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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命运舞会


  我是一个花王,是花界的统治者;而你,阿雪,永远是我的王后……

1

  在维也纳的格林镇,有一个湖。
  湖,平凡而宁静。
  不过,二十年前,周围却开满了白色的绣球花。
  绣球花像层层积雪,覆盖湖岸,簇拥着一幢大屋的遗址;据说,那是一幢很拙的的房子,墙壁是厚重的花岗石,屋瓦是秋日晴空的蔚蓝色,还有……
  白绣球在几堵黑墙的墙根和焦土上,长得特别丰美,还以遗址为核心,静静漫向林野。
  屋后的这片林,俗称“红丝带森林”。
  没有人知道这个品种的绣球花,为什么只会在格林湖畔盛开,也没有人知道花朵真正的名字;有些人,甚至不相信世上真有白色的绣球花。
  只是人们一旦要将花拔起来,移植到别的地方,才发觉根柢紧抓着泥土,花与花之间,勾连缠结;要拔起一株花,就像要掀动一座湖。
  这是一种顽固的花。
  同样顽固的是,每年夏天,花开的时候,总会有一个女人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看花。
  二十年来,即使是病中的日子,也从不间断。
  这个女人姓秦,叫玉凤。
  她早就知道,湖的形状,如悬挂在睫毛下的泪珠;所以她并没有再用眼泪作为回应。她只是望着湖上涟漪,回忆着她的情人:那年冬夜,她看到他兜着双手,彷佛抱着一个影子,悲哀地,走进湖中……
  偶然,玉凤会向湖心招招手,就像在抚慰他躁动的灵魂。有一年,她还在白花花的花海海里,看到那棵孤伶伶的梧桐树。
  树,早已秃死,但枯枝上,仍缠着半条红色的缎子手绢。
  她知道,那就是他寄附在人世的,唯一的遗物。
  雨淋日晒,手绢已变得脆裂。她除下枣红色的外套,踮着脚将手绢解下来,轻轻放到湖里。
  红手绢随风逐水,漂到湖心;蓦地里,闪电破空,手绢竟给巨大的漩涡卷向最深的黑暗;在时间的漩涡里,手绢傍着透明的鱼群,穿越丛丛晶莹水草,尖啸着,倒退向一个又一个夜晚,倒退回一年又一年……

2

  一九六四年。
  复活节。
  葡萄牙一个殖民小岛。
  小岛钟楼上,大钟刚敲过七下。
  信徒开始了露天的弥撒,唱诗班的歌声在斜坡路上、在电灯局和葡式邮政大楼的廊柱间鼓汤,散入榕树林的歌声带着嗡嗡回响。
  就在这一瞬间,陷入时间漩涡的红手绢,散发着潮湿的气息,从一幢葡萄牙式大宅的天台飘出来……
  过去几个晚上,大屋里,只有客厅和两三个房间亮着灯,今夜却亮堂堂的,天台上还拉起了彩色灯泡。
  “复活节是什么意思?真有什么会在今天复活吗?”胡狼一边想着,一边将捣烂了的胡椒种子倾进水桶,打算调些溶液,浇到泥土里杀虫。一阵海风吹来,胡椒粉末飘进眼里,竟令他成了个泪人。
  这是胡狼到秦家做替工的第三日。
  为了消灭蚜虫,才留到这个时刻。
  他直了腰身,揉揉眼,泪眼模糊中,一团红光扑到面前。
  “火!”他退了几步,脸上现出憎恶的神色。
  那团“火”落到花坛上就静止不动;走近细看,才知道只是条红色的缎子手绢。他将手绢捡起来,信手抹了抹眼睛。
  灯影下,手绢泛着光;但拈在手上,揩到脸上,竟是那样沁凉而又轻软,那样的让他感到温柔和安心;他将手绢凑近鼻子,更兴奋地发现到:在火的颜色,水的温柔之外,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绣球花的芬芳……
  音乐响起。
  胡狼不知道那是圆舞曲的节奏,只是双手抱成圆形,轻轻掐着手绢,随着悠扬的旋律在花坛前转动。
  他觉得自己正跟一团火在跳舞,只有这一次,火的颜色没有令他心生恐惧,他为自己克服了这种恐惧而欢欣。
  他旋转着,灯影也随着他而旋转,陡地,眼前掠过一个人影!
  胡狼停下来。
  一个穿枣红大衣、及膝黑色裙子的女孩正站在灯下,在坛前含笑望着他。
  “舞跳得不错啊。”红衣女孩说。
  胡狼天旋地转,张开口,很艰难才说出话来,“我,我不……”
  “你不是客人?”
  “嗯。”胡狼眼中的胡椒粉末已给泪水冲洗乾净,望着女孩俏丽的脸,还是迷乱得只知道拿手绢抹眼睛。
  女孩瞟一眼他握着的手绢,笑说:“你不是客人,你的舞伴却是呢。”
  “手……?”
  “手绢是我的;不过,我可不介意它陪你跳舞。”
  胡狼垂下头,察觉自己还拿着她的物件,而且上面沾满自己的眼泪,不禁羞得耳根发热。
  “你是园艺师傅?”
  “嗯。”他猛力点头。
  正说着,十多对年轻男女从大宅走出来,在花园里笑闹追逐。
  一个小伙子走到花圃前面,俯身去拔新植的玫瑰。
  “不要摘我的花!”胡狼见状喝止。
  小伙子懒得理他,采了花,笑眯眯朝女孩走过来。
  其他男孩哪肯放过示爱的机会,你拉我扯的,纷纷仿效,要将玫瑰摘下来送给女伴。
  “放下!放------”胡狼怒不可遏,扑过去推开他们。
  “我们摘花,你管得着?”
  “死野种,滚开!”
  “哈,你真以为这些花是你的么?”
  胡狼对辱骂充耳不闻,只是抢夺他们手中的玫瑰,追赶、推搡间,十几个人扭打起来。
  “别打了!”女孩大声劝止。
  小伙子见胡狼抢了一束花,推倒几个人,碰碰撞撞冲过来,觑准他一抓着自己手上的玫瑰,就猛力一扯,枝条上有刺,胡狼登时满手渗血。
  “好,”小伙子说,“我们将花都拔下来,看你可以怎样?”
  男孩们响应,又要去摘花。
  “不要摘花!”胡狼全不理会伤痛,瞪着眼,挡在花圃前面。
  “停手啊,你们别这样好么?”红衣女孩喝停他们,走到胡狼身边,“你的手……”
  “不要理会这种下人。”小伙子拉开她,“我们回去跳舞。”
  “你就知道欺负人!”女孩睨了他一眼,回头慰问胡狼,“对不起,他们令你受伤了。手绢你就留着吧,我只是用来束头发;看来你比我更需要它呢。”说完,转身走进屋里。
  秦家天台传出的乐声变得响亮,乐声里晃动着的,对胡狼来说,都是摧花恶人的身影。
  他在蓝斜的裤管上擦去掌心血污,用手绢包扎好伤口,就去收拾东西。
  临行,他还是忍不住在门前回望,偏偏这时候,女孩也正站在二楼的窗前远眺。因为背着灯光,她长鬈发的光晖似乎不断扩大,照得天和地都暖烘烘的。
  一路上,胡狼对这个女孩眼中所见的景物还是充满好奇,他想,当浅滩一旁的山丘、山丘上废置了的爆竹厂、无边的红树林、石堤,以及秦家大门昏黄的玻璃罩灯顺序映入她眼眸的时候,或许,她也会看到他回望的背影吧?

3

  转眼又过了数日。
  胡狼在秦家干活,不知是否给晒得头脑昏乱,总觉得楼上那扇敞开的百叶窗后面,藏着一双静静向下窥望的眼睛;只因屋中幽暗,又垂着白纱子,他才看不透切。
  有一次,他正在打扫庭院,确实感到后有人探望,猛地抬头,一个影子却随着他的搜视而淡去;这样测试了好几次,他渐渐习惯了,开始相信那只是因为复活节晚上,红衣女孩曾经站在二楼窗前,他才对那扇方窗播种了过多的遐想。
  下午五点钟,圣母教堂屋顶那尊天使像的阴影,已经蔓延到坡下。
  胡狼正提着浇水壶灌溉花木,一个女孩挽着个黑亮的大葫芦走进秦家宅院;没多久,又来了一个,背着的黑葫芦更大,几乎比女孩本身还要高;然后,大约过了十五分钟,他见到红手绢的主人。
  她也是提着个黑色葫芦匣子,只是比之前两人的要小得多。一进大门,她朝周围扫视了一遍,就急匆匆走进屋内。
  胡狼渴望再次遇见这个女孩,然而,当她真的来了,他的反应竟是向旁移了一步,让一棵柏树遮挡着自己。
  不久,秦家客厅里,开始传出断断续续的弦乐之声;最初只是重复着些繁杂的噪音,后来才渐渐谐协;但不管声音是谐协还是嘈杂,胡狼听着,都只觉得煎灼不宁。
  他继续提壶浇水,不断浇,不断浇,除了浇水,世上彷佛无事可为,直到一大盆红雨点给大水冲到地上,他才住手。
  太阳沈到泥黄色的海里。
  他收拾好铲耙,准备离开,却看到先前进屋的三个女孩正推门出来。
  “玉凤,我们走了。”她们向客厅里的人告辞。
  胡狼看不见那个叫玉凤的女孩,只觉得传出来的回应,既阴郁,又温柔。
  待她们出了大门口,他才跟在后面。四个人,三前一后走过小教堂和学校,天还未黑,街灯却已点亮,铺满下坡路的麻石像鱼鳞一样泛着银光。
  胡狼始终跟女孩们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不让躁动的影子伸到她们脚边。他渴望这个给他红手绢的女孩留在视野,却不想自己的影子惊动她。在她面前,他觉得自己好肮脏,他不能让肮脏的影子沾污她的足踝。
  这是他最后一天在秦家做替工,过去七天以来,他老是想起女孩的瓜子脸和圆而明亮的眼睛。明天,他会回到公园干活,他知道,即使再到秦宅,也不一定会再遇到她;只是,他不懂得跟她说话,实际上,他根本不懂得跟任何人说话;他的朋友只有荷荷,除了荷荷,没有人能够理解他简单的言语。
  路上很静,三个女孩背着黑匣子,摇摇晃晃,并排走着,胡狼可以隐约听到她们说话的声音。
  从她们互相的称呼里,他知道背着大葫芦匣子的女孩叫“丽儿”,匣子小一点的叫“咏棠”。
  最后,他才听到有人唤他的红手绢女孩做“阿雪”。
  这时候,胡狼只有一个心愿:他希望对阿雪的追随永远不会完结,他希望这条路,一直伸延到世界的尽头。
  女孩们嘻嘻哈哈的聊着学校里的事情,大葫芦丽儿说:“下个月就要比赛了,还是先替乐团起个好名字吧。”
  各人信口说了几个名字,都不太合意,突然,丽儿停下脚步,“别动,看到吧?”
  咏棠、阿雪停下来,望着闪亮的麻石路,齐问:“看到什么?”
  “影子啊。”
  因为下坡路的形状,从背后映照过来的灯光将三个影子拉着好直好长。
  胡狼看到她们同时站定,以为自己给发现了,连忙闪身躲在一条灯柱后面。
  “这三个影子,像不像三条平行的弦线?”丽儿问。
  “是有点像……”咏棠笑说,“不过,就是你那条线粗壮了些,如果不减肥,拉出来的声音恐怕会像牛叫。”
  丽儿“啐”了一声,了咏棠肩膀一下,将大葫芦匣子放在地上,“胖的是大提琴罢了。看,既然地上有了启示,我想,不如就叫‘三弦’室乐团吧。”见咏棠不怎么理她,转头问阿雪,“你说怎样?”
  “好是好,然而,总不能少了玉凤这一条线啊。”
  “说的也是。”丽儿同意,“毕竟我们演的是‘四重奏’,如果玉凤能够走动,也是一个影子,该为这个影子留一条线的。”
  “我没意见。”咏棠问阿雪,“你有没有想到更合适的?”
  “我想,不如叫‘五线谱’吧。”
  “可这又多出一条线来了。不是要多招募一个影子加入吧?”咏棠提醒她。
  “你少担心,说不定……”丽儿飞快地回头扫了一眼,对咏棠扮了个鬼脸,“哈哈,这个影子,就在你后面呢!”
  “哎呀,我好害怕!”
  “别闹了。”阿雪有点气恼,“你们不同意就算了。”
  “别生气嘛,‘五线谱四重奏’一喊就上口,我们怎么会不同意呢?”
  丽儿附和,“对,对,多了这一条,也是很有作用的,这叫‘好丑留一线,他朝好相见’;这一条线,要留的,要留的。”
  丽儿这么一说,逗得两人都笑起来。
  “,”咏棠用手肘轻碰阿雪,“告诉我,你留这一线,是不是要跟那个‘黑领带’相见?”
  “才不是呢,真没你好气。”
  “天黑了,走吧。”丽儿背上大提琴,问咏棠:“后天放假,我跟阿雪到鲸鱼庙去为玉凤祈福,你来不来?”
  “比赛前,我们一致行动;阿雪要见‘黑领带’,我都奉陪。”
  “人家才不要你陪呢。”丽儿、咏棠两人一唱一和的,阿雪只是一径往前走,装作没有听见。
  胡狼等她们走的稍远,才从灯柱后转出来。因为相隔得远了,他再听不清楚三个女孩说话的内容。他只是无声地追随着阿雪,心中充满甜蜜和骚动;他怕她回头看见他,然而,当她慢慢离开他的视线,再一次“失去”她的想法,竟是那样的教他失落,那样的难以忍受……

4

  星期天午后,海边小庙冷清清的,三个女孩子来了,才变得喧闹。
  庙中近门口的供桌上,摆放着一条中间结了个红蝴蝶的大鲸鱼肋骨,是渔民祈求海上平安的吉祥之物。
  “这条黑咕隆咚的东西据说很有法力,摸一下就心想事成。大家摸上一摸,比赛准赢!”丽儿笑着说完,就去摸那条鲸鱼肋骨。
  “雪,你看她多温柔,好像那是她的未来丈夫,她在摸他的骨头呢。”咏棠取笑丽儿。
  “你别硬是那么刻薄,人各有志嘛。”
  “嫁人也是‘志’?”
  “怎么不是?”丽儿听着,反驳她,“嫁得好也是福气,我希望嫁个好男人,将来生四个小孩,然后当他们的音乐老师,让他们再组成一个室乐团,再演出他们妈妈的四重奏。”
  咏棠一脸不以为然,“你呀,想得倒美。男人靠得住,我妈也不用独力养大我了。如果这条鲸鱼骨是雄性的,也不会是条好骨头。”
  “太偏激了!”丽儿伸伸舌头,“你说,那什么才是可靠的?”
  “靠自己啊。我打算将来到国外去演舞台剧,女孩子还是该有自己的事业。阿雪,你说呢?”
  阿雪正闭着眼睛,一边轻抚着鲸鱼肋骨,一边心中叨念着。听到咏棠问话,恍恍惚惚地回过头来,“咦?怎么啦?”
  “咏棠问你将来想做什么?”丽儿说。
  “啊,我希望可以在最大最好的音乐厅里演奏,希望有很多很多人听我的音乐,为我鼓掌,为我喝采。”
  “有志气,不过看得出------”咏棠狡黠地一笑,“刚才你可不是为了这件事在许愿呢。”
  “实在……”阿雪支支吾吾,“也没什么别的事。”
  “一定有的,是祈求那个‘黑领带’对你痴缠一些吧?”咏棠追问。
  “他已经够痴缠了。”阿雪嘘了口气,调整了语调,漫不在乎似地问丽儿:“啊,是了,复活节那天晚上,你在秦家有没有见过一个拿着红手绢跳舞的傻小子?”
  “没见过。”
  “我们去找玉凤练琴那天呢?”
  “嗯……,是好像有一个小伙子在院子里;不过,没看到样子。怎么啦?啊,阿雪,你对人家有------意------思?”
  “哪有这样的事。我只是觉得……,觉得这个野人,好……,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之。……”
  “总之,”咏棠插嘴,“有人动了春心就是。子曰:春心大动也,人之常情。善哉!”说着,笑盈盈地跟丽儿打了个眼色,“你呀,小见多怪!”
  “胡说!”
  “不是‘胡说’,是‘子曰’。”咏棠还要逗弄阿雪。
  “你就会耍贫嘴,看哪个男人将你的舌头啜出来。”
  “哇,阿雪好猥琐啊!”丽儿哗然。
  “怎么样?认输了吧?”阿雪睨着咏棠,自觉胜了一仗,志得意满的。
  “你什么都要赢,连猥琐都拿第一名了。”
  她们在供桌前嬉闹着,笑语声不断飘散到门外寂寥的青草地上。
  临行,丽儿提议:“来吧,大家将手按在上面,希望骨头保佑,令玉凤的心情和腿伤都早日复原。”
  祝愿完毕,三个女孩就步出庙门。
  直到这一刻,她们还是没有察觉门前那株红影树上蹲着一个人;这个人的蓝斜长裤,染着天空一样的颜色。
  从一开始,他的目光就追逐着阿雪一言一笑。当他攀上高枝,站在树桠上目送女孩们离开;当他看着阿雪消失在长堤尽头,他再抑压不住内心的骚动,狂乱地,发出恍如野兽的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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