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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似水

作者:黄蓓佳

   
第一节

  给家人准备午饭的时候接到潘月的电话,说是签证批下来了,机票也买妥了,很快要带女儿飞往大洋彼岸。
  潘月说这话的时候,我身后的煤气灶上的饭锅正在沸腾,咕嘟咕嘟的声音热闹非凡,弥漫开来的水汽弄得我后脑勺湿漉漉的。相比之下,潘月在电话里的声音便显得淡漠遥远,有气无力,拖泥带水。她希望我能尽快去一趟,帮她检视一下出国行装。她信赖我,这么多年一直信赖我,这使我顿觉饭锅里的咕嘟声小了许多,周围一片柔和安详。
  我的孩子今年十二岁。这就是说,我和潘月已是整整十五年的朋友。我们亲眼从对方身上看到了一个女人花开花落的全部过程,这是一种悲伤甚至残酷的视觉体验,遗憾之处是双方都必须无可奈何地看着,无法退缩也无法躲避。如此的结果是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亲密关系,可以互相暴露自己最隐秘的念头,讨论自己的丈夫、情欲、生理体验以及那些我们钟爱着却又无法得到的男人。
  我不知道潘月去美国以后还会不会再找到我这样的闺中密友。我想大概是不可能了。生命如水,从我们身体中潺潺流过,我们曾经互相听到过浪花喷溅的歌吟。而激情不可能永远,剩下来的不过是平凡到琐碎的日常行为,和花径深处我们踩踏过后的细细的印痕。
  最近的几年我们越住越远,我去潘月家要骑车横贯整个城市。路上我顺带着办了几件事,所以上楼敲响潘月家门的时候已是暮色苍茫。潘月给我的第一眼感觉是瘦得憔悴,脸上布满了色素沉着的斑斑点点,老式的白边近视眼镜把嘴唇衬得毫无血色。头发在脑后束成一把,刘海倒是烫过了,但起码有半年以上,枯黄得像一把乱草,有气无力地耷拉在眼角一边。一件暗格的确凉衬衫还是十年前我们一块儿买的,好在下面配了一条崭新挺括的百褶裙,看去不致过分落伍。
  因为和前面一栋楼换得过紧的原因,房间里光线很暗,一些大扫除或者大搬家时候才有的尘埃亲密拥挤着,飘浮在半明半暗的光线之中,使空气浑浊得呛人。两只半人高的旅行包张着大口竖在墙角,一眼就看见包裹面胡乱塞进去的胸罩和袜子之类。床上则像是开了裁缝铺,堆满五颜六色成品和半成品的孩子衣服,还有几块摊开来未及裁剪的花色灯芯绒。床边是一架缝纫机,一条很花哨的儿童连衣裙搭在机身上。潘月解释说,国外买衣服贵,她给女儿准备了足够三年穿的衣服。我本来不忍心泼她的冷水,想想又实在忍不住,告诉她说,西方小女孩不穿这些花花绿绿的衣裙,花衣服是上岁数的老太太穿的。她听了一脸惶惑,皱眉连呼:“糟糕!我为这些衣服足足准备了两个月。”
  后来她问了我许多有关国外生活的问题,她知道我刚刚探亲回来。我们仍然像从前那样面对面坐着,双手交叠着放在膝盖上,一派典雅娴静的淑女风范。她那双深度近视的大眼睛在白色眼镜片后面闪闪烁烁,多少年过去,仍不失童真和稚气,与眼角四周密密的鱼尾纹形成一种极有趣的比照,仿佛深秋里萎黄的叶片中还躲藏了一朵羞怯怯的小花。她的两片苍白却又是肉嘟嘟的嘴唇不断翕绵长粘滞,没有太多的高低节奏,听上去的感觉像漂在水面上的一片一片绿色浮萍。
  后来她女儿推门进来了。小姑娘皮肤黝黑,却穿一条粉红色尼龙丝的连衣裙,领口和裙摆处还镶上白色镂空花边,可见潘月始终没学会如何打扮自己和女儿。我惊讶地注意到孩子戴上了一副唬珀色边框的儿童眼镜,间潘月,答说是弱视加散光。
  一时间我浑身冰凉,被一种神秘的宿命情绪罩了进去。我记得播月的丈夫也是戴眼镜的。一家三口,三副眼镜,如果拍成照片,会是一个呈稳定状态的三角形。
  三角形框架支起了潘月这个家?似水柔情在三副冰凉的镜片上流淌,会凝成水滴抑或结出霜花?时间是一种最可怕的力量,它能在不动声色中把人的激情撕成碎片,随风扬起,撒落在再也拣不回来的地方。它也像一块磨刀石,慢慢磨去了一个女人如花的年华,将她打制成千千万万平凡女人中的一个。
  回想当年,突出的印象是我们两个人都胖。大学生活十分清苦,毕业分到省级机关,有五六十块钱的月薪好拿,食堂油水也足了许多,加上再不用呕心沥血应付考试论文,不知不觉间身体像发面一样膨胀开来。
  如今细想,那该是一种女人青春期特殊的美吧?所谓的“肤如凝脂”,说的正是我们那个时期的体貌状态。印象中那时l的潘月,肤色还不能完全说如“凝脂”,细腻中透出微黄,是那种极富生命光泽的蜜色,细看就连嘴巴里也感觉到清甜的蜜糖滋味。她身材高大,走路时背挺得很直,头略微上扬,肉嘟嘟的嘴唇张开一道缝隙.仿佛随时准备表示她的惊讶喜悦诸多情绪。眼镜的镜片自然很厚,透过那么厚的镜片射出来的目光也就有点迷迷蒙蒙,柔和甚至是天真,使所有接近她的人都感觉到安全。
  有一段时间我们拼命减肥,渴望变成“弱柳扶风”般的纤纤美女。每天我们一起床就溜进食堂,在称猪肉白菜的磅称上秤我们的体重。秤杆上的刻度仿佛暗中被磁石吸引,始终稳稳保持在某个高点,令我们愤愤不平。中午我们只在食堂买二两米饭,做贼一般端回宿舍,泡上开水,就着扬州酱菜或一个高邮咸鸭蛋扒进肚里。春夏之交西红柿极便宜,两毛钱能买一脸盆,我们创下过连续三天西红柿当饭的纪录。遗憾的是那时候几乎喝口水都能长肉,怎么折腾也照样丰腴红润,鲜嫩得一指甲能指出一碗水。
  很多年后,有一次活月曾向我诉说,她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自己能稍微胖上一点,哪怕一斤两斤也好。可惜这事情几乎不可能做到,吃下去的营养不知道去了哪儿,想抓它们都抓不住。
  机关里的单身宿舍是一栋危旧楼房,三层,下面两层实际上住着已经告别单身生活组织起了家庭,却暂时没有分到单元房的人,最上面才是真正的单身男女。这上层不仅楼面特别低矮,又因为屋顶的倾斜削去房间空间的三分之一,人在半个房间里不能站立。上得嘎吱嘎吱呻吟不已的木楼梯,往左一拐,楼道两边分列我和潘月的宿舍。再过去,便是机关各个处室里那些年轻的或不再年轻的男子汉们。足足有一年时间我搞不清楚邻居们是谁和谁。机关很大,上班后各人有各人的办公室,下班回来随手关门,不相往来。再说,坐机关的男人都是一个味儿:瘦精精的个子,白净面皮,戴眼镜或不戴眼镜,满脸的肃穆庄重,白衬衫,灰长裤,黑皮鞋,要把他们一个个区分开来还真有点难度。
  久而久之,我锻炼出了一种特殊的听觉:楼梯一响,脚步声从我门前经过,我立刻便能辨别出这是楼道里哪间房子的主人,百试百中,绝无失误。潘月对我的这一本领佩服得五体投地。她说,这就是我俩同样毕业于中文系,我能当作家,她当不了作家的原因。
  那一阵我确实朝思暮想要当作家。我和潘月所在的那个宣传处,除了帮首长做做剪贴工作,偶尔写份简报材料什么的,几乎就无事可做了。上班时间,女同事们总是隔了办公桌窃窃私语,谈丈夫孩子菜市场和自己的病痛,间或溜出去到医院开点药,到商店里买点钮扣牙膏之类小零碎。男同事们则一杯接一杯喝茶,一份接一份看报,弄得烧锅炉的老头子不断抱怨煤质太坏,开水时时接不上趟。
  这时候我便不客气地干自己的私活了。我在桌面上摊开一份大开本的“学习资料”,底下垫一块巴掌大小的纸头,在上面努力写满密密麻麻形如蚂蚁的字,下班回宿舍再抄上稿纸。我那一张小纸头起码能写足一千字,非年轻眼力好是不可能做到的。同事都知道我偷写小说,不知怎么一律地抱以宽容和同情,从不为此往L司面前打小报告。有时候出于好奇,他们也会在我启后探头探脑,但一见那片密密的“蚂蚁”,身上便起鸡皮疙瘩,头晕眼胀,不看也罢。所以即便我把他们一个个提溜来当了“原型”,他们也无法知道。
  但是我从来没有这样做过。我跟同事们关系处得很好,他们当我是小妹妹,我尊敬他们每一个人。
  下班之后便不再需要偷偷摸摸,那时候真有一种“天高地阔,任我驰骋”的畅快感觉。夏天低矮的宿舍里十分闷热,我干脆溜进办公室,锁好门,拉亮灯,打开所有的电扇,点上三两盘蚊香,放肆地写上整整一夜,第二天照常上班,丝毫不觉精力不足。那是我创作生涯中的第一个黄金时期,日写万字是正常速度,有一个月里我在全国各地六家刊物同时发表六个短篇,弄得自己的名字很不值钱。
  当我陷入狂热写作状态的时候,我总是不清楚潘月干什么。
  除了看看机关里订的《世界之窗》、《中国青年》、《中国妇女》之类杂志,她似乎没什么明显的喜好。甚至她连小说也很少看,不喜欢想入非非是她的一大特点,这与年轻时的我正好相反。在那样的时刻,在夜幕低垂、底楼二楼飘出饭菜的香味、三楼各扇房门紧紧关闭的时刻,她应该是孤独而又寂寞的。她坐在桌前无聊地练钢笔字帖,还是把一团毛线织了又拆?我没有设身处地地替她想过。工作一年之后我们曾各自用积存的工资买了一个大件,我买的是一架四喇叭立体声收录机,她买的是一台上海产蝴蝶牌缝纫机。现在想来,该是她日子过得实在无聊,才想着在缝纫机上消磨一些时间吧?
  读大学的时候她曾经交过一位男友,是一位眉清目秀的农村小伙子。毕业后小伙子分在地区宣传部工作,莫名其妙寄回了她赠他的一支钢笔,关系就这么断了。
  潘月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我们坐在机关大院里乘凉。天空繁星密布,晚风飘来花坛里玫瑰和芍药的香味,潘月手里抓一把崭新的蒲扇;频频拍打着腿脚上的蚊虫,镜片的两点白光在夜色中闪闪烁烁,声音被水泥地上的热气托得飘浮上去,在我们头顶的空间里盘旋余绕。我感觉她除了愤愤不平之外,再没有什么生离死别的苦恼。她jR冷静地对我分析说,当初这小伙子吊住她是为了能分配在城市里,结果他没有动用这个关系头都可以不改换姿势。我们不开灯。不喝水也不吃东西,就那么长久地絮絮地说着。就着窗口薄薄的暮色,我看见柔情从她眼睛里一点点地溢出来,蜜色的皮肤闪出一种隐秘的宝光,鼻尖闪亮,嘴唇半开半合。膝头上的双手仍然交叠,十指却不自觉地张了开来,像是布下天罗地网期待抓住什么。我突然意识到,是我不懈地倾诉勾起了她体内女性的欲望,她渴望再一次经历爱情,渴望着被这世间尤物青睐、抱吻,甚至蹂躏、鞭打、践踏。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出了一身冷汗,心想我是不是太自私了,我对她的所有倾诉都可以说是一种炫耀,痛苦的本身也是快乐,连痛苦都没有的人生才真是寂寞至极。
  我托了很多朋友帮她物色对象。我发现物色来的小伙子不是老,就是丑,要么便是有过婚史的,学历过差的,总之是不如潘月。我奇怪那些漂漂亮亮、风度翩翩的小伙子们都到哪儿去了?蜜糖般的潘月虽算不上美人,毕竟在青春年华,并不难看哪]有一回朋友介绍来一个尚未出名的年轻画家,约定在对方家里见面。作为女方介绍人,自然由我陪着潘月去相亲。见面一看,画家蓬头垢面,胡子扎煞得像只刺猬,衣袖上油彩斑斑。
  一副前卫派人士的落拓不羁。他眯眼细看潘月,当面给出一句评价;。皮肤真他妈漂亮。”结果坐了不到十分钟,潘月就暗示我告辞。出门之后她吁出一口气,幽幽地说。“他将来肯定会出名,不过我没那份福气。”我觉得潘月这话很中肯,她从不过高估计自己。
  替潘月帮忙没帮成,我自己的新一轮恋爱又开始了。我说歹这话的意思自然不是炫耀,相反,因为爱过太多的次数,这一次开头的感觉未免平淡无奇。我一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跟男友在约定地点碰了面,又去旁边的小餐馆里吃锅贴和馄饨,然后他送我回机关宿舍。进了大门,我见他磨磨蹭蹭不想立刻就走的样子,便开口约他上楼坐坐。他一答应,但立刻我就感觉到他神经有点紧张,于是我知道了他很在乎我。
  我们关上房门,聊了一会儿美术、音乐、建筑什么的,无非是寻找点共同话题,再就是顺便摸摸对方的底。十点钟,他知趣地告辞,我送他出门。
  门一开,我吓一大跳,对面房门大敞,房间里灯光通明,潘月端一把椅子坐在门口,手里抱着一厚本词典之类的书看得出神。见我们出来,她不过略抬头看一眼,抛出一个有礼貌的淡笑,又埋头词海之中。
  片刻之后我重新上楼,她的房门已经关上,人却站在我的房间里,冷不丁把我吓一大跳。她目光闪闪逼近我的睑,语重心长地说:“你要珍惜机会,我看这次能。”我听她说得顺口,心里好笑,差点儿回她一句:“让给你好了。”
  她不笑,脸上的表情极为认真,说是我们的谈话她断断续续听见了一些,她觉得他兴趣挺广泛,语气也不那么狂,如今这种温良恭俭让的年轻人可真是不多、我似笑非笑说,好在我跟人家是初交,偷听一次谈话也没什么关系,倘若发展到后来情话绵绵,担心别把耳朵听掉了。她知道我有点不高兴,一再地解释她是初犯,本质上是想为我作个参谋。
  她说完,一屁股在椅子上坐下来,开始东拉西扯说一些单位里的事。我坐在床边缝一只衣服上的扣子,似听非听。都在一个办公室里闷着,她知道的事,自然没有我不知道的。她不是那种喜欢家长里短晓叨不停的人,说这些废话自然是想做个铺垫。
  果然,她很快切入正题,问我认识不认识秘书处那个姓王的人。
  “哪个姓王的?”我问。
  她明显地表现出失望,进一步解释;“王群嘛!瘦瘦高高的头发有点黄,住在我们楼道顶头右边那间—…·”我从床上跳起来,朝她竖起一根手指。木楼梯开始嘎吱嘎吱呻吟,有人轻咳一声从我门前经过,脚步声有点特别,左脚干净利落,右脚拖泥带水,像是身体不太平衡。我甚至还听出来他穿的是一件时下最普通的特立灵衬衫,这种面料质地很硬走路时袖子与时下的部位摩擦,会发出轻微的嚷嚷声。我朝皤月做个眼色,蛇了脚尖,移至门口,轻握门锁,拧至半圆,门便无声地开了。楼道里本来没有灯,我的房门一开,一块金黄色的长条光影便切割了楼道里的黑暗,光亮里清楚地映出一左一右两个女人头颅和头颅下两个倾斜的肩膀。
  潘月缩一缩脖子,喉咙里“咯”地一声,眼见得就要有某个惊叹词冒出来。我急速地扬起胳膊,将巴掌不偏不倚捂在了她的嘴上。她朝我翻了翻眼睛,无声地做出一个吞咽动作。我们继续屏息静气,直到前面那人走到楼道顶头,掏出一串叮叼当当的钥匙,谨慎而熟练地打开门,闪身进去,随手再把门带上。立刻从那扇门缝里挤出细细的几条灯光,像用荧光笔在楼道地板上笔直地画了纵横几道线路。
  “就是他?”我扭头问潘月。
  她一把将我推进去,又慌慌地关上门,抱怨说;“轻点声嘛!全楼道都快听见了。”
  “这人到底怎么了?我还真名其妙着呢!”我说。
  她眼睛里闪出一丝羞怯的柔情,于是我恍然大悟,她竟悄悄地爱上了那个人。她告诉我说,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爱恋是如何潜入心中,又顽固地驻扎下来。她似乎在突然之间变得渴望知道有关他的一切,呼吸他周围的空气,凝视他的面庞,欣赏他每一个动作。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第一次忘记坐上她习惯坐的那把椅子。我想她甚至没有在意自己置身何处,面对何人。她此刻心里的柔情蜜意实在过于汹涌澎湃,需要在我这里提闸泄洪为了潘月,我要努力认识王群。
  我发现这事并不容易。首先,王群是个不苟言笑、为人冷淡的人。他的生活极刻板也极有规律;早晨七点钟,楼道里响起他特有的不和谐的脚步声,偶尔还听见牙刷和牙缸碰撞的叮当细响,这是他下楼洗漱。大约在七点一刻,他提两个热水瓶出去,吃早餐顺便打两瓶开水回来。八点差一刻,他夹了装文件材料的纸袋上办公室。此后的一整天里,虽然办公楼和宿舍楼近在咫尺,没有十分特殊的事情,晚上十点以前他是不回宿舍的。所以,若要在秘书处之外的地方碰到他,恐怕也只有机关食堂和大门口的信件收发室了。
  其次,我不能把这事做得太过分,也就是说,瞅准每一个空子去和他搭讪,套热乎。他未婚,我也未婚,这事弄不好会引起误解。我说过,机关里的人都有一双火眼金睛,而且有的是说废话的工夫。我犯不着把自己弄成猴急着要上的模样。
  有一次我去收发室拿汇款,刚趴在窗口签完字,一转身,王群居然就站在我身后,他是等着我走开之后从那窗口拿报纸的。
  我于是狠狠盯了他一眼,总算将他的长相铭记在心。正如潘月所说,他头发有点黄,甚至不是“有一点”,是“相当黄”。一个大男人长了一头黄黄的头发,仅此一点给我的感觉就有点怪异。他的眼眉同样长得轻描淡写,鼻梁很俊秀,嘴巴抿成细细一条,耳朵稍小,并且极薄,透过耳廓能看清他身后树影似的东西。他无意中回望了我一眼,眼神忧郁疲惫,漫不经心,似看非看。其实不客气地说,我那天穿的是一件很抢眼的玫瑰色羊毛衣裙,穿过大院的时候,连刚刚跨出“皇冠”车门的机关头头都不自觉地回头两次。王群此刻跟我身前身后挨得如此紧密,他居然视而不见,毫不动容,可见潘月要攻克这个“堡垒”还有相当难度。
  那天中午吃完饭回宿舍,潘月幽灵一般闪进我房间,神色紧张地问我印象如何。“我从办公室窗口都看见了。”她老老实实承认。
  “你知道他那时候会去收发室?”
  “他每天都是那个时间去,早晚误差不超过十分钟。”
  我仔细想了想办公室窗口和收发室之间的位置,有把握地说:“你只能看见他在收发室窗口出现的半个侧影。”
  她淡然一笑;“有时候只能看见半个后脑勺。只因为他的黄头发与众不同,我不会认错。”
  我惊讶无语,知道潘月已经是冷水设不醒了,既然如此,不泼也罢。我泛泛地称赞了几句王群的俊秀老成,她似乎并不满足,期待从我嘴里得到更深刻更热烈一些的评语。我张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说:“昨晚两点钟才睡。”这话等于下逐客令。她出去的时候仿佛还憋着千言万语没说。
  从那之后过去很久,恋爱仍然只在潘月这方面热烈进行。无论潘月如何频繁在王群面前亮相,如何用眉眼、语言及身体的细小动作予以暗示,王群始终浑然不觉。他在这方面的智力简直相当于一个十岁男孩。潘月很着急,我也为她着急。我怀疑王群是另有所恋,所以对潘月这边发出去的信号故作不知。潘月不高兴我对王群作这种暧昧的解释,她说她可以保证王群没有女朋友,无论在本市在家乡都没有。她曾经有一个月的时间每天赶在王群之前去收发室,没有发现任何一封有可能是女朋友寄给他的信。
   
第二节

  我发现原本平常的潘月的容貌,这段时间简直脱胎换骨,光彩照人。蜜色皮肤仿佛涂着一层清油,细腻光亮到令人心动。如果迎着太阳或是灯光,鼻梁和额前、下巴三处地方便聚起三块跳动的光点,随着头部的摆动晃出一片绮丽灿烂。白边眼镜与她丰满的睑型浑然天成,端庄中透出妩媚春光。原本长得十分性感的嘴唇,如今更加蓄满欲望和激情,时时刻刻总好像在翕动和探索,往四面八方抛出她的焦虑和渴念。爱恋使她在短时间内变成了一枚熟透的果子,红艳诱人,芳香四溢。我甚至感觉到机关里很多男人投向她背后的不寻常的目光。
  潘月如果抓紧她这段短暂的辉煌时期移情别忘,毫无疑问能找到比王群强上十倍的男人。后来我每每回忆到这段历史,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后悔自己眼看着潘月一步步误入歧途而没有及时地伸手救援。
  不过现在说这话又显得对自己过于苛求。苛求到一定程度便是矫情。我不是神仙当然事先无法料到结局。再说那时候还有另外一场恋爱同样进行得轰轰烈烈,读者一定会情到恋爱的女主角是我自己。
  那个深秋的夜晚凄清寒冷,狂风把窗户打得眼眶作响,雨丝细而密实,弄出一世界春蚕嚼桑叶的沙沙声音。电压突然低了下去,房间里的灯光随之便暗了许多,造成一种朦胧凄迷的幻影。我和男友并排倚在床上,他用食指在我毛衣外面勾画肩、乳、腰、臀的夸张曲线。电灯再一次暗淡下去的时候,他突然一个鱼跃,翻过身来抱住了我,宣布他今天不走了。
  心们灵可是谁也控制不住见鬼的生理现象。
  我的宝贵的初夜就那么在狭窄的单人床上哆嗦着过去了除了做贼般的战战兢兢,几乎没有别的更深刻的印象。整个过程中我的耳朵始终支棱着留神楼道里来来去去的脚步,生怕刁人停留在我的房门口不动。怕有人心生歹念破门而人。我觉得在我熄灭房间电灯的同时,全楼的人就都知道我在干一件什么样的事情。这念头使我当时的恐惧大大超过了快乐。
  很多年后我和丈夫还常拿那件事互相取笑。“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是知识分子的最大特点,无论我们在口头上如何标榜自己现代化西方化超凡脱俗化,我们在具体的事情上决没一个传统的农村小青年那么洒脱痛快。
  我男友没有勇气在早晨堂而皇之离开我的房间,他像躲避敌特追捕的地下党一样,一直挨到机关里上班以后、楼道里空无一人的时候,才翻起茄克衫的领子支起下颌,悄悄溜出大门中午回来,虽然仍在下雨,我还是洗了床单。那上面染了我不可见人的处女的血迹,而我没有第二条床单可供替换。
  我在房间里从南到北拉了一条很长的尼龙绳,把湿漉漉的床单晾在上面,打算用吹风机一点一点吹干。房间里顿时白汽蒸腾,弥漫出甜丝丝的棉纱气味。不一会,隔了袅袅的白汽,我看见潘月推门进来。她惊讶地站立不动,目光恍惚地盯在湿床单上,仿佛要从经经纬纬中找出答案。
  过了好久,她怕吓着我一样,小心又小心地轻声问道:“你们……那个了?”
  我点头,心里既慌乱又甜蜜,甚至还夹着一点点骄傲和炫耀的意思。
  她不再说话。我因为终究有那么点做贼心虚,也就不想主动挑起这方面的话头。于是很长时间内房间里只有吹风机的鸣鸣声,和盘旋在我们身边的大团大团水汽。
  直到我吹干床单的一面,转过去吹另一面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房间里气氛不对。我发现潘月哭了,对着我这床狭小而潮湿的床单涕泪横流。她因为憋着不肯出声而把鼻夫问得通红发亮,嘴唇哆嗦不停,两只手扭来扭去无处安置。
  我慌忙关了吹风机,拉她在床边坐下。我问她为什么无缘无故要哭?话说出去我意识到自己又犯了矫情的错误,我当然是应该明白她为什么哭的。
  于是我换了位置坐着她常坐的椅子,和她挨得很近,双手搭在她绷成一个圆柱面的大腿上。她把手移过来,搭上我的手背。我从她手心脉搏的摄动中感受着膨胀到了快要爆炸的一种纯净的欲望。我想我们原本是并肩同行的,现在我却已经一时冲动完成了最后冲刺的过程,这几乎有点像是背着朋友做了亏心事。我决定要赎回这个罪过。
  等她平静下来之后,我说:“听着,你那头牛懒得不肯上场,我们得用鞭子赶它几下。”
  我设想了许多方案,比如写信;比如假装弄不懂一份材料的格式去向他请教,比如故意把他晾在楼下的衣服弄脏,然后替他洗干净,然后拿着干净衣眼去向他道歉;再比如算准他上楼的时间守候在门口,装假在他眼前突然晕倒,让他不得不援手救助。
  潘月静静地坐着,目光的间或流转说明她此刻费尽心思。她轻言慢语地一条条驳回我的主意:写信太俗套,尺度问题也很难掌握;请教工作上的问题是个借口,但是如何转到私人感情上来,她没有把握,到时候肯定弄成公事公办;弄脏人家衣服简直是孩子的恶作剧;突然晕倒更加戏剧化,打死她也于不出这种事。
  我说我这不过是开拓她的思路,启发她朝一切可能的因素上去想。她长吁短叹,抱怨自己脑子既笨,观念又传统,眼巴巴地望着我,目光中既有恳求又有期望。
  我心里咯噎一沉,明白了这个沟通感情的任务已经责无旁贷地落在我的身上。一时间我心里很是怨恨潘月,为什么爱上的是王群而不是别人。
  我属于阳气很足的那种人,心直口快,做事不喜欢拖泥带水,决定问题时以冲动因素居多。王群正相反,给我的印象是身L裹着一层阴气鬼气,阴沉沉凉森森的,离他老远便忍不住要打喷嚏。我们这两种性格的人天生相抵相克,如今却必须坐下来作一番严肃交谈,委实令我很不舒服。
  就好像我要将潘月的一腔柔情浓缩成精美餐点,放进一个红木托盘,高举着穿过长长的楼道,心甘情愿奉献在王群面前,请他接受,请他享用。这不是很有点自轻自贱的意思吗?
  无奈的是我必须要这么做。女人天生比男人渴望奉献,好比哺乳期内的母亲,乳汁太多时会把自己活活胀死,这就必得有一个婴儿替她吮吸,吃空她的身体,这时她反会心情舒畅,浑身轻松。柔情同样也会把女人胀死,假如不能及时宣泄的话明白这一点才心甘情愿替潘月做这桩蠢事。
  一天过得十分漫长。
  机关人员做工间操的时候,潘月对我做了第一个暗示。午饭时间第二次用目光提醒我。我觉得怡月这人在这些事情上智商不高,不知道什么问题放在什么时间去谈最为合适。我假装没看见,不予理睬。
  捱到晚上十点钟,王群的脚步声准时出现在楼道里,又过了一刻钟,我在心理上将自己武装一番,纵身扑进楼道的黑暗之中。很久以来我是第一次踏上这条两边住满了单身男人的狭窄通道,我感觉每一个房间都静得可怕,从紧闭的房门内溢出男人的特殊气味,它们在属于公共的空间里交战、渗透和融合,陌生人闻上去难免浓得窒息。
  像一个神秘的夜间来客,我曲起食指,用指关节不轻不重敲了三下门。声音其实相当轻微,只是反馈到我自己的耳朵里有点惊心动魄。我注意到怡月的房间前亮出一道光柱,很快又闭拢,说明她按捺不住开门探了一探。
  片刻,我面前的门无声地打开了。灯光很暗,光源是从门后的一盏台灯发出来的,因此王群腰部以下基本模糊不清,这就省却我看见他的惊愕表情后如何解释的麻烦。我发现台灯下面是一只木制的围棋棋盘,上面纵横铺撒着黑白棋子。原来他竟有独自一人打棋谱的雅兴。
  幽暗环境使得我忐忑不安,因此我第一句话就要求他把房灯开亮。他照办了。他房间里相当整洁,床单雪白,被子叠得棱有角,床前的竹制小书架上甚至错落有致地放着几样小工艺品。我问到一种令人沉静的上海檀香皂的气味,那是从他挂在洗脸架上的毛巾上散发出来的。一切说明他是一个井井有条、讲究秩序的男人。我不禁佩服潘月目光的准和稳,王群确实挺适合她。
  他请我坐下,并不开口问我来干什么。我越是安详冷静,我就越发怀疑他其实已经看透我的来意。如果真是这样,他便是一个极端虚伪和做作的人。
  幸好不是来谈我自己的事,所以我开口时并不觉十分难堪。
  我问他认不认识播月?当然是认识的。对她有什么印象?他腰我一眼,仿佛责怪我问这话有点唐突。那么你知道潘月在爱恋你吗?我的问话既直接又干脆,一句接着一句。我存心要逼得他来不及在肚里打草稿,来不及编出一套言不由衷的话。结果他采取的是折衷态度:拒不回答。
  不回答的意思便是默认,由此我知道了王群其实很敏感,很细腻。我问他事情能不能进展下去?也就是说,潘月的爱恋会不会有她希望的结果?他脸上慢慢就起了一种变化,顷刻间变得生硬,变得恐怖,变成一块令人生畏的铁。这块铁沉重地往两边摇了两摇。
  为什么呢?我抓紧时间急切地间。是你对潘月这个人不感兴趣,还是对恋爱本身不感兴趣?你不想结婚?你认为妻子不如围棋有吸引力?你有出家修行的愿望?
  他入定一般地坐着,两手搁在膝盖上,双目低垂,思索良久,才回答我;他对潘月不感兴趣。
  我认为我这次访问的结果令人满意,便起身告辞。他送我至门口,重新把门无声地关上,什么多余的话也没有说。
  受打击的当然只有潘月一个。整整一个星期时间她总是关着房门不肯见人。上班时间她避免见我,不跟我说话,弄得办公室里的同事都以为我们之间闹了矛盾。
  我责令男友这段时间少来,尤其不可过夜,以免对潘月再生刺激。
  有一天半夜潘月突然来敲我的房门,开灯的时候我睡眼促松地瞥见时针指在两点半上。怡月穿一身皱巴巴的棉布睡衣,披头散发,眼圈乌黑,执意要我说一句真话:她是不是对男人缺少吸引力?我说决不是这样,如果我是男人,我会毫不犹豫娶她。难道世上会有人拒绝吃一颗鲜美熟透的果子吗?
  我说这话的意思本是好心劝慰,谁料却令她陷人更大的惶惑:既然如此,王群为什么竟连一丁点机会都不肯给她呢?
  当时她直挺挺地站在我房间中央,周围万籁俱寂,四十瓦的椭圆形灯泡虚浮地悬挂在她头顶上方,光线顺发丝泻下来,她的眼窝、鼻孔、嘴巴和脖子下面都浸入浓浓的阴影,使整个人看上去越发有丧魂落魄之感。
  我简直怀疑这是不是她的一次轻微的精神病发作?女人由爱生痴、白痴到疯的先例举不胜举,似潘月这种封闭性格,重蹈覆辙是极有可能的事情。这么一想,我不禁汗毛飒飒,遍体生凉,不敢再睡,陪着潘月把一个王群分析来分析去,活像手里拿的是一块面包,任由我们随心所欲掰得粉碎。
  天快亮的时候,潘月自己也很疲倦了,才摇摇晃晃回她自己房间。
  隔不两天,半夜的事情又一次重演,我不得不再次陪伴潘月到天明。我终于觉得忍无可忍,给潘月出了个很恶毒的主意,叫她干脆半夜敲王群的门去,跟他既成事实,让他无处可逃。潘用其实并没有丧失理智,听见这话蓦地双颊喷红,两眼瞪成两只铃铛,仿佛不敢相信会从我嘴里听到如此具备流氓色彩的劝告。我见她这副傻傻的表情,忍不住捂嘴大笑,告诫她说,如果没有这点勇气,那就趁早收心,别再折磨自己。
  第二天是周末,吃过晚饭我就去了办公室,打算奋战通宵把一篇写好的短篇誊抄出来。写到约摸半夜两点,手边的稿纸用光了,不得不回宿舍睡觉。
  那天是月黑夜,整栋宿舍楼笼罩在淡淡的星光之中,睡出一派甜丝丝的安宁。我生怕惊扰了别人,干脆把两只皮鞋脱了提着,蹑手蹑脚上楼。
  上到三层,一脚踏上楼道,蓦然顶头处飘来一个黑影,同样悄无声息。我只觉头皮一炸,本能地缩了身子,凝然不动。黑影在离我不远处停住,片刻,哑哑地说:“别怕,是我。”说完一伸手拧开旁边的门锁,走进房去。
  几乎鬼使神差,我跟进播月的房门。关门之后开电灯,我一眼就看见了她睑上两行发白发亮的泪迹。我知道她去过了,也知道他拒绝她了。一时我竟产生一种怯怯的犯罪感,不知说点什么好。
  我们就那么各自站着,很久都没有说话。后来楼下厕所里的水管忽然抽风似的呜咽起来,把我们吓了一大跳,同时打破了我们之间的沉默。怡月非常非常后悔地对我说,她也许是做了一生中最不该做的错事,她把王群给毁了。
  我听得莫名其妙,不知道对这话该怎么去想。潘月也不立即解释,继续陷入一种奇怪的沉思。又过了很久,她才极小心地选择用词,告诉我说,王群有生理毛病,所以不能恋爱更不能结婚。
  “我把他整个儿毁了,我从心理上摧毁了他。”她低声地自语道,“如果不是我这样逼迫,他完全不必把这个秘密公布出来。
  这很残忍,对男人来说尤其如此。我的错误不可饶恕。”
  我心里咚咚地跳得厉害。我想我是教唆犯,出谋划策的人,其罪恶更难逃脱。我对播月说,这个秘密还是秘密,世界上不可能再有第四个人知道了。她说,事情不能这么看,对于王群来说,世界就是一整面墙壁,他的秘密要与整堵墙壁对峙,只要他面前出现一个小小的缺口,墙壁没有崩溃,他的心理先就崩溃了。
  我于是再也无话。
  此后的几个月里,我像老鼠逃猫一样地躲着王群。秘密是一块通红的烙铁,我不得不随时随地跳起来不让它烫着。
  如花一般盛开的潘月骤然间如花般美谢。首先是蜜色皮肤不再透明发亮,此后脸颊慢慢凹陷,目光迷蒙,嘴唇苍白,头发枯黄。柔情似水悄悄流失,灵魂和肉体都变得焦干枯竭。细想起来,妇人一生的丰润期竟是这么短暂,简直就受不得任何风雨的摧残。
  据我观察活月和王群还保持了一段时期的亲密关系。潘月痴情而执拗,曾悄悄打听过省人民医院著名的泌尿科医生,还收集过几份关于人工授精的消息报道。有几次我发现她在屋里用煤油炉煎中药,煎好了送到王群房间里。她似乎是死心塌地要嫁给王群了。
  那时候我已经和男友结婚,怀了孩子。生完孩子休产假期间,潘月到我婆婆家来看我,告诉我的最新消息是王群调走了。
  潘月说,整个调动过程他一直瞒着她,原因是不想让她伤心也不想让她阻拦。她一直到他请人来搬家时才如梦初醒。她用手指轻轻摩挲我身边婴儿的软发,神情是一半伤感一半麻木。
  为新婚,她脸上有一点微微的红晕。我建议她去烫一种很青春的发型,她就很敏感地摸着脸颊。问我是不是她着上去显老?我赶紧把这个话题合开,开始跟她丈夫啊大学里的现状。
  再以后她分了一套单元房,生了女儿。女儿也是三岁时,她丈夫赴美留学。
  我们时不时打电话,问问各自的情况。每次见面,我们都从对方的眼神里找出一种令不如昔的悲哀、怡月总是抱怨她太瘦了,想胖也胖不起来了。回想当年为减肥用开水泡饭的岁月,就觉得是多么轻率地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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