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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偶然

最后的巴黎

  多少人在急急地赶往那场舞会。一晃,二十多年了,《巴黎最后的探戈》总也跳不完深夜的那一曲,而新的客人又陆续地买票进场了。
  只有马龙白兰度一个人,急急地走在冷风肆虐的街头,黑衣黑脸黑沉沉的天。一切都是茫无头绪,荒谬的人生里,绝望,才是唯一明确的情感。
  或者,能够感知的,还有被背叛被侵犯的愤怒。曾经相爱曾经以为相知的人,竟以如此残酷的手段自杀,而你却永远也不能知道自杀的原因和真相。死去的不会再对你透露片言只字,活着的,说给你听的,也不过是电视剧里的台词,就像马龙白兰度在电影里遭遇的那个神秘女郎和她的恋人。
  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如此之深,倒不如萍水相逢。
  我是那场舞会的迟到者,因为命定的岁月和人为的距离,来迟了二十年。错过了摇滚乐披头士,错过了青春,错过了能够激烈的态度,错过了自怜的心情和机会,错过了对于人类应该有的好奇和不切实际的要求。
  当喇叭裤再度扫上街头,当死去的列侬同幸存的披头士共同推出了全新大碟,当维维安威斯特伍德在时装界卷土重来,萍水相逢,其实未必是一件荒谬的事情,更不是一件值得痛苦的事情。
  同样在最后的巴黎,我宁愿搭乘80年代开出的平静从容的“最后一班地铁”,而不喜欢参与70年代举办的这场大起大落的“最后的探戈”。“最后的探戈”太貌似清醒,太正义,太不屑醉生梦死的人生,有一种大愚若智的幼稚和滑稽。所谓“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上帝常常嘲笑的,也许正是这样的一种疯狂状态。
  而最后的巴黎,应该如“最后一班地铁”那样,香气馥郁,歌舞升平,清清醒醒有滋有味地醉生梦死,活是活在醉生梦死的细节里,死也要死在醉生梦死的那一刻。
  其实,在战争逼近、纳粹压境的时候,在世事动荡、朝不保夕的时候,还坚持每天每晚欣赏德诺芙和德帕迪厄同台演一出精彩的话剧,并非醉生梦死能够包含。台上台下,于醉生梦死里共同织成的,已是一份坚强的守卫之心,守卫自己的生活,守卫自己的尊严。
  大难之下,情绪的慌乱不是没有,物质的困顿不可避免,但终于可以在话剧的时空里得到每天一次的缓解,每天一次的希望。即使到了最后,最后一班地铁马上就要出发,生死一线,仍要做足功课,好好地如常地谢幕闭幕,观众的掌声也如常的持久和热烈。
  死,是好归宿,生却也那般令人沉醉。要说疯狂,德诺夫和德帕迪厄的巴黎,比三四十年后马龙白兰度的巴黎疯狂得多。然而,却是底蕴十足的疯狂。知道自己为什么疯狂,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疯狂,如同演一台戏看一台戏,所以圆满。回首页
   
东邪西毒

  全都是为了一个叫桃花的女人。东邪、西毒,还有慕容燕,以及那两个因为住的地方恰好也叫桃花而被无辜缠上的一男一女。
  透过竹篓射出来的光影,斑驳又迷离,一如爱情给予我们的千疮百孔。
  好多年了,东邪每年一次必定受人之托,带一坛酒,从湿润的东边,到干燥的西域,送给在那里的西毒。他们本来已经是对手,并且,以后更加是不愿相见的劲敌。然而,只为了桃花,命里的桃花。
  一年,一次,一坛酒,一世人。长长的等待,寂寂的旅程,桃花是为了以此试探西毒的真心,东邪是为了借此一睹桃花的芳容,西毒是为了从此得到桃花的消息。东邪和西毒,天南和地北,而桃花只开一季。
  他们说,这是一坛带来遗忘的酒。一年一次,坛底见空,不能忘的,还是忘不了。
  其实不是阴错阳差。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总是无比软弱又无比强悍。在爱情面前,我们总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输是输,赢也是输。不服输,又怎样?
  一生最美好灿烂的年华,不在最爱的人身边,还有什么意义——当手擎妖艳桃花的张曼玉,倚在斜辉脉脉水悠悠的小轩窗前,肠断白萍洲,生命已到尽头,结局终于明了。
  洛阳才子他乡老。那一株故乡的桃花,梦里梦外,都在枯萎。
  年少的时候相信,无论如何,这世界总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总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人。然而,百转千回,何处是乡关?一路走来,也许已经错过。多少努力都付诸东流,人人看好,自己也相信,终究还是一场误会。你误了人,人欠了你,彼此在怀疑中遭受伤害。
  抽刀断水,如何理得清这纷乱?即使王家卫。
  弥漫《东邪西毒》全片的斑驳光影,一直在制造人生如梦、大彻大悟的气氛,然而,到得最后,焦点人物桃花出场了,竟也是一样地迷惘和委屈:“现在才知道,我输了。”
  东边日出西边雨。我们输了。
   
人远天涯近
1

  美丽的萨尔斯堡,风景如画,湿润多雨。
  远行前,已做好充分准备,从上海带了伞去。宋春舫每天夹着它,穿街走巷,赏心悦目。
  是1921年的春天。宋春舫的萨尔斯堡,怪事不断。
  先是有几个女孩子,朝着他莫名其妙地大笑。接着,一群幼童亦步亦趋地跟着他。随后,来了一个古董商人。最终,连当地著名的戏剧表演家,也冒昧闯进旅店,要求同这个中国人结为朋友。
  种种,种种,都是为了,手中的一把买自南京路先施公司、在上海再普通不过的国产纸雨伞。
  幼童们只会指指点点,女孩子结伴开口向宋春舫借用半小时。古董商人不敢提出收购的要求,但望眼见为实长长见识。而艺术名家,在做了宋春舫的朋友之后,终于言归正传:借伞。
  你看宋春舫是如此回忆他的萨尔斯堡(他称作石尔子堡)之行,一层一层铺排,悬念迭起,言语调侃,让人忍不住哈哈大笑,呀,萨尔斯堡的人这样,这样土。
2

  一头浅亚麻色的毛发,一双蓝绿的眼睛。六十多岁的诺尔,是一个典型的日尔曼人。30年代在上海出生、居住,40年代末回德国。50年代在柏林大学读的是法律科,70年代,他被他工作的机构派往波恩。
  “我不喜欢波恩。那是个小地方。”说这句话的时候,诺尔坐在上海的一家小饭店里,面对着他的几个年轻的上海朋友,所以,他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一切尽在不言中,上海的朋友也会心地一笑,只有上海人才能理解的玄妙,以及由此而来的一点点自豪和遗憾。
  上海的面积不大,但是上海人喜欢把许多比自己大得多的地方称作小地方,当然,比上海小的地方就更是小地方了。而小地方是上海人万万不能忍受的。安静是要的,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多有讲究,但是,如果没有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作背景,如果没有时装香水橱窗电影一季二季上映,如果远离了时髦的发源地、中心舞台,都市生活同你还有什么关系?红尘滚滚,那是排斥了你的精彩。上海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这样地事不关己。
3

  上海,曾经是个边远的小渔村。那时候,人间的天堂在苏杭。那时候,人们津津乐道的,是烟波十里秦楼楚馆纸醉金迷的扬州。
  渐渐地繁华,终于等到有一天,上海被目为小苏州小扬州了,这是对上海的称赞。
  再后来,小上海倒成了对其他地方的恭维。
4

  张爱玲晚年断绝一切交游,已经被目为怪人。然而,她始终都是一个上海人,希望离群,却不想索居。从上海到香港,从香港到美国,只要可以选择,她一直选择住在热闹的都会,住在都会的热闹处。一点也不似传统文人,渴望山水相伴于云深不知处。同赖雅结婚的时候,她还在中年,坚持己见,把家安在大城市。赖雅死后,从中年到暮年,她一次一次搬家迂移,即使住在汽车旅馆,也从来没有远离过闹市。
  时装不一定买,时装公司却必须经常光顾。自己不一定化妆、化妆品的牌子却不能不熟悉。这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生活目的。能够保护、助长这种生活方式和内容的,是一间看得见都市风景的房间,哪怕是背阳的、寒酸的、狭小的亭子间。
5

  如今,还能有几个上海人可以夸下海口,守住这一间小小的亭子间?
  然而,上海总有上海人。
   
流而行之

  T字型的舞台搭好了,天桥升起来了,音乐也已经从喇叭里一点一点地渗出。你,引颈企盼,等着走来一个又一个模特儿,给你惊鸿一瞥,告诉你下一季你要如何穿衣才时髦。
  然而,也许就失望了。时装发布会上,许多时候,除了模特儿那绝世的美艳令我们久久难忘,并渴望将之移植到自己身上之外,许多新发布的时装只属于天桥和T型舞台,转一个身回到幕后,便失去了意义——没有人想在生活中穿这样的衣服。它们有时候,看上去就根本不是衣服,而是一块块的布料。有时候,甚至连布料都不是,前卫的时装大师,会忽发奇想用金属、塑料、纸等等的东西做素材,装点模特儿。而观众席上的你,知道自己不是模特儿,你有吃饭、工作必须的穿衣规矩。披披挂挂得繁琐、简简单单得裸露、砌金堆银得奢华的衣服,对绝大多数的人来说,实际上没有意义。
  以前,我总是不明白,从巴黎到米兰、从纽约到东京、从香港到大陆,大大小小的时装设计师究竟要做什么。那时,我总以为所谓的时装设计,就是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创意出“好看”、“舒适”的衣裳。奇怪的是,每年两度世界各地的时装发布会上,时装设计师奉献的作品好似总不把“人”放在眼里。像唱戏一样,只为台上的角色。在我想来,再惊艳的模特儿,也是为了招徕顾客吧?可假如顾客难窥门径,谁会轻易上门?
  时装设计的展演,尤其是时装设计师作个人作品的专场表演,其实都是旨在展现设计师丰富独特的想象力。不必怀疑,想象力当然是一个时装设计师的首要素质。拥有了常人不及的想象力,常人才会信任你对时装、对流行的预测和诠释,才会把自己追求时髦的心愿全盘托付给你。而对金属、塑料、纸等等非常规素材的运用,又是为了证明设计师的另一种素质:对服装面料的独特感觉。曾有一位时装大师说过,时装设计就是对面料的感应。通常,外行如我们,选择一件衣服时也不会遗漏面料这一环。长及过膝的裙子,总以柔软而垂荡性强的料子为佳。好的时装设计,因此不仅仅是画几个图样、缝几件衣服的专业,还包括发现、研制独特的面料。日本享誉世界的大师三宅一生,得以建立在时装界举足轻重的地位,部分原因要归功于他在十多年前首创、使用皱褶面料设计,如同法国的伊夫·圣洛朗,60年代第一个使用黑色闪光的塑料做了一件女式风衣,从而奠定了他今日的隆隆声誉一样。
  时装发布,对时装设计师而言,大概有些像流行乐中的MTV。一个歌星或一个音乐人要出一张唱片或一盘磁带,他会选其中最好、最能代表自己水准特色的一支乐曲拍成情景交融的MTV,先期或同时推出,让听众有实实在在的感受,然后,听众才会追着去买。这是一种无法抗拒的广告策略,几乎是所向披靡。所以,著名的时装设计师、著名的时装公司都不惜工本倾情相待,以期能在短短的一刻,吸引顾客的视线、打开顾客的钱包。
  那一刻,真所谓缤纷绚丽目不暇接。
  然而,见多了,也厌。总是清一色的美女俊男。总是非常非常合适的面料,非常非常合适的表情,非常非常合适的氛围,凸现一款又一款春夏秋冬的衣裳。虽然流行终于会是个轮回,但至少几年之内,你见到的衣服风格同一却绝不雷同,真正让你眼花缭乱头脑发胀。那时,唯一的愿望就是逃开。
  一件东西,从简陋单调到复杂多样,是创意。但复杂过了头,人就宁可重回简单。去掉繁复的过程,更是一种提升。
  时装设计是如此,时装广告更是如此。
  1994年,法国著名品牌伊夫·圣洛朗的广告,不再是华衣美服、自然风味,而是一个半裸女郎的半身侧面照,“时装”给你的提示,只是女郎夹在腋下的一个空衣架——当然是等着挂上伊夫·圣洛朗的衣服——明明白白却不着一字,颇有中国绘画中“留白”的意韵。
  据说,东方文化正是最新一轮的流行。
   
香溢四海

  那时候不常有人出门,需要乘火车才能到达的地方,更是遥远得让人心里发慌。所以,总是早早地动身去火车站,像等候情人又像等候债主,含着急切含着惊恐等待那班将自己带往远方的火车到来。
  天寒地冻。虽然还没有登上火车,却也已是人在旅途,心就格外地虚空软弱——天涯茫茫,家在何处?
  隐隐听到似有火车在轰鸣,连忙起身把头探出月台,朝远方张望。可直到将铁轨望到尽头,也不见有火车那呼啸的白烟。只好沮丧地踱向廊檐下,继续无聊地漫步。
  廊檐下有卖咖啡的小摊子,走过去要一杯,不是因为口渴,是因为心渴。一边付钱一边心不在焉地说:“请快一点。”怕火车刹那间就来了。
  摊主好脾气地笑笑:“放心。这是最快的。”本来就是为过站旅客准备的。小小的一个站点,每一班火车至多停几分钟时间,这咖啡是要让乘客在这几分钟间下车喝了再上路的。
  喝一口,“哇,妙极了。”虽说是匆匆忙忙成就的买与卖,却依然保存了当地咖啡浓郁醇厚的口感。
  这是百年前意大利小火车站的故事。摊档上的咖啡有一个专门名词叫Espresso,意大利原文的意思是快速、浓缩。至今,意大利的街头巷尾仍多的是让行人站着喝一口的这种“快速”咖啡,那香气风靡世界。精于饮食的人称,只有真正尝过意大利咖啡,才算是真的喝过咖啡。
  国学大师钱穆赴欧洲讲学,也在意大利逗留。临走时,口袋里只剩下不多的几个里拉。他问在意大利做外交官的朋友该怎样花掉这些零钱,“当然是买咖啡”。于是,钱穆就携几小包意大利咖啡上了飞机,顺手挂在座位旁。飞机起飞了,全机仓的人都闻到浓郁醉人的咖啡香,大家不约而同地寻找。一位乘客问钱穆:“意大利咖啡?”当然啦。
  意大利咖啡好是好,只是意大利人天性散漫,形不成规模,永远是小量生产,无法让全世界渴望的人士共享。
  真正将Espresso推向世界的,其实是德国人。精于机器制造的德国人,发明了一种专门烧煮Espresso的咖啡机,从此,全世界都可以闻到意大利的咖啡香了。好莱坞电影,只要片中的家里出现一台德国的专煮Espresso机器,其主人必是一个讲究品味的雅皮士。
   
数风流人物

  也算是阅人无数了(当然是在电影里),过尽千帆,不会再有偶像之类的名词,然而,好恶总还是有的。
  休·格兰特这一类的漂亮男孩从来算不上最有魅力的男人。他们都很乖很聪明,仪表整洁学习努力,听老师的话,受妈妈的宠爱。他们也犯错,也惹大人不高兴,但是永远不伤大雅。他们给予女人最大的伤害,不是因为坏,不是因为不负责任,而是因为心肠太好太过温柔,不能阻止太多的女人爱他。你只要看一看汤姆·克鲁斯的形象就可以知道答案了,皮肤白皙,温柔典雅,眉清目秀,而且削肩,就差一握杨柳细腰。每一次看到汤姆·克鲁斯义正词严语气铿锵,总有滑稽的感觉,也为这个妈妈的小宝贝担心。如此重任,他那瘦削的双肩如何承受得起?如果剧情安排一定要有什么挫折,其实,他最具有说服力的表情,是愁眉深锁,长时间的苦恼、长时间的一筹莫展,甚至默默流泪,然后,有爸爸、妈妈或者女友一声不响地替他解决。他呢,就只须一声不响地、善解人意地朝你温柔的一笑,长长的睫毛下,有泪盈眶。啊,所有的委屈所有的辛苦,在这一颦一笑里,都得到了报答。帅哥的惹人喜爱处,难道不是在这里?
  这些年来,最早到中国来征服女孩子的帅哥,要算阿兰·德龙。披着斗篷戴着墨镜的佐罗,往马背上一骑,飘飘而来,赢得多少女孩子如痴如醉。然而,左看右看,你能看出一个劫富济贫的强盗所该有的威武雄壮吗?不管是足智多谋还是举重若轻,强盗总归是强盗,他是必须真刀真枪从敌人手中杀出一片天地来的,眉清目秀当然也可以当饭吃,但吃的却不是这一碗饭。
  理查·基尔倒是一派温文尔雅,派给他的角色,要么美国舞男,要么翻云覆雨的股市大亨,不是凭漂亮吃饭,就是凭脑子吃饭,可谓适得其所。那么多的女人喜欢他,不是没有理由。只是喜欢这样的男人,你必须分外坚强。有数不清的情敌来同你争尚是小菜一碟,最难堪的是,你总有一天会吃不消他的自怜。他太聪明了呵,他太敏感了呵,常常会陷在忧郁的情绪里,思考人类的前途、祖国的未来,你要有足够的心理承受力来陪他一起沉沦,也要有足够的力量和技巧适时适地、不断地把他从深沉的忧郁里托起来,让他拥有合理健康的调节。如此重担,有几个女人能够胜任?所以,名门闺秀良家妇女,只好把他拱手出让给吃男人饭的“专业人士”《漂亮女人》。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当真是至理名言,所以杰克·尼克尔森才如此打动女人芳心。魁梧得己稍稍有些发福的身材,考究却不露痕迹的衣着,沉稳而漫不经心的举止,80年代《普里奇家族荣誉》中的杰克·尼克尔森完全显出一个地位不错、智力高超的男人的气派,就是苏青说的“稍微有点官派也不妨”的意思。男人是不能太和善、太容易接近的,否则难免婆婆妈妈。稍稍沉默一点,显得稳重,也显出威势。不过威势有两种,一种是道貌岸然给人的压力,一种是带点邪气给人的紧张。道貌岸然闷煞人,杰克·尼克尔森给你的却是亦正亦邪的魅力。因为不乏正气,你觉得这样的男人是可靠的、值得交往的;因为带点邪气,在交往的时候,决不会让你觉得闷、觉得烦,相反,总是给你出轨的刺激。遭遇这样的男人,困难当然极大,旗逢对手的幸运难乎其难。虽说,女人在男人面前天真幼稚一点是好事,无奈这样的男人已是人精,谁在他的面前也难免显嫩。要控制他永远没有可能,即使要揣摩他的确实心意也相当难。所以,最后,女杀手是死在他的手里,而不是他死在女杀手的枪下。当他们笑意盈盈的两个人图穷匕首见的时候,杀手的技巧已不是致胜的关键,关键是看谁心更狠手更辣,看谁在心理上占上风。显然,杰克·尼克尔森占了上风。这是他从影以来最迷人的时代,像一枚熟到快要烂的果子,颓势已呈,却味道最好。
  到了90年代,杰克·尼克尔森不复当年。真正岁月惊心,男人比女人更不经老。男人老起来比女人更可怕,那是一种洗不掉的脏。亦舒说,老了的男人,有胡子的看上去像贼,没胡子的看上去像太监,委实不错。
  马龙·白兰度已经很老了,还在勉为其难。《天生爱情狂》中,已经老得说不动话了,却依然要摆出邪道的姿态,很让人不知所措。再英雄盖世,老了就是老了,你没办法叫自己还冲出去打群架。说起来,他是杰克·尼克尔森的前辈,50年代初,就以一部《欲望号街车》成就了亦正亦邪的形象,70年代《巴黎最后的探戈》还是导演为他度身定作的。但同样是亦正亦邪,马龙·白兰度的邪气,太莽撞,太底层,火气太大,缺少应该有的书卷气。
  老早的时候,好莱坞有克拉克·盖博,在《乱世佳人》里演玩世不恭的白兰德。克拉克·盖博的毛病,同马龙·白兰度的正好相反。他明摆着自己有钱,彻头彻尾的一个暴发户,虽然也穿著名牌,却是那种舍不得把袖口的商标扯下来的人。不是觉得花钱心疼,他可以纵容你把他最贵的xo一瓶一瓶都倒掉,但却要你知道这是他的钱,他有花不完的钱。可怜郝思佳也是穷怕了,否则谁又甘心?所以,当年的好莱坞从来不把他同英格丽·褒曼这样的“青衣”配在一起。
  同英格丽·褒曼配得最好的,当然是《卡萨布兰卡》的亨佛莱·鲍嘉。也是一个带有邪气的男人,只不过他是老派男人,沉默嫌多了一点,趣味就少了一点,老式的女人或许觉得可以忍受,现在的女人大多数时候,是要男人陪她高兴而不是她陪男人高兴,亨佛莱·鲍嘉就有些过时了。
  如果要作比喻,同在黑道之中,亨佛莱·鲍嘉可以占居首席,克拉克·盖博相当于二世祖、教父的儿子,杰克·尼克尔森正好是在《普里奇家族荣誉》中的位子——高层核心人员,马龙·白兰度只配是个小喽罗。克拉克·盖博当不成大哥大,是因为他太刻意。杰克·尼克尔森却是因为总是漫不经心,而这就是他最大的魅力,最不与人同的独特之处。
  所谓亦正亦邪,点睛之处就在这里。近年后起的阿历克斯·鲍德温深得人心的地方,也在这里。从温文儒雅这一点来说,阿历克斯·鲍德温有些同亨佛莱·鲍嘉接近,比别人更有书卷气。但他却是属于现在的男人,是穿着李汶斯牛仔裤长大,如今再穿阿玛尼西装的那种人。即使亡命天涯,也像去度假般轻松。即使度假,旅途中也喜欢穿便式西装而不是纯粹的休闲服装。即使抢一百万美元,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真正地宠辱不惊。难得的是,心机如此之深,竟没有一点点的阴郁之气,也没有一丝丝的草莽之象,伴在这样的男人身边是值得安慰的,他不看轻你,也不视你为累赘,你是他同生同死的知己和战友。伴在这样的男人身边,即使死到临头,你也会觉得安全。然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样的男人,存在本身就是一种不安全。
   
窈窕淑女

  嘉宝应该庆幸她是默片时代的皇后,如果挣扎到有声片时代,休想得到一辈子的沉默。女人话多,是因为活得有滋味。再失意的女人,只要还觉得有希望,就会喋喋不休地倾诉,因为她相信她至少还能博得同情。然而,对于一个连同情也得不到,或者说连同情也不想得到的女人来说,是只有沉默了。为了沉默而远离人群,孤独隐居。沉默是自由的选择,隐居是为此而付出的代价。
  碧姬·芭铎也选择退出影坛也隐居,但是终于不能沉默。毕竟从没有演过默片,向世人亮相的时候就习惯说话。所以,至今,每隔几年,就会给依然记得她的观众发布一点消息,或者是创立动物保护协会,将自己的血汗钱用于动物而不是人,或者是同意别人为她撰写传记,公开她的情史。四十多年了,从前,在幕前让人眼花缭乱的是她美丽的胴体,她用她的胴体说明一切。当红颜不再,人们希望她用语言来说明同她胴体有关的一切。
  这一切,男人感兴趣,女人也感兴趣,以前的性感女郎、艳星的种类同现在不一样。也许,以前的女人没有自己对于女人的评判标准,男人说好的,她们就一律跟着说好。也许,以前的男人不希望大猥亵,对于女人的评判标准因此就显得同女性接近。总之,以前,所谓漂亮的女明星是众口一词,男人觉得她漂亮,女人也觉得她漂亮。仿佛玛丽莲·梦露,仿佛碧姬·芭铎,嫩嫩的,稚气,娇憨,肤如凝脂,柔若无骨,眼睛水灵,男人看见的是女性的柔弱,女人看见的是孩子的天真,所以都喜欢、都珍惜。女人与女人之间,因此少了面对面的剑拔弩张。即使有三角恋、婚外恋,也是发乎情止乎礼的《插曲》,“一吻就是一吻,一欢就是一欢,根本的事物不变”。
  很少有人会把《东方列车谋杀案》里的英格丽·褒曼,同40年代好莱坞的英格丽·褒曼扯在一起。并不仅仅是拒绝美人迟暮。褒曼给所有影迷的印象停留在她的珠圆玉润时,《卡萨布兰卡》也好,《插曲》也好,《爱德华医生》也好,这个女人是天生来做圣母的,温婉,雅致,识时务顾大体。她也有她的苦,却不是衣食之忧,她的苦是她的表面太完整,完整得没有人觉得她也会受苦。中国民间给女儿准备嫁妆时,要请夫妻白头偕老有儿有女的女人来帮着缝被子,借她的福寿双全美满如意,褒曼就是这样的女人。
  薄命的人也有,那是费雯丽。费雯丽是林黛玉,纵然有人爱有人疼,过的却是寄人篱下的日子,每一个欢笑都是别人的恩赐,所以每一滴眼泪,都必须背着人才有资格流下。亲切一点会显得在别人的家里太随便,拘谨一点更显得不领别人家的好意,无论怎样做也是生份,无论如何也是个外人,她只好作践自己的身体,通过作践自己的身体来作践世界。然而,谁在意呢?落花人独立,她却永远等不到微雨燕双飞的时候。
  不像奥黛丽·赫本,同样瘦,但一出场就是一个好命的公主,可以邂逅风度翩翩的格莱高里·派克。即使是菜市场里低贱的卖花女,也有一段冒充《窈窕淑女》的梦幻时光。赫本比费雯丽幸运,是因为能够比费雯丽主动,无论身处何方,她都是那个环境中的一分子,她不是外人,所以她平和。她平和,所以她享尽天年。
  从来红颜易老,德诺夫却如窖藏佳酿,越久越美味。60年代初演《瑟堡的雨伞》,虽然已是《白日美人》,德诺夫却并不见得有多么无可比拟的魅力。80年代,乘《巴黎最后一班地铁》、做法国总统的“情人”时,已有无人能及的炉火纯青,想不到90年代在《印度支那》,除了让你惊为天人之外,别无评说。有些女人是这样的,别人年华最好的20岁,她不过是个街上能够经常看见的美女。30岁的时候,同一张脸、同一副身材,却有了绝代的风华,那种美、那种气度是被俗世烟熏火燎渐入中年的女人做梦也不敢拥有的。等到40岁、50岁,她就是女神了。天地间的规矩因她而定,不管她顶着怎样的身分,一举一动都成为女性经典。
  不,她不拔扈,她只是沉静、优雅、包容,沉静优雅包容得你心悦诚服,仿佛信徒眼里的圣母。
  但是,她并非圣母,甚至不是褒曼这样的大地之母。
  褒曼是前生,德诺夫是现世,她有脱俗的气质,却是一个入世的女人,是每一个城市丽人希望努力达成的理想。温柔之中的个性,是因为职业女性的坚持。沉静之中的力量,是凭借知识女性的底气,哪怕“做”着一个卑微的家庭妇女,都掩不住见过世面的独立。而即使是一个总统也不能轻易驾驭的女人,依然温柔尽职到令你怦然心动。女性,是只有到了这个时代,才慢慢地可以建立起这样完善的处世能力和人格魅力。
  所以,法国人把碧姬·芭铎撤去,换上德诺夫的塑像,象征法兰西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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