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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与读


  要写作,便须读书。读书与著书是不可分离的事。当我初次执笔写小说的时候,我并没有考虑自己应否学习写作,和自己是否有写作的才力。我拿起笔来,因为我读了几篇小说。这几篇小说并不是文艺杰作,那时候我还没有辨别好坏的能力。读了它们,我觉得写小说必是很好玩的事,所以我自己也愿试一试。《老张的哲学》便是在这种情形下写出来的。无可避免的,它必是乱七八糟,因为它的范本——那时节我所读过的几篇小说——就不是什么高明的作品。
  一边写着“老张”,一边抱着字典读莎士比亚的《韩姆烈德》①。这是一本文艺杰作,可是它并没有给我什么好处。这使我怀疑:以我们的大学里的英文程度,而必读一半本莎士比亚,是不是白费时间?后来,我读了英译的《浮士德》,也丝毫没得到好处。这使我非常的苦闷,为什么被人人认为不朽之作的,并不给我一点好处呢?
  有一位好友给我出了主意。他教我先读欧洲史,读完了古希腊史,再去读古希腊文艺,读完了古罗马史,再去读古罗马文艺……。这的确是个好主意。从历史中,我看见了某一国在某一时代的大概情形,而后在文艺作品中我看见了那一地那一时代的社会光景,二者相证,我就明白了一点文艺的内容与形式都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不过,说真的,那些古老的东西往往教我瞪着眼咽气!读到半本英译的《衣里亚德》①,我的忍耐已用到极点,而想把它扔得远远的,永不再与它谋面。可是,一位会读希腊原文的老先生给我读了几十行荷马,他不是读诗,而是在唱最悦耳的歌曲!大概荷马的音乐就足以使他不朽吧?我决定不把它扔出老远去了!他的《奥第赛》②比《衣里亚德》更有趣一些——我的才力,假若我真有点才力的话,大概是小说的,而非诗歌的;《奥第赛》确乎有点象冒险小说。
  希腊的悲剧教我看到了那最活泼而又最悲郁的希腊人的理智与感情的冲突,和文艺的形式与内容的调谐。我不能完全明白它们的技巧,因为没有看见过它们在舞台上“旧戏重排”。从书本上,我只看到它们的“美”。这个美不仅是修辞上的与结构上的,而也是在希腊人的灵魂中的;希腊人仿佛是在“美”里面呼吸着的。
  假若希腊悲剧是鹤唳高天的东西,我自己的习作可仍然是爬伏在地上的。一方面,古希腊的三大悲剧家是世界文学史中罕见的天才,高不可及,一方面,我读了阿瑞司陶风内司③的喜剧,而喜剧更合我的口胃。假若我缺乏组织的能力与高深的思想,我可是会开玩笑啊,这时候,我开始写《赵子曰》——一本开玩笑的小说。
  在悲剧喜剧之外,我最喜爱希腊的短诗。这可只限于喜爱。我并不敢学诗。我知道自己没有诗才。希腊的短诗是那么简洁,轻松,秀丽,真象是“他只有一朵花,却是玫瑰”那样。我知道自己只是粗枝大叶,不敢高攀玫瑰!
  赫罗都塔司①,赛诺风内②,与修西地第司③的作品,我也都耐着性子读了,他们都没给我什么好处。读他们,几乎象读列国演义,读过便全忘掉。
  古罗马的作品使我更感到气闷。能欣赏米尔顿④的,我想,一定能喜爱乌吉尔⑤。可是,我根本不能欣赏米尔顿。我喜爱跳动的,天才横溢的诗,而不爱那四平八稳的工力深厚的诗。乌吉尔是杜甫,而我喜欢李白。罗马的雄辩的散文是值得一读的,它们常常给我们一两句格言与宝贵的常识,使我们认识了罗马人的切于实际,洞悉人情。可是,它们并不能给我们灵感。一行希腊诗歌能使我们沉醉,一整篇罗马的诗歌或散文也不能使我们有些醉意——罗马伟大,而光荣属于希腊。
  对中古时代的作品,我读得不多。北欧,英国,法国的史诗,我都看了一些,可是不感兴趣。它们粗糙,杂乱,它们确是一些花木,但是没经过园丁的整理培修。尤其使我觉着不舒服的是它们硬把历史的界限打开,使基督前的英雄去作中古武士的役务。它们也过于爱起打与降妖。它们的历史的,地方的,民俗的价值也许胜过了文艺的,可是我的目的是文艺呀。
  使我受益最大的是但丁的《神曲》。我把所能找到的几种英译本,韵文的与散文的,都读了一过儿,并且搜集了许多关于但丁的论著。有一个不短的时期,我成了但丁迷,读了《神曲》,我明白了何谓伟大的文艺。论时间,它讲的是永生。论空间,它上了天堂,入了地狱。论人物,它从上帝,圣者,魔王,贤人,英雄,一直讲到当时的“军民人等”。它的哲理是一贯的,而它的景物则包罗万象。它的每一景物都是那么生动逼真,使我明白何谓文艺的方法是从图象到图象。天才与努力的极峰便是这部《神曲》,它使我明白了肉体与灵魂的关系,也使我明白了文艺的真正的深度。
  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永远给人以灵感。尽管阿比累是那么荒唐杂乱,尽管英国的戏剧是那么夸大粗壮,可是它们教我的心跳,教我敢冒险去写作,不怕碰壁。不错,浪漫派的作品也往往失之荒唐与夸大,但是文艺复兴的大胆是人类刚从暗室里出来,看到了阳光的喜悦,而浪漫派的是失去了阳光,而叹息着前途的黯淡。文艺复兴的啼与笑都健康!因为读过了但丁与文艺复兴的文艺,直到如今,我心中老有个无可解开的矛盾:一方面,我要写出象《神曲》那样完整的东西;另一方面,我又想信笔写来,象阿比累那样要笑就笑个痛快,要说什么就说什么。细腻是文艺者必须有的努力,而粗壮又似乎足以使人们能听见巨人的狂笑与嚎啕。我认识了细腻,而又不忍放弃粗壮。我不知道站在哪一边好。我写完了《赵子曰》。它粗而不壮。它闹出种种笑话,而并没有在笑话中闪耀出真理来。《赵子曰》也会哭会笑,可不是巨人的啼笑。用不着为自己吹牛啊,拿古人的著作和自己的比一比,自己就会公平的给自己打分数了!
  在我作事的时候,我总愿意事前有个计划,而后一一的“照计而行”。不过,这个心愿往往被一点感情或脾气给弄乱,而自己破坏了自己的计划。在事后想起自己这种愚蠢可笑,我就无可如何的名之为“庸人的浪漫”。在我的作品里,我可是永远不会浪漫。我有一点点天赋的幽默之感,又搭上我是贫寒出身,所以我会由世态与人情中看出那可怜又可笑的地方来;笑是理智的胜利,我不会皱着眉把眼钉在自己的一点感触上,或对着月牙儿不住的落泪,因此,我很喜欢十七八世纪假古典主义的作品。不错,这种作品没有浪漫派的那种使人迷醉颠倒的力量;可是也没有浪漫派的那种信口开河,唠里唠叨的毛病。这种作品至少是具有平稳,简明的好处。在文学史中,假古典主义本来是负着取法乎古希腊与罗马文艺的法则而美化欧西各国的文字的责任的;对我,它依样的还有这个功能——它使我知道怎样先求文字上的简明及思路上的层次清楚,而后再说别的。我佩服浪漫派的诗歌,可是我喜欢假古典派的作品,正象我只能读咏唐诗,而在自己作诗的时候却取法乎宋诗。至于浪漫派小说,我没读过多少,也不想再读。假若我在十六七岁的时候就接触了浪漫派的小说,我也许能象在十二三岁时读《三侠剑》与《绿牡丹》那样的起劲入神,可是它们来到我眼中的时候,我已是快三十岁的人,我只觉得它们的侠客英雄都是二簧戏里的花脸儿,他们的行动也都配着锣鼓。我要看真的社会与人生,而不愿老看二簧戏。
  一九二八年至二九年,我开始读近代的英法小说。我的方法是:由书里和友人的口中,我打听到近三十年来的第一流作家,和每一作家的代表作品。我要至少读每一名作家的“一”本名著。这个计划太大。近代是小说的世界,每一年都产生几本可以传世的作品。再说,我并不能严格的遵守“一本书”的办法,因为读过一个名家的一本名著之后,我就还想再读他的另一本;趣味破坏了计划。英国的威尔斯,康拉德,美瑞地茨①,和法国的福禄贝尔与莫泊桑,都拿去了我很多的时间。在这一年多的时间中,我昼夜的读小说,好象是落在小说阵里。它们对我的习作的影响是这样的:(1)大体上,我喜欢近代小说的写实的态度,与尖刻的笔调。这态度与笔调告诉我,小说已成为社会的指导者,人生的教科书;他们不只供给消遣,而是用引人入胜的方法作某一事理的宣传。(2)我最心爱的作品,未必是我能仿造的。我喜欢威尔斯与赫胥黎的科学的罗曼司,和康拉德的海上的冒险,但是我学不来。我没有那么高深的学识与丰富的经验。“读”然后知“不足”啊!(3)各派的小说,我都看到了一点,我有时候很想仿制。可是,由多读的关系,我知道摹仿一派的作风是使人吃亏的事。看吧,从古至今,那些能传久的作品,不管是属于那一派的,大概都有个相同之点,就是它们健康,崇高,真实。反之,那些只管作风趋时,而并不结实的东西,尽管风行一时,也难免境迁书灭。在我的长篇小说里,我永远不刻意的摹仿任何文派的作风与技巧;我写我的。在短篇里,有时候因兴之所至,我去摹仿一下,为是给自己一点变化。(4)多读,尽管不为是去摹仿,也还有个好处:读的多了,就多知道一些形式,而后也就能把内容放到个最合适的形式里去。
  回国之后,我才有机会多读俄国的作品。我觉得俄国的小说是世界伟大文艺中的“最”伟大的。我的才力不够去学它们的,可是有它们在心中,我就能因自惭才短的希望自己别太低级,勿甘自弃。
  对于剧本,我读过不多。抗战后,我也试写剧本,成绩不好是无足怪的。
  文艺理论是我在山东教书的时候,因为预备讲义才开始去读的;读的不多,而且也没有得到多少好处。我以为“论”文艺不如“读”文艺。我们的大学文学系中,恐怕就犯有光论而不读的毛病。
  读书而外,一个作家还须熟读社会人生。因为我“读”了人力车夫的生活,我才能写出《骆驼祥子》。它的文字,形式,结构,也许能自书中学来的;他的内容可是直接的取自车厂,小茶馆与大杂院的;并没有看过另一本专写人力车夫的生活的书。
  载一九四五年七月《文哨》第一卷第二期倍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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