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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银白的树叶,深蓝的树干,绵延了一山头又一山头,似没个尽处,整个世界皆在这两个颜色的基调下构筑成各种缤纷。宁静与祥和的氛围随着“银铃树”
  的版图扩张,圈围着世间少有的净土。
  没有战乱、没有纷扰、没有雄心勃勃的人。
  这里是白狼族的领地,而白狼族不仅是狼界的异数,更是所有族群里不可异议的存在。所谓的“所有族群”,上指宇宙诸神佛,下达冥、魔人各界。
  异数在于,但凡由诸多个体聚集而成的群体必定因着资质上的优劣、力气上的强弱区分出高下,决定谁该是领导者,谁该是臣民下属。但白狼族并不,在这个族里,虽有资质力气上的优劣之别,却无身分上的尊卑之分。
  白狼族埋没有所谓的国土、族长,唯一制定出的常规是敬老尊贤;再加上生性的与世无争,对物质的追求并不强烈,使得他们数百年来一直得以自外于战争纷扰,偏安于银铃树林的国度之内,潜心修行,悠游自在。
  尊敬所有长上,爱护所有稚童,绝不侵犯别人,但也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不被外人欺侮。因此,当五百年前狼界陷入兵荒马乱、群雄争霸的乱世时,白狼族仍维持一贯的和平生活,直至今日。即使分裂的七大狼族仍互有战事。
  当然,也不是没人曾试图攻占下这片美丽样和。
  自给自足的净土的。当整个狼界因经年的战乱弄得秩序大乱、生活困苦、物资短缺,谁都会垂涎唯一投救战争蹂躏过的安乐土。但在各自试过几次后,全无功而返。尤其当他们察觉到白狼族的智魁一白逢朗,再度修炼出精深法力,随便伸手便能打得千军万马落花流水之后,近一百年以来,再也没人敢上门挑衅了。
  狼界虽是分裂五百年,且持狼王令成为联邦共主的金狼王族虽遭野心家陷害而导致灭亡,整个族也因王室崩溃而消失得无处可寻,但只要一提到白逢朗——这个曾经是金狼王殷祈倚重的大国宰,所有人仍是敬重三分。
  休说他是创造狼界盛世的功臣,以及如今用来百般追念五百年前安居乐业的真实存在之传奇人物,光是他舍身救护护金狼王室,战到内丹尽毁,法力全失,并以几乎魂飞魄散的咒语设下结界,试图挽救金狼王子,却使得他从此失去意识一百年;若不是白狼族众长者千钧一发之际收回他四散的魂魄,沉浸在“聚灵他”中,并集全族守护力量护待了他一百年,才让他得以清醒,他早已成了冥界里无意识的散灵体了。
  其实他大可袖手旁观金狼族的危机,但生性中的正直磊落,使得他为金狼族战到死亡。这样的性情,使得他成为狼界歌颂敬重的人物。
  当然,自从他修统圆满出关之后,也为此感受到一些小小的困扰。
  五百年的战乱,使得人们一致怀念超联邦时期天下太平的快乐生活,更痛恨起围几个野心家的称王妄念,竟无视天下苍生,恣意掀起战事。所以战争仍存,却变得复杂。五百年前气焰高涨的野心家,如今不仅要辛苦的与其他野心份子交战,还得分出大半心力对付那些反战的人民,以及打算以战止战的游击队。
  反战的势力正在扩张,呼喊着要回到联邦时代的人民更是四处喧嚣。而他们或许能推出一名狼主来建设狼界,给他们带来丰足平和的生活。
  这便成了白逢朗的困扰。三天两头,来自不同地方的团体都前来请命。更有人扬言若白逢朗拒绝,那他们就要搬入“银铃树林”,成为白狼族—员……
  真是急糊涂了,这些人!
  可不是吗?白浪族有个共同的特征,就是皆拥有银白色的发。有的人是纯粹的银白色,有的人是半黑半白,或红白、金白……不管是什么发色,皆带有一部价的银白色。绝大部价的人发色都有两种,除非三代以上的祖先都不曾与外族通婚,才会生出纯银白发色的子女。但那很难。
  上天就是刻意偏爱白浪族,他们皆是男俊女俏,是狼界里出名的俊男美女族。因此,他们与外族通婚的情况非常非常频繁,几乎高达百分之九十。而剩下的百分之十还得扣掉—半的不婚族哩。
  白狼族同时也是狼界不婚情况最普遍的一族。
  也许是生性的淡泊,使得他们连男婚女像之事也看得极淡。可以想见、想嫁入白狼族,或追求白狼族美女的人会比较辛苦。
  不过说也奇怪,白狼族少女嫁到外族后,银白发色便会消失。据说金狼王妃白若棠嫁入殷族之前是一头美丽的黑银发,但后来银色消失,只余黑色,怎样也弄不回银色可兹证明。
  “银铃树”是白狼族的圣树,奇怪的是只存活于白狼族,植物专家怎么在外地培植也种不活。是不是同理可证,远嫁的少女,因此而失去她们的银髻不得而知,但倒可姑且信之。
  “剥”地一声脆响,由宁静的山坳处传来,像是什么东西裂掉的声音。
  一道白影像是平空出现,立足于发出声响的地方,凝着一双灿亮如星的俊目平静的看着地上摆布成阵法的水晶镜已不复原本的平滑无理,两道裂缝各自由上而下、由左至右延伸,成为十字形分割镜面。
  不知打何处吹来的山风恣幕撩动飘逸的白长袍,也吹拂开那头长及肩背的银发,露出白衣人俊美无传的面孔;直到山风卷去落叶,空气又回复平静,那头又长又直的银发才优雅的栖息回男子的肩背。仔细一看,发梢处竟有十公分长的黑发,像是最完美的挑染,连黑夜也要叹息了。
  “哥哥,怎么了?”另一道娇小的白影掠身而至,是个纯真美丽的少女,长得与男子极度,也相同是上银下黑的秀发,不过她的发一如其他白狼族少女,都长及膝。
  “有动静了。”男子有着温和嗓音,像是世界上性情最好的人,教人听了舒服欲醉。
  “在哪?”少女讶异着,努力压下心口的不安。她依偎在兄长温暖宽大的怀中,不去想五百年前兄长奄奄一息的可怕记忆。
  “在人界。”男子似是感受到少女的不安,轻柔拍抚她的背。“我得去人界。”
  “不要去!你明明知道黑狼族—直派人去那边杀人,他们太坏了,要是发现你也在人界,一定会对你不利的!”
  “莞儿,不信任哥哥的能力吗?”男子轻向着。
  她摇头。
  “不是不信任,而是他们太诡计多端了。忘了吗?
  五百年前你之所以落败的原因不在于法力比他们弱,而是让他们以无辜人命的性命牵制住。他们知道该怎么对付我们,除非你变得铁石心肠了,否则你还是会被他们暗算的!”世道太坏了,早已不复见仁义道德,仍然心存仁者侠义的人注定要吃苦头。
  “不会的。经验会使人成长,何况应付敌人的方法有许多种,而且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很久了。”目光再度望向水晶镜,唇边扬着笑意,似是怀着什么计量。
  “什么意思呢?”少女瞅着疑问的明眸。
  “天下大势,分久必会,合久必分。走了五百年分裂之路,也该要和平了。”没有更多说明,男子伸手凝聚一朵白云,放至脚下,整个修长的身形便向上移动,乘云而去,飞腾在银铃树间,很快的失去踪迹。
  少女担忧的眼光更沉重了,随即也站来一朵云,追随而去。决定了,她要跟到底!这一次誓死要保护兄长,不再让别人有机会利用他的善良来伤害他。
  她白莞不会允许的!
   
         ☆        ☆        ☆
   
  这几天来水恋绝大部份的时间都用来找机会追杀小金狼;并且随着额头上的印记像是永远褪不去的存在着,她追杀的决心更为坚定。
  “那只笨狼呢?”双手各拿一把水果刀,朱水恋轻巧的由窗口跳入客厅,问着正坐在沙发上修指甲的季曼曼。
  “当然是逃到你杀不到的地方嘛,还问。”娇滴滴。
  软绵绵的声音由季曼曼樱桃小口里吐出,然后随即在一声娇笑后道:“唷,你剪刘海呀?何必呢?基本上我个人觉得你额上那个印子还挺美的……”
  “闭上你的狗嘴!觉得这印子美,干嘛不叫笨狼咬你几口,包你满脸豆花,快乐得不得了!”
  “不了,人家又不是家禽家畜的,干嘛在脸上打印子呢。”
  “是呀,野鸡野鸭向来不打印子的,只要当心别得爱滋、花柳病就好,多悠闲呀。”朱水恋以等量的毒舌回敬。
  “哟呼,拿我当出气价呢,真没风度。”季曼曼伸手轻抢芳唇,一副不胜惊吓的娇弱神态。
  “你客气了。阁下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千万别妄自菲薄。”懒得再杠下去,她决定继续追杀小金狼的行程。楼下全找过了,它再能躲也只有一、三楼。等着吧,不把它碎尸万段难消心头之恨!
  三日前,小金狼不知是用牙齿还是爪子弄痛了她额头,结果当她揽镜一照,看到的不是伤口,而是一枚像被烙印的白色印子。
  那印子约莫有一个十元硬币大小,呈现叶脉状分布成图案。天晓得这是怎么弄上去的!更可恨的是它清理不掉,像胎记似的,死死附着成她身体的一部份。
  虽然这印子并不是伤口,但她仍是很爱惜性命的到医院注射狂犬病疫苗来以防万一。那头笨狼就算爱玩成性,好歹也该有个限度吧?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当她是吃斋念怫积功德的人不成?要是没人给它“好好”的教育一番,将来长大了怎么成为狼上狼?对不对!
  所以此刻她的举动是很伟大的,小金狼你就乖乖的纳命来吧。
  可恶的笨狼!别以为有于悠罩着就可以胡作非为。
  “别忘了明天该你南下巡视分公司啦。”季曼曼在她身后提醒着。
  “知道啦!还用你多舌。”
  “‘我怕你气疯了,哈么也不管。”多好心呀。
  “我又不是你!”声音由远处飘来。
  看来她的火气没有外表展现出来的那么旺盛。
  季曼曼开始搽起指甲油,暗自想着。也奇怪,都知道那火爆女脾气不佳,但为何从没看到她发火到极点,失去理智呢?害她每次想抢便宜在口舌上占上风都无法如愿。
  一个在发火中的人似乎不该仍牙尖嘴利的对别人的挑衅应付自如。不是吗?盛怒中的人不该还有思考能力的。
  唉!多想亲眼看一次朱水恋真正发火的模样呵。
  轻轻吹着指甲,在等待指甲油定型的同时,脑中突然闪过一个疑问:小金狼干嘛找死的在水恋额上留印子?
  有什么用意直说不更好?至少水恋不会杀人,还会全力配合不是?
  那个水恋啊,标准的硬嘴巴、软心肠。虽然平常不做什么救世济民的大事业,但朋友有难,从没见她袖手旁观过,即使她总是一副冷淡无情的死样子。
   
         ☆        ☆        ☆
   
  “在台湾吗?”追寻着同类的气息到人界,还没决定从何找起,一股强烈的白气笔直由地球的某一端射向天空,并凝聚不散。这是男子最熟悉的银铃树气味,是属于白狼族才懂得使用的咒术。
  而这一股熟悉,再加上这种精深法力才能定下的咒术,只有少数人才办得到;而唯一曾在人界使用的人便是他——白逢朗。当年在小王子殷佑身上施咒,守护它五百年,并设定于它成形现世后,加以保护它不受其他野心份子伤害。更方便他寻到它。
  只是,这股气为何如此强烈?一般来说,甫苏醒的殷佑不可能有这么强烈的气,它应该还只能维持狼形;没有半点法力的情况下,它连自己都保护不好,哪来的精力去挥发咒力?
  也就是这股强烈咒气的高涨,驱动了他布在白狼族的阵法,让他得以寻来。但情况上的离奇,今他来到人界已有一日,仍思索着来由。
  若这股气不是小王子发出,那么又是谁呢?白狼族以外的人根本无法撼动这咒气分毫,他甚至想不出自己结下的咒术,如何为小王子以外的人所用?因为那根本不会发生。这一点的笃定他还是有的。
  可以确定的是殷佑确实出现了。现在唯一的线索正是依循白气,找到了白气发出处,相信便可一步一步摸索出真相。至少现在他并未感受到恶意,相信可以更乐观些去看待未知的情况。
  此刻,他高坐于云端,任由气流驱动着云的方向,飘飘浮浮的由南向北。夏日的薰风暖洋洋的拂来,已逐渐将他座下的云朵吹向白光发射出的地点。
  五百年的物换星移,人界又是另一番气象了。他低头望去,飞机、汽车等的科技文明已成普遍,男女的衣着也不再保守,甚至开放得令人咋舌。以往的女性哪怕是手臂不小心外露,都要被打成淫妇,哪里还允得只穿内衣亵裤出门?
  以往的过分保守和现在的过分开放,都教他这外人为之不适应。想他狠界分成九大族,衣着上有崇尚天体者,亦有包得密不透风之族群,但数千年来从未改变其风格。一如他们白狼族,习惯了以白色长袍为衣着,不爱拘束,也不曾想要改变。毕竟穿着只是遮体避寒之用,谁会在上头弄花样?修法习道都来不及了。
  相形之下,人类的花样就多了。
  不在心灵上求精进,反倒致力追求外在的物质便利与享受。人类确是所有空间族群里的异类。
  努力的方向不同,成果自然也不同。所以人类发展出所谓的文明演进,并晋身为科技文化;而狼界与其他各界则超脱肉体的局限,修持灵体的升华,而悠游于各界。
  唯一相同的恐怕是各界皆有害群之马的存在吧。
  他座下的白云缓缓停止,不再随气流飘移。睁眼一看,知道抵达了地头。白光抵任这片云,想是已到台湾的上空了。他施了个法咒,雪白的身影霎时化为无形,然后,凝聚的白云俱散,像是再也没人乘坐的烟渺,各自被流风推到远处,另起旅程……
   
         ☆        ☆        ☆
   
  无聊的宴会、无聊的人、快馊掉的食物与即将酸掉的饮料,为什么有人会愚蠢到在五月下旬的大太阳底下开这捞啥子所谓的庭园派对呢?难道不知道台湾的五月天几乎已算是夏天的代名词吗?
  而她,可怜可歌又可泣的朱水恋,为何要善良的来加入这呆子办给傻子参加的宴会?就为了曼曼那家伙莫名其妙在南投摔伤了腿,赶不回台北参加这大客户所举办的慈善宴会。她其实可以不来的,但天晓得她发什么神经要代那家伙参加!?这种巴结客户的事她一向死不做的,但是实在太无聊了!韩璇没空陪她,季曼曼留在南投休养,不能陪她斗嘴,那只杀千刀的小金狼又被于悠打包去参加露营,整个宅子留她孤单一人面对周休二日的凄凉。有没有天理呀!
  于是乎,她来到这个热死人又无聊死人的宴会,并且悔不当初的怀念起家中的冷气、大床,以及美味的食物。
  “你的眼睛像天上的星星……”一尾衰男依旧努力的在争取佳人的注意力。
  “你乱视吗?现在哪有星星?”
  “哦!不,你的热情像太阳。”再接再厉!衰男很懂得见风转舵。
  “所以食物被晒坏都是我的错喽?”
  又踢到铁板!袁男极力忍住捧痛脚呼一呼的欲望,仍不死心的献殷勤:“呃不,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你的美丽像一把最耀眼的圣火,无与伦比。”
  “我个人认为,”朱水恋很忍耐的微笑着。“赞美是一门艺术,没有文学涵养的人千万别乱用形容词。
  我知道我很美丽,不必你形容什么火把、星星、太阳来比喻。接下来你千万不要说我是人间四月天,要我许你一个未来。拜托。”
  “呀……呃……嗯……”一连串结巴出来的虚词,证明了衰男的无言以对。可见接下来他正打算那么说。
  朱水惩翻了下白眼,转身走开。一身的火气让她只想找个清凉的地方消暑,不理会那尾衰男已成了被火纹身的小孩,奄奄一息的哀悼着猪艳失败、爱慕成灰……
  不行了,她需要食物需要冰凉的水!虽然瘦皮猴是全球女性一致追求的目标,但既然她没兴趣当排骨酥,大哈特吃还是最美妙的赏心悦事。何况她中午没吃,现在已经三点了,住在台湾还有人因饥饿而死,岂不笑排人家大牙?
  心火因饥饿而蔓延,她浑身散发挡我者死的气势,笃定心志不再让任何一只蚊子苍蝇飞近她身边,就等她长得像一只可口诱人的捕蚊拍,也只是一只没电池的捕蚊拍,一点招峰引蝶的电力也没有。识相的最好滚远点。
  呛人的香风袭来,路过的麻雀、猫狗全不支倒地,就连朱水恋这种没伤风感冒的健康宝宝也为之被毒出一个大喷嚏。
  “哈啾!”老天!是谁?是谁喷了杀虫剂’?
  “你很狂嘛!不要脸的勾引别人的男朋友!”几名阔太太、小姐打扮的女人堵住她退场的路线,打鼻腔哼出的声音表明了找麻烦的决心。
  多么熟悉的场景!
  朱水恋仔细想了下。自从她上大学以来到现在,已经五、六年没被人堵过路了。而最令人怀念的莫过于八阵前的夏天了,她遇见了英雄救美的初恋情人……哦,多么教人心碎的过去啊…。如今时移境迁,再也不会跳出一个浊世佳公子来救美了,真是悲伤。
  当年娇弱的她有韩璇,如今强悍的她没有韩璇,哪一种景象比较凄凉?
  “有何贵干呢?各位女士。”她以手煽风,努力不让自已被毒晕过去。
  “你是‘殷华’的朱水恋对不对?那个与季曼曼同一货色的狐狸精。怎么?你们的韩璇搞同性恋去了,你们这两个骚蹄子弃妇就打算出来危害世人了?真是下作!”领头的瘦竹竿中年妇人尖着嗓音叫嚣着,生怕方圆百里的人听不清楚似的。
  看来是吃过曼曼的亏的一群怨妇,打算从她身上讨回一点口舌便宜。当她朱水恋是死人不成?
  “你言重了,竹竿太太。我再怎么不识货,也不会去勾引竹竿先生,那太没品味了。我非常肯定你这辈子无须多成令夫的贞操问题,我没你这般好兴致与竹竿共眠。”她嫌恶的挥挥鼻子周遭的空气。“对了,谁没钱买香水,竟喷杀虫剂鱼目混珠?是谁?你吗?”
  “我才没有!我身上喷的可是香奈儿今夏最新款的香水。”一名太太跳开撇清。
  “你……你别想转移往意力!你刚刚明明在跟我男朋友说话!“另一名尖嘴猴腮的小姐指控着。
  “你得原谅他的不得已。”
  “什么意思?”
  “他需要多看一些正常女人来相信他此刻身处的地方不是勹夂冂猴园,而是人类的聚会。”清一色的排骨女,看多了一式一样的模板,还真是可怕。
  “你这个胖女人!”排骨女失去风度想动手了,而目标正是朱水恋令人憎恨的丰胸——“真不好意思,”朱水恋轻巧移了个身,让那女子踉跄狼狈的扑了个空。“这件新衣服我还想多穿两次。”八年来在韩璇的魔鬼训练之下,如今她身手虽不能叫数—数二,好歹自保是绰绰有余了。
  毕竟世风日下,英雄早已绝种,身为美人,还是自立自强一点比较保险。
  突然,某个白影吸引住了她的注意力,让她闪神忘了眼前还有一票泼妇要应付,竟一迳儿的望向那捉摸不定的影像,忘了回避没向她的水果酒,待她发现时已挽回不了劣势——“小心。”一个温文轻柔的声音随一阵风拂来。
  她感觉被一道白光漫天漫地的覆去世界所有,细嫩的面庞感觉到被丝缎拂过,仍然感到目眩的她下意识抓住一把丝缎,才觉得安心些许——她抓住了白影。
  “你还好吗?”白影又开口了,声音轻柔得像醇酒,任谁所了都要醉。
  朱水恋缓缓睁开眼,没发现自己正屏住呼吸。她只是惊叹的看着眼前的美景一头银发在阳光下闪耀着,而银发的主人有主张绝世的俊美面孔,像未缨尘世的沾染,似前出生最纯净的婴儿般,散播着纯白无垢的气息白净、优雅的容颜,加上充满智慧的双眸,结合成难以形容的美丽脱俗,像天人……像谪仙……像…天使(原谅她书到时方恨少的无奈)!
  哦…她的白马王子!
  朱水恋非常肯定——她、又、要、恋、爱、了!
   
         ☆        ☆        ☆
   
  人界的女性似乎变得最多。白逢朗含着温文的笑意,看着眼前直勾勾望着他出神的女子他一向习惯别人对他的目光,事实上白狼族的男女一向是所有人注目的焦点,但也不必这么……热力十足吧?
  这位女士眼中的热力简直可以用来点火了。
  服务生送来了食物;这是一间以素食闻名的餐馆,送上来的食物亦是以清淡养生为主。一向注重口味的朱水恋根本食之无味,当然不会介意自己此刻成了草食性动物。连塞了好几口蔬菜,满足了咕咕叫的胃之后,她对眼前这个被她拉出宴会的俊美男子开口问道:“你……你叫什么名字?对了,我叫朱水恋。”
  “我叫白逢朗。”他较浅一笑,也吃了口食物。
  “好吃吗?”
  “不错。”白逢朗一向不重物质口欲。
  “你可别告诉我你真的可以不食人间烟火。”
  “怎么说?”
  “你看,白衣、银发、仙人一般的容貌,若说你是天上来的,我也会相信。但我可不希望。”朱水恋笑了下。“我喜欢你的衣着品味,很棒。”
  “谢谢。”他仍是少言。
  朱水恋抿了下唇,小心的探道:“你有什么话想问我吗?”
  他挑眉,颇是诧异。
  “拜托!想也知道。不然你这个绝世美男子干嘛乖乖跟我来这里?不怕被我吃干抹净呀?”
  “我问,你会告诉我吗?”“当然不一定。我可不告诉你我的三围是三十四、二十五、三十五;也不告诉你我的芳龄正是春花初绽的二十四。”她嘻笑应着。
  这是一串会令所有男子吞口水的数字,而她正期待着纯白美男子的反应。
  白逢朗相信自己确实与人界脱节太久了,除了知道她二十四岁之外,其它的数字让他无从理解。从她的表情来猜测,这似乎是很私密的数字,不好细问才是。
  于是他只好问他原本想问的:“能不能告诉我,你额上的‘银铃印’怎么来的、’从她身上根本探测不到半丝法力,可见她是很寻常的人类,并且不具危险性。
  “嘎?银铃印?那是什么东西?”她额上有什么东西吗……喝!不会是那个吧’?”你说的是这个鬼东西吗?”
  鬼东西…?人类是这么称呼它的吗?
  “这是银铃印。”
  “你很了解这东西?”她很期待地问。
  白逢期略有迟疑的点了下头。
  “算…是吧。你能不能……”
  “先别向它的来处。告诉我,你有没有法子弄掉它?我快被它逼疯了。”
  “这印子……并不伤人。”
  “它伤了我的面子!”多严重啊!害她见不得人。
  还有,刚才他无视她曼妙的三围则伤了她的里子。
  “丑吗?”他问。伸手拨开她刘海,仔细看着印子。
  这可是白狼族少女最喜爱的妆点,出门在外莫不以叶印点额,算是不可或缺的化妆品,相似于人界仕女所用的胭脂。可见差别多大,在人类的眼光看来,它或许是不美丽的。
  朱水恋原本神魂不属的任由美男子伸手抚额,真希望他的手就搁着别移开算了。但一个眼尖,她注意到他雪白的衣袍上竟绣有银白的图腾,那图腾跟她领上的印子还真是雷同。怎么回事呢?
  “你怎么也有这印于?”她问。
  “这是…家族图腾。”他回答,然后又道:“这是别人转移到你身上的印记。可以告诉我那人是谁吗?”是小王子本人?抑或是其他别有居心的人?
  朱水恋暗自戒慎起来。打量着那双温和无害的暖眸,怀疑这样的人会长有邪恶心思。但防人之心却是诊有的。身为“殷族”的护令使者,她不太有机会发挥功用,但也绝不替伙伴制造问题。个人私事自是可以任意而为,但攸关那只笨狼的所有事,她得百般小心为上,即使这个白逢朗百分之八十不可能是坏人。
  但未明来意之前,她什么也不会透露。
  “朱小姐?”他察觉周遭的气流变得沉凝。
  “我不能告诉你。”她摇摇头,努力甩去满脑子蜂拥而上的迷恋泡泡,现在不是发花痴的时候!朱水恋。她一再提醒自己。“也许你可以告诉我,你所为何来?”
  “我不能。”人类,永远视己身不能了解的事物为异端,以妖孽统称之。因为无知,所以急于消灭异己。
  他不说谎,只能拒答。
  “那么话题只能到此了。”对方身分未明,她不该多所眷恋、迟迟不肯转身离开的。理应立即回殷圈,找韩璇他们商量才是。但她不想离开他,很不很不想“你…会在台湾住下吗?”猜测不出他的国籍,虽是东方人的轮廓,但银发……哦,不能不提他发稍有一截墨黑色的奇特,加上茶棕色的眸子,是非常出色的组合,但同时也不属于任何一个种族所有。
  “我会。”他必须弄清楚这一切。
  “嗯…你的头发……是挑染的吗?”
  他扬了扬眉,像是意外她会这么问。
  “不,天生的。”
  “那如果你剪下黑发,还会再长出来吗?”
  “会。”与满街彩色头发的年轻人相比,他算朴素吧?
  “真炫!“在安全的问题下,他们之间已不再存有紧张感。
  白逢朗是安然自在的人,不会因问题求解不成而焦虑;而朱水恋则是对他有深深的迷恋,想多看他一分一秒。在殷族的禁忌之外,她不想草木皆兵。
  何况他身上有浓浓的、那种令人安心的舒服气质。她怀疑自己全心甘情愿的溺死在其中……
  啊!俊男裤下死,作鬼也风流。
  “最后一个问题。”她突然站起身走到他面前。
  “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男人还是女人?”
  这是什么问题!?
  他以为他已能习惯这女子的爽直风格,不料又被问得结舌无语。从没人认为他该是女性,即使他长相偏向阴柔。他该不该觉得自已被冒犯了?
  “我是男性。”他仍是有礼的回答。
  她放心的呀了口气,道歉道:“太好了!我无意冒犯,白逢朗。只是过往的经验告诉我,胸部平坦的人并不代表就一定是男人。我既然不方便验明正身,那么听你亲口证实也是可以的。”
  望着那张美丽的笑脸,白逢朗开始好奇着这五百年来人界有过怎样的变迁,竟让女性转变得如此呃……开放、大胆,对男性之事也可问得如此光明正大而不感困窘……
  不,事实上感到困窘的反而是他;是他这个在人界一向拥有绝对权力优势的男性。
  他算是开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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