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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红色!


  美术馆长是个艺术工作者,还是政战官?
  如果新闻报导没有偏差的话,那么事情是这样的:李再钤的雕塑作品在市立美术馆展出,有人投书认为作品漆成红色有点像中共的红星;苏瑞屏馆长从善如流,立即把该作品花了八千元改涂成银色,遭致雕塑家本身的抗议。这是一件小事吗?我认为非常严重,因为“小事”暴露出两个文明社会所不能容许的心态:第一是对艺术的极端蔑视,第二是极权制度中才有的政治挂帅。
  不久前我收到一份“中国天主教文化协会会讯”,发觉其中转载了《野火集》中一篇文章《正眼看西方》。文章是我的,名字也确实是我,但是内容中突然出现一段奇怪的话:“基督宗教——天主教、基督教的信奉,因为先在西方,而我们就认为是洋教,不宜信奉,其实,天主子耶稣基督,人类的救世主,原来降生在中东……”这段话不露痕迹地混进了我的文章,却不是我写的!但是任何读者都看不出来这段文字不属于原文。
  这份天主教刊物不曾在事先与报社或作者取得转载许可就径行刊登别人的文章,这是对别人智慧财产的一种掠取行为。而涂改作品、穿凿附会以达到利于自己的目的,这对于读者是欺骗,对于作者,是栽脏。如果一个宗教团体可以涂改我的文章,那么一个有政治野心的团体也可以在我的文字中插进它的宣传用语——身为作者的人,要如何向世界澄清他到底写了些什么?文字的后果又由谁来负担?
  我相信天主教协会涂改我的文章并没有恶意,但这样的行为所透露的,是对创作者极端的蔑视。作为一个写作的人,我要为所写的每一个字负责;每一篇文章都是我全心全意的努力与我所有智慧的集合。恣意地涂改作品是罪行,也是侮辱。李再铃的作品如果是红色的,那么他一定有他最真切的理由;只有那一个颜色能真实地表达出他创作的意义,换了颜色,那个雕塑品就不再是他的作品。苏瑞屏擅自涂改了一位艺术家的创作,就好像天主教协会私自改了我的文章一样,那篇面目已非的文章不再是我的作品,红色变银色的雕塑品也不再是李再铃的心血。这个行为叫做欺骗,叫做盗窃。天主教协会这样做,我觉得只是欠考虑的结果,或许可以原谅;一个美术馆馆长做出这样的事来,却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更令人忧虑的是,这个涂色“小事”很明白地显示出来,台湾的艺术仍旧笼罩在若有若无的政治阴影里。首先,我们有这么一个人逛到美术馆去,他看的不是艺术品本身,相反的,他看到这么一件红色的作品,马上兴起政治的恐惧(害怕雕塑家是共产党?害怕红色对观看人有洗脑作用?害怕共产党为这个作品拍照作宣传?)而给美术馆写这封疑神疑鬼的信。
  其次,我们又偏有这么一位不用大脑的美术馆长。她涂改作品的动机大致上只有两个可能:第一,她也同样有这位投书人的恐惧;因为同意红色有政治危机,所以改色。第二,她并不同意投书人的说法,但为了避免“有关单位”可能会有的敏感,为了自己是“官”的身分,以为涂改颜色是最保险、最省麻烦的办法。
  而最后,还有雕塑家本身。在他的抗议中,他说,只有一个人投书,怎么能算!意思就是说,如果有两个人或一百个人投书认为红色有“政治”,那么涂改颜色的行为就不算错。
  这个涂色事件由三个人共同演出:市民、文化官吏,与艺术家。三个人中,没有一个觉得政治干涉艺术有什么根本上的不对。这是怎么回事?投书的市民患有恐惧症,我们可以说,他只是不懂得艺术独立的重要,可以谅解。那么苏瑞屏呢?她有没有受过任何艺术训练?她了不了解作为一个美术馆长有什么样的责任?她是政战官,还是艺术工作者?至于作品受到涂改的李再钤,难道他真的认为,多几封投书,政治就有理由控制艺术吗?
  这真像个指鹿为马的社会。            原载一九八五年八月廿九日《中国时报·人间》

·回应与挑战·
血,也是红的
孟祥森

  读了八月二十九日龙应台的《野火集》《啊!红色!》不得不有言。
  首先,必得像龙应台一般声明:“如果新闻报导没偏差的话”,因为我甚至连那篇新闻报导也没有看到。
  其次,便要问问,市立美术馆馆长苏瑞屏在“立即把该作品(李再钤的雕塑)花了八千元改涂成银色”之前有没有把该作品的“本色”(红色)先用沙纸打掉,或用松香水之类的融解剂化掉、洗掉。
  因是,这是一个“绝对”关键性的问题:设若李再钤的雕塑果真又像星状,而且又是红的,则只是表面上用银色把它“涂”起来,“绝对”是问题重大,因为那是“粉饰”,是“掩藏”,是“包庇”——而粉饰、掩藏或包庇的是什么呢?是“红星”!这比赤裸裸的“红星”还要可怕,还要危险,因为赤裸裸的红星众人一望即知——不是有市民投书指出来了吗?——而粉饰的、掩藏的和包庇过的红星,却足以“掩人耳目”,使人视而不见,见而不明,使人“视线不清”,其将可造成的“潜在”祸害,千百年后,谁能知之?这是“包藏祸心”,其罪当——当什么?我不敢讲,还是请原先那位投书的市民判断和裁决吧!
  所以,悔罪避祸之道,首先就是把那银色先“洗”掉,然后,再派人把包藏在银色之内的红色“洗”掉——要记得,必须洗得干干净净的,连一点渣渣都不准留——然后嘛,还先不能涂银色,必须先请各方面人士——当然包括原先那位投书人——从上下左右,四面八方,从各个角度与微角度来察看,李再钤的那件雕塑是不是呈“星”状或“可能”成星状,甚至也“莫须”呈星状,反正,只要有呈“星”状的任何“可能”,都一律把它打磨掉,打磨成什么样子呢?就是打磨成再也不可能成为星状的样子,绝对、永远不再可能成为星状了,这样,才“安全”,才“没有问题”,然后,再把这永不再可能成为星状的东西,涂上银色——注意,什么颜色都可涂,就是不能涂成红色,当然,也不能涂成“近于”红色或跟红色“有关系”的颜色,再者,也绝不可涂成黄色,因为,中共的“五星旗”中,不巧它的图案——也就是那儿颗星——不是红色,而是“黄”色,因此,不但红星不可用,连黄星也是有问题的——这样,把这个除去了星状之一切可能性并涂成银色的东西,再标上“李再钤作品”——这就对了,这才是市立美术馆馆长苏瑞屏该做的事。
  其实,这没有什么奇怪,二十多年前,当我们在大学念书时,就曾听我们温文尔雅的美学老师虞君质先生对我们说过,某某年轻的抽象画家在某某国家画廓展出其抽象作品,经人指出,其抽象画中竟隐含有“毛某某”的字样,于是群众大哗,而该画家则遭治安单位扣押询问,而终由虞君质等先生联名保出的事。
  到现在我还清楚记得虞先生那文气非常明显的脸上透着的那极难捉摸的笑容来。

         ※        ※         ※

  再举一个例子给那位投书市民和苏瑞屏馆长壮胆:约在半年前(当然,也是“如果新闻报导没有偏差的话”,但那篇新闻报导我是亲眼看到的),台中的某一位女议员在巡视台中通往梧栖港的中港路时,突然发现中港路两旁的行道树开的都是黄花。这一下不得了啦,她立刻赶回议府,发言曰:偌大一条路都开黄花,还成什么话,我们台中市岂不成了“黄色都市”了,因此建议市长把那些树统统砍了,另种别树——至于是什么树,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是不能开黄花,当然也不能开红花,否则,不是黄城就是红城,那还得了!
  可惜的是,当时的台中市长并没有“从善如流”,我想他之所以胆敢如此固执,大概是因中港路的行道树开的只不过是黄花,而不是红花,而那女议员参的那一本,也只不过说是“台中市怕要变成了黄色都市”而非“红色”都市,否则,台中市长的肩膀不被她压垮才怪,而中港路的两排行道树即使没有连根拔除,大概也要每一棵都花八千元派人“涂”成银色了。
  说实在的,我认为这些事情都还是小得不得了的事情,只不过区区一个李再钤的区区作品而已,只不过区区台中市的区区中港路的区区两排行道树而已,重要的还在后头:重要的是,要把台南市的凤凰木统统砍掉,因为凤凰木这种树还像话嘛,从四月到九月,整整半年,什么花也不开,偏偏开红化,而最糟糕的,它的花瓣是五瓣的(好像;反正是不是真的五瓣也没关系),台南市半年,岂不成了红城,甚至红星城?
  如果,红色真这么可怕,照这样推衍下去,还得把一千八百万人各个抽血换血,或发明一种“健康”漂白剂,把血漂一漂——因为血的颜色也是红的!
              原载一九八五年九月四日《中国时报·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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