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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既分为两个部分,也该分为两个部分来谈。第一部分谈我的写作,谈写作必先谈写作经验。 每一位作家都有写作经验,由于各人禀赋和生活习惯不同,写作经验也大不相同。人的文思有的敏捷,有的迟钝,写作时间的长短,遂亦随之而异;有人擅长写诗,有人擅长写散文,有人则擅长于写小说或戏剧,作品的形式,当然也有差别了。 我个人的文思是迟钝的一路,一篇二三千字的小文,也要费我一二天或三四天的时间。看见别人下笔万言,倚马可待,每称羡不置,无奈天生气质所限,想学也没法学得来。 我以前在某文中也常谈到这类的话。我说我的脑筋好像一架机器,日久不用,则必生锈,运用时,每觉其转动不灵,必须将锈擦去,再涂上润滑剂,始可恢复原来功能。所谓擦锈,便是临纸前的准备工夫,换言之,便是构思。日久不写文章,构思是相当艰苦的,一支笔在纸上乱涂乱画,不知从哪里开始才好,好容易起了一个头,又觉得不惬意,涂去重起,起了好几次,涂了好几次,才选定了一个。头算是起定了,怎样划分段落,怎样布置主要和附从的论点,又都要费许多心思。这样闹了半天,脑子里长的锈好像擦得差不多,机器才可以开动了。少年时代擦脑锈仅费一二小时,中年则需半日,老年竟需要一二天。所以我说我的文思是迟钝的一路。 我知道或者有人要惊异地问,你写文章既这么艰难,那么你一生中何以写了这么多的文章,单以结集出版的单行本而论,也有差不多十几本,那是怎样来的呢?我要回答说:这些成绩实在得之非易,费了我30余年的时间和劳力,而且每一单行本不过十几万字,像现代作家一年里出版砖头一样厚的书两三本,我是愧不能比。 不过,我也要替自己回护一句:现代作家所写砖头一样厚的书,大都是小说,而且是长篇小说,而我写的则大半属于散文。写小说容易,长篇比短篇又更容易,只须将几个人物造型塑出,全书情节安排妥当,便一段一段地,一章一章地写下去。笔锋写到滑溜的时候,一天写上几千字,或万把字并不怎样困难。诸位大概都有踏缝纫机的经验——若没有,则可以问你们的太太——我们用缝纫机器时,先把底线上足,安入梭子里,再将线陀安上机脊的立轴,再将线头抽出,左一绕,右一弯,在机器各部位按顺序搭好,再穿过针,将底线钩上,然后才可缝纫衣服。这时候机器“嘀嗒”、“嘀嗒”地响,可以无休无止地整天缝下去,直到一件衣服缝成为止。所以用缝纫机只有起头有点麻烦,从后便一直顺利了。写小说也是如此,只有起头难,起了头以后便可以一线到底写下去。至于写散文呢,一篇仅有二三千字,至多四五千字,每篇要起一个头,这篇的头和那篇的头,又毫不相涉。好容易起了一个头,文思正在活泼进行时,计算计算篇幅,又不得不戛然而止。这像踏缝纫机器,缝一条手帕也要新起一个头,费的时间和精力当然多得多了。感觉想又有人要问,那么,你为什么不写小说,也写现代作家砖头一样厚的小说呢?小说我也写过。自叙传《棘心》便是用小说体裁写的。另两本短篇小说,一本是历史小说,以前名为《蝉蜕集》,现在改名《秀峰夜话》;一本是神话小说,以希腊神话为题材,名为《天马集》。这两本小说决没有砖头一样厚,连瓦片都谈不上,(因为台湾目前所用瓦片都采洋瓦型式,也有相当的厚度呢。)为什么写不长,为的历史小说不能凭空杜撰,既需要相当丰富的资料,也需要比较精确的考证,否则写的人物不知是哪一朝的人物,写的故事不知是哪一代的故事,便不免贻笑方家了。我的神话小说系采取美文体裁,为的希腊神话本来瑰奇美丽,闪射宝石一般的奇光,假如不用美文体裁来写,岂不落了古人两句话:“刻画无盐,唐突西子”,用美文来写文章比之普通文体,自然比较费力。 我也曾用美文体裁写一个三幕剧,名为《鸠那罗的眼睛》,系采取佛经里印度孔雀王朝阿输迦的太子与其王后的故事。故事是阿输迦王后爱上前妻所生太子鸠那罗的眼睛,想和他恋爱,为太子所拒绝,王后怀恨遂设法挖取太子的双目。我写这个剧本,是受了王尔德剧本《莎乐美》的影响。莎乐美爱上了施洗约翰,想约翰给她一吻,不得,便设法怂恿她的叔父也可说是后父希律国王斫下了约翰的头,送到她面前。她说:“约翰,你不许我亲吻你,现在我亲到了。”王尔德这个剧本和圣经上所记是不同的。作家对于古代的故事原有改造的权利,那也没甚要紧。他这个剧本是不道德的,但因为用美文体裁写,读者只觉一种哀感顽艳的趣味直沁心脾,道德不道德,在所不论。我这个《鸠那罗的眼睛》也可说是不大道德的,但系采取美文的体裁,那不道德的气氛便完全给冲淡了。这个剧本乃系30余年前所写,抗战胜利后始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现商务又发行台湾第一版,收入人文库内。除了这寥寥可数的几个集子算是纯文艺以外,其余都是散文,散文也不是风花雪月,流连咏叹的一类,而是一些带有学术性的杂文。为了难写,所以砖头厚的作品,与我无缘。现在谈第二部分,我的研究。 我自开始写文章时,便不想做一个文学家,若说我薄文学家而不为呢,也未尝不可以。我是欢喜学术的,只想在学术上有所成就。为了不大瞧得起文学,故亦不肯在这上面努力。我深知一个人精力有限,一石投两鸟,结果必一鸟都不能得,不如专心于一项为妙。关于学术,我在廿几年前便以屈原作品为探讨的对象,为了八年抗战,又为了三年内战,生活难得安定,耽搁研究光阴太多,及41年返台,又为了教书,时间精力不能完全用于研究,但频年以来也写了一百数十万字。将来全书告成后,拟定名为《屈赋新探》,分为正副两编。正编是《九歌》、《天问》、《离骚》、《九章》、《远游》、《招魂》等,属于屈原亲自撰写的作品,副编则为有关屈赋问题,而自成单元的一些论文,譬如《昆仑之谜》、《从屈赋看中国文化的来源》等。 一个人想研究学术,非博览群书不行。即不说像杜甫一样“读书破万卷”,或像朱彝尊一样天下有字之书均曾读过,至少几部主要的经史子集必须寓目。可是我的身体在少年和壮年时代,外表虽然丰腴,实际甚为脆弱,我的神经又有过敏的毛病,不能多读书,尤其晚餐用过后便不能开卷,否则定必通宵失眠。所以我读的书非常之少。我更有一种坏习惯,不能有系统地读书,别说廿四史、十三经,我没有从头至尾读过,便是《史记》、《汉书》也没有全部浏览过。像王云五先生少年时连大英百科全书都能阅读一遍,在我简直是不可信的奇迹。只有小说因其文理显浅,趣味浓郁,我倒能读个通篇,并且读过一遍后,隔几时再读一遍,常读三四遍至十余遍不止。像三国、水浒、西游、封神、红楼、今古奇观及文言文的《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等,我可说都是读到滚瓜烂熟。还有许多唐宋明清的笔记小说和民初翻译的西洋小说也读得相当多。若能将读这些稗官野史功夫用之于读正经典籍,我虽不能说“学富五车”,一车半车,总该有的吧。 我读书还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平日不肯读书,到要用的时候才东一篇,西一篇临时抓寻。说也奇怪,好像学问之神特别厚我,私自偏护我,给我抓到的时候多,抓不着的时候少。 我读的书分量既不富,我的学问便像清代章学诚所说的“横通”一流的人了。章氏所说的横通者是些什么人呢?那是善于贩书的老贾,富于藏书的旧家,勇于刻书的好事者,其类人皆道听途说,根底浅陋,唯以所业及所为,其所见所闻,有时博雅名流反有所不及,非向他们请教不可。可是他们的学问也只有这一点点,再请教便底里尽露,不知所答了。所以这类人也可说是通,无奈只能名之为横通,横通当然是不值什么的,故此章学诚用之为嘲笑的对象。不过以我研究学问的经验而论,有时觉得横通亦未可厚非。横通若通得好,比直通更为有用。 所谓研究学问不过在探求某一目标的事理,这便是学者所欲寻找的宝物。现在作一譬喻,这里有根竹竿,我们所探求的目标物,藏于竹竿顶端的某一节,直通者像一个蛀虫,它从竹竿下部逐节向上钻通,不知要费多少时间,才能钻到那藏宝的一节。宝物是到手了,它的一生也完了。虽说能够寻到宝物,朝闻夕死,也可无憾。可怜的是,它钻到藏宝的一节对所要觅取的目标物,却往往视而不见,交臂而过,还要再向上钻。古今有恒河沙数的学者,青年受传,皓首穷经,穷老尽气,一无所得,和这个情形不正相象吗? 横通者则不然,他也像个蛀虫,也可说是铁喙蜂吧。它一飞近竹竿,端详一下,便知道宝物藏在哪一节,铁喙一钻,便钻成一洞,直取目标物,满载而归了。这和那只从最下竹节慢慢向上钻的蛀虫相比,究竟哪个简单?哪个节劳省时?哪个有真正的效果呢?可是想横通也并非易事,必须具有灵敏的头脑,锐利的眼光,并须赋有先天性,也可说带有几分神秘性的预感能力,才可胜任愉快,这等于禅宗的顿悟,心理学上的直觉,不是每个人都能办得到的。 我的屈赋研究不敢说都是由这种“横通”得来,但与“横通”也有些关系。为了入世稍早,女孩子缺乏受教育的权利,对中国的圣经贤传,没有下苦工诵读,对于古人那些高积如山的疏注,更丝毫也未曾注意,直到长大以后,再来涉猎,所以我的脑筋未曾被古人那些穿凿附会的谬说所支配,迂腐不堪的主观理论所毒化。我以纯粹客观态度来读古书,是以得以不陷于前人的窠臼。我的头脑既保持冷静,我的眼光也就永远保持明澈,常能透过千层雾障,看见前人所不能看见的情节,发现前人所不能发现的问题;我更能以快刀轧乱麻的手腕,从那像一团丝的古籍里寻到端绪——问题中心——将它抽出来,织成一个秩然有序的网。不,这个网原来形式便是如此的,不过为了年深月久,几条主线断了,又混杂在许多断线里,便变成零乱的一堆了,现在我只须将那几条主线连接起来,提起来一抖,那网子便又变成完整的了。 我说这话并非劝人不必读书,不过在叙述自己研究经验而已。一个人想做学问究竟非博览不成,取精多,用物宏,才可成其名山绝业,像我这种浮光掠影的读书法是万不可为典范的。“学我者病,来者方多”,我倒悔不该说这段话了。 我写学术文的兴趣,比写文艺性的文章,兴趣不知浓厚多少倍,也不知迅速多少倍。譬如我撰《昆仑之谜》时,连搜寻参考材料,撰写、誊清,七八万字论文,费时不过一个月。撰《〈天回〉正简及疏证》的后半部十余万字,也只费了一两个月的工夫。前面不是曾经说过,现代中国作家写小说不是往往日可万言吗?我这种速度又算什么呢?不过学术文究竟非文艺性的作品可比,参考所费的光阴比撰写超过几倍,这是每个从事学术写作的人都是知道的,不必多说。 胡适之先生曾说人生最大乐趣是在获得学术上的新发现。我对这句话极为承认。发明相对论的爱因斯坦也说:“我们最美妙的感觉便是好奇心。这是真正艺术与科学研究的开始。”好奇心便是发现的动机。没有好奇心是不能有艺术和科学上的发现的,也就不能享受发现的乐趣。我以前曾写一篇文章,曾说道: “当你研究一项学术,忽然发现了一条以前任何人没有走过的道路,你循此路向前走去,忽然有个庄严的灿烂世界展开在你面前,奇花异卉,触目缤纷,珍宝如山,随手可拾,这都不算什么,顶叫你咄咄称异的,是一般原则到了此地,会发生改度,价值也因之不同了。原来是金科玉律不能动摇的,忽如冰山遇日而崩溃,原来是价值连城的,忽然贱如粪土,原来是针芥之微的,忽然要泰岱比重,还有一切一切骇目惊心的壮丽景致,说不尽,赏不完,你几乎要怀疑是踏入天方夜潭的世界!” 我又说道: “我觉得学术发现,给我趣味之浓厚……使我忘记了疲劳、疾病;使我无视于困厄的环境,鼓舞着我一直追求下去,其乐真所谓南面王不易。” 本来是谈研究经验的,现在忽又谈到研究的乐趣,好像笔锋又跑了野马,也可说是画蛇添足。不过研究乐趣是研究经验的重点,是最重要的一章,这趟野马不可不跑,蛇足也是不可不添的。 选自《苏雪林自选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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