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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这样的人,会在这样的一个时间被我遇到。 大概所有鸳鸯蝴蝶的传奇也就是通过这种突然到来的契机演绎而成的。 从窗户看出去,对面写字楼里那些鱼贯而出的人也不约而同地把整洁的衬衫袖子卷过了胳膊肘,他们好像非常不适应似的操着被正午的阳光刺痛了的眼睛。 是一个炎热的日子。 我庆幸我能在这个时候刚刚起床。像我这种别人的中午才只相当于我的清晨的人,通常是不容易适应不期而至的冷和热的。 我的主要生活场所就是这套一室一厅的楼房。一台空调把季节轻而易举地固定在清爽的秋季。我是一只秋天的蝈蝈,摇着手中的笔,一以贯之地在稿纸上鸣叫。 秋虫鸣叫的结果是生命的终止,我写在稿纸上的字变成铅字就可以卖钱。 这是我谋生的手段。 我应该算是作家,或者就是坐家。 把简单的早午餐端到阳台边那张有四条钢腿的玻璃桌子上的时候,我发现插在磨砂花瓶里那一束被我频繁剪枝剪到和玫瑰一样长短的白色剑兰正在枯萎。 我决定去花卉市场。 随便穿好了一条纯棉老土布的格子长裤和一件白色的麻布上衣。 蜗居的动物,外表总不是森林的和谐色,走在街上一眼就会被人认出来,所谓洞中一日,世上干年。 花卉市场就在我家住的楼房不远处。安步当车足矣。 或许天气真的是说热就热了,一进花卉市场的大门,扑面而来是一片写着减价的招贴。就连平时假傲的新加坡兰、百合、睡莲和天堂鸟之类的贵族花也全部被少则几枝、多则十几枝绑成“扎”出售,大有王谢堂前燕子一头扎进百姓窝棚之势。 平民价格,贵族享受,是我最感到心意大快的时候。 逡巡花束间,不买,只是看,只是问问价格,心情也是好的。 我停在了以往每次都是看一看就走过的那家专卖红玫瑰的摊位前面。红色依旧如血一样,在各式各样的花器里,洋溢得仿佛满坑满谷。 店主人不招呼我,她知道我不买。每个星期总要来一次花卉市场,每次必来看她的红玫瑰,但我从不买。 世间的花原本是自生自灭、各自表达着自己的活命方式的,但是人偏偏赋予这些漂亮的植物以人类的语言,红玫瑰因此就承担了表达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的使命。我不买,因为我的日子里没有一个人需要我借花来说话。而我周围的无论男人、女人,要跟我说什么,也从不借助鲜花。 曾经有一次,店主人劝我买下一束“赤色火焰”,说:“自己给自己买,只要自己高兴。”我想了想,还是没有买。我爱红玫瑰,但是我爱自己到那个份儿上了吗? 我不知道。 “老板,我要999朵红玫瑰,麻烦你做成一个花篮。” 我的身边突然就有了这样一个男人的声音。店主人立即眉开眼笑地把目光绕过了我。 身边的人竟然穿着一件米色的亚麻西装,灰色长裤。我侧目看他,他一如没有我这个人存在。 老板的声音已经充满了欢快和阿谀:“先生,您真有眼力,我的红玫瑰是这个市场最好的,全部从昆明空运过来,保证能开一个星期以上……” 男人似笑非笑地说:“快点儿,行吗?我赶时间。” “十技是一扎,一扎是40块钱,您先看看花。” 生意人就是生意人,满市场的玫瑰都5毛钱一枝还生怕卖不出去,这个店主人就敢给她的花价一下子乘以8.男人还是刚才的表情,有些懒洋洋的,又有些心不在焉:“也太贵了点儿,我要这么多……” “我的花好啊。花朵大,花期也长,送礼最拿得出手。 要不,您再转转?“店主人开始上演每个小贩都擅长的”忍痛割爱“。 男人微笑了:“两块钱一枝,不能再高,我现在就要。” 店主人显然是高兴的,但是偏偏不动声色,表情好似非常无奈:“得啦,谁让我碰上识货的人了呢。要不是因为天热,这样的花,5块钱一枝您都买不到。不信,您问问这位小姐……” 男人终于把目光移向我,略略点了一下头。 他真是可以算英俊呢。棱角分明的脸,很健康的肤色。眼睛似乎是出于习惯地半眯着看人,狡黠却又镇定自若。 我也点了一下头。 “老板,你先给小姐拿,我可以等一下。”男人吩咐下来。 “我不买。”我立即解释,“看看就走。” “这么好的花,怎么不买呢?” “不买,我没地方用。”顺口说了这么一句,才发现这个男人已经整个转过身来,正正地面对我,好像还非常好奇地盯住我的衣服。 我们的上衣质地是一样的。 “买一把放在家里也是好的……”他好似自言自语,但眼光不离我的左右。 买一束红玫瑰放在我的家里?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我从没有做过有关白马王子的梦,也没有奢望过有一天我也能像电影里的那些莺莺燕燕的女孩子一样,走进办公室突然看到满屋子的玫瑰令自己大吃一惊。然后在还没有回过神地来的时候马上接到一个求婚的电话,就从楼下打来,我从没这样想过。但是,我坚持认为玫瑰特别是红玫瑰这种花,是要由一个男人送给我的,而且必须是一个我时时放在心里、一摸胸口就可以触摸到的男人。我觉得这个要求不高,只是需要我耐心等这个人来。 可是,这个男人,他买这么多红玫瑰,是要把电影里才有的惊喜送给谁呢? 肯定是一个女人。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就是一个故事。 想到这里,我就没有说“再见”,相反,我说:“一个人的家里,是承受不住这么艳的颜色的。先生买花,也不是为了自己在家里摆着看的吧?” 男人不为人知地皱了一下眉头,我看见了。 “我也是替别人买的,不是我送人。”他淡淡地说,有几分意兴阑珊。 “你不会是礼品公司专门代人送礼的吧?!” 闲人就是这样的,多么小的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也喜欢打听,打听到了,就是一个也许今后能用得到的故事线索。 男人笑了:“你想知道?” 我点头。 “我是替一位女士买花,她丈夫今天过生日,下午从香港回来。我把花送到我们已经订好的酒店,晚上大家一起庆祝。她丈夫是我大哥。”他一边微笑地看着我一边说,“知道这么多,行了吗?” “如果是这样,应该她自己来买花才对。” “天气太热。”男人看住我,好像告诉我说,这就是你想知道的,现在你已经知道了。 我说我要去买剑兰。 他说如果我愿意,他可以陪我在这个市场里转一转:“当然,是你陪我。我从没来过。” 店主人似乎巴不得我们快些离开,立即插嘴:“就是,等在这儿也没意思,一会儿你们转回来,花篮就做好了。” 我还是第一次和一个认识不到半小时的异性一起漫步在这样一个浪漫或者专门生产浪漫的地方。我们都似乎出于无意地保持着大约一步的距离。 每周卖给我白色剑兰的那个矮个儿小伙子隔着密密匝匝的花丛冲我招手:“林小姐,今天的花都打折了!” 我喜欢剑兰。长长的枝条可以每天剪掉1寸,一根枝条上开着五、六朵花,照样开得饱满、旺盛。没有骄矜之气。 我花平日里一半的价钱,买到了与以往一样的12枝剑兰。 “今天的花都打折了,你的玫瑰还是买贵了。”我抱住包着报纸的花,对跟在一旁的人说。他很自然地伸出双手,示意我把花交给他:“本来也是贵的。” “你为什么不买玫瑰?” 我踮起脚拂去落在一枝剑兰花苞上的一丝不知什么人的头发:“买红玫瑰的女人应该是那种丰腴、艳丽的,而已是成熟女人,要在30岁以上。而且,红玫瑰要盛开在幽暗的客厅里,餐桌上摆着红酒,等一位神秘的客人……这些我都没有。”‘他抱着我的剑兰,跟在我身边,走过一个又一个鲜花盛开的摊位。 “你倒是有意思,说得跟真的似的。” “我说的都是真的。” 我们好像已经是熟人了,居然可以半开玩笑地说话,在这样一个嘈杂而且夹杂着潮湿的植物气息的地方。 我忽然觉得可能我本来就是一个容易跟人熟悉的人,或者就是因为我们即使过了今天还是陌生的? 花篮基本上已经做好了。高耸着立在满是剪下来的花枝和脏脏的绿叶子的地上。我第一次看到那么脏的花枝。没有看到过全过程的人不会想到,一个浓艳美丽的花篮原来是用这么脏甚至带着一段、一段的腐败的花束做成的。 店主人还在表现着她的精益求精,指挥着不知从哪里找来的两个女孩子,修剪着、整理着,直到我们站在花篮前面。 花篮的确很漂亮。那些含苞待放的玫瑰把枝条纠缠在一起,由于亲密而分外妖娆。然而那种浓重的红色也的确是十分张扬的,好似铺陈着的一种不加抑制的情绪。 “喜欢吗?” 是问我的。 我点头:“很美。但是……” “不是属于你的。”男人笑起来,“其实也不属于我。” 他说得对。这样的花篮,或者属于豪门贵妇,或者属于风尘女子。 店主人依然是阿谀的:“先生,满意吗?一共999朵,加上制作费用,一共给4200块钱吧。” 男人从他的西装内袋里拿出一叠显然是预先准备好的现金,很快地数出一部分,递给店主人:“你们帮我抬到外面的车上。” 他转过脸来看着我:“一起走吧,我可以送你一段。” 店主人已经在用一种充满了讶异还略带轻视的目光上下打量我,我也毫不避讳地死死盯住她。 “先生,刚才做花篮的时候,有十几枝剪了没用上,要不您多给10块钱,一起拿走得了。反正也卖不出去了。”店主人眼光闪烁地看看我、看看那个面对花篮注视的男人。 男人面无表情地取出钱夹,抽出10块钱。 店主人笑眯眯地把一束短枝玫瑰双手奉上:“其实,送给这位小姐正合适。” 两个女孩子正在小心翼翼地把花篮往外搬,我追上去:“我帮你们吧。” 跟在她们身后,我走出了花卉市场。 门外停的是一辆“面的”,车门大开,司机显然已经等得不耐烦了,看到我们出来,才从他乘凉的墙角边托着一个装着半杯茶水的大罐头瓶子慢腾腾地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冲着我说:“小姐,我这一中午就伺候您二位了,等了一个多钟头,这活儿可比我在街上跑苦多了。怎么着也不能就给50块钱……” 我还没反应过来,我的身后传出了那个男人的声音:“麻烦你跟在我的车后面,把花篮送到金瑞大厦。不会让你吃亏的。” 抱着一束红玫瑰的人已经站在我身边。浓浓的红色和他衣服的颜色相互映衬和呼应着,我忽然有了一种特别的感觉,此刻,这个陌生的男人好像正在与一个形象重合,那是我曾经在很多别人的婚礼上看到过的角色,一个俊逸的、喜气洋洋的新郎? “走吧。先送花,后送你。”男人用那束挤挤挨挨的玫瑰轻轻碰了一下我的胳膊。 我从那个千千万万人恨不能表演成一个样子的婚礼上回到花卉市场门外的大太阳底下。 “不用了,我就住在旁边,很近,走路就到了。” 这时候,一辆黑色的林肯轿车幽然停在我们面前。 “上车吧,我送你。”男人为我开了车门,“你不想知道我把花送到什么地方?” 把花送到什么地方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但是我无法抗拒这个跟我穿相同质地衣服的人,好像从一开始,我就无法让自己不去关心他的那些玫瑰们。有一种东西正在吸引我走近他,甚至我在潜意识里已经在期待着越近越好了。 我上了车。 这是我一辈子第一次坐这么好的车,在此之前,我坐过的最好的轿车是桑塔娜,是在我妈再婚那天,我继父的司机来学校接找到饭店吃饭。 车子行驶在我熟悉的三环路,运花篮的“面的”跟在后面。 开车的司机看上去很年轻,少言寡语的样子。 我坐在后座上,只能看见米色西装领子以上、修剪得非常精心的头发。有一根白色的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我猜不出这个人的年龄。一切就像做梦一样。我的家,以及那些夜夜签歌的酒楼和娱乐城—一被甩在身后,我跟着这个陌生的男人,坐在一辆陌生的豪华轿车上,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车停下的时候,我看清楚了那座曾经不止一次经过的有着红色屋顶的酒店。 一路无话的男人对他身边的司机说:“你把花篮送到包房,然后去接兰姐,我这儿不用你管了。” 司机恭敬地说“是”之后下了车。 男人也下了车,绕过车头,坐到司机的位置上:“你坐到前边来吧,我开车送你。” 我换座位的当儿,他摇下车窗招呼司机:“给小面司机100块钱,不要票!” 年轻的小司机应声“是”,好奇地看着正在关车门的我。我冲他笑笑,他略一点头,转身离开。 “你是做什么的?”他开车的姿势很不经意,一只手仿佛只是轻轻地捏住方向盘。 “我靠写文章生活。” “写文章也能生活?” “能。活得还不错。” “你都写什么呢?” “能写的都写,别人爱看什么就写什么。” “别人爱看什么呢?” “当然是看没看过的故事。” “所以你就到处找故事。” “差不多吧。有时候也不找,找到一个影子就够了,剩下的可以编。” “那么你是作家。” “职业应该算是作家,不过我才开始,最多算是个作者吧。” “那今天你有的可编了,999朵红玫瑰就是一个好故事的开头。”男人熟练地并线、超车。“可能吧。不过必须得改。比如改成一个单身男人替一个有夫之妇买花篮送给她的丈夫,这个有夫之妇曾经或者现在仍然是这个单身男人的情人……总之不能像你现在这么简单,就是因为天气太热,你就替大嫂出来了,整个儿一个助人为乐……” 我的话没有说完,男人大笑起来:“你还真厉害!肥皂剧就是你这样的人写出来的吧?” “我还不行呢,那些都是有天赋的大手笔。” 我跟他一起笑。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行当,每一个行当都以它自身的特点来养一大批人,每一个行当里都能养出精英分子,可是,我却选了这么一个行当,写字,更具体地说是写故事,跟心情有关的故事。用我妈的话说:“写故事?多么不着调。”然而这一行里也的确有优秀分子能够名利双收。既然是这样,这个营生就没有什么不好,这原本就是一个“胜者王侯败者贼”的时代。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是我。……你说吧,没事儿。……我送个人,让小李去接你,开你的车过来。……晚上我去,提前半个小时到。……你直接到酒店吧。……太热,你别去机场了。……你听我说啊,要是非去,就我去,要不,就让司机带两个人去。……行行行,那还是我去吧。我安排好了再给你打电话。……好吧。” 他把手机随手装进衣服口袋,不再说话。 “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还是我先开口好了。 我的经验是,两个人相处的时候,必须有一个人能够主动调节气氛,因为一个人面对另一个人是最容易找不到话说的,不像几个人在一起,可以跟不同的人把相同的话说来说去。 “我现在就告诉你。”他从装手机的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先自己看了看,然后才递给我。名片很精致,灰色的字重合著淡蓝色的阴影;伟达洋行中国公司,总经理,于涛。 “你的呢?”车已经驶出主路,“到了该拐弯的地方告诉我。” “我哪有名片啊。我给你写在一张纸上吧。” 紧挨着前风挡玻璃的一小瓶香水旁边就放着灰白杆的签字笔,我顺手拿了一张停车费收据,在上面写下了我的名字和呼机号。 我很少给人留我家里的电话号码,不是出于对安全的考虑,而是因为我确实不喜欢在明明不想接到一个来自某人的电话的时候突然听到这个人的声音。我喜欢呼机,它让我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一种选择的主动,我可以决定是否回电话、在什么时间回电话或者干脆就不回电话。当然,这个习惯中也不可避免地带着我过去生活留下的痕迹。在我妈再婚之前,她是不允许我在家里接电话的,我已经习惯了给别人写下一个呼机号,而且从上大学开始,我就一直用这个已经老而且旧的数字机,从来没有换过。 我把纸条递给于涛。 他接过去看了一下:“呼你肯定回吗?” “当然” “我要是现在呼你,你就不能回吧?你手里就一个钱包,根本就没带呼机。” “可是我回到家,看见你呼我,马上就给你回电话呀。” 他摇摇头:“不行,你还得告诉我一个电话,我最讨厌呼人,呼完跟傻子似的等在电话边上,我需要一下把你找到。” 于涛跟我见过的有限的男人们不太一样,他有些傲慢,换一种说法是有些霸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看起来是个真的有钱人的缘故。我不知道那个伟达洋行究竟有多大,但是看他的做派和排场,好像不会是一个三、五个人的小公司。他大概习惯了命令别人,让别人迁就他,所以他不呼别人,而是拿起电话就能直接给那个人下一道命令,可是别人只能呼他,只能听任他选择是不是立即回应或者根本就不理睬。 “你的名片上也只有办公室电话,一样的没用。”我把他的名片冲他晃了晃。 “我开车呢,没法给你写,我说,你记,我的手机号和家里电话。” 我记下两个号码,在他的名片底端的空白处。 “我没有手机。” 于涛偏过脸来,眯着眼睛看我:“你不敢告诉我家里电话,怕我是坏人吧?” “不是。不过咱们确实是刚刚认识。” “那就再等等吧。” 车在通往花卉市场的路口拐弯,于涛停了下来。“还送你吗?家里电话都不告诉我,我再送你是不是就认识你家了?” 我知道他在凝视我,虽然我只是侧面对着他。我闭了闭眼睛,点一点头:“好吧,都告诉你。”我在纸条上写下了家里的电话号码,“从这儿再向前走大约500米,右转,直行过去的第一个楼,1单元403号,我就住在那儿。不过不用你送了,路窄,不好调头。” “行,打电话吧。” 我已经拉开车门,他忽然叫住我:“等等,你的花儿……” 他解开安全带下了车,从后座上抱出我的那一束剑兰,我接过来,他再次弯腰从后座上捧出那束花10块钱买来的红玫瑰:“这个,你也带回家吧,我没地方放。” 干涛高高大大地站在我面前,捧着二把浓艳的花,他的米色亚麻西装因为开车有些皱了,但仍然是玫瑰红色的绝好背景。 这样的男人是我今生第一次遇到,但是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种师出无名的赠送。 “我不要。我告诉过你,我家里从来不放红玫瑰。” “改变一下,没有坏处。再说,这也不能算是送花给你,只是请你帮我的忙。拿着吧,我谢谢你。” 我说过从遇到这个人开始,我总是在白天也仿佛身处梦中,而他有办法让我接受他的一切要求并积极配西口。 接过那一束玫瑰的时候也是一样的。 “那再见了?” “再见” 我抱着两束鲜花往家的方向走。 我的身后是汽车的声音。 不用回头就知道,他没有停在那儿目送我走,而是迅速地奔赴下一个地方。 我在车声渐远的时候回头看了一下。 于涛正在绝尘而去。 ------------------ 坐拥书城 扫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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