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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杀手的伤残与再造


手术
                  九月六日

  今天一早我就做了个重大的决定——
  我要为螳螂动手术。
  我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昨夜看它吃东西的样子。那两只钳子虽然直直地伸着,但是看得出,它极力想抓。我可以看到在那钳子之中,有一震动。如同双手被铐着的犯人,拼命想挣脱,而有的颤抖。尤其是当它的钳子碰到我抓着螽斯的手指时,我简直有一种触电的感觉。
  这件事证明,它的钳子没死,只是因为某种外力,使它不能动。这“外力”据我猜,是没有蜕干净的皮。
  记得前几天脱皮的时候,它半只手臂都挂着一层薄薄的皮,还是我帮它剥下来的,只是我剥了“上臂”,没有注意到“钳子”的位置,必定因为那些地方的皮没能脱净,里面却长了新皮。于是旧皮变成一层硬壳,使它无法移动。
  或许这就是昆虫“蜕变”的悲哀,如同人类“生产”的悲哀。一边向着新生,一边要脱离母体。脱不掉、只脱出一半,或耽搁得久了些,就造成脑性麻痹或死亡。如果我们细细观察,一定会发现不知有多少昆虫,因为“蜕变”的不顺利而死亡。而螳螂从小到大,最少要脱四次皮,每次都是一次新生,也是一次临死,又不知有多少被这样淘汰了。
  记得刚进师大美术系的时候,有位教授说“你们这些自以为是天才,又千挑万选进来的学生,其实真正后来能成为艺术家的,只是极少数。毕业没多久,就一个个向现实低头了。就算不低头,一年两年三年,年年面对生活,也面对自己;面对吃饭,也面对理想。到后来,十个有九个半,都放弃了。”
  他说的一点也没错,当时没人同意,现在大家用事实证明了他的话,我们一班三十多人,现在还当纯画家的,大概不到三个,这也是一种蜕变的悲哀。蜕不出来,就死了,而且永远死了。蜕一半出来,也是死了。理想死了、热情死了,空空地伸着画笔,像那螳螂伸着空空的手臂,有挣扎,没行动。
  除非有人助他一臂之力,为他打通任督二脉,或当头棒喝,使他开悟。
  现在,我要使它开悟。
  首先我检视了它脱下的那层皮。这皮被我好好保存在骨董柜里,如同我收藏女儿掉下的乳齿,小心地保管着。等将来我的牙齿老掉了,也放在一块,于是一个小盒子里有新生汰旧,也有老去凋零。如果串成一串,老黄牙配小白牙,多有意思!
  我留它的皮,是为研究,现在果然派上了用场。我用镊子,一片片组合,如同航空失事之后,鉴定专家把残片一点一点地拼起来。现在我可以确定,它钳子上的皮确实没脱净。
  问题是,旧皮如果还留在上面,一定有个痕迹。如同透明胶条,有时候怎么找都找不到“头”,必须用指甲慢慢刮,才能感觉那头在什么地方。
  我试着从不同角度看它的手臂和钳子,没有任何痕迹,看来非常光滑。我猜一定是在关节的位置,钳子以上的上臂,都干净了;钳子关节以下,全被旧壳覆盖着,因为“断口”是在关节位置,所以看不清。
  看不清,没关系。我找来显微镜,这是我十多年前为儿子买的,最高到一千五百倍。物镜上写着5。”0.1,10。”0.25,45。”0.65,和100。”1.25。我先找来15X的“目镜”,放在顶上,再把下面的“物镜”转到最低倍的5。”0.1然后放一大片塑胶玻璃到“载物台”上,并调好反光镜。
  “病人”被抬了出来,用白色的卫生纸包住下半身,只露出头和两只钳子。很神妙,这家伙居然乖乖地让我包,而且一动也不动,好像知道我要为它诊治了。生物常有一种特别的感动。像马,会乖乖让人为它钉上“马蹄铁”;狗会乖乖洗澡打针。连我以前养的猫,平常凶悍极了,甚至会攻击人,但是当它生病的时候,只是拿出笼子,对它说“进去!带你去看病。”它就乖乖地走了进去。
  这螳螂想必也懂。于是原本以为要大费周章的事,现在很轻松地解决了。把它放上显微镜的平台,再用胶条固定一只手臂,我开始调整焦距。
  它的钳子是半透明的,使下面的光能透上来,没两下就看到了。再用“微调”,上下扭一扭,焦距就落在不一样的“深度”,看到上面一层皮的“断口”。
  “太棒了!”我跳了起来,向担任手术助理的女儿报靠大好的消息:“如我所料,是钳子上的皮没脱掉。”
  下一步当然是动手术了,这是真正的“显微手术”,我找来了几样工具一10SE27Cr眼科专用的小镊子、Paragon的十号手术刀和10SEHRCr的尖头小剪刀。这些东西都是我平时用来解剖小鸟和花草用的。这是第一次用来对付昆虫,而且不是解剖,是解救。
  “解剖”与“解救”是一体的两面,“解剖”是为研究,以便未来解救。解救不成功的病人,又常要作病理解剖。所以有些将要绝种,而在保育之列的生物,别人不能抓,研究人员却能抓,甚至不但抓,而且杀。道理很简单。这杀,是为了拯救,杀少数可以拯救多数。记得我有一次在校园折了一大枝樱花,别系的教授看到了,过来骂我。我说我是艺术系的教授,那教授立刻道歉,还为我开脱地说:“那当然!那当然!请尽量摘,会凋的花能成为不凋的艺术品,多好啊!”
  多好啊!问题是什么叫做专家?什么又叫救赎?什么人有权杀?他能杀多少?这世间可有个规定?于是然希特勒可以为所谓建立美好的未来世界,而杀犹太人;日本人可以杀中国人;三K党可以杀有色人。他们都有道理,为了世世代代亿亿兆兆子孙的幸福,而一时杀几千万人,算什么?
  战争就像用刀在桌上割纸,既要把纸切开,当然可能伤到桌面。战争的目的是为和平,在这求和平的过程中,流弹杀几百万人,算什么?在为大多数守法的顺民谋幸福时,误杀几个人,又算什么?在“杀一儆百”,图民众叫好的情况下,把一个从来不曾犯案,只因为赌博欠了钱,而临时起意,在忠孝东路上抢了钱的水电工,就以最快速度判死刑,且拍出五花大绑,吃“用筷子插着的卤蛋”的电视同画面,又是多么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事?
  现在我的屠刀就要散发恩泽了,把那些不义的铲除一净。在显微镜的帮助下,我用刀锋轻轻刮,像刮掉一层蜡似的,将那旧皮刮掉。
  新皮与旧皮几乎已经长在一起了,我相信这是因为当脱皮的阶段完成,它身体里的筋肉就会开始膨胀,且胀大许多。(否则,它也不必脱皮。)新皮先是软的,有如一层薄膜,一边膨胀,一边风化变硬,所以现在新新旧旧全挤到了一处。
  但是以我的功夫,应该没问题。如同刻图章,不敢用力刻,总可以一点一点刮。我几乎可以听到,当那旧皮被刮掉的时候,里面获得解放的“声音”。那是脆脆的一种音响,像是“春溜解冻”,下面是活的流动的水,上面是死的硬硬的冰,那解冻是一种崩,咔咔咔,全崩解了。
  手术动完,放回盒子,它立刻站了起来,昂着头,却仍然垂着臂,我开始有点失望,难道手术失败了,又或是嫌晚了?损失既已造成,便无力回天了?
  我开始矛盾,如果手术真不成功,我是留着它,天天喂到嘴。由我作螳螂,出去抓虫;由它作主子,等着吃虫。还是照原来的计划,把它处死?”既然死马当活马医,医不好,当然是死!
  我也想到“种马”。对那稀世的宝马,即使它伤了脚,也好好养着,等待配种。一个受伤的英雄,虽不能动,生下的孩子,可还能成为会动的英雄。
  想到在儿子毕业典礼上,遇到一位来自乌干达的医生,黑得发亮,亮得令人尊敬。他说:你知道吗,在旧时乌干达的部落间发生战事,如果掳获了敌人的大将,并不把他杀掉。相反地,还把自己部落里最强健聪明的女人嫁给他。等他们生了女儿,就鼓励继续生,如果生出了儿子,则立刻把那父亲杀掉。
  道理很简单,他们要“强种”,而强种常不是自己圈子能孕育的,必须“远交”,取远处的种。
  也想到最近纽约州罗彻斯特的一个奇案——
  一位一九八五年车祸后变成植物人的女孩子,住在疗养院里,居然在十年之后,发现肚子大了起来。检查才发现,她怀了孕。她的父母是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反对堕胎,于是继续让她怀孕,居然生下一个两磅十一盎斯的孩子。还是自然分娩的呢!
  这到底是悲剧还是喜剧?就悲剧而言,她被强暴,而且怀了野种,甚至一时不知父亲是谁。就喜剧而言,一个已经没有希望的女子,居然生个健康的娃娃,如果她有知,到底该哭还是该笑?
  现在我想,我也要为这只今生没希望的螳螂,找一只“丈夫”,生下一堆娃娃,且由我在明年的春天,看着孵化。
  如同在枯骨间长出春花,这是多么凄艳的景色!

亮刀
                  九月七日

  清早,还在梦中,就听见砰砰砰砰的跑步声,接着乓一声,房门被打开,老婆和孩子一起冲进来。
  “你的螳螂会抓东西吃了。”老婆喊。
  “抓了只大马蜂。”女儿喊。
  “哪儿来的大马蜂?”我揉着眼睛。
  “不知道。”
  “不知道?”我跳下床,跟着又跳又蹦的女儿走进书房。螳螂的盒子放在靠墙的柜子上,早晨斜斜的阳光正好照在上面。它果然在吃东西,两只原本不会动的钳子一抖一抖的,好像在不断调整“抓的动作”,使我不太能看得清它抓的是什么。
  “你们确定它抓了一只马蜂?”我问。
  “是啊!黄黄的,还带黑条纹。”老婆说,十分得意的样子,好像她发现、她立了功。
  现在我看清楚了。是只虎头蜂,只是头还被螳螂抓着,肚子已经被吃光了,盒底掉了好多小小的蜂爪子,想必是它不吃而抛下来的。
  我也看到已经焦黄的牡丹叶子,和叶子旁边大黑蜂的尸体。突然想通了。那只抱着大黑蜂的虎头蜂,以为它早死了,原来没死,也没跟着苍蝇逃跑,留到今天,进了螳螂的肚子。
  会不会其实死了,只是这螳螂太饿,所以抓来吃?眼看虎头蜂全进了它的肚子,我摇摇盒子,使大黑蜂的尸体滚到它的身边,又对“它”喊:“再尝尝这个吧!更好吃、更大块呢!”
  它没理,好像视而未见,兀自舔它的两只钳子去了,先弯着上臂,用肘擦脸,擦一下,放在嘴里含一下,有点像猫,把口水吐在爪子上,再去梳头、洗脸。不知道它是不是也有口水,也先蘸湿了手肘,再在眼睛四周一遍一遍地摩擦,使我想起中餐馆里,吃完饭送上的热毛巾,据老一辈说,“当年”在北京,那毛巾不是用递的,而是用甩的。热腾腾拿出来,可以从后堂,隔着几十桌人,一个“长传球”,甩给前桌的堂倌,再交给客人。毛巾烫,甩得又准,客人不但叫好,还给赏。
  现在这吃饱了、喝足了的客人,就在洗脸。热腾腾地把那油嘴油脸大手一抹,多过痛!当然螳螂不是用热毛巾,是用热口水,只是那擦脸的爽,看起来是一样的。甚至可以说这自家的口水,更卫生。
  我这话是“良有以也”,因为当年我在中视跑新闻的时候,特别作过一个专题报志,把到各餐馆收来的“卫生毛巾”送去化验,结果十家有七家不卫生。采访车的司机老林说得露骨:“当然不卫生了,有些毛巾从黄色咖啡馆收来,马马虎虎洗洗,又进了餐馆。你要知道在黄色咖啡馆有不少‘吹奏’的小姐。那茶不能喝,是小姐漱口的;那毛巾更不能擦,是用来擦更脏的东西的。”
  从那以后,我绝不用外面的毛巾。我想“他正跟前一位或前许多位使用者,交换一种过瘾。”
  如此说来,这螳螂能用自己的手、自己的口水洗脸,不是比人还文明、还卫生吗?
  用手肘擦完脸,它又开始一点一点舔它的钳子,也可以说舔它的下臂和手指。你几乎可以听见,它像婴儿吸手指似地“啧啧”有声,也有点像吃法国“龙田螺”之后的老饕。吃完田螺还舍不得那点烤出来的汤汁,得用面包把盘子擦干净,擦完了,看手上弄到一些汁,又把手指伸到嘴里舔干净。
  这真不文雅,却常发生在法国士绅和名媛的身上。他们不觉得不雅,还觉得是对主人的一种奉承,表示东西太好了,好得让人忘了礼貌。
  想必螳螂也是忘了礼貌。在它那钳子之间,一定还沾了许多汤汁,让它余味无穷。
  它的手显然是复原了,否则如何抓虎头蜂,又怎么把手指,一根、一根送进嘴里,做得如此细腻而从容呢?”
  我兴奋极了,觉得是了不起的成就。不是自夸,这世上有几人给螳螂接过骨?又有几人动过螳螂的手术?而且成功了。
  我决定再去抓一只虫进来,让它享用。而且才出门,就见一只“黄夹克(yellow Jacket)”在享用我的美人蕉。它不是吃花粉,而是钻进美人蕉的“叶鞘”里喝水。美人蕉在大热天是救命的东西,因为它的叶片大,又斜斜地伸着,即使不下雨,凝在上面的露水也会滑进它的叶鞘。我不知道美人蕉是不是用这方法收集水分,只知许多小虫都靠这个“小池塘”过活。
  黄夹克也算黄蜂的一种。我不知道它的学名,只晓得美国人都叫它黄夹克。它才钻进叶鞘,就被我的塑胶袋堵住,居然还不知道,迳自喝水,喝完退出来,起飞,进了我的塑胶袋。
  不知道它如果没喝水时已经发现被堵住,还会不会继续喝,抑或立刻想办法“突围”。如果是我,知道突围已不可能,我一定喝。就好像有一阵子空难特多,我出去旅行时,都祈祷,如果非死不可,请让我玩完了,到归程才“出事”,不要刚出发,就掉下去,太冤了!
  就算知道必死,总也得把现在好好过了,对不对?谁不是如此呢?每个人都知其必死,每个人也都猜想自己不会马上死,所以能好好地活着。所有的匪徒、暴群、恶主,也都以这方法,用最少数的走狗,对付大多数的善良百姓。百姓们都知道如果一起抗暴,自己人一定赢,但是自己可能死。于是在避免自己送死的想法下继续忍受,忍到最后还是难逃一死。
  千岛湖事件遇害的人,如果先知道会被杀,可能乖乖走到船舱下面去吗?他们一起反抗,就算死伤几人,匪徒能不被制伏吗?一枝枪、一颗子弹,能杀一百个人,就是这个道理。
  “黄夹克”显然是个“达人”,喝足了酒,上刑场。
  进去了,“黄夹克”开始飞扑。从盒子的每个角度,试着突破重围。又倒挂着,在盒盖上爬,对着每个通气口,极力地想钻出来。可惜,身子太大了。这正是老子说“吾所以有大患,为我有身,及我无身,吾有何患!”的道理。
  盒子那头,螳螂依然在洗脸,还在左扭扭头、右伸伸腰,好像作马王堆帛画上的“导引之术”。相信它这看来从容,而且无欲的动作,正是为下面的杀戮热身。
  守了十几分钟,看来一时不会有好戏,我转去厨房找东西吃。
  老婆切了一大块“维吉尼亚火腿”,放在微婆炉里热了一下,又放上一片凤梨,还倒了杯牛奶给我。我突然灵光一闪,去书房把螳螂盒子拿过来,放在餐桌上,三个人一边吃东西,一边观赏。
  “多残酷啊!一边吃,一边看别人杀。”老婆说。
  “多残酷啊!一边杀,一边看别人吃。”我说:“这火腿如果不杀,是哪里来的?不但杀!还调味、腌渍、绑起来入味,再运出去卖、买来切、切来热、热来吃,人残不残酷?所以说,是我们一边杀,一边看“它”吃。这就好比预先买好凶器、观察形势、算好时间杀人,是‘谋杀’,要罪加一等。至于临时见财起意、夺财杀人的是‘非预谋杀人’,罪轻一等。人的杀生,都是谋杀。”
  正说着,盒子里传出一阵骚动,以为战事已经开始,却见螳螂还在作“导引之术”,真正的骚动是从盒底传来——
  那只黄夹克跟虎头蜂一样,也钻进了大黑蜂的尸体里,而且不但钻,还不停地拍翅膀,抱着尸体上下翻滚。
  “它好像在打架。”女儿说。
  “跟死掉的大黑蜂打架。”我说:“它不知道它的必死,是因为我造成的;也不知道真正的敌人是螳螂,却以为自己的厄运是同类的大黑蜂造成的,所以去咬大黑蜂。”
  “死了,为什么还咬?”女儿问。
  “这叫鞭尸。”
  “不要跟小孩说这么多。”老婆把子推到我前面,又对女儿说:“吃东西,不要看。”
  盒子放在眼前,我一边低头切火腿,一边看。发现“黄夹克”一下子不见了,原来钻进了大黑蜂的肚子。大黑蜂居然空了,被上一只虎头蜂吃光了内脏。这下我搞懂了,为什么我会找不到虎头蜂,它又为以能活得这么长。原来它杀了老贼,自己变成新贼。只是它如果这么会咬,当螳螂生病,毫无武力的时候为什么不去咬螳螂呢?
  想起七、八年前在报上看到的一则消息——
  一个华青帮的华青,在勒索一家中国人开的旅行社时被捕。那家旅行社在三楼,小华青上楼,进了门,发现坐在柜台后面的不是“老中”,而是个白种女人,于是掉头就走。没想到白种女人看到华青手里的武器居然尖叫起来,惊动了一、二楼的邻居,又正巧有警察经过,于是被抓了。
  你说妙不妙?他为什么看到“老中”就抢,看到“老外”则走呢?是言语不通?还是承继了八国联军以来,中国人崇洋媚外的遗毒?反老外、反老外,超英赶美、杀夷灭洋之后快百年了,中国人还是中国人,连万里迢迢、漂洋过海地来到番邦,还要回头欺侮自己人。
  看!“黄夹克”如同一个来自黄土地的炎黄子孙,钻进同族的肚子里,狂攻、猛咬。表演一出闹剧,给作壁上观的螳螂看。
  看你们自己斗够了,再下手!

宠臣
                  九月八日

  昨天夜里我作了个怪梦,不!应该说是可怕的噩梦。
  我梦见一个男人驾着小飞机,带着他太太和初生的婴儿在山里出了事。夫妻都受了重伤,太太先死,先生也跟着死去。第二天,救援的直升机冒着风雪赶到现场,看到两个大人的尸体抱在一起,却没有婴儿的踪迹,突然听到哭声,从那死去的女人怀里传出,走近看,大吃一惊,弯身从女人的腹腔间抱出一个血淋淋的婴儿。原来那丈夫知道自己快死了,孩子也会冻死。竟把他死去妻子的腹腔切开,将婴儿塞进去,只露个头在外面。再抱着他的妻与子,断了气。
  我常作这样的怪梦,主角不是我,我是第三者,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发生的事,许多我写的小说题材都是这么得来的。其实这也没什么稀奇,只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些故事常从我过去生活的经验里产生。也可以说,我白天总是想,没在有意识想,也在潜意识想,想着想着突然产生灵感的火花,落入了梦中。
  早上起来,对儿子说这个故事。他一笑,说简直是外星人电影里的神话。我说“笑话,什么神话不是拿人的心去想的?如同有精金和玛瑙的天堂,也是用现实世界最美的东西去想。我这故事不是凭空杜撰,可是有根据的。”
  于是对他说游阿拉斯加时,听爱斯基摩人说的故事——
  “如果你在冰天雪地里失去了雪橇,又迷了路,眼看风暴就将来到,你没有任何屏障,只可能被冻死。这时你发现远处有一只北极熊,你唯一的选择,就是趁天亮,拼最后一口气,把北极熊杀死。然后切开它的肚子,钻进去,靠着它身体里的热血,和厚厚的皮毛,你才可能度过这场灭难。”在费尔班克,一个爱斯基摩人对我说:“你非杀它不可,它既然不能拥抱你,甚至准备夺你的性命,你怎能不杀它?”
  “说不定它也要被冻死了。”我说。
  “它既然总归一死,你当然更该杀它,死一个总比死两个好吧!”爱斯基摩人说:“所以在我们的神话里,认为我们一半是人、一半是北极熊,我们的祖先靠躲在北极熊的肚子里,活下来,又像被北极熊生出来,所以是半人半熊。你没看见好多雕刻,从左半边看,是人;从右半边看,又是熊吗?”
  我昨夜的梦就是根据这个“改编”。为什么早不作、晚不作,昨天作呢?”
  很简单!因为昨天看到“黄夹克”躲在大黑蜂的肚子里,它们的道理不是一样吗?只是不知上一只虎头蜂被螳螂抓了出来,这只“黄夹克”是不是也难逃此劫。
  想到这儿,我立刻走去书房。早晨的阳光已经过了,盒子里暗暗的。我是故意把螳螂盒子放在书架上,因为如果我摆在靠窗的地方,太阳一直晒,盒子只有上面几个通气孔,里面温度不断升高,没多久螳螂就会被烤死。
  我把盒子从架上拿下来,放到窗台有阳光的地方。在我的监视下,晒晒太阳是可以的。
  才放定,就听见一阵嗡嗡的声音,原来那“黄夹克”没躲在大黑蜂的肚子里,也可能是见到阳光就飞了出来。但是最早的时候,朝阳已经晒过一次,它也可能早出来了一阵,为什么没像昨天的虎头蜂,被螳螂吃掉呢?
  两个家伙都是“趋光”的。黄夹克不断往阳光那一侧的盒盖上飞,螳螂也往那里移动。这很好,像是一起往赌场和夜总会跑的仇家,因为“同好”而“相聚”,因为相聚而相斗。
  我不断配合螳螂头部面对的方向,调整盒子的角度,使“黄夹克”能正好投怀送抱。只是,等了半天,只见两个家伙不断走来走去、扑来扑去,却不见大打出手。
  我想通了!这就好比两个仇人陷身在绝境,正当怒目相向,准备一决死生的时候,突然露出一条逃生的路,当然逃生重要,于是不再打斗,争相逃跑。
  现在“黄夹克”以为绝处逢生,由盒外透出一线生机,甚至隔着窗子,能见到它的“桑梓家邦”。螳螂也一样,特丹树近在眼前,比“黄夹克”的家还靠近,当然也想逃,它哪还有心吃呢?要吃,也等逃出去之后再说,说不定可以守在洞口,等仇人钻出来的时候,狠狠来一下子。这不正是“双喜临门”吗?又逃出险境,又杀了仇家。这世上的人,有几个不是如此?有几人能因为感谢老天爷,让自己脱险,而饶仇家不死?他只会想,上天使我不死,就是给我报仇的机会,我岂可不报仇?不报是拂逆了天的旨意。当年刘帮迟疑,说项羽曾经在最盛的时候,留自己一条生路,而打算还报,也留项羽一条生路的时候,下面人不也这么说吗?
  当年上天把天下给项羽,是项羽不拿,违了天意。而今上天又把天下给你刘邦,你岂能再犯项羽曾犯的大错呢?”
  每个得天下的人,都说是大意。他杀是“顺天之意”,他不杀也是“顺天之意”。上天疼孩子,管他好不好,都是对。这就是“天子”的道理。
  灵机一动,我把玻璃盒快速地移到阴暗处。使这两个“急于找出路”的家伙,一下子失望起来。失望就会互相责备,失败就要为自己找个失败的借口。战败者的阵营里总会有叛变和内证,就是这个道理。一群败将,你怨我、我怨你;你骂我、我骂你;接着是你杀我、我杀你。最后把主帅的头,提去见敌人,不但得赦免,还能混个一官半职,这不是战争和历史的定律,和悲剧中的喜剧吗?
  果然,才进入阴影,两造就厮杀起来。每当“黄夹克”飞近,螳螂就曲着双臂,作出攻击的样子,然后出手。只是,不知因为盒子大小,还是技术欠佳,虽然把盒子撞得咔咔响,却一再扑空。再不然明明抓住了,又一下子甩掉,好像伸出去蒸笼里拿热包子的人,包子到手上,又烫手,丢了回去。
  我开始怀疑昨天它所以能抓到虎头蜂,是因为虎头蜂关了太久,已经筋疲力竭的缘故。再不然它就是趁虎头蜂已经昏迷,才动手。
  “我看它是个小人。”我对妻说。
  “什么是小人?”女儿在旁边问。
  “小人就是偷袭的人。”我回答:“偷偷攻击别人。”
  “哪只螳螂不是小人?”妻说:“它当然是小人。”
  女儿突然一噘嘴,不高兴地走开了。坐到客厅沙发上,不说话。
  “她哭了那!”妻小声说。回头看,可不是吗,在那儿擦眼泪。我赶紧过去问:“妹妹!你为什么哭呢?”
  “因为你们骂我的‘宠物(Pet)’。”小丫头说。曾几何时,她已经把这螳螂看成她所有了。
  “不知道它会不会想妈妈。”小丫头擦着眼泪:“它妈妈会不会安慰它?”
  “它妈妈早死了。螳螂妈妈都在前一年秋天生蛋,然后死掉。等第二年,那蛋会自己变成小螳螂,所以没有一只螳螂能见到妈妈。”我说,心里一惊,发现可不是吗?这世界上许多生物,都永远见不到妈妈。
  “那我作它的妈妈。”小丫头突然兴奋起来,又跑去了盒子旁边,大声喊着:“它是我的贝比,我给它取个名字。”想了想,说:
  “它叫Petty,派蒂!我的派蒂!”

乔迁
                  九月九日

  自从昨天螳螂被我家大小姐收为“义女”,事情就麻烦了。以前大小姐看螳螂是凑热闹,现在看螳螂是探望她“女儿”。于是“它有没有吃东西?”“它为什么不吃东西?”“为什么不弄东西给它吃?”“它为什么抓了半天抓不到?”“晃是盒子太小了?”这些问题就都出笼了。
  提到房子太小,我倒也有同感。第一,自从脱皮之后,它突然变大了。第二,自从它手术之后,显然已经复元,前途不可限量了。第三,昨天当它抓“黄夹克”的时候,几次出手,都撞在盒子上,落了空,表示它使不开身手。你想想!当一个人一下子变大了,又不再是“吴下阿蒙”,未来极可能出人头地。他又因为本事不凡、眼界不同、交游也不一样,当然得给他换个房子。如果你是大财团的老板,有个小子请你帮忙,支持他出来竞选。看这小子没什么本事,也不可能混出什么名堂,你当然可以不理。但是过两年,他的人脉广了、桩脚多了、格局大了,再要你支持,你还敢怠慢吗?只怕他不找你,你都得主动去求他。
  连养女儿都是如此。女儿交个穷男朋友,又不是什么热门科系的,你大可以给他白眼看,对女儿泼冷水。相反地,要是她交个世家子,大财阀的二代主,你能不主动为女儿添新装,甚至粉刷门面,把自己和老婆的“主卧室”让给女儿当香闺,给女儿撑场面吗?
  你可以打“落水狗”,但绝不能得罪“豪门的爱犬”,尤其不可拦“有能力的年轻人”的路。为了你及你的下一代,你可以早早把这年轻人“作掉”;再不然就得对他尊重,给他礼遇,甚至把女儿嫁给他,让他成为你的人。
  哪个有成就的人,不懂得这一点呢?
  现在这螳螂小子非但有了那三大要件,而且有了我的爱女撑腰,我还能犹豫吗?
  我又去翻箱倒筐了,先找到几个中国餐馆送外卖的大塑胶罐,又看见一个更大的巧克力盒子。只是塑胶罐不够透明,巧克力子虽然比现在用的宽大了一偌,仍然只有七公分高。螳螂脱皮已经给我一个教训,我必须为它准备一根直立的树枝。想想,如果当时把它放在大一点的盒子里,又能竖根枝子在其中,也不会发生后来这许多问题、费这许时间动手术啊!
  所以这扁扁的盒子也不能用。
  我是不牺牲不成了。我决定把自己装咖啡豆的瓶子,送给螳螂。我煮咖啡是很有心得的,连台北的记者朋友喝了都叫好,特别在报上为我写了好大一篇。自然,我在纽约的“本店”,更有一定的规模。单单装咖啡豆的罐子,就有四、五个。我挑了一个中型的,大约二十公分高、十二点五公分宽,圆圆的、玻璃不厚,正好观察。
  把咖啡豆倒出来,罐子里还散发着浓浓的香味。原本想就这样将螳螂放进去,又怕“人的最爱,是螳螂的最怕”,家事书上不是说咖啡味可以防虫吗?搞不好“它”一进去就死了。于是又把瓶子细细洗了一遍,再擦干净。免得闷在其中,久了,潮湿的罐子里产生瘴疠之气,毒死了女儿的宠物。
  “你的螳螂宠物要搬新家了!”我对女儿喊。并打开盒盖,抓住它的背,在它还来不及回头咬我之前,把它放进咖啡罐。
  “不是螳螂宠物,是派蒂。”女儿扒在桌边抗议:“它是女生,所以叫派蒂。”
  “你怎么知道它是女生?”
  “因为它很可爱。”
  对于小女生,它们似乎都觉得女孩比较可爱,所以“洋娃娃”多半是女的,很少有男的。我想这一方面因为在她们心里妈妈最可爱,而妈妈是女生。一方面她们认为自己最可爱,自己又是女生。如同妇人们听说别人“家变”,管他真相如何,八成都会骂男方。她们骂,是骂给自己丈夫听,也是团结在一起,表达一种“立场”。
  女儿坚持“它”是女的,我看不出来,就算看出来是“公”的,为了尊重她的立场,也最好别争。
  从方形的巧克力盒,进入圆形的咖啡罐,这螳螂,不!应该说:这派蒂显然不太适应,在里面绕来绕去。以前的盒子是长方形,它可以碰到四个角,举一隅以三隅反。现在碰到了圆形,就成了周而复始,怎么转都一样。怪不得古人说“天圆地方”,圆的不容易量,看来是无限的循环;方的比较可量,正像脚下能触及的“实实在在”的土地。
  于是我相信这派蒂沿着圆形的罐子四周转,一定以为自己成了哥伦布。走了又走、愈走愈远、绕了地球一圈。
  这又使我想起以前看人拍电影骑兵冲杀的画面,预算少、只雇得起二十几个人,就把摄影机放在中间,叫骑兵绕着机器打转、喊杀。拍出来,只见烟尘飞扬、马踢翻翻、杀声阵阵,鼓声隆隆,没人看得出,不过是二十多人绕着圈子打杀。死了又活,活了又死,好像经历了一场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战争。
  天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如此。说不定造那圆形宇宙的上帝,也是一圈又一圈地导演这么一场轮回的好戏。
  既然有了美丽的房子,当然更得有好的家具。我去花盆里剪了一截曼陀罗的枯枝,斜斜放进去。它立刻顺着枝子爬了上来,我赶紧盖上盖子,又发现盖子不过气,于是再去药柜里掏出一大块纱布,用橡皮筋绑在瓶口。
  多好啊!不但房子更大、更高,而且更通气了。看它从树枝攀上纱布,又从侧面的瓶壁走下来。好像一个刚搬进新家的孩子,急着冲进每个房间、打开每个柜子。
  而且不知因为玻璃特别透明,还是弧面有放大的效果,这派蒂好像变得更大,也更成熟了。
  古人说“孩子小时候如同春天,一番雨,一番暖,病一次、长一次。人老了又如同秋天,一番雨、一番寒,病一次、老一次。”真是太有道理了。其实世间万物,莫不如此。一个战乱中的孩子,不但可能被大人逼着扛起比他还高的枪,去杀人,也早早就发育成熟,好像随时都可以孕育下一代。
  植物也一样,像是紫藤,你猛施肥,它就猛长叶子、长藤蔓、不开花。当你断了它的肥,它反而开花。又譬如芙蓉扶桑,明明再过好几天才能开的花苞,你今天摘下来,放在水里,明天一早就绽放了。
  这世间所有的生物都一样,有好营养和环境的时候,可以先长大、再结果。没有好的生存条件时,就拼一切力量,先结果再说。
  自己活不下去,总要下一代能够活下去。没有这种“生存本能”的生物,又怎么可能经历千年万代的淘汰,留存到今天?
  只是,当这派蒂原来差点活不成,而加速成熟之后,又一下子,进入那么一个富裕的大房子,它到底是“长叶”,还是“结果”呢?如同一个原来住在小草棚里,只因为脚下那块“农地”,突然变成了“建地”,摇身成了亿万富翁。到底是先创一番事业、作许多功德,还是先讨个细姨?
  住大房子,当然格局也大些。有位风水先生说得妙——“看来看去,那些高级住宅区,家家的房子,不论朝哪个方向,风水都好极了。”我心想,那么到贫民窟,是不是无论怎么看,风水都坏透了呢?这好比宋太祖去相国寺,问大和尚“我是皇帝,到底要不要拜佛?”那大和尚答得多妙——“你是‘现在佛’,不必拜‘过去佛’。”(见欧阳修《归田录》)
  皇帝就是现在佛。可不是吗?皇帝一举可以万民有幸,也能万民遭殃。他可以拯生民于水火,也能陷于渊薮。他不是现在佛,是什么?
  那大和尚又是何地机智?他不这么答,能怎么答?难道说“你我都是众生,众生平等?”或“你我皆是弟兄,大家一起来朝拜上帝”?
  对不起,作了帝王,就不再有当年同穿一条裤子打天下的兄弟。真命天子只有一个,五爪龙袍,只能我一人穿。你作“揖让月在手,动摇风满怀。”把江山让给我,可以!你作“小楼昨夜又东风。”我就要把你除去。
  看!伟大的派蒂,经历了生命的大蜕变、大苦难,又获得女主人的大慈爱、大关怀,如今升格进驻了大宅院、大府邸,整个光彩都不同了!
  隔着瓶子看它,它的头更大、眼睛更亮、脸更往上抬。那眼神,竟然有点令人不敢仰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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