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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段十三郎舞雩刀


  同日黄昏。
  江苏虎丘,是吴王阖闾墓陵所在,在这景色巍峨但意境苍凉的山丘上,有一座砖塔,高七层,形八角,据说是中国最古老的砖塔。
  这一座古老砖塔,略为倾斜,在这夕阳映照之下,仿佛正在向世人倾诉一段一段的古老神话。
  阖闾的剑池,著名的千人石传说,都在此地一带埋藏,思之今人悠然神往。
  在倾斜砖塔下,文文静静地站着一个人,他身形硕长,虽然才三十出头,但一脸缜细稳重,行动老练沉实,宛如久历风尘的老江湖。
  夕阳渐下,山丘西方,来了一条魁伟的身影。
  砖塔下,二人相对,在西方那人,身上散发出阵阵酒气。
  文文静静的人自砖塔下抓起一扬黄上,轻轻一扬,吟道:“武陵城里崔家酒,地上应无天上有;云游道土饮一斗,醉卧白云深洞口。”
  魁梧的人深深拜服:“单凭楚人身上酒渍余香,已知道我喝的是湖南武陵酒,司空兄不愧是当今武林博学之士。”
  这二人,魁伟而一身酒气的是楚地霸王——楚江东。与霸王对峙而立,文文静静但气宇绝对不凡的,便是“金剑一少”司空覆手。
  司空覆手比霸王年长两岁,但看来却更年轻。在这夕阳斜照之下,对比显得份外强烈。
  司空覆手目视塔影西斜,漫天飞鸦乱舞而泣。山丘苍凉,夕照将如世间千千万万瞬即消逝的生命,沉沉逝去。
  他的声音,似乎发自不舒服的喉咙,道:“小儿弥月那天,听说霸王曾到金剑水轩,未知可有其事?”
  霸王直认不讳,额首道:“确有此事。”
  司空覆手忽地一拍衣襟,语声似在斜塔下无奈地低因:“楚兄既至,何以小弟竟然不见?莫不是宾客满堂,扰扰攘攘,以致走漏了眼?”
  霸王摇头,语声单调,甚至是听来空空洞洞:“司空兄目光如炬,又岂有此错失?想当夜,司空兄早已看穿了袋里乾坤,只是装作懵然。”
  “你敢肯定?”
  “你连我身上的酒气,也能在相隔丈外一语中的,肯定我喝的是武陵崔家酒,区区一个布袋,又怎瞒得过金剑一少的法眼?”
  司空覆手在施角扯下一颗点缀农饰用的扣子,轻轻一弹,扣子射向半空,一只飞鸦砰声堕地,双翼在黄泥地上拍动半晌,旋即死去。
  如此这般死得不明不白,就连丑陋今人讨厌的乌鸦,也是死不瞑目。
  但在这时,金剑一少脸上的神情,反而更显英姿飒爽,似在漫不经意的杀戮中获得宣泄。
  霸王苦笑,欠身把乌鸦拾起。
  乌鸦虽然在人们的眼中,既丑陋也讨厌,甚至是邪恶和凶兆的象征,但乌鸦的本身,同样是有血有肉的生命,人类凭什么对这种飞禽长久以来一直都在针对和歧视?
  尸身还是烫热的。
  冷血的不是乌鸦,是人。
  霸王没有掉泪。他怜悯这一只无辜的乌鸦,但决不会为了它而掉下眼泪。他是霸王,霸王并不是那些多愁善感的柔弱女子。
  但他还是做了一件以前从没做过的事。
  他抽出霸王神枪,在地上挖了一个小小的洞,然后把乌鸦静静地埋葬。
  司空覆手的眼神渐渐地在变。他的恨意和妒意,混和着无穷无尽的杀机,一起涌现在原本文文静静的脸庞上。
  他突然泄愤地一掌击向长空,沉声问了一句:“孩子是谁的?他应该姓司空?还是姓楚?”
  霸王陡地失神,一张脸僵住,眼神死死木木的,有如甫被埋葬在黄泥土的乌鸦。他缓缓地把眼神抬起,凝注着司空覆手的脸。二人正容互相面对,两张脸额上的青筋齐齐暴胀。
  霸王的声音,忽地在山丘上响起,声如鹤唳九霄,又似是平地起了一个焦雷:“你说的是不是人话?”
  司空覆手的身子仍然站得笔直,但看来却似是全身蜷缩着,原因不明。
  也许是他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扭动、卷曲之故吧……
  良久,他道:“有人说,你暗中勾结魔教,企图利用魔教势力,助你在江东武林崛起。”
  霸王道:“同样的谣言,也在金剑水轩四周流传,你又怎么说?”
  “无话可说,也不必说。”
  “彼此彼此。”
  “今夕,是你我一决生死的时候,你有什么遗言?”
  “纵有遗言,也不想对你说。”霸王冷笑。
  司空覆手长长地“哦”了一声,又慢慢地把剑从鞘里抽出。剑鞘是用玉石造成的,虽然名贵奇特,但再美丽再珍贵的玉石,本来并不是制造剑鞘的适当材料。
  但司空覆手喜欢用玉石来造剑鞘,他常对人说:“玉,是君子之器,而剑,也同样是君子的武器,因此以玉石来配剑,是最适合不过的。”
  然而,玉石易碎。
  今夕,剑南出鞘,这个用上等碧玉造成的剑鞘,已在司空覆手掌中突然寸寸碎裂。碎玉满地,已碎了的玉石,不但再也不能把剑套住,更染满主人掌心的鲜血。司空覆手却满意地笑了,他的左掌虽然刺痛,但能够今他的头脑忽然彻底地清醒。他此刻需要的并不是怒火,而是冷静的头脑和绝对致命的剑法。
  霸王沉声道:“你用自己的血,血祭‘金乌神剑’的‘玉关剑鞘’,换而言之,这一战你已绝无退路!”
  司空覆手道:“绝无退路的不单只有我,还有你这个楚地霸王!”
  金乌神剑,锋刃赤红,有如烈日。其实,金乌也就是太阳的别称。
  一古老神话相传,太阳中有“三足乌”,因此,世人又以金乌作为太阳的别称。霸王是识货的,因此,他叹喟着说道:“有此好剑,怎不在午时约战?”
  午时,日光最盛,也是乌金神剑威力最强大的时候,但此际,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司空覆手怎会不明白?又怎能不明白?为了剑道,他自六岁那一年,每每因为习剑而废寝忘食,对于剑理,事无知细无不了如指掌,这一切一切,他是绝不可能轻忽的。
  但偏偏这一战不在正午,却在此暮色渐浓的黄昏。
  司空覆手听见霸王提及这一点,全身一震,半晌说道:“我不要占你的便宜。”道理很牵强,但霸王不再反驳。
  霸王神枪已节节暴伸。这不是战场上最长的一杆枪,但却一定最有霸气。
  霸气并不来自这一杆枪,而是来自枪的主人。枪在霸王掌中,无穷灵气就会自自然然地浑成,如同一座大山,又如同千百道自四万八面奔流而至的汹涌瀑布。
  双方未发一招,已在纹风不动之际互相厮拼。
  晚霞如血。血色在两件伟大的兵器上悄悄溶化,一直溶入主人的瞳孔里。
  霸王始终屹立,不动如山。但这一座山,绝对不是静止的。越是深沉的大山,其生命力量也越是澎湃激荡,无论是谁要硬撼它,都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司空覆手的眼神,渐渐专注在金乌神剑的剑尖上。说来很奇怪,这一把剑的剑尖,其实并不尖锐,甚至有点像是一颗扁平的核桃。
  但这一颗扁平的核桃,它的表面,又是凹缺不全的,上面似乎有一些非常怪异的缺口。
  司空覆手的师父曾经这样说:“这乌金神剑剑尖上的缺口,是给一个叫月亮的女子啃咬出来的。”
  “鸣金神剑,曾在一百年前,刺入一个女子的胸口,她便是当年武林中最美丽的大美人月亮。“
  “月亮中了这一剑,她是再也活不下去的了,但她没有埋怨刺杀她的男子。”
  “月亮本来是属于这男子的,他俩曾在泰山之巅立下山盟,又再蹲坐在东海之滨立下海誓,誓言海姑石栏,此情不渝……”
  “但三年后,月亮见异思迁,爱上了另一个英俊的年青刀客,更珠胎暗结,忘掉了当年的一段山盟海誓。”
  “孩子出生后,当年的情郎找到了月亮,他知道月亮爱上了另一个男子,妒火中烧,就用这一把乌金神剑把她刺死。”
  “月亮死了,但她无怨无悔,只是在乌金神剑的剑尖上用力咬了一口,然后说了一句这样的说话。她道:“愿天下负情人引以为鉴。“‘这是一个并不美丽,只有无限哀怨凄酸的故事,但剑尖上的缺口,今人不敢怀疑故事的真实性。
  天色更黯淡了。虎丘之上,风声渐紧。
  风力有如巨兽狂吼,群鸦早已悉数销声匿迹。司空覆手忽地一沉肩,终于发出了第一式剑招。
  剑势一展,一道无形罡气,也随着乌金神剑的剑刃冲天暴起。剑势宛若神龙出海,气势非凡。
  霸王眼中,在这一霎间露出肃然的敬意。在他心中,他一直不耻对方的为人。但在剑道武学范畴内,司空覆手绝对是一个伟大的对手。
  剑已动,枪势也同时像是巨网般撇开。
  这一战,真是天下罕见。剑在攻,格也在攻,但攻势也同样是守势,攻势越强,守得也越是严密。
  剑起金光,枪杆挟风。前者倒青锋,偏身欺进。后者急如电火,乘势直下,同样是兵刃上的绝顶功夫。
  一招复一招,早已天昏地暗。
  苍霭沉山,夜幕渐垂。乌金神剑忽地冲霄飞起,并不是金剑一少奇招突出,而是神枪横扫,砸在司空覆手右臂之上,震力奇大,他这一把乌金神剑也挚不稳,被震得脱手冲天飞起。
  枪尖已闪电般抵在一少的咽喉上。
  司空覆手终于败了,但他亚然无惧,神情反而更见平静,淡淡的道:“成王败寇,我死在你的枪下,不算是冤枉。”
  霸王死命的盯住他,要清清楚楚地看清楚这人的脸。
  这人,仿佛直一的若无其事,什么叫置生死于度外,大可以从这张脸上看得透透彻彻。
  战败的人,双手稳定如同磐石。反而战胜了的霸王,又气又急,连脖子都粗了起来。他深深吸一口气,叫道:“你怎会败在我枪下?我不信!绝对不会相信!一少,告诉我,为什么这一战不在正午,竟在黄昏?”
  声音一下比一下尖厉,呼吸一口比一口急促。
  司空覆手仍然淡淡地,不在乎地:“你要的女人,你要的孩子,还有你最想要的仇敌脑袋,在这一战之后,你大可以予取予携,为什么还要追寻这一战胜负的真相?”
  霸王一抖肩,把神枪收回,跺足道:“女人,她仍然是你的女人。
  孩子,永远都是复性司空的金剑水轩后人。要是我杀了你,将来怎有面目见她?……“
  司空覆手蓦地无言。半晌,迷茫地在黄泥上跌坐。
  “楚江东,你意不敢杀我吗?”他的脸,忽地变得煞白,像是全身血液都已渗入泥土里去。
  霸王倒拖着神枪,背对着司空覆手,渐渐走远。
  司空覆手仍然坐在地上,喃喃道:“女人是我的……孩子也是我的……但我呢?……我还是属于我自己吗?”
  他迷惘,更憎恨。他最憎恨的是自己,但更更憎恨的,还是霸王。
  因为霸王不肯杀他!
  要是霸王一枪戮破他的喉咙,他会非常感激。成王败寇,既然败了,死在敌人枪下,便是最好的下场。可是,霸王不肯杀了他。
  霸王只是关心他的妻儿,更关心他为什么不把这一战邀约在正午时分?他越来越愤怒,忽然在黄泥地上,乱扒乱挖。
  黄泥地上什么都没有。他要找寻的东西,已被埋葬在地底之下。
  那是一只该死的乌鸦。
  该死的乌鸦虽然早已死了,但它不配被好好的埋葬!
  终于,乌鸡的尸体被挖出。
  司空覆手捧起这一只泥泞满布的乌鸦尸体,忽然纵声大笑,继而拔掉乌鸦身上的每一根羽毛。
  羽毛仍然乌黑得发亮。当每一根色泽乌黑的羽毛给拔掉之后,司空覆手把乌鸦放火嘴里,狠狠地啮咬,恶形恶相地把它吞噬。
  玉兔东升。
  月影斜照在砖塔之下,一道金光,同时在一少眼中闪过。他知道,那是乌金神剑!他立誓:“下一次决战霸王,必在午时!”
  但为什么要等到下一次?今天的司空一少,究竟有什么不妥?
  乌鸦已是尸骨无存,但司空覆手在战败之后,仍然活着。金乌神剑,再度落入他掌中,但已碎裂的玉石剑鞘,再也不可能回复原状。
  夜色中,司空覆手也走了。虎丘之上,看似杳无一人。
  但过了一会,倾斜的砖塔背后,走出了一个脸上插着刀的老人。
  刀不长,长仅六寸。这是短小的飞刀,刀柄很粗糙,但刀锋绝对锋利。
  老人的脸上,一左一右插着两把短小的飞刀。
  左边的一刀,插在左边的太阳穴。
  右边的一刀,插在右边的太阳穴。
  任何一刀,都是致命的一刀。但这老人,两边太阳穴都插着一把这样的刀,偏偏还没有死掉。
  老人的衣衫,很是单薄。山丘风大,他似是弱不禁风。他目注着远方司空覆手的背影,缓缓地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道:“除了老夫,又还有谁能令你脱胎换骨,洗雪今夕的耻辱?”
  一面说,一面循着司空覆手的背影,徐徐地跟了上去。
  夜深沉。深深沉沉的夜色,如同天地间最贪婪的巨兽,一口便把天地万物,以至是众生色相完全吞没。
  小镇无名。
  它也许原本有个很平凡的名字,一如这平平凡凡的小镇,但也许因为这小镇平凡得太平凡,久而久之,连这个平凡的名字也渐渐地被烟没。
  但再平凡的小镇,通常还是有卖酒的地方。
  这小镇推一有酒可卖的店子,早在五十年前就已在风雨中摇摇欲坠,似乎随时随地都舍坍塌下来。
  但五十年过去了,当时认为这店子很快就会坍塌下来的“先知”,死了一个又一个,但直到这一夜,它仍然继续营业。
  当年的卖酒人,老了五十岁。
  当年,他才二十。
  今天,他已七十岁,年纪多了三倍有奇,但牙齿却少了三倍有多。
  二十年前,这里人人都他小唐。五十年后,他连“老唐”都不是,而是被称为“唐老病”。
  唐老病,的确是又老又病,镇上的大夫,早在三十年前已明确地指出,他再也活不了多久。但结果,大夫死了一个又一个,这个又老又病的唐老病,始终并未死掉。
  他不但死不了,每逢初一、十五,还要到小镇西北十八里外的大城镇逛逛窑子,每次回来,都大资银子花的不算冤枉。
  这一夜,风很大,但这老店子的酒还是和平时一样,香气四溢,今人垂涎。唐老病常说:“米饭可以吃最粗糙的,便是混和着砂石一起香火肚子里,都不是问题。但喝酒嘛,那是人生最重要的享受,要是不挑剔一些,又怎对得住仪狄?”
  史籍有如下记载:“仪狄始作酒醒,变五味。”证明仪狄便是酿酒的始祖。
  唐老病的店子,从来不会打烊。有些酒徒,喝酒喝至天亮,仍然还要继续喝。唐老病也任由他们一碗一碗、一杯一林地喝个饱,决不干涉,也绝不催着客人付帐。
  这一晚,来了一个酒量惊人的霸王。他自称是霸王,姓楚,叫楚江东。
  唐老病道:“怎会跑到这种地方喝酒?”
  霸王道:“要喝酒,当然要找寻一个有酒的地方。要是不在这里喝,难道应该跑到酱醋园里去喝酱醋吗?”
  唐老病道:“听说,楚地有霸王,不敢用剑,只敢用枪。是不是害怕会重蹈项羽覆辙,最终引剑自刎?”
  霸王喝了一大口酒,笑道:“恐怕是的。”
  唐老病道:“幸好项羽不是吃饭时给咽死的,否则,你这一辈子连饭都不敢吃。”
  霸王道:“老丈说得很对,项羽是霸王,我也是霸王,看来做霸王,远比做鸭子还更痛苦!”
  唐老病深有同感,道:“这个自然。身为鸭子,天天逍遥自在,悠悠闲闲地在池塘游来游去,虽然最后还是不免给一刀割掉脖子,成为佳肴美食,但却永远不会听见四面楚歌,更不致无面目见江东父老。”
  霸王大笑:“老丈之言,真是真知灼见,今夜当浮一大白!饮!”
  唐老病道:“若要饮酒,该饮最好的,但你此刻喝的,却是这里最差劣的二窝头。”
  霸王道:“只有最差劣的酒,才会醉得更快。”
  唐老病道:“越是醉得快的酒,醉了之后也越是痛苦。”
  霸王道:“若怕痛苦,不如喝茶。”
  唐老病道:“喝酒易醉,但可知道浓茶也能醉人?与其喝茶而醉,不如轰轰烈烈醉在黄汤之中。”
  霸王道:“老丈说得好,敢问贵姓?”
  唐老病道:“老汉姓唐,贱名不屑一提,也不必提。”
  霸王道:“既未忘却本身姓唐,何妨把名字说出?是不敢说?还是不想说?又抑或是真的不屑说?”
  唐老病咳嗽一下,面上似有几分惊慌。
  “霸干,你是来逼我的?”
  “大师今岁春秋多少?”
  “大师!你竟唤我大师?难道,我是个老和尚吗?”
  “当然不是和尚。你是蜀中唐门的‘解毒大师’,既精于施毒,更精于解毒,没有你,蜀中唐门这五十年,又怎能在江湖上叱咤风云,所向披靡?”
  唐老病怔住了,他眯着眼盯住楚江东,对于这个楚霸王,他是闻名已久的,却没料到,这霸王今夜竟是冲着自己而来。
  唐老病终于道:“唐某是蜀中唐门第二十三代传人,在唐门,人称唐老太爷,在江湖中,外号‘解毒大师’,唐侠北便是老夫的名字。”
  霸王叹了口气,道:“你在这小镇已整整五十年,怎能两地兼顾?”
  唐侠北道:“你既知我在此地的脉络,又怎会不知道我有一个孪生弟弟?”
  霸王缓缓地点了点头,道:“你是侠北,胞弟是侠南。但侠南幼时患了一场大病,以致终生不能练武,也不敢钻研唐门用毒之道。他惟一可以为你做的事,便是成为你的影子。在唐门,当你不在的时候,侠南大可装模作样,鱼目混珠。在此地,他也同样能够为你这位兄长顶替充撑,谁也会以为,唐老病是这小镇的惟一卖酒老人,而绝不会料到,这老人竟然便是名满天下蜀中唐门之主!”
  唐侠北沉声道:“早就知道,霸王不是泛泛之辈,今夜一见,足证盛名之下无虚土。够了!够了!你既是冲着老夫而来,敢问有何赐教?”
  目光如刀,再也不是昏庸随便的卖酒老人。
  霸王喟然长叹:“蜀中唐门,素以剥、毒、指、奇门通甲布阵之术称雄武林,但自从昔年龙虎山武林大会之后!唐门虽未曾在擂台比武中损兵折将,但却在武林大会之后,屡次出师火并飞鱼塘、冲霄寨、以至是黑木堂一系高手,为时共历八十余载。
  “经此八十年不断争杀,蜀中唐门虽然先后灭了飞鱼塘,毁了冲霄寨,但却多次与黑木堂僵持不下,终于导致高手调零,人材不继的局面。
  “照我看,唐老先生目下此举,本为两面兼顾之策。一方面可以纵览江南形势,另一方面也可以暂时稳定蜀中唐家堡的局面,谋定而后动。
  “但目下形势,与数十年前固然大有分别。即使是在这十余年中,变化也是非同小可的。
  “大宋江山,积弱难返,金帝屡屡兴师来犯,江北一带,早已沦为夷族疆土,即使金人铁骑稍为退却,随时随地仍会卷土重来,要是武林中人,仍然抱残守缺,不思进取,这半壁江山,固然再难收复,便是江南之地,也是岌岌可危,有如击卵。”
  唐侠北瞳孔收缩,道:“霸王之意,老夫心中有数。你是要老夫助你一臂之力,联手对付黑木堂!”
  霸王道:“黑木堂一日不除,始终是江南心腹之患。”
  唐侠北道:“这句说话!老夫在二十岁那一年,已说过不知多少遍,也曾邀约武林同道共组雄师,但却总是徒劳无功。想不到在这暮年时候,反而有你这个江东楚霸王,反过来对老夫加以说项,真是老天爷给我的莫大讽刺!”
  霸王道:“唐门主人,虽然年事不轻,但我看得出前辈一颗雄心仍在!”
  唐快北拈须大笑:“好,就凭你这句说话,老夫愿意交你这一个朋友!”
  霸王道:“既然如此,当浮一大白!”
  唐侠北立时取出两坛好酒,道:“久已不曾酷酊大醉,今夜何妨破例!”
  夜更深,酒香更浓。
  小镇外,蓦地人影绰绰。
  不是一般镇上居民,而是调度有序,人人身怀武功,杀气腾腾的战士。
  为首一人,脸形方方正正,年约四十,不高不矮,手掣八尺长刀。
  长刀刀锋,抵在一个人的头上。这人,头发散乱,面带血污,被缚在一根木柱上。
  木柱架在一辆木车上,木车由四条精壮大汉推动,徐徐进入小镇。
  小镇内,最光亮的便是唐老病的店子。这时候,霸王已喝至半醉,但这辆木车甫推至店门外,他的瞳孔倏地暴睁,浓眉似是打了个结。
  霸王捧起酒坛,大步走出店门外,倏地大笑:“小段,你死了没有?”在这时候还能笑得出口,不愧是江东霸王。
  被缚在木柱上的,赫然竟是段小楼,他被缚在木拄上,咽喉间有一把沉重而锋利的大刀。但霸王大笑,他也大笑。笑声甫起,喉头颤动,触及锋利的刀刃,立时血流如注。
  但小段悍然不惧。笑了好一会,才道:“小段虽然窝囊,但狗贼始终不敢把我一刀宰掉。”
  霸王道:“要是你死在这狗贼刀下,我一定会把这狗贼煮熟来吃。”
  小段道:“这狗贼皮粗肉韧,便是煮上三日三夜,也不易下咽。”
  霸王道:“要是真的咽不下,只好用这狗的肉来喂狗。”
  小段大笑:“要是连狗都不肯吃这狗贼的肉,却又如何?”
  霸王道:“这是后话的后话了,这种事,以后再说!”
  语声一顿,瞪着那人道:“来将通名,为什么用大刀抵住我朋友的脖子?”
  那人道:“老子是少林派的掌门大功禅师,率领着峨嵋、恒山、武当、华山这几派的弟子,向霸王做一个不大不小的买卖。”
  那人一身黑衣,全然不是一般和尚装扮,更不像是有道高僧,竟然信口开河,说自己是少林寺的掌门大功禅师,当真是颜厚无耻,胡说八道之至。
  小段“呸”的一声:“什么少林掌门,峨嵋恒山武当华山弟子,简直一派胡言!”
  黑衣人冷冷一笑,道:“我是不是少林高僧,对你来说都是一样的。你再不住嘴,老子先把你的两条腿齐膝砍掉,然后再跟霸王商议价钱。”
  小段道:“如此最好先砍了再说!要是我少了两条腿,就再也不会值钱!”
  黑衣人冷冷一笑,不再理睬小段,只是凝望着霸王道:“段小楼已在老子手里,这条性命值多少两白花花的银子,就由你自己说吧!”
  霸王道:“小段是我的朋友,你把我的朋友当作货物般卖给我,这种生意,可说是无本生利,大大的划算。”
  黑衣人哼的一声,道:“为了要生擒你这个朋友,老子损折了十几个心腹手下,又怎能算是无本生利?若要计算成本,以每条人命一千两计算,老子已花了一万五千两!”
  霸王皱眉道:“一条人命值一千两?这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黑衣人道:“有些人的性命,贵逾万两黄金。但也有些人的性命,分文不值。老子这十几个心腹手下,大概每条性命最少值一千两左右,这是绝对不会算错的!”
  霸王道:“你花了一万五千两成本,要卖多少两银子才算合理?”
  黑衣人道:“若然按照少林派的规矩,最少也得卖上十倍价钱,方为合理。”
  霸王道:“少林派门现森严,但却不知道,这是属于寺中的那一条规矩?”
  黑衣人道:“少林派的规矩,甚是繁复,你是外人,目是不得而知!”
  霸王道:“小段只是个臭男人,便是五十两银子,也不会有人光顾。大师狮子开大口,竟索价十五万两,未免是太妙想天开了,不如这样吧,你给我五百两,我连自己也卖了给你,未知大师意下如何?”
  黑衣人脸色一沉,冷笑道:“好一个江东霸王,既然你要跟咱们黑木堂要手段,老子若不奉陪到底,也会给道上的朋友瞧扁了!”大刀一挥,疾砍段小楼的脑袋。
  这一刀!虎虎有威,绝对不像是装模作样。霸王倏地厉声喝止:“且慢!”
  黑衣人冷冷地盯着霸王:“怎么了?十五万两,少一两也不必跟老子讨价还价!”
  霸王也冷笑一声,道:“你是黑木堂中人?还是少林寺的和尚?”
  黑衣人说:“少林寺的和尚,早晚都会给本堂歼杀得一干二净,什么少林方丈大功禅师,老子只当是一个闷屁!”
  霸王道:“既然不是少林派的和尚,事情就容易商量了,这姓段的小子,我就用十五万两银子把他买下来!”
  黑衣人笑道:“霸王果然重情义,说句老实话,十五万两便能换回大理功果坡涤瑕山庄少庄主的性命,简直是天大的便宜!”
  霸王道:“好,就此一言为定!你是黑木堂的人,未知跟萧博萧老供奉怎样称呼?”
  黑衣人冷冷一笑,道:“萧博曾经是本堂之中第一高手,但如今形势已大大不相同!”
  霸王瞠目道:“这是什么意思?”
  黑衣人道:“萧博背叛本堂已有好一段日子,只是外界不得而知吧了。但最近,本堂已公告天下,更颁下‘黑木追杀令’,务须把这叛徒擒拿治以应得之罪!”
  这是霸王从未听过的消息,但他只是半信半疑。
  在江畔一役,萧搏与金顶婆婆联手掳走魔教少主,一去无踪。
  及后,霸王接获金剑水轩主人司空覆手密笺,于虎丘会晤。
  这一战之后,霸王按照原定部署,走访蜀中唐门主人唐侠北,不料段小楼竟已落入奸人之手。
  霸王因注着黑衣人,道:“你可是黑木堂的‘祭天刀魔’夏侯勇?”
  黑衣人啊然一笑,道:“好眼力!不错,老子便是夏侯勇!江湖传言,楚不离段,段不离楚,但这一次,你若不肯乖乖付出十五万两,这姓段的小子,立时就得身首异处!”
  霸王道:“小段这条命,自然是值得上十五万两的,但未知夏侯勇的性命,又值多少?”
  夏侯勇脸色一变,勃然道:“这是什么意思?”
  霸王怪笑:“我的意思,大概连最笨的母猪也猜得出来。连小段这种人也值十五万,那么,夏侯勇的命最少值三十万,对不?”
  夏侯勇大怒:“姓楚的,你敢在这时候跟我耍手段,可不要后悔!”
  长刀一挥,这一次再不留情,一刀砍向小段的脑袋。
  但也就在这电光万火之间,霸王也已出手。
  霸王以一杆霸王神枪名动天下,但这一次,他使用的并不是神枪,而是一只小小的酒杯。
  在老人的店子里,既有各种不同口味的酒,也有大大小小不同的装酒器皿。
  这一只酒杯,看来平平无奇,落在不识货的人手里,只会当作是一般的漆器酒杯。
  但霸王是识货的,他一眼就已看出,这是汉朝“朱漆木制耳杯”
  其中之一。
  这是著名的“彩色三鱼木制耳杯”,虽已年代久违,但仍然色彩瑰丽,令人眼前大亮。
  这样珍贵的酒杯,霸王是不舍得丢掉的,但要是和小段的性命相比,境况却又大不相同。
  霸王把这一只罕见的“彩色三鱼木制耳杯”当作暗器,直向夏侯勇的身上激射过去。
  要是随随便便向夏侯勇掷出一只酒杯,绝对救不了命悬一发的小段。但霸王早已暗中运凝巧妙无比的内家罡气,木制耳杯在掷出去的时候,还是完完整整的,但当它接近夏俟勇身边约莫一尺左右之际,这木制耳杯突然就像是爆竹般爆裂,碎片如同暗器般激射向夏侯勇。
  夏侯勇这一惊非同小可,再也不顾得挥刀杀害小段,急急向后倒飞,远远离开了木车。
  夏侯勇虽遇,却有十二名黑衣战士,呼喝着向霸王冲了过来。
  其中一人,手执判官笔,专打人身三十六死穴。
  其中一人,双手舞动流星锤,内功精纯,真力自流星相上滚滚涌至。
  又有一人,手持铁拐,拐长七尺二寸,攻势有如铺天盖地,怵目惊心。
  单是这三人的武功,已绝对不是一般庸手可比。
  但霸王杀性已起,敌势越强大,他的战意也越是旺盛。为了救回小段!眼前纵使有千军万马冲杀而至,他都只会义无反顾地付诸一战。
  不为什么,只因为被缚在木车上的那个人,就是小段。江湖传言,段不离楚,楚不离段,这是千真万确的。
  为了霸王,小段千里迢迢从大理而来。
  在功果坡,已听说过江东楚地,有霸王这么一个人。只是听听,小段已心仪神往。到了江东,初会霸王,黄昏才见面,未及子夜已双双人醉。天未亮,却又双双策骑北走大漠,追杀契丹南院大王麾下一名杀戮狂魔。
  小段是任侠的。霸王是豪迈的,二人聚在一起,谈了很多梦想,做了很多怪事,吃了很多没有人敢吃的古怪食物,更杀了数之不尽的江湖巨擘、武林高手。
  霸王有难,小段决不坐视。同样地,段小楼落在黑木堂手中,霸王也会为这兄弟拼命。
  霸王面对黑木堂高手围攻,但他眼中只有小楼一人。任何人要挡住他救出小段,他都会绝不留情。
  枪势如雷似电,每一枪都带着极强的劲道,如同天神降世。
  杀!
  要救小段,先要杀掉眼前的障碍。
  手执判官笔的战士,专打人身三十六死穴。但霸王神论也同样能以判官笔点穴的手法,戮向他身上的三十六死穴。
  但霸王神枪是霸道的武器。最少,远比一支判官笔霸道。霸王只是点戮敌人身上一处死穴,那人便已再也活不下去。
  又何必多点其余三十五个死穴,使流星极的见霸王威势猛烈,急急展动身法,双相连环攻向霸王。
  使铁拐的却把手中铁拐招数变得阴柔绵长,改以捺、压、推、窜等决缠扰霸王神枪。
  霸王暴喝,忽地以神枪撩动铁拐。这一撩之势!看似猛烈,实则力道恰到好处。
  铁拐被神枪荡开,那人中宫大露。霸王顺势一掌,把那人一掌震得脸如土色,鲜血狂喷。
  流星槌来势虽猛,但又怎猛得过霸王神枪?霸王目光如刀,枪势如电,倏地抢尖一幌,“嗤”的插入那人额中。
  夏侯勇大吼,长刀疾斩霸王。
  这一刀,如同在悬崖削壁,直扑而下,声震长空。夏侯勇毕竟是黑木堂中有数的高手,这种刀法,绝对是可怖可畏的一刀!
  霸王厉声长笑,神枪激起,金亮如同烈焰。
  夏候勇的刀在啸,但才啸了一下,人已惨叫倒下。
  夏侯勇已倒下,但霸王的睑色也在这一瞬间变得一片死灰。
  一把刀,从他背后插入。刀尖自他肚子透出。
  霸王瞧不见刀锋原来的颜色,只是瞧见刀锋上染满鲜血。但他还是可以认得出,这是一把怎样的刀。
  “舞雩!”霸王惨笑。他在惨笑中回头,额上全是忽然冒出来的冷汗。
  他回头,刀已抽出。
  他瞧见一张满是血污的脸,这人,本是他正在不顾一切要救回来的小段。但倏然之间,他看见段小楼早已脱离了束缚,而且手里握着一把血淋淋的舞雩刀。
  霸王没话说。
  他感受到的,是被骗的愤怒。他给一个人出卖了,但在这一刀悄悄从背后涌过来之前,竟是完全不曾察觉。直至这一刻,他看见了舞雩,也看见了小段这一张虽有血污,但却冰冷无情的脸。
  竟是段十三郎要杀自己!
  夫复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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