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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来的日子

作者:亦舒

  放假了。
  去参加弟弟的毕业典礼。
  我还是穿毛衣、长裤,一件大衣。
  再穿多就变成不倒翁了,那算什么,昨天睡了一个午觉,今天精神居然不错。想起前天大醉,不免有点惭愧。
  喝醉了,第二天还是要起来做人的,况且像我这种醉,不过是静静的在一旁坐著,又不碍人,又不装疯,很是不值,下次可千万不能再喝了。
  弟弟请我化一下粧,我看看镜子,一张脸是形容不出的苍白,如果涂了胭脂,那红色必然是非常人造的,然而还是化了一点粧,自觉那张脸更奇怪了,仿佛像棺材里的人,硬硬的加点颜色。
  我无意大清早咒自己,然而感觉是感觉阿弟居然很满意,他笑道:“果然不同了,三十岁的人,还可以充十八岁。”
  我也不说什么,他的女朋友穿了一条布的长裙,一件不长不短的大衣,颜色又不配。
  看不过眼,把一件貂皮借给她了,籍口是“耽一下铺地毯的人来,恐怕会顺手牵羊,不如穿在身上。”她穿是穿了,但还是不大相衬。
  弟弟问我:“你没有长裙子?”
  我没有什么?我什么没有?我四季的衣裳是清楚玲珑的,我什么没有?我叹口气,未必沦落到如今,就是说我以前未曾好过,即使是今日,也没有什么沦落的,买毛衣始终要找到“优格”的店铺为止。
  毕业典礼很好玩,所有的教授都出来了,身上披着各式各样颜色的袍子,手中执杖,校长坐在中央,有人在弹管风琴,列列的管子排列着,大堂既高又深,典型的英国,我现在发觉英国人与中国人竟有什么多的相同之处,至少迟到与不守时就是其中之一,连毕业典礼都足足迟了十五分钟。
  阿弟坐在左边,披着红色的丝绒袍,金黄缎子的披肩斗蓬,一顶黑色的圆型丝绒拿在手中,其他的博士不是面有肃容,便是紧张过度,他却在那里挤眉弄眼。我也曾问他高不高兴,他答:“既是辛辛苦苦读出来的,又不是拣回来的,有什么太高兴呢?”
  他说得很对。我也不喜欢太辛苦得回来的东西。
  我在看那一整排的男孩子,看有没有漂亮的。我与弟弟的女朋友说:“第一排那个,长得不错。
  “往上看的那个?”
  “嗯。”
  “是的,”她点点头:“不过有点骄傲。”
  我一向喜欢面有傲气的男孩子。我认定了他的脸,耽会儿趁个机会,叫阿弟介绍。
  典礼不过是典礼,上前握手,下台,报名,如此而已。完了大家走出礼堂,阿弟一手抓住我嘻嘻笑,“看中了什么人没有?”仿佛这是我挑男朋友的机会。
  校园那么大,都是博士,来来去去,一件件的红袍子,我看到了刚才那个男孩子,就指着问:“阿弟,你认得他吗?”
  阿弟摇摇头,“别的系的,但一定有办法,一定有办法。”
  我笑了。
  末了我穿了弟弟的袍子拍照,存心闹一下,既然有人吹牛得了学士,我也能吹四个月得博士,把照片搁在姊妹上登一登,也可以让大伙儿笑一笑。
  然而我真的在读书。天天读。读功课心在稿子上,写稿子心在功课上,放了假,整个人反而失了重心,不知道做什么才好,头一天就喝醉了酒。
  阿弟的一堆朋友走过来,我看着他们打招呼,说笑。
  亦靖答“不,我不是博士!我去化粧舞会。”
  弟弟猛地推了我一下,“你怎么了?那个男孩子,就是你说好看的那一个呀,他倒看你,你怎么没发觉?]“啊?”我心里一股失望“是他吗?我不知道。算了他脱了炮子,就不对路了。”
  我却又是很多感触。找一个男朋友,真的这么难?还没走完校园,天却黑了。这边天黑得快,我没有手套,手指好像随时就会掉下来的。
  我没有悔意。现在所过的每一天,都是借回来的,我的生命早已经终止了,去年十月,在台北就终止了,现在活的每一分钟,都是上帝的特别恩赐,快乐与不快乐,我不能说什么。
  我在寒冷里走着,鼻孔嘴巴都冒着白气,有时候下几团老大的雪,一会儿又变成了雨,弟弟声音:“喂喂喂,看车子,看车子!过马路怎么永远不看车子?”
  是有愧意的,前天醉成那个样子。与师傅两个人合喝了一瓶拔兰地,他老先生一拳把玻璃打得粉碎,弄得每个朋友身上都是血。我只是呆呆的坐在沙发上想心事,一切往事都回来了——父亲开门的锁匙声,二十年了吧?生日时收到的洋娃娃。做杏仁豆腐给他吃。为了一个陌生人放弃了—切,十年间的事像走马灯一般的上来。
  有人写信来说:“你这般怕冷的人,怎么受得了……真替你担心……"也算是关心?
  我总是微微的咳嗽,吞亚士北罗止痛。脊椎骨并没有好,第八节还是老模样,第五节又新发了!医生说可以扣一片钢块,一个半月后拿下来,准妥当。我说妈的开什么鬼玩笑,以后没上过医生那里,神不知鬼不觉的当它没事,还不是这么的过了。
  人人都叫我当心身体。特别是编辑们,仿佛我真是一个风吹草动的人物,在学校,教授一直嚷“拿不动不要紧,叫男孩子帮你忙。”于是别的女向学都妒忌起来。我很尽力,凡事我都是尽力的,十年来无论发生了什么,我的稿子总未曾断过,这一点想回来,我是开心的。益发爱写了,尤其是在过这种日子。
  醉了以后,我好像又回到以前的时间里了。
  教调酒,老师拿了个空瓶,我倒来倒去倒不出酒,男同学笑,“衣莎贝,拧酒瓶,拧一下就说不定有酒出来了。”我听了这话脸色一变,瓶子就落地摔破了。
  是几时的事情,他在飞机上拧汽水?好像没有多久吧,怎么就落得这样呢。我只记得我上了飞机,廿小时!下了飞机,就看见了弟的脸,一晃眼,也就四个月了,都是借回来的日子。
  弟弟好声好气的劝我,“叫你来,都是让你忘记以前的日子,你怎么还是老样子?
  如果我有廾么不是.大冢都是急脾气,你得原谅我。喝醉了酒,人人都有的事情,有什么大不了呢?不稀奇。”说着他也哭了。
  我指著镜子对他说“姆妈在镜子里。”
  他用毛巾盖上了镜子。真是惭愧,醉成这样子。
  平时我总是一套红棉袄,亦靖最讨厌这套棉袄,就像去年在台北!美芳也讨厌我那套荳青的棉袄。她白我一眼说“真像个抽鸦片的。”
  一点半天就黑了,我也打个午觉,眼蒙蒙的老觉得不对,挣扎醒来,才发觉原来不是在家里了。于是呆呆的洗澡换衣服,也不怎么的耽心前途。
  文凭总是要拿的,无论如何得毕业。然后找份工作,在台北找一份工作。稿子也是要写的,写了那么些年!除非是编辑说我们不要你了,否则还是得写下去。
  师傅说:“你还好,心里想的,总可以写出来。”
  我承认这是我的幸运。
  师傅是弟弟的同学,教功夫,大冢都叫他师傅。在我处借了一套脂评石头记去,才得廿几回,不是最好的一本,也开心得不得了。
  到了此地,我才带了三本书:一套石头记,一本张爱玲,一本词选。都藏在行李底,让家人知道是要骂的,行李穷过磅,还带这些会背的无聊书本。倒把些要紧的衣物漏在家里了。现在的东西五化三飞,一些在香港,一些在台北,在身边的反而不多。
  母亲写信给阿弟“如果阿姐可以熬过这个冬天——”
  把我当一头蟋蟀了,然而我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去。
  我是没有遗憾的,这些年来开心也开心过,玩也玩过了,如今连大学生的瘾也过了,我很高兴。案头上依然放一张汪萍眼若秋波的照片,搬了家,连唠叨的房东也避过了,只等户主差人来铺了地毯过节过冬,真的没有问题,拿我的稿费在曼彻斯特这种小城花,一半也是太多了,也是豪华的,我实在没有夸张。
  只是弟弟替我担心,我老是趁下雨的时候才出去,溅得一腿的泥。洗了头永远不吹乾,到处走。我老了,我想。从几时开始,我已经不能再爱一个人了呢?或者是最近,实在没有碰到什么可爱的人?男的女的,都不值得喜欢。
  弟弟给我气死。两个星期之前他匆匆忙忙的对我说“有人找我做翻译,去访问中音国家庭,以便写论文,那男孩子长得好帅!从来没见过那么登样的男孩子!”
  我稀罕的答“我倒想看一看。”
  结果看到了那个男孩子,我笑了,我说“这叫做登样嘛?你眼睛不知道长在哪儿!这个男孩子不过是稍微端正一点而已。”
  阿弟顿足道“真不知道你的要求如何!”
  那天回来了,他说:“添美臣问我,你怎么老笑,我只好说你根本是一个嘻嘻哈哈的女学生。”添美臣是那个人的名字。
  那么还有一个人,老跟著他学宁波话,叫做非腊露斯,我叫他玫瑰先生。这个人很风趣,我教他,教得很道地,前天他上哈佛读博士去了,给硕士论文我看,上面居然有我的名字“感谢衣莎贝亦舒倪小姐——香港的记者,作者——给我的帮助。”我也笑了。
  物以稀为贵,谁都是博士,仿佛博士也不太稀奇了,可怜寒窗十年。我各式各样的补习老师特别多。有机化学揽不清楚,大喝一声“哪个是念化学的?”总有热心人士同情我八十岁学吹打,挺身而出。
  博士也是全世界最无聊的人,挤在电视室看旧片“巴巴丽娜太空英雄”,珍芳达一穿了衣服,众人嘘声大起,表示不满。
  到电影会去看戏,一定有人杷说明书摺飞机朝银幕下扔,扔得远,大家便鼓掌拍手,热闹非凡。校方忍无可忍,在说明书下写明“谁摺飞机扔便罚谁”,但是他们改擢纸船,照样飞,或是吹肥皂泡,或是用橡皮筋弹人,什么都有。都是顽皮鬼。
  然而不久这样的日子也厌了,没有透气的机会。每天上课,从九点到四点、五点回来洗头洗脸,拿出功课,已经该吃饭了,平常英文也不见得壤到哪里去,就是用不上,经济科上的题目问“为何需求线通常自左向右斜伸?”一头雾水,拿了丙减真是日月变色的没脸。这与咱们家的阿B哥有什么分别?恐怕B哥也有进步吧?
  总是不停不定的想回家。回了家说不定怎么还能偶然的看上他一眼吧?不会太差的。但是这张文凭呢?不过这种主意通常是很快打消了。
  平常总是计算吃的问题。买了乳腐、酱瓜,虾米、皮蛋,我与弟弟都发觉咱们欠缺营责。于是又买了红萝卜,也不煮,两个人脸对脸就生吃,争取一点维他命C,或者净啃芝士。很想吃腊肠,但是想不出该怎么做,老是蒸,又有点浪费。我对吃是随便的,好的坏的都可以,然而少不免想起鸡毛菜、葱烤鲫鱼。写信给母亲诉几句苦,招了一顿臭骂,什么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之类的成语,都叫她用上了。以后只好闷声大发财,什么都不说。
  偶而看张爱玲的短篇,很是感动,趁机哭一会,也是有的,这是一种傻气,不过因为我也病过一阵子,天天看医生。然而人家书中的女主角总是求仁得仁,没一下子就病死了,我却还在这里撑著。我小说里的女主角也很少有病死的,多数是自杀,我是想穿了,索性好好的活下去!也是一种道理。
  奇怪的是,竟没有再看红楼梦。(我二哥说“背也会背的东西,买来作啥?”)
  那一年我很想买八十回的脂评红楼梦。我倒不晓得为什么不看。只是天天清早八点正起床的人,仿佛不配看石头记。我改看玛丽莲梦露传记。我开始注意一下几时轮到这一区停电停煤气,阿拉伯打成怎么样了。少不免也吊著头等等明报,以及其他杂志,可怜姊妹至今一本也没看到过,只有要稿的时候,编辑很勤力的来一封快信。
  今年是不能回家了。
  明年吧,明年或者有希望。然而我何尝有什么冢,香港是兄长的家,台北是父母的家。
  有人敲门,我去开,满以为是铺地毯的来了,却是邮差,因为转了地址,所以他要证明一下正身是否在此。我签了名。收了圣诞卡,今年只收到三张圣诞卡。第一张是张徹夫人梁女士寄来的。她总是记得我,也是人结人缘。不是说不寄的就不记得找了,她是比较洋派的,而且不是逢人必寄的,所以就难得。收到那种逢人必有的小礼物,逢人必有的卡片,特别厌恶。我与我女朋友说要送礼,什么时候都能送,何苦一定要等大时大节的凑热闹?我把这第一张搁在书桌上。第二张是哈佛大学寄出来的。二嫂三嫂的弟弟。然后是这第三次,签收了,拆开来看,看到右下角的签名,呆住了。怔着了很久很久,慢慢的进屋子。呀,他总算找到了我的地址,给我寄卡片来了。一时心里麻木了一下,没有太多的感觉,等感觉慢慢回来的时候,就伏在桌子上,桌面是冷的,隔了很久,摊开手来,那张卡片已经团皱了。
  看看看,才放了八天假,一页书本也没翻过,所有的老毛病都出来了。
  如今我也得了一个死心塌地的人,天天跑来钉电插扑刷墙壁,不管有多么微不足道。到底也是一个人,我总是礼貌的向他点点头,如此而已,而且我并不欢迎他这种义务劳动,我只希望他少来一点,他来了,我为他倒一杯茶——有时候还是没有牛奶的。
  常常希望可以谈得起来,然而总是谈不起来,兴致索然,仍然希望他不要来。
  由此可知这个说“被爱是幸福”的人多么荒谬。被爱有什么莘福?一天到晚给一个莫名其妙的人钉著,左右不是;太礼貌,怕他误会,太不礼貌,又好像没人味。
  我想爱人是比较好的。爱一个人,常常想起他,都是很开心的。不管怎么样,我没有见他最后一面。临走时我只想到一句话:如今俱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看到两个月前的文林,里面有悲秋的小曲,其中有一首是这样的:想到去年,还道能红丝绾呀红丝绾——那个女孩子再也没想到秋天只落单成了她一个人。
  我看过很多好的短篇小说,只是近年的少。司马中原的黑河,刘以丰的除夕。还有一篇,不晓得是什么人写的,说一个卖皮货的少年,看中了另外一个老年皮货商的女儿。两个年轻人都同意了,女儿甚至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只待来年,这个男孩子来娶亲。老年人有点糊涂,在客栈碰到了这个未来女婿没把他认出来,只口口声声的跟其他的人说他家的姑娘要嫁了。年轻人也糊涂,没听明白,不知道指的女婿就是他,误会姑娘已经许了别人,于是他偷偷打开买回来的花布、绒花,一把火烧了,拌著他的眼泪,走了。而那个姑娘,犹自喜孜孜的看著灯芯结花,等著她的情人,等著。
  有缘没缘不外如此,这种小说才是真正的好小说,恐怕也是司马中原的吧?我喜欢他与白先勇。但他是一个开头,白先勇只是张爱玲的结尾。
  何藩问我有什么故事?可以拍戏的没有,不过他们指的故事都是那种故事。本来我想说找何莉莉,说服何妈妈,让她演黑河里的妓女。终于没说。
  不过那种日子已经过去了,不能再想的,想了也只惹归念,没有好处。
  至于英国。我能说的很少。我不喜欢这里,这是我知道的唯一事实,我不喜欢这里。
  伦敦就像哺士卡里的伦敦,正如每个人所说:大衣很便宜,款式不错。衣服号码比较小,很是漂亮。满街是花摊,很热闹。海德公园极干净,颇能坐一下子,星期日公园门口摆满了画、首饰、零零碎碎的杂物,每一档的档主都说那是他们的手艺,其实才怪,都是从一家厂里批发出来的,而且公园右角的比左角的档摊买得便宜,真会骗人,然而游客不骗,骗谁去?想想也就心安理得了。买了一大堆东西,都是有名堂的,什么给谁,什么又给谁。那个时候,原本想兜一个圈子,从欧洲回家的。
  没想到学校居然还录取了,迫不得已留了下来。
  伦敦一点也不好看。很多人从外地回来,总说好看,我老是跟女朋友说:算了,把钱省下来,买几本书看看还好一点。除了日本,日本是好的,我有我的理由。
  在这里这些日子,竟然没见过像样的阳光!多么可怕。
  通常八点起床,还是黑摸摸的,我不是超人,真不想起来,又舍不得那笔学费,失魂落魄的洗了脸换了衣服出门,总是所谓彤云密布的天气,天空永远不是蓝的,风大得吹得起人。耳朵鼻子都像约好了准备毫无抵抗的掉下来。
  要不就下雨,都是泥泞,大家的裤管三,思都浸着污水,入乡随俗,我也这样,好的皮鞋简直不能穿,于是去买廉价的膠底狗仔唛,然而不通气,穿久了这种膠底鞋,脚会臭,阿弟就烦,不肯穿。
  老实说:穿考究的衣服才划不来,到担心一些毛衣会发霉,只好开着电炉日日夜夜的烤着,希望湿气可以蒸发一点,如果想找一个人可以蒸发掉曼彻斯特的湿气,恐怕是奇迹中的奇迹。
  许多人以为读书就是夹着一叠书,在太阳满地的校园坐着,微笑地拍张照片留念吧?才怪。也许他们选对了地方,我没选对。反正学校是弟弟挑的,名是他报的,我到了,只试了十五分钟,大功告成。
  英国的草地是不能坐的,加州的草地又自不同,我常常想念三藩市的一个星期日上午,奇怪,每一天都有阳光。我开始想到浅水湾血红的影树。
  我学会了喝咖啡。每天两杯,有时候目无焦点的吃着点心,同学会开玩笑,用手在我眼前扬著,看我瞧不瞧得见。每个人都说冷啊冷啊,我是最少说话的。
  学会了无数粗口,冲口而出,很是流利,有时候很吓人一跳。当然我与阿弟也有过开心的辰光。
  我们喜欢看外国人各式各样的头发颜色,对红头发特别有兴趣!在电梯里一直讨论怎么样的红色才算好看。或是批评女孩子的身裁,怎么样算标准。
  我是喜欢阿弟的,所以我很不服气怎么他得了个这样的女朋友,而且这个女子跑来享了现成不说,还处处挑剔他的不是,他在我眼中原是最好的,怎么忽然有了这许多缺点?实在很令我生气。
  反正生活根本就是很令人生气的。我只好这样想。英国人的本性不但懒,而且多事。他们的穷,也令我惊异之至。整条街少有辆鲜色的车,女孩子没有第二件大衣,从来不上街吃饭,那些男人之小器,令人不置信,于是英国女孩子开始向往外国人,希望他们可以带她们到阳光满地的国家去。
  我是永远喜欢香港的。
  移民局的人问我:“你在香港住了多久?”
  “廿二年。”我说。
  他惊异的看了我一眼。打开我的身份证明书,呆了一下,再看我的脸,我装了一个老太婆的样子给他看。他笑了,是的,住了廿二年。
  打小路走回冢,我还是哼我的绍兴戏:林妹妹,想当初,你孤苦零丁到我家来,实以为,暖巢可栖孤零燕,宝玉是剖腹掏心真诚待,妹妹你心里早有口不言。实指望白老能皆恩和爱,谁知晓,今日你,黄土垅中独自眠。
  其实我很怀疑宝玉有否有剖腹掏心真诚待,他好像没有做错什么,对每个女孩儿都不坏,甚至套西厢里的话对紫鹃说:“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叫你叠被铺床?”黛玉一张脸自然挂下来了。他只对一个人不起,倒不是黛玉,是三姐儿,(金钏是自己骨头轻,不能怪宝玉),他不该对柳湘莲说:“你要个绝色的,既然她是个绝色,也就算了。”柳湘莲很奇怪,他坚持要娶个绝色的处女,于是疑心疑鬼去推了亲,三姐儿受不了这个气,也就抹了脖子死了。
  我喜欢红楼梦,每一章每一节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我请教那些博士硕士们化学、会计、统计,有空也聊红楼梦。可惜他们大多数爱看水浒传,水浒也还好,但是他们又偏爱西游记,我就认为奇怪,好像初看他们往炸薯条上淋醋,不惯,当然吃春卷时也加醋,毕竟是不一样的。
  我相信这三年是很快过的,实际上只有两年半了。至少现在我在受教育,不是在教育别人。
  在过去的三年,我教会了一个人多少事情。教他穿衣服(颜色别配得太齐,你适合穿狭身毛衣与衬衫,裤管别吊著,巴利与仙纳夫皮鞋最相衬不过。)教他做人。(别一直烂呼呼的做所谓好人,没有性格,到头来谁也不把你放在心上。)教他看书,教他听唱片。教他学乖。这个人学得快,他并没有什么感激的心,就是这样。
  最后一次看见他,他的裤脚拖在地上,身上的衬衫应该是比他年轻十年的人穿的,皮鞋仍是巴利,只不过开着一部奇怪的车,如果我在,我会说买赞臣希利吧,买保时捷吧,买莲花十吧。如果再富有点,索性买一部费拉里狄若吧。
  但是我不在。即使在,他也不会感激我。所以我决定自己也受点教育,不再教育别人。奇怪的是别人都不给他面子,一位太太见到他穿套新衣服,从头到脚的打量了他一回子,然后说“恐怕不是你自己挑的吧?你的趣味可没有这么高。”
  他不见我的情,他不懂。
  我弟弟就懂,他女朋友买了一包巧克力,他都说:“好吃,真好吃,真会挑。”
  当然也有欣赏我的人,可惜又不能在一起相处。
  反正都过去了。至少我有本事有能力可以把生活转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从头来过,他们不能。他们只能换汤不换药的继续下去,拖下去,因循下去,仿佛一堆火,灿烂的时候,自然有艳羡的人,然而始终要熄灭的。可怕是熄灭的只是生活,而不是生命。
  我有一个女朋友叹道:“太多的人,从没想到,他们还真会活到七、八十岁。”后来的几十年又怎样呢?
  我也常常担心。
  生活是找得到的。伴是难寻的。“老”是我最近才接触到的现实问题。年轻的时候不觉得,只觉老人讨厌。像我,简直对老人有敏感性的恐惧感,但是我自己也始终要老的。
  倪博士亦靖是没有脑袋的,他就是管吃管喝管睡。怎么样跟这个滑头蛊惑的单老码了相处三年,是一个大难题。暑假往别处开溜,恐怕是一个逃避的方式。
  我这么多的兄弟,最喜欢他,也是缘份。就像我二哥,喜欢老三小均,从小就爱他,省零用下来买饼偷偷给老三吃。母亲一说起这种故事,我就忍不住鼻子酸。我二哥是我见过少数真正的男人之一,如果我说查先生与张先生也是,恐怕又有人在那里说我势利了,但事实的确如此。
  亦靖只是一个糊里糊涂的孩子,年轻貌美,少年得志,苦的完了,甜的还没开始,尽开玩笑:“我可不要做人上人,一动就掉下来了。”“我想去教女子大学,只是有人不给。”“倪博士,是了,不是倪先生。”饱死,也难怪我胃口一向不好。难为爸成千打万的台币花在我身上,陪我去看中医消气开胃,如今都泡了汤了。
  我是爱我爸的。离开台北回香港,再从香港来这里,在台北只搁了三天,还是与他吵架。但我们只是感情不佳,爱还是爱他的,我省了十天,买了一只公事包给他,六镑半。完了口袋欠水,胡乱替妈妈挑了条廉价丝巾,还理直气壮的说:“礼物不算,礼轻情意重。”
  自己买了一套破牛仔上衣与长裤过节,买回来就是破的,褪色的,但是我从来没穿过这种衣服,想着当天气稍暖,我可以穿著这套衣服,拖看拖鞋到处走,又仿佛得意起来,元气也渐渐恢复了,好像又能度过此冬似的。
  是的,我也有高兴的时候。
  像收到了卡片。收到了礼物,喝醉了酒。
  这一段日子,我并没有把它计算在我的生命之内,但是它居然来临了,也只好默默的接受,希望快点过,快点过,同时也尽量享受著。
  ——原是想你忘记过去的日子。阿弟说。
  能忘记得了吗?过去的日子,过去的人,只有比什么时候都更清楚的,更清楚。
  这原是借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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