常常添置新衣,却并没有讲究的效果。 现在大多数的人都已知道打扮设计自己,懂得胖子不能穿横格子等等,一种风格就算再流行再好看,大家也不会盲目跟从。但是,另一方面又确确实实还不懂得讲究,虽然一些“都市白领”已经领先到了非名牌不穿的地步。有位朋友,是大学的英语教师。这行当,从前是清苦的,现在如果仅靠学校的一点工资也仍是清苦的,好在有第二第三职业,教课之余,做做翻译,报酬相当可观。于是她开始进出豪华的专卖店,一件外套一条裙子开始买起,但她从不买专卖店里的袜子、皮带,理由是太贵太不合理。真让人听不懂。衣服和皮带、袜子是同一间商店同一个品牌,能够接受衣服的价钱,为什么不能接受皮带、袜子的价钱?朋友的意思是这些小饰品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东西,不像一套衣服,穿在身上,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什么档次就是什么档次。 其实,朋友真该来我的办公室坐坐,看看这幢老房子,她就会知道自己是多么地没有品味,多么像暴发户。一套衣服,即使是名牌,讲不讲究都是第一道工序,画龙点睛或功败垂成的是穿了这件衣服之后,你身上这衣服之外的其它点点滴滴。你不能穿一套棉质的衣服,却去穿一双尼龙袜子。 当然,讲究细节,并不是非得要去买专卖店的皮带、袜子。对一般人而言,价钱不是决定讲究与否的首要条件,关键是你是否意识到要去注意一些也许别人看不见、也许不能算作是时装的东西,比如说首饰。对一个人的外观而言,饰品有时候比衣服重要得多。所以一只登喜路打火机的索价,比一般名牌的整套衣服还贵。所以,一些有财力的人,选择饰品,不是首选含金量,而是首选名牌设计。但是,上海的名媛淑女们恰好相反,身上的衣服一套又一套,挂在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手腕上的一根金手链,一年四季也不变,穿真丝是它,穿牛仔衣也是它,冬天还要从羊毛衫的高领里翻出一半荡在胸前,9999纯金的东西,也显出寒酸来了,真是作孽。倒不如去多买一点丝巾、多买一点仿金仿银的饰品常备家中,根据不同的场合气氛来点缀同一件衣服,效果绝对是百战不殆。 从小处做起,从小处着眼。这是诀窍,其实,也是修养。 结束这一重生命,我们会进入怎样的一种境界、怎样的一种时空? 对此,历来有天上、地下的传说,也有许许多多关于天上、地下的绘画。画地下比较容易,反正总是一个可怕、可恨的世界,没有太多的人愿意去讲究、去追究恐怖的真面目。然而,关于天上的一切,人就不那么超脱、不那么敷衍了事了。 总是因为太渴望死后的生活安宁、美好,几千年来,人类才孜孜不倦地描画着自己心目中天上的形象。西洋古典油画中多的是天使。天使的形象,大多是在凡间的肉身背上安一对长有类似羽毛的翅膀,似人而非人,十分奇异。比如最常见的爱神丘比特,完完全全是一个世俗小男孩的造型,有手有脚,却又在背后有一双翅膀。以作为一个人的有限经验,我们知道在大自然中,很少有既有翅膀又有前后肢的动物,所以虽然对丘比特顽皮、天真的神情,健康、灵动的体格感到喜悦,并因此对他所在的天堂生出向往,但因着这突兀的翅膀而只能对天堂望而却步——就像我们不是鱼而终于不能属于水,我们也不敢想象没有翅膀的自己如何属于天堂。 也许是文化背景、文化遗传的关系,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喜欢中国绘画里的天上人物,觉得他们比较可亲可信,生来是人,死后也未必为神。像佛教里的飞天、道教里的八仙,就是同我们凡人一模一样的肉身,不多一点也不少一点。这外表的初步印象,就让我敢于视之为同类,知道他们只不过因修炼得道而上了天——原来天堂离我们并不太远,一切都事在人为,只看我们自己虔诚与否。每每想到这里,心便坦然了不少。 如此说来,造成这种或亲或疏的感觉,竟是因为中国绘画里的“偷工减料”。少了一对覆满羽毛的翅膀,只草草地把线条这么一斜一弯,让人的衣裳看上去飘一飘,就有了一股不同于人间的气象。在这些画面里,除了人,一切重要的因子都是无形的,风无形,气无形,而你偏偏就会在无形中体会到人物腾云驾雾的动感,也因此,不得不相信无形的“气”、比风更感觉不到的“气”,才是一重时空的标志。 由西洋天使和中国神仙外表的不同,由虚无的“气”和实在的飞翔之比,我倒愿意把生死之境想象成阴阳两界,而不是天堂地狱。天堂地狱是两个好恶太分明、道德色彩太浓烈的对立的概念,而阴阳两界则是可以互为转换的一个整体,至少,在绘画里它们无所谓好恶美丑,人鬼同源,阳间有的,阴间也有,诸如等级、好坏、善恶、哀乐…… 喜欢鬼故事的人都有体会。看西方的电影戏剧,那些鬼,除了形象怪异之外,最最缺乏的就是人所不具备而鬼必须具备的阴气。比如《小鬼当家》、《吸血僵尸》、《第六感生死恋》等等,其中的鬼魂,无论好坏,无论死得其所还是孽债未了,都仍然在人间挺自如。唯一的噱头是他看得见他想看的人,而想看见他的人看不见他。这就使得观众要么将他视作怪物,要么就以为是恶人的恶作剧,绝对不会看一眼或不看一眼就认定他是人死后没有了肉身的鬼魂。 但在香港电影《倩女幽魂》中,鬼就有别一番意趣。正如同在天上飞的西洋天使和中国神仙的不一样,《倩女幽魂》的整出戏全部画面,也根本不同于西方电影中的鬼怪场面。它不是以具体的恐怖取胜,而是以浓重的阴气包装。它无时无刻不给人以凄迷飘流的感觉,这种飘飘荡荡正是对脚踏实地的阳间的反动。聂小倩的扑朔迷离,不仅仅是灯光、摄影的技巧,主要还是东方文化对阴阳两界的一种理解,对“气”的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也只有在我们的意念里能够被接受被体会。在这个感觉下,我们得以知道生死之间的区别,不在于能不能在云里雾里飘,不在于有没有一对翅膀,不在于能不能看得见、制得住活人,而是:一个在现世有形,一个在现世无形。 然而,在另一个永恒的时空里,不管有形还是无形,他们都见得到彼此——只有在这个背景下,天上的故事、阴间的传奇,才与我们有关,才值得我们关心。 我的失眠,也许可以追溯至我的出生,一直是一个难以入睡的人,小时候,乖巧伶俐的我,招惹大人不满的唯一原因,就是总不肯按时、好好地入睡。其实,我自己知道,不是不肯,而是不能。小小的心,思虑着太多与我无关却又挥之不去的事,额外而徒劳地承受着太多与年龄不相称的焦灼和压力。而这一切,别人是不可能懂得的,我只有白天黑夜地想。 慢慢地长大,慢慢地,女孩子的心事愈加乱如蛛网,日子几乎是在永远渴睡和永远失眠的死结中度过的。别人说我总像一个梦的孩子,而我只是因为渴睡。大学住读的那四年,同一宿舍里的女孩子,最吃不消的是她们不敢有什么秘密、心事。豆寇年华,春闺梦多,谁能保证自己梦中说什么和不说什么?谁又能保证自己的梦话不被我听了去?来自大连的月玲是比较开得起玩笑的一个,有一回,我问她:“那个长相挺斯文的人是谁呀?”平日伶牙俐齿无往不胜的一员女将,立刻红了脸颊,装作没听见。一直熬到晚上,才悄悄问我:“你怎么知道?”我怎么知道?还不是她自己说的,在深夜。 深夜窥秘的乐趣是有的,却远远抵不上长夜难眠的折磨,况且,听得见梦话的机会并不多。离开了复旦的宿舍,离开了说梦话的年龄,不眠之夜,就更难捱。所幸,一眨眼,就过了三十。古语说,三十为一世。三十年风水流转,倦极而眠,如今的我,真是上一世的反动。不仅粗疏开朗,甚且每天倒头便睡,长睡不醒。 再也没有什么事,能让我在黑暗中长久地睁着眼睛。山不转水转,明天,永远是新的一天。 依然有不睡的黑夜,总是因为临睡的一刻,想起了房间的布置。从老房子搬到新工房的前夕,想的是怎样在有限的空间里,将我喜爱的家具都放进去,既实用又艺术。从一间房搬去大房子的前夕,想的是怎样把书集中在一间书房里,书要怎样放,才能看上去整洁,查起来方便。而客厅里的沙发,应该是两个还是三个,卧室家具是买还是做。如果一切安放停当,窗帘、桌布、沙发套用什么样的布料、颜色……就像棋手打棋谱,一切无形,再大的风浪都只在脑海里翻腾,自己同自己较量,自己向自己挑战。 因为无形,可设想的方案也就无穷无尽。今夜的方案,以英国式为主,选用的布料,就偏重于一些色彩鲜艳的碎花图案。明天,偶然路过家具店,看中了几件法式家具,相应地,未来的居家布置要带一点浪漫的气氛,最好能去原产地买几匹地道的蓝印花布来,记得是白多蓝少的那一种。而再一个夜的方案,可能会突然跳到现代派的风格,大量选用玻璃做面子,色彩以冷为佳。看多了港台编辑的室内装演杂志,觉得一个干净、雅致的和室不错,那么,该把哪一间屋子辟作和室?非常厌恶为求家居地面干净而要客人迸门脱鞋的风俗,好像谁在你的家里都是宾至如归都可以长驱直入,一点主人的私隐都没有。卧室采用和室的风格最合适,问题是从小睡惯了床,现在开始要自己睡“地板”,是不是太对不起自己?一路想去,焦急,但是甜蜜,谁还能睡得着?谁愿意睡着? 只有搬一次家,才能体会到室内装修的学问永无止境,才能明白室内装修这行当是多么好的职业。非但给你发挥无限的想象力,还能用别人的钱,来实现你的梦想。而一个能够把别人的家都构造得温馨舒适的人,对待自己应当更是有情有义的罢。 最记得的是法国电影《总统轶事》中的女主角,克莱尔,德诺夫演的,一个总统还不是总统时候的情人,一个极其温柔极其妩媚极其独立极其坚毅的女人。她的职业,就是室内设计师。80年代初第一次看这部电影,以后一有机会就重看,至今已不下五遍,倘有机会,还是会再一遍一遍地去看。愈看愈为那个总统心酸,这样杰出的女人,他竟必须放弃。从事室内设计的人,都是想象力极端丰富而又有动手能力的。她们的想象力,不会像作家、诗人仅止于纸上倾诉,不会像编剧、导演仅止于舞台虚构,他们的想象,是为着明明白白地建设。因此他们既空灵又沉稳。 《总统轶事》是我第一次看德诺夫演的电影,从此把德诺夫视为最喜欢的影星。德诺夫演的电影,后来看过许多部,都好、都喜欢,然而,最喜欢的,还是这位不亢不卑秀外慧中的克莱尔。至今,有时,平空坐着都会看见克莱尔,看见她在自己的家里,一针一线缝着米白的窗帘,然后,把它挂上面对着小花园的落地长窗,镇定、娴雅,韵味无穷。然而,半夜,她是会失眠的吧,为着一段曾经的爱,为着一个未圆的家。 所以,克莱尔后来才选择了做一个室内设计师,为世上的有情男女圆一个个温馨舒适的家,在别人的生活里寄托自己不变的希望。 我也在装修自己的屋子呢,不要问我昨天睡得好不好。 老同学多半是不再联系的,毕业典礼上说的那一声“BYEBYE”,虽然声调、语气、句法结构都同多少年来天天分手时说的一样,但是,翻译出来的意思却大不一样。这一声“BYEBYE”,如同交响乐终曲时的那一声定音鼓,重重的一下,然后是真的分手。分手之后,也许从此相见无期。 很意外地,十多年之后,在同一个场合里,同时见到了多个旧时同学。于是,趁机走到附近的饭店里,齐齐坐下吃一顿团圆饭。 大家挑座位的时候,边走边说着话的两三个人,很自然地就坐在了一起。她和他的同桌,当然是正巧在说着话的,自然地也就并肩坐了下来。 坐下来的一刹那,仿佛觉得每个人都做了一个相同的动作,把肩上的书包放下、塞进书桌里——都以为是随着铃声走进了中学课堂。 那时,他们的学校是一所特别的学校,男女同学互相说话,共同玩乐在景色美丽的校园里,没有成绩好成绩差的区别,只有聪明和不聪明、活跃和不活跃、早熟和晚熟的区别。他们两个不知算是早熟还是晚熟,总之是同步的,曾经两小无猜地打闹过、追逐过;曾经共同作弊,在一起考试的时候,一人负责做一半,然后交换抄。抄袭的时候,很默契地故意抄错一点点;曾经早早走出考场,去学校后面的电影院看《简爱》……然而,从来没有人指责他们,没有同学说他和她好,也没有老师规劝他们切勿早恋,没有父母要他们以前途为重。而他们也是不自觉地,只是觉得快乐、怡然、没有负担。偶尔在家里被父母骂了,他们会彼此诉苦、彼此开解,有时候,互相介绍着读一些爱情小说,艳情诗词,也模仿着写,写在草稿簿上,在课桌上、在老师的眼皮底下推来推去,仔细阅读。 毕业的时候,他们像同班的许多同学一样,互相题赠留言,写下几句雄心壮志勉励激励的格言。唯一的不同,是互赠了自己的毕业照,黑白的一寸照。 说了一声“BYEBYE”,奔赴各自的大学,然后各自恋爱、结婚、生子,并没有一丝一毫地牵挂或者不甘。 直到十多年后的今天,终于又可以再说一声“BYEBYE”。他们从没有通过信,今天也没有想要留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和地址。 但是,并肩坐在餐桌旁的时候,心里真正地温情如水,没有遗憾也没有十多年的隔阂。说现在生活很忙,家庭太平。他的妻儿都好,她的家人也好。说人到中年,家务杂事的累人,光装修房屋乔迁新居就让人瘦掉一圈,钱更是如水一样地流走了。 这些絮絮叨叨的闲话,那么自然那么平常,说起来和听起来,却给人异样的安慰和满足。在嘈杂的饭店里,忽然会发现自己命好。 缘份是存在的,而缘份又有许多种。像他们这样,一世轻烟暖风似的关联也是一种。 这样的缘,也许是因为前世是个急躁的脾气,不待最后的一搏,便急于求成。结果就成了今生的云淡风轻。 然后,谁说这结果不是最好的?没有恩恩怨怨,不必撕心裂肺,心中却有一世的满意。 汉字确有如此魔力。《蔡琴老歌》,你说,老到什么时候?是属于蔡琴的老歌,还是由蔡琴来唱的老歌? 几年前,买回《蔡琴老歌》的时候,以为那是蔡琴的歌,或者是六七十、五六十年代的港台流行曲。后来知道不是,那些歌比五六十年代还要老,大部分是三四十年代上海的气味。 然而,人其实是迟钝的,对于一早已接收的东西尤其迟钝,天长日久只保持着最初的印象。对于《蔡琴老歌》,很长一段时间我全盘接受蔡琴的诠释,直到听过半个多世纪前的原声带。 最初听当年百代公司的录音唱片,只觉得好笑,那些过时的歌星,不知道她们当年凭的是什么?唱来,全像是没有经过训练的卡拉OK。等到最初的抗拒之后,慢慢发现,蔡琴错了,我错了,现在的女人错了。真的,原版就是原版,赝品就是赝品。对于这些“旧回忆”,我们所赋予的“新感情”,其实根本不得要领。百代的录音里,不管是轻佻还是苦意,才是真正的女人。 同样是“我有一段情呀,说给谁来听,知心人儿出了门,他一去没音讯。我的有情人呀,莫非变了心……夜又深呀,月又明,只能怀抱七弦琴,弹一曲呀唱一声,唱出我的心头恨”。由一副尖细并且显然不及蔡琴讲究技巧的嗓子唱来,是真真实实的弃妇在哀告,不由你不同情、不感动。 翻版到了蔡琴嘴里,她那现代女性的隐忍和克制,悠长和稳定,男子般的浑厚与冷静,让所有怨苦、激烈的歌词曲调,都成了别人的故事。是的,她是在诉苦,说的也可以是自己的遭遇,但那一份聪明和强悍,明明白自地摆在那里。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无辜受伤?遗弃别人还好理解,怎么会甘心被别人遗弃?即使被遗弃,也该对前因后果知道得清清楚楚,怎么会这般满怀迷惘? 除非是小题大作,除非是事不关己。那么,还有谁会感动、会同情? 当然,90年代了,女人不必乞求同情,乞求了也不一定有人来施予同情。但是,到底是女人情怀,总也有“低诉的衷曲,一声声,难了,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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