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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狗屎与垃圾


1、谁比子弹更快!

  火光熊熊,一下子就蔓延了整片蔗田,风助火势,火趋风威。一下子烧亮了半壁天,每支甘蔗就像一个个看了火的人,纷纷在挣扎、呻吟、滚塌、崩倒,而终成灰烬。
  辜剑用望远镜观察了好一阵子,都是熊熊烈火和折腾在沸腾中的蔗田,除了焚烧时令人惊心的光和热之外。似乎就没有什么东西是活的人。
  ——那也确然,在这样剧烈高温的燃烧下,除了火光火花火焰。那还有什么事物可以生存下去?
  不过,辜剑。还是不放心。
  他观察了一会,然后把望远镜交给身边一个戴着帽子的大个子。
  “你也瞧瞧。”
  大个子接下望远镜,看了一会,仍不明白:“瞧什么?他们不全都死了么?”
  “应该是……”辜剑却若有所思,“可是,他们在爆炸之前,突然把车开人蔗田,那是什么意思?”
  大个儿不解的说:“不管是什么意思,反正他们都已死了,是不?”
  “小心驶得万年船。你留这儿,有什么动静,立即接应。”
  辜剑和车上另一保镖各翻身坐到那两架摩托车的后座,戴好头盔,并各技出枪来,吩咐:
  “开过去看看。慢慢的开。一见没死透的,就补送他几枪。”
  他是毛家的助手。
  ——一个好帮手,自然要把事情做得妥妥帖帖,才算成事。
  他也是毛锋身边的好杀手。
  ——一名好杀手既已下杀手,使决不留活口。
  问题是:
  还有没有活口?
  ——在这样剧烈的爆炸里,这样可怕的烈火中,有谁人,还能不死?还可以活着?
  辜剑坐在摩托后,跟另一部摩托车打从两个不同的方向以V字形往灵场进迫。
  火势愈来愈猛烈。
  热浪迫人、惊人。车开离火场二十码,辜剑就示意先停下来。
  他眯着眼,看了好一会。
  除了燃烧时火势太猛,而致发出相当伟人骇人的声音外,并没有发现什么。
  蔗田之前,散铺了许多车的碎片,有的还冒着烟,分散在凹凸不平的土坡上。
  他看不到什么。
  至少没有什么是可疑的。
  但他也没发现任何尸首,不管是烧焦了还是残肢,都没有。
  于是他扬声问;
  “百足,你那儿有什么吗?”
  “百足”,是蜈蚣在民间的浑称。辜剑现在叫的当然是人的名字。“百足”就是高足的别名。
  高足就是巴闭的两名近身弟子之一,没有高就和高足,巴闭可能还不致败得那么彻底、死得那么惨。
  这高氏兄弟原本就给毛念行、毛更等收买了,由于他们做了这等灭绝人性的事,更担心给警方查出真相,所以当毛念行赶到张福顺家对付来查案的警务人员时,这高氏兄弟自然也跟了过来,看有没有什么可以插手/出手/下毒手的。
  有。
  跟踪哈森这部车子,并予以铲除,便是重大任务之一。
  高就留下末守在毛念行身边。
  高足则跟辜剑一齐去“赶尽杀绝。”
  他和辜剑手上都有枪,而且有驾驶摩托车的人在接应,两人都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而且。公路上还有一部车子(史斯和司机)在监视,万一个风吹草动,也可以立即予以反击格杀。
  辜剑原也不过只跟高足打个招呼就要走了,显然的,车里那几个知好歹的人,不是炸成碎片,就是早已丧身火海了。
  他叫了一声,但没有即时收到回音。
  甚至没有回应。
  只有火的声音。
  醒醒。恐恐。劈身。啪啪。
  辜剑又叫了一声。
  依然没有回音。
  他开始觉得不妥。
  他向驾摩托车的骑手打了个手势,叫他小心。
  同时,他发现距离他约十五码外,倒下了一部摩托车,他还未及看清楚,已听到背后有人向他叱道:
  “丢掉枪,举手,一动就要你身上穿洞!”
  辜剑企图霍然回身。那声音又警告起来:
  “别妄动,是你们下毒手在先,我开枪杀你,只算自卫。”
  辜剑整个人都绷紧,他指望那摩托骑士能及时醒觉。
  但这希望显然落空了。
  因为他已瞥见:
  一个略为矮小但眉清目秀(给这黑夜冲天大火一映,居然还带点瑰丽!)的男子已潜过那骑士身后,手里拿着什么事物,往骑士大汉后头一劈,那骑士“噢”了一声,应声而倒。
  看来,那矮小男子还十分雀跃。
  辜剑知道自己等已中了伏。
  他把希望转往在那部在远处监视的车上:
  那儿还有他的伙伴。
  ——幸好,他没把人全都叫下来搜索敌人骸首。
  要是,这回可是一败涂地了。
  现在,至少还有寄望。
  因为车上的大个子也是非凡人物。
  他是毛更三少爷的心腹;
  史斯。
  ——由于他以勇悍、忠心闻名,“企业”里、“集团”中,都称他为“死士”而不名之。
  何况史斯手上还有一支火力极强的散弹枪。
  史斯不明白辜剑有什么好紧张的。
  车子都已炸成碎片,还惹起了一场大火,现在他们要走的就是把车子开走,犯不着还在那儿烤火抵热的。
  所以他不甚注意火场的情况。
  他甚至接下呢帽打起困儿来:
  昨天那一场豪赌真要命,短短一个小时之内他几乎输光了身家又赢回来了三栋房子然后又输清了荷包里一切现款,他妈的,到后来还是那姣婆娘厉害,使他目睹毛更在巴闭家里淫辱甘玲后的旺烈精液,全泄在她身上,到头来只剩下吃了顾影那一拳的肚胆肾脏都一齐吃不消起来,好像全给熬成一杯杯混浊不堪的奶茶。
  他在微微恍惚间,忽觉车厢一动,不禁省党起来,猛张眼,推上帽沿,只见在驾驶座上的伙计已把头歪倒在驾驶盘上。
  驾驶座左边却出现了一张美艳的脸,还正冲着他笑。
  火光在数十码外映出了这张艳脸的轮廓:
  ——这么美……
  他也想笑笑回报,忽然觉得不妥,正要抬起手上的枪,对方已一枪抵住他的头、说:“你快得过子弹?”
  ——谁快得过子弹?
  于是,大个子史斯、小斧头辜剑、高足,还有三名同党,全都给哈森、骆铃、温文这三人制伏了。
  骆铃和张小愁在车子快引爆之前一刻,注意到温文的“特殊感受”。他们立即把车子开进蔗林,并在进入茂密的蔗林慢驶之际立即跳车。
  爆炸十分猛烈,但五人仍能死里逃生。
  他们知道后面跟着的一部车子和两架摩托车的人。一定会过来视察,所以伏在蔗田边缘上坡洼坑里,首先是骆铃一掌斫晕了张福顺,然后定计:
  哈森去对付辜剑这两人。
  温文负责收拾高足两人。
  由骆铃潜去那轿车,解决车的人。
  张小愁则留在原地,看着张福顺,防他转醒或溜走。
  他们依计行事。
  而且果也如计得逞:
  意图杀死他们的人。全给他们一一制伏了。
2、够了!

  骆铃把大个子史斯和那给他击昏的司机(当然由史斯搀扶着),用枪指吓着,押到火场边上来,与哈森以枪指着的辜剑会集。
  全集合,局势就明朗化了:
  辜剑一向在毛赐手下做事。
  史斯则在毛更身边服务。
  毛赐是毛家二少,毛更是三少。
  他们刚从毛锋的心腹伙伴张福顺家里出来,就遭受史斯和辜剑的暗算,毛家的人,这口说什么也脱不关系了。
  这事情基本上不必再审,已十分分明;毛念行和毛家的人,已不惜公然与警方为敌,杀人灭口。
  另个重要也因而十分突显:
  张福顺是关键人物——毛家既然要杀他灭口,自然不想他落在警方手里。
  至于为何不想他落于警方之手,当然是因为他已知道太多毛家的机密。
  这人当然还有张小愁!
  哈森、骆铃一个隶属于警方,一个则不是,但这回想法却绝对是一样和一致的:
  毛家意欲铲除的人,只要保住他们的性命。就是取得胜利的最有力方法。
  何况,他们现在还不但有“人证”,还有“人犯”:
  多了史斯、辜剑这些人。
  哈森先和温文打了个招呼:“喂,你那儿解决了没有?”
  温文笑吟吟的从火场波及了不了地方行来,拍拍手道:“没有解决不了的,我嘛!一掌一个。”
  哈森这才放了心。
  他只有一副手铐。还正铸着张福顺,如果要把这几个孔武有力的家伙现场就戴,得多费些周章了。
  “是谁叫你们来干这种事的?”
  他没马上开着录音机。刚才险死还生的大爆炸里,他依然死抓着这录音机不放。他毕竟是个好警官。
  没有人回答。
  “你们不答,只怕到了警局,就轮不到你们不答了。你们要是乖乖说了,我可以代为安排,待遇要好上许多。说不过要转为污点证人,可以获得减刑。”
  史斯冷哼不理。
  那司机显得有些恐惧。
  辜剑冷然说:“我们不怕。老板会替我们请律师的。”
  哈森开着了录音:
  “老板?毛老板,你是说毛老板派你们来的吧?”
  辜剑恶毒地盯着他手上那架录音机,凶狠的说:“我没有这样说。”
  “你没有说?刚才又提你老板,你老板不是毛锋吗?”
  “他是替我们请律师,”辜剑依然抗辩,他知道这个是行差踏错不得的,“可没说是他派我们来的。”
  “毛锋没派,毛念行总有吧?”哈森改而旁敲侧击,“毛更呢?毛赐呢?别告诉我们你们跟他们没有关系!”
  他一面说,一面想叫温文找几条绳子,先把这些危险人物捆着再说。
  “你的不行!”骆铃又被出了银针,针在火光里闪亮闪亮不已,“让我来问:我再问你们,是不是毛家那干禽兽派你们来杀我们的!?”
  问了一次,没人回答。
  大家都没把这时髦而美丽的女子瞧在眼里。
  骆铃笑了。
  贝齿白皙。
  跟她的眼自一般雪玉的白。所谓明眸皓齿,大概就是指这种样子。
  “我再问一次,你们不说,等着后悔吧!”
  辜剑忽然笑了。
  哈哈哈……
  笑得很猖狂。
  他居然向史斯笑着说:
  “我后悔,我们在等他们后悔哩!”
  史斯也笑了。
  张大大口,傻巴巴的笑,像头猩猩。
  连那曾给骆铃击晕的司机也笑了。
  笑得毫无顾忌。
  骆铃心中一凉,连哈森也知不妙。
  他们正要迅速回身,但已听人喝道:
  “够了,除非你快得过子弹!”
  世界轮流转。
  这回又到哈森和骆铃受制。
  在后面持枪的是高足。
  骆铃和哈森都瞪着温文,心里都在咆哮着一个疑问:
  ——你不是说已“解决”了吗?怎么……!?
  温文苦着脸,摊摊手,皱皱眉头,又耸耸肩,好一会才说得出话来:
  “我原以为一掌……就劈晕一个……我已照着书本上和电影里的方法做……”
  他一面分辨还一面比手画脚:
  呐!我是这样一掌,一劈,对着后头……嘿!”
  骆铃气得粉脸都像在火上蒸腾着:“你这人!成事不足……”
  哈森已快给他气晕过去了。
  温文兀自在比手画脚,笑嘻嘻的说:“——我虽成事不足,但一向败事有余。”他刚才潜到高足和另一匪徒后面,一人一掌。然后又溜到辜剑同党身后,照板煮碗,一掌劈下去,见人应声而倒。他还觉得颇有成就感,没想到——
  给他劈倒的人,全起来了,且拿着枪(就只高足一人有枪)、指着骆铃和哈森的背后,温文的身前。
  哈森几乎给气得气绝身亡:“你至少也要缴他们的械啊!”
  “缴械?”温文这才省起,“怎么我没想到这个,电影里也有这种镜头呀!”
  “够了!”高足又喊了起来,并扬了扬手上枪,喝令:
  “你!有你!缴械的是你们!把枪扔掉!快!”
3、不准!

  史斯和辜剑正等着他们扔枪。史斯那把火力强大的长枪虽留在车子里。但辜剑的枪仍躺在他脚下七八尺处。
  他只要一窜身便可拾得。
  局势已完全逆转:
  这回是史斯、辜剑、高足等人全占了上风。
  这都是因为温文:
  他太大意之故!
  有些人,一辈子都糊涂大意,但并不重要,因为他们的大意,无关重大,既影响不了别人,也伤害不了自己。
  可是有些人却大意不得。
  一旦大意,非死即伤,误人累己。
  有些事也一样,绝不可掉以轻心。
  有些事有些人。平时可以大意,但有些时候,却大意不得。
  所以,大意造成的结果,是因时因事因人而异的。
  温文一向大意。
  他也糊涂。
  ——有时候,糊涂也是一种福气,大意亦是一种自在。
  一个人做人做事,老是战战兢兢,步步为营,那是件可悲的事。可是,而今,他的糊涂和大意却很累事。
  极累事。
  ——不仅累了他自己、也累了人。
  辜剑笑了。
  他笑着弯身。
  去拾枪。
  史斯也笑了。
  他看着骆铃笑。
  午夜,蔗田,火光……看到骆铃,使他想起三少凌辱甘铃那一幕。
  他一面想着,一面想脱掉他的帽子;也许,这动作正是他过一会还要脱掉自己衣服的序曲。
  哈森急极了。
  他知道背后的歹徒不敢马上开枪之故。是因为自己和骆铃背向那人。但却面对者辜剑和史斯(还有温文),万一开枪失准,只怕史斯和辜剑也有中枪的可能。
  只不过,史斯与辜剑拾得了枪,那就绝不会放过自己等人的。
  ——要是可以放过,刚才就不会有引爆车上炸药的事了。
  引爆,就是为了杀了;杀人,是为了灭口。
  哈森极急。
  但是没有办法。
  世事通常就是这样;
  你急的事,多因无法解决;如果可以解决,也就不必急了。
  哈森现在只有干着急。
  ——一个人知道自己命在旦夕,怎么不急!
  要不是突然发生了两件事,哈森就绝对不必急了。
  永远也不必再急了。
  ——套用一句古龙式的对白:“死人是不会着急的。”
  这徒然发生的两件事是:
  “砰!”
  “砰!”
  两枪。
  值得注意的是:
  两枪都发自不同的枪里,不同人的手上。
  更重要的是:
  两枪都不是高足或辜剑手上射出来的。
  所以倒下去的是:
  高足。
  枪声乍响之际,大家都很猎愕,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中了枪。
  由于枪目前还在高足手里,是以谁都以为是高足开的枪。
  甚至在这一恍惚间,连高足也有点以为是自己手上的枪走了火。
  但没有。
  他的枪嘴连烟都不冒。
  然后,高足突然抽搐了一下。
  他还挣扎了那么一下。
  他想放松。
  但最后还是支撑不下来,终于倒了下去。
  他着了枪。
  他手里虽有枪,但中枪的是他。
  为何?
  因为有人开抢。
  有人自他背后开了一枪。
  高足一旦倒下他背后的人就显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子。
  一个优忧的女子、在火光中映现本来幽艳现在变得剧艳的脸容。
  连骆铃也奋叫了一声;
  小愁!
  张小愁因一个弱质女流,所以骆铃、温文、哈森要她留在坑坡里,“看守”张福顺。
  当然,他们也给了她一把枪,以便不时之需。
  现在,可真“需要”上了。
  要不是她及时放了一枪,骆铃等人的的遭遇,可不堪设想。
  恐怕就连求死也有所不能。
  张小愁只开了一枪。
  开了一枪的她已吓得快昏了一半了。
  第二枪却不是她放了了。
  ——谁开的枪?
  由于高足与史斯及辜剑是对面而立,用枪指向骆铃及哈森等人的背部,所以辜剑和史斯都手“先一步”发现开枪的是张小愁。
  ——也就是说。是敌对人马取得优势。
  辜剑拾枪的速度立即增加。
  快很多的那种快。
  由于辜剑本来已俯身要拾地上的枪,加上他的反应早了一步,那边的张小愁放一枪已六神无主、手足无措,故而辜剑先其他的人夺得手枪,是理所当然的事。
  要不是有第二枪。
  谁放第二枪?
  没有。
  没有人开枪。
  枪是自己放的。
  而且第二枪过后,才隔了阵子,又“砰砰砰砰砰砰砰……”的放了好几枪。
  原来骆铃在扔掉手上的枪时,故意把枪丢在烈火余烬里,使枪在极高温热力下,终于燃着走火。爆炸了起来。
  但这第二声枪响和接下来的一轮枪声,可吓住了辜剑。
  他本已拿着了手枪,但听枪声已响,他顿时僵在那儿。不敢妄动。
  这一下,骆铃因早有理准备(是她放意把手枪毛到余烬里的),立即作出反应。
  他一个箭步赶去,飞腿踢掉辜剑手里的枪。
  也一样踢到火堆里去。
  枪声惊心动魄地响了起来。
  同一时间,跟着高足身边的那名驾驶摩托车的同党,也蓦然出现,扭夺张小愁手里的手枪。
  这回是温文冲了过去,一面大喊喝止:
  “不准!”他下命令似的,“不准对小姐动粗!”
  他冲过去跟他匪徒展开争夺,并用力一推,把那人推入火堆里。
  那人在火堆里怪叫狂吼,好不容易才冲出火堆,全身都着了火,温文这下慌忙为他打(踩)熄火焰,但那司机已受灼伤,瘫在地上喘息呼痛不已,“不准!”温文威风且十分有英雄感的喝喊:
  “——有本领谁也不要用枪……”
  他的话没说完。就给赶上的史斯一拳打得仰着倒地。
  ——他下面的话,自然也给这边面一拳打得倒吞回肚里去了。
  不过,史斯只打了这一拳。
  史斯不是不再打下去,事实上,他恨不得打死他。
  他打不去是因为要应付另一双拳头。
4、救我!

  一下子,局面变成了这样:
  骆铃勇战辜剑。
  辜剑没有了枪。
  他抽出了腰畔的斧头。
  他一向都是个擅使小斧的汉子。
  骆铃手上没有武器。
  但她有针。
  以小(她的身形可算高,但比起辜剑可谓不成比例)搏大。
  哈森则力战史斯。
  史斯更加魁梧。
  哈森在少年时曾得过马来功夫搏击冠军,但近年来已养尊处优不必再与人近身肉搏的他,跟这样高大豪壮的敌人交起手来,少不免吃尽了苦头。
  温文也决不是没事干。
  他更“忙”。
  “忙”得真不可开交。
  史斯、高足、辜剑,三人都各带了一名同伴,除了那开轿车的司机因先着了骆铃一击,又在与张小愁抢夺手枪而给温文推入火场灼伤甚重之外,另两人都曾受过温文一“劈”,非但没晕,连战斗能力都影响不大。
  所以温文要以一敌二。
  这就大事不好矣。
  说真的,温文不是没练过武,而是从没放了心机好好练武。
  他练武的原因,跟一般人练武的理由和目的,也没什么两样,但有几个“私人理由”是比较特殊的:
  一,他比较矮小,所以他需要习武,来补偿他这个先天缺陷。
  二,他特别喜欢出风头,所以非常好打抱不平——这都需要点功夫底子,才能达成了。
  三,他以为总有一天,会有制片、导演慧眼相识,请他去拍武侠(打)的。机会来的时候,他得要先准备好。
  但显然的,他准备得并不够好。
  打架,跟文笔、画功、会活、唱戏……一样,天份固然重要,但一定不能缺乏严格的锻炼。
  基础是一定要的。如果不勤加练习,根本没有底子,任有天才,也无法发挥。
  因此,一些讲究武术实效的武功,就十分注重自由搏击的训练。一个空手道、柔道、合气道、跆拳道的黑带晋段前,一般而言。至少经过逾三、四百次的交手经验。至于中国武术中亦有不少注意实战功效的,例如:咏春、意拳、螳螂、八卦、洪源、太极、擒拿等武术的高手,难免有上千次的“讲手”练习,不管对师父、同门、或打桩、擂台,都有极丰富的经验,乃至在进攻退守间进入完全“自然反应”、“潜能反射”的状态。这才算真正把学得的武艺运用在实战上。
  可是这殊不容易。
  也谈何容易?
  在这么多次自由对打的训练中,自然难免负伤、意外,乃至死亡,有的人也因而失去信心、半途而废,可见能成为真正一名实战高手,的确非要有恒心、毅力、勤奋和天份不可。
  故此在西片中常见;某甲向某乙挥出一拳,自己却痛得弯腰抚手,这看来是十分窝囊,但其实却十分写实;盖因如果未曾真正学过武功的,或无充份实战经验者擂人一拳,反折其手,那是十分容易发生的事。
  ——怎么打人,是讲究技巧的。
  没有经验的人连拳头都不会握,擂人一下,只怕痛的是自己,既打的不对,也打在别人不对的地方。可能会不小心要了对方的命,也可能在不意间赔了自己的命呢!
  是以,有些没有受过真正武术训练而又好战的家伙。谈到搏战总喜欢洋洋自得的说:“我没学过武功,可是。因为我够狠,所以别人都打不过我。”
  其实这观念绝对是错的。
  够狠的人不等于能打。绝不等于。够狠的人只能在没有打斗经验或跟他一样未受过武术训练的人才能地发挥“狠”的效用;只靠狠,正如只够勇一样,遇上真正的高手,都包管用不上。
  以为自己打架够狠便算能打,那真要打过才知梅,还不如早些梦醒吧。
  磨练是重要。在这一点上,宝剑与人材,性质都是一般。
  光说不练,到头来仍是经不起考验的。
  考验一个汉子,战斗是最好的方式——不管斗智斗力斗手段都一般。
  温文就是这样。
  在想像中,他很能打。他从小学二年级起就想到自己心爱的女同学遭坏蛋男同学欺侮时,如何英勇挺身的打退他们;他从初中开始已幻想美丽的女老师给外边歹徒欺凌时、他怎样出手相救。他的幻想过程,堪称巨细无遗。如何及时救美、女子目中惊惶但美丽的秀色,乃至他如何以小制巨(他个子瘦小),以寡敌众(当然他的幻想里当“英雄救美”成功时,也总有一干支持他的朋友们为他鼓掌喝彩,一群向来瞧不起他的同学对他非常敬羡,从此刮目相看)、甚至怎样大喝一声、出场说话、连环飞腿,都一车揣想好了,并在计算之中。只可惜,只是,这些幻想他确曾先后都遇上了,但大多都是他自己、铩羽而归、败阵下来,若不讨得个脸青鼻种,已属百中无一的精神上“胜利”了。温文是个聪明人。
  由于他太聪明,所以跟许多聪明人一样,都不肯下死功夫。
  聪明人懂得躲懒。
  ——聪明人要是能不懒,能够勤奋,又能专注发挥。加上些好际遇。那绝对是不得了的人,能做出不得了的事。
  温文发现只要世上有枪炮,练武变成了“费时失事”的玩意儿。对于这一点,他认为清末“义和团”事件已是最后一次“觉醒”,从此已不必再作争议了。
  练功夫,不如去学别的一技之长更好。
  他有没有学别的“一技之长”,却是另外一回事;他虽早有“明见”,但却不见得他因而苦练枪法或借机多接触枪械。
  ——如果他想、他要、他愿意,他自然会有好些朋友(例如蔡四幸)在这方面让他大长见识,大有进境。
  可是他又讨厌枪械。
  他不喜欢。
  ——对于手指一扣就夺去一条人命的事,他向来都不喜欢。
  他认为靠枪和子弹来杀人伤人是不尊重人的人才做的卑鄙下流事;这种人用这么懒和不好玩方式杀人,既不负责任,又没有意思,而且首先使侮辱了先作为人的自己。
  他既不好好习武练功,也不再沾枪械,但却喜欢撩是斗非。这就无疑如同“自讨苦吃”了。
  ——好比一个不会游泳而又不带任何收生设备的人,见激流瀑布就投身而入一样,迟早得要溺毙而殁。
  不过,温文另有一得;那就是他虽没好好练武,但格斗经验却极其丰富。
  他能在这么多次累积的殴斗中保住性命,自然有他一套求生和对敌方法。
  那两名打手,围攻温文,见他斯文矮小,一开始就没把他放在眼里。
  要是一对一。他们还真未必收拾得了反应奇快的温文。
  但二对一就不同。
  所谓“双拳难以四手”、“寡不敌众”,那绝对是非高手不易解决的难题。
  要你只对付一个人,那好办多了,你只要躲开一个人的攻击和向一个人攻击(通常都在你的前方),跟超过一个人问你攻击和你要对付的,情形有极大的分别。
  就算你武功很高,但背腹受敌,对方前后左右突击,只怕只有武侠小说里的人物才能幸免于难了。
  何况这两名打手,的确是“专业打手”。所谓“专业”,是他们的确受过“打手”的训练和多次“打人”的经验。
  而且他们虽然没了枪。
  但一个手上有柄巴冷刀。
  一个则抄了支铁叉。
  ——你叫赤空拳的温文如何应付这场面。
  看来,温文确是应付不了。
  所以他打没两下,左颧已着了一记。
  这一下并没有把他打倒,但眼镜却飞到了地上。
  这就糟了。
  温文是个大近视。
  他常年戴惯了眼镜。
  ——一个常时间戴着眼镜的人,骤然失去了眼镜。对他而言,就不止是失去清晰的视力那么简单。甚至可以说:连战斗力、反抗本能和自信都一齐“失掉了”。
  这一记,简亘就打掉了温文的信心。
  眼看巴冷刀和铁叉一齐砸到。温文失心丧魂的大叫了一声:
  “救我!”
5、恶死

  温文大叫“救我”的时候,那两名打手都笑了。
  一名挺着个啤酒肚的,只唇角掀了掀,没真的笑出来。
  一名有两只又大又黑又深又皱皮眼袋的家比,则哈哈笑了出声。
  不管笑出声或没笑出声的,他们在这一刹感觉都是一样:
  “轻松!”
  ——一个四眼笨瓜蛋,一旦眼镜给打掉了,居然便开声喊起救命来,可见已毫无战志,而且也“好打有限”了。
  要知道,出来“江湖上混的”,不到生死关头,还真耻于开口向人叫“救命”哩!
  看来,这小个子真不经打。
  找到这样的对手,两人自然感到轻松高兴。
  这两名“打手”,名字非常平凡:
  一个叫伍永。
  一个名霍文。
  他们都是平凡的人,所以名字也很平凡,在平凡的家庭长大,在平凡的环境里成大,因为太平凡了、他们都想做一些不平凡的事。
  对他们这些人而言,不平凡的事,就是口袋里大把钞票:只要手里有的是钞票别人就会看得起他。
  为了这个“不平凡的梦”,伍水加了帮会,参加了打劫,也参与了帮会械斗。
  结果,惹了大祸。
  按照道理,伍水不是死定了,就是得要坐半辈子的牢。
  “幸好”,他投靠了毛念行。
  有毛念行撑腰,谁都不敢惹(抓)伍永。
  于是,他就重获“新生”。
  他可不认为他的“新生”是另一种形式的“堕落”,但他却因而对毛合行更死心塌地,效忠尽忠——因为毛念行是他的靠山:靠山一旦倒了,就算他没给砸死,也必给活埋。
  毛念行深明这种道理。
  所以他特别喜欢收容这类“走投无路”的人。
  ——因为已经“走投无路”的人,亡命江湖,只有为还要他们那一条命的人卖命。
  伍永也是一例。
  霍文也是一例。
  霍文好赌。
  他要不平凡,不是靠本领,而是想凭运从赌台上赢回来。
  结果呢?
  ——结果当然是跟绝大多数这样想法的人下场一模一样:
  1、输光。
  2、借钱,再赌。
  3、再输清光,还欠一屁股赌债。
  这就“大件事”了:
  全世界的“高利贷”(港称“大耳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他们追债,确有一手。
  霍文知道自己再不不钱,就得陈尸荒郊,或尸沉海底。
  所以他向毛念行求情。
  毛念行就是这些“大耳窿”的“老大”,他们的“本钱”就是从毛念行那儿“拨”出来的。
  所以毛念行的话,他们会听。
  从此霍文也成了毛念行手下的“大耳窿”之一,他追债还钱,还特别卖力——以致他的“同事”认为他以前给人追债已追得有点“心理变态”之故。
  他对无法还钱的人割耳、切指、斩趾、划脸、割舌、乃至杀人全家,无所不为,无所不用其极,连他身边那些心狠手辣的同党都觉得:“有无必要得那么血腥啊!?”
  他却引以为荣。仿佛是为自己报仇雪恨一般。
  毛念行也极喜欢用这种人。
  目为这种人已得罪全人类,要是不为他卖命就得丢掉性命。
  这种人已别无选择。
  霍文就是这种人。
  结果,伍水和霍文并没有因而“不平凡”的起来,内内外外只得了两个绰号:
  “狗屎”
  “垃圾”
  ——狗屎和垃圾。
  尽管,两人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已“高人一等”,威风过人,但在人们心目中,他们只是:“恶死”。
  ——大家都暗自期待:看他们终有一日,如何“恶”报而“死”哩。
  他们希望“不凡”的结果,却变成人人心中的“狗屎”与“垃圾”
  也许。他们心目中或为认为;能做毛氏企业手下的“狗屎”、“垃圾”,也是堆“较不凡”的“狗屎”及“垃圾”吧!
  温文看了一拳。喊了一声:“救我!”
  要是你听到有人喊“救命”,你会怎样?
  ——你可能会去救他,或不去理会,但至少谁都会认为那人正遇上危险、碰上危机。
  如果这叫“救我”的人正是你一手造成的呢?
  ——那自然就是你已占了上风对方正在求救讨烧了。
  所以,“狗屎”和“垃圾”都知道自己赢定了。
  对方战志已溃。
  可是,意料之外的是;温文一面叫“救我”,却突然一反身。一记包打肘撞,打在“狗屎”左太阳穴上!
  “狗屎”伍永登时觉得满天星斗,仰身退了七八步,差点没跌了个狗吃屎!
  “垃圾”吃了一惊,正要挥动铁叉,温文忽又跪了下去,求饶:
  “救命!”
  ——救命!
  “垃圾”霍文一呆:
  (要我教他的命!?)
  他在一愕之际,不意温文往下一趴,双手倏出,抓住他双踝,用力一拉——
  这次,霍文可跌了个仰八叉。
  “通”的一声,他手上的铁叉,还敲在自己额头上。
  温文老实不客气的骑了上去,一二三四五六拳,趁“垃圾”一时挣扎不起,他把他打个金乌龟金鱼猪!
  他这回是趁“垃圾”踣地未起,要把他打成一堆垃圾,“垃圾”虽一时爬不起来,“狗屎”可定过神来,抡起巴冷刀,向他背后斫来!
  “狗屎”可恨绝了这“四眼仔”。
  他要一刀斫杀了他。
  没料,温文忽然回身。
  他对斫来一刀,不闪不避,反而双手一合,对准已糅扑得非常近的“狗屎”,大喝一声:
  “别动,再动我就开枪了!”
  “——枪!”
  (怎会有枪?)
  ——如果是你,在这时际忽然给人用手瞄准喝住,你会怎样?
  “狗屎”在这一瞬间,一震。
  他不知道对方几时有了枪,可是。这险是不能冒的,如果对方真的有枪,自己再有些微异动,必是自寻死路。
  所以他略为一顿。
  刀陡止。
  至少,他要看清楚“情势”再说。
  火光掩映,夜色昏黝,他一时也看不清楚:
  ——这家伙手里究竟有没有枪?
  至他看清楚的时候、发现“没有”的时候,一切已迟了。
  温文疾移开空手合成的“假枪”,劈手夺过地上呻吟着的“垃圾”手中铁又,一叉刺人“狗屎”的胁里。
  幸好,这铁叉顶端是钝的,不是磨锐了的兵器,否则,“狗屎”就得给这一记穿胸而过,立死当堂。
  但这一下,也真够“狗屎”受的人。
  他痛捂着胸。
  痛弯了腰。
  温文立时就地一滚。
  这一“滚”,刚好“滚”到“狗屎”脚前。一绊,“狗屎”在剧烈的疼痛中,立即站立不稳,轰然倒下。
  温文立即骑在他身上。一手抢去他的巴冷刀,一扬刀便架在正欲狼狈挣扎欲起的“垃圾”之脖子上。
  这次,温文说:
  “你要头就不要动!”
  对他而言,他是“出此下策”,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他掉了眼镜,看不清楚,所以只好处处用这种古古怪怪的“近身缠战”之法。
  但对“垃圾”而言,只觉得这是极其恐怖的事:
  因为他从未遇上这样古怪的敌手,也从未见过这等诡异的打法。
  这种打法,不要脸,不讲法度,一点不成风,却十分要命!
  要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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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书香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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