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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应该是一个探索者

作者:刘万厦

——评《公开的“内参”》中戈一兰的形象

  看罢张笑天的中篇小说《公开的“内参”》(以下简称“内参”),对戈一兰的形象发生了质疑。
  一个在“青年心目中是有位置的”中年记者陆琴方,为了了解“关于青年的恋爱问题种种”、“向社会呼吁一下”、“让中央领导同志了解一下大学生的现状”,来到S大学,以女大学生戈一兰为主要调查对象,双方进行了几次富有戏剧性的接触。结果,这位记者“本人竟然意想不到地险些掉进可怕的旋涡”。原来,他的调查对象、和他神交已久的新女性戈一兰,竟是一个“高级女流氓”。这,便是《“内参”》调查的全部过程和它要呼吁与反映的结果。
  《“内参”》中的戈一兰不但她的理论和她的实践有相悖之处,更重要的是先前的戈一兰和后来的戈一兰完全判若两人。如果说,先前的戈一兰是一个有头脑,思想活跃,个性解放,言辞锋利,不同流俗,有着偏激与变态心理的甚至玩世不恭的探索者,那么,结尾处的戈一兰,则是一个赤裸裸的“性解放”的实践者,她原来那些视“金钱、地位、相貌”“不过是粪土”的观点荡然无存,而变成了一个“自私、放荡、可怕的女人”,完全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资本主义上流社会的交际花、烟花女郎。
  这样的结论,不能置信,也不能容忍。它既违背了生活与艺术的真实,又违反了戈一兰本身思想性格的逻辑发展,没有典型意义。
  对戈一兰思想性格的描写上,作品前部分是可信的,也是较深刻的。比如她愤世嫉俗,纯感情和多元论的恋爱婚姻观点,是符合当代某些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和精神面貌的。但是,对于戈一兰的行动描写,则有夸张失真之感。她神通广大、出入于高级宾馆,捅得开水产公司,周旋于上层社会。更有甚者,她竟“夜不归宿”,如此肆无忌惮,有恃无恐,还仅仅是“小小地利用了一下”她“漂亮的脸子”。仅这么小试锋芒,她的解数就远远超过大学校长康平。她八面玲珑,为所欲为,是因为有一个高级的“孤身老头”在欣赏她那脸子,并且一帆风顺,整个社会都为她开绿灯,可见社会道德风气到了什么程度。《“内参”》中的环境是不典型的。我们认为,现在的大学,决非资本主义社会的大学,“这不是乱七八糟的地方”,记者也这样认为。当然,毋庸讳言,同其他任何地方一样,也有极个别道德败坏的人,但他们只敢在阴暗角落里干那些伤风败俗的勾当,而绝非象戈一兰那样,校门不如一道藩篱,寝室仅仅是情书的装集箱、“闲杂书”的阅览室、珠光宝气的化妆室。对戈一兰,学校的管理制度、政工人员、甚至连老教育家康平都莫可奈何,不起一点作用。《“内参”》为戈一兰展示的活动领域,不是生活中的典型环境。
  “戈一兰是新女性”,“对青年思想修养”颇有研究的记者陆琴方原先是这样认为的。是的,从十年浩劫中走过来的青年,尤其是大学生,思想敏锐、爱思考探讨问题、不迷信、不盲从是他们的特点。他们经历了动乱的时代,受过欺骗与茶毒,面对着社会的纷耘矛盾和深刻变化,特别是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必然导致他们思想状况的多层次和复杂性。这是自然的。不例外,当爱情婚姻闯进他们的生活的时候,也必然会有多种理解和探索。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一种意识形态,爱情婚姻必然受着社会条件的制约,也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在社会物质文明不断发达的今天,社会精神文明也必然会有某些新内容。例如,在城市,家庭就不仅仅是一个生产单位了。虽然仍是社会细胞,但存在淡化的趋势。特别是一部分拿工资的青年知识分子中间,生儿育女也不是至关重要的大事,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家庭的稳固性。戈一兰就应是一个这样的探索者的典型形象。她代表了当前一部分青年知识分子的生活态度和精神百貌的特点。诚如《“内参”》中记者陆琴方所说:“一种社会思潮的产生,总有土壤、气候相适应。”我们也承认,戈一兰多元论的恋爱观是超现实的、片面的、有的甚至是错误的,她对恩格斯和斯大林关于爱情婚姻的论点的理解也有歪曲的、甚至有为自己对爱情生活的不严肃辩解的一面,但这主要属思想认识问题。关键在于,我们应当怎样对待这种多半带有未来主义和理想主义色彩的恋爱婚姻观点,怎样妥善处理这种观点和现今道德与法律相抵捂的地方,包括我们的作者在内,是疏导教育,还是加之以“性解放”的恶名去处罚?无疑,应该是前者。何况,戈一兰的恋爱婚姻观也有其合理一面。例如,买卖婚姻,和爱情相离异的婚姻,给家庭带来的痛苦(当然也包括“多元论”带来的痛苦),在现今社会上还少么?连记者陆琴方也承认:“(戈一兰)能道出象陆琴方这种人内心的隐私以及种种自相矛盾的地方”,她“某些有棱角的观点都是一派胡言吗?难道现存的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婚姻家庭都是无懈可击的吗?”戈一兰竟敢大胆怀疑传统的道德观念,尽管思想片面、偏激,甚至在行动也有点荒唐出格,这正体现了某些青年探索者的特点。
  文学作品的艺术形象是现实生活的集中概括,同时也是作家对生活的认识和判断的反映。《“内参”》的前部分,总起说来发人深省,颇有魅力。可是后来却笔锋急转直下,不惜向戈一兰泼污,尽力给陆琴方贴金。为什么?恕我直言:记者的判断代表着作者的判断,作者牵动着记者的影子。因而,对恋爱婚姻观点,“内心本来有矛盾的人最好不去揭示矛盾,如同对神祗半信半疑的人最好不去烧香是一个道理。”可是,事实上记者违背了自己的初衷,涉足其中,既“揭示”了“矛盾”,又“烧”了“香”。当矛盾无法解决,尴尬无法解脱的时候,《“内参”》的作者只好牺牲戈一兰这个无名小卒,以保全大名鼎鼎的超级记者,给他罩上“灵光圈”。
  这样把一个二十五岁的、本应是探索者的女大学生,歪曲为一个大骗子、性解放者、高级女流氓,十分令人反感。这样“内参”有们参考价值?
                 一九八二年五月四日
              (原载《文谭》198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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