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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若棠……你可真给我找了个难题呀。白逢朗苦笑地在心底轻喃。
  站在银铃树王边,举自向下眺望着白狼族的领土,在一片银白与深蓝的色泽里,宁静平和是唯一的氛围。他最喜在此沉思、练功、修法。而这里,也有着最多他的愉快回忆……
  若棠满一百岁的成年礼,在这里向他告别……
  “表哥,我要周游列国,我要亲自走过八大狼族,看遍各种风土人情。”像个初生之犊,她纯真的晶眸里闪着对生命的热情、对世界的好奇与渴望。
  后来……
  “我们该结婚吗?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爱上一个人的感觉?表哥,我喜欢跟你在一起,这就是了吗?”温柔而好奇的甜美嗓音,这么问着他。
  再后来……
  “表哥,我告诉你哦,世界上居然有那种无礼至极的人,我真是不敢相信。人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不该有阶级之分不是吗?为什么弱者要臣服于强者?而强者理所当然认为别人该膜拜他呢?”困惑而薄怒的她并不明白她已遇到她这一生再也摆脱不了的牛皮糖。
  然后……
  “我不认为我适合活在那种有尊卑之分的地方;明明就是不适应的,不会因为有了爱情便理所当然可以忍受那一切。爱情……居然要这么选就吗?想着他时百般甜美,可一想到嫁他后所要承担的身分,全部都变着了,我不嫁,表哥,还是咱们这儿好,没烦恼,没那么多讨厌的事……”可是她并不知道,当她这么说时,眼神有多么黯然。不想因为爱情而委屈的人,却早已被委屈了,像是被困在囹圄里的蝴蝶,不算折翼,却也飞不动了……
  最后……
  “表哥,我们之间兄妹之情大过男女之爱;大过,并不表示否定你我之间没有男女之情。我不一定要嫁他的,表哥,只要你说一声,我便不嫁了。你告诉我,我定不负你,我愿意一辈子留下来。”憔悴却仍美丽无双的脸孔是宁愿舍弃爱情来回报他一生守护恩情的决心。在嫁前,突然被白莞点出了他一番心意,她来到银铃树王前这么说着。但他怎么忍心呢?若真忍心,早就阻止她恋爱了,更别说还权充和平大使,替他们的误会奔走、揭开真相,使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那一夜,殷祈以他一贯的强势,掳走了宣布要退婚的若棠。是他通知殷祈前来的。理应该是这样。
  三人之间只要有二人得到幸福,便算是大胜利了。独自黯然的那人,活该如此,谁教他要搞不清楚介入其中生风波呢?明明没他的位置呵。
  他—直努力表现得若无其事,事实上他的心绪一向也不会大起大落,顶多是淡淡的怅然而已。却不知若棠竟始终存愧于心,才会施下“情咒”,给了他,也给了小佑难题。
  不是不在乎小佑死活的,他明白。只不过比爱子劫难更重要的,是她希望他得到幸福,努力去找幸福,然后再来帮助小佑解咒。
  怎么苛责她呢?这样温柔的心意。只不过怕是要糟了,爱上一个人岂是如此容易?更遑论两情相悦了。若棠怎么不曾想过这一点呢?
  他的爱情岂比得上一整族的存亡重要?
  真是太任性了……
  “哥哥!你回来了!太好了!”白莞似一阵风的飘入白逢朗怀中。闻到他的气息后,一路跑来,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呢。
  “莞儿,我回来拜访长老,一会就要走了。”
  “我跟你一同去人界好不好?”两人一同乘上白云,缓缓行进林子间。
  “不好。你明白我前往人界并非为了游历旅行,有一些未测的危险潜伏于暗处,不是你能去的地方。”他轻声解释着。他这个小妹自出世后,甚至从未出过银铃树林一步,更何况人界呢。
  “我可以帮助你的。长老说我的能力足以应付外面所有的挑战。”这也是多年来她比任何人更努力修炼的原因,她再也不要见到哥哥奄奄一息的被送回来了。
  胞妹的心思,白逢朗当然是明白的,但他只能心领。
  “莞儿,能力强并不表示应敌必胜,那得由不断的经验来累积。何况,哥哥可不认为自己应付不了黑狼王那些人哦。你对哥哥设信心吗?”
  她紧紧偎在他温暖厚实的怀中,仍是不为所动的语气:“我当然相信哥哥是至狼界最厉害的人,但你心肠太好了,会被邪恶的坏人陷害。我不放心,让我跟吧,至少多一份助力,不会妨碍你的。”
  白逢朗环住小妹肩头,无语的看向远处。对妹妹少见的坚持与要求,无法太硬下心肠拒绝。因为明白她担心的心情,可是,一个纯真且不曾出门的女子,只怕比没有法力的人类更容易遇险吧?
  至少……他就无法想像朱水恋那样一名泼辣女子上当吃亏的情景,却很能料想自家小妹一不小心被拐走的画面。人心险恶,法力并非万灵丹。
  恐怕,他要更为费心神了。
  不知为何,此时心中突然浮现一个疑问;倘若同样挂心他的安危,朱水恋会以怎样的方式表达?会如何做?
   
         ☆        ☆        ☆
   
  “人贵自知;有自知之明之后,才能量力而为,把自己的力量发挥在最有效用的地方。访问你这颗狼头里装的是猪脑吗?”朱水恋在骂人,双手叉成茶壶状,声音却不是尖啸凌厉,反而是轻淡凉薄里一字一刀的刺得对方千疮百孔,鲜血狂喷。
  没错!被骂的是小金狼——一只受了伤、被包成木乃尹的小金狼。
  “我咬赢了呀!”
  “瞧瞧,还敢炫耀呢。”朱水恋笑得阴森森,对一边的于悠道:“小悠,明天叫兽医多带几根针来扎它,破伤风、狂犬病、天花霍乱、水痘麻疹疫苗全部拿来。”
  “水恋,你就别再说了,佑佑都是为了保护我才受伤的。”于悠一张清丽的小脸蛋早失了平日的恬淡自得,水盈盈的大眼像随时准备大哭一场似的。
  话说今天下午放学之后,因为阳光亮丽、气温怡人,于悠便带着小金狼出门踏青,生怕闷坏了殷佑,结果却在后山遭到一群野狗攻击。
  正常人即使自认是强者,也会识时务的避开被一大群对手围殴的不利情势。通常不会有哪个脑袋坏掉的白痴硬逞强充英雄,陷自己于不利之地,顺便拖累别人。
  何况小金狼这种幼狼长相、三脚猫身手,居然敢卯上那一大群凶悍的野生流浪狗,真正是找死!
  “幸好你没事,否则我一定剥了它的皮。”朱水恋戳了戳它的痛脚,问道:“是什么原因让你这么的不自量力?一只狼被一群狗咬成木乃尹,你有没有觉得很羞愧?”一般来说,狗应该怕狼才对吧?
  “它们被下了咒术,所以不怕我。”殷佑痛得哀哀叫,伸出爪子拨开那只充满恶意的手指。
  “坏人来了?”朱水恋闪得很快,没让纤纤玉手留下抓痕。“我以为那些人会先找韩璇他们,毕竟比较好下手。”
  “他们想测试我目前的功力,还有,就是想知道我身边有什么人会出来保护我。毕竟这边有‘殷园’的护咒,他们无法直接伤害到我。”
  “奇怪?为何不再从元旭日那边下手了呢?”季曼曼不明白地道。“照理说元旭日解决了那个什么黑狼少主,要报仇应该先找他下手才是呀。”
  殷佑摇头。
  “不一定。黑威是很有可能去对付‘日’,但别忘了那些想抢狼王令的人又不全是黑狼族的人,谁在乎黑狼少主被消灭掉呢?搞不好还庆幸少一个对手争夺哩。”
  “佑佑,那你今天身上的伤不算白白挨疼喽?他们想必以为你孤身一人,身边只剩我们这些不济事的人类了。那接下来你可要小心一些,不要再出门了“悠悠,该小心的人是你,要是你被抓走了,我会承受不住的,我——”
  企图向柔馥怀中偎去的金狼头被一巴掌拍开,差点没把它打飞出去。
  “干嘛?演肥皂剧呀?没事别乱吃我们于悠的豆腐。她以后还想清清白白的嫁人!朱水恋一向看不惯小色狼的揩油行为。
  小金狼闻言呲出狼牙,灰眸中闪出冷光。
  “干嘛?人狼殊途,你自己说的,瞪我作啥?”白痴都看得出来这小子对小于悠抱着什么心思。
  “在说什么呀,现在不是谈这个的时候吧?”于悠轻轻抱起小金狼,问道:“佑佑,接下来该怎么做呢?”
  “还能怎么做?等我舅回来喽。如果解不了情咒,什么都白搭啦!至少我们可以自我安慰坏人也白白浪费了五百年。”
  朱水恋撇撇嘴。
  “我们四个家族可不是为了看你们灭种而守护五百年,如果最后落到这种无聊的结果,看我不把你泡福马林做成标本才怪!”
  原本想回嘴的殷佑突然警觉的抬头看向大门口,朱水恋也忽然感觉到眉心一热,莫名的把目光着向相同的方向——是……他回来了吗?
  她居然可以开始感应了吗?这银铃咒有此功用?
  一道白光出现在门口,然后化为四散的云雾,烘托出修长的人影——而且,还是两个人影。
  是的,白逢朗回来了,并且还买一送一的带来一个天仙似的大美人儿,站在一块儿,看来像是下凡的神仙眷侣。
   
         ☆        ☆        ☆
   
  白逢朗甫一回来便施祛术治疗殷佑身上的伤,细问完被攻击的地点与情形后。陷入深思,独自站在窗边,隔绝于众人之外。
  虽然身处电视机这—边,一群人围着新客人白莞谈天说地,顺便看新闻报导,但朱水恋的目光仍不时投注在他身上,久久不能移开。
  她喜欢他,心仪得为之颤抖。总想不顾一切的站在他身边,碰碰他、搂搂他,让自己的爱慕之意得到一些慰惜。她一直认为爱情难遇更难求,好不容易一颗久待的芳心终于为某人心动了,不努力去追求岂不对不起自己?都快二十一世纪了,谁还来女性矜持那一套呀?手脚不快一点,白马王子早被其他女人生吞活剥去了。
  可是……他不是凡人,他有长久的生命。
  她可以放肆的去爱他,但不能强求他的心,一旦求到了,却守护不起,岂不是害了他?殷佑几近严厉的警告不断在脑海中示警,迫使她跃动的心未出师身已亡,硬生生阻断了所有的可能性。
  但她从来就不是会违背自己心意的人。如何能做到知道感情放不得,便忍痛收回呢?
  朱水恋反覆自问着。
  喜欢上白逢朗是太容易的事了,而硬把喜欢改成不喜欢。简直强人所难。她做不到。
  由于一直觑着他,所以当他无声走出大门时,她是唯一发觉的人,立即悄悄跟了过去。
  他是要去下午小金狼被攻击的地方查看吧?她就是笃定这么猜着。
  距离可能不够远到让白逢朗无从察党。
  才走出大门不到十公尺,白逢朗便停下步伐,转身面对尾随者。见到是她,像是有丝讶异,温文平静的俊美面孔上是询问的表情,静静地看着她。
  今夜星月皎洁明亮,夏日的暧风级经吹拂,将他雪白的衣袍轻轻带起飘逸的仙姿;月光照亮了他的银发,拢聚起—层似有若无的光晕,让他整个人像个发光体……没有一个人类会有这种静盛的气质、温文的丰采。她竟感到一丝丝的自惭形秽。淡淡的怯意撞击着向来坚定的心志,像巨石正被流水穿蚀,早晚要投降崩落。
  “要去后山查探吗?”她直到走近他三步前方,才止步问道。
  “是。”他点头。
  “一同去好吗?”她甩了下长发,下已微抬,将所有的自怨自艾丢开。明亮的大眼里是倔强的光彩。
  倔强?为什么呢?他不明白那代表什么缘由。
  “夜深了,林子里蚊虫多,并不适合小姐前去……”
  “我蛇都不怕了,还怕那些小东西!”她先他一步走在前头。“这里我熟,闭着眼也知道哪边有山沟,哪边有落石要小心,哇……”
  一声惨叫,号称对环境很熟的朱水恋被凸出的石块绊倒在地,白逢朗只来得及抓住她在半空中挥动的手。
  “还好吗?”真是个不小心的姑娘,没看过这么容易出状况的女子,明明长得一副精明厉害的模样。真是人不可貌相。
  “没事。”有事的是她的自尊心,那儿被戳破了一张牛皮,正痛着呢。
  他蹲在她身前,仔细检查她双腿,轻轻的按捏,确定没有任何扭伤或擦伤后,才放心地扶起她。
  “你该嘲笑我的。”她这。暗自深呼吸着空气,在这么近的距离下,她分享了他的空气、他的气息,并因这小小的想法而卑微的感到心满意见……
  “为什么?”他不解。
  “我说了大话,并且马上得到报应,正常人都会小小嘲弄一下呀。因为很可笑嘛。”像她就从来不放过这种值得一笑的场面。人的劣根性不过如此。
  他微笑。
  “山路本来就不好走,何况没路灯照明,你小心些。”她没受伤才是值得庆幸,怎么会认为借机嘲笑很重要?
  “不赶我回去了?
  “若你执意同来,我又有何资格拒绝?”
  “但你刚才像是不乐意。”
  他挑眉。
  “林子中蚊子多是事实,怎么解释成我不乐意?”这两者之间有何绝对的关连性吗?
  她笑出声,道歉道:“是我想太多了,把人类惯用的那一套放在你身上是行不通的。你知道,人们总用一大堆词令、说法来包装一件事的原意。比如说;移情别恋的人明明是喜新厌旧爱上别人,却告诉即将被他抛弃的人说——“你太好,我配不上你”之类的鬼话。很令人厌烦是不?
  “也许原意只因不想伤人,所以有诸多包装。”
  “怕伤人?不,我倒觉得是怕自己难做人,不惜一切替自己的恶行开脱,才有那么多托词、借口。”
  两人行走在不甚平坦的山路上,她发现白逢朗手上拿着一根枯枝轻挥着前方的路,也快她一步踩路,想是替她开路,以防她再度跌个狗吃屎,并且驱赶蚊虫吧。
  多么体贴的男人……
  有着她最倾心的容貌、性情,生着一颗她想都不敢想的善良之心,她如何能阻止自己的心去沦陷?
  不,她不想阻止。粉身碎骨就粉身碎骨吧,她就是要单恋地!深深的单恋地。只要不让他察觉,不求取他的回馈,那么他就不会受伤了对吧?单态是私入的事,她至少该有这样的自由与放纵。不伤害他,也成全自己……
  这一生,怕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人这般让她心神俱失了,因为白逢朗只有一个。而人间蕴化不出这种人,如果她日后将因眼界太高而注定孤独,为何不趁此倾注一生爱恋以供未来的每一天回想珍藏?
  爱他,是她自己的事,是吧?……
  不确定日后会有多痛,但若此刻强加克制自己,那她一定会疯掉!
  “怎么了呢?”已抵达小金狼出事的地点,他回过头才看到她面容有些苍白,眼神复杂而慌乱,不禁担心地问了声。
  “哦?呀,没事。到了吗?”她四下看着,就着月光,能看的也有限。
  “到了。”
  “你怎么能肯定?”
  “这里有血腥气。”他蹲下身,拔起了一些沾血的草根,放在鼻端嗅闻着。
  “黑暗对你没有妨碍吗?”
  “还好。”其实是仿如白昼般清晰。
  “真好。”她叹息。他与她是如此不同,明知配不上,却管不住自己不肯安于平凡的心。只是私心爱慕,没关系吧?她也只求这么多了。
  “有法子可解情咒吗?”他还能爱上殷佑之母以外的人吗?
  白逢朗搜寻的身影顿了下。向来没有与别人讨论的习惯,被她一问,沉吟半晌,回道:
  “没有”
  “一定非要你动情不可吗?”
  他不语。低头又找了起来,并不时的凝气探寻周遭的气流彼动。
  朱水恋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明白他之所以不语,并非懒得理她,因为他不是无礼之人;那唯一的可能就是仍有另一种破解方法,而那方法则是须由别人身上去牺牲许多,白逢朗不准备采纳,因为他从不愿伤害别人、为难别人。
  是什么方法呢?她仔细推敲着。
  “如果有人爱你爱得生死两抛,并奉上生命,情咒是否就可以解开了?”
  她以为他仍不会给任何回答,因为他一迳的沉默。
  但他还是开口了。缓声道:“不是那一回事。”心中为她的敏锐而震惊,无法明白她怎么推测出这个结论。
  她立定在他面前,挑了挑眉。
  “何不试试看呢?”
  什么意思呢?白逢朗望着她,心中有着疑惑,却聪明的不问出来。因那答案,可能令他难以承受。
  事实上,也没有时间让他开口问清楚,空气中突然骚动不安的气流瞬间向他这方扑来,他以左衣袖挥开那股压力,并同时搂住她退到十公尺以外,就见得原本站立的地方在一声巨响后,被轰出一个大窟窿。四散的飞砂走石被卷成漩涡状,飞刮得人体肤生疼,久久不见沙石落地,像盘旋不去的龙卷风——黑旋涡像有生命似的扑向白逢朗所暂伫的每一处,东倒西歪的草木甚至连根被拔起,险象环生。
  被安好保护在白逢朗怀中的朱水恋努力适应了狂风沙石之后,眼睛半张,虽然很辛苦,但总算看清目前情况——一道龙卷风正在攻击他们。
  “先丢下我吧,你好全力应敌。”不必想也知道自己成为他的大包袱了。为了保护她的安好无伤,他甚至无力还击,只能被动的闪躲。
  “你受不住的。”再往侧方纵去数公尺,他应道。
  她看着旋风顶端隐约有一只大掌在操控,也许那是可以攻击的地方。
  “别把我想得太娇弱。若不还击,你打算抱着我跳来跳去到几时?人家灰姑娘还有华尔滋可以跳,我个人也是偏好传统一些的‘跳’法。”她趁着他再度跳跃点地的空档,借他肩膀撙手一翻,脱离他怀抱,落至他背后,并且秉持包袱原则——能滚多远就多远,以不碍事为最高目标,发挥她跑百米的功力,一口气冲到二百公尺外的转角处,躲好自己,让他无后顾之忧。
  当然,这么远的距离也使得她看不到接下来的发展。把一颗心吊得老高,屏息等待着。
   
         ☆        ☆        ☆
   
  白逢朗的诧异只有一瞬,面对再度扑过来的旋风,他不再闪躲,双手向前平伸,轻念了一串咒语,就见他双掌迅速发出皓月般的光芒,眨眼间,一只长弓出现在他左手,在旋风吞没他的瞬间,一支箭划出流星般的光华由下而上,射入了旋风顶端——狂风嘎止。
  似有一声痛啸自远处的天际狂吼而出。
  然后一切归于平静。
  暖风仍吹拂夏夜;星月仍闪亮清朗。
  该追去吗?他思忖了下,决定留下。他们总会再来,不急于一时,何况朱水恋还在附近,放一个女子在无人的山林里是不妥的。
  依循着银铃印的气息,他移身到她藏身的地方,见她焦急的看向打斗的方向,不停的踢着脚下的泥土,便知道她恨不得跑去看情况,却怕碍着他而只能跳脚。
  咦……?他竟能明白她的肢体语言!为什么呢?
  他站在她身后,静静看着她。
  这个女子,实在是他见过性情最强烈的人了,而且毫不隐藏。真是奇特。
  不知是否感觉到他就在她身后,就见她唬地转身,瞪大眼看他。
  “白逢朗?”是他本人吧?
  “是我。”他收起银弓,微笑。
  “那旋风?”
  “走了。”
  她猛地冲到他怀中,拉拉他衣袖,又检视他衣摆,最后再细看他一尘不染的俊容。直到“没事”这两字被证实,她才吁出一口长气,心脏也能正常的跳动了。
  “我没累赘你,对不?”她轻问。
  “别这么说。”他俊眉微沉。
  她笑,扯着他衣袖往回去的方向走。
  “我以后也不会。”
  他不明白她的意思,而显然朱水恋也不打算让他明白。在回去的途中,她问着那旋风的事,全然不见应有的害怕表情,使得原本担心她吓着的白逢朗,再度深深觉得她真是个与众不同的奇特女子。
  从来都没见过,想必,以后也不会出现第二个吧?
  他心中这么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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