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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在那些日子小齐家来了一封信。信是以婆婆的口气写的。说当老母亲的非常思念儿子,也没见过孙女的面,想到北京,也就是到儿子家住一段。信是小姚接的。她没给丈夫看那封信,她怕丈夫看了更为难,更犯愁。她在单位抽空儿给婆婆回了封信,说丈夫单位就要分房子了,说不久就要搬家了,说等搬过新居去,欢迎婆婆来住,愿住多久住多久…… 而事实上是——小齐的母亲患了晚期胃癌,想到北京入院治疗。即使没救,最后在儿子身边住几天,有机会和儿子媳妇孙女多亲近亲近,也是老人心中的一大愿望。信上之所以没明写,是怕儿子着急上火。老人接到儿媳妇的信,没到北京来。不久,去世了。 小齐获电,如晴天霹雳。当日赶回老家奔丧。听家人告诉,母亲生前,曾亲笔给他去过一封信。并将小姚的回信给他看。他一看之下,心中对小姚的气可就生大了。他衔悲怀憾回到北京,一进家门,劈头便质问妻子。小姚心里也万分地不好受,万分地后悔,万分地内疚,红了脸低了头向丈夫承认错误,请求原谅。她说怕房东那一种恨不得哪一天就可以找个什么正当的理由将他们赶出这院的样子,使婆婆住得不愉快,高兴而来,扫兴而归。她说她哪儿能料到婆婆是患了不治之症呢?尽管她说的也在理,丈夫心中的火还是没法儿消除。小齐在气头上,不但没原谅她,反而当着孩子的面打了她…… 出事的前一天晚上,小姚下班时,特意绕道儿商场,给小齐买了一柄伞,就是那柄将冉的父亲捅死了的伞。那半个月北京连雨难晴,小齐却将伞丢了。一天下班回家,浇得落汤鸡似的。小姚就想到第二天应该替丈夫买回一柄伞。诸事种种,那些日子使夫妻关系也不像以往那么亲昵了。小齐由于没能在老母亲去世之前与老母亲见上一面,对妻子的态度始终不冷不热,待搭不理的。小姚说伞是为他买的,他一瞅是黄色的,赌气说不用,说他一个大男人,怎么能撑一柄黄色的伞。而且说他在一切浅颜色中,最讨厌的是黄色,说你是我老婆,和我共同生活了这么多年,难道连自己的丈夫喜欢什么颜色这起码应该知道的一点都不知道吗?小姚确实不知道。她蹙眉默想,想不起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夫妻俩谈到过谁喜欢什么颜色谁不喜欢什么颜色。她买伞时,黑色的已经卖完了,只剩几柄浅色的了。除了黄色的,还有粉色的,花的。她犹豫了半天,才决定给丈夫买下一柄黄色的。不就是遮雨吗!她没把伞的颜色看得多么重要。她原本希望,通过这柄伞,消除丈夫心里对她的一层隔阂,讨得丈夫对她的几分欢悦,没曾想反而又惹丈夫不满意。小姚当时一声未吭,打定主意第二天换伞……第二天下班,她又绕道儿商场,见有了几柄黑伞摆在那儿,心里挺高兴,暗自庆幸来得巧。她婉言婉语地向售货员解释,伞是替别人买的,别人不喜欢黄色的,希望能换一柄黑色的。反正都是同样的价,反正她不是退。售货员起初不给换,说用过了还能换吗?不换!态度十分生硬。她就又婉言婉语说了许多请求的话,并且声明自己绝对地没用过,连撑开都没撑开过。售货员被她磨烦了。终于肯给她换了。换之前人家总是要检查一下的,人家就撑开了。一撑开,才发现有两根伞骨是断的。人家指着冷冷问她,你不是发誓没用过吗?这怎么回事儿?没用过伞骨会断了两根吗?问得她愣愣的。愣愣的她讷讷地说,是啊是啊,我连撑开都没撑开过,伞骨怎么会断了两根呢?这是质量问题啊。按她的想法,她认为自己更有理由请求换了。可是售货员并不这么认为。人家将伞往柜台上一扔,干干脆脆地说出两个字是不换。结果她就和人家争论起来了,结果就围了一大群瞧热闹的人。售货员理执一端,指着她对一大群瞧热闹的人说,她把伞昨天买回去了,用过了,用坏了,隔了一整天又来要求换,还不老老实实承认自己用过了,用坏了,花言巧语说是替别人买的,说是因为别人不喜欢黄色的,要求换一柄黑色的。这不是无理取闹吗?你说是质量问题,你当时若撑开看,发现伞骨断了,当然是质量问题。可你用过了,用坏了,再说是质量问题,再想用一柄坏的换一柄好的,哪家商店也不能给你换。用坏了你还不说用坏了,这要是不检查检查,当成柄好伞再卖给别人,你这不是坑了别人吗?你这不等于是存心败坏本商店的信誉吗?目前已是质量评比月,你想干什么啊?小姚长这么大,从没在公共场合跟谁争长论短过,她也不会争长论短。在许多人围观的这一种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她实际上是处在被那个售货员严词训斥的地位。她的理一句也说不出来了。甚至,连她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有理还是没理了。她反而觉得自己似乎真的没什么理了,真的有点儿胡搅蛮缠了。她面红耳赤起来,她无地自容起来。这就使她在围观者们看来,的确是个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的人了。在他们的谴责声中,在他们的厌恶的目光的围剿下,她从柜台上抓起那一柄想换而没换成的断了两根伞骨的伞,狼狈之极地逃窜出了商场…… 其结果是,她终于在存自行车的地方,和冉的父亲遭遇到一块了,并且吵了起来。并且就用那柄伞捅死了老社会心理学家…… 听王松山像是说评书似的,绘声绘色地说完,我觉得自己如果仍无动于衷就太不是个东西了。 我问她的丈夫:“现在呢?” 他反问:“现在什么?” 我说:“现在你们搬走了吗?” 王松山说:“你别转移话题,不需要你帮忙租房子。”我说:“你也别总冲我嚷嚷。我想知道!” 小齐说:“现在我们还住那儿。现在房东不打算把我们挤对走了,又对我们好了,向我表示歉意,同情起我们来了……” 我说:“我也是。” 王松山说:“你光用好话应付我们没意思的!”我说:“我怎么是光用好话应付你们呢?你们都听着,我以人格向你们保证——第一,我要回绝了死者的老伴儿对我的委托,明天就回绝她。第二,我愿意做你们的委托人。愿意从中调解,愿意代替你们,去同那老太太斡旋斡旋,也许有可能……” 他们互相望望,便都站起。 王松山说:“以后有什么需要面谈的,我就不带小齐来了。 我比不得你,我得天天上班。小齐自己来行不?”我说:“行,行。” 那位韩副院长说:“我们医院虽是区属医院,但医疗水平还是可以的。有好几位中医专家呢,治慢性病挺出名,比如肝炎、胃炎、支气管炎什么的。想看中医时,欢迎你去我们医院找我,一定让专家给你看。” 我说:“会去的会去的,一定会去的。” 小齐想对我说什么,却什么也没对我说。只对他的女儿说:“跟伯伯再见。” 于是那女孩儿机械地重复:“伯伯再见。”眼神儿依然像来时那么忧郁,模样也是。儿童的忧郁的眼睛,最能将大人们常说的“忧郁”这个词儿放大了再显示给大人们看。我自己的眼睛不禁地望向别处。 “跟伯伯贴个脸儿。” 女孩儿从爸爸怀中将身探向我,我将自己的脸凑上去,和她的小脸儿贴了贴。 我觉得那小脸蛋儿挺烫。 “孩子在发烧吧?” “嗯。” “那你还带着孩子来!” 我不免责备当爸爸的。 “不带不行她要来啊!这孩子太懂事了,比我还上火着急。” 当爸爸的似有无穷苦衷。 将他们送走后,妻埋怨我:“叫你少管闲事儿,你偏不听。怎么样,这下又把自己卷进去了吧?处理不妥,你非落个双方面都记恨你的下场不可!” 我感到自己仿佛成了一个双重间谍。我明白这样的角色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角色,但却有些不明白自己究竟错在哪一情节或细节,使自己命中注定似的成了这么一个角色。我说:“你别烦我了好不好?” 第二天晚上我到冉家去。开门的是冉的母亲,面有愠色的老太太强作笑颜,没将我引进客厅,而引进了四间房中最里边的一间——冉的父亲的书房。经过客厅,我见鱼缸不在了,地上有没拖干的水迹。经过冉的卧室,我听到有人在里面抽泣。我想那一定不会是别人,一定是冉。我想那鱼缸一定是碎了…… 老太太分明也不想隐瞒我她们发生了争吵。我一落座她便说:“气死我了。” 我讪讪一笑,问怎么了? 老太太说冉反对她替冉的父亲准备进行到底的事。说冉认为,当女儿的起码也有一半的权力和资格,决定某件与死去的父亲有直接关系的事,以及决定怎样做才合乎父亲生前的一贯思想方法。 “你说她这不是家庭中的叛逆吗?她还认为她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你说,父亲死在别人手下,当女儿的,哪有站在什么客观立场的?如果老头子恶贯满盈,又当别论。可老头子一生善良得没比正直得没比呀!谁反对我,谁就是我的敌人!……” 老太太说着说着,激动起来,恼怒起来,两只保养得很好的手,同时紧紧地握成了拳头,并不时擂着自己的膝盖。她一副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的样子,甚至是一副破釜沉舟不成功便成仁的样子。 那一时刻我被她那一种气概震慑住了,预先想好该怎么说的话,全忘了,感到很是尴尬。仿佛内心里的企图和目的,已然被老太太洞悉无遗看穿看透。我觉得即使要说的话又在头脑中重新排列组合好了,聪明点儿,识时务点儿,也还是不要说为妙,起码应该留待以后或许有了较适当的机会再说。老太太问我,是不是来告诉她进展情况的? 我说也是也不是。那件事么,进展是在进展之中的,但牵涉法律的事,非一朝一夕就能有结果,希望她耐心等待。说罢我起身告辞。 老太太翻出一条烟非要送给我。我推拒不过,只得笑纳了。我知道这将使我以后在她面前更加被动。但是她那么诚心诚意,使我唯恐却之不恭,没法不收。 复经过冉的卧室,老太太悄声对我说:“你劝劝冉吧,劝她别跟我争吵。这家,从此就剩我们母女俩了,不能争吵。一争吵,双方都伤心,都伤感情……” 她笑了笑,笑得有那么几分凄凉。 我犹豫一下,说:“好,我劝劝她。” 于是我进去劝冉。无非将她母亲的话,对她重复了一遍。其实我进去之前,她已经不再抽泣了。她先看我手中的烟,随后才抬头看我的脸。她那样子,似乎对我有些冷淡。她说:“对于我们家的事,你最好别过分热心,别太介入,行不行?” 我说:“行,行。” 她说:“行就好。” 我诺诺着退出。心里骂了自己一句:你他妈的!……回到家不一会儿,电话响了,是我那位当律师的北大荒知青战友打来的。 我告诉他,我请求他进行的事,不要继续进行下去了。他说他还要继续进行下去。 我冲着话筒嚷:“你这人怎么了?有病啊?告诉你不要继续进行下去,你却偏要继续进行下去!” 他说,他得听命于他的职业良心,而不是听命于我。我说:“见你妈的鬼!” 电话那一端沉默了片刻,以坚定不移的口吻又说:“这件事值得当律师的人为之一辩,律师也需要出名的机会。不过我将不是站在你的委托人的立场,而是站在替被告辩护的法律立场。” “什……么?……”我不禁吼起来:“你他妈的存心耍弄我是不是?……” 这时妻闻声走到跟前,一把夺过听筒,说:“这很好,你是对的,你就这么继续进行下去吧。他刚才没听懂你的话,其实他也是这个意思……” 我又从妻手中一把夺过听筒,可对方已将电话挂了。我放下听筒,瞪着妻,咄咄逼人地问:“你这是干什么?”妻说:“我也不太明白你。你昨天不是信誓旦旦地答应了小姚的丈夫,要帮助人家的吗?现在有一位律师愿意为小姚进行辩护,你还跟人家吼,你又究竟是干什么呢?”我气急败坏地说:“可他是我为冉的母亲请的律师,我已经将他的名字告诉了那老太太。现在他反戈一击,老太太对我会作何想法?我吸这烟,就是那老太太今天强送给我的。对她,我可是成了个什么样的人啦?” 妻愣了。她没想这么多,更没想到我非但没拔脱出自身,反而越陷越深,反而收受了人家的人情。 她怔呆半天,恨恨地说:“活该!人家送给你,你就接?缺你烟过么?” 第二天上午,我正欲出门去找我那位当律师的北大荒知青战友,他却来找我了。 他说:“你先告诉我,那位老先生,是江苏人不是?”我说:“好像是。你问这干嘛?” 他说:“是江苏人就对了。两人争吵起来,是因为他先开口骂了人家,用江苏话骂人家‘癞皮脸’。这在长江以南,尤其江苏一带,对妇女是侮辱性很重的一句骂人话。对方也是江苏人,从小在江苏长大,对用家乡话骂她格外敏感,就也用家乡话回骂了一句,骂的是‘老疯癫’之类。而那位老先生,就扇了对方一记耳光……” 我说:“这不可能!这根本不可能!冉老那样的老先生,怎么可能先开口骂一位妇女,还动手打人家?你对你的话,是要负责任的!” 他笑笑,说:“我当然对我的话负责任。我调查了解过,还取了证。现在证言都在我手里。有看自行车的老头儿的证言,有对面卖烤羊肉串的小伙子的证言,有旁边修理自行车的师傅的证言,还有一位摆服装摊的姑娘的证言。你别急,你也别不信,你耐心听我告诉你,是怎么一个经过。那姓姚的女同志,也就是被告,取自行车的时候,有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也在取车。他碰倒了一辆自行车,结果像多米诺骨牌似的,一辆压一辆,倒了一大片,包括被告的车也倒了。那男人却视而不见,推了自己的自行车便走。看自行车的老头儿从小木房里冲出来嚷嚷,想喝住他,让他把车都扶起来。不料那男人凶,骂了老头儿一句。老头儿瞅那男人凶,没敢惹。老头儿那一天连看自行车,同时照看着孙子。他那孙子在小木房里哭了,老头儿顾不上先扶车,赶快进了小木房哄孙子。被告呢,虽然自己的车也被压倒了,但和老头儿一样,不敢惹那个男人。她扶起自己的自行车,推着走了两步,回头看看倒下的一排车,又不走了,支住车,去扶那一片倒了的车。如果她走了,不去扶那一片倒了的车,那一天也就不会发生那么一件事。咱俩今天也就不会谈这件事。细想想,还真有些符合摩非定律——任何事情,只要能往坏的方向发展,就一定往那个方向发展。生活中有些带规律性的现象,是他妈很邪门儿的。她一辆辆扶起了十几辆车,还倒着十几辆没扶起来的时候,那位姓乔的老先生来取车了。倒着的车中,包括他的车。被告,也就是那姓姚的女同志,就不再扶了,向自己的车走去。也许她心里想:这点儿公共义务人人都应尽,您老把那些车扶起来吧。而看自行车的老头儿呢,进到他的小木房去之前,见有人替他扶起倒了的一排车,也就发懒,索性不出来了。那位乔老先生呢,误会了,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以为那些倒着的车,是姓姚的女同志弄倒的。我们现在当然已经无法知道他怎么会产生误会了。大概按照他的主观主义的想法,认为既然对方在扶车,毫无疑问地那一排车是对方弄倒的。既然是你弄倒了别人的车,你就应该全扶起来。于是他叫住姓姚的女同志,质问她为什么不把车全扶起来,并且批评对方缺乏起码的公德。她呢,当然说不是自己弄倒的啦。老先生拖住她的自行车后座,不许她走。说我明明看见你在扶,见我来了,就不扶了,就想走。说没有第三者,不是你弄倒的,难道是我弄倒的不成?说你们如今的年轻人,怎么竟这样!说你不把我的自行车扶起来,不把所有你弄倒这些自行车扶起来,你休想走!我非治治你这号人不可!对方说,是我刚才在扶不假,但那也不能证明是我弄倒的呀!你这位老同志怎么如此冤枉好人啊?这时又来了几个取自行车的人,见他们的车倒了,都以为是姓姚的女同志弄倒的,都不依了,都七言八语地冲她嚷嚷。那存车处,在商场附近,是个热闹的地方,于是就聚了好些围观者。其中不乏闲男散女,痞子混混。对面卖烤羊肉串的,两位修鞋的摆服装摊的,前后经过全看在眼里,虽知那姓姚的女同志的确是被冤枉了,但都持一种事不关己的白相者的态度,何况他们得照应他们的买卖。在他们的潜意识里,也许都觉得一位老夫子样的老知识分子,和一位有理讲不清的年轻妇女当街争吵,本已构成热闹,不看白不看。而那看自行车的老头儿,一见没人劝解事儿没完没了,一边嚷嚷着‘不是她弄倒的,不是她弄倒的’,一边迈出他那小木房。些个闲男散女,痞子混混,却把他推进小木房里,堵在门口,不许他出来澄清事实。他们巴望着看更大的热闹,他们起哄架秧子,一心想鼓噪成更令他们开心的情节。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那位乔老先生,放开了姓姚的女同志的自行车后座。他自己扶起了自己的自行车,并接着去扶别人的。但他在这么做之前,骂了对方一句‘癞皮脸’。而那些自己的自行车被弄倒了的男男女女,那些围观者之中的某些人,那些闲男散女,痞子混混,也跟着指骂姓姚的女同志是‘癞皮脸’。她当时的心理状态可想而知,于是她回骂了一句‘老疯癫’,也就是老精神病的意思吧。于是那位乔老转身扇了她一耳光。于是她从车后座上抽下了伞。但是她并没有立刻就用伞捅他,她只不过是持着伞对向他。我想那更是一种本能举动,一种下意识。那位乔老呢,呆住了。我想一来是因为自己当众打了一位妇女,他大概从没做出过这种有失男人尤其有失知识分子有失一位长者风范的行为;二来呢,他大概不知对方下一步会怎么回敬自己。他盯着伞端愣在那儿,处于一种半防卫不防卫的状态。对方,也就是姓姚的女同志,也有些被那当众挨过的一耳光,被自己的下意识举动搞懵了,当时她并没有像我们通常所说的,完全彻底地丧失了理智。恰恰相反,即使在那一种情况之下,那一种时刻,她还是较理智的。设身处地想一想,将人比人,那挺不容易的了。却有几个痞子混混,更加来劲儿地起哄架秧子。说他们是痞子混混,其实是说轻了他们。可以认为他们就是些街头流氓。他们一边叫喊:‘打呀,打呀!中国人口多,打死一个少一个!’‘闪开点儿,闪开点儿,别溅身上血!’一边从后猛撞她。现在这个季节,人人穿得都十分单薄。那位乔老也不例外。穿的是一件半袖小褂。由于有人撞,伞端就冲着他当胸捅过去了……过程就是这样。一见有人被捅倒了,围观的人更多了。那几个痞子混混,觉得情形不妙,全都溜了。我调查得很详细。那些证言写得也都很详细。他们对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都是肯出庭作证的。因为但凡算个人,亲眼目睹了一场冤枉,总还是多少有点儿正义感的,总还是愿意讲句公道话的,当然,除了流氓除了痞子除了混混之类的人。何况我们当律师的。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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