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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庆除了好色、好淫、好乱来之外, 还有一个最大的特色——喜欢打太太…… 男人会藏私房钱,却藏不住自己的兽性。 一天到晚喊着“日本能,我们为什么不能?”的男人,不去学人家的科技、学人家的管理、学人家做生意,却只学会人家吃“沙西米”、唱“卡拉0K”、回家打太太出气! 男人会自比潘安,自比秦祥林、自比阿兰·德龙,总不会自比西门庆吧?西门庆除了好色、好淫、好乱来之外,还有一个最大的特色——喜欢打太太,不管大太大小太太,稍微不顺心不如意,就打得她们吱吱叫。如果在二十世纪的男人还有喜欢打太太的,那没错,就是“现代西门庆”,十足的充满兽性。 也有比较阿Q的男人说:“我不打,骂总可以吧?”(很可能是因为太太块头大,他根本打不过)从下班回家一进门就开始骂,边换拖鞋边骂、边看报边骂、边喝茶边骂、边吃饭还是边骂——你知道家里养的哪一种动物,也是一边吃东西一边叫的吗?你说,这不是男人的兽性又是什么? 奉劝天下男人,对女人还是怜香惜玉、少打少骂吧!穿得那么整齐漂亮,难道竟然是“衣冠禽兽”吗? 所谓“晴时多云偶阵雨”的表现, 正是女性的“第四性征”。 在一些国家的法律里,有部分条文“表面上”对女性不太公平,尤其是在财产处理和子女监护上,明显的表露出当初立法者较为“信任”男人的心态。 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女人本是十分情绪化的动物;心情好时可以打扮得如埃及艳后,心情不好时又可蓬头垢面像“疯女十八年”的主角;心情好时可以把一个家整理得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心情坏时却又可以把花瓶、碗盘砸得“满地亮晶晶”;心情好时可以温柔体贴如绵羊,但在一分钟之内又可以咆哮暴怒,成为名副其实的“母老虎”……又哭又笑、出尔反尔,所谓“晴时多云偶阵雨”的表现,正是女性的“第四性征”。 那么是什么天大的事使她心情不好呢?没有,往往是男朋友看了别的女人一眼、丈夫出门时忘了吻她,或者发现自己胖了半公斤、买了比别人贵两块钱的东西……有时候,连这些鸡毛蒜皮的理由都没有,纯粹是“内分泌”的问题而已。 试想,这么情绪化的动物,怎么能轻率的把事关紧要的财产和子女完全交给她处理?万一她情绪化起来,一把火烧了房子,或是带着一家大小投河,那还得了? 他不哭、也不闹,他动手打老婆打孩子, 打老婆打孩子还不够, 就跑出去喝酒。 人都有情绪,女人当然也有情绪,但女性情绪化的表现,不过是哭一哭闹一闹,最多自己不饮不食、摔摔东西……实际伤害的,只有女性自己;因此不可能持久(就算最严重的,也不过自杀,还是不持久),很快就恢复正常了。 要是男人情绪化起来,那可不一样了!他不哭(男儿有泪不轻弹嘛!)也不闹(家丑不可外扬嘛!),他动手打老婆打孩子(家具是不动产,他舍不得摔);打老婆打孩子还不够,就跑出去喝酒。 一喝酒问题就来了,酒量不大,酒德尤其不佳,酒入愁肠,却发酵出一大堆情绪来了,于是也哭了、也闹了、也摔东西了(这下可是要赔偿人家损失的),丑态百出之余,胡言乱语者有之、狂歌高呼者有之、当街小便者有之、打架滋事者更有之……这些场面,你到全台湾晚上有卖酒的地方去看,保证夜夜上演,一出比一出精彩! 甚至情绪到了“高潮”,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好啦。这下可一点情绪也没有了,伤害一大堆人(老婆、孩子、邻居、朋友、路人……)也伤害了自己。 看似不情绪化的男人,才是藏着可怕情绪的家伙。 “杀夫”倒也不是什么新发明, 可说自古有之, 只是从古以来万千女子只敢在心里偷偷咒几句…… “杀夫”是最近新流行的玩意。 “杀夫”倒也不是什么新发明,可说自古有之,只是从古以来万千女子只敢在心里偷偷咒几句,口齿厉害的则在嘴上骂句“杀千刀”,真正能够起而实行的少之又少,因此“杀夫”也就跟中国许多固有的国粹一样,渐渐失传了,可惜! 如今女权高涨,不但有人敢公然谈起“杀夫”,甚至写小说、拍电影,俨然要“指导”天下可怜的、被迫害的女性起而抗争,手起刀落,把受了五千年压迫的气出在淋漓的鲜血之中,不亦快哉! 不料想“杀夫”的人仔细一想;不对呀,若是把老公杀了,将来谁养我呢?孩子怎么办呢?还有那件没买回来的貂皮大衣呢?保险丝断了怎么办呢?夜里要是有坏人上门呢——再找一个?像我这种披头散发、口咬尖刀、满手鲜血的“杀夫”女人,哪里还有男人敢要我呢?看来还是离婚比较划算,至少还有赡养费可拿! 左思右想,“杀夫”还是划不来的,于是可怜的、被迫害的女性,也只好在萝里做个“夜夜磨刀的女人”了! 女性读了杀妻的故事,并不因此心惊肉跳, 因为她们知道自己精挑细选的“良人”不会那么“不良”。 “杀夫”这篇小说自从在报上连载之后,就不断的挨骂,骂的人有卫道之士、有文坛先进、有“纯洁的少年”、有“正义的声音”,甚至也有管尽天下闲事的政府官员……拢拢总总,统计一下,通通都是男人! 男人何以要骂“杀夫”呢?因为男人除了极少数不正常的以外,都曾经是未、现任夫或将来可能是夫。岂能甘心被杀呢?虽然有知识的人都知道文学和生活是两回事,不能弄假成真,混为一谈,却也有这么多老糊涂、小糊涂,还真以为小说里的女人会冲出来“杀”了他们这些神经过敏的“夫”哩! 其实古今中外,“杀妻”的多,“杀夫”的少,女性读了杀妻的故事,并不因此心惊肉跳,因为她们知道自己精挑细选的“良人”不会那么“不良”。男人只读了一篇“杀夫”(有很多根本还没读完就开骂了!),就吓得半死,大喊捉拿凶手,原因若不是男人瞎了眼,娶了个可能杀他的太太;就是他自己做了亏心事,深恐被太太知道了真要把他“杀千刀”。 “若要人不杀,除非己莫为”,害怕“杀夫”的男人,别再色厉内荏的骂街,好好反省吧! 杨贵妃得宠的时代, 天下人抢着找秘方生女儿; 扬玉环小姐光荣“殉国”, 大家又安安份份地弄“璋”…… 不是有意跟家庭计划唱反调,实在是生女不如生男好。 考诸三千年中国历史,唯一公认生女好的,也只有杨贵妃得宠的时代,“姐妹兄弟皆烈士,可怜光彩生门户”,于是天下人抢着找秘方生女儿。可惜过不了多久,杨玉环小姐光荣“殉国”,上吊自杀啦!从此后,大家又安安份份地弄“璋”,不敢妄想弄“瓦”了。 到了今天,当然不该再有这种所谓封建思想,靠“裙带”升官发财的固然还有,毕竟不可能“三千宠爱在一身”了,那么生男为何还比生女好呢? 因为新时代的问题嘛!女儿大了,就开始操心:为什么这么晚回家?去哪里了?那个男孩是谁?你们有没有……?跳舞?要小心呀!别人给你的果汁不能乱喝、口香糖也不能乱吃,口渴?喝自来水好了!回家的时候走夜路要当心啊!如果有人跟踪你……坐出租车好了,不行!出租车也不能坐!那怎么办?我怎么知道怎么办?谁叫你是个女孩子呢?要是男孩子的话做父母还操什么心呢? 对女孩子来说,这不是个处处危机的时代吗?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女重生男。 有本事的,自己拼,巾帼不让须眉; 没本理的,找个人“下嫁”, 换一张“长期饭票”总可以吧! 在“两个孩子恰恰好”的时代,一男一女,公平合理,当然没话说;等到“一个孩子不算少”的阶段,嘿,那可是女孩吃香了,你听:什么女孩有孝心啦,女孩会做家事啦,女孩温柔体贴啦……原来“死鸭子嘴硬”,不肯承认的,也一一“招供”啦。否则,他们为什么不说“生个男孩也是好”呢? 这年头,经济不太景气,失业率说低不低,找不到事的人可多了,所以,邮电特考挤了几万人,二职等考试也挤了几万人,考上的“三生有幸”,考不上的只好去做“追月人”,有事没事躲在街角拉住你:“先生,要不要?”岂是男子汉大丈夫所屑于为哉?但又不能不为矣! 等而下之者,就动刀动枪,“OK”起来了,于是:不是杀死人,就是被人杀死,流爪五步,血溅黑巷,又哪里对得起父母生养之恩呢?——话又说回来了,你看过几个女人会有这种下场的? 所以故者,女人可以“嫁”也,有本事的,自己拼,巾帼不让须眉;没本事的,找个人“下嫁”,换一张“长期饭票”总可以吧!何至于铤而走险、亡命江湖呢?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当年上帝不惜千辛万苦制造夏娃, 又费尽千方百计骗她吃了苹果, 无非是为了要她生儿育女…… 当兵的时候,老班长最喜欢讲的一句话就是:“做为军人,除了生孩子,什么都能干!”这固然是赞美阿兵哥,更是称赞女人,想当年上帝不惜千辛万苦制造夏娃,又费尽千方百计骗她吃了苹果,无非是为了要她生儿育女,繁衍人类的世世代代吧! 换句话说,生儿育女是女人的天职,更是女人无上的荣耀;再换句话说,连缝纫、烹饪、美容这些理所当然的女性工作都是男人做得好,除了生孩子,女人还有什么事能胜过男人呢? 可惜世风日下“女”人心不古,据说时代的女性流行不生孩子,理由不一:有怕痛的(不过她们可不怕隆鼻隆乳之痛)、有怕破坏身材的(不过她们拼命吃巧克力和蜜饯时不怕)、有怕变得人老珠黄的(岂不知不生孩子“珠”还是要黄的)、有怕怀孕时丈夫在外面乱来的(岂不知丈夫更可能在外面找上别人生孩子)、更有怕养儿防不了老徒惹自己生气的(当年她妈妈要这么想也没有她了),最多的理由还是怕失去自由受了拘束不能到处乱跑乱逛,却不想老来膝下无子不能含怡弄孙,成了“孤单老人”那才凄凉呢! 在这个男性中心的社会里,女人能有什么成就感呢?——奉劝你,生个孩子吧! 养一个孩子绝对不是所得税法里规定的 一年六万元台币就成的, 加上三倍还不一定够! 如果有四个孩子,那就是十六倍, 也就是九十六万元…… 时下女性不爱生孩子(请注意,并非不生孩子)有几个理由: 第一、配合家庭计划,解决人口问题。 第二、享受婚姻乐趣,建立美满家庭。 第三、尽心抚育子女,培育有用人才。…… 第十、实在不好意思说出来,因为——孩子生多了男人养不起! 在这个物价不断上涨,远比薪水来得快速的时代,孩子的确是“奢侈品”“消耗品”,养一个孩子绝对不是所得税法里规定的一年六万元就成的,加上三倍还不一定够!如果有四个孩子,那就是十六倍,也就是九十六万元,各位男十,摸摸你冰凉的薪水袋,再摸摸你发烫的额头,你确定养得活他们吗? 女人不爱多生孩子,还有男人不高兴,说她们怕苦、怕累、怕变老,其实女人生养孩子固然辛劳,男人(尤其是没外快赚的男人)赚钱养家也不容易,女人懂得体谅男人,男人却还不知好歹,这正应了本省的一句俗谚:“好心去给狗亲!” 发现“死鬼”有了外遇, 传统女人的反应应是“一哭二闹三上吊”, 新潮女性则是找征信社捉奸, 以牙还牙自己红杏出墙…… “外遇”是天下已婚女人一想起来就要咬牙切齿的东西,因为在我们这个社会里,这件事通常没她的份。 发现“死鬼”有了外遇,传统女人的反应应是“一哭二闹三上吊”,新潮女性则是找征信社捉奸,以牙还牙自己红杏出墙,狠一点的干脆就泼硫酸——从没有人肯“痛定思痛”,自己反省一下。 我不是说先生有外遇都是太太的错,可是做太太的你是否有以下“迫使”先生向外发展的毛病呢? ——一、蓬头垢面,典型的黄脸婆,让先生看了就倒胃口。 ——二、好摸八圈,家事常常丢下不管,让先生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只好去找比较“热”的地方。 ——三、没有“性”趣,先生只好“另请高明”。 ——四、唠唠叨叨使先生的耳朵长期受“噪音”干扰,只好躲到有“莺声燕语”可听之处。 ——五、多疑善妒,好像你的先生是天下女人都争着要的宝贝,处处设防、时时跟踪,终于“弄假成真”。 ——六、如果你自我检讨没有这些毛病,恭喜,原来你是执迷不悟,连自己的毛病都看不出来,“完了”! “要在古时候,三妻四妾都不稀罕!” “这也不能怪他,家庭没有温暖嘛!” “哎,家花哪有野花香呢?” 根据“生命热线”最近的统计,因为妻子有外遇而向“生命热线”求救的男人愈来愈多,而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预计到公元2000年,这种案例会占生命线全部业务的百分之六十七……这样的消息,男人听了会咬牙切齿(尤其是心有戚戚焉者),女人则少不得啐上一句:“报应!” 外遇这码子事,究竟应不应该,道不道德呢?我们先别谈大道理,来看看男人的反应: 一个男人听到男同事有外遇了:“真的?那么行呀?”“这小子有一套,艳福不浅!”“男人嘛在外面逢场作戏算什么?”“不碍事啦,妇道人家就是大惊小怪的!”“要在古时候,三妻四妾都不稀罕哩!”“这也不能怪他,家庭没有温暖嘛!”“哎,家花哪有野花香呢?”“我?你看我不行,明天就找一个给你们瞧瞧!”…… 你看,男人何尝反对外遇呢?不但不反对别人有外遇,也不反对自己有外遇(如果没有,那是本领太差,魅力零蛋,怨不得别人),显然就没有什么是非、道德、的问题了。果然如此,那么根据“男女平等”定理,同理可证,女人有外遇也没什么不对了!至于那个女人如果刚好是尊夫人,嘿嘿,嘿嘿嘿嘿。 情妇实在是世界上最无聊的行业, 为什么? 上班时同太短也。 男人无不爱情妇,女人则最恨。 苏伟贞著“红颜已老”里的名句:“章惜长了一付做人情妇的脸孔。”真是一针见血,妻子偶尔参加丈夫的社交场合,就瞪大了眼睛,看有那个女的是长的这种脸孔,还早早提防,严令丈夫不得和她接近。 结果呢?丈夫果然有了情妇,也果然就是那一个,还果然——果然像大家说的,太太总是最后一个知道,呜呼!岂不恨哉! 不过,就像郑愁予在他的名诗“情妇”里所说:“寂寥与等待,对妇人是好的。”情妇实在是世界上最无聊的行业,为什么?上班时间太短也。“养兵千日,用兵一朝”,正在“用”的时候,或电话响,或闹钟响(回家时间到了),甚至敲门声大作(糟糕,要吃上妨害家庭官司了),只得匆匆离去,留下可怜的情妇,独守一屋子浓浓的闺怨,等待下一次不知何时才有的“临幸”。 比较起来,丈夫回自己家的次数毕竟多些——至于回家的心情如何,又何必计较呢? 退一万步想,在这个性别混淆的时代,丈夫没有在外面找个“情夫”,已经是万幸啦! 妻不如妾,妾不如情, 情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 “情妇”是个最能使男人血压上升、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的字眼。 “七年之痒”是男人找情妇的借口,问题是现在的男人普遍性子急,别说七年往往七个月就“痒”了,“痒”了就得找情妇“止痒”。果真如此,他家里那个大的是不是也可以“痒”?也可以找人“止痒”呢? “士可杀不可戴绿帽”,男人既然受不了自己的太太“以牙还牙”,只好再找个理由: “妻不如妾,妾不如情,情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这虽然是古代混帐男人留下来的“名言”,但仍不足以为男人的不守规矩辩护,反而暴露了他们不自爱、不要脸、没水准、没修养的短处。何况,既然最好的是“偷不到”,坐在家里打开中文版花花公子“神游”可也。何必冒着提心吊胆、伤身费神甚至身败名裂的危险去找情妇呢? 其实,大部分急着找情妇的男人,只是因为“更年期”到了,害怕自己的衰老,对异性失去了魅力,所以才急着要证明一下自己还是“很行的”。 行是行,却没有想到那是花了大把“银子”换来的,并不是真的“很行”,唉!可怜的男人。 好不容易逮到一张“长期饭票”的小女子, 当然誓死反对丈夫纳妾…… “妻不如妾,古有明训;男人赞成,女人痛恨。” 三妻四妾乃是我国自古相传的优良传统,可惜近代西风东渐、女权高涨,非但法律保障不准重婚,即使有本事娶个小老婆也得偷偷摸摸,再也不像往日的风光了。 在“适婚女性”过多的今天,好不容易逮到一张“长期饭票”的小女子,当然誓死反对丈夫纳妾,不惜一哭二闹三同归于尽(上吊这个“国粹”如今也不流行了)——其实这种观念完全是因为缺乏“心理建设”所致。 试想,“哪个猫儿不偷腥”,女人反对丈夫纳妾,只会使丈夫铤而走险,在外面弄个情妇、午妻、甚至欢场女子,一来要多花钱(买钻戒大衣讨她欢心、买补药给自己),二来丈夫也许会闹离婚(狐狸精在枕畔甜言蜜语,实在防不胜防),三来时时提心吊胆(既要跟踪又要搜查,必要时还得请徵信杜帮忙捉奸),更重要的是天知道丈夫会不会带一个X毒或X疹回来“遗祸万年”! 若是帮丈夫明媒正娶一个小老婆回来,又省开支又好控制,心理不必紧张、身体常保健康(可以定期给“她”健康检查),还可博得宽宏大量的美名,不亦善哉! 其实女人不见得反对纳妾, “我见犹怜,何况老奴?”的佳语流传千古…… “妻不如妾”是天底下男人的共同语言,也是他们妄想纳个妾的唯一借口。 其实女人不见得反对丈夫纳妾,“我见犹怜,何况老奴?”的佳语流传千古;芸娘小姐为沈三白先生纳妾的韵事更是羡煞天下多少男人;即使近代,也有某药厂老板娘为丈夫纳了个歌仔戏红星的盛举……天底下男人,恨不得天底下女人都起而效尤。 问题是现在的男人缺少:一、钞票。薪水阶级,每个寅吃卯粮,连老婆孩子都快养不活了,再养一个,行吗?只怕就要铤而走险,成为贪墨之徒了。 二、面子。古人娶妾是风光,今人偷情是丢脸,娶了个妾,老板赏识你吗?(混小子,是不是薪水太多了?)娶了个妾,同事羡慕你吗?(神经病,玩起真的来了?)娶了个妾,社会容纳你吗?(伤风败俗,真是害群之马!)娶了个妾,子女敬重你吗?(爸爸怎么把狐狸精带回家了?)……拉不下这个面子,岂不是要羞愧而死? 三、本钱。此“钱”非彼“钱”,所谓“一根蜡烛两头点”,一个都不太行了,再来一个受得了吗? 为什么不为他纳妾?怕他送了老命呀! 法律明文规定,妻在婚前、 婚后自力获得的财产均与夫共同拥有, 而且非经夫之同意不得送行处分…… 妻子是丈夫的财产。 说这句话绝不是“大男人主义”,试想:一个男人用他成年以来所有的血汗所得,去向岳父岳母大人“换”来的太太,不该是完全属于他的吗?就算运气好,娶的不是“付费”的太太,至少也牺牲了他这一辈子夜不归家以及和女孩子挤眉弄眼的自由,唯一拥有的就是这个女人了,你还忍心说“她”不是“他”的财产吗? 既然妻子是丈夫的财产,妻子的财产当然也是丈夫的。 法律明文规定,妻在婚前、婚后自力获得的财产均与夫共同拥有,而且非经夫之同意不得迳行处分,不过夫要处分这些财产时倒不必问妻——这真是我们所有多如牛毛的法条里,最合情合理的一条,无怪乎连最激烈的女权运动风都从不异议。 如果你是不服气的“大女人主义”者,请问: 一、如果你家的财产不是你老公的,为什么每次两个人一吵架都是你回娘家而不把他赶出去? 二、如果你家的财产的确是你的,为什么你还在衣橱底下、梳妆台后面偷偷的藏私房钱? 女人呀!女人,除了男人的薪水袋,你还拥有什么? 在这样充满阴谋的法律之下; 一个男人可以吃喝嫖赌、倾家荡产, 把妻子千辛万苦打毛线、 做手工攒起来的一点积蓄花个精光…… 凡是爱情,总该带点浪漫的色彩,婚姻当然也是一样。可是在现实、势利的男人眼里,一旦演奏完结婚进行曲,得到他想得到的“人”了,他就开始在算计“财”了——人财两得,是他最高的理想。 于是男人们处心积虑的制定了这样的法律,妻的财产不管是怎么来的,都归夫管理,包括她根本还不知道这个男人在哪里的时候,辛辛苦苦一毛钱一毛钱累积下来的。一旦误入通往礼堂的“歧途”,就通通变成人家的了。 如果“婚姻是一种惩罚”的话,真没有比这一点更严重的了。 在这样充满阴谋的法律之下,一个男人可以吃喝嫖赌、倾家荡产,把妻子千辛万苦打毛线、做手工攒起来的一点积蓄花个精光,甚至把房子、把地都卖光了。而女人除了哭、除了闹、除了带着小孩投河自尽,是没有任何法律来保障她的——这就是充满所谓公理、正义的男人至上世界里,不断上演的悲剧,你我都不陌生。 所以,各位热恋中的女士,不要被浪漫的激情冲昏了头,在“出卖”你的终身之前,赶快去登记你的财产和丈夫的分开,那是你唯一的,最后的保障! 其实两情相悦,重在情字, 如果性字挂帅, 婚姻难免岌岌可危…… 问:在台湾,做什么生意最好赚? 答:卖药! 问:卖什么药? 答:壮X药! 君不见:报纸的全版广告,电视的黄金时段,广播节目从早到晚……喋喋不休,卖的都是壮什么补什么固什么大什么的药。吃药是苦事,吃这种昂贵的药更是苦事,吃药时还要偷偷摸摸不敢让人看见尤其是苦事,然而为何要自讨苦吃呢!还不是为了那句老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吗? 本来呢,男人是不是“人上人”应该只有下面那个人知道,既然家丑不可外扬,也就太平无事了,但总有些女人会有这样的反应:“咦?完了?”“这么快?”“真是没用!”“唉……”你说,这叫稍稍有一点自尊心的男人怎么受得了?其实两情相悦,重在这个“情”字,如果“性”字挂帅,婚姻难免岌岌可危,而重视家庭的丈夫们,就不能不猛翻广告,“自找苦吃”了! 说来说去,这也不怪女人,单调无聊的生活,又没有正当的娱乐嗜好,难怪“性趣”要浓一些! 对女性来说,“性”只是爱情,婚姻的一小部分, 对许多男人来讲, “性”却是十分重要…… 问:在台湾,做什么生意最好赚? 答:卖药! 问:卖什么药, 答:壮X药! 再问:谁买这种药? 答:当然是男人! 一个男人,不管是如何的飞黄腾达,意气风发,但在这种事情上如果“不行”的话,那真是“抬不起头”来,于是“真益大”大行其道,“爱福好”销路最好,连累了各种雄性动物。纷纷牺牲了自己的器官来成全“不行”的男人,然而他们就此“行”了吗?恐怕还是不行。 其实到底行不行,只有“对方”知道:“对方”不计较、不声张,全世界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随他怎样去吹虚自己的强壮、勇猛、久战不疲。“对方”也不会把他揭穿——那么他何以如此心虚呢?还不是把那件事看得太重了吗?对女性来说,“性”只是爱情、婚姻的一小部分,对许多男人来讲,“性”却是十分重要的,既重要又不行,也无怪乎可怜的男人到处讨救兵了。 “女人是感情动物、男人是色情动物”诚哉斯言! 女人当然不止用来观赏, 但从世界各地不断举办的各种选美活动来看, “观赏”的确是女人的一大作用。 “名称:女人,产地:世界各地男人身边,用途:观赏用。” 无论多么爱美或不美而爱化妆的女人,都不会承认女人是“观赏用”的,女人当然不止用来观赏,但从世界各地不断举办的各种选美活动来看,“观赏”的确是女人的一大作用。 不管世界小姐还是环球小姐,妙龄小姐还是裸体小姐,凤凰小姐还是乌鸦小姐,甚至包括裤袜公主、饼干皇后在内,无非是搔首弄姿,供大部分男人及一两个女人品头论足,议论纷纷之后,颁她一顶帽子(王冠)、一根棍子(权杖)及一年内不能结婚的“光荣”。 这种和商人采购货品、观光客到鸟园赏鸟并无不同的活动,世间竟有这么多如花似玉的女孩、女人甚至欧巴桑打破了头要去参加,你说,这不正证明了女人的的确确是“观赏用”的吗? 当然,除了“观赏”之外,有些选美也搞些机智问答、才艺表演来掩人耳目,可是当她们穿着泳装走上伸展台,令男人眼睛掉出来时,难道是在表现“内在美”吗? 落落大方的走在伸展台上, 或礼服或泳装,或巧言妙答或才艺表演,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人的用途甚多,当然不止是“观赏用”的,但是如果长得好看而人人爱看,赏心悦目,也算是对社会大众的一种贡献,并没有什么不好。 女人天生就比男人美,比男人适于“观赏”,因此落落大方的走在伸展台上,或礼服或泳装,或巧言妙答或才艺表演,“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本来是一件“健康”的好事。可惜男人的心理不健康,在瞪大了眼睛、张歪了嘴吧,还有口水滴滴嗒嗒的流下来,美其名曰“选美”,心里恐怕是在“意淫”——这是男人的水准低,是无可奈何的事,再说,这玩意儿也是他们发明的。 男人的排骨胸、啤酒肚再加上毛毛腿,多半没有被观赏的本钱,当然不敢厚着脸皮供人“选美”,于是只好搞起别的花样:选村里长、选议员、选理事长、选总干事、选各种委员……不惜搬出金钱、色情、暴力、诈欺种种法宝,乃至“流血五步”(斩鸡头)“双膝落地”(下跪发誓)“泪洒舞台”(哭出同情票)……种种恶形恶状,没有一样凭的是真本事! 能被“选美”,表示女性的确是“美”,无论如何选不出美的,我们当然知道是男人了! 留做观赏用? 下围所以生孩子者也, 上围所以养孩子者也, 舍此而不用, 真的只是留作“观赏用”吗? 据说市面上最贵(所谓贵者,售价和成本不成比例者也)的东西是貂皮大衣,二是化妆品,三是婴儿奶粉。前面两样贵还没话说,因为那是卖给女人的虚荣心,愿打愿挨;至于婴儿奶粉,成分并不比一般奶粉好到哪里去,却贵的离谱,可以吃垮一个收入不高的家庭。考其原因,原来是时下的母亲们普遍不喂母乳,婴儿奶粉于是水涨船高,不愿挨也得打了。 话说母乳者,除了容器美观不说,还有营养、卫生、新鲜、可口、保温、易携带、免冲泡等等好处,可说是有百益而无一害,何以愈来愈聪明的女性,却独独舍此而不为呢?理由:怕累、怕麻烦、怕破坏身材。 呜呼!母爱之伟大,正在于不怕累不怕烦,如果怕累怕烦,当初就不应该让孩子呱呱坠地,何况冲泡牛奶一样累,也一样麻烦,恐怕真正的理由还是第三个吧!问题是,女人之所以有身材,是因为上、下围大于中围,而下围所以生孩子者也,上围所以养孩子者也,舍此而不用,真的只是留做“观赏用”吗?未免太看轻自己了。 ——作一个不惭愧的时代女性,请从掏出“奶奶”开始! ------------------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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