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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晚春的姑苏迷煞人。
  连着下了好几天的春雨,把天洗蓝了,把地润熟了,柳叶一串串地更肥了,山草一片片地更绿了,鸣鸟在树丛中一对一地啁啾着,偶有苍鹰在高空盘旋,竟也是成双捉对的。
  从虎丘的后山小道拾级而上,两旁树丛中的洁白如雪的栀子花,冒出一阵阵浓烈的香气,把跟在彩云身后的洪文都快熏醉了。
  衬在长袍马褂里的细布内衣,已经有点发了粘。
  “歇一歇吧?”他喘着说,指着路旁的一块大青石。
  “老爷累了?”
  “我怎么,会?……我是,怕你,脚疼。”
  “不要紧的。”彩云却道,“瞧呀,前面一个小亭子,到里面去坐,好不?”
  洪文只得坚持着,勉力跟住彩云,向上攀登。

  他的心中,掠过一丝懊恼。
  他不该听从这个小彩云,从这后山步行上来。
  前山有的是轿子,画舫还没靠岸,轿夫们就会乱哄哄喊着“老爷”、“太太”、“阿要轿子上山?”,殷勤地招徕顾客。用不了几个小钱,轿夫就会把他送到山顶的千人石下,甚至一直抬到用憨憨泉水泡了茉莉香茗的“翠轩”太师椅前。鞋底都不会沾泥。
  轿子里有软软的靠垫,轿子里有高高的踏脚。轿子里没有到了荫处就寒势势的风,轿子里也没有热烘烘把人逼出汗来的太阳。坐轿子不用出力气,却可以晃悠悠晃悠悠微颤颤微颤颤地颠得人骨头酥松松。要坐了轿子上来,他哪至于如此不争气地气喘如牛!
  他坐惯了轿子了。二十年前他赴京赶考,以一甲一名及第,成为名满天下的洪状元,从此进出就以官轿代步了。迈自己的双脚走路,只是在自己的家室庭院里,或是入堂作客、官邸办事时。偶而也骑骑马,不过那多是在京城里作应酬,并不喜欢。汉族的文官,怎么地也训练不出蒙满武将那一份潇洒来。
  与彩云说好了来虎丘一游时,彩云曾提议先坐船到西园,烧一柱香,然后纵马直奔虎丘。他一听就连连摇头:
  “不可不可!你还嫌不够张扬呀?”
  “你不是穿便服吗?没人认得出来的!”
  “认不出我还认不出你?特别是这阊门外一带!”
  “认出来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反正我都快嫁给你了,老爷你答应明媒正娶的!”
  洪文不禁苦笑了:“明媒正娶倒不假,可就是因为这个明媒正娶,格外地不得张扬──你想想,我服完了母丧没有?要到明年的这个时候,才满三年!朝中要有人参我一本,岂是了得?”
  “这……”彩云的声音小了下去,可还是一脸的不服气,“怪也是真怪,上花船使得,逛堂子使得,偏就不可以办婚事,这是谁立出来的破规矩?这不是外场面上仁义道德,骨子里的男盗女娼吗……”
  “你这张嘴呀,能不能收敛着些?”
  “不就是在老爷你这里说说吗?老爷这里说什么也没关系的,老爷你说是不是?……好好,老爷笑了,彩云听老爷的,不骑马了,就坐船,船里最好了,遮头盖脸的,干什么事儿都没人看见……”
  “又来了又来了!”
  “嘻,不说了,老爷不爱听,彩云就不说了……啊,我可想起来了,老爷要是不愿意遇见熟人,倒是有一条小路,一样的上得了虎丘顶,可是从来都是偏僻得很,除了庙里的和尚,乡间的樵夫,别人都是不走的,不但清静,景色还特别的好,别有一番风味呢……”
  “是吗?有这样的好去处?说来听听!”
  彩云就说,这是一条后山路。听说过去是通吴王墓的,后来吴王墓让人盗了,铺路的青砖也让人全挖了盖房垫猪圈了,栈道便成了林旁草丛间的小泥路,一般人都不知道。
  “你怎么就知道了?”洪文问。
  “嘻,我小时候,就爱跟着曹家巷里的男孩子到处乱跑,姑苏城里哪里有趣,就往哪里玩,这条道,是巷子里的小三子──跟老爷讲过的那个叫曹祖楣的……” “喔,青梅竹马的那一个。”洪文说。 “是呀,就是他──是他带了我上山的,他的舅舅,是虎丘当地人, 种茉莉花的──我所以知道这条山路。老爷,我们就从那条路上山去,我准保你从来也没走过这么好的山路,真正的漂亮极了,清静极了,鸟语花香的,神仙住的地方一样呢!”
  “这……上了岸,雇两顶小轿?”
  “不不,不要坐轿,坐轿就一点意思也没有了,就走上去,就彩云跟老爷两个人,别的人谁也不要……”
  “……你这双脚,能走得动吗?”
  “老爷见笑,彩云别的地方都长得不比人家差,就是这双脚,跟老爷也是说过的,小时候不听奶奶的话,白天缠了,晚上就偷偷地拆掉,又贪玩,爱到处乱走,生生地把一双脚给走大了──这样的脚,还怕走几步山路吗?”
  就这么上了她的当,不坐轿,让年近五十的洪文老爷跟着她,发一通少年狂,喘吁吁地爬着这座虎丘山!

  爱就爱她这份活泼,爱就爱她这份青春,爱就爱她这份天生的热热闹闹的脾气,爱就爱她这张什么都不顾忌什么都说得出口来逗得人笑逗得人痛快逗得人忘忧忘虑忘身份的肥嘟嘟的小嘴。
  第一次见到她,就是在这虎丘山上。
  捱不过几个徽籍同乡的诚邀,坐了轿子上山,在“翠轩”喝了几盅明前的“碧螺春”茶。
  同座有亲家公陆乾坤,生就的猴腚坐不住,不一会儿就非要将他拉出茶室,说是今日有好几班花船要到虎丘来,满山都是姑苏的佳丽,不去看看,太可惜了这大好春光了。
  “这天地之间,最美不过于两样东西。”他说。
  “哪两样?”
  “春色,女色。”
  推辞不了,就只得随着他慢慢踱了出来。
  先在“点头石”前站了站,再下得“剑池”,赏玩了一会苏轼的“龙虎豹熊”四个大字,绕过“真娘香冢”,不知不觉地竟到了“送子石”前。
  有许多女子围着这块酷似枕头的大石头。
  他想绕开。
  陆乾坤却说,别走别走,看看去看看去。
  行了行了,我知道这块石头的典故,唯有骗骗妇道人家的,洪文说,整座虎丘,就这处最无聊了。
  别别,陆乾坤挡着他的道,还使着眼色,悄悄地说,快瞧快瞧,你今天有眼福呢,瞧那个小女子,穿翠绿色小袄儿的!
  洪文觉得眼前一亮。
  知道“富春馆”里的富彩云吗?就是她!亲家公轻轻嘀咕着,真迷煞人呢,是不是?
  是料峭的初春,她却只穿着一身翠青色的窄袖衣裙。
  她把她那件墨绿色的斗篷塞给身旁的男子,弯腰从地上捡起了一块小石子。
  “要个儿子!”她旁若无人地喊道,声音脆得象响起了一串铃铛声。
  她把小石子扔向山道旁的那块大大的形状酷似枕头的“送子石”。
  小石子滑跌了下来。
  “咦,不给我!”她说,一脸的诧异,肥嘟嘟的嘴噘着,旋即又从地上捡了一片碎砖。
  “那就赏个千斤如何?”她忽然用文诌诌的语言说。
  碎砖从她手中飞出去,象被吸住了似地,牢牢地叮住在枕头石上了。
  她拍着双手笑:“好好,女儿好,女儿跟娘最贴心了!”
  路过的行人都驻脚凝望她。
  她始终满不在乎。
  她的脸洁白里透着嫣红,却没有粉和胭脂的虚假。
  她的笑容笑声虽然随意放纵却一点也不做作,听这样的笑声看这样的笑容沁人心脾振人精神。
  她的身子娇小却又婀娜,象是个天真未凿的女孩儿,却又酽酽地透出了妇人的成熟。
  洪文看呆了。
  她身旁的那个男子凑了上去,为她披上了斗篷。
  她聘聘婷婷地走了,轻盈得象是踩在飘动着的云上。
  陆乾坤用胳膊肘捣了洪文好几下:
  “……文卿兄!洪大人!亲家公!喂!”
  洪文却只听见风远远地送来的她的笑声。

  洪文有妻有妾,但不是热衷于嫖娼宿奸的风月老手。他基本上是为人拘谨、作官清廉、治学认真的迂老夫子文职官员,没什么政绩,亦无甚劣迹。他身后之所以名垂千古,频频为多种著述各类艺术所关注,并不是因了他的什么成就,却是由于他在年近半百之际嫖上了姑苏名妓富彩云。
  一个人的永垂不朽,可以有多种原因。

  “老爷你行不?要不要我来拉你一把?”
  头上传来彩云脆脆的笑声,一双穿了绣花鞋的半大不小的脚,在十来级前的石阶上,停住了。
  我还真就输在你这个小丫头手里不成?
  洪文一撩长衫,奋力一挣,连着往上冲了一二十步,扑到了彩云身边。
  彩云没等他站稳脚步,格格一笑,象一只狸猫似地,连蹦带跳地,又往前窜了上去。
  “到了到了,老爷快上来呀!”
  她在那小小的半山亭里,向洪文招着手。
  洪文一咬牙,干脆就一步跨上两级台阶,不一会儿就登上了凉亭。
  “呀,到底是状元老爷,连爬山都挺行的!”彩云笑着,抽出大襟里的小手绢,“来来,擦擦汗!”
  洪文却就势一把搂住她,将她抱在怀里,坐到了长凳上。
  “唷,老爷的心跳得这么快,象是家里的自鸣钟一样的了!”
  洪文不吭声,只是把一口接一口的热气喷到她的脖子上。
  彩云格格地笑。
  她只觉得痒,只觉得好玩,只觉得开心,只觉得自己幸运──她知道洪老爷喜欢她,而且,洪老爷不会骗人,洪老爷的的确确是离不开她的了。
  她不知道紧紧地搂着她的洪老爷,让她累得简直要断了气了。

  洪文口中喷的是热气,身上冒的却是冷汗。
  寸心只有自知:好象是一张弓已经拉满,只要再加一把力,弦说不定就会断了,也好象是一匹负重过度的老骆驼,若是再添一根稻草,就说不定要给压倒趴下。
  年岁到底不饶人啊。
  什么叫心有余而力不足?五十岁的洪老爷跟十六岁的小彩云同步登山,就是这个感觉。
  两个月前,在“富春馆”过的那个第一夜,过了销魂的极乐世界后,也是这一样的感觉。
  这感觉自然不能让怀里的她感觉出来。
  他要她一点都感觉不到他的无力、衰弱、和疲软。
  他要她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到底是状元老爷,真行!”
  他就爱听这句话,一听就格外地精神百倍。

  从京城告假返回姑苏侍奉老母,一直到为老母送终和守丧,前后三四年间,他守身如玉,一次都没近过女人──虽然家中明摆着有妻,还有个妾。
  没兴趣。一点也没兴趣。
  当然他终究是男人。当然他终究是风流倜傥的红状元。当然他跟所有的读书作官的老爷一样,并不是从来也没荒唐过。
  三十多年前第一次进京赶考,让京城的繁华花了眼,到过一个叫“口袋底”的胡同。跟一个长了一对米袋子一般肥壮大奶的北地胭脂过了一夜,第二天一早竟让那赛似土匪响马的乌龟──他们叫“掌门人”──狠狠地敲诈了一笔,掏空了身上的全部银两。人财两瘦,头昏眼花了好几天。那一次自然落第而归。然后又是没日没夜的苦读,盼着几年后的再一次火拼。从此但凡在京,再不敢领教“口袋底”,偶而路过,就策马远避,绕了走。
  金榜题名中了状元后,照例地去安徽老家“荣归乡里”。受了许多的贺礼。某一日竟有人将一名号称“休宁花魁”的女子送上门来,有点象姑苏花船上的“出条子”似的。模样很齐整,只是说不出的一种土气,在床上如死肉一条。送的人说,洪大人要是喜欢,可以留用,作妾作使女都可,但他第二天就将那女子遣走了,跟她说,随你到哪里去,嫁人可,回你来的地方去亦可,我反正是放了你的生了。
  就这么两次,一次受了惊,一次倒了胃口。
  从此正人君子。
  遵父母之命娶妻。次年生子,取名洪杰,却生来就羸弱。于是妻一手操办纳妾事。妾更乏味,终无所出。洪杰成人后,娶的就是陆乾坤家的独生女儿。
  都已经是为人公爹了。都已经官至内阁学士、礼部侍郎了。都马上要庆五十大寿了。谁料想到竟在虎丘山枕头石旁让一个花船上来的小娼妓把魂给勾了去。
  竟就此一发不可收拾。一两个月里,接二连三地去花船、应别人的局、自己包局拉场子,而每次都少不了要向“富春馆”要“条子”──点名只要富彩云。
  愈见她愈爱她。
  愈见她愈想再见她。
  愈见她愈觉得只见不够。
  就象一壶水老也烧不开,就象一口气总也喘不透,就象爬一座山,辛辛苦苦地却总也登不上峰巅。
  于是很顺理成章地,很水到渠成地,不必下什么决心,不必有什么仪式,当然也不会有什么顾忌,只是说定了一个付款的数字,五十来岁的洪文大人,就坐了轿子向着“富春馆”的二楼小包房里去了。
  哪里还管它什么服不服丧期。

  陆乾坤说过,姑苏娼家,要论排场,数金门内的“凤霞院”,但要说小巧精致、可人心意,就是阊门外的这座“富春馆”了。
  果然不假。
  进门就闻得阵阵花香,是茉莉花香。
  小小的庭院,花花草草山石修竹,端的就象搬来了留园一角。
  老鸨温和谦恭,丫头落落大方,连最吓人的“掌门人”,竟也是出言文雅,象个老儒生似的。
  传来似有似无的丝竹之声。
  老鸨说,那是邻旁的教坊,这里的姑娘,也都是那家教坊里的乐师教出来的。
  怪不得这个小彩云,琴棋书画,多多少少地都有点来得。
  风光唯有江南好,连妓院竟也如此!
  随了笑眯眯的老鸨上楼去。楼板上铺着红线毯,悄没声响。老鸨推开门,什么时候离去的,也是悄没声响。
  彩云在房内等侯着。
  红烛,迷魂香,雕花架床,粉色的绣帐,包裹着面前这个娇滴滴的小人儿。

  这个小人儿激活了他。
  他自己也不曾料想到,在她这里,他竟这么勇武,这么雄健。莫名地,岁月退回了三十年。
  在动手解她的衣扣时,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洞房花烛之夜。他被灌得酩酊大醉。临入洞房时,很在行的父亲让仆人喂了他一杯醒洒茶。他在红红的烛光下掀起了那块红色的盖头巾。新娘原来竟很娇美。从来没见过她的他喜出望外。有过“口袋底”经验的他立即行动。可是他刚将她搂进怀里,手指摸索着意欲寻找那个系腰带的死结,就听到了她一声虽然很低很低但却极有威摄力的命令:
  “息烛!”
  他记得自己当时立即就熄了火,松开了她,倒头便睡。

  他终于可以随心所欲地在明亮的烛光下,细细地窥探女人的异常和女人的美丽了。
  这是他深深的久久的心愿,此刻他终于如了愿。
  彩云没有吹灭红烛。
  彩云顺从地就着他的手,他的喃喃的耳语,一件一件地卸去了全部衣裙。
  他一无障碍地面对了一个美仑美奂的肉体。
  他秉烛细望。
  有过数个女人的经历,他却从来也没有感觉到过今天这样的放松和大胆。
  他不必象面对书香门第出身的夫人那样还得顾念廉耻身份。当然他也不必象面对家中那个讨人嫌的小妾那样时刻注意着不要失去老爷的威严。他今天到这里来,既有身份却又不必为身份所累,于是就进入了最轻松的自由王国。
  他用不着想着他是秀才,是举人,是进士,是状元,是洪大人,是洪老爷。他只用想着面前这个女人。他只用想着这是个多么年青的女人!是个多么美丽的女人!是个多么娇小的女人!是个可以让他就着如此明亮的烛光从头到脚从上到下从外到里细细地观赏细细地抚摸细细地的品尝的女人!
  这个女人而且是他自己喜欢上的。
  自己喜欢的就是不一样!他的眼前,同样年青的小妾的形象一掠而过。从第一夜起他就讨厌她。她象个惊弓之鸟般抖成一团。她终日里低眉垂眼一脸的死相。她愈来愈瘦弱只剩一付骨架。他愈来愈厌弃她。她在洪家就好象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而彩云,鲜灵灵的彩云,却让他百读不厌,喜欢不尽。
  他喜欢她只有十五六岁的年纪。他喜欢她什么都一学就会的小小聪明。他喜欢她在花船里小鸟依人般总是半倚半靠地偎在他身边的温顺。他喜欢她在温顺中还常常有点儿小机巧,伶牙俐齿地逗人发笑,讨人怜爱。他还喜欢她弹拉吹唱都能来点儿。他喜欢她不那么太斤斤计较于钱财从来也不向他额外索取的大家子风范。他甚至还喜欢她在姑苏娼家的艳名──他洪状元要么不要,要就要她这样的红了一座城的名妓,而不是花几个小钱就能买得的下三烂!
  此刻,当她完完全全地袒露在他面前时,他心放怒放地发现,对这个女人来说,绵绣绸缎竟全是赘物──不着一丝的她,才是真正的人间尤物!
  他象珍爱家中那具祖传的玉如意和重金购得的西洋鼻烟壶那样,小心地、轻轻地、细致地抚摸着、嗅着、舐着这活的尤物的每一个美丽的部位。
  “哦,彩云,小彩云,真美,太美了!我的小宝贝,我的心肝宝贝,我的乖乖……”
  他不停地感叹着,赞美着,不知不觉地用了安徽家乡话,完全忘乎所以。
  在醉醺醺着的时候,他忘了自己的年龄,忘了自己的衰老,忘了曾经有过的无能,忘了临到这里来之前隐隐存于心头的对自己的怀疑。他只有满心的舒畅,从来也没有过的舒畅。舒畅疏导出他的欲望。无所顾忌的欲望激发了他久已荒废的能力。他一下子就成为勇猛的斗士。他成功地挺进,并且依照自己的心愿充分享受。他的生命能量,退回到了三十年前。
  “怎么样?彩云,你说,我,怎么样?我怎么样?”
  在即将登上峰巅之时,五十岁的洪大人目光炯炯地逼问着身下的妙龄女子富彩云。
  “哦,老爷……”彩云由衷地喘着回答,“你……到底是状元……老爷,真行!”
  洪文更加奋勇,于是直上云端。

  文人常在攀援山峦与男女交欢之间产生联想,实在是源于生活经验的长期积累,兼之敏锐而细腻的文学功力。洪文与彩云同登虎丘(不坐轿,步行),其劳作之辛苦的感觉,其不甘落后勉力作青春状的艰难,其上得高坡后虽有成功的喜悦却痛感精气神均大疲大乏的体会,的确与“富春馆”小包房内的床嬉之后的感觉无甚两样。

  听着那薄薄的胸膛里的心不再跳得那么快了,感觉着喷在自己脖子上的热气不再那么急促了,彩云从洪文的怀里轻轻地滑了出来,将手中已经被他的汗水沾得湿腻腻了的小绸手绢塞回到了腋下,然后移坐到洪钧的身边,微微地倚着他。
  半山小亭建在正朝南的向阳坡上,春阳暖烘烘地罩着他们俩。
  “这地方好吧?”彩云说,“都半天了,除了刚才见到的两三个农人,没遇到过一个来玩儿的,更别说熟人了!老爷我没骗你吧?”
  “果真与前山有天壤之别!”洪文说。
  他坐了一会儿,收了汗,理顺了气。望着山上山下的一片春光,看着身边彩云的红是红白是白的俏脸,想起了陆乾坤的关于“天下只有两种美景”的话,禁不住笑了。
  “老爷你看呀,那边过来一串小船,象毛毛虫似的!”
  “不妥不妥,比作一串念珠,岂不更雅些?”
  “嘻,这条护城河,看起来这么细,这么细,裤腰带似的。”
  “玉带!玉带!休得如此粗俗!”
  “呀,瞧这一对儿小鸟,搂一起睡着呢!”
  “这叫交颈而眠。”
  “老爷呀,我想问你……你老是这么说话,嗯,就是文诌诌的,出口就得成章,累不累呀?”
  “嘿嘿,读书人怎么能口吐引车卖浆之流的污言秽语?特别是有个顶戴的,要是在场面上举止不当,出言粗俗,那就更要贻笑大方了!”
  彩云有点走神 。
  她眼前掠过了一个一个“有顶戴的”男人。他们并不都象她此刻挨着的洪老爷。他们在花船上,在“富春馆”的楼上,岂止是“污言秽语”?
  她甚至还想起了那个让她一辈子想起就要起一身鸡皮疙瘩的姓金的“统带”。
  “怎么了?”洪文说,“是有点冷吧?毕竟还只是仲春。”
  她连忙摇一摇头,向洪文娇笑:
  “我在想……老爷的教诲呢!往后,我也得好好学着点,可不能在场面上给洪家丢人现眼!”
  洪文笑笑,没再说什么。
  娶了你,还会再让你抛头露面?他想。
  彩云想站起来。
  “老爷你要高兴,我还可以带你去另外一个好地方!”
  “嗯?”
  “是一个山洞,比前山的勾践养马洞大多了,而且是七弯八绕的,不象那个养马洞,直通通地浅得一眼就可以望到底……”
  “在哪里?”
  “不远的!你瞧,从这里只要再上去一百多级台阶,喏,拐个弯,就在一片竹林旁边……”
  “不必了,在这里坐坐,虎丘美景也就可以尽收眼底了。”
  “两样的呀,那洞里还有许多奇形怪状的石头呢……”
  洪文微微笑着,凑到她的耳边,悄声说道:
  “天下美穴,唯卿第一──老爷何须再去那里?”
  彩云一下子红了脸,把头钻到了洪文的怀里:
  “老爷坏,老爷坏……彩云要不依了,不依了……”
  洪文把不住呵呵大笑起来。

  彩云的心,象灌了蜜。
  她知道自己实在是太幸运了。
  天上给她掉下了一个洪状元!一个知书达理的洪状元,一个温文尔雅的洪状元,一个高官厚禄的洪状元,一个真的喜欢她真的要娶她真的会明媒正娶地将她抬进洪家大门里去的好人好老爷洪状元!
  她就要脱离苦海了!
  虽然象母亲一样生就了一张永远显得年青的圆圆小脸,虽然一如以往地娇小玲珑,虽然没有一线皱摺的细洁的皮肤依然泛出自然的柔和的红晕,虽然无论谁都会相信她是二八芳龄,可是她自己心中明白,她已经快过二十二岁了。
  她不能总这么卖下去!
  家里的境况已经大有好转。从只上花船卖笑的“清倌”,经过“点蜡烛”的洗礼后变为谈妥价钱便可卖身的“红倌”,她的身价几年里一直看涨。她不再姓赵。她改姓富。她正式隶属于阿富妈的“富春馆”。阿富妈倾其心血调教她。她不仅仅会唱小曲。她初识了琴棋书画,最拿手的是对对联,用词之鲜活和对仗之工整,常常使许多考出了功名的人还自愧弗如。她还学会了床第之间的应对功夫,在供男人泄欲时尽量保护自己,再不会象那一天那样受尽摧残。“富彩云”的名字红遍了姑苏城内城外。阿富妈要在黄历上有计划地安排她的接客日程,收费标准呈直线形上升。全家老少由她供养着已不愁吃也不愁穿。
  可是她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搬家,贼一样地、逃难一样地搬、搬、搬,搬了又搬。
  原因只有一个:无论她搬到哪里,邻居们用不了多久就会知道这个赵家女子,原来竟就是名满姑苏的富彩云。于是只要她回家,观赏者有,唾骂者有,她成了那一带的风景、异种、怪物。
  她倒并不怕。整个人都不是自己的了,还怕丢了一张脸?
  可是,家里有八十岁了的阿奶,虽然已不太明了事理,可是只要让她听见两个字──“婊子”──她那木然的脸上,就会立即掉下两颗眼泪,两颗大大的眼泪!
  还有母亲,生性懦弱的母亲。“富彩云”的身份一暴露,她就马上象遭了霜打的菜秧子,再不敢在人前抬头说话,更不能挺直了腰板走路。她不过四十一二岁,两鬓竟已花白!
  还有快要长大成人的阿弟。所有在恍然大悟了彩云的营生之后的邻居,竟都会不约而同地把他们的最刻毒的鄙视投向这一家人中唯一的这个小小的、长年咳嗽的男人。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惊人地一致和雷同──他们都叫他“小乌龟”,而且会毫无顾忌地当面叫,大声地叫,教唆着一群群的小孩子跟着叫!
  她能不一次一次地躲,一次一次地搬吗?
  她能不愈来愈强烈地希望结束、或者是更改这样的生活吗?
  出路只有一条:从良。

  从良难啊。
  珍珠从过良。嫁的就是那个文文气气的山东举人王仲昭。做他的四妾。很正式地明媒正娶,用花轿抬了去。
  可是不久王举人就再不愿在家厮守。他是江浙一带的著名才子,有官也不做,只作诗,每天作的诗比吃饭的次数还多。他生性风流,从来都是喜新厌旧,关于自己的喜新厌旧也作了许多诗。他厌了珍珠,但还是很仁义地供吃供喝,只是不供人了,对待珍珠跟对待前面一妻二妾一样平等。他回复了自己的本性之后,重又一天又一天地泡在花船上,很潇洒地呼朋唤友,时不时地还与阿富妈讨价还价,一会儿说是要点萍萍的蜡烛,一会儿又要阿富妈将他列入彩云的“金榜”(就是阿富妈手里那本为彩云安排日程的黄历)。城里的斩客从不手软的“凤霞院”,他更是常客,传说是他看中了里面一个刚从杨州来的号称“杨贵妃”的肥女,有意将她收为第五房。终于有一天,他与阿富妈谈妥了价钱,进了“富春馆”二楼端坐着十五岁的萍萍的小包房。
  “这个王老爷,没几天好日子了。”阿富妈一面将银子收进银箱里,一面跟前来帮着张罗萍萍点蜡烛这件大事的彩云说,“我算得出来,他那点祖传的家业,马上就要败光的了。”
  “不会吧?我去看过珍珠姐,他们家,排场大着呢!”
  “只出不进的空架子。男人要是有了痴迷我们这种无底洞的毛病,便是金山银山,也一样蛀空。”
  “哎呀,这可怎么办?”
  “怎么办?卖呗!先卖地──我知道他在这里的地早就卖光了──再卖房,下面就是卖老婆。你等着你的珍珠姐姐回来吧。”
  “……”
  “珍珠走的时候,要了他多少两银子?”
  “好象是二千吧……”
  “那我顶多再出五百两!珍珠岁数太大了些。”
  “……这个王老爷,人倒是挺好的,文文气气的....”彩云其实是在自言自语。
  阿富妈却冷笑了。
  “文气顶个屁!”她说,“珍珠就是看上了他那点子文气,才死活要跟了他走的!我跟她说过,这风流才子靠不住,靠不住,她竟就是不信,还说什么王老爷答应了的,娶了她,就此收心!收心?收屁的心吧!男人的花言巧语,比我们婊子的X还不可信!如今怎么样?你听听这楼上,肃肃静的,文气倒是文气得很,可是你再看看我这里,”她拍拍银箱,“一千两,足足一千两!谁的家当抵得了这样的花法?败家子一个!──等珍珠回来,我让她再思量思量,倒底还是没出我所料吧!”
  半年之后,王仲昭举家北迁。家中三个小妾,以平均每个五百两的价格,批量出售给了富春馆。
  从良年余的珍珠,看上去老了十岁。

  珍珠却一直不怨。
  “王老爷对我很好的,”她流着泪说,“他从来都很文气……只怪我自己没有福气……”。
  阿富妈说珍珠的脑子有点不开窍,彩云却明白珍珠认的是什么理。
  文气的嫖客,百里都难挑一。
  他们花了银子。他们唯恐白白地花了这个银子。他们要让这个银子花得值。
  他们光明正大地专为嫖而来,毋须羞羞答答,毋须遮遮掩掩,于是就一无收敛地露出他们的狰狞、贪婪、粗鲁、蛮横、甚至凶残。
  他们不必上对天,下对地。不必上对祖宗下对子孙。不必身在朝野愧对君王百姓。不必防备同窗同僚顾及体面。不必在父母师长面前作孝子贤孙高足门生。不必在下属后辈面前充清廉公正严谨修身。他们甚至都不必想着他面对着的是一个有心有肺有喜有怒有痛有痒的活人。
  他们只想着面前是一块肉,一块因为他花了钱就可以品尝的鲜肉。
  于是他们鼓足了牛劲来,他们象是饥了多日的饿鬼般地来。
  他们中有几个能对没有一丝丝抵御能力的女人恩赐哪怕是一点点的怜悯和体贴?
  也就是象王仲昭这样的才子吧。

  彩云却幸运而又幸运地遇到了洪状元。
  洪文后来对她说起的虎丘初遇,她没一点儿印象。
  怎么会有印象呢?陪了花船上的客人上山去,实在只是家常便饭。
  她只记得她那天好象是陪了王仲昭他们几个人上山去烧香。有个快六十岁的老爷,家里的小妾有了“喜”了,王仲昭他们几个就起哄,让那老儿去虎丘抽个签去,看是儿子还是女儿。至于在那块枕头石前站在她旁边为她拿着斗篷的是谁,她可早已忘得一干二净的了。
  可是她却这样对洪文说:
  “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总觉得旁边有个老爷,目光闪闪地瞧着我呢……我从来也没有往那块‘送子石’上扔过小石子,那一回突然的就心血来潮了……往后,我兴许真能为老爷生个一男半女的呢!”
  她要用她灵巧的舌头,进一步讨洪老爷的喜欢。
  她已经下了这个决心:紧紧地抓住这个老爷,让这个老爷拉了她,脱离苦海。
  决心是在第一次应了他的指名召唤,到他包了的花船上去“出条子”的时候就下了的。
  虎丘邂逅并没有印象。那天阿富妈说,有个洪状元点了她的条子,她还是懒懒的。状元有什么了不起的?翰林尚书总兵都见过,朝服一脱,全是一个样子。实在只是看在他出的高价上,才抖擞了精神上了那条船的。
  可就是在那条船上,有了长长三四年的见识各类男人经验又早就存了一条逃离之心的彩云,却就马上明白:千载难逢的好人来了,千载难逢的机会来了!
  她坐到他的身边,居然看见他微微地红了脸。
  一望而知,他不是风月场上的老手!不错,以前从来没在花船上见到过他。
  她为他咬开了几颗杭州山核桃,他伸手接过那几小瓣核桃肉时,她触到了他的手,居然是冰凉冰凉的!
  有趣,一个包局的老爷竟然会这么紧张!真是个少见的正人君子!
  后来他笑了,那是因为他听出她唱的那首“蝶恋花”唱走了调。后来跟他下了一局棋,不一会儿就让他扫了个落花流水,他又呵呵大笑起来,用手抚着自己的下巴说:
  “不错不错,能杀这么几个回合,也算是初识棋道了!”
  了不起,他什么都挺精通,倒底是个顶刮刮的红状元!
  她一阵冲动,竟想在状元前露一手,让他更喜欢她,让他知道小彩云不光漂亮,还真的是很聪明的。
  她最拿手的是对对子,于是略想一想就不知天高地厚地小声吟个上联给他:
  “舟在小桥流水中行,一路顺风缘由洪状元。”
  他微微一笑,不加思索地就接了口:
  “人于清音雅棋间乐,出乖见绌盖因富彩云。”
  她娇笑着连连称不敢不敢,说出乖露丑的是她自己,洪状元能不能也赏个上联给她,让她试着凑凑趣好不好?
  洪文笑笑,慢悠悠地吟道:
  “妙语如玉珠,得见玉人玉手玲珑透剔乃是梦中玉鸾玉蝶现世。”
  她用眼一瞄,见洪文一身绵袍,从船舱小窗射入的阳光正披在他的肩上,金晃晃地,一张瘦脸虽然有了不少皱纹,但清癯儒雅,并未显出多少老态,立刻就得了灵感,信口就对道:
  “春阳似金线,幸识金衣金袍文华盖世果然天上金星金凤下凡。”
  话音一落,不光是洪文把不住地抚掌大笑,连一旁凑了耳朵过来的陆乾坤也拍着手喝起了采:
  “呀呀呀呀,这小彩云一坐到洪状元身边,竟就对出了这么一副好对子来!天衣无缝!天衣无缝!”
  彩云马上就说:“是呀,挨着状元坐,哪能不沾点文曲星的才气呀!”
  另一个叫孙乃亭的,还摇着他那硕大的脑袋感叹道:
  “彩云姑娘,实在真是生不逢时,生不逢时……”
  “此话怎讲?”陆乾坤问。
  “要是生在那个自称则天大帝的武后年代,不就是一个女状元?”
  “岂止当个状元?”陆乾坤说,“就让她当个女皇也行啊!”
  “彩云真要当皇上,我们就是她的张氏兄弟了!”孙乃亭挤眉弄眼地说。
  所有的老爷都大笑起来。
  彩云也陪着笑。
  她心里感慨万端。
  生不逢时?岂止是生不逢时?老天不但没让她生在可以考个女秀才女状元的则天年代,而且还把她打到了家道败落要靠羸弱的父亲挑水养活全家的赵家门里!她彩云要是生在别一样的家里呢?不必是什么帝王之家,也不必是正蓝正黄的贵胄门内,只要降生于你陆乾坤家里,就不会搬个小板凳坐这花船上来出这个条子了!彩云是在珍珠姐姐的王仲昭家见过你陆家的独养宝贝女儿的,一张大马脸且不说,两只三角眼又蠢还又凶,听珍珠说过,嫁出去都五六年了,也没给人家生个一儿半女出来!呵,对了,就是嫁到面前这个洪状元家里去的!倒霉的洪老爷!你让你儿子娶了那个陆家千金,怕是要断了香火的了呢!
  这么想着,她又忍不住注意地望了洪文一眼。
  没想到这洪老爷一直几乎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着呢!
  四目相对,彩云很职业性的甩给洪文一个媚笑,却不料这洪大人的白皙清癯的老脸,竟又一次微微地红了起来。
  这老爷,是动真格的了!
  彩云心上有一根弦,猛地颤动了一下。
  她突然地唤起了一个儿时的记忆:

  姆妈又买回了一大把红米苋。
  姆妈将鲜红鲜红的米苋汤拌在饭里,端到她的面前。
  小小的她高兴地跳着,叫着:“欧──又有状元饭吃罗,又有状元饭吃罗!”
  阿奶呵呵地笑着:“我们的彩云,这么爱吃状元饭,大起来一定是要嫁个红状元的罗!”

  红状元,洪状元!
  上天看她彩云可怜见,给她送了洪状元来了!
  她一定要抓住他!抓住这个红状元!

  “有意思,那位洪状元,今天又派人送局票来了……”阿富妈拍着桌上的一厚叠局票,笑着说,“嘿嘿,这个月的条子,彩云一个人就占了一半,还统统是洪状元的,嘿嘿……我家彩云了不得,一抓就抓了个红状元!”
  彩云只要远远地一望,就认出了那局票上的字,都是洪文的笔迹:瘦骨嶙峋却又秀丽飘逸,就象他那个人。
   ┌─────────────────┐
   │    票    局       │
   │                 │
   │        花 至 初  洪  │
   │     侍  厅 石 三  文  │
   │     酒    路       │
   │   勿    第   日  君  │
   │   延    壹 平    叫  │
   │        号 望 午     │
   │        房 街 时  富  │
   │        间 口    彩  │
   │          竹    云  │
   │  丙       园       │
   │  戌       酒       │
   │          家       │
   │                 │
   │                 │
   └─────────────────┘
  阿富妈笑盈盈地继续说:“这回呀,洪状元的胃口可是吃大了!他派来的人说,后天,初六,是个黄道吉日,他的局要摆到我们富春馆来,而且,要按点大蜡烛的例规,包下整个二层楼面,说是……嘻嘻, 说是要办得就象洞房花烛夜一样的罗!”
  彩云听了心头一跳,但却不动声色,撇嘴一笑:“包了?他肯花这个银子吗?”
  阿富妈指指桌上一张银票:“出手倒是够大方的,一下子就付了一千两!我跟你说,这洪老爷可不是王仲昭那样的脱底棺材,他是有顶戴的,年年有皇上给的俸禄,家底子厚实着呢!”
  “我这两天身子不舒畅,嫌烦,”她说,“让珍珠姐应了吧。”
  “唷,我们这位小姑奶奶还搭架子!人家可是非你不要的!”阿富妈有点着急了,“这样吧,洪老爷给得多,我这回就不跟你三七开了,四六,四六怎么样?”
  彩云作勉强点头状,心中却想:几次花船上的功夫没白花。洪老爷终于来了!银子,我此刻其实哪里在乎他的银子!

  她竭尽全力,她使出浑身解数,她动用她数年“富春馆”生涯的全部经验,尽量敏锐而准确地把握火候、时机、分寸,特别是针对他的喜好,他的嗜癖,他的长处,他的短缺,迎合之,呼应之,挑动之,配合之,使他自信,使他焕发,使他勇猛,使他舒畅,使他深深地铭感她的柔韧、她的温润、她的热情和青春。
  她使他在五十岁的年纪真正明白了什么才是女人。
  她使他再也少不了她。

  简直是富彩云点了洪状元的大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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