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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故事,是否都应当从头说起呢。
  抑或,挑中间比较有趣的情节先让读者看了,然后才把剧情往前推?
  那是需要很大的技巧的吧。
  还是从头做比较好,条理也清楚些。
  况且,陈绮罗与甄蔷色这对母女的关系,大扺要从头细说的。
  母第一次看到女,是在十二年前。
  那时蔷色约十二岁,长得高且瘦,肤色欠佳,似营养不良,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有蛀牙,怎么看都不算一个标致的小孩。
  可是蔷色有一个好处,她性格十分沉静,而且,即使乏人督促,功课一流,霸定第一。
  绮罗已与甄文彬约定,由她先开口。
  于是,在甄家,她先自我介绍:“我叫陈绮罗,你可以叫我罗姨。”
  蔷色点点头,不出声,穿着新裙子的她拘谨地在一边坐下。
  甄文彬的神色略见焦急。
  绮罗不慌不忙,“我叫你什么?”
  甄文彬已抢答:“在家,我们就叫她蔷色。”
  绮罗嗯地一声,“蔷色,我与你父亲,打算下个月结婚。”
  蔷色低声说:“父亲已与我说过。”
  绮罗问:“你愿意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吗?”
  蔷色努力地点点头。
  她不是要讨好未来继母,那是非常吃力的一件事,她只是不想得罪任何人。
  只听得陈绮罗说:“那好极了,婚后,你会自祖父母处搬回来住。”
  蔷色一听,放下一半心。
  祖父母并不特别喜欢她,他们讨厌她生母,故此也不看她,尤其是祖母,多年来眼皮也不大抬起,嗯、哼、呵几乎是全部字汇。
  三四岁幼儿都知道自己不是受欢迎人物,何况是蔷色。
  故此,知道能回到自己家来,真是有点高兴。
  陈绮罗样貌娟秀,衣着时髦,据说是留学生,又有事业,看情形会是个合理的人。
  可以和平共处吗?蔷色的心忐忑。
  “届时,我们会搬到一个比较宽敞的地方,你会住得比较舒服。”
  蔷色点点头。
  那天,她统共说了不到十个字。
  可是人们喜欢蔷色的身体语言,她沉静安宁。
  那天晚上,蔷色仍然回到祖父母家。
  她听得祖母说:“文彬这下可走运了,那位陈小姐颇有妆奁,并且愿意取出与文彬共组家庭。”
  “蔷色呢?”
  “一并带过去住。”
  “这就很伟大了。”
  “真是,才貌双全,又有爱心,文彬转运了。”
  一直到很久之后,蔷色都认为,才貌双全,又有爱心这八个字,用以形容陈骑罗,至贴切不过。
  “文彬以前那个人……文彬真倒霉。”
  “算了,过去事一笔勾销。”
  “可是你看,她还生了这个孩子,长得又同她一模一样,又扔不理,造成别人负担。”
  蔷色一直躲在一角不出声。
  两者声音并不低,居所狭小,蔷色又无私人书房卧室,可是,为什么要避忌?为什么要尊重这小孩?
  在客厅一角借张书桌做功课的蔷色只得默默忍受。
  不过,吃晚饭之际,喉头特别干,古人说的食不下咽,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过两日,父亲带她参观新居。
  蔷色不相信天下会有那样好的地方。
  墙壁地板洁具全是新的,三间房间,她占一间,有张小小单人床、书桌茶几五斗柜全齐,全室光线明亮,浴室就在对门。
  父亲微笑,“你看怎么样?”
  蔷色紧抱着父亲的腰身。
  父亲轻轻说:“绮罗走进我生命,给我一切,对我来说,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蔷色,我希望你可以好好与她相处。”
  蔷色肯定地点头。
  她有一个这样好的房间可以躲藏,她不会骚扰任何人。
  十二岁的她长手长脚,十分尴尬。
  最令她烦恼的是衣服时时不够大,常常需要买新的,要花大人的钱,她不敢出声。
  老师说:“蔷色,鞋子太小,鞋跟已经挤爆,要买双新的了,同家长说,穿小鞋有碍足部健康。”
  袜子也穿洞。
  可是祖母永远佯装看不见,为什么要看见?衣服洗好了,冷冷说:“一套校服起码可穿三五天,何用时时洗。”
  现在,新家里有家务助理,天天帮蔷色做洗熨。
  蔷色感觉如小奴婢进化为小公主。
  可是她沉默犹胜往时,吃完饭便进房做功课,可是体重渐渐增加,面色红润,笑容渐多。
  她父亲也一样。
  绮罗陪她去添置衣服鞋袜,有熟悉的店,售货员一见到她,立刻过来叫陈小姐。
  绮罗替蔷色全身内外都添了合身的衣服,她是那样慷慨,无论什么都一打半打那样选购。
  只有很会赚钱的人才会如此出手吧。
  蔷色忽然之间富庶起来。
  她拥有儿童专用的牙膏,整罐润面霜,水果香的肥皂,甚至消毒膏布上都印着米奇老鼠。
  她从不知道生活上除却衣食住行还有如此多的奢侈细节。
  可是她还有恐惧,童话中都说后母的真性情会在若干日子后才暴露出来。
  会不会是真的呢?
  在绮罗带她去箍牙之际,她几乎相信传说全是真的。
  要过一段日子,才知道真为她设想。
  物质归物质,最重要的是绮罗关心她。
  每晚必坐下看她功课,并且毫不掩饰、真诚、热情地赞扬她。
  “哗,英文作文都一百分,世上有这样高的分数吗,小时候吃何种奶粉,是它的功劳吗?”
  言语幽默、风趣、大胆。
  时时叫蔷色感激莫名。
  她不似后母,她似一个朋友。
  可是少年时的甄蔷色不擅词令,不懂表达。
  一日,到晚饭时间,她尚未在饭桌出现。
  绮罗问:“这孩子怎么了?”
  “随她去,”甄文彬说:“她闹情绪。”
  “什么事?”
  “在学校,高材生普遍受到尊重,可是:永远有存心挑衅之人。”
  “怎么了?”
  “今日下午,有两个同学,言语间讽刺蔷色没有母亲。”
  绮罗不语,可以看得出双目中有怒意隐现。
  她放下筷子,到蔷色房去。
  “今日有你爱吃的蛋饺呢。”
  蔷色立刻换上笑容,可是鼻子红红,是哭过了。
  “你爸难得在家吃顿饭,快去陪他。”
  蔷色识趣,“我马上来。”
  绮罗把手按在蔷色肩膀上,蔷色感觉有股力量传遍全身。
  她握住继母的手。
  第二天,陈骑罗约见校长。
  校长出来,见到陈女士那身打扮,知道她是在社会占一席位之人,俗云,先敬罗衣后敬人,校长也不能免俗。
  陈绮罗满面笑容,讲清前因后果。
  然后很诚恳地作出结论:“即使没有母亲,也是悲剧,不是错误,贵校若干同学似乎没有教养与同情心,况且,甄蔷色怎么没有母亲?我就是她的母亲。”
  校长心服口服。
  结果那两个同学被校务处口头警告,再不改,就得受处分,记小过。
  甄文彬有点意外,“我真没想到可以那样据理力争。”
  绮罗说:“我至讨厌人欺人。”
  蔷色流下泪来。
  从来无人为她出头。
  无母之女事无大小均得强忍,否则只有更惹人厌。
  甄文彬静静问女儿:“同学说你母亲什么?”
  蔷色不愿作答。
  同学说:“听说你母亲与男人私奔走掉了。”
  这名同学的表姨与甄文彬的舅母有点亲戚关系,可见这件事在亲友间广泛流传。
  而这的确是事实。
  九岁那年某一日,蔷色放学后回来,已不见母亲。
  房间里所有属于她的东西都不翼而飞,空空如也。
  她甚至没有向孩子告别。
  陈绮罗曾说:“对一个小女孩来说,这必定是天下最可怕的事。”
  还不止,接着蔷色发觉父亲开始拚命工作,每晚深夜才返,有时醉醺醺,有时索性不回家,人们似乎已忘记这小女孩。
  一次生病进急症室后,甄文彬才把女儿送到父母处。
  然后,天无绝人之路,陈绮罗在甄文彬生命中出现。
  中国人命理中,有救星一词,陈绮罗便是甄文彬的救星。
  当下甄文彬再问:“同学说你母亲什么?”
  绮罗劝说:“蔷色,你愿意谈一谈吗?”
  蔷色轻轻说:“他们说我没有母亲,如此而已。”
  绮罗示意甄文彬别再追究。
  蔷色忽然笑了,“不要紧,他们的功课都不如我。”
  好象已经决定出人头地。
  蔷色回房做功课。
  隔半晌,甄文彬问绮罗:“你想不想知道她为何离家出走?”
  绮罗不慌不忙微笑地说:“我一点好奇心也无,你呢,你想知道吗。”
  甄文彬顿解愁眉,他由衷佩服绮罗,她从来没问过,她是真做到不管过去的事,魑魅魍魉都埋葬在脑后,永不提起。
  甄文彬舒出一口气。
  那样,一家人才可以真正从头开始。
  那几年,日子过得真适意。
  陈绮罗有组织天才,无论对外对内,经她整理过,万事均井井有条。
  厨房永远有热茶,抽屉有干净内衣,账单全部付清,家居整洁,全家杂物小至邮票药丸牙签她全知道放在何处,立刻可以拿出来。
  别以为这些都足轻而易举之事,陈绮罗每周上班超过五十小时,同时她得维持个人容貌整齐,她并非全职主妇,这样算来,身兼数职,照顾周全难得之至。
  蔷色觉得继母似那种自图画里走出来打救落难书生的仙女。
  从她出现之后,父可专心工作,女可专心读书。
  奇是奇在连祖父母见了蔷色,也比较从前客气。
  可是,蔷色在心中喊:我一直是甄家的女儿呀。
  现在,她由继母亲自开车送上学。
  为此,绮罗需早起半小时,故蔷色从来不敢叫她等,延伸出去,她也不会叫任何人等,她从不迟到。
  同学还是那班同学,见她鞋袜光鲜,又有一位漂亮的女士管接管送,嘴脸顿时不一样。
  都主动起来:“蔷色二字是什么意思”,“这名字挺别致,可以一说来源吗”,“有空请为我们补习”……
  全世界不知什么地方来那么多势利的人,全堆在甄蔷色身边。
  开头,蔷色以为这世界理应如此,后来才明白,那纯粹是她少年时的不幸,不不不,世间好人比坏人多。
  她更加沉默,一天上课六小时,可以不与同学说一句话,独来独往。
  这其实是不正常的,可是老师们欣赏得不得了,“你们要向甄蔷色同学学习。”
  作文课有条题目叫“我最要好的朋友”。
  蔷色这样写:我最要好的朋友,是我的母亲。
  其余的同学,半数在怀念童年时的小邻居,另外半数,选同座的同学。
  只有蔷色作文有新意。
  老师批了一个甲,对她说:“你有那么一个好母亲,真是幸运。”
  蔷色答:“我知道。”
  现在,她穿的鞋子永远合脚,上学上街各一双,还有运动球鞋,冬天尚有爬山靴,不奢侈,可是丰足。
  按着时候上理发店修理头发,统统由继母付账。
  绮罗常常搂着女儿肩膀进进出出,一日说:“噫,长这么高了。”
  然后,在十五岁那年,她已高过继母。
  生日并无特别庆祝,买一只蛋糕,做一窝面大家吃,一家三日私底下高兴。
  这次甄文彬夫妇给女儿一件礼物,他们把蔷色送到欧洲旅行。
  绮罗说:“你要是不放心一个人去……”
  “不,我喜欢极了!”
  这是她第一次乘搭飞机。
  祖父母深深纳罕。
  “蔷色这是什么命?倒也奇怪,有不相干的人来这样疼她。”
  “只恐怕好景不长,待有了亲生儿,继母便原形毕露。”
  “特别是添了儿子之后。”
  “可不是。”
  语气是那样幸灾乐祸:看你好到几时去!
  有什么理由他们特别不希望蔷色过好日子?
  老人不喜欢她生母,故迁怒于孙女,深觉那女人生的孩子永远不配有美满生活。
  那个时候,蔷色几乎已经忘记母亲外貌。
  一日,在早餐桌子上,蔷色不小心碰跌牛奶杯子泼湿校服裙子,一脸懊恼惭愧,又嫌更换衣服麻烦,一副哭笑不得模样。
  然后,发觉父亲呆呆看着她。
  接着,甄文彬冲口而出:“你同你妈一个印子印出来似。”
  那日,放了学,蔷色呆呆对牢镜子细看自己的五官,一个印子,她母亲就是这个样子?
  这肯定是个坏模子,蔷色忽然伸手出来掌掴自己,出尽力,左右开弓,直至双颊激辣辣肿起来。
  然后,她流下眼泪。
  冰凉泪水流经红痛热的面孔,永志不忘。
  蔷色厌憎生母,比谁都更甚。
  她有生母照片,只是不想取出看。
  倒底年轻,欧洲之行已使她将所有烦恼丢在脑后。
  回来她说:“行万里路有时真比读万卷书更胜一筹。”
  其实不过是忽忽忙忙走马看花。
  甄文彬循例问:“最喜欢哪个城市?”
  “伦敦。”
  “考试成绩好,送你往伦敦读书。”
  “那需要花费很多。”
  甄文彬笑着问:“什么,你不打算考奖学金?”
  “听师兄们说,生活费比学费更贵。”
  “不怕不怕,只得你一个孩子,总负担得起。”
  蔷色迟疑,“也许……会添弟弟……”
  绮罗忽然说:“没有这回事。”
  蔷色讶异。
  绮罗补充:“我不会是一个好母亲。”
  蔷色忍不住说:“可是你对我那么好!”
  绮罗坦诚地说:“但我一向只把你当朋友。”
  甄文彬笑起来。
  陈绮罗说:“我是职业女性,从学堂出来做事至今,我不耐烦整日在家陪伴幼儿同他们唱儿歌拍手掌,我知道自己的短处,我不愿做母亲。”
  甄文彬说:“这件事可从详计议。”
  陈绮罗双手乱摇,“太吃苦了,不干不干,做得好,老应该,做不好,万人践踏,天下最无报酬的是母亲一职,吃力不讨好。”
  这想法倒很新奇。
  “可以聘请保母呀。”
  “我天性多疑,不信任任何人带我的孩子。”
  甄文彬扬手,“过几年了,到了三十五六,你自然会天性发作。”
  绮罗忽然说:“大都会里找生活的人,日子久了,哪里还有天性,都不过是水门汀缝子里长出来的草。”
  蔷色一愣,绮罗一向乐观,这话,不像是她说的。
  傍晚,她坐在书桌前核数。
  “蔷色,我写给你的支票有三张尚未兑现。”
  “是,我上次的零用还未用完。”
  这是一个节省的好孩子。
  一切都选最朴素的款式:外套、书包、鞋子……蔷色不希望引起任何人注意,免得又有人指出她的母与男人私奔。
  能把自己收藏得紧紧就好,况且,像她那样一个孩子,也不配穿玫瑰红的夹克、粉紫色的裙子。
  跟是继母过生活,是有分别的,她怎么不知道。
  十全十美的继母也不是生母。
  她见过同学李洁卿同母亲发脾气。
  一日放学时间忽然下大雨,李母带了伞来接她,心急,在课室门口张望,被老师发觉,轻轻掩上课室房门。
  铃声一响,众学生鱼贯而出,李洁卿便发起脾气来,当众把书包扔在地下踩两下,叫母亲以后,一生一世、永远不要再来接放学。
  李太太太一直讪讪站一边,不出声,也不生气。
  那是生母。
  至于继母,再好,似一个朋友,你不会为小故得罪朋友,因为朋友会掉头而去。
  可是蔷色已知道自己够幸运。
  她得到的,肯定是最好的继母。
  隔数日,李洁卿向她请教功课,她轻轻说:“你不该向母亲大声吆喝。”
  李洁卿略觉惭愧,“是,我一时觉得她失礼,沉不住气。”
  蔷色的声音更低,“她们会比我们略早离开这个世界,我们迟早会成为没有母亲的孤儿。”
  李洁卿吃惊了,用手掩住嘴巴。
  “伯母那样爱你……”
  李洁卿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丢下功课,赶回家去。
  片刻,绮罗驾车来接,蔷色笑嘻嘻上车。
  蔷色一见有人,总是笑脸迎之。
  然后,关入房门,死做功课。
  功课是挽回她自尊的起死回生灵药。
  她在班上地位出神入化,老师有事走开去听电话,会叫她坐在教师席上暂代一阵。
  可是甄蔷色不骄矜,不多话。
  因父亲把整个家交给继母,而亲父毋需故意讨好,识趣的蔷色有意无意与父亲也分出一个距离。
  一家人都像朋友。
  生活一平静,祖父母的话更多。
  “文彬说什么也是个专业人士,怎么老赚不到大钱。”
  “他妻子倒足够精明,会做生意。”
  “日子长了,会被人说他靠老婆。”
  “这年头,无所谓吧。”
  口角冷淡,也像朋友,不过不是那么好的朋友。
  蔷色想象中的一家人不是这样的,但或者,她想象得太好了,也许一般人的家,就是这样。
  十六岁生日那天,继母把她约到山顶吃下午茶。
  明敏的蔷色知道有事。
  茶厅很漂亮,茶具雪白,捆一道金边,格雷伯爵茶香气扑鼻。
  陈绮罗一向不是吞吞吐吐的人,她很坦白地说:“蔷色,我同你父亲共同生活了四年。”
  一开头,就完结了,一句话只说了一半,文法上不对。
  蔷色静静等待下文。
  “我发觉,我俩缘份已尽。”
  蔷色耳畔嗡地一声,呵,好景不长。
  “我已决定同他分手。”
  蔷色十分艰涩地问:“他知道了吗?”
  绮罗软口气,“蔷色,你真聪明,不,他还不知道。”
  “他受得了这个打击吗?”蔷色好不沉重。
  “成年人,应当承受生活中不如意事。”
  蔷色忍不住问:“为什么你们终于都离开他?”
  绮罗一愣。
  “你是他生活中至宝。”
  绮罗忽然笑了,“可是我本人生活目标却不是成为他人的得力助手。”
  蔷色点头,“我知道,你累了。”
  绮罗答:“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离开他,至于我,我不想说他坏话。”
  蔷色问:“你知道我母亲为什么要走?”
  “我一头雾水,不过即使知道,我也不会说。”
  “你与父亲似相处得那么好。”
  “真可惜,感情像兄弟姐妹一样,可是,今年我已年近三十,我希望男女关系之中还有激情,像见到一名男子,整圈脸庞会得不由自主地发熨……唉,你太年轻,你也许要隔些时候才会明白。”
  绮罗总是替她留有余地,不说她不懂,而是今日不懂,将来会懂。
  这几年来,她是她生活中唯一的锚,蔷色神色露出对未来的恐惧。
  绮罗接住她的手,“你放心蔷色,我会安排你的生活。”
  “为什么,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因为路见不平,因为我能力做得到。”
  蔷色落下泪来。
  一个陌生女子,愿意照顾她的生活。
  她羞愧地低下头。
  “你父,他是好人,只是稍欠组织能力,我会替你到英国找寄宿学校,寻监护人,你放心,你仍是我的女儿。”
  蔷色只觉心酸。
  “对不起。”绮罗内疚了。
  蔷色迅速抹干眼泪,“你对我们父女已经够好。”
  “我稍后会亲口告诉你父亲。”
  “为什么反而倒先告诉我?”
  “唉,你好似更有智能接受此事。”
  茶凉了,绮罗叫侍者过来换新茶。
  蔷色问:“你找到了新的伴侣?”
  “可遇不可求。”绮罗略为含蓄。
  “这次父亲可能永远站不起来了。”
  “别把事情想得太坏。”
  蔷色颓丧地低头。
  “看看你的生日礼物。”
  是一条珍珠镶钻坠子:项链
  “太美丽了。”
  “我帮你戴上。”
  蔷色拥抱继母,“至少我也过过四年好日子。”
  母女二人哭得四目红红。
  回到家,蔷色忽然对父亲不耐烦起来。
  她冷眼看他。
  她要找出为什么女人都不得不离开他的原因。
  他下班回来,一言不发,先做他要做的事、淋浴、更衣,每隔些时候问:“牙膏放在何处,白色毛巾都用光了吗,”并不关心其它的事。
  完全忘却独生女儿的生日。
  日子久了,前来报恩的仙女也不过如一个普通家庭主妇,他倚赖性重,并且愿意躲懒。
  蔷色所不知道的是,在公司里,甄文彬可以三个钟头会议不表示一点意见,这样,他至少可以达到不做不错的目标,而且,上头一问起什么,他第一个反应便是推卸,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司同事都有点怕他,有事都不与他商量。
  是这样,永远升不上去。
  但他仍然是个好好先生,从来不会陷害人,许多没与他交过手的人都不介意他,况且他十分勤工,日以继夜,时时埋头苦干,慢工出细货,公司也需要这样的人。
  蔷色忽然像祖父母一样,有点厌憎父亲,因为他的无能,她吃了多少苦。
  她讨厌他。
  晚餐桌了上,他把菜盛在大碗里去看电视上的足球赛,一边说:“蔷色,替我拿条湿毛巾来。”
  他一天工作已经完毕,尽管妻女不由他养活,可是妻女总还得服侍他。
  是这样,陈绮罗累坏了吧。
  可是,甄文彬仍不是坏人。
  蔷色一声不响转回房中。
  她听得父亲说:“这孩子又怎么了?”
  这之后,她又不知会被送到何处去。
  现在,她身躯与思想都完全似一个大人,不是那么容易安置,不比从前,像一只小猫,随便丢在哪个角落,给点吃的,就可解决问题。
  她为前途问题深深烦恼。
  隔了个多月,甄文彬依然故我,丝毫没有异样,蔷色知道绮罗尚未向他摊牌。
  蔷色这时发觉,什么都是不知道的好,不知不痛,反而她倒像囚笼里待判决的犯人,坐立不安。
  “你还没同他说?”
  “真不知怎么开口。”
  每次叫他,他总是很愉快地问:“什么事?”
  一点也不怀疑对方会得变心,骤然把这件事告诉他,彷佛等于在谈笑间拿一把利刀插进他的心房。
  似乎应该安排一点预兆,像下班后故意拖延着不回家,或是对他们父女冷淡之类。
  可是陈绮罗实在做不出来。
  即使分手,也可以做得好看一点,不必践踏对方自尊,况且,她得顾住蔷色这孩子的颜面。
  蔷色道:“如果你心意已决,不要踌躇了。”
  绮罗忽然说:“我没有把我的身世告诉过你。”
  蔷色看着她。
  绮罗声音很轻,“我父母并无正式结婚,我自幼跟外婆生活。”
  这完全出乎意料之外,蔷色呵地一声。
  “外婆对我恨好,可是老人家对生活另有一套准则,日子过得相当刻苦,”绮罗微笑,“我像个小小清教徒,卫生纸及肥皂用多了都受外婆警告。”
  蔷色耸然动容。
  绮罗的遭遇与她有太多相同之处。
  “然后,我十七岁那年,家父去世,遗嘱中,拨给我一笔金钱。”
  怪不得。
  “那只是他财产小得不能再小的一部份,以致他其余的正式子女认为微不足道,任由那野孩子吃点扫在地上的饼屑也是应该的,可是,对我来说,已是笔丰盛的妆奁。”
  蔷色听得入神。
  “我立刻启程到英国读书,天天穿新衣串舞会观剧,整个夏季在欧陆旅游,恋爱、失恋、再恋爱……”
  蔷色冲口而出:“我也要那样!”
  绮罗笑了,“没想到我是坏榜样。”
  这时,上课铃响了。
  绮罗说:“进课室去吧。”
  “你把事情讲完了再说。”
  “后来,也终于毕业了,回来之后,买了房子,找到工作,忽然渴望安顿下来,被爱、爱人,我从来没有一个家,于是——”
  上课铃第二次响。
  “于是我结婚了,很幸运,你父亲是个好人,去上课吧,明天再说。”
  那一整天,蔷色都想,在一段感情中,她才不要扮演好人的角色。
  宁缺毋好。
  情愿饰一个女角,坏人往往最能叫人思念一辈子。
  隔了二十年,对方说起她的时候,仍然咬牙切齿:“这个人呀……”恨恨不已,情不自禁。
  老师看见甄蔷色一手托腮,双目漫无焦点地望看窗外,对黑板上笔记视若无睹,不禁暗暗好笑,这样的好学生也会有游魂的时候,可见少年始终是少年。
  老师故意刁难,叫她答问题。
  天资聪颖的蔷色却又实时可以流利地把答案详尽列出。
  那天晚上,甄文彬叫她:“蔷色,过来,有话同你说。”
  呵,摊牌了。
  待蔷色坐下来,发觉又不是那回事。
  “蔷色,公司派我出差到伦敦一个月,顺便可以替你找学校。”
  原来如此。
  甄文彬笑道:“你们母女尽量自己过日子,别太挂念我,我转头就会回来。”
  蔷色听了这话,受了刺激,忽然歇斯底里地笑出来,他竟一点蛛丝马迹都看不出来。
  他还以为她们没有他不行。
  甄文彬愣住,问:“我说的话有什么可笑?”
  蔷色抹去眼角眼泪,“没什么没什么。”
  他压低声音:“轮到你照顾绮罗。”
  蔷色一征。
  “这一阵子,她早出晚归,回来虽嚷倦,在书房又做到半夜,你看着她些,劝她休息。”
  “是。”蔷色低下头。
  “绮罗真是不可多得的好女子,做了四年夫妻,我心满意足。”
  蔷色一征,“怎么说这话。”
  难怪绮罗开不了口。
  他却岔开话题,“公司一直怪我没表现,这次是我的机会,我决定好好做出成绩来。”
  替他收拾行李的,自然又是绮罗。
  连小小救伤药袋也替他准备好:眼药水、消炎药、止痛丸、消毒膏布、棉花卷……
  绮罗说:“待他回来,一定同他说。”
  也不能再拖了。
  因为,已经有人送花上来。
  白色的,栽在盘里的,谢了还会再生的兰花。
  清晨起来,走过书房门,可以闻得到清香。
  真奇怪,他们完全不介意她是有夫之妇。
  不一直传说女性离婚后很难再找到理想对象吗,可见不能一概而论。
  蔷色这样分析:陈绮罗长得漂亮,性格独立,最重要的是,她经济宽裕,为人慷慨,不会造成异性负担。
  她不会追着人要房子要车要珠宝。
  这一点已经够吸引,故略表心意,追求者便明目张胆上门来。
  你看,蔷色不无感慨,做人是不是要自己争气,届时,爱同什么人在一起都可以,拋弃人或被拋弃亦全不是问题,得意与失意时均可大灌香槟酒。
  十六岁的蔷色有顿悟。
  甄文彬走了,母女十分轻松。
  二人都觉得时间松动许多。
  绮罗说:“我陪你去配隐型眼镜,过两年,用激光彻底治好这对近视眼。”
  蔷色感慨:“第一次同祖母说看不到黑板上的字,她还不信,笑嘻嘻反问:“你是骗我要副眼镜玩可是”,又趁我不在意,指向远处:“哪是什么?””
  绮罗问:“你常骗她?”
  “从来没有,我根本很少与他们说话。”
  渐渐把童年时的委屈倾诉出来。
  “这就比较怪了,怎么老认为孩子会骗她。”
  “你看我这八百多度的近视。”
  “是眼镜没配好,验光师说你那些眼镜全在后巷眼镜店马马虎虎购得。”
  “便宜呀。”
  绮罗颔首:“这是真的,老人总想省。”
  “父亲给的生活费已经不多,老人还想从中获利,生活岂有不艰难的。”
  绮罗不语。
  蔷色低下头。
  “蔷色,说些高兴之事。”
  蔷色抖擞精神,“是,我已经找到暑期工。”
  绮罗说:“我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
  蔷色低声问:“是送花的人吧。”
  “是。”
  蔷色很想见一见这个人,可是潜意识觉得不对,绮罗是她的继母呀,她现在另外有男朋友,亦即是出卖她的父亲,她怎么可以与她朋比为奸?
  蔷色静下来。
  可是,在这世界上,她只有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亲人,她不得作出取舍。
  这大抵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况且,像她父亲那样迟钝的人,被人卖了,也许还帮那人数钱,他不会介意。
  蔷色抬起头来,“好呀,我每天放学都有空。”
  绮罗很高兴,“我去安排。”
  父亲不常打电话回来,只偶然寄回一两张明信片,那些明信片,由佣人开信箱取到屋内,放客厅一张长型茶几上。
  陈绮罗下班回来,一边脱鞋子一边顺手看信,重要的取返书房细阅、次要的一撇,顺手扔回长几上。
  那些由丈夫自遥远的地方寄返的明信片,便遭受此等待遇。
  隔了好几日,仍然扔在那里,蔷色过去,轻轻把它们收起,夹在书本中,作为书签。
  人微、力薄、言轻,写的信也无人要看。
  蔷色十分困惑,这真是一个势利的社会。
  她要把这一切细节好好记住,将来,倘若遭遇到同样的事,可作心理预防。
  明信片不见了,绮罗也不问起,可见早已丢在脑后。
  这段时间内,蔷色发觉绮罗置了许多平时不会真的新衣,式样华丽、诱人,颜色出乎意表。
  她并没有试穿给蔷色看,可是挂在房内,蔷色走过,自然看到。
  蔷色尽量低头疾走,这是规矩,寄人篱下者必学,人家要你看,你要高高兴兴的看,人家不想你看,你最好做一个亮眼瞎子。
  一天早上起来,蔷色看到一件小小上衣搭在沙发上,淡湖水绿,裁成T恤模样,可是钉满薄透明胶片。
  天下竟有那样别致的衣服。
  她伸手轻轻摸一下,上学去。
  她是为那个人所穿的吧。
  女为悦己者容。
  那天下午,父亲的电话来了。
  蔷色正在做功课,佣人进来说是找她。
  “蔷色,绮罗在何处?”
  “这是她办公时间。”
  “请同她说,我一时无法联络到她,我将延迟返来。”
  是吗,一个月已经过去了吗,他该回来了吗?
  “公司叫我在伦敦再做一个月,你请绮罗拨个电话给我,或许,她可以告假来与我一聚。”
  蔷色唯唯诺诺。
  “你好吗?”
  “很好,勿挂念我。”
  “此间一级寄宿学校尚有空位,可是学费寄宿费之贵,无出其右,原来,世上并无有教无类一事,看来不但富者愈富,再愈有学养教养。”
  蔷色不语。
  “此事回来再作商量。”
  蔷色忽然问:“你好吗?”
  “连续下雨已近两个星期,我发觉自己原来有风湿痛。”
  “吃用还过得去吗?”
  “有一样相当恐怖的东西,叫牧羊人馅饼,不幸将来你会有机会领教。”
  蔷色惊疑不定,“我还以为是约克布甸。”
  “不要去说它了,早餐有种猫鱼,腥臭扑鼻……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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