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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巧施脱壳计 难逃毒妇谋



  好汉永远不需要安慰。
  高大爷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你的想法,高忠。我找你来,要告诉你的,便是这一点,这一次与以往不同。”
  高大爷说到这里,忽然转身从书架后面取出两个小包袱,放在桌子上道:“这里,一包是衣服,一包是银两……”
  高忠愕然道:“老爷这是什么意思?”
  高大爷道:“我不是打发你走路,高忠。我的意思,只是要你先到乡下找个地方住下来,过一段时期,等事情平息后,像以前一样,我还会派人把你接回来的。”
  高忠原想争辩,但在听到最后两句话后,他忍住了。
  这种情形以前也是发生过,而且不止一二次。
  以前,高大爷每逢要跟道上人物决战,因为他不会武功,跟在身边已成累赘,每次都是叫他事先避开,事后再会在一起。
  高大爷道:“我知道你一生节俭,舍不得多添衣服。去到乡下后,购置不便,这包衣服,那是我穿过的,你拣一套穿上试试看是否合身。”
  高忠不忍违拂老主人盛情,便拿了一套衣服,换穿起来。
  高大爷老去房门口,向院外张望,似乎看看会不会有人在这时候突然闯进来。
  只听身后高忠欣然道:“老爷的衣服,老朽穿起来真是合身极了。”
  高忠转过身去道:“真的么?站过来让我瞧瞧。”
  高大爷走近一步道:“你瞧,尺码几乎一寸不差。”
  高大爷道:“你把领口穿歪了。”
  他伸手去替高忠拉正领口。
  高忠突然惊呼:“老爷,你——”
  高大爷低低地道:“高忠,我对不起你,家人里面,只你一个身材、年龄和我差不多,甚至我们的相貌,也有点相似,我为了要逃命,只好委屈你少活几年,你在黄泉路上,尽可安心,我一定多烧纸钱……”
  他双手十指,愈卡愈紧。高忠两眼翻白,浑身抽搐,挣扎了一阵,终于寂然软瘫。
  高大爷又去房门口张望了一下,然后将高忠尸体摆成一个面壁假寝的姿势,匆匆穿起高忠换下的衣服,又以事先备好的易容药物,改了面貌,方微弓着腰,以高忠平时走路的姿态慢慢走出书房。
  高忠年老体衰,平时走路,一向都低着头,就算他易容术不怎么到家,他也不担心会被人辨认出来。
  这是他比艾四爷占便宜的地方。
  艾四爷比他少了个像高忠这样的老家人。
  高忠在他面前虽然非常恭顺,但对一般人,则倚老卖老,架子奇大。所以,他也不担心口音上出毛病,若是有人跟他谈话,他只要不予理睬就行了。如意坊中人人都碰过高忠钉子,他这样做,只有更像高忠。
  他经过走廊时,捡到一只竹篮,于是便提着这只篮子,不慌不忙地走出如意坊。

  时近响午,大家还不见高大爷露面,便差蔡猴子去书房催请。
  蔡猴子没有请到高大爷,却为众人带来一个几乎无人相信的报告:高大爷杀死老家人高忠,穿着高忠的衣服逃走了!
  这一报告,几乎比一场无情大火,还要令人震惊。
  但它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守门的家丁说,他们曾看到老家人高忠提着篮子出门,事实上老家人高忠却遭人扼杀在书房里!
  那个假高忠不是高大爷是谁?
  高忠不是高大爷扼杀的,又是谁扼杀的?
  血刀袁飞,空心镖谷慈,双戟温侯薛长空,一个个脸孔铁青,双目中几乎要有焰火冒出来。
  花六爷是薛长空杀死的,袁飞也曾在艾四爷人头上吐过口水,这两位杀手不齿他们旧东家的行径是想象可知。但如今他们对高大爷的愤怒和痛恨,显然比他们对花六爷和艾四爷的恶感,又更强烈了不知多少倍!
  连胡三爷也红着眼眶喃喃道:“我们老大这种作为,哪像是人……”
  只有公冶长最冷静,他吩咐花十八会合蔡猴子立即清点内眷及家丁的人数,又要谷慈带人去府库中封存财物,以便集中安排遣散。
  一直忙到傍晚时分,才办妥了善后事宜。
  好在高敬如这老家伙财力雄厚,虽被七姨太太带走了大批珍宝,坊中留下的银两尚极可观,遣散的内眷丁仆,每人都分得不少盘缠。
  葛老夫子也走了。
  如今,偌大一座如意坊,就是剩下胡三爷、公冶长、薛长空、袁飞、谷慈、花十八、蔡猴子,以及胡三爷那位报凶讯的侏儒家丁,快腿张弓等七男一女了。
  天狼会要吞灭的对象,是关洛七雄,如今七雄本身不争气,只剩下两个活口,而且又跑掉一个,他们为什么还要留下来?
  没有人能说得出这是什么原因,也没有人想到要去追究它是什么原因。
  如果一定要找出一个原因来,那也许是因为他们里面还有一个公冶长的关系。
  尤其是对袁飞,谷慈,薛长空等几位杀手,公冶长似乎有着一种无形的吸引力。
  他们起初以为公冶长是贪图高大爷给予的名利权力,真的在为高大爷卖命效力,结果他们发现事实上并非如此。
  公冶长虽然接受高大爷的调度,但对高大爷并不尊敬。
  那么,公冶长以高府总管的身份,他到底为谁办事?
  现在,大家有答案了。
  为公理。
  为正义。
  为每一个善良的人!
  公冶长勇敢、机警。更重要的是:公冶长待人公平、诚恳!
  谷慈是丁二爷的人,袁飞是艾四爷的人,薛长空是花六爷的人,他们在未跟公冶长相处之前,他们都是标准的黑道杀手,如今受了公冶长潜移默化的影响,他们每个人的气质,都有了极大的变化。
  就拿血刀袁飞来说,以后若有机会,他说不定还要跟公冶长在兵刃上较量一番。但是,在目前,他无疑会为公冶长做任何事。
  艾四爷偷偷跑了,他颜面上也没有光彩,但他忍辱鹊立终宵不肯悄然离去,显然是为了等公冶长回来。
  现在,以他们几个人的力量,当然不足以与天狼会对抗,而他们也没有一定与天狼会对抗的意思。
  他们将一切取决于公冶长。
  七雄等于已经消灭,公冶长又将做如何打算呢?

  天色渐渐黑下来了,杏花镇也渐渐的热闹了起来。
  杏花镇也是高大爷的地盘。
  这个小镇当然无法跟蜈蚣镇相提并论,不过它总算是关洛道上的驿站之一,比起一般小镇来,还是繁华得多。
  俗云: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杏花镇上也有酒家、客栈、赌场,只不过规模不及蜈蚣镇上的万花楼、太平客栈、状元客栈,以及如意坊那样宏大而已。
  暮色四合中,一名驼背老人从镇上慢慢地走了过来。
  这老人便是高大爷。
  高大爷如今已不是老家人高忠的面目。
  他几乎一走出蜈蚣镇,便在相貌上又动了一番手脚,他知道他临走时的残忍手段,一定会犯众怒。
  他一方面要提防天狼会的人,一方面也得提防如意坊的一些杀手,或许会追上来找他算账。
  由于他一路提心吊胆,不时回头张望,短短六十里路程,几乎跑了他一整天。
  不过,现在,他安心了。
  他已确定身后没有追兵,只要过了今夜,以后的日子就舒服了。
  想到这里,高大爷心情不由得又轻松了起来,赶路的疲劳,也仿佛完全消失。
  不过,他并未因此而放松警惕心。
  这座杏花镇上,他可去的地方太多了。这里酒楼和赌场的主持人,都是他的部属,他如今虽在难中,相信这些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人,还不至于敢对他不尊敬。
  但是,他决定放弃这种念头。
  他已无东山再起之机会,他现在需要的只是一种宁静的享受。
  七姨太太带出的财物,已足够他晚年的生活而有余。
  如今,安全比什么都要紧。
  愈少人知道他的行踪,就愈安全。
  他现在要去的地方,是一家叫合兴的小客栈。
  这家客栈不是他的产业,他选定它为会合的地点,便是为了这一原因。
  因为这家客栈里的人,不仅不认识他高大爷,甚至连花狼和张金牛也不认识,只有这样,才会安全。
  高大爷慢慢走向合兴客栈,但并不是直接走进合兴客栈。
  数十年江湖经验,已将他磨成一头老狐狸。
  他知道就这样冒冒失失地走进客栈,也会有危险。他先须将四周环境看看清楚。
  客栈前面有个小凉棚,七八个脚夫模样的汉子正在那里喝酒聊天,棚外上风一堆稻草正在冒烟,那是烧着熏蚊子的。
  高大爷看到改了容貌的张金牛也坐在一角,一面喝酒,一面转过头张望,神情显得很焦急。
  高大爷仔细瞧了那几个汉子几眼,确定都是一些真正的粗人,才慢慢进入客栈。
  他没有先跟张金牛打招呼。
  这也是安全措施之一。
  横竖已经抵达了地头,并不忙在一时,客栈里面,他也得先查看一番。
  他向伙计要了最后面的房间。
  他要这样一个房间的用意,是为了一路向后面走去时,好对经过的房间有一个仔细审察的机会。
  这家合兴客栈只有十来间小客房,高大爷跟在伙计后面,从天井里慢慢地走过去。
  有些客房里笑语喧哗,有些客房里寂然无声,高大爷留神察所,并未发现任何异状,但也没有能找出七姨太太巧姐和花狼究竟落脚在哪一间。
  高大爷暗暗奇怪,同时也为之深感不安。
  约得好好的,在这里面,不见不散,人都到哪里去了?
  他知道除了去问张金牛,别无其他办法。
  于是,他连脸也顾不得洗一把,便向伙计要了一壶酒,匆匆向栈外走来。
  张金牛仍然坐在老地方,一边喝酒,一边张望,脸上也仍然布满了一副焦急的神情。
  高大爷以背部遮住身后众人的视线,在木桌的左角坐下。
  张金牛只淡淡瞟了他一眼,但又转脸朝镇头上望过去。这种廉价客栈,人多地方小,有空位,便凑合著插一脚,是谈不上什么礼节的。
  高大爷对张金牛这种冷漠的态度,感到非常高兴。
  因为他的容貌没有引起张金牛注意,这证明他的易容术已相当成功。连张金牛都认不出他是谁,别人自是更不用说了。
  高大爷喝了两口酒,然后引颈低低地道:“金牛,我已经来了。”
  张金牛闻声回头,先是微微一怔,接着不禁露出惊喜之色道:“原来老爷子——”
  高大爷做了个噤声手势,张金牛立即警觉地咽回底下的话头。
  高大爷压着嗓门道:“怎么没有看到七娘娘们?”
  “在里面。”
  “哪一个房间?”
  “左首第四间。”
  “你已经跟他们见过面?”
  张金牛点点头,脸上的神色很不自然。
  高大爷心头一震,忙问道:“是不是路上出了什么事情?”
  张金牛又想摇头,又想点头,似乎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最后低声道:“说来一言难尽,老爷子请先进去见见七姨娘吧!”
  高大爷也急着要见那位宠妾,于是便又捧着酒壶,匆匆地向栈中走来。
  小客栈,人手少,只要客人不催着办事,伙计们往往故意装聋作哑,任由客人出入而不予理会。
  这对高大爷来说,正是求之不得。
  那伙计假装没有看到他,他也假装没有看到对方,径自走入后院。
  左厢第四间客房,就在他的客房隔壁也就是他刚才经过的,没有听到一点声音,以为是开空房的那一间。
  高大爷站在房门口,以指节骨轻轻叩门。
  房中问道:“谁呀?”
  果然是七姨太太巧姐的声音。
  高大爷心头一暖,连忙低声接着道:“是我,七娘。”
  “敬如?”
  “是的。”
  房门吱的一声打开了,高大爷急忙闪身挤了进去。
  房中已经点起一盏油灯,但光线仍很暗淡。不过,光线尽管暗淡,高大爷还是第一眼就看到了屋角那只装珠宝的旧木箱。
  这使高大爷为之宽心不少,只要爱妾和财物无恙,纵然出过一点小小的意外,也就不算什么了。
  高大爷四下扫了一眼道:“花狼呢?”
  巧姐轻轻哼了一声,没有开口。
  高大爷这才借着灯光,发现巧姐眼眶红红的,脸颊上似乎还残留一抹泪痕。
  高大爷是老江湖,一看巧姐这副神情,心里便已有数,但仍忍不住问道:“是不是那小子想打什么歪主意?”
  巧姐没好气地道:“他是你的好部属,你为什么不去问问他本人?”
  高大爷大感意外道:“什么?小子居然没有溜走?告诉我,人在哪里,我去找他。”
  巧姐一哼道:“用不着找,人在床上!”
  高大爷人高腿长,只跨了一大步,便到了床前。
  他揭起被单一看,花狼果然躺在床上。
  躺得平平稳稳,笔笔直直的,除了唇角留有一片紫血斑外,死状还不算难看。
  高大爷扭头道:“是张管事收拾的?”
  他这一问,其实是多余的。花狼的死状与花人才相同,巧姐不会武功,除了张金牛的十八连环飞腿,谁收拾得了这名花狼?谁又会来多管这种闲事?
  巧姐很恨地道:“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起先还规规矩矩的,一到了这里,获悉箱中尽是值钱的珠宝,便起了不良之念。他先鼓如簧之舌,说你受众人围攻,一定脱不了身,劝我不如即赴省城,不必在这里冒风险的痴等。我呵斥了他几句,他恼羞成怒,竟索性动起了手脚来。”
  高大爷大为紧张,脱口道:“后来呢?”
  巧姐道:“幸亏张管事适时破门而入,一脚踢中他的心窝,才救了我一命。”
  高大爷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总算他有先见之明。
  他接着又问道:“没有惊动这里客栈中的人?”
  巧姐道:“对面一伙客人,喝酒猜拳,吵得要死,张管事手脚又利落,这只是一眨眼间的事,别人当然不会注意。”
  高大爷点点头道:“这样也好,这个小子本来就不大靠得住,以后少一个人走在一起,只有更安全。”
  巧姐指着床上道:“这具尸首怎么办?”
  高大爷沉吟道:“没有关系,我在隔壁开了房间,你可以先去隔壁住,等夜深人静之后,我叫张管事移出去扔掉就是了。”

  高大爷经过几天来的提心吊胆,至此总算获得了一个喘息的机会。
  现在,一切已成过去,天狼会也好,七杀手也好,无论外面问成什么样子,都跟他高敬如没有任何关系了。
  他已不再是七雄老大,甚至不再姓高。如今,他只是一个平凡而多余的无名老人,过着平凡的生活,享受平凡的乐趣。
  虽然这是一个值得庆贺的夜晚,但他仍不敢过分铺张。
  他只向店家要了两大壶酒,一包内莱,一锅稀粥,等伙计离去后,才叫来张金牛,关上房门,一方面为自己压惊,一方面也为了向这位惟一的忠心的部属聊表谢意。
  酒不是好酒,菜也不是好菜,但在今晚的高大爷来说,这却几乎是他有生以来最美好的一顿。
  因为这种粗劣的酒食,正象征着一个新的开始。
  过去,当他有无数产业,婢仆如云,姬妾成群,在关洛道上一呼百诺的时候,他像是走在一条没有尽头的山坡上,成天只是想着如何才能爬得更快,升得更高。
  为了达成这一愿望,他不惜牺牲,不择手段,但结果总好像进境有限,总觉得自己的努力似乎还不够。
  他永远以为,以他高敬如已拥有的基础,他的成就还应该更辉煌。
  而今晚,他只剩下一妾一仆,以及有限的一箱财物,他却感到了一种无比的满足。
  这种改变是可喜的。
  高大爷并不知道,每一个劫后余生的人,由于欲望遽降,都会产生这种心情,他只觉得,自己的心胸好像突然豁达了起来。
  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
  由于心境之转移,灯下的爱妾,在他眼中,也仿佛比平日更显得温柔娇媚,管事张金牛那张带疤的红脸,当然也变得更为忠诚淳朴得多。
  壶酒很快地便喝光了,但高大爷仍然没有一丝醉意。
  一个人心情愉快时,是不容易喝醉的。
  巧姐要他少喝点,早点上床休息,但高大爷不肯,坚持要喝一个痛快。
  巧姐只好继续添酒。
  其实,以高大爷的酒量,这两壶酒,就是高大爷一个人喝下,也不算什么。何况有她跟张金牛陪着喝,高大爷根本就没有喝多少。
  高大爷向张金牛举杯道:“金牛,这一杯,我敬你!喝完这一壶,你去办事。难得你跟我这么多年,始终一片赤诚,我高某人不管如何落魄,今后绝不会亏待了你小老弟就是。”
  这是高大爷第一次以小老弟称呼一名部属,张金牛受宠若惊,慌忙端起酒杯道:“老爷子折杀小人了,这一杯祝老爷子福寿康泰!”
  他说完,抢先干了杯。高大爷很高兴,微微一笑,也举杯一饮而尽。
  巧姐皱眉道:“你们慢点喝不行?干嘛要喝这么急?”
  高大爷笑道:“你添你的酒,别管我们,这种渗水的烧酒,根本没劲头。”
  巧姐只好又替两人各添一杯。
  张金牛举杯道:“小人量浅,只能随意,这一杯祝老爷——”
  他话还没有说完,高大爷忽然打了个呵道:“奇怪!怎么有点瞌睡起来了?”
  巧姐道:“有什么奇怪?你不想你已熬了多少个通宵?今天赶了多少路?就是铁打的,也撑不住啊。”
  高大爷身子晃了几下,突然瞪大眼睛道:“贱人……你……你……在第二壶……壶酒里……做……做了手脚?”
  巧姐像游鱼似的,一下滑离了座位。
  事实上她这份小心是多余的。
  高大爷语气虽然严厉,两眼虽然瞪得又圆又大,但脸色已泛起一片姜黄,眼光也变得散漫呆滞,根本欲振无力。
  他双手撑着桌面,想要站起来,但只离座数寸,便又跌坐下去。
  “金牛……快拿……”
  他大概忽然想到张金牛也跟他喝的是同一壶酒,急忙提气强忍着扭头朝张金牛望过去。
  这一望之下,高大爷一切都明白了。
  张金牛好端端地坐在那里,手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多了一把明晃晃的匕首。
  这支匕首显然只是一种补救工具。
  只要药效灵验,它是不会沾血的。
  高大爷受了这一意外的刺激,如回光返照,精神突然振作起来。
  他喘息着道:“你们原来早有了好情?”
  张金牛只是冷笑。
  高大爷又道:“这样说来,花狼也是你们有意害死的了?”
  张金牛仍然一声不吭。
  高大爷问了两句话。好像又支撑不住了,但他仍吃力地转过头去,再向巧姐问道:“他只是个奴才,他哪点值得你这样做?”
  巧姐看出已无危险,胆子也壮多了,冷笑着回答道:“他没有七个老婆,也比你年轻得多。”
  高大爷切齿道:“婊子就是婊子!”
  这是他最后的一句话。也是很实在的一句话,只可惜他想通得太迟了。
  假如黄泉路上没有岔道,这位金蜈蚣一定很快地就会赶上老家人高忠。
  他答应高忠的纸钱,一张也没有烧。届时主仆见面,不知这位讲信守的高大爷,将拿什么向那位屈死的老家人交代?

  巧姐靠门站着,张金牛坐在桌旁,两人呆呆地望着地上的高大爷,脸色都很难看。
  做亏心事,全凭一鼓作气。
  等事情办成了,这股气泄了,那才是一个人真正感到紧张和害怕的时候。
  如今房中这一对男女,心情便是如此。
  也不知过去多久,才见巧姐怯生生地抬头问道:“你车子是不是已经备好了?”
  “是的,已备好多时了!”
  巧姐的一张脸孔,突然变了颜色。
  因为回答她这句话的人,并不是张金牛。

  声音来自房门外,
  如冰一般硬。
  如冰一般冷。
  张金牛突然跳身而起,就像他坐的那张凳子上,突然冒出了一根尖钉子。
  这位张老大的反应的确快。
  只可惜他一跳起来,就听出了这是谁的声音。
  他浑身一软,又坐了下去。
  但巧姐并不知道来的这人是谁,她一边向床后缩着身子,一边朝张金牛比着手式,意思要张金牛以对付花狼的手段去对付外面这位不速之客。
  张金牛像个泄了气的球,软瘫在凳子上,一张面孔已比地上的高大爷好看不了多少。
  巧姐不明就里,低低催促道:“快出去啊!你难道是个死人不成?”
  一个擅长正宗辰州薛家十八连环飞腿的人,当然不会是个死人。
  但是,张金牛心里清楚,在如今房外这个人面前,他的一套连环飞腿,即使再练上个十年八年,到头来他照样还是个死人。
  坐在屋子等死的滋味当然不好受。
  但他别无选择。
  他如果听了这女人的话,开门出去,那只有死得更快。

  一道银光,如蛇信般闪了闪,门闩断裂,房门敞开。
  一个英俊的青年人站在房门口。
  巧姐原以为来的是什么凶神恶煞,如今见来人只是个不满双十的美少年,胆子顿时壮了不少。她向张金牛问道:“张管事,这位公子是谁?”
  张金牛没有理睬她。
  他望着少年道:“段少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他已不存活的希望,只想死个明白。所以他问这句话时,神态和语气都显得相当镇定。
  巧姐喃喃道:“段少侠?这个姓氏蛮熟的嘛。”
  她现在更放心了,因为张金牛和这少年好像还有几分交情,否则张金牛绝不会如此从容自若。
  她对自己的姿色,一向极具信心,如今她只希望这少年不要忽略了她的存在,她故意喃喃自语,便是为了想引起对方的注意。
  但段春却连望也没有望她一眼,他冷冷地瞪着张金牛道:“你想知道的事情,就只这一件,是不是?”
  张金牛点点头道:“是的。”
  段春道:“好,我告诉你。你们后面,一直有天狼会的人跟着,我是天狼会的人一路引来的。”
  张金牛似乎忘了只能问这一件事,忍不住脱口道:“天狼会的人在哪里?”
  段春道:“你等一会儿,可以在路上见到他们。”
  张金牛当然明白段春要他走的是一条什么路。这条路高大爷刚刚起程,如果他脚下加快一点,他第一个追上的人,无疑便是高大爷!
  张金牛本已抱定必死之心,一想到这里,不禁机灵灵地打了个冷战。人在意气飞扬时,很少会想到鬼神,也很少相信鬼神,一旦命悬俄顷,观念就变了,所谓阴曹地府,便恍然有如下一站要落脚的旅店。
  说来也许很可笑,但实情确是如此。
  这位张老大如今不仅不想死,求生欲反比平常来得强烈,他不是怕死,而是怕死后见到高大爷。
  他毕竟只是个奴才,高大爷在他心目中,还是有点分量的。
  段春冷冷地接着道:“你话已问完,还等什么?”
  听这位虎刀的口气,显然是要张金牛以手上那支匕首自行了结。
  张金牛咬咬牙齿,像是横下心肠似的,扬起匕首,对正自己的心窝道:“这只怪我自己一念之差呀……”
  这当然只是他的一种姿态。
  就在匕首扬起,待要下戳之际,他猝然扭转手臂,振腕一挥,匕首脱手如练,向段春小腹射去。
  张金牛虽不是一名暗器高手,但这睹命一掷,力道可也相当猛劲。
  他袭取的部位,也极正确。
  以段春的一身功夫,他如拟取对方双肩以上的部位,虽然较易致命,但命中的机会,则很渺茫。
  改攻下腹,就不同了。
  段春如今是站在房门正当中,前进或后退,都躲不开这一刀,向左右闪避或向上纵起,则又有门框挡着。
  他惟一的化解之法,是以刀背磕挡。
  但是,这位虎刀因为未将房中一男一女放在心上,他那口名满江湖的北斗断魂刀,此刻仍悬佩在腰间,并未拔出。
  而张金牛所以敢背城借一,也正是因为看准了这一点。
  他并不奢望这一匕首掷出去,就能要了敌人的性命。他只希望这一刀能叫段春受点创伤,功力打个折扣,就很满足了。
  只要段春中了刀,身手一时欠灵,他也许就有机会夺门逃命。
  只可惜这位张老大偏把最重要的一件事给估漏了。
  段春并不是个死人。
  同时,段春又为什么要如他所想象的,一定要躲避他这一刀?
  刀光一闪而没。
  不是没人了段春的小腹,而是没人了段春的右掌心。
  段春伸手一把抄住匕首,就像从水面捞起一叶浮萍。
  他将匕首拿在手中抛了抛,才冷笑着道:“我不想污了我的刀和手,有了这个正好。”
  他没等这句话说完,反手一挥,匕首第二次飞出。
  这一次它是飞向它的旧主人。
  虎刀段春,当然也不是一位暗器高手。
  不过,无论什么暗器,以死人为目标,总比以活人为目标要容易命中得多。
  张金牛一刀落空,魂胆俱裂,事实上早与死人无异。
  他两眼呆呆地瞪着段春,就像要看看段春这一刀将要射中他什么地方似的,当匕首迎面飞来时,他几乎眼皮都没有眨一下。
  噗!匕首透胸而入。
  张金牛只像叹气似地轻轻哼了一声,便向后倒了下去。
  他满脸是血,死状虽比高大爷难看,但绝气时显然不及高大爷痛苦。
  高大爷临死之前,神智完全清楚,而这位张老大则在失手之后,便进入了半昏迷状态,这一刀也只等于斩断了他的呼吸而已。

  虎刀段春一刀了结了张金牛,巧姐的美梦也醒了。
  ——原来张金牛跟这少年并无交情。
  ——这少年长得虽不像个凶神恶煞,事实上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凶神恶煞。
  她缩在一角,索索发抖,这时知道躲也不是办法便来床前,双膝一跪合掌哀求道:“少侠……饶命……”
  段春微微一笑道:“你一个妇道人家,做出了这种事,还想活命?”
  巧姐心乱如麻,她根本没有能听清楚段春说了些什么,她只看到段春脸上浮起的笑容。
  这给她突然重新带来了希望。
  这小子如果想杀她,只不过是举手之劳,如今这小子不仅没有下手之意,而且其脸上还现出了笑容,小子心底真正打的是什么主意,岂非昭然若揭?
  再说,小子杀了张金牛,没有接着杀她,谁又敢担保这小子不是为了“假公济私”?
  巧姐的勇气来了,但她反而故意垂下眼光,作楚楚可怜状道:“只要少侠肯高抬贵手,奴家……我……我……”段春微笑道:“你怎样?”
  巧姐道:“愿跟少侠你一起走。”
  段春道:“走去哪里?”
  巧姐道:“随便你,你欢喜去哪里,我就跟你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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