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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为什么呈志叔叔也要走了?”四年前,圣伦叔叔离开殷园,说他的责任已经尽完,然后没几天,接任的水恋就成了护令使者之一。如今季叔叔也说他要卸下责任离开她们,于悠心情再度低落起来。
  虽然叔叔说她将会有一个新伙伴,但是面对这种分离的场面,她还是相当的难过。她最讨厌说再见了。
  韩璇从文件中抬头对于悠笑,拉过她小手道:
  “他要去追寻他的人生。”
  “一定要现在吗?”她偎入韩璇怀中。
  “嗯。因为他认为我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韩璇微笑的回答,轻松的神态像是即将接下一间大公司生计的那个人不是她似的,而她甚至只是个二十一岁的大学生。
  “他不走不行吗?谁规定出时间的?”
  “没有人规定出时间,而是当他们心中有更重要的牵挂时,就会想离开。我以前不是说过了吗?历代的使者一旦要结婚了,就要退出殷族的行列。”
  “呈志叔叔要结婚了?”于悠睁大眼。
  “不是的。”韩璇笑。
  “那是什么?为什么嘛?”
  (悠悠,你还看不出来吗?李呈志要去找朱圣伶啦!)殷佑伸了伸懒腰;刚练完功,又有空加入旁听的行列了。(还有,你就不能坐达一点吗?干嘛贴在干璇身上!)
  “为什么呈志叔叔要去找圣伦叔叔?”于悠直接把问题问向韩璇。
  韩璇微微一楞,眼光扫过于悠胸前那颗水晶坠子。虽然早就知道水晶里似乎住了“东西”,并且能与于悠沟通,但偶尔还是不免会感到诧异。
  “悠悠,等你长大些就知道了。”
  “他们要一齐环游世界吗?”虽然已经即将升国中了,但于悠仍是对世间种种有着最单纯的看待。想到可以在世界各地旅游就好羡慕哦。
  “也许。”
  “好好哦。真希望我以后也可以。璇,如果我们责任也完了,可不可以一齐去玩?”“有何不可?”轻拉了下于悠的长辫子,韩璇似是允了。
  “但是,我们什么时候才算尽完责任呢?”韩璇想了一下,笑看水晶坠子。
  “何不问问你的水晶呢?”于悠同意,捧起水晶道:“佑佑?”殷佑哀怨地问:(你就这么想抛弃我,这么想跟别人远走高飞吗?)“别闹了,快说嘛。”
  (不说!)
  “佑──”于悠皱起眉头,不明白他怎么又在闹别扭了。水晶内的小金狼竟背对她。
  “你要是再这样,我就要跟班长通信了喔。”发出最致命的威胁。她知道殷佑讨厌死了班长,虽然那很没道理,也不知为了什么。
  (不可以!)他大叫。
  “要不要说了?”她满意的微笑。
  (好嘛!)多哀怨的声音。(你们的责任最多也只到西元二千年农历的八月十五中秋节啦!)他父王施在水晶上的护咒也只能保他到那时候。而整个“殷园”的气场因为即将满五百年而渐有松动迹象,以致于护令使者们开始遭受一些不明的攻击。
  “然后呢?中秋节以后呢?”于悠好奇地问:“如果没有人可以来接怎么办?我记得我阿姨才刚跟我爸爸结婚,好像不会太快生下宝宝。”
  (没有怎么办,以后就不用了。)殷佑不情愿地道。
  “什么意思?”
  (这么说吧,当我住在水晶里焷ォ{郎呇~,就可修炼出实体以现世,也就是有了血肉之躯。这全拜你们四个家族守护所赐,因为你们身上有我父王的血,所以可代以延续法咒的力量守护我。二千年的中秋节正是满五百年那一天。)
  “那五百年之后呢?”她睁大眼。最喜欢听这种不可思议的玄异故事了。
  她非得表现得那么兴高采烈吗?他心里嘀咕。
  (五百年以后,我就会成为翩翩狼王子,到冥府去就出我父王、母后。)简而言之,就是如此。
  “救你父母?为什么?他们为什么会在冥府?”
  (因为他们逆天而行,就了四个家族百余口人的性命,所以把命抵在那里赎罪。
  “好可怜……”于悠问韩璇:“璇,你知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是护令使者?而护令,又是护什么令呢?”
  韩璇并不急于知道她与水晶沟通的结果,只道:
  “我大概知道因为‘殷人’有恩于我们祖先,所以历代以来各出一人当护令使者。至于护令……我想就是狼王令了。不就是你戴的坠子吗?你是伺令主,当然守护着狼王令了。”
  “狼王令?在里面?”于悠眨了眨眼,才想问呢,但已听到惨叫──
  (什么?狼王令在里面?哪里有!狼王令不是被你们收藏起来,等我修炼出来后好交给我的吗?里面才没有狼王令咧!)殷佑比谁都震惊!天哪,天哪……狼王令不在这里,那它在哪里?
  “璇,狼王令并不在水晶里,他说没有。”于悠感染了他的心慌,脸色为之沉重起来。
  这同时也令韩璇为之讶异。
  “那,会是在何处?”
  “没有狼王令会怎样?”
  (第一,不能开启冥界的通道;第二,我修炼出的法术没办法使用;第三,我一出水晶球后,也只能活到八月十五就要嗝屁了……)呜……他的命好苦哇……
  为什么他一直理所当然的以为狼王令必定在四家族的守护之下呢?为什么醒了六年以来,从没想过要问一下咧?怎么瓣?西元二千年快到了,他上哪里去找狼王令呀?
  于悠很快的对韩璇说了个大概,跟着忧心起来。
  “他能不能感应到狼王令的下落?”韩璇问,突然觉得于悠水晶里的灵物实在很不可靠。有这么两光的精灵吗?真是不可思议!
  “别叫了啦!快说可不可以嘛!”于悠低斥着,努力阻止耳朵被噪音污染。
  殷佑凝神聚气的进入感应中……
  许久,只见水晶内的幼狼呈垂死状的趴俯在地,有气无力地道:
  (天哪……我真是不敢相信居然会是如此……狼王令分成三份被锁住,而能解开它们的人就只有“日”、“月”、“星”。天哪……苍天不仁,以殷佑为刍狗,我咧歹命哦、夭寿哦、失德哦……)
  于悠决定对那些鬼哭神号听而不闻。告诉韩璇道:
  “狼王令若要取得,必须先找到‘日’、‘月’、‘星’它们象征三把钥匙。”
  “那么──”正要再问,但由楼梯走下来的季呈志吸引了她们的注意力。
  “季叔。”韩璇起身接过他手上的行李。“我送你去机场。”
  “我也要去。”于悠也跑过去拉住季呈志的手。
  (悠悠,我还在哭耶!)也不来安慰人家一下。
  谁理你?于悠在心底扮鬼脸。
  “叔叔,你会不会回来看我们?”
  季呈志身着轻便的休闲服,少了平日的西装革履,看来不再冷硬难亲近。他伸手拍了拍小女孩的肩膀──
  “会的,总会回来的,到时也许有机会见面。”
  “接续你的人几时会来?”韩璇问道。
  “可能要麻烦你找她前来了,也好让公司多一个助手。很抱歉就这么把公司交给你,但我相信你将会经营得比我更好。”季呈志笑看他的得意门生。
  “是啊,名师出高徒,不敢辱没你。”
  三人往车库走去,季呈志仍不忘细细叮嘱着注意事项,就担心她被公司里倚老卖老的人欺负。当然心知纬璇有能力应忖一切,但为人长辈的,永远不会有真正放心的一天。
  “咦?有信吗?”于悠看到信箱裹露出白白的一角,欣喜问着。两个月来她都在等来自国外的邮件。
  (我去看!)殷佑立即收起啜泣,自告奋勇的喷出金光闪入信箱里,并在韩璇打开信箱之前“吞”下一封厚厚的外国信函──一如他两个月来一直在做的那般。
  “有没有我的信?”于悠小跑步过来问着。
  “有你的入学通知,其它都是广告信函。”韩璇将信件全丢入车内,发动车子。
  “啊……又没有信。”于悠嘟嘴。还说每天要写一封信给她呢,骗人!不要给班长喜欢了。
  (悠悠,你在等谁的信吗?)怪声怪调的鼻音,像鼻窦炎患者。
  于悠坐进车子后座,待车子驶出大门后,在心底咕哝道:“班长说要写信给我的,我想收集外国邮票。”
  (可怜的悠悠,你恐怕是遇上爱情骗子了。就跟你说他是大坏蛋嘛。)一边说着,一边将那封厚厚的信给绞成碎片,化为飞雪似的粉末,由车窗洒了出去,散落在仰德大道上,任由经过的车轮一辗再辗,辗碎那颗狷想他的于悠的心。
  看他还敢不敢,哼!
  当然,管于悠不会永远都那么天真不识情滋味的。殷佑可以污掉每一封爱慕的来信,却阻止不了别人对她产生好感。
  殷佑当然知道找寻狼王令是他此刻最重要的任务,这是攸关他的小命能不能保住的问题,但太多太多的干扰常使他忘了任务,最后……他竟然成了不务正业的狼王子,镇日注意着于悠身边“疑似”狂蜂浪蝶的人物。
  想来也可耻,至今能经由灵动力施展出水晶外的法力全是由妒火来激发,才让他发现自己的潜力似乎不可限量,然后进而惊觉他被压抑住的法力不只当年所修练出来的那么一丁点。在他沉睡的那五百年之内,不但培育出肉体,竟还有法力!真是太神奇了,不知道父王是怎么办到的。
  趁着于悠正在上体育课,他以灵动力支出自己到一株树上,金芒扩大成一个人形,然后浮现一个若隐若现的少男身影……
  他真的跟悠悠一同在成长。于悠十二岁,他的灵体也是十二岁少男的模样。平常当幼狼习惯了,不偶尔变回原形还真感觉不出来自己的成长。
  不错,很帅,不愧是金狼族第一俊男与白狼族第一美女所生下来的极品。至于他的父王、母后是不是真的有什么“第一”的封号,并不重要。反正身为人家孩子的,绝对挺父母到底。总而言之,他很帅就是了。
  如果他能离开水晶坠子……不不,离开了坠子却活不过二千年的中秋节也是白搭。所以……如果他能取得狼王令,就可以活到人类的成年娶小悠悠了。嘻……横看竖看,还是他的悠悠最可爱。就算她班上有个公认的校花郭若芷又怎样?他就是觉得世上再也没有人比她更好看了。那个校花同班得妙啊,这么一来,就不会有人把眼光转在悠悠身上了。
  自从他力劝于悠读女校不被采纳后,郁闷了好久,才终于因此转忧为喜。
  不过……再转回狼王令……心情又低落起来。最近他终于知道他们的局了──
  欠扁“日”──转世投胎去了。
  要死就死嘛,干嘛连令牌也带着?不会丢入水晶中跟他作伴啊?坏日。
  心爱的表舅──重伤被送回白狼族。
  不过还好,舅对他下了银铃咒,只要他离开水晶之后,舅就可以感应到他的气息,咻一下就会送来热呼呼的狼王令了。真好,最爱表舅了!他是世上最好的人。
  奸诈的“星”!不知被丢到哪一个空间去了。
  虽然对他也没什么好感,但殷佑永远记得是“星”把他送回父亲身边的。那时害他身受重伤,殷佑为此还掉了几颗纯情少男泪……天哪!没有狼王令当通行证,如果“星”被弹到狐界、魔界、仙界什么的,那他要怎么办?
  父王将令牌三分请三名大将保管,确实可以安全保护住狼王令,让敌人连边儿也沾不着。但他老人家有没有想过他虚弱的儿子也会因此拿不到令牌救人哪?
  现在他还不明白倘若到了冥界需要面对什么挑战才可以救回父母,而他更心急于想知道他们金狼族的族人为何全不见了?他完全感应不到族人的气息。
  是否这也是他的任务之一?
  头好痛!忍不住第N次悲啸着父王干嘛不留下更多的讯息让他了解,整儿子也不是这种整法嘛。
  随着基本法力的恢复,他已能推算出五百年前战事的大概。在他阵亡后(肉体被毁,灵体被收入水晶内陷入沉睡),日、月、星三人在被暗算之下受重创;而他的双亲原本救回四家族的人已元气大伤,更为了守住他这枚小魂魄,使他能以睡眠治疗自己并重新修练出肉体而耗去了所有,当冥界之王因父王、母后犯了大忌而追来欲拘提他们魂魄时,四个家族的人自损十年阳寿,甚至放弃性命也行,但求冥王高抬贵手。
  冥王不收已被救回的魂魄,何况他们身上带有狼族的血液,难以轻易收摄其生命,最后决定以四家族各十年的寿命加累世的阴德相抵,让狼王夫妇不必在冥界遭受许多痛苦,也放弃拘提小王子的灵魂,让他可以再生……
  对于这些,殷佑是很感动的。尤其是阴德这东西,对后代子孙的影响多大啊!人家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这可是真实存在的。祖先积德,可令后代在做人做事上得到较多善意的帮助,那是一种循环。今天你施惠于人,他日那善意将会回馈。因果循环,就是这么一回事。
  但四家族将所有的“因”一笔勾销,致使每一代的子孙都要完全的自力更生。
  说真的,吃的苦头肯定比别人还多。
  难怪……他以前一直不明白明明推算过四家族至少会富个五、六代,更不乏生出一些高官子孙光耀门楣。但二十代下来,他们却都只是小康而已。而五、六十年前所成立的“殷华”公司,更是做什么,不赚什么,直到季呈志这个商业天才出现,以“殷华”之名开拓事业版图,十数年有成,如今更是中、大型规模的企业集团,赚钱如流水,才得以大肆翻修了“殷园”这幢快破败成鬼屋的别墅。
  不过,话说回来,赚一亿与赚一万还不是没差别?因为他们居然把盈余十之八九全捐了出去,然后自己依然像个领月薪的上班族。难怪上个月来接季呈志位置的季曼曼会哀叹她是廉价劳工,贫穷贵公主。
  因果这东西要怎么算呢?唉……
  如果他当年没有偷跑到人界玩,就不会遇见韩弄潮;她救了他。但也因为如此,韩弄潮本取得了人界不可能有的“十叶凤凰果”治疗母亲的眼疾,他们全部感念狼族的恩情,铭心不忘。
  而当年父王之所以把狼王令交付……据他后来偷偷到“未来湖”所看到的,一是为了保护韩家人,因为怕狐族的人会找他们麻烦;为了“九狐断仙草”不知因何流落人界之事,狐族早想找个倒楣鬼开刀了。而狼王令是狼界至高无上的圣令,足以吓阻所有不轨的宵小,让韩家人不被邪异之物所打扰。
  再者,则是父王打算给他的试炼。二十年后将有一个劫难在人间等他;他必须度过某个灾厄,然后找寻到弄潮的第一个女儿,不只要取回狼王令,并且经由她的灵气,助他脱去狼形,变成他真正的模样,回到狼族正式加冕为王子;之后,便是为期数百年的严苛修练了。
  殷佑的出生相当特殊。一般来说,在狼界出生的幼儿,其肉体就是人类的模样了。他们早已脱去了狼体,演化出人形,除了灵魂本质不变之外,肉体不再是狼的形貌。但他甫一出生就并存着狼与人两种外形。
  祈咒师们都说那是因为他天生异禀,必是金狼族之福,伟大的明君……
  有没有天赋异禀根本天晓得,不过殷佑非常皮倒是真的。不仅让父母十分头疼,更还不顾安危的偷跑到人界去玩。以一个还没有法力的人来说,简直是在玩命。
  所以在第一次去人界,被父母带回来后,即使父母再三交代不可以乱跑,他还是忘了个一干二净,满心只想着弄潮的女儿为什么可以助他变成人形。
  他等不了二十年,在第五年就溜去了。
  幸好他去了,否则不会发现原来黑狼族正准备对韩氏亲友们下手,好夺取狼王令。
  “未来湖”所浮现的景象是当下所推演出的数种可能未来之一。但当他再度去人界时,一切则又往另一种未来发展,不再是殷佑父王所算出的那般了。
  愈想愈心虚。是不是当年他从来没去过人界就好了?或者是别去第二次,只为了跟那些好可爱的小朋友玩?
  他到底是韩家人的救星还是灾星?
  呜……好像他错的比较多呢。当然那些野心份子更可恶,可是……他们是坏人自然就做坏事了,而他是贪玩,所以搞出这么多事……当……当……当当……下课钤声在校园内扬起。
  殷佑缓缓飘向水晶坠子,觉得有些累了。
  “管于悠,你觉得我哥哥怎么样?”校花郭若芷走近于悠,一同捡球丢回篮子内。
  “你哥哥?”于悠有些惊讶地问。一方面是她根本不认识郭若芷的哥哥,再是同班数星期以来,她们并不熟,因为校花身边总围了一大堆人,又坐在后面,与她这种略矮的同学不大有交集。
  郭若芷低头看矮了她十五公分左右的同学。
  “我哥是二年忠班的郭若儒,全市演讲比赛第一名的那一个,昨天还上台接受校长表扬。”
  “喔,我想起来了,好厉害哦。”
  “对啊,你这礼拜六要不要到我家玩?我介绍你认识我哥哥。”郭若芷点点头,像是一切就这么说定。她对自己优秀的兄长有一百分的信心。
  “为什么要认识你哥哥?”于悠不解。
  “他想要请你当他女朋友啊,他说你好可爱。我也是这么觉得哦,好多男生上课时都会偷看你,因为你很像洋娃娃。”
  “啊……”被一个大美人称赞可爱似乎有点奇怪,因为她觉得郭若芷才可爱呢,白细细的皮肤像白磁一样无瑕,五官精致得近似完美,又高跳健美,好令人羡慕哦。
  (悠悠!告诉她,你不需要男朋友。)回到水晶内的第一件事就是跳脚。可恶!千防万防,就是防不了校花的兄长!这个校花真坏心。
  “我们现在才国一,最好不要交男朋友吧。”于悠真想知道这种感应而来的噪音要捣住哪里才可以得到清静。
  “我也是这么想。可是我哥很优秀哦,他说长大后想娶你。”
  (去娶母夜叉啦!敢说要娶我的悠悠!看我去把他劈成一百零八块……)
  佑佑,请闭嘴。她在心底低斥着,同时也抬起一张红通通的小脸拒绝道:
  “对不起……你不觉得现在就说这个太早了吗?我不想现在交男朋友。”虽然对心仪于她的男生没半点印象,但第一次听到有人想娶她,不免害羞又尴尬的不知如何是好。
  郭若芷勾住她手。
  “没关系,大家先当朋友嘛,好不好?”
  (不好!不好!一点都不好。悠悠,快跑,她是糖果屋里的巫婆!)
  “我……”于悠想拒绝,但又很难对这么一张友善的笑脸开口。可是她真的很不想因一时的心软而招徕后患无穷。她做不到明知道对方想追她,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太尴尬了,她不会应付啦!
  (拒绝她,叫她滚!别发呆了,悠悠──)
  正忙着敲边鼓以乱于悠心神的殷佑突然觉得全身不由自主地战栗了起来,连忙收摄心神去感应……
  一辆由停车场开出来的校车突然像失去控制似的往操场这边加速冲撞过来。
  (悠悠!快闪开!)
  “啊!”两名小女生当下全脚软得动弹不得,而那车速之强猛,根本也没让人有逃脱的机会,在校车即将撞上的瞬间,天地间充斥着四面八方涌来的尖叫──
  碰!
  车子像是辗过了两名小女生后,又往前滑行了数十公尺撞上司令台后才停止,整个车头惨不忍睹的凹陷,并很快的起火燃烧……
  人呢?
  众人被车子吸引了数秒目光后,当一群师长拎来灭火器救火时,所有人的目光才害怕的转向原本小女生站立的地方,并预期会看到一团可怕的血肉模糊。
  “咦?!”
  他们全不敢相信的眨眨眼,又揉了揉眼,最后肯定所看到的画面仍是没变。
  没有血肉模糊,没有断肢残体,她们甚至不在车子辗过的路线上。
  娇小的管于悠跪坐在地上,而她双手搂抱住的是早已吓昏了的郭若芷;她们此刻所待的位置距离校车开过的路线约有七、八公尺远。
  这是众人眼见为凭的事实──管于悠发挥了人类无以限量的爆发力,在千钧一发间救了自己也救了别人。
  而实情是!人类肉眼所看不到的,则是两名小女生的周身正笼罩着一层金光,牢牢将她们守护住,使她们未受任何伤害。
  至于这名真正的英雄呢,则在力量超支过度后,狠狠的大睡了七天。
  自此以后,殷佑对危险的感应力增强,足以帮助于悠度过每一次的险厄。
  当五百年的法咒即将矢效,代表着更多的挑战再也不能被有效的化解,全都要自己承担下来。殷佑必须跟时间赛跑,除了不断加速修练的脚步,更要努力寻人,就算困难万倍,也要把日、月、星找到。
  他没有时间了。
  不过,再怎么忙,他都会记得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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