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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节


  早晨,偌大的客厅里,管衣仲与庄梦蝶各据一方,默不作声。
  良久,庄梦蝶开口了:“你要跟我说什么?”
  “这话很难启口。”管衣仲来回踱步,静不下来。
  “如果是‘那件事’,我不想听。”相较于管衣仲的浮躁,庄梦蝶沉稳地坐着,转头望向窗外。
  “哪件事?”管衣仲瞟了庄梦蝶一眼,反问。
  “就是那件事。”庄梦蝶打起迷糊仗。
  “如果你指的是一个钟头前,你把一串点燃的鞭炮扔进孔思贤房里,吓得他衣衫不整地冲出大门‘避难’,以致被邻居当成笑话,而他也气得当场拂袖而去的‘那件事’的话……”管衣仲重重叹了口气:“我并没有生气。”
  与其说他不生气,还不如说他已经没有力气生气了。
  “你不生气?”庄梦蝶不敢置信。
  管衣仲向来以让她成为“世上最优雅高贵的小姐”为终极目标,现在竟然坐视她的劣行不加管束?莫非她已经失去在他心中的地位了?
  “睡眠不足,没力气发飙。”
  管衣仲摇了摇头,不摇还好,一摇顿时头昏眼花了起来。在昨夜之前,管衣仲从未熬过夜,更别说失眠,但“昨夜”——
  “是我的错吗?”庄梦蝶回过头来迎视他,无辜地眨着大眼。
  “难道是我不对?”管衣仲无奈地反问。
  “我只是略尽地主之宜罢了。”
  “如果‘主人’都像你这样待客,以后绝对没有人敢去作客。”管衣仲提醒自己,绝不能被她那纯洁的眼神给哄骗!
  “我想你一定很累,所以想为你分劳。”昨晚,庄梦蝶以希望有更多机会了解孔思贤为由,让管衣仲陪着孔思贤住在她的楼层。
  “我反而觉得疲劳加倍了。”
  “唉,玖菲说我必须学着做事,以免成了社会低能儿,所以我才想试着学习处世之道……”庄梦蝶越说越轻,细长的颈子低垂,手持白绢轻拭脸颊,委屈的模样大大刺激管衣仲的良心。
  “对不起,小蝶,是我顾虑不周,冤枉了你一片好心。”管衣仲赶紧踏前两步,抬起她的小脸。
  没想到庄梦蝶晶莹效美的脸上并没有让他心疼的梨花带泪,反倒是掩不住的笑意,管衣仲这才发现,他委屈的小蝶正以手绢掩面笑得正开心!
  “小蝶,你——”管衣仲跌坐在她身边。
  “呵,衣仲果然是站在我这边的。”庄梦蝶得意地大笑。
  “这是当然的事!”管衣仲实在无法对庄梦蝶生气,只好委婉地问:“你昨晚是故意恶作剧吗?”
  “那不是恶作剧。”庄梦蝶严肃地否认。
  “难道是小蝶独创的欢迎贵客法吗?”管衣仲苦笑。
  “差不多。”她在心里暗暗报出正确答案:“驱逐害虫计划。”
  “你为什么看思贤不顺眼?他是个很优秀的男人,绝对配得上你。”
  “连杀虫剂都受不了的男人,哪里优秀了?”庄梦蝶理直气壮地反驳。
  凌晨一点,她戴起事先准备好的防毒面具,拿着备用钥匙,偷偷打开孔思贤的客房,喷进一整瓶杀虫剂,然后快步逃回自己房间。
  “自己招认了吧!再怎么说,杀虫剂是用来扑杀蚊虫蟑螂的,你怎么可以在思贤房里喷了一堆?”管衣仲头痛地说。
  “因为客房很少使用,我担心会有蚊蝇打扰他的睡眠。”
  “那也该在他睡前做啊!”
  “人家半夜才想到嘛。”。
  “真的不是故意作弄思贤?”管衣仲怀疑地问。
  “孔思贤是父亲中意的男人,我怎么会故意捉弄他呢?”庄梦蝶微笑。
  捉弄孔思贤?哼,“蓄意谋杀”还贴切得多!庄梦蝶暗暗想着。
  的确,孔思贤跟她无冤无仇,唯一的错在于他是父亲看中的人,代表双亲价值观的人就是她最看不顺眼的“害虫”!
  从小到大,除了管衣仲这只驱赶不走,从害虫升级成“怪虫”外,没有任何“昆虫”能黏在她身上!
  “算了,这件事我也有错,我太宠你了……你要记住,刹虫剂对人体有害,屋里有人的时候尽量少用。”管衣仲自责地叹息。
  明知过度呵护可能导致悲剧,但庄梦蝶小时候纯真可爱,长大后清新动人的模样,在在让他铁不下心,只好事事代劳,如此说来,小蝶不清楚杀虫剂对人体会产生毒素,怎能一味的责怪她?
  “我记下了。”庄梦蝶听话地点头。这点小常识,她三岁的时候就知道了,从小到大只要是能害人的知识,她向来是过目不忘、一听就懂。
  “记住就好。”
  “衣仲,我有个问题。”
  “什么?”
  “你的体质是否……跟常人不大一样?”
  “为何突然这么问?”
  “忽然想知道嘛!”庄梦蝶撒娇地摇着他的手臂。
  说到杀虫剂,这也算是她的老手法之一。
  记得管衣仲来到庄家的第二年,她的忍耐度已濒临破裂边缘,一刻也无法再忍受管衣仲在自己身边打转!
  于是,在她的生日派对上,她趁人不注意时,在一杯葡萄汁里加了些扑杀病畜用的药剂——据说只要5cc就能杀死一头病入膏肓的大象。
  她万分期待地拿给他……
  “或许吧!”管衣仲搔搔头,笑道:“我父亲是风景摄影师,以前曾带着幼年的我在非洲荒地拍照,一直到我十岁那年,母亲坚持让我受正规教育,才硬把我接到美国住。”
  “这跟你的体质有何关连?”
  “在非洲的时候,我们父子俩都住在渺无人烟的荒原,每回生病都靠身体自然痊愈,有一次我被毒蛇咬到,几乎死在异地,后来奇迹似的康复,之后的抵抗力就变得很强,除了外伤,我从来没有生病过。”
  “原来如此……毒蛇啊……”
  庄梦蝶终于明白,何以当时管衣仲能面不改色地喝下葡萄汁,反倒是她探头探脑跟在管衣仲身后,等着看他毒发身亡的惨状,却一个不小心被突然转身的他绊倒,在生日派对上大大出糗。
  “说起蛇,昨晚那条蛇是从哪里进来的?”管衣仲忽然想起。
  “你是说那条出现在孔思贤房中的小蛇?”
  “就是那条。”眼珠一转,管衣仲望向庄梦蝶,随即心想:不可能是小蝶!小蝶一个柔弱女孩子家,哪有胆子暗藏蛇类?
  “我们家居然有蛇,我好怕喔!幸好它没有钻到我房里。”庄梦蝶怯弱地说着,身子微微颤抖。
  “没错,幸好你没事。”暗斥自己疑心病太重,管衣仲揽住庄梦蝶,轻拍她不停抖动的双肩。只是听到“蛇”字,就吓得连连颤抖,他竟还怀疑小蝶搞鬼,真是异想天开!
  “以后我们要小心点……”庄梦蝶窝在管衣仲怀里,喃喃道。
  凌晨三点,杀虫剂风波平息,庄家再度陷入沉寂。
  一个蹑手蹑脚的人影,静悄悄地来到孔思贤房前,稍微推开房门,将一根细长管子塞进门缝,随着行动完成人影也跟着消失。
  十五分钟后,凄厉哀嚎声响遍四周。
  “那条来路不明的小蛇竟然爬到思贤脚上,幸好牙齿已经被拔掉,没有咬到思贤,算是虚惊一场。”
  “真是不幸中的大幸。”庄梦蝶咬牙切齿,不甘之情溢于言表。
  “嗯?你好像有点不太高兴?”
  管衣仲怀疑地往上一看,只见庄梦蝶露出编贝般的细齿,对他虚弱一笑:“一想到蛇我就全身没力,孔先生没事,真的是太好了。”
  “是啊!”管衣仲满意地点头,果然是自己多心了。
  “嗯。”庄梦蝶回以微笑。
  哼哼,好个骗钱的混帐老板,居然大拍胸脯向她保证:“这条蛇刚从西藏进口,虽然小,可是毒得不能再毒,只要被它咬到一口,轻则住院半年,重则神志不清,从此变成植物人。”没牙的蛇能咬人吗?大骗子!
  “我已经请老李处理掉蛇了,你不用害怕。”
  “那就好。”
  “小蝶,我有重要的话要说……”管衣仲站起身,开始在客厅中央踱步。
  “我不听!”庄梦蝶掩住双耳,把头埋进软垫里。
  来了!接下来他就要说:“月有阴晴圆缺,天底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相处这么多年,我也舍不得分离,但这次你擅自退学,庄先生发了很大的脾气,所以我必须提前解职,自己保重了,小蝶。”这种话她才不听呢!
  多年的相处,她深知管衣仲向来嬉皮笑脸,大有天塌下来自有别人顶的乐天气度,能让这样的他脸色沉滞,说话前再三斟酌,想必是父亲庄海强昨晚那通电话的缘故!
  “唉,月有阴晴圆缺——”
  “没听到,没听到,我什么都没听到!”庄梦蝶掩着耳朵大喊。即使手上力道再强,还是盖不过趁隙而入的声波。
  果然,他真的要走了!而且不是被她扫地出门,而是被庄海强那头只会作表面文章的老狐狸给赶出去的。这种事她绝不允许!有资格把管衣仲踢出庄家大门的,只有她庄梦蝶一人!
  “相处这么多年,我实在舍不得——”
  “啊,UFO!”放下双手,庄梦蝶故作惊讶遥指窗外。
  “哪里?”管衣仲回头看去,哪来什么UFO?
  “我看错了。”
  “听我说,这是很重要的事,从今天起,我必须——”
  “呃,壁虎!”她缩起脚,惶恐地盯着地面。
  “不要怕,有我在。”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地板磁砖亮晶晶,完全无异状。
  管衣仲回过头来,感叹,“这么不想听我说话吗?小蝶。”
  “谁教你要听爸爸的话?”庄梦蝶抱着膝盖,缩进沙发里,可怜兮兮的泪眼直勾勾地盯着他。
  管衣仲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是个欺负小红帽的大野狼。
  “令尊会生气并不是没道理的,毕竟你再一个月就能以优异成绩毕业,现在却无故退学,若要受惩罚也是应该。”他只好放软语调劝说。
  “一人做事一人当,我做的事为何要你负责?”庄梦蝶不服气地反驳。
  “我是负责指导小蝶教养礼仪的人,我不负责,难道该让南部老家的总管王婶负责?”庄海强不过是“惩罚”他教导小蝶自立,这本来就是他应尽却未尽的职责范围。
  “不要,管爸爸怎么说,我希望你留在这里!”她含泪喊道。
  以前,这招“含泪祈求”是百分之百灵验的。
  还记得多年前某个台风天,外面狂风大作,新闻报导说已吹垮好几座房子,当时驱逐计划尚未停摆的她,要求管衣仲越过别墅山区到山下买捏面人,管衣仲原本摇头坚持“这种天气市场不会开”,但在看见她奔泻而下的眼泪后,二话不说便冒着风雨冲下山。
  “傻孩子,我哪会舍得离开这么可爱的小蝶呢?我当然会留在小蝶身边……”
  管衣仲笑了笑。庄梦蝶感到满意,正要收缩泪腺,只听管衣仲接着道:“直到六月十五日那一天。”
  “……我知道了。”
  “还有,今天开始,令尊不再提供任何生活费用,我们必须自己去赚。”管衣仲很自然的把自己跟庄梦蝶归在一起。
  “什么?”庄梦蝶一阵惊愕,随后大喜:“这是说,我被踢出家门了?”
  “这是值得开心的事吗?”管衣仲讶异。
  “当然是!”
  “很抱歉泼你冷水,令尊的意思是,要我在这一个月内教会你在社会上谋生的必要知识跟技能,而且在此期间的一切花费必须我们自行负担。”
  “只有这样?”庄梦蝶垮下肩膀,漫不经心问道:“如果一个月过去了,我什么都没有学到,又会如何?”
  “这个嘛……”管衣仲迟疑了一会儿。
  “爸爸没说?”
  “这种情形令尊的确没有提到。不过,如果连小蝶这么冰雪聪明的学生,我都无法让你学会一些必备知识,那……”管衣仲苦笑:“我根本不配做管家。”
  庄梦蝶眼睛一亮,“换句话说,如果一个月后我一事无成,你就洗手不干,从此不做管家?”
  “没错。”管衣仲点点头。
  “好好教我吧!亲爱的管家先生。”庄梦蝶笑了,无邪地笑着。
   
         ☆        ☆        ☆
   
  五月天,还没进入盛夏,但阳光却比酷暑更猛烈。大街上,挥汗如雨的行人纷纷把目光投注在一对男女身上。
  男的高大英挺,戴着太阳眼镜,穿着一件印有大凤梨的短袖上衣,腰间绑着衬衫,十足年少轻狂的青春气息,唇角始终弯着一抹让人大生好感的弧度。
  女的一身纯白洋装,细致白皙的肌肤与男子古铜色皮肤恰成对比,虽然身处烈日,却如出水芙蓉般清新诱人,晶莹剔透的俏脸滴汗未生。
  “累了吗?小蝶。”管衣仲担心的望向身侧。
  “还好。”庄梦蝶抬头,微微一笑。
  “你头一次走这么多路,不要太勉强,累了就告诉我,我再找个有冷气的咖啡店给你歇歇腿。”
  “九。”
  “什么?”
  “这是你第九次讲同样的话。”
  “有这么多次吗?”管衣仲困窘地搔搔耳朵。
  “我让你这么放不下心吗?”说着,她浅浅而笑。
  “现在治安不好,走在你身边的路人,随时有可能拿出预藏的刀械枪枝对付你,要我如何放得下心?”
  庄梦蝶从未不撑洋伞、不戴遮阳帽曝晒在如此烈日下,他怎能不担心她会晒伤呢?市区街道纷乱,就连当地居民偶尔还会迷路,他怎能不烦恼她可能会走丢呢?他甚至想叫部计程车,把她塞进后座,杜绝路人或是爱慕或是好奇的目光。
  看来以前韩玖菲骂他保护过度,似乎是相当中肯的评语。
  “衣仲不是在我身边吗?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会保护我,所以就算真有坏人找上门,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庄梦蝶柔柔地笑说。
  自从管衣仲单枪匹马冲进她被禁闭的废工厂,并在庄家私人部队抵达前制伏绑匪后,他理所当然地担任起她的保镖来。
  “说的也是。”
  “会想东想西,担心这担心那的,证明衣仲老了。”
  “小蝶都长得亭亭玉立了,我还能不老吗?”
  “一把年纪还不结婚,我真担心你会光棍一辈子。”庄梦蝶半开玩笑地说。
  “哈,长年看着小蝶,哪还看得上其他女人?”管衣仲也笑了。
  “哦!在你认识的女孩子里,我是最漂亮的吗?”
  “很遗憾,小蝶是第二。”
  “那第一是谁?”庄梦蝶倏地停下脚步,忽然觉得街道变得嘈杂起来,惹得她心烦意乱。
  “苏菲亚。”管衣仲说完后不见庄梦蝶回答,他猛一转头望去,只见她呆若木鸡站在路中央,发起愣来,“小蝶,是不是累了?”
  “我想找个地方休息。”庄梦蝶木然地回答。
  苏菲亚?这一定是照片里那个拥有淡紫色眼眸的黑发女孩!管衣仲以前住在美国,认识外国女子也不是怪事。
  “刚好,我们的目的地到了。”管衣仲指着不远处的一家咖啡专卖店。
   
         ☆        ☆        ☆
   
  “营业准备中”
  管衣仲无视门上悬挂的牌子,径自推开店门,庄梦蝶惊讶之余,快步跟上。
  走进咖啡店大门,浓郁的玫瑰花香扑鼻而来,庄梦蝶好奇地左右打量,略显幽暗的室内光线营造出静谧恬淡的气氛,墙上悬挂小幅绘画,两侧走道放满玫瑰,咖啡的独特香气自吧台后散出,与玫瑰香味混合后,形成另一股醉人气息。
  “啊!衣仲,你来看我吗?”一个打扮得像童话人物的妙龄女子,开心地走向管衣仲。
  “当然是来看你!我猜猜看,今天是……”管衣仲拿下太阳眼镜,在她身边绕了一圈,“拇指姑娘?”
  “宾果!呵,出门时邻居还说我打扮成白雪公主呢!还是衣仲好眼力。”
  “那是可晴会打扮,扮什么像什么,我当然能一眼看出来。”
  “真的吗?”女子高兴地拉着大圆裙转了一圈,眼睛一转,看见庄梦蝶站在管衣仲身后,“哇,好可爱的客人,很适合仙女装扮呢!我上次辛辛苦苦地做了仙女服,可惜自己穿上后,竟成了个四不像,若你不嫌弃就干脆送给你吧!”
  “不用了,谢谢。”庄梦蝶摇头,满怀敌意地盯着眼前的女孩。
  “真的很适合,相信我的眼光嘛!”女子极力推荐。
  “不,我不需要。”庄梦蝶笑着拒绝。
  “好吧,那我赔本大赠送,再加一套灰姑娘装如何?”
  庄梦蝶懒得回答,避到管衣仲身边:“衣仲,这位姆……是谁?”
  “她是这家咖啡店‘玫瑰屋’的老板,孟可晴。”
  “啊,这位小姐是衣仲的朋友?真是的,有这么适合扮仙女的朋友也不早点介绍给我!”孟可晴也跟过来,三人围成一团。
  “我是庄梦蝶。”庄梦蝶自我介绍。
  “庄梦……蝶?”
  庄梦蝶疑惑地问:“有什么不对吗?”
  “你该不会就是那个‘小蝶’吧?”孟可晴睁大了双眼,直盯着她瞧,“你不知道,每次跟衣仲聊天,聊不到三句他一定提起‘小蝶’。例如:会送花给他的庄梦蝶多可爱啦,伏案念书的小蝶多认真啦,听得我耳朵都快长茧了,有时看衣仲那副德性,简直比沉浸在爱河的少男还痴颠。”
  “是、是吗?”庄梦蝶垂下头,不知为何地,绯红了双颊。
  “所以我就常质问他,是否爱上那个‘小蝶’了?”
  “可晴,就当作积阴德,少说两句吧!”管衣仲插嘴。
  “拇指姑娘永远不死,有什么阴德好积的?”孟可晴一笑,续道:“结果衣仲就当着我们一群三姑六婆的面,大声宣布——”
  “啊,你脚下有蟑螂!”管衣仲大喊一声。
  “呜哇!”孟可晴整个人弹跳起来,没命似地奔跑到店里最远的角落。
  “然后呢?”庄梦蝶催促着想知道下文。
  “小心哪,可晴!那只背上有着大翅膀的祖母级蟑螂,可能上辈子跟你有仇,追到你那边去了。不过,看它的大小,应该只是寻常蟑螂的两倍,你根本不需要害怕。”管衣仲继续整孟可晴。
  “我最后……那个……了……”孟可晴连“蟑螂”两个字都不敢说出口,紧闭着双眼东闪西躲,企图躲避蟑螂来袭。
  “孟小姐,你话还没有说完,然后呢?”庄梦蝶继续逼问。
  “然后蟑螂大军一举歼灭玫瑰屋,于是玫瑰屋成了蟑螂征服世界的基地,而店主孟可晴壮烈牺牲,成为第一个被蟑螂当作粮食的人类。”管衣仲又来捣蛋。
  “呜,别再说了,好可怕!”听到这番话,会吓得捂起耳朵,浑身发抖的大概只有孟可晴一人。
  “蟑螂军总帅叫我传话给你,如果你能忘掉过去的事,它会考虑放过玫瑰屋,另寻基地。”
  “没问题,我什么都照办!”孟可晴颤着声说。
  “测验一下,以前管衣仲好像曾在你面前说过什么话,那是什么来着?”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总帅很满意你的表现,它决定撤军,你可以张开眼睛了。”
  “管衣仲!”庄梦蝶看他们俩一来一往的对话,终于忍不住开口:“你玩这些把戏,到底想隐藏什么?从实招来!”
  “我的记忆力很差,你还是去问可晴吧!”管衣仲耍赖的说。
  “孟小姐——”
  庄梦蝶的问题尚未问出口,就见孟可晴端着托盘送来了两杯白开水,“你们要喝些什么?我请客。”
  “我想知道——”庄梦蝶不死心地说。
  “要不要来一份玫瑰屋的招牌巧克力松饼?”孟可晴截断她的话问。
  “比起松饼,我更想要——”
  “衣仲还是老样子,卡布基诺咖啡加上柠檬薄饼吧?”
  “先听我说完,我——”庄梦蝶气急败坏地喊。
  “今天的特别饮料是‘南国风情’,点一杯试试看如何?”
  被打断无数次后,庄梦蝶不得不觉悟:“好,我知道了,从你们两人口中是别想问出什么了。”
  “对不起,我真的很怕……那个……”孟可晴还是不敢说出“蟑螂”这两个字。
  孟可晴虽然知道所谓蟑螂大军只是管衣仲虚构出来的情景,但她更确定一件事——
  管衣仲不愿让庄梦蝶听到那些话,如果她胆敢“泄密”,他可能真的会抓一群蟑螂组成蟑螂大军送给她当礼物!
  平常的管衣仲的确是笑容可掬的好好先生,但这也代表一旦惹他生气,结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孟可晴打从心底希望,最好永远别见到他发怒的恐怖奇景。
  “我了解了。”庄梦蝶叹气,转头问管衣仲,“你刚才说这里是我们的‘目的地’,难不成你是专程带我来认识孟小姐?”
  “当然不只如此。”管衣仲摇头。
  “那么?”
  “可晴,我可以拜托你一件事吗?”管衣仲不回答她,转向孟可晴,“这件事说来棘手,但只有可晴能办得到。”
  “慢着,你应该先跟我商量吧?说不定我能办到啊!”庄梦蝶不喜欢被忽略。
  “不行,这件事非可晴不可。”
  “哼!”庄梦蝶噘起嘴,撇过头。
  “只要你说出口,我一定尽力而为。”孟可晴高兴地说。毕竟被人信赖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
  “请你让小蝶在这里工作。”
  “啊?”两声惊呼同时出口。
  “事情就是这样了。”管衣仲起身,抚了抚庄梦蝶长发,“小蝶,你要努力地向可晴学习,别给人家添麻烦了。”
  “衣仲,你要去哪里?”庄梦蝶惊慌地看着管衣仲走向门口。
  “闲人当然只有撤退的份!我先走了。”管衣仲戴上太阳眼镜,瞄一眼墙上挂钟,还差五分钟十二点。
  “真的要让她在我这里工作?”孟可睛比庄梦蝶还慌张。
  将管衣仲以前的言论综合起来,庄梦蝶根本是个“君子远庖厨”的富家女,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小姐,哪里做得来店里的杂事?
  “我什么时候开过玩笑了?”管衣仲回过头来笑。
  “就是因为你一天到晚开玩笑,我才要问清楚。”
  “唉!看来我的人格在不知不觉间已有瑕疵了。好吧!我严肃认真地再说一次,上个礼拜可晴不是喊缺人吗?现在小蝶正好可以帮上你的忙,一切就拜托!拇指姑娘。”
  说完,吹着口哨扬长而去,管衣仲留下身后的两人,陷入混乱的思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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