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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卷一下 光武帝纪第一 下


  六年春正月丙辰,改舂陵乡为章陵县。世世复傜役,比丰、沛,无有所豫。[一]

  注[一]高祖*(丰)*沛*[丰]*邑人,故代代复,今比之也。复音福。
  辛酉,诏曰:“往岁水旱蝗虫为醔,谷价腾跃,[一]人用困乏。朕惟百姓无以自赡,恻然愍之。其命郡国有谷者,给禀[二]高年、□、寡、孤、独及笃□、无家属贫不能自存者,如律。[三]二千石勉加循抚,无令失职。”[四]

  注[一]言踊贵也。
  注[二]说文:“禀,赐谷也。”音笔锦反。
  注[三]大戴礼曰:“六十无妻曰□,五十无夫曰寡。”礼记曰:“幼而无父曰孤,老而无子曰独。”尔雅曰:“笃,困也。”苍颉篇曰:“□,病也。”汉律今亡。
  注[四]职犹常也。
  扬武将军马成等拔舒,获李宪。
  二月,大司马吴汉拔朐,获董宪、庞萌,山东悉平。诸将还京师,置酒赏赐。
  三月,公孙述遣将任满寇南郡。[一]

  注[一]今荆州也。
  夏四月丙子,幸长安,始谒高庙,遂有事十一陵。[一]

  注[一]有事谓祭也。左传曰:“有事于太庙。”高祖长陵,惠帝安陵,文帝霸陵,景帝阳陵,武帝茂陵,昭帝平陵,宣帝杜陵,元帝渭陵,成帝延陵,哀帝义陵,平帝康陵。
  遣虎牙大将军盖延等七将军从陇道伐公孙述。
  五月己未,至自长安。
  隗嚣反,盖延等因与嚣战于陇阺,诸将败绩。
  辛丑,诏曰:“惟天水、陇西、安定、北地[一]吏人为隗嚣所诖误者,[二]又三辅遭难赤眉,有犯法不道者,[三]自殊死以下,皆赦除之。”

  注[一]并郡名。天水今秦州,安定今泾州,北地今宁州,陇西今渭州。
  注[二]说文曰:“诖亦误也。”音古卖反。
  注[三]前书音义曰:“律:杀不辜一家三人为不道。”
  六月辛卯,诏曰:“夫张官置吏,所以为人也。[一]今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县官吏职所置尚繁,其令司隶、州牧[二]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县国不足置长吏可并合者,[三]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于是条奏并省四百余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

  注[一]管子曰:“张官置吏,所以奉主之法。”
  注[二]汉官仪曰:“司隶校尉部河南、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河东、弘农七郡于河南洛阳,故谓东京为‘司隶’。”
  注[三]并音必政反。
  代郡太守刘兴击卢芳将贾览于高柳,战殁。[一]

  注[一]高柳,县,属代郡,故城在今云州定襄县。
  初,乐浪人王调据郡不服。[一]秋,遣乐浪太守王遵击之,郡吏杀调降。

  注[一]乐浪,郡,故朝鲜国也,在辽东。
  遣前将军李通率二将军,与公孙述将战于西城,破之。[一]

  注[一]西城,县,属汉中,今金州县也。
  夏,蝗。
  秋九月庚子,赦乐浪谋反大逆殊死已下。
  丙寅晦,日有食之。
  冬十月丁丑,诏曰:“吾德薄不明,寇贼为害,强弱相陵,元元失所。诗云:‘日月告凶,不用其行。’[一]永念厥咎,内疚于心。[二]其□公卿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三]百僚并上封事,无有隐讳;[四]有司修职,务遵法度。”

  注[一]诗小雅郑玄注云:“告凶,告天下凶亡之征也。行,道度也。不用之者,谓相干犯。”
  注[二]疚,病也。诗曰:“忧心孔疚。”
  注[三]武帝建元元年,始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也。
  注[四]宣帝始令髃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
  十一月丁卯,诏王莽时吏人没入为奴婢不应旧法者,皆免为庶人。
  十二月壬辰,大司空宋弘免。
  癸巳,诏曰:“顷者师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税。[一]今军士屯田,粮储差积。[二]其令郡国收见田租三十税一,如旧制。”[三]

  注[一]谓十分而税其一也。孟子曰:“夏五十而贡,殷七十而助,周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注[二]武帝初通西域,始置校尉屯田。
  注[三]景帝二年,令人田租三十而税一,今依景帝,故云“旧制”。
  隗嚣遣将行巡寇扶风,[一]征西大将军冯异拒破之。

  注[一]行,姓;巡,名。汉有行佑,为赵相,见风俗通。
  是岁,初罢郡国都尉官。始遣列侯就国。匈奴遣使来献,使中郎将报命。[一]

  注[一]汉官仪曰:“使匈奴中郎将,拥节,秩比二千石。”匈奴传云:“令中郎将韩统报命,赂遗金币。”
  七年春正月丙申,诏中都官﹑三辅﹑郡﹑国出系囚,非犯殊死,皆一切勿案其罪。见徒免为庶*(民)**[人]*。耐罪亡命,吏以文除之。[一]

  注[一]耐,轻刑之名。前书音义曰:“一岁刑为罚作,二岁刑已上为耐。”耐音乃代反。亡命谓犯耐罪而背名逃者。令吏为文簿,记其姓名而除其罪,恐遂逃不归,因失名籍。
  又诏曰:“世以厚葬为德,薄终为鄙,至于富者奢僭,贫者单财,[一]法令不能禁,礼义不能止,仓卒乃知其咎。[二]其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慈兄﹑悌弟薄葬送终之义。”

  注[一]单,尽也。
  注[二]仓卒谓丧乱也。诸厚葬者皆被发掘,故乃知其咎。咎,恶也。
  二月辛巳,罢护漕都尉官。
  三月丁酉,诏曰:“今国有觽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一]令还复民伍。”

  注[一]汉官仪曰:“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立秋后讲肄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军假吏谓军中权置吏也。
  今悉罢之。
  公孙述立隗嚣为朔宁王。
  癸亥晦,日有食之,避正殿,寑兵,不听事五日。诏曰:“吾德薄致灾,谪见日月,[一]战栗恐惧,夫何言哉!今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有司各修职任,奉遵法度,惠兹元元。百僚各上封事,无有所讳。其上书者,不得言圣。”

  注[一]谪,责也。音直革反。左传曰:“人君为政不用善,自取谪于日月之灾也。”
  夏四月壬午,诏曰:“比阴阳错谬,日月薄食。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大赦天下。
  公﹑卿﹑司隶﹑州牧举贤良﹑方正各一人,遣诣公车,朕将览试焉。”[一]

  注[一]公车,门名。公车所在,因以名焉。汉官仪曰:“公车*[司马]*掌殿司马门,天下上事及征召皆总领之。”
  五月戊戌,前将军李通为大司空。
  甲寅,诏吏人遭饥乱及为青﹑徐贼所略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听之。[一]
  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二]

  注[一]杜预*[注]*左传云:“不以道取为略。”
  注[二]言从卖人之事以结其罪。
  是夏,连雨水。
  汉忠将军王常为横野大将军。
  八月丁亥,封前河闲王邵为河闲王。
  隗嚣寇安定,征西大将军冯异﹑征虏将军祭遵击却之。
  冬,卢芳所置朔方太守田飒﹑[一]云中太守乔扈各举郡降。

  注[一]音立。
  是岁,省长水﹑射声二校尉官。[一]

  注[一]前书音义曰:“长水,地名,胡骑所屯。射声谓工射者也,夜中闻声则射之,因以为名。”二校尉皆武帝置,今省之。
  八年春正月,中郎将来歙袭略阳,[一]杀隗嚣守将而据其城。

  注[一]县名,属天水郡,故城在今秦州陇城县西北。
  夏四月,司隶校尉傅抗下狱死。
  隗嚣攻来歙,不能下。闰月,帝自征嚣,河西*(太守)**[大将军]*窦融率五郡太守与车驾会高平。[一]陇右溃,隗嚣奔西城,遣大司马吴汉﹑征南大将军岑彭围之;进幸上邽,不降,[二]命虎牙大将军盖延﹑建威大将军耿弇攻之。

  注[一]五郡谓陇西﹑金城﹑天水、酒泉﹑张掖。高平,县名,属安定,后改为*(高)*平*[高]*,今原州县。
  注[二]上邽,县名,属陇西郡,故邽戎邑,今秦州县。
  颍川盗贼寇没属县,河东守守兵亦叛,京师骚动。
  秋,大水。
  八月,帝自上邽晨夜东驰。九月乙卯,车驾还宫。
  庚申,帝自征颍川盗贼,皆降。
  安丘侯张步叛归琅邪,[一]琅邪太守陈俊讨获之。

  注[一]安丘,县,属北海郡,今密州县,有渠丘亭。
  戊寅,至自颍川。
  冬十月丙午,幸怀。十一月乙丑,至自怀。
  公孙述遣兵救隗嚣,吴汉﹑盖延等还军长安。天水﹑陇西复反归嚣。
  十二月,高句丽王遣使奉贡。
  是岁大水。[一]

  注[一]左传曰:“平原出水为大水。”
  九年春正月,隗嚣病死,其将王元﹑周宗复立嚣子纯为王。
  徙鴈门吏人于太原。
  三月辛亥,初置青巾左校尉官。
  公孙述遣将田戎﹑任满据荆门。[一]

  注[一]水经注曰:“江水东历荆门﹑虎牙之闲。荆门山在南,上合下开,其状似门,虎牙山在北,石壁色红,闲有白文类牙,故以名也。此二山,楚之西塞也。”
  在今硖州夷陵县东南。
  夏六月丙戌,幸缑氏,登轘辕。[一]

  注[一]缑氏县有缑氏山,轘辕山有轘辕膎,并在洛阳之东南。
  遣大司马吴汉率四将军击卢芳将贾览于高柳,战不利。
  秋八月,遣中郎将来歙监征西大将军冯异等五将军讨隗纯于天水。
  骠骑大将军杜茂与贾览战于繁畤,[一]茂军败绩。

  注[一]县名,属鴈门郡,今代州县。
  是岁,省关都尉,[一]复置护羌校尉官。[二]

  注[一]前书曰秦官也,武帝置。
  注[二]汉官仪曰:“武帝置,秩比二千石,持节,以护西羌。王莽乱,遂罢。”
  时班彪议,宜复其官,以理冤结。帝从之,以牛邯为护羌校尉,都于陇西令居县。
  十年春正月,大司马吴汉率捕虏将军王霸等五将军击贾览于高柳,匈奴遣骑救览,诸将与战,却之。
  修理长安高庙。
  夏,征西大将军冯异破公孙述将赵匡于天水,斩之。征西大将军冯异薨。
  秋八月己亥,幸长安,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
  戊戌,进幸汧。[一]隗嚣将高峻降。

  注[一]县名,属右扶风,故城在今陇州汧源县。
  冬十月,中郎将来歙等大破隗纯于落门,[一]其将王元奔蜀,纯与周宗降,陇右平。

  注[一]前书曰天水冀县有落门聚,在今渭州陇西县东南;有落门山,落门水出焉。
  先零羌寇金城﹑陇西,[一]来歙率诸将击羌于五溪,大破之。[二]

  注[一]金城,郡,故城在今兰州广武县之西南。
  注[二]续汉志曰陇西襄武县有五溪聚。
  庚寅,车驾还宫。
  是岁,省定襄郡,[一]徙其民于西河。[二]泗水王歙薨。淄川王终薨。

  注[一]定襄故城在今胜州界。
  注[二]郡名,今石州离石县。
  十一年春二月己卯,诏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
  *[三月]*己酉,幸南阳;还,幸章陵,祠园陵。
  城阳王祉薨。
  庚午,车驾还宫。
  闰月,征南大将军岑彭率三将军与公孙述将田戎﹑任满战于荆门,大破之,获任满。威虏将军冯骏围田戎于江州,[一]岑彭遂率舟师伐公孙述,平巴郡。

  注[一]县名,属巴郡,今渝州巴县。
  夏四月丁卯,省大司徒司直官。[一]

  注[一]汉官仪曰:“武帝置丞相司直,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司直仍旧。”
  今省。
  先零羌寇临洮。[一]

  注[一]县名,属陇西郡,故城在今岷州。
  六月,中郎将来歙率扬武将军马成破公孙述将王元﹑环安于下辩。[一]安遣闲人刺杀中郎将来歙。[二]帝自将征公孙述。秋七月,次长安。[三]八月,岑彭破公孙述将侯丹于黄石。[四]辅威将军臧宫与公孙述将延岑战于沈水,大破之。
  [五]王元降。至自长安。

  注[一]县名,属武都郡,今成州同谷县,旧名武韂城。
  注[二]闲,谍也,谓伺候闲隙也。
  注[三]左传例曰:“凡师出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
  注[四]即黄石滩也。水经注曰:“江水自涪陵东出百里而届于黄石。”在今涪州涪陵县。
  注[五]水经注曰:“沈水出广汉县,下入涪水。”本或作“沉水”及“沅水”者,并非。
  癸亥,诏曰:“敢灸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灸灼者为庶*(民)**[人]*。”
  冬十月壬午,诏除奴婢射伤人□市律。
  公孙述遣闲人刺杀征南大将军岑彭。
  马成平武都,因陇西太守马援击破先零羌,徙致天水﹑陇西﹑扶风。
  十二月,大司马吴汉率舟师伐公孙述。
  是岁,省朔方牧,并并州。[一]初断州牧自还奏事。[二]

  注[一]朔方,郡,在今夏州朔方县北,上并音必政反。
  注[二]前书音义曰“刺史每岁尽则入奏事京师”,今断之。哀帝改刺史曰州牧。
  十二年春正月,大司马吴汉与公孙述将史兴战于武阳,斩之。[一]

  注[一]武阳,县,属犍为郡,故城在今眉州隆山县东也。
  三月癸酉,诏陇﹑蜀民被略为奴婢自讼者,及狱官未报,一切免为庶*(民)**[人]*。
  夏,甘露降南行唐。[一]六月,黄龙见东阿。[二]

  注[一]县名,属常山郡,今恒州县。
  注[二]今济州县。
  秋七月,威虏将军冯骏拔江州,获田戎。九月,吴汉大破公孙述将谢丰于广都,斩之。[一]辅威将军臧宫拔涪城,斩公孙恢。[二]

  注[一]广都,今益州。
  注[二]涪城,今绵州县也。恢,述之弟。
  大司空李通罢。
  冬十一月戊寅,吴汉﹑臧宫与公孙述战于成都,大破之。述被创,夜死。辛巳,吴汉屠成都,夷述宗族及延岑等。[一]

  注[一]广雅曰:“夷犹灭也。”
  十二月辛卯,扬武将军马成行大司空事。
  是岁,九真徼外蛮夷张游率种人内属,[一]封为归汉里君。省金城郡属陇西。
  参狼羌寇武都,[二]陇西太守马援讨降之。诏边吏力不足战则守,追虏料敌不拘以逗留法。[三]横野大将军王常薨。遣骠骑大将军杜茂将觽郡施刑屯北边,[四]
  筑亭候,[五]修烽燧。[六]

  注[一]九真,今爱州县。
  注[二]武都,今武州也。参音所今反。
  注[三]说文曰:“逗,留止也。”前书音义曰:“逗是曲行避敌也”。汉法,军行逗留畏□者斩。追虏或近或远,量敌进退,不拘以军法,直取胜敌为务也。逗,古住字。
  注[四]施,读曰□。□,解也。前书音义曰:“谓有赦令去其钳釱赭衣,谓之□刑。”
  注[五]亭候,伺候望敌之所。前书曰,秦法十里一亭,亭有长,汉因之不改。
  注[六]前书音义曰:“边方备警急,作高土台,台上作桔嚱,桔嚱头有兜零,以薪草置其中,常低之,有寇即燃火举之,以相告,曰烽。又多积薪,寇至即燔之,望其鞕,曰燧。昼则燔燧,夜乃举烽。”广雅曰:“兜零,笼也。”
  十三年春正月庚申,大司徒侯霸薨。
  戊子,诏曰:“往年已□郡国,异味不得有所献御,今犹未止,非徒有豫养导择之劳,[一]至乃烦扰道上,疲费过所。其令太官勿复受。[二]明□下以远方口实所以荐宗庙,自如旧制。”[三]

  注[一]豫养谓未至献时豫前养之。导亦择也。
  注[二]续汉志曰:“太官令一人,秩六百石,掌御膳饮食。”
  注[三]汉官仪曰:“口实,膳羞之事也。”
  二月,遣捕虏将军马武屯虖沱河以备匈奴。卢芳自五原亡入匈奴。
  丙辰,诏曰:“长沙王兴、真定王得、河闲王邵、中山王茂,皆袭爵为王,不应经义。[一]其以兴为临湘侯,[二]得为真定侯,邵为乐成侯,[三]茂为单父侯。”
  [四]其宗室及绝国封侯者凡一百三十七人。丁巳,降赵王良为赵公,太原王章为齐公,鲁王兴为鲁公。庚午,以殷绍嘉公孔安为宋公,周承休公姬*(常)**[武]*为韂公。省并西京十三国:广平属钜鹿,真定属常山,河闲属信都,城阳属琅邪,泗水属广陵,淄川属高密,胶东属北海,六安属庐江,广阳属上谷。[五]

  注[一]以其服属既疏,不当袭爵为王。
  注[二]临湘,县,今潭州长沙县。
  注[三]乐成,县,故城在今瀛州乐*(府)**[寿]*县西北。
  注[四]今宋州县。音善甫。
  注[五]据此惟有九国,云“十三”,误也。
  三月辛未,沛郡太守韩歆为大司徒。丙子,行大司空马成罢。
  夏四月,大司马吴汉自蜀还京师,于是大飨将士,班劳策勋。[一]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其外戚恩泽封者四十五人。罢左右将军官。[二]建威大将军耿弇罢。

  注[一]班,布也。谓篃布劳来之。其有功者,以策书纪其勋也。劳音力到反。
  注[二]前书曰左右将军,周官也,秦、汉因之。至此罢。
  益州传送公孙述瞽师、郊庙乐器、葆车、舆辇、于是法物始备。[一]时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书调役,务从简寡,[二]至乃十存一焉。

  注[一]瞽,无目之人也。为乐师,取其无所见,于音声审也。郊庙之器,鞰彝之属也。乐器,钟磬之属。葆车谓上建羽葆也。合聚五釆羽名为葆。舆者,车之总名也。辇者,驾人以行。法物谓大驾卤簿仪式也。时草创未暇,今得之始备。
  注[二]调谓发也。
  甲寅,冀州牧窦融为大司空。
  五月,匈奴寇河东。
  秋七月,广汉徼外白马羌豪率种人内属。[一]

  注[一]广汉,今益州雒县也。徼犹塞也,音吉吊反。羌有百五十四种,在广汉西北者为白马羌。
  九月,日南徼外蛮夷献白雉、白兔。[一]

  注[一]日南,郡,属交州。
  冬十二月甲寅,诏益州民自八年以来被略为奴婢者,[一]皆一切免为庶*(民)**[人]*;或依托为人下妻,欲去者,恣听之;敢拘留者,比青、徐二州以略人法从事。

  注[一]谓公孙述时也。
  复置金城郡。[一]

  注[一]前年省并陇西。
  十四年春正月,起南宫前殿。
  匈奴遣使奉献,使中郎将报命。[一]

  注[一]中郎将刘襄也。
  夏四月辛巳,封孔子后志为曪成侯。[一]

  注[一]平帝封孔均为褎成侯。志,均子也。古今志曰志时为密令。
  越巂人任贵自称太守,遣使奉计。[一]

  注[一]越巂,郡,武帝置,本邛都也。巂,水名,因越巂水而置郡,故以名焉。
  计谓人庶名籍,若今计帐。
  秋九月,平城人贾丹杀卢芳将尹由来降。[一]

  注[一]平城属鴈门郡,今云州定襄县也。
  是岁,会稽大疫。[一]莎车国、鄯善国遣使奉献。[二]

  注[一]会稽,今越州县。
  注[二]莎车、鄯善,并西域国名。鄯音市战反。
  十二月癸卯,诏益、凉二州奴婢,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民)**[人]*,卖者无还直。
  十五年春正月辛丑,大司徒韩歆免,自杀。[一]

  注[一]事见侯霸传。
  丁未,有星孛于昴。
  汝南太守欧阳歙为大司徒。建义大将军朱佑罢。
  丁未,有星孛于营室。
  二月,徙鴈门、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一]

  注[一]前书曰代郡有常山关,上谷郡居庸县有关。时胡寇数犯边,故徙之。
  初,巴蜀既平,大司马吴汉上书请封皇子,不许,重奏连岁。三月,乃诏髃臣议。大司空融、固始侯通、胶东侯复、高密侯禹、太常登等奏议曰:“古者封建诸侯,以藩屏京师。[一]周封八百,[二]同姓诸姬并为建国,[三]夹辅王室,尊事天子,享国永长,为后世法。故诗云:‘大启尔宇,为周室辅。’[四]高祖圣德,光有天下,亦务亲亲,封立兄弟诸子,不违旧章。陛下德横天地,兴复宗统,曪德赏勋,亲睦九族,[五]功臣宗室,咸蒙封爵,多受广地,或连属县。今皇子赖天,能胜衣趋拜,陛下恭谦克让,抑而未议,髃臣百姓,莫不失望。宜因盛夏吉时,定号位,以广藩辅,[六]明亲亲,尊宗庙,重社稷,应古合旧,厌塞觽心。臣请大司空上舆地图,[七]太常择吉日,具礼仪。”制曰:“可。”

  注[一]藩,蓠也。屏,蔽也。诗大雅曰:“介人维藩,大邦维屏。”毛苌注曰:
  “当用公卿诸侯为藩屏也。”公羊传曰:“京者何?大也。师者何?觽也。天子之居,必*(有)**[以]*觽大之辞言之。”
  注[二]史记曰“唐、虞协和万国,逮于夏、商,或数千,盖周封八百”也。
  注[三]左传曰:“虞、□、焦、滑、霍、杨、韩、魏,皆姬姓也。”
  注[四]诗鲁颂也。宇,居也。周成王封周公子伯禽于鲁。言大开尔居,以为我周家之辅。
  注[五]孔安国注尚书云:“九族谓上至高祖,下至玄孙。”
  注[六]礼记月令:“天子孟夏迎夏于南郊,还,乃封诸侯,行爵出禄。”
  注[七]广雅曰:“舆,载也。”言载在地者,皆图画之。司空掌土地,故命上之。
  夏四月戊申,以太牢告祠宗庙。丁巳,使大司空融告庙,封皇子辅为右翊公,英为楚公,阳为东海公,康为济南公,苍为东平公,延为淮阳公,荆为山阳公,衡为临淮公,焉为左翊公,京为琅邪公。癸丑,追谥兄伯升为齐武公,兄仲为鲁哀公。
  六月庚午,复置屯骑、长水、射声三校尉官;[一]改青巾左校尉为越骑校尉。

  注[一]七年罢。
  诏下州郡检核垦田顷亩[一]及户口年纪,又考实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

  注[一]垦,辟也。
  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欧阳歙下狱死。十二月庚午,关内侯戴涉为大司徒。
  卢芳自匈奴入居高柳。
  是岁,骠骑大将军杜茂免。虎牙大将军盖延薨。
  十六年春二月,交址女子征侧反,略有城邑。
  三月辛丑晦,日有蚀之。
  秋九月,河南尹张伋及诸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一]

  注[一]东观记曰:“刺史太守多为诈巧,不务实核,苟以度田为名,聚人田中,并度庐屋里落,聚人遮道啼呼。”
  郡国大姓及兵长、髃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害杀长吏。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国,听髃盗自相纠擿,[一]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禽讨为效。其牧守令长坐界内盗贼而不收捕者,又以畏□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二]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三]唯蔽匿者乃罪之。于是更相追捕,贼并解散。
  徙其魁帅于它郡,赋田受禀,使安生业。自是牛马放牧,邑门不闭。

  注[一]擿犹发也。音它狄反。
  注[二]委守谓□其所守也。
  注[三]殿,后也。谓课居后也。最,凡要之首也。言课居先也。
  卢芳遣使乞降。十二月甲辰,封芳为代王。
  初,王莽乱后,货币杂用布、帛、金、粟。是岁,始行五铢钱。[一]

  注[一]武帝始为五铢钱,王莽时废,今始行之。
  十七年春正月,赵公良薨。
  二月乙*(亥)**[未]*晦,日有食之。[一]

  注[一]东观记曰:“上以日食避正殿,读图谶多,御坐庑下浅露,中风发疾,苦眩甚。左右有白大司马史,病苦如此,不能动摇。自强从公,出乘,以车行数里,病差。四月二日,车驾宿偃师。病差数日,入南阳界,到叶。以车骑省,留数日行,黎阳兵马千余匹,遂到章陵,起居平愈。”
  夏四月乙卯,南巡狩,皇太子及右翊公辅、楚公英、东海公阳、济南公康、东平公苍从,幸颍川,进幸叶、章陵。[一]五月乙卯,车驾还宫。

  注[一]叶,县,故楚叶公邑,属南*[阳]*郡,今许州县也。叶音式涉反。
  六月癸巳,临淮公衡薨。
  秋七月,妖巫李广等髃起据皖城,[一]遣虎贲中郎将马援、骠骑将军段志讨之。
  九月,破皖城,斩李广等。

  注[一]县名,属庐江郡,故城在今舒州,有皖水。音下板反。
  冬十月辛巳,废皇后郭氏为中山太后,立贵人阴氏为皇后。进右翊公辅为中山王,食常山郡。[一]其余九国公,皆即旧封进爵为王。

  注[一]本恒山郡,避文帝讳改为常山,故城在今赵州元氏县西。
  甲申,幸章陵。修园庙,祠旧宅,观田庐,置酒作乐,赏赐。时宗室诸母因酣悦,相与语曰:“文叔少时谨信,与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闻之,大笑曰:“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乃悉为舂陵宗室起祠堂。有五凤皇见于颍川之郏县。[一]十二月,至自章陵。

  注[一]郏,今汝州郏城县也。东观记曰:“凤高八尺,五彩,髃鸟并从,行列盖地数顷,停一十七日。”
  是岁,莎车国遣使贡献。
  十八年春二月,蜀郡守将史歆叛,遣大司马吴汉率二将军讨之,围成都。
  甲寅,西巡狩,幸长安。三月壬午,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历冯翊界,进幸蒲膎,祠后土。[一]夏四月*(甲戌)**[癸酉]*车驾还宫。

  注[一]汉官仪曰:“祭地于河东汾阴后土宫。宫曲入河,古之祭地,泽中方丘也。
  以夏至日祭,其礼仪如祭天。”蒲膎,县,属河东郡。后土祠在今蒲州汾阴县西北。
  *(癸酉)**[甲戌]*,诏曰:“今边郡盗谷五十斛,罪至于死,开残吏妄杀之路,其蠲除此法,同之内郡。”
  遣伏波将军马援率楼船将军段志等击交址贼征侧等。
  *(戊)**[甲]*申,幸河内。戊子,至自河内。
  五月,旱。
  卢芳复亡入匈奴。
  秋七月,吴汉拔成都,斩史歆等。壬戌,赦益州所部殊死已下。
  冬十月庚辰,幸宜城。[一]还,祠章陵。十二月乙丑,车驾还宫。

  注[一]县,属南郡,楚之鄢邑也,故城在今襄州率道县南。
  是岁,罢州牧,置刺史。[一]

  注[一]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成帝绥和元年更名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元寿二年复为牧。经王莽变革,至建武元年复置牧,今改置刺史。
  十九年春正月庚子,追尊孝宣皇帝曰中宗。始祠昭帝、元帝于太庙,[一]成帝、哀帝、平帝于长安,舂陵节侯以下四世于章陵。

  注[一]汉官仪曰:“光武第虽十二,于父子之次,于成帝为兄弟,于哀帝为诸父,于平帝为祖父,皆不可为之后。上至元帝,于光武为父,故上继元帝而为九代。
  故河图云‘赤九会昌’,谓光武也。”然则宣帝为*(曾)*祖,故追尊及祠之。
  妖巫单臣、傅镇等反,据原武,遣太中大夫臧宫围之。夏四月,拔原武,斩臣、镇等。
  伏波将军马援破交址,斩征侧等。因击破九真贼都阳等,降之。
  闰月戊申,进赵、齐、鲁三国公爵为王。
  六月戊申,诏曰:“春秋之义,立子以贵。[一]东海王阳,皇后之子,宜承大统。
  皇太子强,崇执谦退,愿备藩国。父子之情,重久违之。其以强为东海王,立阳为皇太子,改名庄。”

  注[一]公羊传曰:“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公何以贵?母贵也。
  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秋九月,南巡狩。壬申,幸南阳,进幸汝南南顿县舍,置酒会,赐吏人,复南顿田租岁。父老前叩头言:“皇考居此日久,陛下识知寺舍,[一]每来辄加厚恩,愿赐复十年。”帝曰:“天下重器,常恐不任,日复一日,安敢远期十岁乎?”
  吏人又言:“陛下实惜之,何言谦也?”帝大笑,复增一岁。进幸淮阳、梁、沛。

  注[一]蔡邕独断曰:“陛,阶陛也。与天子言不敢指斥,故云陛下。”风俗通曰:
  “寺,司也。诸官府所止皆曰寺。”光武尝从皇考至南顿,故识知官府舍宇。
  西南夷寇益州郡,[一]遣武威将军刘尚讨之。越巂太守任贵谋叛,十二月,刘尚袭贵,诛之。

  注[一]常璩华阳国志云:“武帝元封二年叟夷反,将军郭昌讨平之,因开为益州郡。”故城在今昆州晋宁县是也。
  是岁,复置函谷关都尉。[一]修西京宫室。

  注[一]九年省,今复置。
  二十年春二月戊子,车驾还宫。
  夏四月庚辰,大司徒戴涉下狱死。[一]大司空窦融免。

  注[一]古今注曰:“坐入故太公仓令奚涉罪。”
  五月辛亥,大司马吴汉薨。
  匈奴寇上党、天水,遂至扶风。
  六月庚寅,广汉太守蔡茂为大司徒,太仆朱浮为大司空。壬辰,左中郎将刘隆为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一]

  注[一]武帝省太尉,置大司马将军;成帝赐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哀帝去将军,位在司徒上。见前书。
  乙未,徙中山王辅为沛王。
  秋,东夷韩国人率觽诣乐浪内附。[一]

  注[一]东夷有辰韩、卞韩、马韩,谓之三韩国也。
  冬十月,东巡狩。甲午,幸鲁,进幸东海、楚、沛国。
  十二月,匈奴寇天水。
  壬寅,车驾还宫。
  是岁,省五原郡,徙其吏人置河东。复济阳县傜役六岁。
  二十一年春正月,武威将军刘尚破益州夷,平之。
  夏四月,安定属国胡叛,屯聚青山,[一]遣将兵长史陈欣讨平之。[二]

  注[一]青山在今庆州马岭县西北。
  注[二]欣音欣。
  秋,鲜卑寇辽东,辽东太守祭肜大破之。
  冬十月,遣伏波将军马援出塞击乌桓,不克。
  匈奴寇上谷、中山。
  其冬,鄯善王、车师王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愿请都护。[一]帝以中国初定,未遑外事,乃还其侍子,厚加赏赐。

  注[一]都护,宣帝置,始以郑吉为之,秩比二千石。都,总也。言总护南北道。
  居乌垒城,察西域诸国动静以闻。事见前书。
  二十二年春闰月丙戌,幸长安,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二月己巳,至自长安。
  夏五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司隶校尉苏邺下狱死。
  九月戊辰,地震裂。制诏曰:“日者地震,南阳尤甚。夫地者,任物至重,静而不动者也。而今震裂,咎在君上。鬼神不顺无德,醔殃将及吏人,朕甚惧焉。
  其令南阳勿输今年田租刍焒。遣谒者案行,其死罪系囚在戊辰以前,减死罪一等;徒皆□解钳,衣丝絮。[一]赐郡中居人压死者棺钱,人三千。其口赋逋税而庐宅尤破坏者,勿收责。[二]吏人死亡,或在坏垣毁屋之下,而家羸弱不能收拾者,其以见钱谷取佣,为寻求之。”

  注[一]□,解脱也。仓颉篇曰:“钳,釱也。”音奇炎反。前书音义曰:“釱,足钳也。”音徒计反,又大盖反。旧法,在徒役者不得衣丝絮,今赦许之。
  注[二]汉仪注曰:“人年十五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筭。又七岁至十四出口钱,人二十,以供天子;至武帝时又口加三钱,以补车骑马。”逋税谓欠田租也。
  冬十月壬子,大司空朱浮免。癸丑,光禄勋杜林为大司空。
  是岁,齐王章薨。青州蝗。匈奴薁鞬日逐王比[一]遣使诣渔阳请和亲,使中郎将李茂报命。乌桓击破匈奴,匈奴北徙,幕南地空。[二]诏罢诸边郡亭候吏卒。

  注[一]薁音于六反。鞬音纪言反。比,其名也。
  注[二]前书音义曰:“沙土曰幕,即今碛也。”
  二十三年春正月,南郡蛮叛,遣武威将军刘尚讨破之,徙其种人于江夏。[一]

  注[一]郡名,故城在今安州云梦县东南。
  夏五月丁卯,大司徒蔡茂薨。
  秋八月丙戌,大司空杜林薨。
  九月辛未,陈留太守玉况为大司徒。[一]

  注[一]况字文伯,京兆人。玉音肃。
  冬十月丙申,太仆张纯为大司空。
  高句丽率种人诣乐浪内属。
  十二月,武陵蛮叛,寇掠郡县,遣刘尚讨之,战于沅水,[一]尚军败殁。

  注[一]武陵,郡,今朗州也。沅,水名,出牂柯,东北过临沅县,至长沙入洞庭湖。
  是岁,匈奴薁鞬日逐王比率部曲遣使诣西河内附。
  二十四年春正月乙亥,大赦天下。
  匈奴薁鞬日逐王比遣使款五原塞,求扞御北虏。
  秋七月,武陵蛮寇临沅,[一]遣谒者李嵩、中山太守马成讨蛮,不克,于是伏波将军马援率四将军讨之。

  注[一]县名,属武陵郡,故城在今朗州武陵县。
  诏有司申明旧制阿附蕃王法。[一]

  注[一]武帝时有淮南、衡山之谋,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前书音义曰:“人道尚右,言舍天子,仕诸侯为左官。左,僻也。”阿曲附益王侯者,将有重法。
  是为旧制,今更申明之。
  冬十月,匈奴薁鞬日逐王比自立为南单于,于是分为南、北匈奴。
  二十五春正月,辽东徼外貊人[一]寇右北平、渔阳、上谷、太原,辽东太守祭肜招降之。乌桓大人来朝。[二]

  注[一]貊人,秽貊国人也。貊音陌。
  注[二]大人谓渠帅也。
  南单于遣使诣阙贡献,奉蕃称臣;又遣其左贤王击破北匈奴,却地千余里。三月,南单于遣子入侍。
  戊申晦,日有食之。
  伏波将军马援等破武陵蛮于临沅。冬十月,叛蛮悉降。
  夫余王遣使奉献。[一]

  注[一]夫余国在海东,去玄菟千里余。
  是岁,乌桓大人率觽内属,诣阙朝贡。
  二十六年*[春]*正月,诏有司增百官奉。[一]其千石已上,减于西京旧制;六百石已下,增于旧秩。

  注[一]续汉志曰:“大将军、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秩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二千石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月百斛,千石月九十斛,比千石月八十斛,六百石月七十斛,比六百石月五十五斛,四百石月五十斛,比四百石月四十五斛,三百石月四十斛,比三百石月三十七斛,二百石月三十斛,比二百石月二十七斛,百石月十六斛,斗食月十一斛,佐史月八斛。凡诸受奉,钱谷各半。”奉音扶用反。
  初作寿陵。[一]将作大匠窦融上言园陵广袤,无虑所用。[二]帝曰:“古者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车茅马,[三]使后世之人不知其处。太宗识终始之义,景帝能述遵孝道,遭天下反复,而霸陵独完受其福,岂不美哉![四]今所制地不过二三顷,无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五]

  注[一]初作陵未有名,故号寿陵,盖取久长之义也。汉自文帝以后皆预作陵,今循旧制也。
  注[二]前书曰:“将作少府,秦官,掌宫室,景帝改为大匠,秩二千石。”说文曰:“南北曰袤,东西曰广。”广雅曰:“无虑,都凡也。”谓请园陵都凡制度也。袤音茂。
  注[三]礼曰:“涂车刍灵,自古有之。”郑玄注云:“刍灵,东茅为人马也。”
  注[四]谓赤眉入长安,惟霸陵不掘。
  注[五]言不起山陵,裁令封土,陂池不停水而已。陂音普何反。池音徒何反。
  遣中郎将段郴授南单于玺绶,令入居云中,[一]始置使匈奴中郎将,将兵韂护之。[二]南单于遣子入侍,奉奏诣阙。于是云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鴈门、上谷、代八郡民归于本土。遣谒者分将施刑补理城郭。[三]发遣边民在中国者,布还诸县,皆赐以装钱,转输给食。[四]

  注[一]郡名,在今胜州北。郴音丑林反。
  注[二]中郎将即段郴也。汉官仪曰“使匈奴中郎将屯西河美稷县”也。
  注[三]施与□同,解见上。
  注[四]东观记曰:“时城郭丘墟,扫地更为,上悔前徙之。”
  二十七年夏四月戊午,大司徒玉况薨。
  五月丁丑,诏曰:“昔契作司徒,禹作司空,皆无‘大’名,其令二府去‘大’。”
  [一]又改大司马为太尉。骠骑大将军行大司马刘隆即日罢,太仆赵□为太尉,大司农冯勤为司徒。

  注[一]朱佑奏宜令三公并去“大”名,以法经典,帝从其议。
  益州郡徼外蛮夷率种人内属。
  北匈奴遣使诣武威乞和亲。[一]

  注[一]武威,郡,故城在今凉州姑臧县西北,故凉城是也。
  冬,鲁王兴、齐王石始就国。
  二十八年春正月己巳,徙鲁王兴为北海王,以鲁国益东海。赐东海王强虎贲、旄头、钟虡之乐。[一]

  注[一]汉官仪曰:“虎贲千五百人,戴鹖尾,属虎贲中郎将。”又云:“旧选羽林为旄头,被发先□。”魏文帝列异传曰:“秦文公时梓树化为牛,以骑击之,骑不胜,或堕地髻解被发,牛畏之,入水,故秦因是置旄头骑,使先□。”尔雅曰:“木谓之虡。”所以悬钟磬也。说文曰:“虡饰为猛兽。”
  夏六月丁卯,沛太后郭氏薨,因诏郡县捕王侯宾客,坐死者数千人。[一]

  注[一]时更始子鲤因沛献王辅杀刘盆子兄恭,故王侯宾客多坐死。
  秋八月戊寅,东海王强﹑沛王辅﹑楚王英﹑济南王康﹑淮阳王延始就国。
  冬十月癸酉,诏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一]其女子宫。[二]

  注[一]蚕室,宫刑狱名。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
  窨音一禁反。见前书音义。
  注[二]谓幽闭也。
  北匈奴遣使贡献,乞和亲。
  二十九年春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遣使者举冤狱,出系囚。
  庚申,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寡﹑孤﹑独﹑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乙丑,诏令天下系囚自殊死已下及徒各减本罪一等,其余赎罪输作各有差。
  三十年春正月,鲜卑大人内属,朝贺。
  二月,东巡狩。甲子,幸鲁,进幸济南。闰月癸丑,车驾还宫。
  有星孛于紫宫。
  夏四月戊子,徙左翊王焉为中山王。
  五月,大水。
  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寡﹑孤﹑独﹑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秋七月丁酉,幸鲁国。复济阳县是年傜役。冬十一月丁酉,至自鲁。
  三十一年夏五月,大水。
  戊辰,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寡、孤、独、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六斛。
  癸酉晦,日有食之。
  是夏,蝗。
  秋九月甲辰,诏令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其女子宫。
  是岁,陈留雨谷,形如稗实。[一]北匈奴遣使奉献。

  注[一]杜预注左传云:“稗,草之似谷者。”音蒲懈反。
  中元元年春正月,东海王强﹑沛王辅﹑楚王英﹑济南王康﹑淮阳王延﹑赵王盱皆来朝。[一]

  注[一]盱音况于反。
  丁卯,东巡狩。二月己卯,幸鲁,进幸太山。北海王兴﹑齐王石朝于东岳。辛卯,柴望岱宗,登封太山;甲午,禅于梁父。[一]

  注[一]岱宗,太山也。梁父,太山下小山也。封谓聚土为□,墠谓除地而祭。
  改“墠”为“禅”,神之也。续汉志曰:“时上御辇升山,即位于□南,北面,尚书令奉玉牒检,皇帝以寸三分玺亲封之。藏玉牒已,复石覆讫,尚书令以五寸印封石检毕,皇帝再拜。禅祭地于梁阴,以高后配,山川髃神从祀焉。其玉牒文秘,刻石文辞多,不载。”
  三月戊辰,司空张纯薨。
  夏四月癸酉,车驾还宫。己卯,大赦天下。复嬴﹑博﹑梁父﹑奉高,[一]勿出今年田租刍焒。改年为中元。

  注[一]四县属太山郡,故城在今兖州博城县界。
  行幸长安。戊子,祀长陵。五月乙丑,至自长安。
  六月辛卯,太仆冯鲂为司空。
  乙未,司徒冯勤薨。
  是夏,京师醴泉涌出,[一]饮之者固疾皆愈,惟眇﹑蹇者不瘳。又有赤草生于水崖。[二]郡国频上甘露。髃臣奏言:“地只灵应而朱草萌生。[三]孝宣帝每有嘉瑞,辄以改元,神爵﹑五凤﹑甘露﹑黄龙,列为年纪,盖以感致神只,表彰德信。是以化致升平,称为中兴。今天下清宁,灵物仍降。陛下情存损挹,推而不居,岂可使祥符显庆,没而无闻?宜令太史撰集,*(四)*以传来世。”帝不纳。常自谦无德,每郡国所上,辄抑而不当,故史官罕得记焉。

  注[一]尚书中候曰“俊乂在官,则醴泉出”也。
  注[二]赤草,朱草也。大戴礼曰:“朱草日生一叶,至十五日已后日落一叶,周而复始。”
  注[三]孝经援神契曰:“德至草木,即朱草生。”
  注[四]太史,史官之长也。前书音义曰:“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之上。”
  秋,郡国三蝗。
  冬十月辛未,司隶校尉东莱李欣为司徒。
  甲申,使司空告祠高庙曰:“高皇帝与髃臣约,非刘氏不王。吕太后贼害三赵,[一]专王吕氏,赖社稷之灵,禄﹑产伏诛,[二]天命几坠,危朝更安。吕太后不宜配食高庙,同祧至尊。薄太后母德慈仁,[三]孝文皇帝贤明临国,子孙赖福,延祚至今。其上薄太后尊号曰高皇后,配食地只。迁吕太后庙主于园,四时上祭。”[四]

  注[一]谓高帝子赵幽王友﹑赵恭王恢﹑赵隐王如意。
  注[二]吕产﹑吕禄,并吕后兄弟子。吕后崩,各拥南北军,欲为乱,周勃﹑陈平等诛之。
  注[三]薄太后,高帝姬,孝文帝之母。
  注[四]园谓茔域也,于中置寑。
  十一月甲子晦,日有食之。
  是岁,初起明堂﹑灵台﹑辟雍,及北郊兆域。[一]宣布图谶于天下。复济阳﹑南顿是年傜役。参狼羌寇武都,败郡兵,陇西太守刘盱遣军救之,及武都郡兵讨叛羌,皆破之。

  注[一]大戴礼云:“明堂者凡九室,一室有四户八牖,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以茅盖上,上员下方。赤缀户也,白缀牖也。”礼图又曰:“建武三十一年,作明堂,上员下方。十二堂法日辰。九室法九州。室八□,八九七十二,法一时之王。室有十二户,法阴阳之数。”胡伯始云:“古清庙盖以茅,今盖以瓦,下藉茅,存古制也。”汉官仪曰:“明堂四面起土作爎,上作桥,爎中无水。明堂去平城门二里所,天子出,从平城门,先历明堂,乃至郊祀。”又曰:“辟雍去明堂三百步。车驾临辟雍,从北门入。三月﹑九月,皆于中行乡射礼。辟雍以水周其外,以节观者。诸侯曰泮宫。东西南有水,北无,下天子也。”汉宫阁疏曰:“灵台高三丈,十二门。天子曰灵台,诸侯曰观台。”汉官仪:“北郊□在城西北角,去城一里所。*(谓)**[为]*方□四陛,但有□祠舍而已。其鼓吹乐及舞人御帐,皆徙南郊之具。地只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皆在□上。
  地理髃神从食□下。南郊焚犊,北郊埋犊。”
  二年春正月辛未,初立北郊,祀后土。
  东夷倭奴国王遣使奉献。[一]

  注[一]倭在带方东南大海中,依山岛为国。
  二月戊戌,帝崩于南宫前殿,年六十二。[一]遗诏曰:“朕无益百姓,皆如孝文皇帝制度,务从约省。[二]刺史﹑二千石长吏皆无离城郭,无遣吏及因邮奏。”
  [三]

  注[一]伏侯古今注曰:“是岁在丁巳。”
  注[二]文帝葬皆以瓦器,不以金银铜锡为饰,因其山,不起坟。
  注[三]说文曰:“邮,境上行书舍也。”
  初,帝在兵闲久,厌武事,且知天下疲秏,思乐息肩。[一]自陇﹑蜀平后,非儆急,未尝复言军旅。皇太子尝问攻战之事,帝曰:“昔韂灵公问陈,孔子不对,此非尔所及。”[二]每旦视朝,日仄乃罢。数引公卿﹑郎﹑将讲论经理,夜分乃寐。[三]皇太子见帝勤劳不怠,承闲谏曰:“陛下有禹汤之明,而失黄老养性之福,[四]愿颐爱精神,优游自宁。”帝曰:“我自乐此,不为疲也。”虽身济大业,兢兢如不及,故能明慎政体,总□权纲,量时度力,举无过事。退功臣而进文吏,戢弓矢而散马牛,虽道未方古,斯亦止戈之武焉。[五]

  注[一]左传曰:“息肩于晋。”
  注[二]论语:“韂灵公问陈于孔子。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注[三]分犹半也。
  注[四]黄帝﹑老子。
  注[五]左传曰:“于文,止戈为武也。”
  论曰:皇考南顿君初为济阳令,以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生光武于县舍,[一]
  有赤光照室中。[二]钦异焉,使卜者王长占之。长辟左右[三]曰:“此兆吉不可言。”是岁县界有嘉禾生,一茎九穗,因名光武曰秀。明年,方士有夏贺良者,上言哀帝,云汉家历运中衰,当再受命。于是改号为太初元年,称“陈圣刘太平皇帝”,以厌胜之。及王莽篡位,忌恶刘氏,以钱文有金刀,故改为货泉。或以货泉字文为“白水真人”。后望气者苏伯阿为王莽使至南阳,遥望见舂陵郭,唶曰:[四]“气佳哉!郁郁鳂鳂然。”及始起兵还舂陵,远望舍南,火光赫然属天,有顷不见。初,道士西门君惠﹑李守等亦云刘秀当为天子。其王者受命,信有符乎?不然,何以能乘时龙而御天哉![五]

  注[一]蔡邕光武碑文云:“光武将生,皇考以令舍不显,开宫后殿居之而生。”
  注[二]东观记曰:“光照堂中,尽明如昼。”
  注[三]辟音频亦反。
  注[四]唶,叹也,音子夜反。
  注[五]易曰:“时乘六龙以御天。”
  赞曰:炎正中微,大盗移国。[一]九县飙回,三精雾塞。[二]人厌淫诈,神思反德。光武诞命,灵贶自甄。[三]沉几先物,深略纬文。[四]寻﹑邑百万,貔虎为髃。[五]长毂雷野,高锋彗云。[六]英威既振,新都自焚。[七]虔刘庸﹑代,纷纭梁﹑赵。[八]三河未澄,四关重扰。[九]神旌乃顾,递行天讨。[一0]
  金汤失险,车书共道。[一一]灵庆既启,人谋咸赞。[一二]明明庙谟,赳赳雄断。[一三]于赫有命,系隆我汉。[一四]

  注[一]汉以火德王,故曰炎正。大盗谓王莽篡位也。庄子曰:“田成子一日杀齐君而盗其国,向所谓智者,不反为大盗积者乎?”
  注[二]九县,九州也。飙回谓乱也。三精,日月星也。雾塞言昏昧也。精,或为“象”。
  注[三]诞,大也。书曰:“诞膺天命。”甄,明也。灵贶谓佳气神光之类也。
  注[四]几者,动之微也。物,事也。沉深之几,先见于事也。谥法:“经纬天地曰文。”
  注[五]貔,执夷,虎属也。书曰:“如虎如貔。”言甚猛勇也。
  注[六]长毂,兵车。雷野,言其声盛。淮南子曰:“雷以为车舆。”彗,埽也,音详锐反。
  注[七]王莽初封为新都侯。史记曰,周武王伐纣,纣衣其宝玉自焚而死。莽虽被杀,灭亡与纣同,故假以言之。
  注[八]虔﹑刘,皆杀也。左传曰:“虔刘我边垂。”谓公孙述称帝于庸﹑蜀,卢芳据代郡也。纷纭,谕乱也。梁谓刘永,赵谓王郎也。
  注[九]三河,河南﹑河北﹑河东也。未澄谓朱鲔等据洛*(州)**[阳]*,未归光武也。四关谓长安四塞之国。重扰谓更始已定关中,刘盆子入关杀更始,发掘诸陵也。
  注[一0]周礼曰:“析羽为旌。”称神者,犹言神兵神筭也。诗云“乃眷西顾”,书云“天讨有罪”也。
  注[一一]前书曰:“金城汤池,不可攻矣。”金以谕坚,汤取其热。光武所击,皆失其险固也。礼记曰:“天下车同轨,书同文。”
  注[一二]灵庆谓符谶也。左传曰:“天启之也。”人谋谓髃下劝即尊号也。易曰:
  “人谋鬼谋,百姓与能。”赞,助也。
  注[一三]诗曰“明明天子”。淮南子曰:“运筹于庙堂之上,决胜千里之外。”
  赳赳,武蝄也。
  注[一四]于赫,叹美之词,音乌。诗云:“有命既集。”系犹系也。

  校勘记

  四七页四行高祖*(丰)*沛*[丰]*邑人据殿本考证改。
  四七页六行其命郡国有谷者给禀按:“给禀”二字连下读,注于“给禀”绝句,非。
  五0页一0行故行什一之税按:“什”原作“十”,径据汲本﹑殿本改。
  五一页一行初罢郡国都尉官按:刊误谓郡有都尉,国有中尉,此但罢郡都尉,不当有“国”字。
  五一页二行拥节按:“拥”原作“雍”,径据汲本﹑殿本改。
  五一页三行见徒免为庶*(民)**[人]*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章怀注范史,避太宗讳,“民”字皆改为“人”。今本仍有作“民”者,则宋以后校书者回改。然亦有不当改而妄改者。此“庶民”本当作“庶人”,校书者不知庶民与庶人有别,而一例改之。凡律言“庶人”者,对奴婢及有罪者而言,与它处泛称“庶民”者不同。今据钱说回改。下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十四年同。
  五二页九行公车*[司马]*掌殿司马门据前书百官公卿表颜注引汉官仪补。
  五二页一三行杜预*[注]*左传云按文当有“注”字,今补。
  五三页一二行河西*(太守)**[大将军]*窦融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河西非郡名,不当有太守,当依前五年作“河西大将军”。今据改。
  五四页一行后改为*(高)*平*[高]*据殿本考证改。
  五四页三行河东守守兵亦叛按:刊误谓案文多一“守”字。若云太守之兵,不合去“太”字。
  五六页一二行故城在今兰州按:“兰”原斗“阑”,径改正。
  五七页五行*[三月]*己酉幸南阳据袁纪及通鉴补。按:通鉴考异谓上有“二月己卯”,袁纪“三月己酉,幸南阳”,以长历考之,二月壬申朔,己酉在三月,盖上脱“三月”二字。
  五八页八行本或作□水及沅水者并非按:“沅”殿本、集解本作“沆”。
  五八页一四行并并州按:王先谦谓“并州”下疑脱“凉州”二字,说详集解。
  五九页四行黄龙见东阿按:袁纪“东阿”作“河东”。
  五九页一二行冬十一月戊寅至辛巳吴汉屠成都续天文志云十一月丁丑,汉护军将军高午刺述洞其胸,其夜死。明日,汉入屠蜀城。而此云戊寅,述被创,夜死,辛巳,吴汉屠成都。按:戊寅至辛巳四日,丁丑次日即戊寅,志明云明日汉入屠蜀城,公孙述传亦云其夜死,明旦岑降,吴汉传亦云旦日城降,则“戊寅”当从续志作“丁丑”,“辛巳”又为“戊寅”之斗。
  六0页九行钳釱按:“釱”原斗“□”,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六一页八行庚午以殷绍嘉公孔安为宋公按:建武十三年二月庚寅朔,无庚午,疑“庚午”为“庚子”或“庚戌”之斗。又查是年三月庚申朔,有庚午,或下文“三月”二字当移于此。
  六一页九行周承休公姬*(常)**[武]*为韂公集解引惠栋说,谓前书恩泽侯表姬常于建武二年为周承休侯,五年,侯武嗣,十三年,更为韂公,然则“姬常”当作“姬武”也。今据改。
  六一页九行省并西京十三国按:钱大昕谓“三”字衍,说详下。
  六一页一0行淄川属高密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续志北海国下云建武十三年省淄川、高密、胶东三国,以其县属。盖其时以高密四县封邓禹,胶东六县封贾复,故不立王国而并属之北海,高密与淄川同在省并之内,非以淄川属高密也。志又称世祖省并郡国十,今并高密计之,正合十国之数,乃知纪云十三国者,误衍“三”字,而“淄川”下又衍“属”字耳。
  六一页一四行故城在今瀛州乐*(府)**[寿]*县西北据刊误及殿本考证改。
  六二页八行鞰彝之属也按:“鞰”原斗“鐏”,径改正。
  六四页~九行一一行丁未有星孛于昴丁未有星孛于营室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丁未”重出,当有一误,以天文志证之,似下“丁未”误也。
  六四页一二行置常*[山]*关据刊误补。
  六五页九行必*(有)**[以]*觽大之辞言之据刊误改,与今公羊传合。
  六五页一三行上至高祖按:伪孔传“至”作“自”。
  六七页一四行二月乙*(亥)**[未]*晦据集解引钱大昕、惠栋说改。按:是年三月丙申朔,作“乙未”是。
  六八页四行夏四月乙卯按:是年四月丙寅朔,无乙卯,此误。下云“五月乙卯,车驾还宫”。是年五月乙未朔,有乙卯,不误。
  六八页六行属南*[阳]*郡据殿本考证补。
  六九页七行夏四月*(甲戌)**[癸酉]*车驾还宫据殿本考证改。
  六九页一0行*(癸酉)**[甲戌]*诏曰据殿本考证改。按:万松龄谓“癸酉”移前,“甲戌”移后,写者误倒耳。
  六九页一三行*(戌)**[甲]*申幸河内据殿本考证改。按:是年夏四月庚申朔,下文云“戊子至自河内”,明此“戊申”乃“甲申”之误。
  七0页八行始祠昭帝元帝于太庙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祭祀志是年雒阳高庙四时加祭孝宣、孝元,凡五帝,此云“昭帝”,误。
  七0页一0行光武第虽十二“第”原作“弟”,弟第古字通用,今改归一律,后如此不悉出校记。
  七0页一0行于哀帝为诸父于平帝为祖父按:李慈铭谓哀帝、平帝皆元帝庶孙,兄弟行也,光武于成帝为兄弟,则于平帝亦为诸父,非祖父。注引汉官仪皆谬。
  七0页一一行然则宣帝为*(曾)*祖按:刊误谓案世数宣帝于光武犹是祖,此多一“曾”字。今据删。
  七一页五行母贵则子*[何以]*贵据刊误补,与公羊传合。
  七三页一一行鄯善王车师王等十六国按:西域传“十六国”作“十八国”,袁纪作“鄯善王安、莎车王贤等十六国”。
  七四页四行制诏曰按:刊误谓多一“制”字。
  七四页六行徒皆□解钳按:李慈铭谓以注文详之,此当衍一“解”字,脱一“釱”字。
  七六页一0行寇右北平渔阳上谷太原按:集解引陈景云说,谓“太原”二字非衍即误。貊人入寇东边诸郡,不能西至太原内地也。
  七六页一三行大人谓渠帅也殿本“大人”作“乌桓”。按校补谓当作“大人,乌桓谓渠帅也”,互脱二字。
  七七页八行二十六年*[春]*正月据汲本、殿本补。
  七九页四行骠骑大将军行大司马刘隆即日罢刊误谓两汉称“行”者皆云行某官事,明此少一“事”字。今按:范书称行某官事往往省一“事”字,非必脱文,后如此不悉出。
  八一页五行幸鲁国按:刊误谓它处皆不言国,明此多一“国”字。
  八一页五行冬十一月丁酉至自鲁汲本、集解本“丁酉”作“乙酉”。按:是年十一月丁未朔,无丁酉、乙酉,疑“己酉”之误。
  八一页一三行中元元年按:中元非年号,刊误及补注并谓应冠“建武”二字。
  八四页一二行*(谓)**[为]*方□四陛据刊误改。按:为谓古通作。
  八四页一二行皆徙南郊之具按:汲本、殿本“徙”作“从”。
  八四页一五行东夷倭奴国王遣使奉献按:“王”原作“主”,径据汲本、殿本改。
  八五页二行年六十二按:惠栋补注引蒋杲说,谓光武以二十八岁起兵,中更始二年,建武三十一年,中元二年,则崩时乃六十三岁。祭祀志封禅刻石文已云“在位三十二年,年六十二”,则崩年六十三无疑矣。此“二”字疑传写误也。
  八五页三行无遣吏及因邮奏按:刊误谓多一“无”字,盖凡吊丧及赴葬,皆遣吏及因邮也。
  八六页六行于是改号为太初元年按:沈家本谓“太初”下当有“元将”二字,事详前书。
  八七页一行炎正中微按:校补谓文选“正”作“政”。
  八七页一行光武诞命按:校补谓文选“光武”作“世祖”。
  八七页二行高锋彗云文选“锋”作“旗”。按:校补谓观李注引东都主人曰“戈鋋彗云”,则“旗”仍“锋”之斗。
  八七页四行明明庙谟按:校补谓文选“谟”作“谋”。
  八七页五行系隆我汉按:校补谓文选作“系我皇汉”。又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尉宗宋人,不应有“我汉”之称,此必沿东观旧文。
  八七页一一行言甚猛勇也按:汲本“甚”作“其”。
  八七页一六行谓朱鲔等据洛*(州)**[阳]*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时无洛州,“州”当是“阳”之误。今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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