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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股力道正式相碰! 花风云大骇,本来见到李煜持剑飞来,他下令三边剑网同时朝内推挤,哪想到李煜还有这手说退便退的本事,反而变招为凌空下击,占进便宜,此时剑阵招式已老,变更不得,只得硬着头皮接下这一剑。 “嘶!” 两力相碰,响起的不是金铁交鸣,反而像是某种布帛的撕裂之声。 以花风云为首的狼嚎骑士,只觉得剑上传来的劲力之大,实是可畏可怖,仿佛数座山岳齐降,又好似正面接下一枚坠落的流星,只震的人人魂飞魄散,五内俱焚,可偏生叫喊不出,所有压力闷积体内,苦不堪言。 跟着,一道奇异剑气,穿过护体真气,侵入体内,令他们感到强烈的战栗感,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这是他们最后一个感觉。 李煜轻轻落地,微风拂动,长发下,眼角彷似有泪。 好奇怪的感觉,这该怎么形容呢?并没有什么特殊感觉,不,并不是完全没有感觉,而是……和心灵上的震撼比较起来,肉体上的感官显得微不足道而已。 全身真气,以微弱至几难察觉的形式,涓滴不断地缓缓流动,可只要一提气,立刻化点滴为怒潮,奔腾畅然,不可遏抑。真气运转间,通体舒泰,欲弱即弱,要强立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一切运行,无不随心所欲,运转如意。 这该怎么形容呢?逍遥自在……对!就是自在,超然于六物之外,无名无功,遵天运而行大道,寂寂乎而万物皆有所得,而后方为自在。 李煜缓缓睁开眼睛,无匹锐气一闪即逝,又换上了慵懒疲惫的倦意。自这一刻起,不动剑气与身体融合无间,再无分你我,这门剑法到如今,可说是大功告成了。 “当……”一柄仿古剑,坠地断成数截,跟着,百余柄仿古剑先后碎段,金属折损的碰撞声,出乎意料地清脆,谱成了声长长的低语。 当剑折落地,仿佛推骨牌似的,狼嚎骑士维持着原来的姿势,一个接一个的倒地,他们的脸色如常,事态的急速变化,甚至让他们来不及有表情。 大部分的骑士,都睁着眼睛,他们无法理解,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事,理应无坚不催的剑阵,怎么会这么轻易的就被破了,而对方仅凭一人之力,竟能轻取此阵,继而取了这百多人的性命。 他们无法理解啊! 其实,也真是他们运气太糟,不动真剑固然是近终极的武学,超凡入圣,不受一切世俗条件所限制,但在李煜的手底,并无法发挥出那毁天灭地的绝大威力。 只是,适才双方交剑,恰逢李煜初悟剑道,体内澎湃真气作释放、统合的紧要关头,新星爆炸似的能量,先与抵天剑阵对撞,在两力僵持不下时,不动剑气趁虚而入,恰好是体内护身真气最弱的时刻,而每个人的内力互通,剑气也就无远弗至,立时给震断心脉而亡。 举剑微视,晶莹白光逐渐消褪,剑刃又回复成斑驳的木纹,李煜还记得,当不动剑气灌入其中时,整柄剑轻犹胜羽,剑身璀璨有若白玉,光华辉映,仿佛是最美丽的新雪。 这柄“明肌雪”,是寒山老师相赠的三礼之一,看来,便是一柄专为不动真剑所削制的神兵。 正自思凝,头顶轰然一声响,只见壁顶岩洞口,清亮的月光,笔直照射至高台。 “不好,把正事给忘了。” 顿足一点,飞身急掠上台。 ※ ※ ※ 高台上,画了一个简单的魔法阵,在中央,烛火摇映里,一名黑袍魔法师,正姿端坐,口中念念有词;在他脚边,爱菱给绑住手脚,侧躺台上。 爱菱双眸紧闭,大概是给什么东西迷昏过去。看来血色还很是苍白,不过,肌肤已经重新生长,已经脱离生死关头了。 见到爱菱无事,李煜心中一颗大石落了地。苏生水槽的效果一如预期,只要把爱菱带回,好生疗养,再过些时日,便可痊愈,自己的责任也就了了。 把目光转向魔法师,只见他怀中一枚黑色菱状晶体,迎着月光,妖异的脉动,彷似自有生命一般,让人产生恶心的不快感。 魔法师全神贯注,念着专属的咒文,额上冷汗涔涔,显是行功到了紧要关头。 “累我辛苦一月,原来黑曜镜是这副德行。” 李煜微笑前行,他剑道已成,功力远胜昔日盛时,虽说于魔道不熟,但既然对手失去抵抗能力,便也无所畏惧,趁机大打落水狗。 “喂!老兄,我知道你现在还不了手,不过呢,反正我不会魔法,就是现在杀了你,你大概也不会生气吧!” 说着讥讽的话语,李煜慢慢提起剑来…… 忽地,高台上电光似冒,两对电蟒由台上四角,吐着嘶嘶火花,飞射而来。 “好家伙,原来还埋了后着!” 李煜不闪不避,将剑气散于体外,待电蟒缠身之际,大喝一声,将剑气爆发出去。 “喝!” 不动真剑的剑气,与“终极”同质,李煜剑道既成,以他此时功力而论,只怕是乃师陆游亦有所不及,轻轻挥,爆发出的冲击波,把电蟒瞬间震至灰飞湮灭。 魔法师见状,心内更是惊骇,当下缓缓伸出手来,向脚边的爱菱碰去。 “不要乱动。” 轻轻微笑,李煜寒声道:“我劝你最好不要乱动,就算你把刀架在她脖子上,我敢保证,在你手指还没动以前,你的脑袋会先不见。” 被这么一恐吓,魔法师又将手缩了回去。 “在此时杀你,我胜之不武,算了,取回黑曜镜,留你一条命吧!” 毫无忌惮地抱起爱菱,李煜伸手去取黑曜镜。 似乎察觉双方实力差距太远,没有反抗余地,魔法师倏地发出尖啸,满怀怨毒地瞪了李煜一眼,咬破口唇,一蓬鲜血激在黑曜镜上。 李煜一惊,知道这是以本命真元催逼法力的邪术,可能是要使用某种血咒锁魂的濒死术法,为策安全,还是先撤离为妙,主意一定,抱着爱菱掠身急退,飞下高台。 说时迟,那时快。 染上鲜血的黑曜镜,突然绽发出惨绿色的光柱,跟着,一声尖唳,恍若冥府万鬼齐鸣,惊破云霄,震的整个洞穴土石摇落,山愁地惨。 “哎、啊……”一道赤红色的身影,夹带浓厚的血腥味,自光柱中急速射出,还没露出整个身子,利爪一伸,竟将魔法师的心脏给扯了出来,捏成稀烂。 “什么东西!” 李煜此时正飞身下台,尚未落地,听得上方惨嚎,知道定有巨变,警戒心提至最高,这念头刚起,忽然血腥味大盛,一道劲风,以难以想像的高速,在前方响起。 “桀桀桀……”怪声响起,李煜忽觉得臂上一轻,竟是给来人把爱菱抢去,这一惊非同小可,反手递出“明肌雪”,对准风声最劲处,一剑直刺过去。 “桀桀……”叫声中显然有几分惊奇,面对这直取要害的一剑,来人亦不得不出手格挡,但见来人挥臂一击,一枚沉重的金属球,夹带劲风,朝李煜砸去。 李煜这一剑却只是虚招,一引得对方出手还击,立刻揉身抢进,想趁机夺回爱菱。 “呼!” 李煜手尚未伸出,金属球的一砸,速度、力道均强的无法想像,后发先至,已然砸至面门,总算李煜变招奇速,千钧一发之际,把头往后一仰,险险避过了这破脑一击,只要再迟片刻,当场便脑袋开花。 “怎么会?” 避过了金属球,但挥动时所激起的劲风,却犹胜实质,李煜只觉得面门一痛,彷似给人用数根巨木狠狠砸中,忙运剑气护体,却还是给打的鼻血横飞,痛的流出眼泪。 这等功力,远胜当今世上许多成名高手,只怕已是三贤者那等级数,这黑曜镜到底发了什么疯,竟招出这等怪物! 对手功力高的难以想像,又残忍好杀,如果让爱菱在它手里多留半刻,哪里还有命在。 想到这点,李煜竟不抽身,喷着鼻血,再次逼近,趁来人变招未及的刹那,夹手将爱菱夺过,不敢逗留,飞身而退。 “桀桀……”对方似乎没料到李煜有这一手,只气的呱呱乱叫,正想飞掠截击,只觉得肌肤一阵裂疼,却是李煜在退走时,预先以“明肌雪”划下数道剑气,阻挡追击。 “呱呱桀……” “怎会这样,他的身体是什么做的?” 来人怒啸一声,爆放的冲击波,竟将伏设的剑气全数震溃。 虽李煜未尽全力,但那数道剑气,也足以令任何特级高手受招重伤,这怪物居然说破就破,毫不停顿,怎不令李煜为之失色。 震开剑气,对手立刻便要杀至,李煜反手出剑,预备与对手一决高下。 “桀桀……”来人又是一声尖鸣,正要有所行动… “阿古难他……桎怛奈难耶” “轰!” 随着一声暴喝,劲风再响,五枚庞大火球,带着足以烧尽一切的灼然热劲,交织成大片火墙,席卷天地,先后射至。 那怪物发出长啸,抖手打出一道爪劲,直奔火墙。 爪中夹带的阴劲,冰寒刮骨,受此一击,火墙“嗤嗤”声不绝,五颗火球给灭了三颗,声势大减,眼看便要熄灭。 “桀桀桀……”怪物发出得意的鸣叫,它嗜战如狂,这时战兴大发,忍不住长声高呼。 自它出现以来,李煜只能闻到强烈的血腥味,感受到扑面的劲风,而看不到人形,并不是这怪物会隐形,而是魔族的顶级高手,大都练有藉物潜形的功夫,这怪物的速度高绝,又藏身于风中,李煜虽能确定位置,却是见不着它的模样。 本已被爪劲压制的火墙,不知受到什么力量催发,忽地炽盛再燃,火焰更转升为紫色高温,熊熊烈焰,在极近距离的助攻下,朝那怪物击去。 “桀桀……”怪物不虞有此一变,险些中招,气的乱吼乱叫。 一振臂,又是一道爪劲,抵住火墙,但见火网熊熊,阴风惨惨,双方一时间僵持不下。 “咦!这是……” 李煜瞧出来,火网主人正是前日助他免过走火危机的那人,此时李煜神智清明,一见之下,登时认出来人武功路数。 “魔门十大绝学,炎系魔武排行第二的炼阳手…这人也是来自魔界!” 自与那怪物交战以来,直至现在,李煜方脱离屈守的困境,得以主攻,更知道那怪物武功太强,眼下也管不得插手的是什么人,李煜放下爱菱,反臂抽出明肌雪,剑随意转,一式“砌下落梅如雪乱”,白芒爆射,整个人化做一道剑光,趁着那怪物陷入僵局,朝它背后笔直钉去。 “桀桀!” 面对这举世无双的两面攻击,便是铁木真复生,胤祯亲至,怕也不敢正揽其缨,来人悲啸一声,两手交挥,轰出两团霹雳气芒,迎向火墙、剑气,本人却如火箭似的,朝上急冲。 “轰隆……”但闻爆响连连,来人竟是钻破石洞,飞出地面了。 李煜不动真剑斩出,势如破竹,将气芒劈的四散消化,哪知手臂还是给反震力震得酸麻难当,而其中更有一丝阴寒劲道,沿着手臂上升,侵蚀血肉,还隐有爆破之力…… “我的老天,该不会是……” 想起那门耳语中的超级禁忌武学,李煜更是大惊,不敢怠慢,急运不动剑气,把入体异劲尽数驱除。正犹豫是否要追击,头顶上,如风起云涌,大气震动,传来了极高能源反应的气。 火墙后,一个雄浑的男子嗓音,沙哑道:“不好!” 李煜身子一震,登时省悟,它既破顶而出,身手得以伸展,必是要施展毁灭性的强力招式,把整区地底连同敌人一起摧毁,以现在所感受到的气来判断,那甚至足以轰掉半座山。 “我去追!” 火墙中人既肯相助,必然是友非敌,再说,从那“炼阳手”想来,来人绝不会伤及爱菱,既知如此,李煜撂下一句,便自刚撞出的洞口射起,追击敌人。 刚掠至洞口,只听得一声清吟,初如击玉,如扬琴,后而竟若千百颗天雷齐鸣。 强大的气,自极远处驭电破空,高速逼近,只见天空中云层,如万马奔腾,不住往两旁散去,显是来人功力之强,已经到了能令天地风云为之色变的地步。 又有绝世高手到了。 “桀桀……呱呱……”却见一道硕大无匹的身影遮住半个天空,激起狂风怒嚎,大气撼动,一时之间,空中电光流窜,霹雳之声连响不绝,那庞大物体迅速掠过,之后,一切重归于平静,连那刺耳的“呱呱”声,也随之消逝。 急遽的转变,让李煜瞧的目瞪口呆。看情形,不知是何方高人忽然驾临,将那怪物带走了。 “这怪物的功力已经够高了,居然还有人能将之制服,武学之道,真是深不可测啊。” 震撼之余,李煜感叹不已。 ※ ※ ※ 回到洞内,火光仍在,火墙却已不见。在烈火中,隐隐现出一名男子的身影。 李煜落地,收剑于腰,微一拱手,正欲发言,“火人”已抢先一步,道:“李公子神剑,我闻名已久,今日一见,果不虚传,令我受教了。” 给这么一赞,李煜红了脸,讪讪地忙称不敢。 他个性高傲,若是任何人如此奉承,必然嗤之以鼻,但这句话既是出于同属“天位”级数的高手,那意义便又不同,再说,知道自己名声远传魔界,饶是李煜不重名利,也还是听得心头一热。 “我辈武道中人,是就是,非就非,公子不必过谦。”一伸手,旋动气劲把地上的爱菱带起,冉冉运来,“火人”道:“贱名朱炎,是师傅的首徒,爱因斯坦是我的小师妹。” 李煜一愣,随即会意,“爱因斯坦”应该是爱菱的全名吧! 爱菱这个名字,是到人间界后为方便而缩写的。 至于朱炎的身份,李煜却在先前便已料到,炼阳手是魔门十大绝学之一,所修成者,多为历代魔界名匠,而朱炎两次出手相助,自己却与他毫不相识,唯一的解释,便是爱菱的援兵。 想到这里,李煜不禁有些奇怪。看来,隆·贝多芬对女儿并非毫不关心的,否则,又怎会派大弟子一路跟随呢? 仿佛知道了这念头,朱炎抱着爱菱,笑道:“我这小师妹,还没有办法体会师傅的苦心,令公子辛苦了。” “不敢当!” “爱因斯坦既然有伤,我必须立刻将她送返魔界,公子对爱因斯坦的照顾,我一门足感盛情,他日若旅行魔界,请至敝处一游,我必倒履相迎。”不知道是不是两族间的用语不同,还是硬想把话说的文雅些,朱炎的用词听来有些生硬。 “客气了……这里有一物,还请朱炎兄交还爱菱。”李煜微微笑着,自腰间解下一皮囊,平手托起。 朱炎弹出一道指风,将锦囊吸入火中。 “如此,告辞了。”似乎知道皮囊里的东西,朱炎的语气显得很温和。 “不送。” 火光再盛,当一切归于寂静,洞内冷风清清,该走的,都走了。 朱炎走了。 爱菱也走了。 而朱炎临走时的一句话,却在洞内回响不休。 “今次能在奇雷斯手底全身而退,是你我的大幸,但此人个性暴戾,日后恐将对公子不利,请李公子多加防范。” 一场旅程,就此落幕,对着头顶一轮明月,回想前事,李煜不由亦是感慨良多。 这趟旅程,影响实在太大了,如果没有这一番际遇,这一番历练,即使一年期满,只怕自己仍是茧中之蛹,永无破茧成蝶的一日。 “脱胎换骨,原来是这种感觉,真是好啊!” 李煜喟然轻叹,从这刻起,他算是获得了彻底的新生,要与陈腐的过去一刀两断,接下来,只要接回思念的那人,便可重以真面目见人了。 在众多的尸体中,花风云双眼未闭,双手紧握剑柄,兀自心中不甘。 “可怜的家伙,到头来,你也是被一个名叫‘李煜’的枷锁给绊住,不能脱身…不过,说起来你和我可真像啊…” 似乎有些兔死狐悲,李煜甩甩头,为了撇开不快的牵扯,他转念想起爱菱,喃喃自语。 “想不到最后竟然没能和那笨女人告别,有些遗憾啊!” 激斗一日,突然冷清下来,李煜不由得有些寂寞,正想离去,忽然听见西方石壁后隐传呼吸声。 “谁?” 连续的打斗,令李煜警觉心一直高吊,几乎立刻就要拔剑,待得看清,却是不禁失笑。 只见西方壁角阴暗处,一名骑士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却是狼嚎骑士团的长年杂役,陈由。他胆小怕死,又是武艺低微,排剑阵自也轮不到他,没想到却因此逃过一劫,再看到李煜、朱炎、奇雷斯的激战,吓得屁滚尿流,昏了过去。 看他这等丑态,李煜自也懒得下杀手,低笑道:“我曾说过,若是那女孩不治,便血洗狼嚎,令此处没有一个活人,既然你们照作了,我就留下你这一个活口吧!” 语毕,迈开大步,飘然而去。 两场大战,虚耗了一日,论惊险,前一场激战时间虽长,却远不及第二场那样星驰电闪,变外生变,时时刻刻皆有丧命的危险。 可笑的是,从开战到最后,除了李煜本人以外,剩下的三方,俱是只闻其声而不见其人,打了一场没头没脑的混战。 想起朱炎临走时的话,李煜喃喃道:“它叫奇雷斯啊…” 以个人功力而言,除了陆游本人,李煜想不出哪个人可以和它相提并论,不过…… 只要再过得数月,能将不动真剑的要义,了悟的更为纯熟,那时候,任是再强高手,自己也无所畏惧,倒还希望能找到这样的绝顶高手来练练剑咧!朱炎的话,看来是太多虑了。 “不过,最后一个出现的,是谁呀?怎想不起来人间界有这样的高手呢?” 想不出答案,李煜摇头叹气。 一直到几年以后,李煜游学魔界,对于魔门知识领悟更多,那时候,他才明白,自己今日有多么幸运。 奇雷斯,又名弘历,是今任大魔神王胤祯之子,个性喜怒无常,残忍好杀,靠着一手天魔功,和与生俱来的疯狂战意,纵横魔界,难逢敌手。它个性极为凶残,不管高兴或生气,往往一时兴起,大杀无辜出气,冤死在它手底的生灵,成千上万,人称“魔族中的魔族”。 奇雷斯嗜战如狂,又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底,到最后,甚至悍然挑战乃父胤,一场大战,奇雷斯被打成重伤,背钉封魔针,四肢锁上炼魔镣,拖命而逃。 追兵穷追不舍之际,恰好开了一道往人间界的通道,奇雷斯顺势来至人间界,大闹一场,若非最后及时被驱逐,以李煜剑术初成,尚嫌运转不灵的今时,便算与朱炎联手,也是败多胜少,更别说其后所带来的人间浩劫。 至于后来出现,逐走奇雷斯之高人的真面目,则更是教李煜为之目瞪口呆。 造物主创世之后,为了维持人间界的力量平衡,特别遗下五头巨龙,暗中监察世间,亦即是升龙山上,龙族的五大龙神。 奇雷斯来至人间,以其强横无匹之实力,若让其到处乱走,莫说力量平衡将被打破,人间界将有多处化为炼狱,是以,龙神只得离开升龙山,将奇雷斯予以驱逐回魔界。 换言之,若非是龙神及时莅临,这场由黑曜镜所引发的浩劫,后果将不堪设想。 不过,自此之后,李煜就被奇雷斯盯上,双方数次交手,两败俱伤,更因此酿成了不少遗憾,此即是李煜不听萧寒山之言,终至引发其“十年剑劫”。 ※ ※ ※ 黑鲁曼历 五六0年 十二月十四日 香格里拉香桂广场 夕阳西下,晚霞的红光,斜斜照映,将广场的石子路,染成一片火红,倍添艳丽。 有一群人,踏着泄气的脚步,走进广场。他们是流兵,前几天,因为得到了老战友落草荣发的消息,想去投奔,哪知走到中途,老战友已经被当地的骑士团所剿灭,兵败身亡,他们被迫撤回,想到还要继续过无止境的游荡日子,心里这股丧气,是不用说了。 为首的大饼脸胖子,盘算着目前可用的款子,已渐坐吃山空,看来,得要把手上的金饰变卖了。前阵子,就在这广场之上,有个不长眼的小侏儒,笨笨奉献了身上的金饰,还被他们骗去城门口,苦候那根本不会出现的人,后来没了消息,他们自也毫不关心。 本来金饰早该脱手了,不过,胖子认为,这金属的材质不明,仓促脱手,怕自坏商机,是以迟迟不肯就地变卖,现下活动经费将尽,只得找地方卖了,谋个出路了。 走进广场,赫然发现,平时他们一伙人所爱坐的南首座位,给人捷足先登。广场面积甚大,而南首座位又甚多,那张桌子是个九人位的长桌,那人放着旁边大堆单人位不坐,独自大剌剌地在此占位,显是找碴来了。 占位的,是个男子,身上披了件大大的披风,盖住大半边身子,额头上圈了一圈白色头巾,背后背了个长形包里,模样甚是英伟,却瞧不出实际年龄。他自斟自酌,一副悠闲畅快的模样。 胖子看到这副模样,心里着实有些嘀咕,在香格里拉日久,要说结仇,也着实有了好些仇家,可别是给寻仇上门了,自己这一行九人,全是骑士,论实力,足够承担任何的硬碰硬,就是要小心,别中了人家的奸计,败的不明不白。 正要出声,那男子一声长笑,率先发言。 “众家兄弟,上哪发财去啦!这么好的生意,也不通知小弟一声,真是枉费了大家老战友、好朋友一场啊!” 队里的红鼻老六,脾气最是暴躁,此时哪管其他,伸掌往那男子肩头按去,喝道:“兀那小子,少来这里乱认朋友……” 话没说完,红鼻老六的一张脸,连带那红色的酒糟鼻,忽地全成了惨白,只听他一声不哼,仰天便倒,也不知那男子施了什么手段,竟令他气绝身亡了。 胖子心中骇然,知道这是顶尖高手的真气传劲,敌人有这等功夫,若是当真寻仇而来,那自己这些低层骑士,决计不堪他一击的。正自心慌,忽然瞥见在披风下,那男子的右手,被层层绷带所包扎,胖子心下一惊,想起传闻中那人的打扮,两相对照,差没口吐白沫,颤声道:“你……你是……” 男子的表情,仍然在笑,但笑意里已无半丝欢愉,倒像是猫捉老鼠时,玩弄猎物的尖锐笑容。他笑道:“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前些日子,我们还一起喝酒、赌排九、招妓咧!诸位朋友都不记得了吗?” 一旁的骑士,见到同伴突然倒地,纷纷大怒,拔出光剑,想趁乱把这男人斩成肉酱。 “唉!翻脸不认人,世态炎凉啊!” 男子脸上的笑容敛住,对着几柄光剑,竟不闪避,伸出右手食指,对空虚点几下。冲上来的骑士,只觉得身体如遭电殛,手脚麻软,一个个倒地不起。 “天……天亟剑!”胖子惊呼道:“你是…逐魔…浪人……韩……韩…”说到这里,想起传闻中这人的辣手,只惊得牙齿打颤,再也说不出话来。 “不错,还认得你韩特大爷的天亟剑,总算是见过世面。” 韩特冷笑道:“你等无赖,连我都不识,也有胆子冒我韩特之名行骗,嘿嘿,好大的胆子呐!” 行赃撞着这棘手人物,胖子怕得跪在地上磕头,连叫饶命。 “哼!要是以往,定将你等大卸八块。”韩特脸色稍和,道:“不过,今日我重逢故友,心情不错,交出所收赃物,饶你一人不死。”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胖子的那一伙人,除了他本人以外,剩下的人在倒地同时,就已了气。不过,对胖子而言,能逃得一命总是大好,连忙将装有爱菱饰物的皮囊,双手奉上,还连带贡献出许多掠夺所得。 韩特也不客气,将这些贡品尽数收起,扬长而去。 他没有兴趣宰了这胖子,也无意杀他为民除害,会被这种人所骗,受骗的人自己就该检讨,此行,也是受故友之托,代为取物。 “不过,挺奇怪的,他什么时候这么爱替人出头了。”想起故友种种,韩特不禁微笑。 “该不会,是给那女孩人迷上了吧,听说是个没身材的小鬼…啧啧!口味太差了,真是饥不择食了啊。” 将东西送到天香苑,然后,准备与老友庆祝劫后重生,大醉一场,如果,老友还能活着回来的话。 对于这点,韩特毫不担心,那么大的劫数都害他不死,这点小事,哪会要他的命。 背着阳光,无视于广场众人的议论纷纷,逐魔浪人消失了踪影,只是,连他自己都想不到,仅仅数年之后,他将与“没身材的小鬼”有段冒险之旅,而且…非常难忘的旅程。 ※ ※ ※ “李煜未死,重出江湖,功力更胜从前”、“李煜一人尽诛狼嚎骑士团”的消息,在半个月后,靠着流浪至香格里拉的陈由之渲染,轰传了整个江湖,武林习剑之士,无不撼动。 一个月后,李煜正式再入江湖,剑试天下,从南至北,连败当代剑术高手一百四十三人,期间,三闯黑鲁曼皇城,最后一次,甚至在新年阅兵大典,众目睽睽之下,刺杀第三军团长曹彬。 而后,秦淮血战一役,李煜力战黑鲁曼、武炼、自由都市同盟、稷下…各方围剿高手三百二十六人,全身而退,威震风之大陆。 经此一役,“剑仙”之名,奠定了无人能及的地位,他更在香格里拉设招贤馆,款待四方贤才,天下风骚无不敬佩。四大公子之首,“唐殇君”李煜,名扬鲲仑,成了四个大陆皆知的传奇人物。 ※ ※ ※ “老师!” “不错啊!看你的样子,不动真剑已成。虽然天流终生无望,但依你求剑之心,此剑当可名曰天痕。” “天痕?” “不错,正是天痕不动剑。日后你若远行,当可恃之与天柔不动剑,争一日之短长。” “如果有朝一日,我能像老师一样,晋身天流,那时候,我的剑会是天下无敌吗?” “这个啊…说无敌,好像没那么了不起,不如这么想吧!自在门只有不败的剑,与无敌的人。” “三礼相赠,你好生收藏,将来自有大用,我要去了。” “……” “以后的人生,就由你自己一手来操控了。我不会勉强你要放弃仇恨,假如你还是想建国复仇,掀起腥风血雨,大杀一场,那也由得你。练成绝世剑法,却连憎恨的权利也没有,这种人生有不如无……不过啊!呵呵……只以复仇为目标的人生,这样的生命,不是也太狭隘了吗?” “……” “传你武学,固然是为了不使此技失传,不过,正如我对每个弟子说的,我并不是为了要让你不幸,才教你武功的啊!…往后,好自为之…喂!你在干什么,两个男人老狗,不要来这一套,很难看的!”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万福金安!” “免礼免礼,你小鬼也万福金安…我去也!说老实话,能收到你这么优秀的弟子,我很欣慰,如果你能够多陪我些时日,有些东西就可以多教一点了……”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 “大人讲话,小孩子不要插嘴,你乖乖让我把话讲完!不是我自夸,在炼丹、房中术上面,我也是……” “叩别恩师……” “哇!你这个笨蛋弟子,实在是有够不受教,连听我把话说完都不肯…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一定是嫌说,对方是糟老头,听他的话没有意思,对不对……” “……” …… ------------------ 卧龙居排版校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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