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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基思开着蓝白相间的警车,沿着笔直平坦,却窄得只能让两辆车勉强交会而过的农场公路向西前进。高大的玉米青纱帐几乎长到砾石路边,给人一种在深沟中行驶的感觉。
  基思戴着沃德的帽子,穿着他的衬衫,但从波特家出来到现在,路上没有遇到一辆警车或县治安官的车。然而,他很留心注意开自备车的副治安官,却没看到任何穿制服开车的副治安官,也没看到民团骑警。他知道,斯潘塞县是大县,约有六百平方英里,而波特家与考利农场之间的距离只有十英里左右。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能够到达那里,尽管他不知道到达时会发现什么。
  基思已经逼着沃德警官向局里打过无线电话,做了一个情况汇报,但布雷克中士却责备沃德不该离开警车这样久。沃德呢,他自己的左轮手枪对准他的头,双手反铐在背后,小腹还有点作痛,上司又在严厉责备他,真是个倒霉蛋。基思猜想,他此刻在汽车尾部的行李箱中颠簸,就更觉倒霉了。可那是沃德警官自己的过错,对沃德来说不算什么,对基思来说也不算什么。
  农场公路到8号国道的T形路口就结束了,基思转弯上了8号国道。
  当基思临近考利农场时,他看到五名骑马的人带着步枪和狗从一行树后出来,到达他面前的路上,这支小队穿过公路时,基思放慢速度,人人向他挥手,基思也挥手致意,民团骑警中的一人勒住马头,向他走来。基思不知道此人是否能一眼认出在职的所有警察,但他心里明白,他的蓝色阿曼尼裤子过不了检查关,更不用说还有沃德警官的问题——他在行李箱中不时地乱踢乱叫。
  当这个骑警靠近时,基思再次挥手,加快车速擦肩而过,好像基思没弄懂那个人想与他搭话的意思。基思瞧瞧后视镜,看到那个骑警正望着他。
  基思经过考利农场,注意到比利·马隆的蓝色小卡车停在房子附近。他在路上继续向前开了一英里,然后倒转头来往回开。
  现在民团骑警走远了,基思将警车开上农场的车道,转向让开小卡车,直驶一间旧牛棚。车撞向双重门,门被撞破而内陷。他猛地刹车,但车已撞倒一堆牛奶罐,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
  沃德在行李箱内叫喊了一声。
  基思熄了火,脱下沃德的帽子和衬衫,系上沃德的枪带。他拿起M-16步枪和枪架上的警用猎枪,然后走到车尾,敲敲行李箱。“你没事吧。”
  “没事。让我出来。”
  “等一下。”基思走出牛棚,迎面遇到比利·马隆。
  马隆看看牛棚中的警车,再瞅瞅基思,说道:“我的上帝。”
  “这儿没上帝。就你一个人吗?”
  “是的。”
  “我们进屋吧。”他把猎枪递给马隆,让他扛着。
  比利·马隆既激动不已,又迷惑不解;这是可以理解的。他跟着基思进入农舍,马隆说:“喂,他们正找你呢。”
  “谁来过这里?”
  “那个狗杂种克鲁格,他问我有没有见过你,我告诉他,我连你是他妈的谁都不晓得。”
  “他信了?”
  “有点信。他提醒我,你曾经帮助我摆脱因触犯法律而引起的麻烦——嗨,谢谢你给我钱。上次你走后,我发现了它。我以为你已经离开这儿了。”
  “我又回来了。你没喝醉?”
  “没醉。我破产了,但清醒了。”比利看看基思。“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喝醉了,从楼梯上摔下来。”
  “不哄我?嗨,还有件事。昨天有个人来,记不起姓名了,说他是你的朋友,又说波特夫妇告诉他你也许会来……”
  “查理?”
  “对……有点衣冠楚楚的样子,浅色头发,挺精明的……”
  “查理。”
  “没错。找你呢,我给他看你留给我的便条,对他说你走了,可他说你或许还会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兴师动众的干什么?”
  “我时间不多,比利。我需要你的帮助。”
  “不管你要什么,只要我有,你就有。”
  “好。我要你的小卡车和一双靴子,你有迷彩服吗?”
  “当然有。”
  “双筒望远镜、罗盘有吗?”
  “都有。你准备去打猎?”
  “对。马上出发。”
  “上楼吧。”
  他们上了这座整洁农舍的楼梯,来到一间小卧室。
  比利从衣柜中拿出一套猎装,基思脱下他的西装裤子和鞋子,对马隆说:“把这些烧掉。”
  “烧掉……?”
  “把我留下的东西统统都烧掉。”
  基思试着穿上虎纹裤,它有点紧,又不太干净,但对一个从星期天上午到现在没有洗过澡的人来说,问题不大。靴子正合脚,迷彩衬衫也挺合身。比利给他一件显眼的桔黄色背心,基思拿着,却不想穿。
  比利看着他穿好衣服,说道:“我跟你一起去。”
  “谢谢,不过我要一个人去打猎。”
  “你要打什么?”
  “狐狸。”基思系好靴子,站起来。他想起巴克斯特的三条狗。在威廉斯街他家里有个狗房,基思上次没有看到狗在室内生活的迹象,他推想,如果这些狗在威廉斯街曾是户外动物,他们将整夜在户外看守那个住所。他问比利:“你打猎用过大弓或者石弓吗?”
  “没有。我喜欢用步枪。你呢?”
  “一样。”尽管他受过各种异乎寻常的训练,但他从未学过弓箭、吹箭筒、弹弓、长矛,或者澳大利亚飞镖。他学过的唯一无声的杀人方法是用刀捅和用绳索勒,可这些用在狗身上不行,而他的M-16没有消音器,比利又没有石弓。不过,这个以后再操心吧。
  比利说:“狐狸用大弓很难射。我看到过有人用石弓干。”
  “对。好吧,谢谢,我明天或后天把卡车还给你。”
  “嗨,基思,我也许是个糊涂的酒鬼,但现在我很清醒。”
  基思看看比利·马隆,他们四目相对。基思说:“你知道得越少越好。”基思走到门口,可马隆拉住他的手臂。
  马隆说:“我记得那天晚上在约翰屋和广场公园发生的一些事,后来你开车把我送回家。”
  “我得走了,比利。”
  “他确实睡了我的妻子……我的第二个妻子。我爱过她……她也爱过我,我们过得挺好,但那个畜生插足进来。事情发生后,我们设法重归于好……你知道吗?可我咽不下这口气,就开始喝酒,对她态度很粗暴。她走了,但……她说她还爱我,但她做错了事,她能理解为什么我不能宽恕她。”比利突然转过身去,狠踢橱门,将胶合板的门踢成碎片。“哦,妈的!”
  基思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没关系。”他想,克利夫·巴克斯特放纵肉欲,道德沦丧,作了多少孽,真是令人吃惊。基思问比利:“她叫什么名字?”
  比利仍然背向基思,回答道:“贝思。”
  “贝思现在在哪儿?”
  他耸耸肩。“我不清楚……在哥伦布吧,我猜想。”比利转过身来,看着基思。“我知道你要到哪里去。我跟你一起去。我一定要跟你去。”
  “别去。我不需要帮助。”
  “不是为了你。是为我自己。请让我去。”
  “这很危险。”
  “嗨,我早已死了。我都觉得死和活没啥差别。”
  基思看了看比利·马隆,点点头。
  基思走进牛棚,用马隆给他的斧头在警车的行李箱盖上砍了几个透气孔,他透过气孔对沃德说:“幸亏这是辆‘费尔莱思’,不是‘护卫者’。”
  “滚你的蛋,兰德里。”
  基思把警车开出牛棚,回到他刚才来的8号国道上。他不想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让人想到他与比利·马隆和马隆的小卡车有瓜葛。
  基思驶离公路,开上路肩,然后越过一条排水渠,开到两块玉米地之间的拖拉机路上。他开进玉米地五十码,从公路上已无法看到,这时他才停下车,熄了火。
  他下了车,对沃德说:“我将从代托纳打电话告诉他们你在哪里。还得有一会儿,所以好好歇着。考虑早些退休吧。”
  “嗨!等一下!我在哪儿?”
  “在行李箱里。”
  基思走回公路,与等在小卡车内的比利·马隆会合。
  比利驾驶着小卡车;这是一辆用了十年的蓝色福特车。基思坐在乘客座位上,头上那顶脏兮兮的阔边帽拉得低低的。
  座位后面的贮藏空间放着猎装、抵御密执安寒冷天气用的帆布雨衣、他的M-16步枪连同瞄准器、斯潘塞城警察用的猎枪、沃德警官的军用左轮手枪,以及马隆的打猎步枪,那是一支陆军剩余品M-14,带四倍望远瞄准器。他也带了他的公文箱,里面有他的护照、重要文件、一些钱,以及其他零星物品。他想起这差不多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全部财产,跟半世人生以前他离开斯潘塞城去参军时的财产相差无几。
  基思对比利说:“巴克斯特身边有三条猎犬。”
  “妈的。”
  “想一下对付办法。”
  “我会的。”比利问,“我们去哪儿?”
  “密执安。北部。”
  “是吗?我打猎大多数上那儿,手套小柜里有几张很好的地图。”
  基思找出地图,查到灰湖在半岛的北端。现在快到下午一点了,七点他们该到达亚特兰大;运气好的话,能在一小时内找到巴克斯特在灰湖的小别墅。
  一路上,基思看到两辆斯潘塞城的警车、另一队民团骑警和一辆斯潘塞县治安官的车。他每次都从座位上滑下身子,但似乎没有人注意这辆旧的小卡车,比利戴一顶“约翰·迪尔”帽,帽檐快盖住眼睛了,基思叫他不要与任何警察对视,因为他经常在醉汉拘留所过夜,他们都认识他。
  基思问他:“他们认识这辆卡车吗?”
  “不……我从来没有酒后开过车。我喝了酒就步行。而且几乎不开卡车进城。”
  “好吧……如果他们要你靠边停车,那就照办好了。开这破车想逃走是不行的。”
  比利回答道:“滚他妈的蛋。我不再向这些混蛋屈服了。”
  “他们会开枪。我了解这帮家伙。”
  “去他妈的。不管用什么借口他们都可以开枪,嗨,这些混蛋都开漂亮的费尔莱恩车。我把这辆车开进玉米地,没有警察会追我们的。”
  “是的。看你的了。”基思端详了比利一会儿。显然,比利比他醉醺醺时给基思的印象要有能耐得多,比利现在也在执行一项使命。虽然比利·马隆和基思·兰德里自从中学和越战以后走了不同的道路,但此刻他们是在同一条路上,心中想着同一件事。
  比利说:“我现在往北密执安开,中尉——嗨,你在便条上署名‘上校’。你现在是上校了?”
  “有时候是。”
  马隆大笑。“是吗?我是中士。我退役前肩章上有三条杠。那不是也挺了不起吗?”
  “你一定是个好兵。”
  “我是……我过去是。”
  他们又行驶了几分钟,基思对马隆说:“他们也许会在县界线上设置路障。”
  “是的,我知道,但有五十条,也许六十条农场道路通到本县县城,他们不可能每条路都设路障。”
  “对。我们挑一条。”
  “我熟悉一条路。18号城镇路——基本上是条土路,因为排水不畅老是泥泞。许多车陷住,巴克斯特手下那帮家伙得把他们从巴克斯特车行租来的车保持得漂漂亮亮的。”他大笑。“这些狗日的。”
  马隆向西转弯,开上一条铺平的农场路。一两分钟后,他又往右拐,上了一条有车辙印的砾石路——18号城镇路,向北行驶。
  十分钟以后,玉米地到了尽头,他们来到一块低洼的沼泽草地——古时大黑沼的遗迹。道路变得泥泞了,卡车在黑色的淤泥腐土中溅着泥浆劈劈啪啪地向前行驶。
  五分钟后,比利说:“我们已经出了斯潘塞县。”
  基思没看到路牌,他估计比利熟悉这个地区。他从手套小柜里取出一张俄亥俄州地图,说道:“我们抄小路到莫米河,或许可以走127国道去密执安。”
  “对,就这么走。”
  他们继续向西和向北前进,经过一系列纵横交叉的镇级路和县级路,一路上尽是乡村富饶的秋景、无边无际的玉米地和干草地,以及牧场和草地。既然他就要离去,也许永远不再回来,他要看清楚一切事物:路牌、粮仓和邮箱上的姓氏、庄稼和牲畜、人们、车辆、房屋以及这块土地的全部感觉;它的总体要比各个部分的总合大得多……我们一切探索的终局将是到达我们的出发地,并第一次认识这个地方。
  他们又行驶了半个小时,谈话内容除了关于开车路线和警察两个话题外,其他的话不多。
  基思细看地图,发觉穿过莫米河的大多数桥梁皆位于河边的较大城镇,而他不想经过城镇。他发现有一座桥在一个叫“弯曲”的小村子附近,就问比利。
  比利回答说:“对,桥还在,有重量限制。但如果我加大油门,不等它断裂我们就过去了。”
  基思对于比利的应用物理知识没有把握,但值得看一下桥。
  他们接近了这座小小的支架桥,但基思还没来得及看清载重限制标志或者评估一下结构,比利一下子开足马力,飞越不宽的跨距,不到十秒钟就到了莫米河对岸。基思说:“我想这桥不准机动车辆通行。”
  “是吗?看上去没问题。”
  基思耸耸肩。
  他们驶经“弯曲”村,花的时间比过河还短一点,在一个叫谢伍德的村子处上了127号国道。基思注意到,现在是下午两点,再开大约三十五英里即达密执安州界,然后再前进二百五十英里或多一点就到灰湖了。
  127号国道经过俄亥俄州布赖恩城,但他们绕过这个小城,在城北几英里处又折回国道。那是俄亥俄州最后一个重要的小城。事实上,过了南密执安的兰辛城,沿127号国道一直到半岛顶端,一路上没有什么重要的城镇了。二十分钟后,有一块路牌欢迎他们光临密执安——“千湖之州”。基思只对其中一个湖感兴趣。
  基思发现,北俄亥俄和南密执安在地形或地貌上区别不大,但是在交通标志、沥青路面和土地测量标志方面有细微区别。如果你没有看到密执安路牌标志的话,你也许注意不到这些区别。更重要的是,基思想,不管俄亥俄州还留给他什么兴趣,很可能都不会超过那块路牌。这个边界关口虽然不是前东欧与西欧之间那个令人心惊的边界关口,然而他的确感到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
  他们又行驶了半小时,地形开始从平坦的农田变成起伏的绿色丘陵和小山谷。现在出现了大片树林,大多数是栎树、山核桃树、山毛桦树和枫树,秋色比俄亥俄更浓。自从基思和安妮过去开车去安阿伯观看俄亥俄队对密执安队的球赛,或者到伊普西兰蒂去看博灵格林队与东密执安队的球赛以来,他还没有到过密执安。他回想起,那些周末真是充满魅力,不仅不上课,而且还摆脱了校园里的冲突和骚动;那是些时间扭曲的周末,仿佛人人都同意为一个传统的星期六下午的球赛而打扮、表演和装出正常的样子。
  他放任自己的思绪萦绕在安妮身上,后来意识到这样不好,而且也无济于事。他的目标是灰湖,他的使命是向克利夫·巴克斯特进行清算,这不单单为了他自己,也是为了安妮;老是想着她就不能把精力集中在解决问题上。
  比利问:“确切地说,我们要到北密执安什么地方?”
  “说不清楚。”
  “那么我们怎样到达那里呢?”
  “我们会想出办法的。嗨,还记得部队中的那句老话吗?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对。”比利笑着背诵道,“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但我们走得的确很快。”他大笑。
  基思觉得这句老话似乎使比利感到满意。但几分钟后,比利问:“巴克斯特是一个人吗?”
  基思考虑了一下,回答说:“我想没有任何别的男人与他在一起。”
  比利思忖片刻,然后问:“巴克斯特太太在哪儿?”
  “你问这个干吗?”
  “这个……我是说,我从收音机里听到了绑架事件。”比利瞥了基思一眼,又说,“电台里说你绑架了她。”
  “你是怎样想的?”
  “噢,再清楚不过了,你们两人是一起逃走的。满城都知道。”
  基思不吱声。
  比利继续说:“我弄不清楚后来发生了什么。”
  “你认为发生了什么?”
  “这个……我想他追上你们了。那说明了你脸上伤痕的原因,但说明不了为什么你们两人中没死掉一个。”
  基思回答说:“我们较量过。”
  比利大笑,说道:“我断定你们较量过。我猜,现在好像是第二个回合。”
  “第二,也许第三、第四或第五。谁去数它?”
  “我看这也是最后一个回合了。”
  “肯定是。”
  “你打算杀了他?”
  基思沉吟片刻,然后回答说:“我宁可不。”
  “为什么不?”
  “那太便宜了他。”
  比利点头不语。
  基思说道:“如果我带你到达目的地,你将听从我的命令。对吗?”
  比利点点头。
  “没听见你说什么,战士。”
  “是,长官。”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比利说:“她跟他在一起,是吗?”
  “是的。”
  “没错,这么说,我们得攻击他而不能伤害到她。”
  “对了。”
  “那可不容易。”
  “对,不容易。”
  “有三条狗?”
  “我想是的。”
  “他行李中装了些什么玩意儿?”
  “凡是你叫得出的,他都可能带了。他既是猎人,又是警察。”
  “没错,他是。”比利问,“他有夜视装备吗?”
  “很可能有。斯潘塞城警察局敬赠的。”
  “好吧……我想他躲藏在一间小屋什么的,一个他熟悉地形的地方。”
  “说得对。”基思看了马隆一眼。用医学术语来说,医生会说比利·马隆的大脑遭受了长期的酒精损害;用人类的术语来说,任何了解他的人都会说他的精神遭受了太多的生活侮辱。但基思毫无疑问地认为,今天比利·马隆深入了他自己的内心深处,这将是他最佳的、神志最清醒的时刻。基思说:“给我讲讲贝思的事吧。”
  “我不能。”
  “你肯定能。”
  比利沉默了几分钟,然后拿出他的皮夹,取出一张脏兮兮的照片,把它递给基思。
  基思看着照片,彩照上是一个三十五岁上下的妇女头像,短短的金黄色头发,大眼睛,笑容可掬,长得的确很漂亮。基思对她的美貌有点惊奇,而对她受到克利夫·巴克斯特的垂涎一点也不惊奇。根据基思的观察,斯潘塞县的漂亮女人当然有一个正常的比例,但他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会成为巴克斯特魔爪下的羔羊,其原因正是坐在他旁边座位上的这位不争气。说得露骨一些,一个软弱的男人娶了一个特别出众的妻子难免会失去她——也许是暂时的,被克利夫·巴克斯特这样的人夺走。基思将照片交还给比利,说道:“她非常美丽。”
  “是啊。”
  “她离开你有多长时间了?”
  “两年。”
  “她再婚了吗?”
  “我看没有。哥伦布的电话簿里,她的姓名仍写做贝思·马隆。”
  “或许这件事了结后你会去找她。”
  “嗯,也许会。”
  过了几分钟,比利似乎兴致高了些,又说:“嗨,讲个战争故事吧。”
  基思不想讲,问道:“你熟悉这条路吗?”
  “是的,我常来。在州立哈特威克松树公园打猎才带劲呢。你去过那里吗?”
  “没有,从来没有往北这么远过,你记得这里有加油站吗?”
  “让我看看……”他望着窗外。“噢,还有一英里左右。喂,我们要跑多远?”
  “靠近半岛顶端。我估计还要两小时。”基思又说,“你不必跟我去。我可以把你留在一家汽车旅馆里,事情办完后再回来接你。”
  “是吗?那如果你不回来咋办?”
  “我会回来的。”
  比利忽然咧嘴笑了。“男子汉,鼓起你的勇气来。嗨,让我告诉你该怎么办——我们逮住这兔崽子,扒出他的五脏六腑,把他像一头鹿一样绑在车顶上,开车进入斯潘塞城。你说好不好?”
  “别诱惑我。”
  比利高兴得大声喊叫,并拍着大腿。“对!对!按着喇叭在大街上来回示众,巴克斯特的光屁股朝天撅着,而密执安的饿狼正在吃他的内脏。妙!”
  基思没理会这样残忍的发泄,不是因为他认为这令人作呕,而是因为他认为这并不令人作呕。
  他看见前面有个加油站,指了一下,比利把车开进去停下。基思给了比利一点买快餐的钱,比利走进了加油站的小店。基思坐在驾驶座上。
  服务员给油箱加满了油,基思忖钱,比利上厕所去了。基思忽然有一个念头,想把比利撂在那里,这并不是因为比利·马隆是盏耗干的油灯——基思理解这个比喻的含义,他欣赏马隆敢于挺身而出对付紧急局面的勇气。问题在于他们要对付的局面也包括比利自己的复仇计划,他的到场给问题增加了复杂的一面。
  然而,基思一时不够坚强,已经向比利承认了自己追猎的目标,因而比利知道得太多;不能放任他自由行动,到处乱跑。
  比利回到卡车上,坐进乘客座位,他看看基思,他们两人心里都明白,比利·马隆是个习惯于受哄骗、受冷落和被遗弃的人。比利说:“谢谢。”
  基思将车开回127号国道。
  农场渐渐变少了,丘陵变高,树林变得更加浓密。栎树和枫树的叶子大部分已落掉,白桦和白杨树几乎是光秃秃的。基思注意到,常绿树也变多了,有白松、红松和铁杉,其中有的高大参天。在他们穿越的最后县界处的路牌上标着人口为六千二百,约为斯潘塞县人口的十分之一,被视为乡村,他想,这里真的十分偏僻,几乎杳无人烟,当年向西行进的拓荒者大潮绕过了这个地方。
  日光开始暗淡,树在山头投下长长的影子。卡车外非常寂静,除了偶尔有一小群牛在山坡上吃草外,没有动静。
  比利问:“你认为她没事吧?”
  基思不吭声。
  “他不会伤害她,是吧?”
  “不会。他爱她。”
  比利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想象不出他除了爱自己以外还会爱任何人。”
  “是啊。不过,也许爱这个字不确切。不管是不是爱,他需要她。”
  “对。我想我懂你的意思。”比利又说,“她没事。”
  在奥茨古县盖洛德镇,基思向东拐弯,上了32号国道。二十分钟以后,在下午七点十五分,他们到达亚特兰大——该地区的主要城镇,人口约有六百。基思对比利说:“我们要停车加油。别提起灰湖。”
  基思将车开进这里唯一的加油站,加满了油箱,因为他估计很迟才能离开灰湖,又没有明确的目的地。
  加油站服务员开始闲聊起来,比利编造了一段谎言,说是要到普雷斯克岛去打野鸭。
  基思走到投币电话前,拨了斯潘塞城巴克斯特家的号码。正如泰莉说过的,电话自动转接,一个声音来接电话:“斯潘塞城警察局,我是布雷克警官。”
  基思说道:“布雷克,我是你的老朋友基思·兰德里。你们失踪的警车和人在8号国道北边的玉米地里,市界以西大约一英里。”
  “什么……?”
  基思挂断了电话。他感到不得不打这个电话,好让他们把沃德从行李箱中放出来,免得以后收玉米的人发现他的尸体。基思拿不准他从密执安打到巴克斯特家而转接到警察局的电话,是否会显示在斯潘塞城警察局的身份识别屏上。在通常情况下,他不会做如此慈善的好事,即使这件事对他自己仅有着最微小的危险因素。但他不愿让沃德死去,再说,当警察找到沃德时,沃德会告诉他们兰德里到代托纳去了。斯潘塞城警方会提醒俄亥俄州警察局在附近机场或佛罗里达寻找他的逃亡证人。他们没有理由会想到灰湖、比利·马隆或小卡车。他希望不会。
  再者,基思也想看看是否有人在巴克斯特家接电话。基思相信,根据泰莉所说的情况以及安妮提供的有关亚特兰大——就是这个亚特兰大——的线索,巴克斯特是在灰湖。另一方面,基思有种烦恼不安的想法:这也许是个圈套,但如果是的话,那是个十分精心设计的圈套,而出自克利夫·巴克斯特之手也许太高明了一些。基思的问题,他自己明白,是他在那个万花筒的世界里生活得太久了,那里有成千上万个聪明人用最精心和最高妙的诡计互相欺诈,这里情况并非如此,巴克斯特在唯一他可能去的地方——在他灰湖的小别墅;除了安妮外,只有他一个人,同时他不知道基思·兰德里正在追踪他。心里踏实了,基思便把这个顾虑抛之脑后,开始考虑眼前的具体问题。
  基思走进小办公室,对加油站服务员说:“我想找地方买一张好的石弓。”
  服务员说道:“有个叫尼尔·约翰逊的人卖运动器具。有旧货,也有新货。要现钱,现在他的店关门了,但如果你要,我给他打电话。”
  “很好。”
  服务员拨通了电话,与尼尔·约翰逊通话。尼尔显然正在吃晚饭,他想知道这位顾客能否稍等片刻。
  基思对服务员说:“我真想立刻上路,我不会占用他太多时间的。”
  服务员向约翰逊先生转达了意思,于是双方约定会面。基思问明了找到尼尔运动器具店的路线,谢过服务员,回到小卡车上。
  比利说:“什么事?”
  “我们去搞一张石弓。”他将车开出去,向东行驶。
  比利点点头,问道:“有什么办法可以不杀死狗而杀死巴克斯特吗?”
  “走着瞧吧。”基思心想,用M-16和四倍望远瞄准器当然有可能离一百码或更远击中巴克斯特。但基思不想这样做;他要面对面地跟他算账。
  基思找到了约翰逊的家,那是在亚特兰大镇边的一间小木板屋,离开大街约几百码。基思将车开上车道。
  狗汪汪叫,门廊的灯亮了。基思和比利下了卡车,迎面走来一个瘦长而结实的男人,嘴里还在嚼着饭菜,自称尼尔,基思自我介绍为鲍勃,介绍比利为杰克,尼尔扫视了这辆旧卡车一眼,再打量了基思和比利一番,也许想判断他花这点时间是否值得,他说:“你们是从俄亥俄来的吧。”
  基思回答道:“对,想试试使用石弓。”
  “用石弓?见鬼,那不是运动器具,你该用大弓。”
  “我不是射手。我只想射狐狸。”
  “是吗?那好,我只有一种石弓,欢迎你们选购。进来吧。”
  他带基思和比利来到一间离开大路的仓库模样的铝建筑物,它已改建成一家体育用品商店。尼尔打开日光灯,长形房屋的右边墙壁排满了枪架,以及放满狩猎用具和弹药的柜台,基思估计约翰逊先生的货简直可以装备一个步兵营。房屋左侧存放着钓鱼用具、射箭用具、户外服装、帐篷以及狩猎用的各色零星用品。基思没看到网球拍或运动鞋。
  基思此刻并不太急,他知道不管他到灰湖干什么都得等到凌晨才行。不过,他仍想马上动身。但在一个只有六百人的小镇,你不能显得不耐烦,做每笔买卖都必须像对待世纪交易那样。
  寒暄几句后,尼尔·约翰逊将石弓递给基思,说道:“这张弓是旧货,用玻璃纤维制成,是一家叫普罗·莱恩的公司出品。挺不错。”
  基思审视了这件武器。它基本上是一张交叉安装在像步枪枪托一样的玻璃纤维弓托上的短弓,一个扳机装置释放拉紧的弦,将箭沿托柄顶部的凹槽弹出。“看起来不难使。”
  “对,太容易了。不是运动器具,你几天功夫就能熟练掌握了。一个大弓手得练好几年才能当个好手。”
  基思觉得约翰逊先生看不起石弓及其任何使用者。
  尼尔·约翰逊告诉他:“你知道,有人曾经告诉我,从前骑士时代教皇曾下令禁止使用石弓,因为基督教徒使用它被认为是不妥当和不公平的。”
  “不见得吧?那也包括射老鼠吗?”
  “也许不。不管怎么说,它真准,你得有大约六十磅的拉力,将弓托顶住胸膛,用双手拉紧弦。瞧,我做给你看。”尼尔拿过石弓,拉紧弦,把它钩在扳机上。他放一支箭在槽内,对准约三十英尺外房屋那一头墙上安着的积满灰尘的鹿头。他沿瞄准器瞄准,扳动扳机,短箭飞射出石弓,砰的一声射中鹿头的眉心,穿过木板,钉在墙上。“怎么样?”
  “棒极了。”
  “是啊。用大弓我射不了这么准。好,这箭每秒跑两百英尺左右,所以你如果超前瞄准一只野兽,你得记住你不是用步枪射击,你得加大提前量。还有一点要记住——四十码远,箭道降落达四英尺,你得计算补偿量。”他拿起一支箭说,“这些是玻璃纤维的,带塑料叶片,而这是宽头的猎用箭链。八支一盒,你要多少?”
  基思看着柜台上的塑料箭筒,说道:“装满。”
  “好的,那是二十四支。还要别的什么吗?”
  “你能在上面安装一只瞄准器吗?”
  “瞄准器?你要将老鼠斩尽杀绝,是吗?”
  “是的。”
  “我看看我有些什么。”尼尔找到一只四倍弓用望远瞄准器,不到十分钟就把它装在石弓上。他把它递给基思,说道:“你要调整一下瞄准器吗?”
  “当然要。”
  “我来设个靶子,退到门口去,这样约有二十码。”
  基思拿起石弓,背起箭筒,走回门口,尼尔·约翰逊在一捆干草上立了一个十环的靶子,然后到边上去,基思弯弓搭箭,用望远瞄准器瞄准,扳动扳机。箭射得太低,他调整了瞄准器,再次发射。第三次发射时,箭中内环,“好。比方说四十码外,准确率是多少?”
  尼尔回答说:“准确率大约是大弓的两惜,也就是说在四十码外你可以将所有的箭射中一个九英寸的环内。”
  基思点头道:“八十码怎样?”
  “八十码?八十码外你根本看不清一只老鼠……嗯,也许用望远瞄准器看起来像二十码这么近,但四十码的箭道降落为四英尺,八十码也许降落十英尺,这些玩意儿是用来射四十码目标的。用这东西也许可将箭射到七百码,但你什么也射不中,也许碰巧射中农夫的牛。”
  “对……我能否击中,譬如说,一条野狗,不动,八十码远,没有风,用这只望远瞄准器?”
  尼尔用手摸摸下巴。“这个……你可以射得不左不右,丝毫不差,但你得计算降落距离,这有什么用处?”
  “在俄亥俄州那边,野狗老是骚扰我家的羊,当我开枪打一条狗时,其他的狗都逃散了。我想用石弓不会惊吓他们。”
  “为什么不干脆毒死那些讨厌的东西?”
  “那不是真正的基督作风。”
  尼尔大笑说:“随你的便吧。”他拿一支铅笔,在木头柜台上涂了一些数字。“算算多少……石弓、二十四支箭,包括我射的一支……你要带回那支箭吗?”
  “不要了。”
  “好吧,箭筒、弓袋和瞄准器……总共六百元,税也在里面。”
  “听起来还公道。”基思将钱数出,这几乎是他的全部现金。他想起了查理·阿代尔的一千元钱,于是又想起了阿代尔,不知何时和怎样才能再见到他。
  当比利将所有东西都装入帆布弓袋时,基思问道:“从俄亥俄州到这边来的人多吗?”
  尼尔数了钱,回答说:“夏天和狩猎季节人很多,此后,人就不多了。你要到哪里?”
  “普雷斯克岛。”
  “是吗?晚上越过那些小山头可不容易,除非你认识路。”
  “我们会慢慢来,我发现你也卖狗食。”
  “对。我做许多乡下人的买卖,譬如弹药、狗食、某些鱼饵等等。人们自己有步枪什么的。”尼尔喋喋不休,忽然想起主题,便问,“你要狗食?”
  “不,但我有一个朋友带了两三条狗到这边来。这几条狗像狼一样能吃。我想他要到这里来买狗食。”
  “对,你养它们就得喂它们。实际上,几天前有个俄亥俄州来的家伙到过这里,买了大量狗食,够吃几个月的。”
  “那可能是我的朋友。他来过。”
  “可能是他。”
  谈话似乎中止了,所以基思明知不妥还是试探道:“我想,我也许要在这边买所房子,但我想向已经买过房子的俄亥俄人打听一下。”
  “对,打听一下。那个几乎把我的狗食买光的家伙,他在灰湖。开车去,找一下他的路标。姓巴克斯特。他是你朋友?”
  “不。”
  基思注意到,比利眼睁得大大的,但他的嘴并未张开。
  基思对尼尔说:“是啊,也许我在回家的路上去看看他。但如果他带着老婆,我就不好随便闯入了。”
  “没见他车里有女人。”
  基思没吱声。
  尼尔接着说道:“我也没看到狗,可见他一定是先去他的住所,然后再回到这里来的。”他又说,“你可以先打个电话。电话簿里有他的姓名。对他说是我介绍你去的,我时常做他的生意。”
  “谢谢。也许我在回来的路上再打。现在,我得打个电话给家里。用你的电话不介意吧?”
  “没关系,去打好了,就在那边的收银机旁。”
  基思走到收银机旁,找到了电话,拨了号。比利与尼尔正聊着枪和打猎的事。
  那头泰莉接了电话:“喂?”
  “泰莉,是我。”
  “基思!你在哪里?”
  “我在这里,听着,你家的电话被窃听了。”
  “我家的电话?”
  “对。不是斯潘塞城警察局干的。是联邦政府。”
  “什么?为什么……?”
  “这不要紧。明天早上打电话给你的律师,叫人把窃听器拆掉。更要紧的是,我已知道他在这边,所以我们不得不假定她也在这边。”为了安慰她,他补充道,“我肯定她还活着。”
  “哦,谢天谢地……你打算干什么?”
  “我已经与当地警察通过话,他们很合作,我只想再次提醒你和拉里,别做任何会使情况变复杂的事,也别在电话中对你的父母讲什么。好吗?”
  “好的。”
  “泰莉,相信我。”
  “我相信。”
  “明天我将把她带回来。”
  “真的吗?”
  “是的。”
  “那么他呢?他们会逮捕他吗?”
  “我说不准。我想,如果她通过宣誓向法院控告,他们会的。”
  “她不会那样做。她只想摆脱他。”
  “嗯,要紧的事情先做。这里的警察要等到明天早晨才会采取行动,不过,那不碍事。我明天会打电话告诉你们好消息。”
  “好……今天晚上我能打电话给你吗?”
  “我将找个汽车旅馆住下,只要一有新消息我就打电话给你。”
  “好。小心啊。”
  “我会的。现在我对通过窃听录下这次谈话的人说几句话:‘喂,查理——在没有你帮助的情况下我到了这里,但还是要再谢谢你。比利帮助了我,如果我以后有什么不测,请你照顾他,好吗?同时,盾牌上再加一条龙,再见。’”基思说,“泰莉,耐心等待。问拉里好。”
  “好的。”
  基思挂上电话,他、比利、尼尔三人一起回到小卡车旁。基思说:“下星期回来的路上再见。”
  “祝你们好运。”
  基思和比利上了车,将车开到路上,比利说:“喂,你听到了吗?巴克斯特在灰湖。”
  “他真的在。”基思觉得宽慰多了。
  “终于找着他了!”他望着基思。“你早知道他在那里,是吗?”
  基思不答。
  比利思索了片刻,又问:“你认为他知道你正在找他吗?”
  “我肯定他知道。”
  “没错……但你认为他明白你知道去哪里找到他吗?”
  “那倒是个问题。”
  比利细看那张石弓。他举起它,透过上面的小望远瞄准器向前窗外瞄准,“瞄准起来像步枪。可我不知道降落距离。”
  比利看着箭链,那是一个由优质钢制成的剃刀般锋利的开刃宽箭头。“天哪,这箭头有一英寸多宽。它会在肉上开个大口子。”他问基思,“你肯定我们必须杀死那几条狗?”
  “到那里以后你来告诉我。”
  “行……嗨,也许我们可以用这件家伙干掉巴克斯特。”
  “也许吧。”不管他在一百码距离使用M-16还是在四十码距离使用石弓,那家伙必死无疑,就像基思用刀割断他的股动脉。然而,在善后报告中,可以说还是有区别的。他仔细考虑了一会儿,考虑到事情发生时安妮也将在场的情况。基思也考虑过根本不杀掉巴克斯特,天亮之前将发生的事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他能控制的,但他感到至少应该考虑死后余生——即:另一家伙死后他的生活。他过去总是这样做的,虽然很少能研究出一个满意的方法。大多数情况下,你只是设法避免射中一个家伙的后背或阴部。除了这些对骑士精神的小小让步外,什么都是许可的,但巴克斯特是个特殊情况,基思真想靠近他,闻到他的气味,同他目光对视,说一声:“喂,克利夫,还记得我不?”
  比利问:“你走神了?”
  “我想是的。我忘记转弯了?”
  “没有。你在这里转弯,往左拐。”
  “好。”基思向左拐了弯,他们离开亚特兰大往北行驶,进入一大片原始的荒野、丘陵、湖泊、溪流和沼泽。比利说:“我记得地图上的路往往与地上的路对不起来。”
  “好吧。”基思打开顶灯,看了一下地图。他们进入的这个地区大多是公地,大约有二三百平方英里的森林,大部分只能走伐木道路、打猎小路或乘独木舟到达。基思见不到一个村庄或住宅。他关了灯,把地图递给比利。“你领路。”
  比利从手套柜里取出一只手电筒,研究起地图来。
  基思说道:“巴克斯特的小别墅在灰湖的北面。”
  比利看了他一眼,但没问他是如何知道的。比利说:“好……我看到湖东面有一条路,但它不通到北面。”
  “我们会找到它的。”
  “对。人们挂起木头路牌,像那边一块,上面写着他们的名字,指明这些泥土路——看到那个吗?‘约翰和琼退隐处’。”比利问,“你知道他的住所叫什么?”
  “不……对了,我想是‘大警长克利夫别墅’。”基思又说,“可我有种感觉,他已经把他的欢迎木牌拿掉了。”
  “嗯……我们也许得问问人。”
  “可我见不到什么人影可以问的,比利。”
  “一般总有人,他们会知道。”
  “对,他们也许会先打电话给巴克斯特。”
  “是啊,也许会,嗨,所有这些因素你都考虑了,是吗?也许我事先也应该不时地考虑一下。”
  “没有害处。现在就开始吧。”
  他们在漆黑的夜幕中沿着弯弯曲曲的狭窄道路继续前进,两边是高大的松树。基思问:“你到这里来打过猎吗?”
  “常来。你能打到鹿啦,山猫啦,甚至还有熊,你也能打到单只的大灰狼。但你得熟悉这地方,不然就回不了家。我的意思是,这里虽然不是世界尽头,但我想你在这里可以看得见它。”
  过了几分钟,比利又说:“你沿这条小路往左开,它差不多绕到灰湖的北端。到那以后,我们得看着办了。”
  “好吧。”基思转弯上了小路。这条路小卡车只能勉强通过,路旁松树枝擦着车子的两边。从左边透过松树,基思瞥见了这个湖。一轮明亮的满月已经升起,那湖泊看起来的确是灰色,像擦亮的锡器,湖面大约一英里宽,全部被松树所包围,在水边有几棵光秃秃的白桦。他没看到有船只来,也没有看到来自松树林中房屋的灯光。
  他想,这的确是一个壮观世界的一角,但它远离密执安的其他娱乐区。基思不知安妮对她的丈夫在这片荒野购置房产作何感想。他想,对于习惯了乡村无边无际的地平线和宽广的蔚蓝色天空的人来说,这个地方一定充满幽闭恐怖的气氛,几乎是个阴森森的鬼怪世界。一到冬天它可能就是地狱。然而,基思意识到巴克斯特会在这里感到自在,真是一头放归山林的大灰狼。
  基思透过树林看见一间小屋,看上去无人居住;他料想这些小屋大多数也许是周末度假的住所。据他所知,除了他和比利、克利夫·巴克斯特和安妮以外,湖周围没有一个人影。他认为,这对他是有利的,天亮之前,灰湖的人口将会变为零。
  这条小路沿湖蜿蜒向前,基思又一次在左面瞥见灰湖。接着小路再次折向北,离开灰湖,基思停下车来。
  比利说道:“一定有条可以通过卡车的道路到达那后面某个地方。”
  “对。”由于无法作U形转弯,基思将车倒开,在松树和灌木丛中寻找缺口。小路旁有电线杆,基思试图找到一根从电线杆通向湖边的电力线或电话线。
  最后,基思把小卡车退出小路,开到一条狭窄的排水路肩上,腾出足够的地方可以让别的车通过。他下了车,比利也下了车。基思注意到天气很冷,他可以看到自己呼出的热气。四周也很安静;这是北方森林一个典型的秋天傍晚,没有昆虫、鸟类或野兽的声音,黑沉沉的。这种景象会一直持续到初雪给大地和树木披上银装。
  基思和比利沿路走了一百码,寻找松树中一条可以开过车子的通道。比利轻声说:“也许我们该拿只罗盘穿越树林,到达湖边再观察。”
  “也许就该这么干。我们去取东西吧。”
  他们走回卡车,基思仰望着电线杆。他忽然停下,拍拍比利的肩膀,用手指着。
  比利抬头注视着黑暗的天空。一只松鼠在一根电线上爬行,电线在松树的黑影中几乎看不见。那电线通向湖边。电线下面还有一根线,基思估计也许是电话线。
  比利说:“那电线肯定通到湖边,通常是沿路走的,可我看不到路。”
  基思站在电线杆旁,而后走进树林,抓住一棵八英尺高的白松的树干,摇动一下,从土中拔出来。
  比利看着锯断的树干根部说道:“天哪……这家伙一定是个怪人。”
  基思踢踢另一棵松树,它倒下了。有人,毫无疑问是克利夫·巴克斯特,用锯下的松树——每棵高约八或十英尺——伪装掩盖了通向他的小别墅的泥土小路。大约有十二棵移植在泥土路上,延伸约二十英尺,给人的印象是连续的森林。基思注意到,这些树还是绿色的,而且能在几周内保持绿色,但它们稍稍有点倾斜,比周围的松树小些。
  基思还发现,在泥土路与沥青路面交会的地方,布满了枯枝和松枝,以隐蔽通向秘密小路的轮胎印。基思想,这活儿虽然干得不怎么样,却足以阻止迷路的或好奇的司机转弯开到通向巴克斯特别墅的小路上去。
  基思四下环顾,发现有块路标在底部被砍断,推倒在地。上面没有“大警长巴克斯特别墅”的字样,但基思肯定曾经有过。
  基思想,克利夫·巴克斯特显然不欢迎来客,不管是不速之客还是应邀之客。那些为挡驾客人费了大劲移植的松树,同样也阻止了巴克斯特偶尔闯入外面的世界劫掠一番。看来已经不可能在路上监视,等待巴克斯特出来,趁机营救安妮以免她经受搏斗的危险。很明显,巴克斯特已经准备好一切应用之物,做了长期逗留的打算。关键问题当然是:安妮是否跟他在一起,是否还活着?基思差不多能够断定:她确实与他在一起,她还活着,即使处境不妙。巴克斯特逃到这个边远小别墅的全部目的在于——监禁他的不忠的妻子,对她发泄他的愤怒和疯狂而不受外界的任何干扰。
  基思心想,最终,不管有没有基思·兰德里——或者像他一样的某个人,这是巴克斯特夫妇注定的归宿,或早或迟,尽管安妮也许理解或也许不理解这一打猎别墅和未来退休之家的潜在心理含义。他回忆起她说的一些话。有几次我们就两个人去那儿,不带孩子,或者没有其他人做伴,他变成另外一个人了。说不上更好,也说不上更坏……就是前后判若两人……沉默、冷漠,仿佛他在……我也说不清……在思考着什么。我不喜欢与他两个人去那儿,通常我总能找理由不去。
  基思心想,只能推测克利夫·巴克斯特在想些什么。只能希望,不管在以前三天里他怎样虐待安妮,对她的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都不是永久性的,都不会留下伤痕。
  基思和比利回到小卡车上,拿了他们的东西,再回到那条伪装小路开始的地方。他俩都知道不能在伪装的地方或后面无掩蔽的泥土路上行走,于是从小路的右边进入树林,在一条与小路平行的路线上行走,尽可能始终能看到小路,他们用罗盘来保持方向,同时不时地察看一下沿小路走向的小电线杆。
  大约缓慢行进十五分钟后,基思停下脚步,跪下来静听森林的动静,比利也跪在他旁边,两人足有五分钟纹丝不动,最后,比利低声说:“听起来没问题,闻起来没问题,感觉也没问题。”
  基思点点头。
  仍然低声悄语,比利说道:“我知道那个伪装看起来像是巴克斯特干的,可我们怎样能确定这些电线尽头的房子是他家呢?我们不知道那房子是什么样子,开枪之前又不能敲门。”
  基思说:“那是个A字形建筑,深色木头,离开灰湖有一段距离。”
  “是吗?你知道得多,却说得少,对吧?”他又说,“典型的军官作风。”
  基思回答道:“我想,我所知道的你现在都知道了。我先前告诉过你这件事有危险。”
  “不错,你说过。”
  “我将告诉你另外一些事——我带你来是为你,不是为我。但我感谢你的帮助。”
  “谢谢。”
  “如果我继续带着你,我要你答应我:如果我不行了,你将完成这个任务。”
  比利看着基思,点点头。“你知道我有我的动机,你有你的动机……所以,如果我们中有一人倒下,另一个将发出致命的一枪。”
  基思迟疑了一下,然后说:“好吧……如果最后结果只剩下你和她,你告诉她……一切。”
  “行,我将告诉她一切。”他问道,“有什么特别要说的吗?”
  有是有,但基思说:“只要告诉她今天的事。”
  “好吧。你也为我做同样的事。”他又说,“也许她并不在乎,但她应当知道。”
  “我答应。”基思清楚地感觉到,他以前有过这种谈话,在其他地方同其他人,他对此的确感到厌倦了。他说:“我们继续向前。”
  他们继续在森林里行进。基思在琢磨巴克斯特的准备工作到底有多彻底。对方的伪装不是问题,但预警装置是决不会没有的。带狗当然就是这个目的,可他最关心的是绊索照明弹,虽然他拿不准巴克斯特是否想到使用这个东西,因为他没有军事经验。尽管如此,他走路时仍把腿抬得高高的,比利也在这样做;他注意到,比利也想到了同一个问题。基思心想,老兵能记住多少事啊,即使像比利这样的人也记得,真有意思。然而,在你第一次看到别人踩着拉发线后——不管引发照明弹还是饵雷,你再也不愿重复这一经历了。
  月亮又升高了一些,把银光洒进松林,但基思仍看不清前面二十英尺以外的东西。气温比基思预料的还要低,湖面上吹来了风,更加剧了寒意。
  他们慢慢前进,三十分钟走了半英里。基思放慢速度,然后停了下来,用手指着。
  在正前方,他们可以透过松林看见一片空旷地的起端,空旷地的末端是月光映照下的灰湖水面。
  他们又走了二十码,再次停下。右面,大约一百码外,在一片延伸到湖边而且在湖面上映出轮廓的大空地上,立着一座由深色木头建成的A字形房屋。
  他们两人注视了这房子片刻,然后基思举起望远镜,他看到这房子的外观有点像高山;它建在水泥柱子上,所以比地面高出整整一层楼。房子周围有一圈高起的悬臂式平台,使巴克斯特能从一个有利的制高点获得三百六十度的视野。屋顶中央升起一个石头烟囱,烟向他们飘来,所以他们位于狗的下风。停在A字形建筑物下面敞门汽车库里的是一辆黑色福特野马车。
  这房子与湖岸形成一个角度,所以基思能看到房子前面,又能看到长长的北侧。从老虎窗射出的光线照着倾斜的屋顶线,光线也从通向平台的滑动玻璃门射出。他看到一个转瞬即逝的人影——分不清是男是女——在玻璃门前掠过。
  基思放下望远镜。“这就是了。”
  从房子的方向传来一声狗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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