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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有生以来,蓝芙菱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肥”。
  早知如此,她宁愿选择肥死。
  人的心理有时真的很奇怪。好象上电视报纸是一件很难、很了不起的事,其实要上报纸还不容易吗?只要随便犯上一件重大刑案,保证照片登得大大的,而且还没人会同你抢版面;至于跟所谓的“偶像”合照到底是不是一件很值得兴奋的事呢?说实在,她也不太清楚!
  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没迷过偶像,如果硬要找出一个,充其量她也只喜欢过傅培梅,但当时她唯一的想法仅是——当傅培梅的小孩一定很幸福,每天都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至于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偶像,她就不清楚了,不过目前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沈彻绝绝对对不是她的偶像。
  芙菱张着大嘴,重重打了个呵欠。
  一夕成名的后果实在有点可怕。她来这里打工到现在,从没有人曾特别注意过她的存在,如今,她竟然成了球团拉拉队争相网罗的对象。
  她现在甚至连偷懒打盹的自由都没了。
  她抱着拖把坐在场边,死撑着眼皮盯着场内例行的练习赛,决定能不动就不动,除非有重大事件发生,否则没有人可以强迫她离开这张椅子。
  钱大培学弟已在她耳边讲了快一个小时的话,可她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她实在太想睡觉了,脑筋根本无法运转;也不知是否是太想睡觉的关系,她几乎可以听到她温暖的床正在呼唤着她。
  场内的球赛打得火热,可那声音却像被抽离似的,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慢慢地,她觉得眼皮渐渐沉重……这已是她的极限了……她好想睡……现在就算给她一百万……也换不回地想睡觉的决心……她好想念……她的棉被……
  “闪开!”碰!
  随着一声吼叫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蓝芙菱倏地被惊醒,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待她定神一看,才赫然发现自己已被撞得人仰马翻,正躺在地上,而且更可怕的是—那个叫沈彻的讨厌鬼就压在她身上。
  “走开啦!”她反射性想推开他,他实在很重。
  “你的反应真的很迟钝!”沈彻站起身,高大的体格在她面前形成一片阴影,他伸手想拉她一把,却被她不怀好意地挥开。
  她可以自己起来,才不需要帮忙哩!蓝芙菱两手撑地,下巴抬得半天高,企图以最优美的姿势站起来……天,怎么回事?她的腰好痛!
  一定是刚刚撞到了铁椅子。
  由于支撑力不足,她一屁股又跌坐回地,哦,现在连屁股都痛了。
  “芙菱,你还好吧?”钱大培蹲下来想扶起她。
  沈彻动作更快,在钱大培的手还未碰到芙菱之前,已两手伸进她的腋下,一把将她整个人抱起。
  此时所有球员都已暂停练球,纷纷朝他们走来。
  “阿彻,别故意吃人家豆腐。”和沈彻同组的控球后卫李奕诚一脸暧昧地说道,全部的人顿时哄堂大笑。
  刚才球明明已经被对方拨出界,但沈彻还是拚了命地冲上前想救回这个球,任何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根本就是为了阻止球直接打在这位高个子的工读小妹脸上。只是他不小心冲过了头,整个人反而撞翻了她。
  蓝芙菱用力推开全身是汗的沈彻,一脸怒容。她一方面是气他在众人面前让她难堪,另一方面则是气他打断了她的睡眠。
  她拾起拖把,以怪异的姿势一跛一跛地瘸到门边,活像个蹩脚的老太婆。
  她记得自己一向只有生日当天倒霉而已,可今年到底是怎么搞的,不知道是煞到了什么凶星?从生日当天遇到沈彻开始就灾祸连连,没一件好事。
  也许她应该请法师来为她做做法事才对。
  “你好象伤得不轻,我送你回家好了。”钱大培跟在她身边。“你先等一下,我去请个假。”他拿走她的拖把,匆匆忙忙跑开。
  “喂,顺便帮我跟教练说一声,我也要请假。”沈彻对着钱大培喊道,潇洒地拾起自己的背袋,大步朝芙菱的方向走去。
  “等一下,阿彻!你不能突然走掉啊!”李奕诚警告着。“待会儿教练回来会气疯掉。”
  “无所谓,反正我还没和球队正式签约,他们随时可以反悔。”沈彻摆一摆手,大剌剌地宣告。“好了,我要走了。”
  将众人的惊愕拋在身后,他在体育馆门口追上了走路速度慢如乌龟的芙菱。
  “喂,‘狐狸’,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沈彻挺热心道,她受伤了,他也有责任。
  “谢了,不顺路。”她拒绝得一针见血。都是他!重得要命,还压在她身上,害她全身骨头都快散了。
  “等我走了,你可别后悔。”他径自转身朝停车场走去。
  “等一下!”她叫住他,待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才郑重说道。“我—不—叫—狐—狸。”这个男人的耳朵大概有问题。
  在他的挑眉注视下,她维持着最基本的尊严,扶着腰吃力地走到马路边。她好象真的受伤了,这下子她总算可以躺在家里休息三天三夜都不出门,当然也可以不必再见到他了。
  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芙菱,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蓝仲达将车停在路边,正摇下车窗对她招手。“还不是因为……”
  “沈彻?你也在啊?”蓝仲达看着她身后,突然高声叫道。
  芙菱瞪着大眼,在两人身上来回扫射,最后,才以最镇定的语调问道:“你们……认识?”
  “阿彻移民去美国前,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还常去公园玩躲避球。你小时候见过他的。”蓝仲达贼笑着,自从小妹上新闻以后,他就对认识沈彻一事隐忍着没说,如今终于如愿地看到小妹宛如抽筋的表情,总算值回票价。
  “原来你就是‘懒狐狸’,我早该想到的,可是……”沈彻比了比自己大腿下方的高度说道。“我记得你以前是个矮冬瓜。”
  “和我们比起来,她的确是!”蓝仲达朗声大笑。
  蓝芙菱不予置评地打开车门,不想理会这两位“相见恨晚”的男人,她才刚坐进车里,就见到沈彻也跟着一头钻进车内,她一急,不由地大喊:“喂!你要干什么?”她想把他推出车外。
  “搭个便车而已。”沈彻已经不客气地靠着椅背闭目养神了起来。
  “你自己有车。”芙菱对着他吼叫,他脸皮怎么这么厚?
  “他那辆车是厂商赞助的,小的连腿都没地方放,坐起来也怪不舒服的。”蓝仲达替沈彻解释着。
  “可是我们又不顺路!”
  “嘎?我没告诉你吗?阿彻就住在我们家巷口而已。”蓝仲达笑嘻嘻地说道。
  “房子还是我帮他找的,如何?不错吧!以后还可以就近彼此照顾。”
  不错才怪!芙菱在心底嘀咕着,她才不会有需要他来照顾的一天哩!
  她闭上眼睛,决定到家以前不再开口说话。
  现在,她要睡觉了。
         ※        ※         ※
  铃——铃——电话铃声像来讨债似的响了快十分钟。
  蓝芙菱以棉被盖住头在床上翻来覆去,依然不肯起来接电话;每次只要蓝仲勋不在家,她和二哥蓝仲达之间就会出现这种耐力比赛,最先忍不下去的人就去接电话,但通常那个人绝对不会是她。
  这通扰人的电话有如固执的老牛般约莫又响了五分钟。
  蓝芙菱终于受不了地坐起身来,不得不承认最有耐心的应该是此刻正在打电话的那个人。
  她跳下床赤脚走出房门,没有去接电话,反而直接走向蓝仲达的卧房。
  “二哥!”她推开房门一看,没人!
  她蹙着眉踱向书房和厨房,也都空空如也!奇怪,二哥明明说今天不会出门的呀!芙菱走回客厅,终于接起那通整整响了十五分钟的电话。她决定等大哥从南部回来要建议他也在她房里装一支分机。
  “喂—”她的声音懒洋洋的。
  “总算把你从床上挖起来了!”蓝仲勋的声音从话筒彼端传来。她早该想到是大哥打来的,只有他了解她和二哥的习性,所以才会让电话响那么久。
  “好冷哦——”芙菱缩进沙发里直打哆嗦,二月天的,刚从被窝里出来又没加外套,不冷才怪。
  “吃饭了吗?”世界上大概找不到几个男人像他一样,出门在外还得担心家里的小妹没饭吃。
  “那个答应弄饭给我吃的人,此刻已经开溜不在家了。”她顺便告了蓝仲达一状,嘻,这才叫兄妹嘛!
  蓝仲勋咕哝一声,仔仔细细地把微波炉的使用方法说明一遍。“三餐一定要记得吃。”他再次交代道,怕小妹因为懒惰索性连饭都不吃了。
  在芙菱的再三保证下,蓝仲勋终于安心地挂了电话。
  刚收线,电话铃立刻又响了起来。托她还未离开沙发的福,这通运气就比较好了,才响一声就被接起来。
  “真难得,你这只大懒猪会这么快接电话。”电话里传来蓝仲达取笑的声音。
  “你跑去哪里了?我好饿耶!”睡太久,她发现自己真的饿了。她瞄了眼手表,都已经下午两点了,她连中餐都还没吃。
  “有个case临时有点状况,所以我现在人在台中……”
  “台中!”她惊叫道。
  “我有留字条在冰箱上,你没看到吗?我今天可能会晚点回去,你要小心门窗。”
  “你要晚点回来?那我怎么办?”芙菱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可怜,一个人被拋弃在家,她开始怀疑自己会不会有饿死的可能。
  “大哥已经准备好很多吃的,只要你够勤快的话,按一下微波炉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万一它爆炸了怎么办?”她耍赖道,这是她懒惰的借口。
  蓝仲达大笑着,说道:“你只要别把电慰斗放进去就不会爆炸了。”
  “可是……”
  “啊……‘目标’离开了,我也得走了……就这样,拜!”
  “喀!”地一声,蓝仲达已匆匆忙忙收了线。芙菱对话筒做了个鬼脸才挂回电话—真搞不懂二哥,明明是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放着好好的律师不做,偏偏要去当私家侦探。
  听到自己肚子发出的抗议叫声,芙菱只好摸摸鼻子走进厨房—不过是按一下微波炉而已,有什么难的。
         ※        ※         ※
  老天,弄顿吃的比她想象中还难?
  她在厨房里忙了半个多钟头,可微波炉好象跟她作对似的,就是没有反应,能按的钮她全按了,它依旧没反应,所有的食物仍是冷的。
  芙菱大叹口气,决定放弃!
  她瘫在沙发上,累得都不想动,她不禁怀疑等大哥回来时,会不会看见她已经饿死在沙发上,只剩一堆白骨了﹖
  慢慢地,她开始看见有一堆食物在她眼前飞舞,而且每样东西都在向她招手微笑……老天,她真的是饿入膏盲了。
  她跳起来挥掉所有食物的幻影,决定趁白天比较不会冷的时候先去洗澡,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否则只会越来越饿。
  想法一定,她毫不考虑地躲进浴室—目前唯一的良策就是离厨房越远越好。
  她哼着不成调的流行歌曲,强迫自己忘掉肚子饿的事实。
  太好了!她现在总算发现哥哥不在家也有好处—不但没人和她抢浴室,也不会有人嘲笑她唱歌走音,更痛快的是她还可以只围着浴巾在家里随意走动,也不怕被笑身材不好。
  她整整洗了一个半小时的澡。当然啦!其中有一小时是她不小心在泡澡时睡着了,直到水逐渐变凉才把她冷醒。如果大哥在的话,铁定又会因此念她个老半天。
  芙菱头包毛巾、身围浴巾,准备走回自己的房间着装,她的衣服全在房里。
  才跨出浴室,她就听到大门锁被开启的声音。她吓了一跳,连忙躲回浴室,是谁回来了吗?大哥?还是二哥?
  她摇摇头,立即排除这个可能性,大哥和二哥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回来,那么会是谁……她脑中倏地窜进唯一的可能。
  闯空门的!
  她环顾四周,发现浴室里足以拿来防身的器物简直少得可怜,最后,她在清马桶的刷子和盐酸之间选择了杀伤力较强的盐酸。其实她也不想使用这招非常手段,但如果对方带有凶器,而且先对她“不仁”,那么就休怪她“不义”了。
  抱着仅剩不到半瓶的盐酸,她战战兢兢开门探头张望,客厅里没人,但厨房却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他该不会是想拿她家的菜刀当凶器吧?
  芙菱吞吞口水,努力压下自己过度丰富的想象力,早知道就不要看那么多暴力惊悚电影,现在她几乎可以想象自己的下场了。
  转过小玄关,她隐约可以看见闯贼的身影了,天啊!他看起来颇高大。芙菱低着头拚命扭着盐酸的瓶盖,大哥没事把盖子转那么紧,现在可好,越紧张越转不开,她急得冒汗,一双手像是犯了毒瘾般直抖。
  “你在干什么?”
  “啊——你别过来!”芙菱大叫一声,既然盖子打不开,索性将整瓶盐酸丢了出去。但那个人身手颇为敏捷,侧身一闪,便躲过她的盐酸攻击。
  “你想谋财害命啊!”那人怒喊。
  等等!这个声音怎么有点熟悉?没戴眼镜的芙菱,抬头瞪眼一瞧,首先接触到沈彻一双微酝的双眸。“是你?”
  她用手指着他,吃惊地瞪大双眼,这个阴魂不敬的家伙?
  “你怎么进来的?”
  “仲达怕你饿死,特地叫我过来看看,钥匙位置也是他告诉我的。”沈彻放下手中的一盘炒饭,摇头道。“你家厨房一团混乱,看情况你果然还没吃饭。”
  芙菱看着桌上那盘香喷喷的炒饭,肚子叫得更凶了。“微波炉……坏了……”她吞吞口水,企图骄傲地说出还未吃饭的原因,否则他可能会以为她笨到不知使用微波炉。
  “坏了?那我刚才用的是什么?”沈彻走回厨房又端出一碗汤。“你一定是忘了插插头。”
  对哦!她怎么没想到?芙菱觉得有些心虚,这下肯定会被笑死。
  沈彻顺手拾起滚落一旁的瓶子,看着上面斗大的四个字,不禁蹙眉道:“没想到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
  特级盐酸?
  亏她想得出来,也丢得出手,还好他闪得快。
  “我……我以为你是……闯空门的……”她结巴道,全部的心思都被桌上的食物所吸引。
  沈彻挑动眉毛,感到有股莫名的怒气涌上心头。
  她到底知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难道她从没想过如果真的用盐酸对付闯贼,到时连她自己也可能被波及,会有毁容或瞎眼之虞。
  “你以为你可以用这个对付闯贼?”他晃晃手中那瓶盐酸,忍不住想要骂人,也许他该庆幸她笨到没把盖子打开。
  “当然!”她的下巴抬得老高,眼角仍不时偷瞄着炒饭。
  “然后就穿这样?”他瞇着眼,语气含怒。
  随着沈彻打量的目光,芙菱的注意力才慢慢由食物转回自己身上,她顿时想起自己此刻只围浴巾的凉快“装扮”,老天,被看光了!
  她的脸颊迅速泛红。但她又不想让沈彻看出自己的困窘,因此她仍将下巴抬得高高的,故作镇定道:“这也是情非得已,我刚好在洗澡……”
  “那你就更应该乖乖待在浴室别出来。”他沉声道,最引以为傲的好性情此刻已消逝无踪。他不懂她到底有没有危机意识?若真碰到闯空门的坏人,她穿这样出来不止是自投罗网,而且还让对方有机可乘。
  难怪仲达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在家。
  “可是我不能坐视别人来偷我家的东西。”
  她真不懂自己为何要向他解释那么多;这里是她家耶!她高兴穿什么、在哪里走动,都和他无关不是吗?
  “如果浴巾掉下来了呢﹖”他突然问。
  “什么?”她以为听错了。
  他好整以暇地拉了张椅子坐下。“我说,如果你的浴巾在和小偷拉扯时不小心掉了下来,你要怎么办?”
  没料到他会问这种问题,芙菱的脸更红了。
  “这……这样更好,正……正好可以把对方吓走!”她随口胡扯。奇怪了,他又不是她哥哥,为什么管那么多?
  “哦?是吗?”沈彻微挑着眉,两手交握抵在下巴,眼带捉弄地说道。“那你现在不妨试试,看是否可以把我吓走?”
  “你——”她反射性拉紧自己的浴巾,脸已胀红到快爆的地步。“无聊!”用力丢下一句,她随即转身跑回房,将他的笑声关在门外。
  这个自以为是的男人,一声不响跑来别人家里又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就算是受二哥之托,他也应该客气点才是。芙菱边换衣服边抱怨,等二哥回来她一定要把所有的怨气都发在二哥身上。
  整装完毕,她心不甘情不愿地走出房间,竟看到沈彻悠哉地坐在客厅跷脚看电视。
  “你怎么还没走?”她没好气地说。
  “等你。”他按着遥控器,电视频道换来换去。
  “等我?”
  “仲达说他临时有事要好几天不能回来,拜托我照顾你,所以等你吃完饭后,你必须收拾简单的衣物去住我那里。”
  “住你那里!”芙菱惊叫道,一脸见鬼的表情。
  “没错。”他看了眼手表,道。“你最好快点,我等会儿还得去练球。”
  她抢过遥控器,也一屁股往沙发里窝。“我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更何况之前我才和二哥通过电话,他说他今天会晚点回来。”
  “他等一下就会打电话告诉你了。”
  “就算二哥今天不回来,我也不会去住你那里。”她大声说明。
  开玩笑!二哥脑筋坏了吗?竟然叫她去住一个“陌生男子”的家里,而她和他根本算不上认识。
  “你可以讲小声点,我听得到。”他压了压耳朵。她把他庞大的身躯往沙发另一端推去,再次郑重申明。“反正我就是不会去住你那里,我也不需要别人的照顾,我已经二十二岁了。”
  沈彻两手交叉在胸前沉默不语,并以一种怀疑的眼神看她。
  “我说——我可以照顾自己。”她又强调一遍,因为他的眼光表明了他压根儿就不相信她的话。
  “好吧!”他耸耸肩,懒懒地放下双腿站起身来。“既然你这么坚决,那我要去练球了。”他拿起沙发上的背包,径自往门口走去。
  芙菱“啊”了一声,没想到他说走就走。
  “还有事吗?”他坐在门口穿球鞋,回过头来问道。
  “没……没事。”她假装看电视。“顺便帮我把门扣上。”
  他高大的身影消失在门边,就在她以为他已经走了的时候,他又探进头来说道:“果然如我所料,如果你肯来就不叫‘懒狐狸’了。”在芙菱还未反应过来之前,他已大笑离开。
  芙菱对大门吐吐舌头,不懂二哥为何会把她托给这么不正经的人,起码也该找个像大哥一样有责任感的才对。
  她转头望着桌上的食物。
  不过话又说回来,沈彻这个人还挺热心的,只不过是二哥的一通电话,他就特地赶过来。既然现在有现成的食物,不吃岂不是太对不起自己的胃了。毫不考虑地关掉电视,芙菱立刻像个难民似的,三两下就把一大盘炒饭一扫而空,还粗鲁地打了大大的饱隔。
  酒足饭饱之后,她又想睡了。能在洗完澡,又吃得饱饱的情况下再睡回笼觉,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她窝回温暖的床上,抱着最心爱的棉被,觉得好幸福哦!这下她非得睡到隔天早上再起来不可,这样顺便连晚餐都可以省了。
  嘻,真是一举两得。
  想着想着,不到十秒钟,她就睡着了。
         ※        ※         ※
  这一觉睡得好甜。芙菱醒来时,房里已一片漆黑。
  她扭开桌灯,看了眼闹钟,晚上十一点整。她赖在床上,就是无法再入睡,可能是肚子又饿了的关系吧!她思忖着。
  挣扎良久,最后睡神终究抵不过饿神的纠缠,弃甲投降。她决定去厨房给自己弄个消夜什么的。
  打开房门,芙菱摸黑想要走到客厅开灯。长这么大以来,她还从未有夜晚独自一人在家的经验,说真的,一个人面对黑漆漆的屋子,也怪可怕的。
  经过蓝仲勋的书房外时,芙菱看见从门缝隐约透出微弱的灯光,她直觉是二哥回来了,想都没想就直接推开房门。
  “你在做什么?也不开灯……”“卡”地一声,她开了灯,同时她的声音也因为巨大的震惊而骤停在喉间……
  老……老天!是—是个窃贼!而且还是个头罩丝袜的窃贼,就跟电影里面出现的一模一样。芙菱傻在原地,一时之间不知该做何反应,这次恐怕是如假包换的闯空门了。而对方似乎也被这突来的状况吓到,杵在原地只管和芙菱大眼瞪小眼。
  两人对峙的画面不知持续了多久,直到芙菱首先回复意识,尖叫着往客厅跑去时,窃贼才从后面追上她,并以手捂住她的嘴,压低声音喝道:“不许叫。”
  芙菱乖乖停在原地,动都不敢动,歹徒的刀子正架在她的脖子上,感觉凉凉的,“奸杀”、“灭口”、“谋杀”等社会新闻最常出现的几个字眼,此时已充斥她整个脑袋。她为什么会这么倒霉,刚好碰到这种事?这下哥哥可能真的要回来帮她收尸了,而她唯一的遗憾就是新买的电动游戏还没破关……
  蓦地,电话铃突然响起,在寂静的屋内感觉十分刺耳,也吓到了杵在黑暗中的两人。
  那个窃贼似乎正在犹豫要不要让她去接电话。
  虽然被捂着嘴,芙菱还是逮着机会,支支吾吾地说道:“不快去接的话……对方会起疑的……”其实刚好相反,以她的习性,电话响很久才接是正常的,如果大快接反而会让人觉得反常。
  “去接,不准玩花样。”歹徒威胁道,架着她到电话旁。
  芙菱小心翼翼地接起电话,怯怯开口:“喂,找哪位?”
  “当然是找你,我是沈彻。”
  沈彻的声音从听筒一方定定地传来,让芙菱顿时安心不少,她从没这么高兴听到一个人的声音。
  “我就是——”她对着话筒自说自话。
  “你在说什么?是不是睡昏头了?”沈彻取笑着。
  “什么?你明天才要回来?可是我不会用微波炉啊!”她开始答非所问。“嘎?我在干嘛?当然是看电视啊……”
  沉默一秒。“你等一下……喀!”沈彻那边突然断了线。
  听着话筒彼端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她的心也凉了一半。她暗示性的话都还没讲完,他怎么就挂电话了呢?她实在好想哭哦!二哥为什么会拜托神经这么大条的人来照顾她?
  在她还没想出下一步要做什么之前,她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说道:“我晚餐吃什么?还没吃呢?我又不会用微波炉……”
  歹徒抵着她的凶器稍稍加重了力道,示意她赶快结束这段谈话。
  “好晚了,我想睡了……嗯,好吧,那就这样,拜拜!”她自导自演地做个了结,心想这下她是插翅也难飞了。
  弯下腰,正要挂回话筒时,芙菱脑中突然闪过以前教官说的什么十大要害之类的,虽然她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但此刻她至少记起了最重要的一个——几乎是立即的,她趁着歹徒不备,拿着话筒的手朝后用力一挥,狠狠命中“超级重要部位”,歹徒顿时哀嚎得像头被宰的猪。
  芙菱根本来不及笑,就逃命似的往大门方向奔去。
  而那头不死的猪也随即追上来想要扯住她的头发,却扑了个空。哈哈,这下终于发现留短头发的另一项好处了。芙菱在黑暗中开了大门,打着赤脚夺门而出,她提醒自己现在绝不是庆幸留短发的好时机。
  “噢——”芙菱惊叫着,才沿着公寓楼梯往下跑了两阶,便迎面撞入一个坚实的怀抱当中。
  “小心。”是沈彻!他扶着她的肩稳住她,随即看见在后追赶她的歹徒。“你先下楼。”他把她朝身后一拉,全身肌肉因愤怒而紧绷。他往上一个大跨步,举拳击向歹徒的下巴,迅速让对方横挂在楼梯间。
  “Shit!”那个蒙面歹徒咒骂一声,连忙狼狈爬起,他没料到会从天外飞来这么一拳。
  芙菱贴在沈彻身后,拉扯着他的衣服,慌道:“小心他有刀!”
  他们三人挤在狭窄的楼梯间相互对峙着,歹徒眼见唯一的出口被沈彻堵住,而又在后退无门的情况下,决定拚死一搏,为自己杀出一条生路。他大叫一声,持刀朝沈彻和芙菱俯冲而下。
  虽然所站位置比较低,但沈彻凭着优越的身高,轻易地格开利刃再补对方一拳,现场只闻惨烈的哀叫,那个倒霉的歹徒已直接被摔在一楼的楼梯间,忍痛拔腿逃逸。
  沈彻追下楼,准备活逮这个现行犯的时候,芙菱从后面追拉住他,惊慌道:“等一下,不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啊——”黑暗惊慌中,芙菱太急于追赶沈彻,没注意到自己的脚步,便一脚踩空,屁股重重跌坐在阶梯上。
  “你还好吧?”沈彻走回来扶起她。
  “好痛——”她痛呼一声,肩膀传来剧痛。
  沈彻皱眉,感觉手掌心有些湿湿的,他打开楼梯间的电灯,赫然看见她左边的袖子已濡红一片。“该死!”
  “我……受伤了……”她脸色刷白,疑惑地看看他,看看自己,又看看横躺在脚边沾有血迹的拆信刀,显然对这个情况极度困惑。
  原本一肚子怒火的沈彻,在看到芙菱一脸搞不清楚状况的呆样,忍不住想笑又想骂人。他到底是接下什么样的责任?他有预感在仲达回来之前,他还有得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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