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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写作生活的回忆


  若问我什么时候开始写作,真有一部十七史不知从何说起之感。倘使不算文白韵散,把历史追溯得早一点,则第一部日记,可算是开笔,也可算是我踏上写作生涯的第一步。
  因为自己的记性最坏,便是别人记得比较明晰的儿时事迹,我也模糊不清。若问我这部日记是什么时候开始写的,实不能作确实的答复。大约不是十一岁半,便是十二岁,季节则比较记得清楚,大约是气候清和的四五月之交。七八岁时,在家塾从一不通老秀才读了约两年的书,夹生带熟,认得千余字。自己便来看小说,由说唐说岳看到西游封神,又看到几部文言的笔记小说和聊斋志异,已懂得相当的文理,后来又看了六七部清末民初风行一时的林译小说。小小心灵,陶醉于那哀感顽艳的文艺趣味里,居然发生了一股子阻遏不住的创作冲动;又居然大胆地想尝试写作起来。记得那时在祖父钱塘县署中,我和大姊共一寝室,两张床背靠背设在房子正中,天然把房子隔成两下,我的床在后,房中比较幽静的部分归我占领。靠北墙有一小桌,墙上有一横形小窗,窗外有两株梧桐树,南风吹来的新绿,把满室都映得碧澄澄的。我私自订了一本竹纸的簿子,每天用之乎也者的文言,写一两段日记,所记无非是家庭琐碎生活和一些幼稚可笑的感想。大部分则是几只心爱小猫的起居注。文笔倒流丽清新,隽永有味,模仿蒲留仙和林琴南的调调儿,颇能逼肖。写了几个月,居然积成厚厚的一册,后因嗔人偷看,自己一把撕掉,烧了,以后也就没有再写。
  自民国十六年起,我又开始作日记,直到于今,并未间断。这却是实用性质,半毫文艺意味也没有,盖天公给了我一个相当过得去的悟性,却吝啬我的记性,事情过两三天,脑子里所铭刻的印象便开始漫漶,十天半月,更忘得踪影都无,不得不以此为补救之策。每日所记不过是几句刻板文章,脱句错字,到处可指,我常唤日记为我私人的档案,生前以备偶然检查之用,最后则拟一概付之丙丁,是以并不愿用心来写,想到幼时的那一部,虽然思想浅薄,却尽有些可诵的文章。况且其中又蕴藏着我无数快乐无忧的岁月,透露着我天真烂漫的童心,充溢着我荒唐浪漫,奇趣横生的幻想。流光迅速,这部日记毁灭多年,我的最娇嫩的青春也早已消失无余了,但有时偶然想起它来,我这干枯已久的心灵,常会开出一二朵温馨的花;我的灵魂,仿佛被当年北窗下桐叶扇来的和风,轻轻送到那个罩在粉霞色朦胧薄雾下的天地里去。
  我的第一部日记可算是小品散文,第一篇小说则系十七岁的那年,以故乡一个童养媳故事为题材的短篇。文章体裁仍然是我深受影响的林译体。前一年,我已写过一篇三四百字长的五言古诗,题为《姑恶行》,现则又取其事衍为小说。
  自己原是个整天笑嘻嘻,憨不知愁的女孩子,不知为什么,偏偏不工欢愉之词,而善作愁苦之语。抓住了这个悲剧性的题目,用那古色古香的文言写出,却也写得辛酸刻骨,悲风满纸,念给家里人听,赚了那些婆婆奶奶无数眼泪鼻涕。幸而没有漏到那做婆的母老虎耳朵里去,否则我定要挨她一场毒打。民国八年秋,升学北京高等女子师范,学校有印行年刊之举,我将此文略加改削投去,蒙录取刊出。同班好友冯沅君欢喜骈四偶六,妃白俪青的六朝美文,见我学韩柳体,常不以为然。我遂戏自命为“桐城谬种”,而唤她为“选学遗孽”。沅君读了我这篇小说,又表示不大佩服,寄了一本年刊给她正在美国读书的哥哥冯芝生,顺便提及她对我作品的意见。不意她令兄复信,对我竟大加赞美,说我富有文学天才,将来定有成为作家的希望。这位写中国哲学史那种精湛著作;抗战时期,又曾写过贞元三书的冯芝生先生,原系我平生所崇敬的学者之一。每忆起他对我的案语,辄不禁窃窃自喜,自认果然算一作家。但若干年以来,我虽写了一堆烂文章,出版过十几种单行本,纯粹文艺作品实着墨无多,在文坛始终居于打杂地位。而冯芝生呢,屡次自己痛打嘴巴,宣言过去见解一概错误,要根据马列主义,唯物史观,将中国哲学史重新写过;至于贞元三书则已早成覆瓿之物,无须提起。可见这个先生的眼力本不高明,他那时一定将我估量错了,我也应该把他那份好评语,原封不动,璧还他才是。
  升学北京后,才和文言脱离关系,练习用白话写作。不久赴法留学,停笔数年。民国十六年才又开始写作,发表两三本书,便在文坛取得了一个小小地位。
  我虽不敢再以作家自命,三十年来这支笔却也从未放下,讲到写作经验多少总有一点,不过我该预先声明,那都是我个人的罢了。一个人的写作生活也和我们普通生活一般,有生来自幼至老,一帆风顺的;也有终身棘地荆天,过不着一天好日子的。在文章上说来,便是文思的迟速,工作的难易,此乃与生俱来,非人力所能勉强。中外文学史对此两方面故事颇多,不必絮叙。人家见我写作颇勤,误认为我文思相当快,其实不然,假如一天不作别事,单坐着写文章,也不过二三千字。五六千则在精力最充沛,兴致最盛旺的时候才有,一生也遇不见几次,古人所谓文不加点,下笔千言,伏盾可书,倚马可待,近代作家沈从文、徐■等为文不必起稿,所以敢把自己写得很清楚的原稿,印作书的封面;郑××经常日写万言,怪不得他那么多产。我对于这类作家每羡慕不置,只恨自己学他们不来。写作生活中所遭遇的困难,好像人生境遇暂时的顺逆,和那注定了永不改变的命运不同。我最怕的是日久不写文字,脑筋像多年不洗擦上油的钟表,长满了锈,忽然碰着非担承不可的文徭,也只有强打精神来写。那脑子里的机轴既开不动,拼命上紧发条,更着力摇撼,它还是如如不动,或滴答滴答走两步又停住了。这时候做文章简直是一桩莫大的苦趣,本来想把一句话说圆,它偏长出四个棱角;本来是一个极易表现的意思,却像沉在百尺井底东西,千方百计钓它不上。甚至想觅一个适当的字眼,也要费上许多苦吟诗人推敲的工夫,运用一个易见的词汇,非翻字典,查辞书,难得放心。一篇两三千余字的文章竟要两三日的功夫才能写出,而且文理还欠条畅,气机亦不蓬勃。幸而第一道难关打破后,脑里的锈擦去不少,机轴可以开动,第二道便容易得多了。少年时攻难关仅须几小时,中年半日一天,现在则需几天。最苦者,停笔若干时,脑锈又生,继续奋斗,身体受不了,常钩起旧病。
  个人作文的第二障碍是失眠。一夜没睡熟,第二天头昏脑胀,浑身不得劲儿,日常事都懒得去做,何况这种绞脑汁的工作?偏偏我的神经素来衰弱,因衰弱而过敏,失眠也就成了良朋密友,时来与我周旋。至若身上有什么病痛,譬如体内某器官发炎了,或某肢体作痛作痒了,都会影响文思,勉强写了,也都是些应该打发去字纸篓的东西。
  上述两个障碍,其一可以克服,其一也幸非日日有,但我还有个最大的仇敌,见了他除递降书,别无他法。这个仇敌便是教书。西洋作家曾说艺术是个最妒忌的太太,非专心伺候不能得她的欢心。我以为这个譬喻很确当,并承认自己情形确是如此。我是一个以教书为职业的人,自小学教到大学。在大学我所担任的功课,少则七八小时,多则十二三小时。初教的两三年,预备材料,编纂讲义,有相当忙碌,以后,则仅须开开留声机器便可应付。无奈我那位欢喜吃醋的艺术太太和这寥寥几点钟的功课也不肯相容,定要实行伊邢避面。任你低声下气,百般恳祷,她只是不肯出来。我教书已历二十余年,或者有人要问我,过去那一大堆烂文章,和十几种单行本,不是这二十余年里的收获么?是的,但你们应该知道这都是利用假期写的,假如把这教书的二十多年完全让给写作,我想至少会写出两三倍作品来呢。这次来台湾,朋友知我有此病,劝我专以卖文为生,不必再做教书匠。但一个作家能以写作维持生活,在中国恐尚属史无前例之事;何况我并非什么大文豪;更何况夕阳虽好,已近黄昏,写作精力只有一年差似一年,何敢冒此危险?我个人的文思,不但是个善妒的太太,而且还是位极骄贵的公主。她有时故意同你闹起别扭来,简直教你吃不消。关于这,我曾在另一篇文字里详叙过,现且带过,以免重复。一个人的夫人若是个国色天香人物,则受其折磨,亦在所甘心,但我的文艺太太,姿首其实平常,架子偏这么大,脾气又这么难于应付,“燕婉之求,得此夜叉”,真所谓命也命也,尚复有何话可说,咳!
  每个作家写文章,都有其特殊的习惯,习惯有好有坏,我则坏的方面多。写作该有个适当的环境,和得心应手的工具,所谓“窗明几净,笔精墨良”可说是最低限度的条件。我因有眼神经衰弱症,光线过强过弱,都不能适应。像台湾这种迟明早晏的地方,上午八至九的一点钟,下午六时以后我都看不见写作。况且我自幼至今,晚餐一下肚,便不敢提笔,否则定然通宵失眠,这样子;写作时间当然很有限了。我理想的书斋是一间朝南的大屋,前面镶着大玻璃窗,挂着浅绿色或白色的窗帏,早起见了那喜洋洋的日光映在帏上,满室通明,我的精神自然振作起来,文思也比较来得流畅。焦黄粗糙的纸张和软软的羊毫或强头倔脑的狼毫,每会擦痛我的神经末梢,勒回我的文思。甚至替学生改作文,见了太粗糙的练习簿子和太潦草的字迹,也会起惹一腔烦恼,想撩开一边,永远不替他改。
  我是不受拘束,随便惯了的人,写文章习惯不爱用格子纸。格子小而行列密还可将就,格大而行疏,我的思想有如单驼旅客行于茫茫无际的沙漠之中,迷失了正确的路线。所以我写文一向用白纸,行款相当拥挤,天地头又不肯多留,想改窜文字,每苦没有地位。在巴黎二年,替人写稿博生活费,法国航空邮资贵而信纸则厚者多。一封航空信只容十六开信笺一张半(香港带去的信纸则可容二张),我用蝇头小楷誊缮,每纸可写千余字。现虽已返祖国,这积久养成的习惯一时还改不过来。希望将来能将字迹放大,再采用格纸,不然,常惹编辑先生皱眉,校对员和手民咒骂,是很不好意思的。
  或者又有人要问,你的文章产生既这么艰难,又不等着稿费买米下锅,为什么还要写?写得还相当勤?这又应该归咎于我那天生的弱点了。自从在文坛上出了虚名以后,常有报章杂志的编辑先生来征求稿件。我脸皮子最薄,搁不住人家一求,非应付了去于心不安。除了讲演之约,我尚可咬定牙关,死不答应以外——因为平生最怕的便是这件事——文稿差不多是“有求必应”。我的朋友袁兰紫平生写作惜墨如金,不但对编辑先生再三写来的信置之不理,即使他们上门拜访,在客厅里坐上几个钟头,也轻易得不到她一个“肯”字。她常苦功我早早将打杂生涯收起,写几部精心结构,可以传世的书。第一莫再做“滥好人”讨好编辑先生,而误了自己。她这话未尝不是,但各人天性不同,我就学不到她那副铁面冰心的榜样,又将奈何!再者,文章之为物,确也有几分神秘,它虽然从你脑中产出,却并不像那庋在架上,藏在橱里的东西,你想应用时,一捞便到手的;它却像那潜伏地底的煤炭,要你流汗滴血,一铲子一铲子挖掘,才肯出来。没有开掘前,煤层蕴量有多少,质地如何,你都不能预先知道,甚至第一铲挖出的是煤,第二铲是什么,你还是糊涂的哩!也许是泥沙、狗屎,也许是灿烂的黄金,或晶莹照眼的金刚钻,全靠你的运气!你若永远袖着手,也就永远没有东西可得了。一个人除少时创作欲非常强烈,需要自然发泄外;中年忙于室家之累,没有写作的心情;老年写文,有如老牛耕田,苦不堪言,谁爱干这样的傻事,不是人家催逼,我们还有文章写吗?
  不过话还得说回来,打杂生涯,究无意义,我在这生涯上所滥费的光阴实已太多了,以后想集中精力,做点子心爱的学术研究。“杀君马者道旁儿”,希望各报各刊的编辑先生,体念此言,从此不再利用我的弱点来包围我,我便感谢不尽了?写文章像用钱,有支出无收入,高积如山的财产,也有用完的日子。我们想写作内容充实,应该读两种书,第一种是有字的,各图书馆和大书店到处都有。做个文学家并非能运用几个风花雪月的字眼,或喊几声妹妹哥哥便可以了事的,顶要紧的是有丰富的常识,所以读书不可不博。不但与文学有关系的书该读,便是没有关系的书也该读。不过对于书中材料,做蚂蚁工作不够,还该做蜜蜂工作。否则食而不化,纵然胸罗万卷,也不过是个两脚书橱而已。第二种是无字的,要你自己在人情上体会,世故上观察,企图成功为写实作家者,此事尤不可忽略。女性作家宜于写新清隽永的散文,或幽窈空灵的小诗,大部头结构复杂,描写深刻的社会小说,则少见能者。所以密息尔的《飘》,凯丝铃·温莎的《永恒的琥珀》,无论批评家有何歧异的意见,本人则甚为钦佩,认为难能可贵。我本来无意为小说家,更缺乏禹鼎铸奸,温峤燃犀的手段,能将社会各阶层牛鬼蛇神的面目,一一刻画出来。为善用其短计,要写小说,只有写历史和神话小说。过去对此也曾略有尝试,惜写作嗜好太杂,没有弄出多大成绩,将来倘机会许可,我还打算再来一下呢。
  如前文所叙,倘将影响我写作的爱读书范围也推广一点,不论文白韵散,则说话便容易多了。幼时爱读聊斋志异和林琴南早日所译的十几部小说,这是我的国文老师,它瀹通了我的文理,奠定了我写作的基础,它的恩惠,值得我感念终身。又有一部商务出版文言译的天方夜谭,文笔雅隽遒炼,实在林译之上,我也得过它的好处。所谓四大奇书也者那四部章回小说,中国知识分子谁没读过?不敢相欺,我因读书快又有喜读已读书的习惯,自幼至今,每部至少读过六七遍或十余遍了。幼时爱西游、三国,长大爱红楼、水浒,于今则连我国人最崇拜的红楼,也颇不满意,认为算不得全德小说。不过我的白话文的根底,乃此四书培养而成,不能否认。我现在欢喜读的一部长篇章回小说,乃是蒲留仙的醒世姻缘传,此书当然也有其缺点,譬如那些迂腐可笑的因果报应,那些堆垛重累的描写,那些夸张过度的点染,也着实有些讨嫌;但其刻画个性,入木三分,模拟口吻,如聆謦;尤其在那个时代,作者敢于采取自己家乡的土白来作书中大小人物的谈吐,使得他们的影子,永远活动在我们眼帘前,他们说话的声气,永远响在我们耳鼓里,所以这小说实是百分之百的活文学,也是中国第一部写实的社会小说。时代尽管变迁,它的价值是永远不朽的了。我虽不善写实,又未常试为长篇,对于此书读虽爱读,受影响实谈不上,但过去几篇历史小说实由第一次读此书后创作欲大受刺激而连续产生的,《蝉蜕》那一篇影响更较为明显。旧式短篇白话小说,我觉得今古奇观究竟不错,可说“老幼咸宜,雅俗共赏,盖幼时读它是一层境界,长大后读又是一种境界。俗人读仅知故事有趣,雅人读则知其中有许多篇文学价值颇高,值得欣赏。
  诗歌方面,自少时所读唐诗三百首及少许选读汉魏古诗不计外,十五六岁时,父亲买了二部木版小仓山房诗集给我。这部诗集有点注解,虽不大详细,但少年人脑力灵敏,善于吸收,看完后胸中平空添了许多典故,并知道活用的方法;以后又得到一部杜诗镜铨,所知典故更多;以后,又自己抄读了不少李太白、李长吉、白香山、韩昌黎、苏东坡、陆放翁、高青邱、王渔洋、邵青门等人的作品,不惟从此会做各体诗歌;词汇,辞藻,亦收罗了无数,让我在各种写作上应用不匮。现虽十忘七八,但写作时尚没有捉襟露肘的地步,不得不感谢我自己以前所用那番工夫。
  外国作品,我爱荷马的伊里亚德、奥德赛那两部史诗。全部希腊神话——包括后人改作改编的在内。及巴比伦、埃及、印度、犹太、波斯及其他各民族的神话和传说故事。欧洲十九世纪象征主义和唯美的作品我均爱读,并深受其影响。自然主义的作品,我始终爱那位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的。左拉虽为自然主义的巨子,他的作品我实不会欣赏。觉得巴黎万神庙收葬左拉遗骸,道路亦有以左拉名者,而独不及莫泊桑,实有欠公道。大概因他那支笔太尖利,剜人疮疤太厉害,惹了多数人的憎恨之故吧。
  总之,上述喜读之书,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或明显、或隐约、或自己清楚觉得,或完全出于无意,对于我的写作生活均有帮助。老实说,一个作家,也决不是上述寥寥几种书便影响得他了的。他该一面写,一面收集资料,细大不捐,兼收并蓄,取精多,用物宏,写时自有左右逢源之乐。若叫他呆板地举出几部喜读而又深受影响的书来,他只有大睁两眼,对你望望罢了。顶多也不过像我今天应编辑先生之命,胡诌几句交卷,有什么意思呢!

                          原载《读书》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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