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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带朋友去市中心的肯尼迪纪念碑参观,正要跨过马路去看那座号称达拉斯最早的小木屋,猛回头发现一个中国女孩把一辆车停在了路中间,正跺着脚着急。我和朋友好心过去把她的车推到路边,她连谢都没说一声,就接着要我送她去一家饭馆上班。看着她乞求的目光,看在同胞的面子上,我无奈地要朋友自己逛逛,我带她坐上我的车向三十五号公路开去…… 我在达拉斯一个最穷最穷的区住了最长最长的时间,然后买了一部最破最破的车。这是有一天早晨醒来,住在隔壁的老墨看见我的房门外冒出一部车后说的。 我住的这个区英文名叫OAKLEAF。要是意译成中文,就是“橡树叶”。你瞧,虽然是最穷最穷的区,却还是这么一个浪漫的带点诗意的名字,要是舒亭来过这儿的话,就写不出那首迷倒几亿人的<致橡树>了。说它穷,一出公车站就能发现。需要补充一点的是,最富最富的区是根本没有公车的。你怎么能想象,拥有法拉利、保时捷、奔驰、劳斯莱斯的人需要公车呢?政府自然不必多此一举。而在其它很多的区域,公车可以说是至关重要。公车工人罢工了,报纸、电台早在一周前就提醒人们作好准备。橡树叶除了穷之外,还有一个不好的名声:黑人聚居地。就在车站的对面,一片低矮破烂的平房和一块同样破烂的空地,时常聚着三五成群的黑人,因而也时常可以看见一二部警车,无所事事地想从破烂的日子里发现一点什么新玩意儿。 有一次,我在报上看到这么一个标题:你住的地区是否属于富裕。一共有44个地区。我找到了橡树叶,名列第43。原来像树叶并不是倒数第一的区。 住在橡树叶的最大好处是公车四通八达。这是仅次于中央车站的一个大中转站。无论往北、往西、往东、往南,只要是公车到达的地方,你都能在橡树叶上车直达。当然,这很合理,住在这里的人需要公车,象需要面包一样。所以我是毫不犹豫地搬来了。北边的工被炒了,我可以上南边去。东方不亮西方亮,哪儿都不怕。这是我第五次搬家。 后来,后来我真的又被炒了。我躺在床上,想着从此不必拼命地赶公车去上工,这很舒服。躺了十天以后,想着既然不必赶公车了,那么就去买一部汽车吧。我完全忘了当初之所以搬到这里来的原因。 在美国,买车有三条途径。第一,上车行去买。有专卖旧车的低档车行,也有专卖新车的高档车行。还有些车行,什么牌子的都卖。但是,车行的价格相对要高。这些车行老板,要付租金,要付职员的工资,这些自然得算到顾客头上。第二,买私人出售的车,每星期日的报纸,专门登着出售汽车的广告。密密麻麻几版,不同年代,价格,牌子。初步挑选后,打电话去,问了地址,约好时间再去看车。如果满意,就可以成交。第三,上拍卖行。拍卖行,顾名思义,就是拍卖。一部车开出来,主持拍卖的人站在台上开价,要的人举手,举一次,加一百元。谁举到最后,车自然就属于谁。 至于我,选择第一种方法,价格太高,选择第二种,过于复杂并且千辛万苦地奔去,只看到一部车,要是谈不成,就白跑。别无选择,上拍卖行。一晚上拍卖上百部,总会有一部是我的。我的车就是这样买下来的。 原来我看中了一部红色的“马自达”。可我还没举一次手,它就变成6400元了。等到我想是不是该要时,它已经变成6800元。后来,“一,二,三”小皮锤一敲。7200元被卖了。得,和我无缘。 后来,后来,不知怎么,这部车就出来了。它是小小的,灰色的,只有两个门,很不起眼。它是以800元叫价的。陪我一起去的老墨阿迷哥说“好,这车,行,你可以要。本田,牌子好;车小,适合女孩,又省油。快,举手!” 于是,我就举手了。 当我举第二次手时,车子加到1200元。“砰”地一声,拍卖人手指直指着我:“是你的了!”等我明白是我的了,才想起,我还没看清楚车呢! 不过,1200元,还能挑剔什么呢?只要它是部完整的车,只要它肯在路上跑。我付了200元订金。余下的1000元等取车时付清。我们还得再带一位会开车的朋友来。因为我,还没有去考驾驶执照。不能把它从拍卖行开回“橡树叶”。 三天后,阿迷哥带来了卡西诺和莫尼卡。我们四个人浩浩荡荡地去拍卖行取车。阿迷哥开着我的车,我坐在他旁边。卡西诺带着莫尼卡开在前面。我看着阿弥哥发动,上路,第一次坐在属于自己的车上,正在兴奋之余,它却熄火了,正正地停在马路中间,就像刚才一样,而且还是一个交通灯口前。我们正等红灯,可是绿灯亮了后,车子怎么也不肯走了。 可怜,我的小车就抛在刚出门的路上,连一个弯还没拐呢!阿迷哥和我一起好歹把车推到路边。这下给阿迷哥说着了,车小,省油是其次。重要的是推着时省力气。叫了出租车到最近的公车站,然后再坐公车回橡树叶。 卡西诺他们已经在我的住处门口等了很久。一见到我们,就说:“该死,我想是车抛锚了。我不该走在前面。走,再回去看看,一定想办法把车弄回来。”四个人再度上车。 不论我们怎样努力它,它自岿然不动,似乎是拒绝接受我这个新主人。 天下起雨来,又冷又饿。我首先放弃了。他们三人也巴不得就此罢手。于是,我们打电话找了拖车公司,并找到一家小中餐馆,一人捧着一盘海鲜炒饭大吃起来。自然是我付帐。为了我的车。 三天后,阿迷哥陪我去交通局考驾照。我居然一天之内笔试路试都通过,而且拿了个满分。偶遇阿迷哥的一位修车的朋友,这下碰上救星,请他无论怎样帮我把车给弄好。可怜这车扔在我门口餐风露宿了几天。等他去看过后,这位朋友说,车子得修整一番。我说好,你看着办吧! 又是三天过去,车子才算真正回来了。同时附一张帐单。上面歪歪斜斜几个字,都是西班牙文,我只认识价钱是387元。 “我的车没问题了吧?” “没什么问题。只是,底盘的大轴不好,一拐弯咕咕地响。不过,你可以先开着,到坏了再说。” 我已经失业三个月了,车买来不是为了看的。找了份酒吧的工。老板打量我半天,“下午很早要来做工。你有车吗?”“有车!”二个字说得特别响亮。 我得意得太早了。不出两星期,这车就不听话了。每天,我坐进去,都战战兢兢地:上帝,让它发动起来吧!一次比一次困难。终于有一天,我得请我的邻居来推了,推上那么几十米,它才开始转动。 没办法,把它送进修理行。汽缸垫片裂开,漏水,所以难以发动。 “修好它多少钱?” “大概700元。” 立刻,这车的身价超过2000元。不付这700元,它就再也不肯走。意味着我不得不付。 等到我去取车时,帐单上是768元8角。 然后是保险。580元一年。 然后是轮胎。 然后是刹车片。 然后是转弯灯。 然后。有一天,突然发现排气管冒出浓烟。我是“小车不停只管开”。视而不见。那天,停在红灯口转绿灯,我一踩油门,好家伙,倒车镜里浓烟铺天盖地。不一会儿,后面的车赶上我,狠狠按喇叭,一个金发碧眼的小伙子大声朝我叫:“修好你的车!警察要找你罚款的。” 不得已,再进修车行。 这一回,不是以百论,再加一个零。 2400元。不二价。 我说让我想一想,又开着冒烟的车回去了。 第二天是星期日,阳光灿烂。一觉睡醒,我决定去买部稍微新点的车。从此不再担惊受怕,闭着眼睛开它三年。这部小车同时还可折价给车行,也算有个去处。 到了“丰田”车行,我要个引擎1·6公升、自排挡、便宜点的车。职员很殷勤地领我去看。“空调,音响,液压装置方向盘。怎么样?”“多少钱?”“不贵,22000元。”是不贵,但不是对我。 我多了个心眼,又上另一家车行去。还价后,他们说:“21500元。”比第一家便宜了500元。 上第三家车行去,讲价到21200元。我说,别的车行20000元肯卖给我了。“好吧,我给你最最优惠的价格。最最优惠,20500元。不能再减了。”半天时间,减了1500元。我很得意。 “不过,我有一部旧车要折价给你们。85年的本田CIVIC,值多少?” “我们得看看车子。你没有开来吗?” “抱歉,我没有开来。这样吧,我明天开来。” 我不知道,那天我若是把我的小车开了去,我是否就真的把它给卖了而买了新车呢? 傍晚回去,远远就望见我的车乖乖地趴在那儿,瞪着它那对大车灯,无望地望着我。那么小小的,灰不溜秋的。记得曾经连续三个月,它没有给我添任何麻烦,我决定奖励奖励它。就去市中心最大的汽车配件商店为它买漆。因为年代太久,已经买不到完全同色的漆了。再加上我的技术问题,整部车被我喷得深一块浅一块。尤其是项部,就象戴了一顶斑斑驳驳的花帽子。喷完后,我却很高兴。我知道,它也很高兴。它笑咪咪地接受我的所有好意。 它是老了,旧了,跑不动了,可它还是在尽力地跟着我。那回倾盆大雨,我停在红灯前,踩着刹车,拉开风门,它十分艰难地叫着。我说:“你可别熄火啊,你千万别熄火。这是一个六条路的大路口,你要熄火。我就完了。我上工就要迟到了,我会被雨淋病的,你是我的好朋友,你一定会帮我这一次,对不对?”整整三分钟,它没有熄火,它听到了我的话。冲过那个路口后,我想我流出了眼泪。 比起我一生所经历的种种难关,这当然就算不了什么。可我永远不会忘记,在视线几乎是零,天上倒下来的大雨中,驾驶着一辆随时会熄火的车子,并且要限时赶到某个地方时的心境。 我不想离开它了,我要修好它。当初,我没有选择,它也没有选择地,我们到了一起。它和我一起打工,一起去购物,一起去看朋友,一起嘻嘻哈哈地唱着,一起默默相对无言。我的车已经超过6000元了。而一拐弯,那根前轴仍在咕咕地叫。 所有认识我的人,都对我说,太不值得了。至少已有10个人劝我卖了它(假如还卖得掉的话)。 我笑着我:“你们谁想买新车,来请教我。我有丰富的经验,如何讨价还价。” 所以,直到今天,我还是驾着我的破车。 我兄弟他是我在德州大学的同学,至今已快四十岁了,但还没有女朋友,很多人说他太小气,年薪七万,还开辆八五年的破丰田车。有一天他找我去城中一家PUB喝酒,我问他为什么舍不得花钱,他叹了口气说,他全身心都在他弟弟身上…… 我像大多数人一样,从不保留生日卡。然而,今年我却把弟弟由大陆寄来的生日卡珍藏起来,因为它是无价之宝。那张卡片是由父母亲代购并写上地址寄来的,不过,在落款处,弟弟以笨拙的笔划,清楚地写着“小刚”二字。在经过将近三十年的努力,与无数次伤心及挫折后,弟弟终于在廿九岁那年,学会如何写自己的名字。科学家认为,对一个重度智障者来说,要学会煮一顿简单的饭,可能需要五年;学会写自己的名字等于一生的里程碑;至于能处理个人卫生,要相当于得了博士学位。如今,小刚不但这些事都会做,而且还会做许多其他的事。我之所以说出我弟弟的故事,是因为在人类这个社会里,人们多半以成就和财产来衡量一个人的幸福与成功,小刚虽然没有这些,却是我所认识的人当中,最知足、也适应得最好的人。对为人父母来说,孩子智能不足是个可怕的梦魇,但对我父母而言,弟弟丰富了他们的生命,使多年的艰困显得微不足道。事实上,他们已把重担化为积极的经历。今天,人们可以藉着羊膜穿刺来发现胎儿的缺陷,并及时终止怀孕,而弟弟这样的人能提醒我们,幸福与价值不过是角度的问题。他也许不会自己绑鞋带,但他的朋友绝对不比一个中彩票者少。在我家乡苏北小镇每个人都认识小刚,小刚也认识每个人。目前,小刚仍住在当年我们长大的房子里,并在一间残疾人工厂工作,赚取他应得的酬劳。他不花钱,而且也不交任何人钱。周末时,他经常到镇里一家小酒店喝二杯啤酒。每次,他都坚持自己付账,还经常和人玩两杆台球,虽然他很少打中球。当然,这一切都是他历经奋斗所换来的。我还清楚地记得,我大约在五岁的时候,才注意到小刚的不同,父母亲带他到上海看到一家医院后,一进门便开始啜泣,并告诉我:你弟弟是个傻子。当时我还不了解这句话的含意,只意识到事态一定非常严重。父母亲拒绝将小刚遗弃于社会,他们决定尽快再生个孩子,好让小刚有个年龄相近的兄弟做伴。一年后,小弟出生了,父亲为此被批斗了两天。小刚蹒跚学步时经常发生意外,但最令父母亲头疼的还是他的就学问题。当时,在大陆特殊教育都还是空中阁楼;一般的心态是眼不见为净。而像小刚这样的孩子只有一个选择:长期呆在家里。最后父亲找到第三条路:把他送到上海一所残障人学校。那是所专为六至十六岁的智障者设置的学校,只提供全天的照顾,很少施以教育,学费对我们家来说是天文数字。小刚十六岁那年,进入一家小工厂,一待就是八年,每天做做糊盒子等简单的工作。日子一天天过去,小刚已长成一个身材修长,有一对漂亮眼睛的英俊青年。在他步入二十岁时,他开始变得粗鄙,喜欢破坏,故意撕毁自己的衣服,常常因为品行不端被工作单位提早送回家。他明知自己做得不对却无力控制。有时在做过某些特别无礼的事后,他会说:妈,对不起!不过,一转身,老毛病又犯了。这次使父母初次真正感到害怕。经过父亲再次送他到上海医院检查,医生得出一个结论:小刚的理解力虽然有限,但我和小弟相继成年自组家庭,使他觉得该是轮到他的时候了。行为乖张是他表示不满的方法。原因找到了,可解决的办法却让人绞尽脑汁。最后,医生所提出的答案是药物。多年来,小刚一直在服用温和的镇静剂。现在,他们改用强力的药物,使他变得温顺。但这不过是种野蛮监禁行为的现代翻版,给病人穿上一件化学的紧身衣。不久,小刚的行为有了彻底的改变。他不再破坏,也不再撕扯自己的衣服;但问题是他几乎停止了一切活动。药物使他元气大伤,实际,他几乎等于被切除了脑叶,他的体重急速上升,除了吃饭、睡觉外,不再对其他事情感兴趣。在这段期间,我父母开始推动一项在心中酝酿已久的构想。他们认为,大陆很需要一个专供智障者消磨闲暇的场所,因为智障的人往往会被公共场所排斥,而实际上,他们应该像正常人一样,受到社会的关注。于是,“小刚俱乐部”终于诞生了,它是以他们的儿子命名的。父母亲东挪西凑,总算买到一套国产音响,包括两个唱盘、麦克风及扩音器。接着,他又买了一叠热门唱片。就靠这些设备,他们在残疾人协会的支持下,在上海延安路一家饭馆内,为智障者开了中国第一家迪斯科夜总会。事情缓慢地进行着,消息也渐渐传开了。母亲负责茶点,父亲播放流行歌曲,很快地吸引了数以百计的青年人和成人。甚至,有一辆班车来往于俱乐部和精神病院间接送。“小刚俱乐部”非常受欢迎,连正常人也闻风而至,成为上海一大新闻。问题再度产生。这次,一位年轻及富于爱心的医生,决定做个彻底的改变,让小刚戒除对药物的依赖,以便进入社会,学习半独立的生活。接下来的几个月,小刚苦不堪言,他像个戒毒的人,吃尽了苦头。然而,情况逐渐有了起色,他搬进一间上海郊区民办的社会福利院,和二十名智障者共同生活。从这时起,我们开始评估并记下他的进步。摆脱对化学药物的依赖后,他的天地大为扩展,有了作决定的机会,负起更多的责任,并学得更多生活技巧。他先从小事开始学,例如:整理床铺、保持房间整洁,外出时为房门上锁,接着,进步到会使用电刮胡刀,而在工厂,他被赋予更多的责任,担负更具挑战性的工作。在和我的长途电话中能愉快地描述一星期的见闻。我上次回大陆,花了很多时间教小刚写自己的名字,后来却绝望地放弃了。不过,我也得到其他方面的收获。有一天晚上,我们坐在一起看电视,小刚吵着要我带他到附近的歌厅去。我不想去,他却一直缠着我,最后,我发火了,咆哮着说:如果你那么想去,就自己去好了。没想到他真的站起身,穿上外套,然后向父亲要了钱,自己走了出去。这是他第一次单独外出。 “你最好去看看,”父亲说,“以免发生意外。”我不慌不忙地取出外套,故意慢慢地踱去歌厅。心想:这对他是一大考验,我应该给他机会和时间。我在歌厅找到了他。他正静静地坐在一张小桌旁,啜饮着一只大酒杯中的啤酒,那是他经常喝的。他看到了我,并对我说:我请你喝一杯。我会点,你要什么?当我看着他大摇大摆地走到柜台前,点了一杯青岛啤酒时,喉咙不禁哽咽了。他谢过服务员,不过,并没有点数找回来的零钱。也许,下一次,他就会了。那天晚上我回到家蒙头哭了很久。我发誓在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是让我弟弟过正常人的生活,不管花多大代价。现在,你该明白我挣的钱都花在什么地方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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